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佛教伦理的现代社会价值
试论佛教伦理的现代社会价值
引 言
在当今社会,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进行,受西方意识形态的冲击,不少传统意识形态的原有模式被打破。一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意义被重新估价,人类社会出现了道德嬗变和道德滑坡,甚至有学者提出“道德沦丧”,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茫然不知所措,精神生活中充满了迷惑。如何建构现代文化模式和道德规范,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泱泱大国,中国文化精神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意识形态,包括儒、道、法、墨、释等多种互立互补的文化精神。这些文化精神虽年代久远,但影响着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对于传统文化精神的利用,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1]曾提出了“扬弃”的方法,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也曾提出:对于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佛教产生于古印度,中国汉朝明帝时迎印度僧人竺法兰等携经传入中原,设白马寺供养,佛教在真正意义上传入中国。之后,佛教与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相融合,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佛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佛教的伦理思想的基本理论在其佛经典籍中已经形成,随着佛教在中国各地的传播,特别是“南朝齐梁以来的对佛教的推崇”[2],佛教伦理思想逐步与汉魏以来占主导思想地位的儒、道思想相结合,发挥着影响。这些影响直到今天还没有消失,甚至在某些地区还有所发展。所以,研究佛教伦理的现代社会价值,对于重新建构现代社会的道德规范,有一定的价值意义。
《礼记?乐礼》云:“乐者,道伦理者也。”郑玄注:“伦,即人伦。”伦理,从伦理学的意义上讲,是指社会中存在的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非强制性的道德理念,处理人们之间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当然,佛教伦理是以佛教的基本典籍中蕴含的思想为基础,而创立出来的符合佛教道德的一些道德判断标准。作为佛教伦理,它是佛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套完整的伦理道德体系,是以佛教信仰为中心调节佛门僧人之间及僧俗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体系,是有关佛教道德的思想、观念、学说。佛教的伦理包含诸多方面,其中比较普遍的,具有现代价值的部分也不外乎以下四个方面,它们对现代社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佛教伦理中“去恶从善”思想的借鉴意义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是《法句经》[3]中著名的“七佛通戒偈”[4]。这是佛教伦理的宗旨,“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成为佛教伦理的核心论点。对于佛教伦理而言,其基本问题是善恶问题,它设定了佛教伦理的基本问题,确立了佛教伦理体系的基础,全部佛教伦理,都是围绕“为善去恶”而展开的。
佛教伦理范畴中的“善恶”问题应从两个层面上理解。佛教认为善就是“顺益”,也就是一切言行要符合佛教的宗教学说,以佛教的教义来指导自己的思想言行。《菩萨璎珞经》[5]下说,一切众生“顺第一义谛起名为善,背第一义谛起名为恶”。《大乘义章》[6]十二又说:“顺理为善,违理为恶。”《成唯识论》[7]卷五说:“以顺益此世他世之有漏无漏行为为善,反之为恶。”总的来说,也就是符合佛教教义要求的实践活动为善,违背佛教教义要求的实践活动为恶,这便是佛教“去恶从善”思想对善恶的解释。虽然这种思想本能地带有宗教色彩,但是其中也有合理的成分,是值得现代社会所借鉴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要提倡的善与恶决不能从佛经教义出发,应从另一个层面上理解。通俗一点说,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实际利益的思想、行为和语言是善,损害自身和他人利益的思想行为都为恶。确立了善恶标准,也就有了规范尺度。
在千百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善恶观念在人们心中也根深蒂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善恶标准。举个例子来说,每当人们看到一部电影或电视剧时,总要把人物分成两种:好人和坏人,这就是人们心中最质朴的善恶观。但随着一些社会现象的出现,人们渐渐产生了迷惑,分不清善恶,没有了善恶标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是”,什么是“非”,失去了衡量标准。对于这种现象,佛教伦理的“去恶从善”思想中对“善恶”的评述也许可以为人们评价的善恶标准提供借鉴,使人们建立真正的善恶观。
佛教伦理中的“去恶从善”思想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善恶观的问题,去除心中的恶念,追求的是一种至善境界。虽然佛教作为宗教信仰,其消极影响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心向善却深入民心,这一点可以借鉴过来,加强现代社会的理想教育。现在社会也可以来提倡一种善恶观,为人们提供善恶价值判断的标准,推动人心向善,鼓励人们去追求理想中的至善境界,从而避免一些不良行为和恶性事件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安宁却也有一定作用。
佛教伦理的制度层面,具体表现为佛教戒律,内容也是围绕“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原则建立的。戒律起源于印度佛教中规范僧团生活的需要。佛教有大小乘的不同分派,戒律也有大小的不同:小乘律中制定的是小乘戒,分为止持戒和作持戒,止持戒讲“诸恶莫作”,其功能在于防非制恶,作持戒讲“众善奉行”,其功能在于劝善;大乘律中制定的是大乘戒,分为以摄律仪戒、以摄善法戒、以摄众生戒,以摄律仪戒讲“诸恶莫作”,以摄善法戒讲“众善奉行”,以摄众生戒讲“利益众生”。大小乘戒律虽有不同,但仍然脱离不了善恶问题。我们不是要用戒律来约束人们行为,因为现实社会中有法律,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根据佛经典籍中的记载,佛教戒律的执行是非常严格的,每个寺院都设有专门的执法机构——戒律院,戒律院主持一般由刚正不阿的戒僧担任,无论何人只要违犯戒律,就要严惩不贷。佛教戒律这种严格持戒的精神是可以借鉴来的。在依法治国时,执法人员更要秉公执法,这是根本所在。只有这样,法律才有约束力,才能发挥更大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佛教伦理戒律中有“五戒”,是大小乘佛教都提倡的。五戒是指“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这是佛家的基本戒律。不杀生,即不杀人,不杀鸟兽虫蚁,不乱折草木,对一切生命尊重,反对战争和刑杀,思想依据是众生平等,不能相互杀害;不偷盗,是说对他人的东西,即使是一草一木,寸纸尺线,未经物主允许,绝不能擅自取用;不淫邪,是指禁止居士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出家僧人则彻底禁欲,若有犯者,永被逐出佛门;不妄语,即不说谎话;不饮酒是为保持智慧,利于修持。祁超说:“不杀则长寿,不盗则常泰,不淫则清净,不欺则人常敬信,不醉则解理明治”(《奉法安》,《弘明集》卷一三),强调“五戒”对佛教教徒的修养大有益处。此五戒影响颇深,与儒家伦理相结合,维持封建道德。北齐学者颜之推说:“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极为异,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淫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颜氏家训·归心第十六》)把“五戒”直接与中国儒家“三纲五常”结合在一起。中国儒家的“五常”可以说在中国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现在的人们也时常以其作为修身之纲。提倡这“五常”,对于现代社会也有一定意义。江泽民同志提出“以德治国”,提倡社会主义道德,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儒家道德伦理,“五常”的作用也就凸现了出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佛教伦理中“五戒”的借鉴价值也就间接体现了出来。当然,社会主义道德提倡的“五常”绝非封建道德的照抄,而是加以改造的,与时俱进的,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
另外,佛教伦理中惭愧问题也属“善恶”问题范畴。《大乘义章》二说:“于恶自厌名惭;于过羞他为愧”。对自己所作过错感到羞耻,以而产生防止重犯的心理作用,此为“惭”,对自己所作过错,在他人面前感到羞耻,害怕受责罚,因而产生不再重犯的心理,称为愧。佛教的惭、愧,实际上是要求教徒在实践中进行道德的自我监督和检查,与孔子提出的“一日当三省其身”,有同样的作用,都是加强个人修养。毛泽东同志也早就提出“自我批评”的方法,加强共产党员的修养,这个问题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在社会上也提倡这种自检自查,“自己照镜子”的方法,对于提倡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是有一定作用的。社会上的人们多做自省,认识到自我错误,多做自我谴责,就能形成良好的个人修养。也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氛,使“以德治国”成为“以法治国”的大力辅助,道德和法律双管齐下,一定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就。
二、佛教伦理中“平等慈悲”思想的借鉴意义
“平等慈悲”是佛教伦理中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其他生物关系的基本原则。《大智度论》[8]卷第二十七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佛教有四无量心即慈、悲、喜、舍,《涅槃经·梵行品》[9]中说:“为诸众生除无利益,是名大慈;欲与众生无量利乐,是名大悲;于诸众生心生欢喜,是名大喜;自舍己乐,施与他人,是名大舍”。平等是对他人,对其他生物的尊重;慈悲是对他人,对其他生物的关怀。平等是慈悲的思想基础,慈悲是平等的道德体现。
在原始佛教时期,平等主要是用来反对古印度种姓制度的。古印度实行种姓制度,四大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各大种姓地位相差悬殊,有各种严格规定不得逾越。作为社会统治者的刹帝利受到宗教统治者婆罗门的压制,社会上反对种姓压迫的呼声很高。“四姓平等”,这是刹帝利出身的释迦牟尼[10]提出的,受到作为刹帝利统治者的阿育王[11]的欢迎,颁诏天下奉行,并派传教师到处传扬,佛教才得以发扬光大。后来,中国的多次农民起义也打着佛教的平等旗号,反对封建统治者的压迫。
佛教的平等慈悲思想体现在两个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
首先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石门蕴聪禅师曾说“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12],人和自然体现为相互融合的和谐关系,黄龙祖心[13]禅师把此描述为“不知心境本如如,触目遇缘无障碍[14]”的境界,在这种和谐无碍的境界中,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对自然不是征服者,而只是欣赏者、审美者。对于此,佛教认为人应有换位思维,多为自然万物考虑,从而达到真正和谐。在《指目录·傅大士》中就有一首诗“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在桥上过,桥流水不流。”佛教伦理中,人和环境中其他成员平等思想体现的是很明显的,佛教强调“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能成佛”就是一个实例。佛教的生态观是强调人和自然中的众生平等,不以一己之私而剥夺其他生物生存的权利。成功大学中文系教授林朝成曾在《关于佛教生态观的思考与挑战》一文中提出“心净则国土净”,这就是佛教的生态观,指人少了贪欲,不过度掠夺自然,自然也就得以安宁。人与自然关系,要做到人境无碍。当然,它不同于现在的生态观,知识为我们今天处理环境生态问题提供一些借鉴,是正确处理人与环境关系的一个良好的先例。当今社会,生态问题已成为全球的重大问题之一,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最近各国签定的《京都议定书》也与此有关。就台湾地区来说,贺伯台风造成全省各地很大的灾害,阿里山区两天之内下了近两千公厘雨量,许多地方遭土石流淹没,造成重大灾情,神木村整个村庄都遭土石流淹没。这是由于人们任意破坏山林,没有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造成水土流失,酿成今天的大祸。人祸在前,天灾在后,正是没有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而造成的恶果。
有鉴于此,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至关重要。我们可以接见一下佛教伦理对于生态问题的看法与做法,也提倡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对于大自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何加以善用,需靠大家的智慧。我们为了搞好与自然的关系,应该人人从身边做起,以爱护的心疼惜我们的大地,一方面要进行资源使用教育,不要浪费资源,并对可利用资源进行回收再利用;一方面要节制垃圾的产生,还生命以生活的空间,也给人类以自己的空间,以免将来“无立锥之地”。
英国哲学家莱奥波尔特和德国哲学家施韦泽还针对此类问题提出了生态伦理学[15],主要内容就是:人类处理与生物、自然界的关系,应该遵循的道德原则,绝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侵害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应保持和谐的关系,否则,人类在侵害他物的同时也会受到应有的报复。举一个例子来说:青蛙不依赖于人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但离开了青蛙,可以说人不能理想的生活,因为青蛙可以捕虫子,青蛙没有了,虫子肆虐,人们也无计可施,只能坐等虫子破坏庄稼,人的生存受到了威胁,没有了青蛙,人的生存状态就响起了警钟。在内蒙古大草原上生活着人、鹰和兔子。由于人大量捕杀鹰、兔子没有了天敌,大量繁殖,吃光了原上的草,草原沙漠化,人类被迫迁徙。这正是由于人类破坏了应有的生态平衡,才导致了恶果的发生。人类在大自然中制造了不平衡,同时危害到人类本身的生存,这不仅是生物间的事实而已,探究其非生物性的原因,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不协调和它的社会结构里的不平衡,正是造成大自然失调的主要因素。人与生物一切平等,无权以一己之私为害大自然。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应努力促使大家提高环保意识,其中有一点就是不要肆意滥杀动物,破坏生态平衡,劝鉴人们从此方面出发,更好地履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蓝天,不要断绝了他们的生路,使地球成为新的“亚特兰蒂斯”,从宇宙中消失。
其次,中国佛教极力推崇佛教的平等思想,宋代僧人清远说:“若论平等,无过佛法。唯佛法最平等[16]。”佛教的平等思想,深受中国人,特别是受家庭梏制严重,地位低下的中国妇女们的欢迎。从建立在佛性论原则基础上的平等原理出发,得出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这就是众生平等,无有高下,人和人都平等无别。既然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就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吸取对方的长处,而不是相恶相非,要营造出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佛教的基本待人原则是:恭敬,不轻行,不轻视他人,是对己的自谦和对人的尊重,《坛经》[17]中曾提到:“若轻一切人,吾我不断,即自无功德”[18]。补人之长,师长之贤,与儒家的见贤思齐的道德修养方法相似。在《紫柏真可全集》[19]中提到:“古人之交朋友也,取其长而含其短,就其贤而矜其愚,长则补贤则师。是以心愈诚而去愈坚,德愈茂而自愈下。下则受,受则广,广则大,大则无极,无极则不穷,不穷则能带笑。”[20]按照佛家伦理平等思想,绝不能恃长欺人,“恃长欺人者不能善终”[21]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特别不以各自之长压他人之短,提倡建立一种和平共处的人际关系。因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平等的对待,坦诚相见,才能有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宋代诗人卢梅坡在《雪梅》中:“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就是和谐的平等关系的形象写照。但实际上,在君主专制严重的封建社会里,佛教提倡平等只是作为统治者的一种手段,根本没有任何实际内容。到了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健全,平等才得以真正体现,民主空气才来到大众之间。
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地区在法律上都确立了公民的平等地位。人们有分工或职务的不同,但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人人都平等享有作为人的尊严,在这方面没有等级的划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财产、职业、职务、种族等方面上有的差异,因而在社会上所具有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是不同的。在社会中实际存在很多不平等现象,一些人总认为自己有一种“特权”。这种特权思想,阻碍人类进步,社会发展,常常是产生社会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消除特权思想,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在现代的精神文明建设中,适当地吸收和借鉴佛教伦理的有关平等的思想,提倡民主,反对特权与腐败,反对歧视与虐待,是有一定意义的。
佛教的平等慈悲思想,应该说也算是一种博大之爱,不只限于人类,而且涵盖一切有生之物,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博爱,同儒家提倡的“泛爱众”思想有相通之处。“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是《西游记》中对唐僧“心太软”的文学描绘,而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僧人弘一法师[22],则把文学描绘变成了事实。据说弘一法师到别人家做客时,在落座之前,总要将藤椅摇晃几下,别人问他为何这样做时,他回答:椅子中间的缝隙内可能会藏小虫,摇几下,慢慢落座,以便他们逃生。这让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做法体现了佛教对生命的关爱,也是佛家慈悲观念的发展。当然,这种做法实际上的副面作用是非常大的,也会有虚拟假设的成份,但至少可以说明佛教伦理的博爱精神。现实社会中,实际也应提倡一种世间真爱。正如书中所写“爱是满足人性需求的方法中最合理的、最具创造性的方法。它带给我们自在、丰足和神采奕奕的生活体验。爱的本意是给予而非接受,是一种能力而非教条。爱的要素是关怀、负责、新生和知识[23]”。我们要大力提倡人间真情真爱,希望人间充满爱,大家都能沉浸在爱的阳光里,正如歌唱家韦唯在《爱的奉献》中唱到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三、佛教伦理中“自利利他”思想的借鉴意义
在佛教思想中,有三悟的境界:即自悟、他悟、自与他之悟和谐。与此相对,佛教也有大小乘教派之分,小乘提倡自悟,自己成佛,大乘提倡自与他之悟和谐,不仅自己成佛,还要度人成佛。中国大陆和西藏喇嘛教都为大乘佛教派,在中国神话小说《西游记》中就曾提到:如来佛祖看到南瞻部洲之人好杀,心地肮脏,而派观世音菩萨到东土大唐寻一取经人,到西方求取大乘佛教经书,普渡众生,从而才演绎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难取回真经的千古佳话。
小乘佛教讲究的是自利、自悟,自己经过修炼而得以解脱,这不免有个人主义的嫌疑。而大乘佛教讲究的是自利利他,这是其区别于小乘佛教的重要伦理原则,“自利”,对自身有利,为自己的精进修行,所生善果而自得其利。“利他”,对他人有利,为救济一切众生而致力行善。大乘佛教的自利利他伦理原则和它的“自他不二[24]”的人我一体是密切相关的。大乘佛教认为,自己与他人并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融合的,他人常融入自己之中。因此,爱护自己,也应爱护他人。因此,大乘佛教以是否对他人有利作为区别大善大恶的标尺,认为对自己对他都有利是善,对己不利而对他人有利是大善,对己对他都不利是恶,对己有利而以他人不利是大恶,由此也可见,大乘佛教的自利利他伦理原则的重心是利他。在《大宝积经·文殊师利授记会》[25]中提到“不求自乐,喜他得乐。”在《大方广如来藏经》[26]卷一中也提到“自舍己乐,施与他乐”,这正是佛教自利利他思想的真实写照。
佛教思想中致力于利他的思想比比皆是,在《小品般若经·深心求菩提品》[27]中“见一切众生受诸苦恼,如被刑戮。”在描写佛本生故事的经书中也多次提到“王子摩诃萨 舍身饲虎,尸毗王割肉贸鸽”的故事,南海观世音更是为了普渡众生而变身为渔娘、公主、妓女等,来使人们顿悟,使众生解脱。
当然,我在此处讲佛教的自利利他思想并不是要大家都去信仰佛教,因为它毕竟是一种唯心的宗教情怀,但起思想精髓可以借鉴过来。在当今社会中更应提倡的是一种同佛教的这种宗教情怀有关的精神——为他人服务,为别人着想。只有做到“我为人人”,才能收到“人人为我”的效果。社会需要的是一种奉献精神,大家应该有一个观念,你在为别人服务的同时,别人也在为你服务,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换位思维”。如果社会上的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就如理想中的未来一样指日可待,社会主义建设也会蒸蒸日上。社会上很多人以雷锋为榜样,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涌现出了大量优秀共产党员,如人民的好书记孔繁森、人民的好儿子徐洪刚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可以促使人们自律,反对损人利己,反对奢华,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现象,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是从高一点上讲,降低一点讲,对于知识是有限的中国老百姓,他们素质可能不高,但这种思想却深深感染和影响着他们。但凡遇到自己可能服务于他人,或能给他人带来好处的事情,即便是损害自己的利益也要努力去做。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在做这些好事时,确实觉得应该去做,觉得做了这种好事对自己是一种享受或心灵安慰,这样也就真正起到了作用。当今社会应该提倡为人民服务,提倡奉献精神,服务社会与集体,为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华民族崛起腾飞的日子,也是中国人扬眉吐气的日子,也是幸福生活的到来。
四、佛教伦理中“出世入世”思想的启迪意义。
大家都很清楚,佛家讲求的是出世,即“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历朝历代的僧侣都靠施舍过日子,过着超脱尘世喧嚣的生活。虽然有些朝代,寺院也有私产,但也是富贵大家施舍的,都是由老百姓自愿耕种的。当然,这是一种逃避的思想。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历经了一世浩劫,最终同尘世脱离,出家为僧,与滚滚红尘彻底决裂,走上一条“不归路”,贾政痛心疾首,伤心至极,因为佛家讲求“无天无地、无父无母”,宝玉一入空门,如同亡去一般。唐代佛家居士王维钻研佛理,甚至给自己起号为摩诘,写下了许多蕴含深刻佛理的千古佳句。他的诗中表现了大量的超然态度,其中有几丝无奈与惆怅,不得重用,多遭贬谪,仕途无着,使他无法实现自己的报负,只能在佛家的一片净土寻找一丝慰藉。但他并未真正脱离尘世,仍在滚滚红尘中游离,与世俗官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佛家居士的典型代表,他的事例也说明了佛教并不只提倡出世。
在佛教伦理思想中,是提倡出世与入世相结合。禅宗南派[28]第六祖惠能[29]禅师就曾提出出世和入世的关系,他认为,在入世和出世的关系上,应以中道方法处理,不离入世而出世,表现形式是出世的,内在的本质是入世的。“法之在世间,于世出世间,勿离世间上,外求入世间[30]。”这是指,僧尼既已出家,已不在红尘之中,不关心红尘的是是非非,即为出世。但是,毕竟他们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世界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与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有关,人不可能脱离世界而存在。佛教也应关心国家大事,为国家献计献策,因为有时宗教也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如西藏和平解放,就与西藏藏传佛教格鲁派[31](黄教)的班禅额尔德尼[32]与达赖喇嘛[33]有关,在他们二位的支持下,西藏才得以和平解放。在现代,中国政府也不时召开全国宗教会议,征求宗教界人士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意见,同时,宗教界人士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成员。而且,当今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纷争与战事,也大多与宗教有关,所以宗教是不可能脱离社会的,毕竟与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
出世与入世的伦理思想是有其价值存在的。首先是出世,既然是出世,离开了红尘,便对红尘中的一切名与利不挂记在心,不去追名逐利。“淡泊名利,宁静致远”是蜀汉名相诸葛亮的修身格言,也是产生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一生的精神根源所在。大珠慧海[34]禅师说:“荣华总是虚悟,弊衣粗食充饥[35]。”在《洞山禅师语录》中洞山良价[36]也指出自己的人生观是“不求名利不求荣,只求随缘度此生。”要有一种超然的心情也对待一切。然后是用出世的态度去入世,用一种超然的心态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做贡献。
佛教伦理中的这种出世入世思想实际上很浅陋的,因为毕竟它的本质内涵是出世,而不是入世。但是,其中的这种思想我们可以借鉴,我们需要的是一种用超然的心态服务社会的精神。现代社会,由于西方意识形态的传入,以及传统文化中关于名利的糟粕存在,人们对于名和利越来越看重,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名与利。为了名和利,很多人不惜一切代价,沽名钓誉者、追名逐利者比比皆是。名利的追求也是腐败现象泛滥的根源之一,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借口,甚至引发了文化剽窃现象,真是可悲之极。
我国宋代诗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曾说到宠辱不惊,不为荣辱所动,既然以一种超然的心态去对待了,也很容易做到这一点。我们工作是为了心中的一种信念,为了为社会做点贡献,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若过分看重个人名利,那后果也就不堪设想了。
在现实社会中,可以提倡大家以一种超然的心态服务于现实社会,淡泊名利、不惊荣辱,而又勤奋学习、热爱事业、培养崇高的奉献精神。当然,超然的心态,不以名利、荣辱变幻而动,这是一个非常高深的境界,是很难达到的程度。我们不是提倡人人都出家,或者人人都去做居士、信佛教,而是提倡用这种超然心态,去服务社会。我们不需要去达到什么高深境界,只是在日常工作中少追求一些名与利,多关心一些自己的事业与工作,那就足够了。人一旦有了这种超我的心态,去勤恳工作,很多非常难解决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在一个部门,为了争夺一个职位或一些名利,本来和和气气的办公室变得火药味十足,大家明争暗斗,一点都不团结,互相拆台,这样一来,工作无人积极去干,大量被荒废,也成为官僚主义滋生的温床。若是大家有了超然的心态,勤勤恳恳工作,互相团结协作,那么这个部门才能顺利开展而无任何人为障碍,而且每个人也会受益匪浅。以前的情况是大家用的力在相互抵消,而后来的情况则是大家合力,这样,也就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佛教伦理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但我们绝不能“一棒子打死”,要用辨证的方法去看问题,发现它的积极之处。我们要用“扬弃”的方法,“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借鉴佛教伦理当总有益的部分,使其发挥其应有的现代社会价值,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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