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顗的“不定教”概念与天台宗思想结构
“不定教”是南北朝佛教判教中創立的概念,當時稱為“偏方不定教”。智顗是在對“偏方不定教”徹底否定的基礎上,提出自己新創的“不定教”說。智顗的“不定教”概念,是貫通天台宗判教結構的一個核心概念。其重要意義在於,由於通過判教建立了中國佛教的一種完整的思想結構,並以此作為天台宗教理體系基礎。隋唐時中國佛教各宗派的出現,都與此有關。 一、南北朝的“偏方不定教”及智顗的否定 一般以為,中國佛教判教始於南北朝時期的慧觀(劉宋元嘉年間425—458卒,年71歲),基本思想,是根據(涅槃經)中有關說法,把全部佛教分為頓、漸兩大類;其中,“頓教”是指佛向上根大機菩薩所說的全面圓滿教法,代表經典是《華嚴經》,經典依據出自《華嚴經》本身,此經中說日出先照高山,然後普照平地幽谷,猶如佛初說法,先悟上根大機,然後才普對淺根眾生,《華嚴經》即代表佛只對上根大機說法的經典(《華嚴經.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之一》)。“漸教”是指佛向淺根小機由淺入深地所說“五時教法”,經典依據出自《涅槃經》,此經中說:“善男子,譬如從牛出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醍醐最上,若有服者,眾病皆除。所有諸藥,悉入其中。善男子,佛亦如是,從佛出於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猶如醍醐。言醍醐者,喻于佛性。佛性者,即是如來。”(《涅槃經.聖行品第七之四》) 漸教“五時教”即:1.“三乘別教”(諸小乘經典) 2.“三乘通教”(《般若經》) 3.“抑揚教”(《維摩經》) 4.“同歸教”(《法華經》) 5.“常住教”(《涅槃經》)(參見吉藏《三論玄義》卷上)。 類似的判教思想,其實早在慧觀之前,僧睿已經提出過。他曾概括當時各種佛教學說思想,總結說: 三藏(小乘)祛其染滯,《般若》除其虛妄,《法華》開一究意,《泥洹》闡其實化。此三津開照,照無遺矣(《喻疑》,《出三藏記集》卷5)。1 《泥洹經》是(涅槃經)中部分內容,《泥洹經》、《涅槃經》相繼譯出,中經竺道生大力闡發推動,涅槃佛性理論遂取代般若學成為佛學主流。這是南北朝佛教界大事。南北朝時無論毗曇、成實、三論等諸學派,無不深涉涅槃佛性學說的研究。僧睿置《泥洹經》為各種經典中最高,謂其理論性質是“闡實化”,與慧親判教中,置《涅槃經)為五時教中最高的“常住教”,二者思路一致。而且,比較一下可見,二說之思想結構,也基本一致。《涅槃經》乃是當時最為人們重視的佛經,慧觀的判教因有此經明文為証,遂被奉為定式。 但是慧觀的“二教五時”判教結構中,有一個明顯的邏輯矛盾,從價值作用而言,應判為最高的《涅槃經》,因被置于“漸教”中,與“頓教”《華嚴經》相比,反成為層位較低者了。這與作為涅槃師的慧觀之流判教的本意,或對於當時《涅槃經》與《華嚴經》所處的實際地位而言,都不合適。“偏方不定教”之說,實際上,就是為補救此漏洞,才應運而生。 智顗在《法華玄義》、《維摩玄疏》等著作中,將南北朝各家判教概括為“南三北七”十家,又進一步指出:“南北地通用三種教相,一頓、二漸、三不定”,這裡的“不定”就是“偏方不定教”,他說: 別有一經,非頓漸攝,而明佛性常住,《勝鬘》《光明》等是也,此名偏方不定教。此之三意,通途共用也。(《法華玄義》卷10上,並可參見《金光明玄義》卷下) 吉藏(549—623)《法華玄論》中以為“不定教”是在慧觀判教說之後出現的概念(見《法華玄義》卷3)。吉藏說,當時還有人立“頓、漸、無方不定”三教: 無方之教,出前二種,即《勝鬘》尊經是也。故此經過《大品》、《法華》,與《涅槃》齊極;雖以一乘為體,而顯言常住,故得與《涅槃》理同;雖說一體三歸,而以一乘為極,故包《法華》之說;既義通兩教,故屬無方。又是別應于機,非雙林之說,故異涅槃。立三教者云:《楞伽》《法鼓》及此經,並屬無方之教。(《勝鬘經寶窟》卷上) 意謂“無方不定教”在于“別應于機”。因此實際上與“偏方不定教”類同。慧均在《大乘四論玄義》中釋“偏方不定教”中的“偏方”之意說: 舊相傳云:偏方教正意,處所偏,從眾偏等為宗也。(《大乘四論玄義》卷9) 意思也是說“偏方”即“特別”、“偏重”之謂。 綜合智顗、吉藏(《法華玄論》、《三論玄義》、《彌勒經游意》、《勝鬘經寶窟》、《大品經游意》),及基本同時期的慧均(《大乘四論玄義》)等文著中的各種說法,被判為“偏方不定教”的,主要是《勝鬘經》、《金光明經》、《大集經》、《央掘摩羅經》、《楞伽經》等。2這些經典都是在《涅槃經》同時或稍後譯出流傳的,3共同特徵是與《般若》類經典迥異,內容都是集中在佛性如來藏問題方面,並因之而開闢出南北朝時“佛性論”這一新的佛學領域。 這些經典中,如《大集經》、《金光明經》等,更有突出鬼神和咒語禁術等以及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二十八宿,十二生肖之說結合的顯著特徵。在中古封建社會時期,這是其容易與民間民俗信仰合拍,從而受到各階層重視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智顗視《大集經》如同《法華經》一樣重要,說唯此二經,“具有四教之文”(《四教義》卷1),對《金光明經》,他曾在重要場合多次宣讀(今存某著作《金光明玄義》卷2,《金光明文句》2卷),在他的各種文著中,又可見他無數次引證上面這些佛經中內容,奉為圭梟。 但是,智顗指出,南北朝各家判教,之所以判這些經典為“偏方不定教”乃是以為它們“謂非次第,別為一緣”(非依次第循序漸進地宣傳佛教宗旨,而是另有特別開導作用),對此,他表示斷然否定。他說: 次難偏方不定教,謂非次第,別為一緣,如《金光》、《勝鬘》、《楞伽》、《央掘》之流。(《法華玄義》卷10上) 智顗斷然否定佛經中有所謂“偏方”之說(“偏方”即針對特別病症的特別藥方,另有特別作用之意)。智顗舉《央掘摩羅經》與《維摩經》比較,指出二者內容相若,並問難道,既然舊判教各家把《維摩經》列入“漸教”中,又何以說《央掘摩羅經》卻是“偏方”?顯然於理不通。 智顗以為佛經並無什麼偏方(《法華玄義》卷10上),以上這些經典主旨都在闡發佛性常住的如來藏緣起之理,這個思想,本已包含在《涅槃》、《華嚴》、《法華》經中。從邏輯上言,另立“偏方不定教”,對原有判教結構中的漏洞既無補,而新的“三教”(頓、漸、不定)結構只有更顯得支離。智顗明確稱“偏方不定教”為“舊不定教”(《法華玄義》卷10上)。他否定佛經中有所謂偏方,實際上也就是否定了偏方不定教說。4 二、智顗新“不定教”的含義 “不定”概念在漢譯佛典中常見,如《無量壽經》卷下中,有“不定聚”、“不定性聚”之說(正定性聚必能悟,邪定性聚畢竟不能悟,處二者之間待緣可成正定聚或邪定聚者,為不定性聚,佛教以此三聚收攝一切眾生);又《大智度論》卷9中有“黑白三業”說,《瑜伽師地論》巷9中有“定不定”三業說(定業,定受果報,不定業,不定受果報);《大乘義章》卷7中也有據《成實論.三業品》而有六業之說:地獄業、畜生業、餓鬼業、人業、天業、不定業(前五業皆是“定業”)。在唯識論中又有“不定種性”之說。律典中述出家人當受的八類戒條,也有一類名為“不定”。《涅槃經.德王菩薩品第二十二之二》中有“不定涅槃”(即“不定佛性”)之說,說所謂“一闡提”、“須陀洹”乃至“諸佛如來”皆“亦名不定”,“若佛不定,涅槃體性亦復不定,至一切法亦復不定”;“云何不定”?經中說:“諸佛如來,亦應如是,入涅槃已,亦應還出,不入涅槃;若如是者,涅槃之性,則為不定;不決定故,當知無有常樂我淨。”這就是佛為利益眾生不住涅槃而入世間的思想,故佛性“常樂我淨”而又“非常樂我淨”;這是對佛性論的一種深入闡發,南北朝“偏方不定教”說肯定是受了這種說法影響的。 智顗雖然否定“偏方不定教”,但是卻充分採用了“不定教”這一概念。如天台宗三種止觀之一的“不定止觀”(或略稱“不定觀”)是一例,智顗說: 不定者,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更前更後,互淺互深,或事或理,或指世界本第一義,或指第一義為為人對治,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摩訶止觀》卷1上) “不定止觀”本是天台宗教理思想的一大特徵,“不定教”說,同樣如此。二者之“不定”概念的含義一樣,都和“偏方不定教”中的“不定”,迥然不同。 智顗一再指出,他的“不定教”,“不同舊解,別有偏方不定之說”(見《法華玄義》卷10),而是指“于五味教內,利根之人,不同教義,悉皆得見佛性”(見同上書。意即佛教可分為次第“五味”,而能悟之人,各能秉受不同教義,而得實相佛性)。 湛然對智顗的“不定教”曾明確解釋:“今釋不定,非但《涅槃》之中,七種方便,皆得入實,名為不定,前諸教中,亦復如此。若教中及別登地得入實者,不名不定。故不定名,必在方便。”(《法華玄義釋義》卷10上)就是說“不定即是方便” 這種思想,與舊不定教的“偏方”之說,正好截然相反。按照智顗一而貫之的思想,如《華嚴經》是對“上根大機菩薩”所說,“鈍根小機雖復在座,如聾如啞”,是“隔小明大”。而《阿含》三藏等,是接引聲聞,“引接小機,令斷見思”,“則以小隔大”,如此則“二道不一”,“不一即不合也”(《法華玄義》卷10下),所以佛之說教中,必包含有“方便”,也即是《法華經》所謂的“開權顯實”。在智顗看來,要把握“不定”,“此無別法,但約頓漸,其義自明”(同上),所有頓教漸教,同時都必定包含“不定教”,即方便說法,也包含秘密教,使不同根機都可得悟佛法,如大地草木,都可沐浴雨露陽光。 智顗的“不定教”概念常和“秘密教”概念和用,對此需特別注意。 他在“不定教”概念中進一步區分出“秘密不定教”和“顯露不定教”並說明,這是受《大智度論》“教有二種,一顯露教,二秘密教”之說的啟發(《法華玄義》卷10上)。《大智度論》中說: 諸佛事有二種,一者密,二者現。(卷95) 佛法有二種,一秘密,二顯示,顯示中佛、辟支佛、阿羅漢皆是佛田,以其煩惱無餘故;秘密中說諸菩薩得無生法忍,煩惱已斷,具六神通,利益眾生。(卷4) 原意都是以顯、密來解釋(般若經)中佛說法何以先聲聞(小乘),後菩薩(大乘)的道理。因佛有“顯說”,“密說”,則教法自然也就有顯、密之分。理解“秘密教”的含義,對於理解智顗的“不定教”概念,是很重要的。灌頂解釋說: 同聽異聞,互不相知,名秘密教,同聲異聞,彼彼相知,名不定教。秘密不定,名下之法,只是藏、通、別、圓,佛世逗機,一音異解,從化儀大判,且受二名。(《天台八教大意》) 他說得很清楚,秘密和不定只是對佛說法方式的一種區分。《大智度論》在提出顯密說法的同時,對顯密另有一個規定,卻一向被人忽視: 《般若》未明二乘作佛故,為淺,是顯示,是方便;《法華》明二乘作佛故,為深,是秘密。(《大智度論》卷100) 吉藏曾據此判定說:“就大乘中自有淺深,故分顯密二教”(《法華玄義》卷3)。因此,吉藏以為也可以顯密來判分大小乘,他說:“秘密不秘密有二門,一以大乘為秘密,小乘非秘密,大乘甚深,不妄傳授,故稱秘密;小乘淺近,可隨意而說,故非秘密。(《法華游意》)這都明確是以密顯為深淺之意。智顗則是這樣說的: 密、顯通大、小(乘),《釋論》第四云:“顯示教”明羅漢所惑清淨,菩薩不斷惑不清淨,故菩薩在後列,若“秘密法”,菩薩得六神通,斷一切煩惱,超二乘(聲聞、緣覺)上,當知顯示淺,秘密深。(《法華玄義》卷7) 《涅槃經》中反覆強調,“如來實無秘密之藏”,佛法“如秋月處空,顯露清靜無翳,人皆睹見”,“所有正法,具足無缺,令人睹見”,“愚人不解,謂之秘密藏,智者了達,則不名(秘密)藏。”(《如來性品第四之二》)相應的,《涅槃經》中對“不定”概念也是在“深”的意義上使用,如說:“雖有佛性,不說決定,是故名深。(《獅子吼菩薩品第十一之七》)” 由此可以肯定四點: 第一,智顗的“不定教”概念,基本涵義,是“方便說法”;或簡單地說,“不定”就是“方便”; 第二,智顗的“秘密教”指的是較深遂之佛法; 第三,“不定”與“秘密”二個概念約合用,在于揭示佛法之顯密、深淺的靈活性、對治性、不拘一格性; 第四,智顗的“不定教”是一個理性的概念,與此相關的“秘密教”同樣是理性概念,(與現在一般說的“秘密教”概念,意思大不一樣)。 三、智顗的“不定教”在天台宗思想結構中的作用 智顗的“五時八教”判教結構,首先,是將判教對象——佛教,視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其次,是承認整體中各組成部分的差異性,再次,是以統一的價值標準,予以“料簡”(批判)、會通。由之而建立天台教理體系的思想結構。 在此思想結構中,“不定教”乃是一個貫通全局的核心概念。 1.新“五時教”的創立——整合佛教使之成為整體 智顗“五時八教”中的“五時教”是他新創的,這一點,以前也從未有人注意到。 相對而言,南北朝的“五時教”,可稱為“舊五時教”,是以牛乳煉取過程中的乳、酪、生酥、熟酥、醍醐五味,喻佛教說由淺入深,次第開導約五個過程(五時)。這種說法,對於解釋不同佛經中不同的含義,乃至由於時空上的關係而包含著許多自我矛盾的說法,是有利的,因此自慧觀立說之後被南北朝多家判教所採用,並不偶然。 但是,智顗認為,舊“五時教”有一個根本缺陷,即未能包含全部佛教,因此迷失宗旨。對此,他的批評十分嚴厲。他說: “若五時教,得五味方便之文,而失一道真實之意,雖得其文,配對失旨,其文通用,其對宜休。”(《法華玄義》卷10上) 是說舊“五時教”從表面看來,與《涅槃經》經文一一配對,以解釋佛經次第發展過程,實際上所“配對”解釋的佛教義理,已“失一道真實”,正所謂“滯文失意”。而且,智顗以為,其所失者,又正是最重要者,即“頓教”被排在“五時”之外了。智顗說: “如牛新生,血變為乳,純淨在身,犢子若吮,牛即出乳,佛亦如是,始坐道場,新成正覺,無明等血,轉變為明,八萬法藏,十二部經,具在法身。大機犢子,先感得乳。乳為眾味之初,如頓在眾教之首,故可以《華嚴》為乳耳。”(同上) 認為必須將《華嚴》頓教,概括在“五時”之內,並列在“五時教”之首,猶如乳雖非酪、酥、醍醐等,但乳中實已包含酪等在內。這個思想,實際上是在《涅槃經》中,也多處出現過的。智顗據此更加發揮,說:“夫日初出,先照高山。日若垂沒,亦應餘輝峻嶺”(同上)。這樣,又以開權顯實,明萬善同歸的《法華經》,作為貫穿、會通眾經的核心,以邏輯結構上看,與《華嚴經》為頓教,也沒有矛盾。 這樣,智顗的判教,就跳出了南北朝判教中,以“頓、漸”為判教基本框架的舊思路,而以新的“五時教”,融全部佛法為一整體。 或者說,智顗的判教,否定了南北朝時“二教五時”的判教結構,建立了新的“一教五時”結構。這個看起來似乎最簡單的“五時教”,其實與南北朝時相比,性質已經根本不同。 這樣,以判教而言,對當時中國流行的全部佛教學說思想進行整理,並總結、批判的作用,也才真正得到實現。於所謂“一道真實之意”,才妥貼自然。呂澄先生曾說,所有判教基本不出慧觀範圍,湯用彤先生認為,慧光判教對後人影響最巨,實際上都是因為未深解智顗判教。 智顗的判教結構,完全突破慧觀和慧光的框架。此後隋唐各家判教,都是循智顗成說。 2.獨創的“化法四教”:藏、通、別、圓 智顗判教思想結構中,“化法四教”也是他的獨創,佛經中從無這種說法。他在《四教義》中假設論辭問難:“立四教”名義,若無經論明文,豈可承用?繼而舉梁代三大師判教,及地論四宗、五宗、六宗判教等為例駁論道:“古來諸師講說,何必有經論明文?……怕言隨情所立,助佛揚化,其有緣者,莫不承習,信解弘宣”,進而宣稱:“但使義符,經論無文,不足致疑。”(《四教義》卷1 他把“化法四教”又稱為“四教門”:藏教門、通教門、別教門、圓教門。對“四教門”,他作了極其詳盡的分析。每一教門又包含四門:有門、空門、有空門、非有非空門 (或一切實、一切不實、不切亦實亦不實、一切非實非不實) 四門。他說:“門以能通為義”,這“四門”(或“十六門”)能“通行人(學法人)至真性實相之理”。他又評析十六門各有各的作用,如藏教四門中,“有門”、“能破十六知見,……因有見真”(從分析事法達到真理);“空門”,“能破假賞之感,……因空見真”(由析“空”而達真理);“有空門”,“能破偏執有無之惑,……因有空見真”(從雙析有無達到真理);“非有非空門”,“能破有無迸邪執見”(破除單執或雙執“有無”的邪見達到真理)。顯然每一門都是由淺入深,到達真理的通道。他又詳析每一教門包含的教法內容,簡而言之,藏教主要指《阿含經》、《阿毗曇經》等;通教主要指《維摩經》等;別教主要指《般若經》、《三論》等;圓教主要指《法華經》等。但又強調,“諸經同明體宗用,赴緣利物,而有同異者”。門有正有偏,藏教如州城四偏門,通教如州城四正門,別教如台城(天子住處)四偏門,圓教如台城四正門。 而無論正門偏門,都可以進入州城,然後進入台城。入城之後,見到的“至性真理”,如比“天子”,只是一個。再反過來說,各教門側重點不同,“四門中俱得入道,然隨教立義,必須逐便”。他又分別指出每一教門重點:若是三藏教四門,雖俱得人道,而諸經論多用有門(藏教四門側重見有得道,因離真理實相最遠,相對難度較大),通教四門雖得入道,而經論多相空門(通教四門側重在析相空入道),別教四門雖俱得入道,而經論多用亦空亦有門,圓教四門中俱得入道,而經論多用非空非有門也(見《四教義》卷一)。 這不禁使人想起黑格爾所說的:“我們要求,對於全體的性質和目的有一個概括的觀念。遮幾我們可以知道,我們所期待的是什麼。……事實上,個別部分之所以有其優良的價值,即由於它們對全體的關係。”5黑格爾又把哲學精神比喻為“一個有機的結構—一個大教堂,這個教堂有它的拱門、走道、多排圓柱和多間廳房,以及許多部門,這一切都出於一個整體,一個目的”6 智顗創立“四教門”(化法四教),作用在於進一步溝通“五時教”結構中顯現出的各種教說的差異性。因為各種佛經,各種理論,佛教傳入中國以後發展起來的各種學說思想,各有側重,內容形式亦各有深淺不同,但用殊途同歸的“教門”,則明白清晰地說明了其內在的秩序性、和諧性、統一性,或者說,其價值目標的一致性。 3.“化儀四教”及“不定教”的作用 智顗說,“化法四教”如藥味(藥的功效),“化儀四教”如藥方(藥的用法)。“化儀四教”即頓、漸、不定、秘密。其中“頓”、“漸”概念與南北朝判教視為佛法內容不同,成為一種與“秘密”、“不定”同樣的說法方式,這點也應特別注意。智顗釋“顯露不定”說: 若說不定,義則不然,高山頓說。不動寂場,而游化鹿苑,說四諦生滅,雖為菩薩佛境界,而有二乘智斷;雖五人証果,不妨萬諸天獲生忍;當知即頓而漸,即漸而頓。《大經》云:“或時說深,或時說淺”,應開即遮,應遮即開,一時、一說、一念之中,備有不定。不同舊義中專判一部,味味中悉如此,此乃顯露不定。(《法華玄義》卷1上) 可見所謂“不定”就是“即頓而漸,即漸而頓”,“或時說深,或時說淺”,“應開即遮,應遮即開”。而且特別指出,非如舊“不定教”專判某部經為“不定”,而是“味味中悉如此”,就是說“五味”(五時)教整體中每一種經典都包含“不定”之義。他又釋“秘密不定”道: 秘密不定,其義不然,如來于法得最自在,若智若機若時苦處,三密四門無妨無礙,此座說頓,十方說漸、說不定;頓座不聞十方,十方不聞頓座;或十方說頓、說不定,此座說漸,各各不相知聞,於此是顯,於彼是密;或謂一人說漸,為多人說頓,各各不相知,互為顯密;或一座默十方說,十方默一座說,或俱默俱說,各不相知,互為顯密。(同上) 這是對佛之法力的誇張說法,但基本思路同前說。智顗一再強調,“不定教者,此無別法,但約頓漸,其義自明”(同上書,卷10下)。又一再強調,他的“不定”、“是名不定教也,非不定部”(同上)。智顗又用“置毒乳中,乳即殺人”(毒喻法性,乳喻教法,殺人喻得解脫)等說法,解釋以各種方便,“皆入究究涅槃,即其義也”(同上)。 他在其他地方(如《維摩經玄疏》等),對“秘密教”的多種問發,細審之,也都是對佛說法過程中的頓、漸、深、淺“不定”的闡發,意思都有一樣,從略。 總之,智顗的“不定教”,意在強調佛教的每一種經典、教派乃至學說思想的對治性、不同適應性,目的則在對現實中各種學說思想,在共同的價值取向的前提下,予以肯定、會通。 綜上所述可見,智顗的“不定教”,是溝通“五時教”、“化法四教”(藏通則圓)乃至“頓教”“漸教”的一個特殊概念。它是天台宗“五時八教”判教思想結構得以建立的一個核心概念。實際上,“不定教”也是一種基本思想方法,它是天台教理思想體系的一個重大特徵。 四、天台後人背離了智顗原意 智顗是歷史上首次採用密顯概念作深淺對應的判教的,此後,密顯與頓漸同樣成為中國佛教判教的兩對基本範疇。後來禪宗的頓漸之分,實際上是這兩對範疇合二為一的用法。這種用法,又是受唐代真言密宗的影響有關的。 唐玄宗開元年間(8世紀上半期)中國佛教密宗作為一個宗派,正式形成,顯密概念,從此徹底改變。如果用智顗的話說,就是從判"教”的概念,變成了判“宗”的概念(智顗認為,佛教有“教法”、“教門”、“教相”區別,無“宗旨”區別,詳見(《法華文義》卷10)。而在實際執行中,又成為判分教派的基本範疇。這種新的顯密判教思想結構,始於一行,他在《大日經疏》中說: 略說法有四種,謂三乘及秘密乘(卷9) 秘密者,即是如來秘奧之藏,久默斯要,猶如優曇花,時乃說之,苟非人則不虛受,不同顯露常教也(卷15) 一行實際上將全體佛教分為顯教、密教二大部分。這樣,一方面,與南北時判教將全體佛教分為“頓教”、“漸教”兩大部分。固然完全不同,另一方面,“顯、密”的概念,與智顗在“深、淺”的意義上使用,並以之作為靈活不定的示教方式的概念,也就完全不同。 後來,惠果的弟子,入唐求法的日僧空海,作《辨顯密二教論》,將唐玄宗、代宗時的金剛智、不空等傳譯的佛教真言一宗歸之於密教,將此前發展的佛教諸宗派,包括天台、三論、唯識、華嚴、禪、淨在內,全部歸為顯教。從五代、宋之後,凡顯密並論,就完全是在這種意思上說的。 天台后人釋“不定教”,明代智旭可為代表。智旭釋“不定教”說:“不定有三義,一不定教,謂于前四時中,或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彼此互知,各別得益,即是宜聞頓者聞頓,宜聞漸者聞漸也;二不定益,謂前四時中,或聞頓教得漸益,或聞漸教得頓益,即是以頓助漸,以漸助頓也。”(《教觀綱宗》)這是指顯露不定教。 對“秘密不定教”的解釋,尤為有意味,他說: 秘密亦有三義:一秘密教,謂于前四時中,或為彼人說頓,為此人說漸等,彼此互不相知,各自得益;二秘密咒,謂一切陀羅尼章句,即五時教中,皆悉這種說法,完全不符智顗原意。 智顗的確說過“第五時”(涅槃法華時),是“非頓、非漸、非秘密、非不定”,但既如此,則又是頓、是漸、是秘密、是不定。對照之下,可以看出,智旭之說,有二大問題,其一,是將“顯露不定”二義及“秘密不定”前一義僅限在“於前四時中”起作用,與智顗將“不定”貫通在全部“五時教”中不符。其二,是將“秘密不定”第二義說成是“陀羅尼章句”(即密咒),則完全是他的發明,智顗根本無此意。他這樣一來,將智顗原本屬理性性質的“不定教”概念,導向了一種非理性化的詮釋理路。 智旭這種纂改,有特定時代原因,在其當時,也有重要社會意義,限於主題和篇幅,此不具論(作者另文專論)。但是,問題在於,智旭之後,人們往往卻就在智旭解說的基礎上,去了解智顗的“不定教”,導致許多歧義,因此產生。7 五、智顗判教的價值意義 智顗指出:“佛教無窮,桓沙非譬。東流之者,萬不一達。智人君子,希更詳焉。”他認為固守某一教義,無異守株待兔,他諄諄告誡:“寧可守株待兔?必貽斯責!”(《四教義》卷1他的判教,概而言之,乃是整理爬梳各種經教,以眾生機緣不同名義,將各種經教作出由淺入深,由深達真,或由假入空,由空至中,一心三觀的系統化安排,使仿佛雜亂無章的各種經教,按認識過程的秩序,組織成井然有序的和諧整體,由此肯定中國佛教的新發展,構築成充滿美感的佛教思想體系。智顗通過判教,建立的天台宗思想結構,表明了一種覺醒的主體意識,努力去實現同對象的絕對同一性的理性努力。 智顗判教的價價意義在多方面體現。要而言之,有如下幾點。 第一、首次建立起一個完整的思想結構。對佛教傳入中國以來,所有流行的經典以及發展起來的學說,進行了整合、梳理和安排,使“佛教”成為一個能包容所有流行經典和各家學說的體系化的思想結構,均衡、和諧、完整、明確地表達出特定的價值取向,以至幾乎成為一種固定模式,以後隋唐各宗判教,在批判和自我批判中,往往指責批判對象因襲天台宗判教,但又無一能擺脫它的巨大影響,原因在此。 第二、首次建立起宗派教理體系建構的思想基礎。不但符合中國文化精神“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周易.繫辭上》),肯定各種學說思想在統一的價值取向前提下的合理性,而且由而建構出一種新的教理思想體系,即宗派教理體系,使中國佛教宗派得以形成。以後隋唐各宗派相繼建立,都與有了這樣一種,以判教為思想結構的宗派教理體系建構的思想方法,有直接關係。 注釋: 1.僧佑《出三藏記集》中誤置《喻疑》一文為慧睿作,此文實際是僧睿作。 2.此外,還有僧宗提到《大云經》(見《涅槃經集解》卷4),吉藏提到《遺教經》、《佛藏經》(見《大品經游意》)、《法鼓經》(見《勝鬘經寶窟》)為“偏方不定教”。但是,以上述五種佛經為“偏方不定教”,是當時最為一致的說法。 3.各經首次譯出時間如下:《涅槃經》421年,《勝鬘經》436年,《金光明經》412-427年、《大集經》約與《涅槃經》、《金光明經》同時,《央掘摩羅經》約與《勝鬘經》同時,《楞伽經》443年,此外,《華嚴經》421年,《大云經》443年前。 4.《佛學研究》《北京》1995年5期刊文《“不定教”的源流與智顗的“不定教規”》(屈大成),認為,“不定教”說的出現是因為“當時很多佛徒”把不能判“定”為是“頓教”或“漸教”的經典,歸入不定教,全文以此立論。這種論點,似未完全理解“偏方(或無方)不定教”含義。 5.(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巷1,商務印書館,1981年,11頁。 6.(德)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巷1,商務印書館,1981年,56頁。 7.本世紀60一70年代或之後,日本有一些學者曾提出,智顗只提出頓、漸、不定三種教相,無“秘密教”之說,從而引發過一場“化儀四教”是否智顗本人思想的討論。這種說法,顯然就是從智旭詮釋的立場,去理解智顗的“不定教”本義的結果,只能說是一種誤解。國內近有一些學者亦襲此說。 (本文作者王仲堯係杭州商學院東方文化和中國思想史研究所所長)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