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对中国佛教素食文化的影响
梁武帝对中国佛教素食文化的影响
□ 释法应 《商情》 2008年第04期
[摘要] 梁武帝即位后积极推广《断酒肉文》和《梵网经》,凭借政治力量,终于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素食。自此以后,素食就成为了中国佛教的特色。
[关键词] 梁武帝 素食 《断酒肉文》 《梵网经》
中国佛教的全面素食,最初是源自梁武帝以世俗的政治力量“制断酒肉”。事实上,当时佛教律典中,素食是找不到根据的。于《断酒肉文》推行的制断酒肉政策受到质疑之后,来年梁武帝开始大力推广载有断肉戒条的《梵网经》菩萨戒。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梵网经》与“律中无断肉事”的说法有些矛盾,但是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人注意。经过梁武帝的积极努力,终于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素食。自此以后,素食就成为了中国佛教的特色。
一、梁武帝“断酒肉文”形成的背景
在梁武帝时,寺院与僧侣人数达到最高峰,建康附近就有佛寺五百余所,皆极为宏伟壮丽。僧尼十余万,也都有丰沃的资产。但是道人又庇护一般平民,尼师收养平民的女子,都未编入政府的户籍内,使天下纳赋税、服劳役的户口几乎损失一半。僧尼大都奢侈放逸,未能遵行佛法,非但不能弘扬佛教,反而败坏世俗、伤害正法。郭祖深建议“僧尼皆令蔬食”,寺院僧伽、徒众若无佛法的行持,则四十岁以下令其还俗归农。如此,则正法兴盛而风俗亦良善。不然“恐方来处处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复国有。”郭祖深上封事约在普通三年(522)与“断酒肉文”的年代(518-523)相近,其所言之佛寺与僧尼人数也相近于上述“辩正论”所做的统计。因此,他对佛教弊病的观察也大体可信。武帝对于郭氏舆衬上书非但未予责罪,反而“嘉其正直”,擢升官职。郭氏封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僧尼皆令蔬食”,提出彻底改革僧伽的关键性办法。
《断酒肉文》的内容,记载了武帝亲自主持的二次制断酒肉法会和武帝与周舍论断酒肉的五道敕文。第一次会议是于农历5月22日五更,唱点召集了当时的大德僧尼1448人,次日(23日)于华林园华林殿举行制断酒肉会议。七天后的29日招开第二次制断酒肉法会。这次会议是因为第一次(23日)法会后,僧众仍有不服武帝之制而起。第二次(29日)会议共敕请义学僧尼292人,于华林华光殿举行。当日晚间,武帝继续与周舍论说断酒肉事而完成五道敕文。
唐释道宣(596-667)的《广弘明集》卷二六《慈济篇》收有梁武帝的《断酒肉文》。记录武帝为“断酒肉”问题。这两次法会与五首敕文有其渊源甚广的历史背景,呈现出武帝当时的僧伽弊病而展开的改革活动。从武帝的“断酒肉论义”,即道澄法师所宣唱的“断肉之文”中,得到“食肉者断大慈种义”的解释:
《大般涅槃经》言:食肉者断大慈种。何谓断大慈种,凡大慈者皆令一切众生同得安乐。若食肉者,一切众生皆为怨对,同不安乐。……若食肉者障菩提心,无有菩萨法。……以无菩萨法故,无四无量心。无四无量心故,无有大慈大悲。以是因缘,佛子不续。所以经言:食肉者断大慈种。
第一次会议,梁武帝与僧众共同立誓,约定断食酒肉,并说若自己违犯约定,将受极大恶报,如果僧众违犯,则梁武帝将依《涅槃经》的规定命其还俗,之后将再以王法驱策此人。
第二次会议,梁武帝与僧众讨论的重点,主要有三个:(一)为何经典中有断肉的规定,而律典中没有?结果没有答案。(二)买肉应犯“疑为己杀”之过失,僧辩达:买者做买“自死肉”想,所以没有违犯。(三)忏悔食肉后若再犯,应如何处理?法庞回答:知惭愧!
第一点,说明梁武帝虽依据《大般涅槃经》、《楞伽经》等之断肉经文,却因并无实际的律典明文,所以无法说服僧众遵守。第二、三点,则说明了梁武帝连当面讨论,都无法说服两位律师《梁武帝的家僧》遵守制断酒肉的规定。由此可知,这次会议的结果也没有达到制断酒肉的目的。
第二次会议的结果,促使梁武帝于当晚做出和周舍论断肉事的五道敕文,内容分别驳斥僧辩及法庞的说法,并说明断肉食是符合戒律的精神,“食肉非沙门所应行”,“僧众宜深思”。
从第一次会议的严格纠举,到最后五道敕文的“食肉非沙门所应行”,“僧众宜深思”,可以明显的看出这次制断酒肉的成效不彰。
藉武帝“断酒肉文”形成背景的探讨,可以获得下列两点认识:
(1)“断酒肉文”不是一篇普通的佛教性文章,而反应出强烈的宗教、政治、社会等三方面之间的紧张性。其间包含佛教思想,帝王与沙门的冲突与调和,君权领导僧伽的理论基础等要素,值得做多方面的探讨。
(2)“断酒肉文”充满大慈大悲的菩萨精神。梁武帝想要透过“断酒肉”的努力,而建立一新的国家性格的佛教体制。而梁武帝君权思想的新内容应该是渊源于种“菩萨戒行”的特殊性格,并为“皇帝菩萨”的理想奠定基础。
二、制断酒肉与《梵网经》的出现
《梵网经》被学界认为是在中国形成的经典,主要原因是由于其中含有许多吸收中国文化而整理的内容,这些内容也正是此经的特色。《梵网经》的出现与《高僧传》的作者慧皎有很大的密切关系。慧皎《497-554》是南朝梁代高僧,是史科所载第一个为《梵网经》写疏的人。
梁武帝天监16年以佛经的规定和世俗王权推动制断酒肉,却仍无法完全约束僧众,于是他发现了真正的问题在于“律中无断肉事”。而天监18年,梁武帝与慧皎,则分别写出了前人未知的《地持经》与《梵网经》菩萨戒的相关资料,敕写的《出家人受菩萨戒法》中,梁武帝所积极推广的《梵网经》菩萨戒,却是含有禁断酒肉规定的大乘律典。
《梵网经》四十八轻戒的第二、三条明令禁断酒肉:
《轻戒第二》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饮酒,况自饮酒。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
《轻戒第三》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断大慈悲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由此可见:(1)比丘戒中并无明文说“非得吃素”,而《梵网经》中所指的是佛子菩萨,戒其食肉之原因是“为断大悲故”标准不同。当然比丘应可受菩萨戒不吃肉,但并非所有比丘皆不可吃肉。佛陀并没有说所有比丘要受菩萨戒。(2)《出家人受菩萨戒法》主要目的应是推广《梵网经》的菩萨戒法。而《梵网经》菩萨戒中的断酒肉条文,正与梁武帝一年前大力推行的制断酒肉理念吻合。只是当时因“律中无断肉事”而未能使僧众完全信服。后来推动断酒肉时,武帝撰写并推广《出家人受菩萨戒法》,表面是推广采摘诸经完成的“受菩萨戒法”,实际上则是推广含有断肉戒条的《梵网经》,最后随着《梵网经》菩萨戒法的风行,武帝终于完成了全面制断酒肉的理念。
参考文献:
[1]梁高祖.断酒肉文.
[2]断酒肉文.大正藏.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2005级硕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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