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戒为何要“五夏学戒”
新戒为何要“五夏学戒”
果一
佛陀尚未出家以前的印度,就已经充斥了许多出家修行的沙门,他们各自依著对于出世法的理解,而过著修行的生活。基本上他们都含有出世的色彩,可以追求的层次仅止于天人的福报,并不能够达到了生脱死的目的。直到佛陀出家证道之后,才揭示出修行的最高目的与正确的方法,使得无数的外道沙门,因佛陀的教义而得以解脱。所以出家的目的,在于自我的解脱,以及帮助他人的解脱,甚至希望未来的众生,也能依此法而得以解脱。这三个目的,也正是今天引导我们踏入出家行行列列的方向。然而随著时代环境的变迁,以及众生的业报所感,“出家”在一般人的心中,不再是那么的崇高脱俗,反而以随顺世俗法,应付众生的需要为借口,来满足自我欲望的追求,而与一般世俗人无甚差别。因此我们可以发现许多饮酒吃肉,男女不净、占相吉凶、假藉神通,迷惑众生的光头俗汉,以种种不清净的手段,只为了自己的利欲熏心,非法说法,法说非法:非律说律,律说非律,如此而出卖了佛法。《大智度论》中说:“沙门有五种邪命:一、为求利养,故常威仪,诈现异相。二、谓说己功德。三、高声现威。四、说己所得利养,激动令施。五、为求利故,强占他吉凶。” 《四分律》中亦说有十四种过:“无惭无愧、不受教、作非威仪、不恭敬、难与语、恶人为友、好往侄女家、妇女家、大童女家、黄门家、比丘尼精舍、式叉尼、沙弥尼精舍、好往看龟鳖。”由于种种的放逸、纵此不再好乐正法,佛法就在比丘们心中一点一滴的消失了。如《摩耶经》云:“乐好衣服,纵逸嬉戏,奴为比丘,婢为比丘尼,不乐不净观,毁谤毗尼,袈裟变白,贪用三宝物等是法灭相。”如果正法灭已,众生将永远沈沦,无有出期。
《杂阿含》九十七经云:“是何名比丘?于功德、过恶,俱离,正修行,其心无所畏,是则名比丘。”因此比丘的正务是诵经、坐禅、劝化众事(见三千威仪经)。也就是一心行道,以解脱为第一要务。然而时代在面对的时候,要随时提起缘生缘灭的念头,这一切无非是空花的佛事,水月的道场,勿为名闻利养所迷惑。《佛藏经》云:“出家当一心行道,随顺法行,勿念衣食所在。君有一心行道比丘,千亿天神愿共供养。”又云:“如来灭后,白毫相中,百干亿分光明,其中一分供养诸弟子。假使一切世间人皆出家,随顺法行,于毫相百千亿分,不尽其一。”既然衣食无虑,正好放心修行,何苦汲汲于名利的追求,而误了自己的法身慧命呢?
佛陀为他的弟子们厘清了一条修行的正路,即是戒定慧三学。众生由于烦恼惑业未除,自性终未能显现。故要清除无明烦恼,所以设立三学为对治根元,故《成实论》云:“戒如捉贼,定缚、慧杀、三行相因,斯须摄济。”所以一个初修行的人,一定要从戒律开始学习,随时检查自己的行为,鞭策自己不做违非的事,如此三业清净,正定正慧,自然就建立了。《行宗记》云:“大觉慈哀,将令离苦,察病设药,对分三种。内心昏动,对立定慧;身口非违,对立净戒,圣教虽多,不越三学……用其治也,则先粗而后细,首先制戒,意在于靳。譬如浊水,风激波腾,风波未息,欲得清澄,无有是处。三学次第,理数必然,乖越常模,去道全远。”
因此,一个新受戒的比丘,刚刚踏入佛教的宗门内,对于法的内涵及律制仪规,一无所知,处处都违犯规制。所以得要有一规炬准绳,使他可以依止,安定心神。因此《事钞》云:“律中制,未满五岁,及满五夏愚痴者,令依止有德,使咨承法训,匠成己益。” 《资持记》云:“诵律中说:诸比丘废学毗尼,便读诵修多罗阿毗昙,世尊种种诃责。”因此“佛制,比丘五夏以前,专精律部,若达持犯办比丘事,然后乃可学习经论。”如同《四分律藏》中所云:“毗尼藏者,佛法寿命,毗尼藏住,佛法方住。”为什么呢?因为从剃发染衣,受戒八道,乃至于僧中受忏,安居,自态结说,呵责劝谏、师资上下、行住坐卧,饮食衣服、众法别行,此诸事相,正是佛法的纲纪,也就是律藏的功用,僧众依之行事,纲纪不坏,律仪弥坚,方能使佛法长久住于世间。又《佛藏经》也说到:“五夏以前,依人受学律藏,五夏以后,具知,应学无我人法。”因为“自此(五夏学律)以久,杂学言说,污染净戒,定慧无由生者,佛则不许。故律云:若师阙教授,当余处学,为长益沙门果。” (见行事钞) 。另外《僧祗律》亦云:“比丘若满五岁,善知法,善知毗尼,得离依止:若比丘不善知法,不善知毗尼,不能自立,不能利他,如是比丘尽寿应依止住。”因为满五岁已,可以作为教授阿阖梨,如果自己不解律,如何教授他人呢?自立都无法,何况立他呢?所以在《优波离问经》中说到:“若比丘不知五事,尽命不得离依止。何谓五:一、不知布萨,二、不知布萨羯磨,三、不知戒,四、不知说戒,五、减五岁。”《四分律》中亦有五事不应离依止:“一、不能自动修威仪戒,二、不能增净行,三、不能增波罗提木叉戒,四、有恶见不能舍,而住善见,乓年不满五岁。”可见,五夏学戒是成就一位比丘,将来能建立佛法,令正法久住的重要因素。
此外《戒本疏》有云:“行不顿成,必待教学,不诵或忘,将何依据,故制五夏,或尽形也。”也就是律制愚痴比丘,五夏不诵戒羯磨,尽形不得离依止。为的是使僧本有所依据,不致因不学戒而自误误人。《十诵》云:“比丘问佛,三世佛法兴废久近?佛因答之,止以说戒用验存亡。”因为每半月诵戒说戒,不但可以反躬自省,面对著条文生起惭愧心,并且警惕自己,莫使违犯,住于清净戒中。故《比丘戒本》云:“一切众律中,戒经为上最。灵芝律师亦云:“此是住持之本,摄僧之要,必不可废。”况且佛临涅槃时,特别告诫阿难及众弟子说:“波罗提木叉,此是汝等大师。”且又曾言:“我不灭度,半月一来”,“我有二身,肉身虽去,法身在世。”由此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学佛必须以戒律为第一下手之处。
戒律既是佛法的纲纪,那么不论何宗何派,皆应遵守,方不失其本分。可是现今有太多暗昧的出家人,不懂戒律,又不学习,尽作一些违非的事,不良的习惯蔚成一种风气,反而轻视学戒、持戒的人,认为他们不行随方昆尼,而排斥之,这正是法灭的现象。《摩耶经》说:“若年少比丘,亲于众中,毁毗尼,当知是法灭之相。”《涅槃经》也说:一若有人对如来所说“犯突吉罗罪,应入等活地狱九百万年”这些话,当做是方便说,只为吓唬人而已。如果有人这样说,那么这就是魔所说的,这决定不是佛亲口所述。”因此可以知道,如来早已告诉我们,如何分别邪正。然而,经典里虽已载明这种道理,可是仍旧有太多愚痴的比丘,昧著良心,一味否定戒律存在的价值,认为应该重新制订,或者干脆不要戒律,免得碍手碍脚,如此我们只能感叹沸法即将灭亡。《四分律》中说明有五法令正法疾灭:一者不归受诵,喜忘误,文不具足,以教余人。文既不具,其义有缺。二者为僧中胜人上座,若一国家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诸不善法,放舍戒行,不勤精进。后生年少比丘,仿习其行。三者多闻持法持律持摩夷,而不以所诵,教余四众,便自命过。四者有比丘难可教授,不受善言,不能忍辱,余善比丘,即便舍置。五者喜斗诤,共相骂,彼此诤言,口如刀剑,互求长短。诸位,忍心见正法灭亡吗?道源长老曾经说过:“佛法是会灭的,但是不要灭在我的手上。”因此《善见论》中,佛告阿难:“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佛法住世五千年。”因为五人僧除了不可出僧残罪外,其余僧事皆能成办。所以有志的比丘,欲使正法继续流传万世,让我们一起来遵行佛制的“五夏学戒”吧!
摘自《僧伽》第1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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