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答:盗非人物者,应犯何罪耶?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1日
问:盗非人物者,应犯何罪耶?
弘一大师答:有守护者,望守护主边结重罪;若无守护者,望非人边结中罪。
问:盗畜牲物者,应犯何罪耶?
弘一大师答:轻罪。
智敏上师释:盗非人的东西,犯什么罪?“有守护者,望守护主边结重罪”,假使这个东西有守护主的,那就是有人管的了,重罪;“若无守护者,望非人边结中罪”,假使没有守护主的,对鬼神来说,中等罪,不是根本罪。这是盗鬼神的东西。
那么盗畜生的东西,假使一个狗的东西,你去拿回来——狗的东西,你说拿回来有什么关系呢?“轻罪”,还是一个罪。狗的饭你把它拿走了,犯一个轻罪,盗戒。
标签:盗戒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