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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的与时俱进看其本质特征和主体意识的保持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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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佛教的认识,出现各种不同的说法,甚至是不同的“流派”。诸如哲学说、科学说、教育说,可算是丰富多采,其孰是孰非此处暂且勿论,因为它们产生于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对弘扬佛教的教理、教义都起过积极的作用。时下广为流行的“佛教文化”说,我们很有必要对这一说法进行厘清、界定,因为这实在太有现实意义了。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赵朴初会长敏锐地指出:“现在有一种偏见,一提中国传统文化,似乎只有儒家文化一家,完全抹煞了佛教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抹煞了佛教徒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1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刚刚从左的认识桎梏里挣扎出来,长期以来形成的“宗教是封建迷信”在人们头脑中已铸就了思维定势,以至对开放寺庙、弃俗出家的认识,还是扭扭捏捏的,佛教和其他兄弟宗教一样,还处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境地。朴老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佛教是一种文化”,这首先是旨在引导人们,从对佛教的偏见误区中走出来,用“四悉檀”来说,可算是“对治悉檀”了,其有效地引导人们,对佛教予以客观公允的认识和认同。他老人家当初创办《佛教文化》的良苦用心,首先应该在于此。
  到了90年代初,朴老又指出“宗教包含丰富的文化内涵,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宗教是文化。从宗教的物质形态来说,它既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实体。从它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来说,它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信仰,又是一种文化形态。”②在此前后,朴老多次在不同场合指出“宗教是一门文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二十几年来,宗教是一种文化,佛教是一门文化的观点,自然流传开来,在21世纪初的今天,在彰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这种观点在教内外仍然有广泛的影响。
  但是,无论是哲学说、科学说、教育说、还是文化说都不能全面概括佛教的特质内涵。从现行的宗教法规看,佛教和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一起被明确界定为宗教,而且是合法的宗教,从佛教的本质特征看,它的的确确是宗教。哲学、科学、教育、文化都是佛教作为一种宗教的表现形态,决不是其本质特征。
  我们还是用朴老的观点,来说明佛教的本质特征是宗教。朴老早就提出过构成宗教的三要素观。宗教的信仰形态、文化形态和(由宗教组成的)社会实体形态。这三个要素中,信仰是核心,是佛教不同于哲学、科学、教育和文化的本质的核心的内容。游骧曾在回忆朴老的文章中写道:他(朴老)提出“佛教是文化”并非要淡化宗教的思想信仰形态,而是针对左的思想思潮下,无视宗教科学的文化内涵,将宗教的文化形态剥离突出出来,其实是在强调“宗教首先是一种信仰,同时还是一种文化。”3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信仰是佛教根本的决定性因素,其本质特征表现为,对佛陀的崇拜以及对佛教教理、教义的信仰,包括在此信仰指导下的宗教实践。从信仰层面说,佛教主要表现在对佛陀人格力量的无限崇敬或崇拜,表现在对现世苦海的厌离和出离,表现在对各种烦恼的挣脱和解脱,表现在对彼岸世界的向往和追求。在此信仰指导下的实践形态,则主要表现为戒律清规的形成、完善和严格遵守。这也是中国社会一般伦理道德对佛教形象的思维定势和要求,佛教的救苦救难、化世导俗所凭据的根本就在于此,佛教的神圣性、超越性也在于此。二千年来中国佛教作为外来的宗教、外来的文化,不断与中国传统文化碰撞交融的最终积淀也在于此。今天佛教在我们中国,积极主动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与时俱进的重要内涵,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主题,在其适应过程中,作为教团、僧团、寺院和出家众,最应该保持的更是在于此。
  一、 佛教的弘扬需要文化载体但不应将“佛教文化”泛化
  说佛教是文化,朴老生前经常举的是三个例子。例一:李银桥认为寺庙“有什么看头,都是一些迷信。”毛泽东批评说“片面!片面!那是文化,懂吗?那是名胜古迹,是历史文化遗产。”例二:钱学森给朴老的信中说:“记得我以前向您说过,宗教是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中应当包括宗教。”例三: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告诉周建人:“我正在补课,读佛书。佛教传到中国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和中国文化关系密切,不懂得佛教,就不懂中国文化史”④这三个例子中的文化论者,一位是马列主义革命导师,一位是伟大的科学家,一位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他们在宗教问题上都不约而同地认为宗教是文化,这充分说明宗教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形态,发掘、继承宗教文化中的精华,是弘扬民族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二千年的历史积淀,佛教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或者说在用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表现自己,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近几年来泛文化的现象也确实存在,甚至影响佛教的本质特怔。
  今天的泛化了的“文化”一词,几乎包含了历史的、现实的、所有物质和非物质内容,甚至有茶文化、酒文化、大烟文化、娼妓文化的说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无视佛教的本质——信仰层面的特征,只把它当文化来对待、审视和研究,必然有把佛教庸俗化之嫌。伴随着这种“泛文化”现象,连“禅”学意趣,也都花样百出,这对当今的佛学研究既是一派繁荣,又显得十分浮泛。甚至研究得越投入越不信仰佛教,越不尊敬三宝。以现代学术规范来研究佛教,一旦涉及到佛学的思想内容、修证层面时,学者论述就显得苍白无力。所以,在佛教学术化的过程中,我们既要看到他的长处,更要清醒地意识到它的局限。
  二、中国佛教既 “中国化”又 “化中国”乃至“化世界”
  从人生观、伦理观、价值观乃至审美情趣看,佛教和中华民族的传统是有很大区别的,佛教传入中国以致开宗立派、发扬光大延续至今,确实有被中国文化同化的部分。当初的译经就是用“格义”的方法,把佛教的名相、概念、范畴与儒、道二家相比附,直至鸠摩罗什、乃至玄奘大师的出现,才最终解决了这个问题。佛教的中国化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关于“沙门不敬王者”的讨论。晋至南北朝时间,佛教是以相当“倔强”的性格,出现在中国封建皇家舞台上的。几经辩难直至隋唐,封建一统思想和国家的确立,沙门在皇家的棍棒面前自然要敬王者了。中国佛教另一面就是佛教化中国,其内容就更多,由于化得太厉害,以至于我们今天常常运用的原本是佛教的东西,总以为是中国本土所固有的。仅就语言文字上说,来自佛教的在我们今天现代汉语中占有的重大比例,如世界、相对、一瞬间……等等,用朴老的话说:如果没有佛教,我们今天恐怕连话都不会说了。
  佛教理性的、中道的出世主义人生态度,升华了中土本有的出世主义,填补了中土的现世主义文化的缺陷,满足了中国人多方面的精神需要,对于社会心理之平衡、人心之净化、社会秩序之稳定,使文化的发达、人智的开通,无疑起过重大的积极作用。佛教的人生态度深化了中国文化对人生的理性审视,开拓了中国人的人生视野。对于极端现实主义的庸俗化、浅薄性、保守性所导致的弊端—诸如今日还在危害社会、丑化中国人形象的沉溺声色、腐化堕落、“一切向钱看”,由贪执多子多福而造成的人口饱和,盲目乐天安命的消极达观等, 无疑很有指导意义的。因此,在今天仍应高扬佛法的人生态度,从积极方面发挥大乘本有的世出世间不二、以出世间心阐发现实人生的思想,以有助于如实认识自己民族文化心里素质中,现世主义人生态度的优点与缺陷,从而重铸新型的民族文化心理素质,以至为世界人类提供可靠的价值观、荣辱观,树立和谐共生的理念。
  三、开拓发展空间更应强调主体特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佛教与党和政府风雨同舟,其中虽有“文革”影响,但改革开放以来,宪法明确了“宗教信仰自由”并确实得到了充分落实,这在全世界也是不多见的。佛教信仰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既是党和政府有序引导的英明,也是当代高僧大德积极努力的成果。中国的崛起和“相适应”的增上外缘,佛教也就有了良好的发展空间,而主体特质的保持与否,就成了决定中国佛教兴衰存亡的根本原因了。对此,朴老曾就佛教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过精辟的论述:“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就是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这五个方面,信仰建设是核心,道风建设是根本,人才建设是关键,教制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⑤
  如前文也着重谈了“信仰是核心”的课题,而这个核心问题,就是追求纯正的信仰,这对任何一个佛弟子都将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一个修学的过程,其最有说服力的还是付诸于实践。在佛教内部,无论是寺院管理问题,还是道风问题,归根结蒂就是信仰问题。社会上的人,无论地位高低,无论文化程度高低,无论是否信佛,他们怎样品评佛教,主要是看我们的言行,不管接受与否,人们都会把我们当作佛教的代表,然后决定怎样去认识佛教。这个问题实在是事关重大。信仰虽是个人的事,但我们的信仰是否纯正,却事关佛教的形象。如果一个夹杂着浓重追求金钱地位和物质享受的人进入佛门,不但他自己会是痛苦的,对团体来说更是危险的,信仰不纯,追逐名利地位、金钱享乐、五欲尘劳,最终是为社会所不容,这需要我们加以警觉和思考。而信仰纯正,以身示范是佛教得以良好延续的根本保证,也是佛教的历史选择。
  佛教的本质特征是信仰,其实践形态是和善清净,在我们中国现实应用最基本的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适应就是和中国的国情民情相适应,是与时代进步相适应,包括文化领域的相适应,这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涵,作为荷担如来家业的僧伽来说更应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和谐世界有我佛教,构建和谐我当领先,这些都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认识,并在实践上有契理契机的选择。
  参考资料:
  1、《佛教与中国文化》,中华书局1988.10
  2、1991.10.25《在全国政协宗教委员会报告会上的讲话》,《法音》1992.1
  3、《法音》2001.6P12.转引《人间佛教思想研讨论文汇编》,江苏省佛教协会2002.12
  4、赵朴初《在中国宗教学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1988.12.16
  5、赵朴初《中国佛教四十年》,《法音》19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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