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上海龙华古寺丙申冬季传授三坛大戒法会通告
2016年时值原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市佛教协会会长、中兴上明下暘法主老和尚诞辰一百周年。为继承明公慈愿,绍隆佛种、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经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同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中佛会[2016]74号),由上海龙华古寺与上海万佛阁共同举办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传戒时间:
2016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圆满。(农历岁次丙申十月初二至十一月初二),戒期30天。
二、受戒条件详见《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年龄20至59周岁,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有一定佛教学识,能独立完成日常课诵和具备基本佛事法务活动能力;
受戒人员,以举办传戒法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寺院常住沙弥或沙弥尼为主;外省要求受戒人员,必须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的同意,并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前来求戒者,除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受戒人员条件外,还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及所在地有关团体、寺院的介绍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商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后,传戒寺院方可接收;
三、报名手续:
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左上角标明受戒寺院,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僧装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戒表上)。申请表上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认真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常住寺院、县(县级市、区)、市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户口簿复印件。(两年内更新。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两页,一式三份。)
如有婚史者,离异者请附离婚证复印件,丧偶者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丧偶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剃度师出具号条(盖章原件)及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式三份)。
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含肝功能)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原件。
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原件。
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僧装一寸照片2张。
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丧偶证明的证件原件务必随身带到戒场,接受最后审核。
本人有效详细联系地址,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建议用电脑打印在白纸上。(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收件人、电话、邮编)
戒场结缘三衣、钵、具、海青及戒期生活用品。
四、联系方式:
请将以上填好的两份戒表,贴附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后,连同以上所列材料寄往戒场。
相关表格材料样本下载(请使用电脑IE浏览器打开,注意大写):
下载地址1: http://gofile.me/6pkyq/afyn06qyM
下载地址2: http://pan.baidu.com/s/1hrEHXu0
男 众 部
上海龙华古寺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路2853号 客堂 收 (信封上请注明:授戒申请资料)
邮编:200232
电话: 021-64571440 客堂
021-54103445 寺务处
电子邮件:chuanjie@longhua.org
联系人:荣慧法师:13564125117
性宇法师:13564122720
隆法法师:13564117125
女 众 部
上海奉贤万佛阁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北街189号 客堂收(信封上请注明:授戒申请资料)
邮编:201411
电话:021-57522936 客堂
电子邮件:3319345009@qq.com
联系人:静莲法师 18317066848
上海龙华古寺 敬启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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