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宁波七塔禅寺 慈云寺传授三坛大戒通启
七塔禅寺七塔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南至百丈路,西靠箕漕街,北接箕漕街38弄,东近彩虹北路,历史上即为浙东佛教四大丛林(即天童寺、阿育王寺、七塔寺、延庆观宗寺)之一。198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重点开放寺院。寺院殿堂结构典雅,古朴庄严,为典型的禅宗伽蓝七堂建制,主要建筑有:七佛塔、山门牌楼、天王殿、圆通宝殿、三圣殿、法堂暨藏经楼、玉佛阁、祖堂、钟楼、鼓楼、东西厢房、综合楼等。
为秉承世尊之遗教,光大如来之戒法,接引后学,绍隆佛种。经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2016﹞99号)批准。由浙江省佛教协会主办、宁波七塔禅寺暨慈云寺承办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传戒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18日(农历九月二十至十月十九日)
二、受戒条件(详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3、年龄20至59周岁,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4、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
5、有一定佛教学识,能独立完成日常课诵和具备基本佛事法务活动能力。
三、报名手续:
1、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左上角标明受戒寺院,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僧装照片。申请表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认真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常住寺院、县(县级市、区)、市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户口簿复印件。(两年内更新。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两页,一式三份。)
3、婚姻情况为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丧偶者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丧偶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4、剃度师出具号条(盖章原件)及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式三份)。
5、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含肝功能)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僧装一寸照片2张。
7、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丧偶证明的证件原件务必随身带到戒场,接受最后审核。
8、戒费2000元(戒场结缘三衣、钵、具、洗漱用品)。
四、联系方式:
男众部:七塔禅寺客堂:0574—87755337 定光法师:18658256886
印喜法师:13325886978 照果法师:18072930001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路183号 邮编315040
女众部:慈云寺客堂:0574—65192494 明悟法师:15867538335 净住法师:13153969789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慈云佛学院邮编315600
宁波市七塔禅寺、宁波市宁海慈云寺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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