(9.13)2015年雪窦山资圣禅寺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启
雪窦山资圣禅寺
申请表一览
《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长养一切诸善根”。毗尼住世,佛法住世。为紹隆佛种,续佛慧命,培育僧才,主持佛法。经浙江省佛教协会审核,报请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中国佛教协会批准,拟于今年秋季举办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男众部设在:浙江省奉化市雪窦山资圣禅寺;女众部设在:浙江省宁海慈云佛学院。
填写受戒申请表注意事项:
一、 传戒时间:
2015年9月13日至10月11日(农历八月初一至八月二十九)戒期30天。
二、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左上角标明受戒寺院,《受戒申请表》应使用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僧装一寸照片。申请表上需贴具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可辨),加盖所属常住寺院、当地市(区、县)佛教协会公章。
三、剃度师号条(盖章原件)及戒牒复印件。
四、单身状况证明和相关材料:
1、未婚
(1)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具备办理婚姻证明资格的县级以上民政办公室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两年内有效)。
(2)户籍首页及本人户籍页更新即日倒退至(两年内有效)且在婚姻栏内注明未婚或空白。
(3)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2、离异者须出示离婚证原件
(1)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具备办理婚姻证明资格的县级以上民政办公室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户籍首页及本人户籍页更新即日倒退至(两年内有效)且在婚姻栏内注明离异。
(3)离婚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具备办理婚姻证明资格的县级以上民政办公室出具)。
(4)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3、丧偶者须出示丧偶原件证明
(1)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具备办理婚姻证明资格的县级以上民政办公室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户籍首页及本人户籍页更新即日倒退至(两年内有效)且在婚姻栏内注明丧偶。
(3)丧偶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具备办理婚姻证明资格的县级以上民政办公室出具)。
(4)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五、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包括肝功能检查),需要原件。
温馨提醒:
(1)非浙江省求戒者需要持盖有本省佛教协会公章的戒表一式三份,并须持按《注意事项》中提供全部原件资料。
(2)凡求戒者持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单身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均属无效。
(3)受戒年龄20周岁至60周岁止,男众需剃度出家一年以上,女众需剃度出家两年以上。
(4)《注意事项》中的二至四条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外复印件一式三份。
(5)戒子需随身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僧装一寸照片4张。
(6)本省去外省求戒者,须本人持上述资料,来省佛协审核盖章。
(7)戒子需要提供的资料原件务必随身带到戒场,接受最后的审核。
寺院联系方式:
男众部: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雪窦山资圣禅寺
传戒办公室电话 :0574—88880085
惟明法师:15888079569
女众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桥头胡镇慈云佛学院
联系人:
明悟法师:15867538335
净住法师:13153969789
附号条范本:
号 条
兹有求戒弟子法名:xx。字xx。俗名xx。于x年x月x日出生。系x省x市x区(县)x街道人氏。于x年农历x月x日在x省x寺礼上x下x律师剃度出家。(现在x省x市x寺院常住)今遇胜缘,前来贵寺求大忏悔,授受三坛大戒,仰祈大德,不吝慈悲摄受。
剃度师父签字
常住寺院公章
2015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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