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西藏語文法教材的基礎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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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依筆者的管見,目前國內似乎還沒有完整介紹解讀藏譯佛典(即古典西藏語)的文法書;有鑑於此,筆者不揣譾陋地提出此篇論文,旨在拋磚引玉,喚起相關研究者在這方面的注意。以下僅就筆者認為較具特色之處加以說明,其內容涉及:
除了以上屬於研究的部分之外,作為一部文法教材所應具備的基本架構則主要依據稻葉正就所著的《增補版チベツト語古典文法學》(1986)的目次及Stephen Hodge所著的An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Tibetan(1990)一書之內容。
關鍵詞:1.古典西藏語 2.發音語音學 3.音韻學 4.句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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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進入正文內容之前,筆者想先說明何謂「古典西藏語」(Classical Tibetan)?何謂「文法」?所謂「古典西藏語」[1]是指l:以第四十代藏王赤熱巴堅(藏KHri-ral-pa-can[2]; A. D. 815即位)時編纂完成的《翻譯名義大集》(梵Mahāvyutpatti; 藏Bye-brag-tu rtogs-par byed-pa)統一佛典的梵藏譯語,並對某些文字作了改革;這種改革之後的語言,相對於「舊語」(藏brda-rñiṅ)或「古西藏語」(Old Tibetan)而言,就稱為「釐定新語」(藏skad-gsar bcad);像這樣具備能夠翻譯印度佛教經論、語彙雙富、在學術上統一的西藏語,即是「古典西藏語」。此外,西田龍雄在〈チベツト語の變遷と文字〉[3]一文中,更舉以釐定新語所譯之西藏大藏經的《甘珠爾》(藏bKa'-'gyur; 即《佛說部》)及《丹珠爾》(藏bsTan-'gyur; 即《論疏部》)作為古典西藏語的代表。從上述的說明,我們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本篇論文所要處理的文法問題實際上就是:由梵語譯為西藏語之佛典文獻的文法問題;至於屬古西藏語部分之現存敦煌、土耳其斯坦、吐魯蕃文獻與「唐蕃會盟碑」等佛典以外的西藏語文,以及混合口語的西藏語文,則不在討論之列。
其次,關於「文法」。根據許世瑛(1994, 4)的說法:「『文法』是文語的結構方式,也就是所謂的『書寫的語言』;『話法』是所謂『口語』的;『語法』則包括『口語和文語』」。本論文所要處理的佛典文獻,因為是屬於「書寫的語言」,所以題名定為「文法」。
本論文以〈一. 研究動機〉、〈二. 相關研究成果回顧〉、〈三. 問題意識〉指出西藏語文法教材研究的重要性;其次,交代〈四.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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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與步驟〉;〈五. 教材內容〉論及〈(一)古典西藏語文法總論〉、〈(二)古典西藏語文法學的發展過程〉及〈(三)古典西藏語文法學〉;最後則是〈六. 結論及未來展望〉。一. 研究動機
吳汝鈞曾在其著作中提到:「現代佛學研究的難關,當推語文為第一」。他認為若沒有語言的基礎,不論是文獻學或考據學的方法均難以進行;此外,他也認為:缺乏第一手資料的哲學及思想史方法,就學術立場而言,是站不住腳的。[4]對於這樣的說法,筆者深有同感,因此在佛研所三年的時間裡,除了佛教義理外,對佛典語言亦投注相當的心力。而筆者之所以選擇這樣的論文題目,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理由:
(一)梵、漢、藏佛典的對讀:
根據筆者學習梵語及西藏語的過程發現:若能正確理解古典西藏語,則在解讀藏譯佛典所對應之梵語原典上有相當大的幫助;同樣地,漢譯佛典若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藉助相關的藏譯文獻來理解。從藏譯佛典位居梵語原典和漢譯佛典二者之樞紐地位來看,正確且全面地整理古典西藏語文法是相當必要的。
(二)藏文佛典之漢譯:
從《影印北京版西藏大藏經》第一六八卷(總索引)及日本東北大學所編的《德格版西藏大藏經總目錄》(即《東北目錄》)中可以看到:藏譯佛典保存了許多已經散佚的重要梵語典籍,例如:關於《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梵Bhgavatī-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a; 即《心經》)的七部印度註解家所造的釋論中,梵語原典目前僅存一部;且這些釋論均只有藏譯而無漢譯。彌勒菩薩所傳的《現觀莊嚴論》(梵Abhisamaya-alaṃkā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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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譯文獻中有二十一家[5]相關的註釋書,漢譯則付之闕如,甚至連本頌也是近代法尊法師根據藏文所譯。而與修行有密切關係的《入菩薩行論》(梵Bodhicaryā-avatāra),有十家[6]印度學者對其作了註釋,這些註釋也是只有藏譯,全無漢譯。另外,月稱論師為闡明龍樹菩薩中觀正見所造的《淨明句論》(梵Prasanna-padā)也只見於西藏藏經中,沒有漢譯本。此外,根據呂徵〈西藏佛學原論〉所作之藏譯本與漢譯本的對勘:《甘珠爾》的部分,漢譯本缺了三六四部;《丹珠爾》的部分,漢譯本缺了五九五部,其中還不包括讚頌、咒釋等。承上所述,可見藏譯佛典漢譯的重要性;而從事藏譯佛典的漢譯工作,僅靠少數人是難以完成的,為使大多數有心人都能具備解讀西藏語文、進而翻譯藏譯佛典的能力,適於佛典解讀的西藏語文法書之編纂便是相當必要的。(三)教材的不適用:
目前有關西藏語文法的書籍相當多,但真正有助於佛學研究者的文法書則很有限,這些少數的文法書中,又以外文(德文、法文、英文、日文…等)著作居多[7],對於有心了解西藏佛典的大部分中國人而言,直接閱讀這些外文著作,無疑是一項很大的負擔;而由於語言的隔閡,讀者是否能正確理解編著者的原意,也不無可議之處。所以,撰寫一本「以中文寫成」而「與佛典有關」的古典西藏語文法教材,便是筆者最初的構想。
(四)教學之用:
一本文法書能否讓一位初學者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掌握到這個語文的精神,從「教授者與學習者互動」的過程中,便能很清楚的看出來。筆者有幸擔任西藏語文基礎教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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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程中發現一些文法書的優、缺點,因此如何保留這些文法書的優點,並進而增補其不足之處,便成為筆者撰寫本文的另一個動力來源。(五)基礎研究的重要性:
任何一門學科,若想達到很精細的階段,基礎的研究絕對不能馬虎,西藏語文也是如此;假如一開始學習就不求甚解,到後來,閱讀的文獻愈多,無法理解的部分可能也就愈多。如果以上推論正確的話,那麼一本「逐字逐句釋釋單詞及句法結構」的西藏語文法,就顯得相當必要了。
二. 相關研究成果回顧[8]
自從「西藏學」(Tibetology)的先驅──匈牙利人喬瑪(Alexander Csoma de körös; A. D. 1784-1842)[9]開拓了西藏文獻的研究領域之後,西藏學、西藏佛學便成為世界學者所矚目的對象。加上西藏的《甘珠爾》及《丹珠爾》保存了大量印度大乘佛教中、後期的典籍,能以梵藏譯語統一之《翻譯名義大集》及釋釋詞源的《語合二章》[10]為基礎進行觀譯,對梵文原典解讀有極大助益。因此,一時之間對於西藏的研究幾乎成為顯學。從那時起,便不斷有學者對西藏的語言做實地的調查、整理、研究、並發表報告;這些發表的期刊或文法書,依其性質大約可以分為三類:
(一)以文語(即書面語)為主的文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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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其和《松大》[11]的關係,又可分為三類:
這類的文法書,以歐美及日本學者所編居多,又依其所選用之例句而分為二類:
其中本篇論文所引用之稻葉正就(1986)及S. Hodge(1990)二部文法書是屬於(一)- 3-(2)的範圍。
(二)兼談文語及口語的文法書
請參考筆者的同名碩士論文(1996, 37-39)
(三)以口語為主的文法書
請參考筆者的同名碩士論文(1996, 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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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問題意識
關於這個部分,筆者擬從三個方面來討論,茲分述如下:
(一)教材的問題
就前述〈二. 相關研究成果回顧〉(pp. 235-236)的範圍來看,藏文文法教材目前存在的問題有:
1. 例句
一般主要取材自文學、歷史、教法史、文法書…等文獻,至於以佛典為主的例句則較少。
2. 發音與拼音
發音大多以「國際音標」或其他外語的音標系統[13]標示,除非有人指導,否則對於有心自修西藏語的初學者而言,是一道很難突破的障礙。學完基本字母的發音(屬「發音語音學」的範圍)之後,接下來是字母與字母之間拼音(屬「音韻學」的範圍)的問題,關於這方面雖有相關著作予以說明,然音標系統的不易掌握,仍是最大的隔閡。這個問題,筆者在本論文中,特以國人所熟悉的「注音符號」,配合英語的「K. K. 音標」,作輔助性的說明。
3.文法總論
一般的藏文文法書,在〈序論〉或〈簡介〉部分,並沒有交代整體西藏語文的重要特性,以致學習者在學完整部文法書後,仍有不得要領之感;關於這點,筆者在〈五. -(一)古典西藏語文法總論〉(p. 252)中,將予以說明。
4.. 理論重於實際
有些文法書完全依據《松大》的架構,並輔以例句說明;但卻沒有清楚交代這些文法項目和現行文法系統(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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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日文…等)有何關連之處,這點對初學者而言是比較不容易體會的地方。例如:?、?、?。對學過藏文者而言,都知道它們是所謂的「帶餘詞」或「有餘詞」(藏lhag-bcas);然而對初學者而言,若不告知他們「帶餘詞」相當於目前日語文法所用的「接續助詞」[14],單從字面或用法上,是很難理解它在句法上的作用的。這類型的文法書,筆者稱之為「理論重於實際」的文法書。5. 實際重於理論
與4. 正好相反,有些文法書完全不用《松大》中所提到的文法名稱。而將這些名稱改寫為編著者本國文法體系所用的名稱,並特別著重在用法上的說明。關於這種不考慮文獻出處的文法書,筆者稱之為「實際重於理論」的文法書。例如:?、?、?在《三十頌》中,稱為「嚴攝詞」(藏rgyan-sdud),而在「實際重於理論」的文法書中,則稱之為「讓與助詞」(concessive particle)[15],這樣的命名很難看出其「莊嚴」(藏rgyan)及「攝集」(藏sdud)的原義。沒有交代文獻來源,是此類文法書的缺點之一。
關於4.、5.這二個問題,筆者將藉著「文獻學」及「語言比較」的方法,在本文或本文的附註中加以說明,以便理論與實際能夠結合。
6. 單詞說明及文法分析
一般文法書所引的例句,雖然均附上翻譯,但卻沒有詳細的單詞說明及文法分析,這對初學者而言還是有困難的,因為初學者完全沒有單詞及文法基礎,因此每看一個例句就是一個負擔,如此一來,其學習欲望很快就會冷卻下來;所以在文法書的前半部或複雜的句子底下,附上單詞說明及文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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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筆者所著力的問題。(二)本論文所要處理的實際文法問題──五W一H的追求[16]
一般文法書除了(一)中所別的問題之外,亦鮮少單獨談及下述之實際文法問題,然筆者認為這些問題若沒有先解決,是很難繼續深入的。
1. When?
2. What?
3. Which?
(1)在偈頌中,有時為了配合音節的數目,而不得不增刪一些助詞,其中哪一種最易被省略?而哪一種最常被用來補充音節數目?
4. W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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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hy?
6. How?
四. 研究對象、方法與步驟
(一)研究對象
以〈二. 相關研究成果回顧〉中所提到的稻葉正就《增補版チベツト語古典文法學》(1986)及Stephen Hodge, An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Tibetan(1990)二部著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並參考其他相關的文法書籍。
整體來說,稻葉正就(1986)是一部兼顧理論性(即古典西藏語文法學)及實用性(即現代之文法說明)的文法書,然而過於繁瑣,是其不適合初學者學習的最主要原因。S. Hodge(1990)這部書的編排及內容雖然適合初學者學習,然而完全忽視古典西藏語文法的文獻背景,則是其最大的缺點。本論文除了保留二書的優點外,並試圖改善其缺點,特別是一般文法書所沒有注意到的問題──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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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詞說明及文法解析。(二)研究方法與步驟
1. 研究方法
(1)文獻學的方法
「文獻學是文獻資料研究之事。它的一般工作項目有:
從這六個大原則來看,本篇論文由於不是原典譯註的性質,因此將不處理A.、B.的問題;進行的步驟除了C.、D.(相當於p. 251的步驟(4))、E.(相當於p. 252的步驟(9))、F.(相當於p. 252的步驟(10))所提到的之外,還包含〈2. 研究步驟〉(pp. 251-252)中的(1)、(2)、(3)、(5)、(6)、(7)及(8)等七個項目。
(2)語言比較的方法
「對兩種以上的語言或一種語言的兩個或更多的發展階段間的相似點、相同模式以及不同點、不同模式進行分析和描寫......以便找出使語言教學和翻譯工作更有成效的原則。」[19]而其步驟如〈2.研究步驟〉(P. 252)之(11)所述。
(3)語言學的方法
「語言學」就是「研究語言的科學」。在最具體的層次上,是要研究聲音;而在抽象的層次上,則是要研究構詞、句法及語意。因此,一個比較完整的語言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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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包含以下幾個部分[20]:其中的A.~E. 項由於和本論文的內容有關,因此,有必要對其範圍及適用性作概略的說明,以作為日後深入研究的依據。
研究語音的種類、性質以及發音的方法。又可細分為三:
西藏字母 | 常用羅馬轉寫系統*[*](表形)**[**] | 拼音符號(表音) | 子音的發音方法 | 子音的發音部分***[***] | ||||
Wylie | Das | USLC | 拼音符號 | K.K.注音 | ||||
一 | ? ? ? ? |
ka kha ga nga |
ka kha ga ṅa |
ka kha ga ṅa |
ga ƒ ka ƒ ka ν nga ν |
ㄍㄚˋ ㄎㄚˋ ㄎㄚˊ η aˊ |
無聲,不送氣,塞音 無聲,送氣,塞音 有聲,不送氣,塞音 有聲,鼻音 |
舌根部 (喉音) |
二 | ? ? ? ? |
ca cha ja nya |
ca cha ja ña |
ca cha ja ña |
ja ƒ qa ƒ qa ν nya ν |
ㄐㄧㄚˋ ㄑㄧㄚˋ ㄑㄧㄚˊ η ㄧ aˊ |
無聲,不送氣,塞擦音 無聲,送氣,塞擦音 有聲,不送氣,塞擦音 有聲,鼻音 |
舌面前部 (口蓋音) |
三 | ? ? ? ? |
ta tha da na |
ta tha da na |
ta tha da na |
da ƒ ta ƒ ta ν na ν |
ㄉㄚˋ ㄊㄚˋ ㄊㄚˊ ㄋㄚˊ |
無聲,不送氣,塞音 無聲,送氣,塞音 有聲,不送氣,塞音 有聲,鼻音 |
舌尖中部 (齒音) |
四 | ? ? ? ? |
pa pha ba ma |
pa pha ba ma |
pa pha ba ma |
ba ƒ pa ƒ pa ν ma ν |
ㄅㄚˋ ㄆㄚˋ ㄆㄚˊ ㄇㄚˊ |
無聲,不送氣,塞擦音 無聲,送氣,塞擦音 有聲,不送氣,塞擦音 有聲,鼻音 |
雙唇部 (唇音) |
五 | ? ? ? ? |
tsa tsha dza wa |
tsa tsha dsa wa |
tsa tsha dza wa |
za ƒ ca ƒ ca ν wa ν |
ㄗㄚˋ ㄘㄚˋ ㄘㄚˊ ㄨㄚˊ |
無聲,不送氣,塞擦音 無聲,送氣,塞擦音 有聲,不送氣,塞擦音 有聲,半母音 |
舌尖前部 (齒音) 雙唇部 |
六 | ? ? ? ? |
zha za 'a ya |
sha za ḥa ya |
źa za 'a ya |
xa ν sa ν a ν ya ν |
ㄒㄧㄚˊ ㄙㄚˊ ㄚˊ ㄧㄚˊ |
無聲,擦音 無聲,擦音 ...... 有聲,半母音 |
舌面前部 舌尖前部 舌面後部 舌面中部 |
七 | ? ? ? ? |
ra la sha sa |
ra la ça sa |
ra la śa sa |
ra ν la ν xa ƒ sa ƒ |
ㄖㄚˊ ㄉㄚˊ ㄒㄧㄚˋ ㄙㄚˋ |
有聲,擦音 有聲,邊音 無聲,擦音 無聲,擦音 |
舌尖後部(反舌音) 舌尖中部 舌面前部 舌尖前部 |
八 | ? |
ha a |
ha a |
ha a |
ha ƒ a ƒ |
ㄏㄚˋ ㄚˋ |
無聲,擦音 ...... |
喉部(氣音) 舌面後部 |
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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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中,需特別說明的是:a.「常用羅馬轉寫系統」並不等於實際的發音,簡言之,只表詞形而不表發音。b.「拼音符號」是「藏語(拉薩語)拼音符號」的簡稱。c.「K.K. 注音」是英文「K.K.音標」與中文「注音符號」之合稱。
(B)聲學語音學(Acoustic phonetics)[23]
即語音之物理(聲學)性質的研究。例如語音的強度、頻率、音質等。這方面的研究,可以提供相關學科──如「聽力學」(Audiology)、特殊教育的聽障教學、語言治療(speech Pathology)等的基本資料;然而,這不是本論文所要討論的範圍。
(C)聽覺語音學(Auditory phonetics,或稱為Perceptual phonetics)
對於語音與聽覺之間關係的研究,此亦不在本論文討論之列。
由上可知,「語音學」的部分在本論文中主要是針對〈(A)發音語音學〉而說明的。
研究語音的組合形態及其相關問題。例如:
?(藏ga)唸作〔ㄎ丫ˊ〕,?(藏ra)唸作〔ㄖ丫ˊ〕;而當它們組合為?(gra)時,則唸作〔ㄔ丫ˊ〕。又如:?(藏ba)唸作〔ㄆ丫ˊ〕,?(藏ya)唸作〔ㄧ丫ˊ〕,?(藏ṅa)唸作〔η丫ˊ](其中η是「K.K.音標」);當它們組合為?(藏byaṅ)時,唸作〔ㄑㄧ丫ˊη〕。
研究語詞的內在結構、功能及其規律的學科,此即《性入法》所討論的主題。關於此部分,可參考蕭金松教授的〈西藏文典《大金局巴》譯註稿〉(臺北《邊政研究所年報》No. 1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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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學科所要研究的是句子的結構、構句的法則及其相關問題。這個定義的基本含義是──句子是有結構的,並不是隨意放在一起的字串。
根據N. Chomsky的「轉換.生成語法」或「變形.衍生語法」(Trasformational-Generative Grmmar; 簡稱TG)的第二階段理論──「標準理論」(Standard Theory)──可以知道:句法部門包括「詞組律」(phrase structure rule; 簡稱ps-rule)、「詞彙」(lexicon)以及「變形律」(transformation)三個部分。
其中,詞組律若代入C. J. Fillmore之「格語法」[25]中經過筆者修正(因英語的詞序與西藏語不同,故需作調整)之後的詞組律,則可以得到:
其中,(A)表示西藏語的一個句子(St.)可改寫為「情態」(modality; 簡稱Mod.)、「命題」(proposition; 簡稱Prop.)及「終助詞」(final particle; 簡稱F.p.)三大部分。情態部分包括了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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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過去、現在、未來)、一式(命令或祈願)以及其他可視為全句情態成分的狀語(adverbial; 或稱為「情狀副詞」),終助詞則包含了完結助詞、疑問助詞及命令(祈願)助詞;(B)命題牽涉到動詞(vb.)與帶有格標記(K.)之名詞組(n. p.)之間的關係;(C)C. 即為帶有格標記(K.; 為德文Kasus的縮寫形式)之名詞組(n. p.)。理論上,西藏語的句子就是依循上述的詞組律而建構成的,而這些根據詞組律所造的句子在標準理論中稱之為「基底結構」(underlying structure);然而我們在實際的文章中卻經常可以見到不符合基底結構,但語法無誤的句子,這種句子在標準理論中稱之為「表面結構」(surface structure)。表面結構是由基底結構經過「變形」(transformation; 或稱為「轉換」)而來的,而此種變形的方式則是由「變形律」──主要為:刪略(deletion)、加插(insertion)[26]、代換(substitution)、移位(movement)四種變形──所規定。
例如:a. 基底結構?「國王打破了甕」-> 表面結構?「國王打破了甕」(省略了作具格助詞-?)──屬刪略變形
b. 基底結構?「上師解釋了法」-> 表面結構?「法被上師釋釋了」──屬移位變形
此外,由詞組律來看,西藏語有三個最基本的句型:
除非特別的情況,否則(A)、(B)和(C)中的「詞序」(word order)是不能改變的。這種詞序的關係在句法學中因為是屬於「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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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ar)的排列次序,所以也可以稱為「線性結構」(linear structure)。而在句法學中,句子除了平面的線性結構之外,還具有「層次結構」(hierarchical structure),而這種結構通常以「結構樹形圖」(structure tree)來表示。這種圖的起點是未分開的句子,而每次的分支都代表從分支點的「詞組」(constituent)再細分為更小的詞組。例如D-1:D-1
以這個方式,不僅能顯示詞序,還可以層次的方式,把語詞之間的關係表示出來。
D-1若以更廣義的「語法範疇」(grammatical category)或「句法範疇」(syntactic category)[28]來代替的話,可以表示如D-2:
[29]p. 249
D-2
其中,
這種具有「層次結構」的結構樹形圍在說明句法結構上,誠然較「線形結構」的方式容易使人明瞭;然而用在西藏語這種語言上,就顯得有所不足。因為西藏語中,使用格助詞或一般助詞的情形非常普遍;例如上句中的n.p.(NP)以作具格助詞?(表「作者」)連結?來表示主詞;在vb.(V)中,以終助詞?表示平述句;這些助詞若不以另外的略語顯示出來,學習者光從結構樹形圖是很難明白其真正的功用的。再者,結構樹形圖在說明上佔用太大的篇幅,且重複說明的地方不少;有鑑於此,筆者在本文中改以略符:+、→…等等來說明句法結構。因此,D-2若以略語及略符表示的話,如D-3:
p. 250
n.p. + I.(作具格助詞)+ n.p. + G.(屬格助詞)+ n. + vb. + F.p.(終助詞)
D-3
其中,n.p. + G. 即結構樹形圖中的det.。
而本論文在〔說明〕部分的「文法分析」,基本上就是配合這種句法結構[30]加以說明的。等到學習者對格助詞或一般助詞有一定程度的掌握時,上述的句法結構則簡化為D-4:
s. + o. + vb. D-4
其中s. = n.p. + I.
o. = n.p. + G. + n.
研究語詞、句子等之「意義」,使語言使用者能從語句中獲得正確的「語意」。
當代語意學的趨向是把語詞看作許多「語意成分」(semantic feature)的組合,以這種看法為出發點的分析稱為「成分分析」(componential analysis或decompositional analysis)[31]。例如,當這個字母為動詞的上加字時,經常表示「及物動詞」或「能所相異動詞」(藏bya-byed tha-dad-pa'i bya-tshig),而在音韻學及語意學上,都和沒有?上加字的「不及物動詞」或「能所不相異動詞」(藏bya-byed tha-mi-dad-pa'i bya-tshig)有相當的關聯:?(vt.)「使…改變」,而?(vi.)「改變、變化」;?(vt.)「使…達成,令…完成」,?(vi.)「完成、成辦」…等等[32]。又如:
p. 251
西藏語的動詞詞幹(verbal stem)加上名詞性助詞?/?之後,除了可以形成動狀名詞(verbal noun)及帶有動詞意味的動狀形容詞(verbal adjective; 相當於英語中的「分詞」)之外,還可以衍生為名詞;例如:?(vi.)「行、走」,?(n.)「眾生」;?(vi.)「必須」,?(n.)「必需品」;?(vt.)「看」,?(n.)「見解」…等。又如在?「我流轉(?)於輪迴(?)中。」的句子中,?可依詞序的不同、有無名詞性助詞?/?而決定其詞性及意義。如上所述,在不同的語境(context)中,語詞所具有的意思便隨之改變,而如何掌握其最正確的意義,便是語意學所肩負的任務。[33]
2. 研究步驟
五. 教材內容
(一)古典西藏語文法總論
這個部分是筆者自己以往所學之西藏文法的簡短回顧,希望有助於初學者鳥瞰整個西藏語文法。內容分為:〈1. 西藏語文構成之流程〉及〈2. 類型特徵〉。
1. 西藏語文構成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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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型特徵
VO 語言 | OV 語言 |
被修飾語/修飾語: 動詞/副詞 名詞/形容詞 名詞/關係子句 名詞/所有格("of the box") 其他關連性: 助動詞/動詞("can","have") 前置詞/名詞 無句末疑問助詞 |
修飾語/被修飾語: 副詞/動詞 形容詞/名詞 關係子句/名詞 所有格/名詞 動詞/助動詞 名詞/後置詞 句末疑問助詞 |
表二 與動詞(v.)和受詞(o.)二者之相關位置有關連的特徵 |
西藏語和日語均屬於「OV語言」。但對西藏語而言,形容詞與名詞的詞序是「名詞╱形容詞」而非「形容詞/名詞」,這是一個例外的情況。[35]
(2)西藏語的「格助詞」概念來自於梵語,但表達方式與梵語不同,前者為「孤立型語言」(isolating language),後者為「屈折型語言」(inflected language)[36]。 (3)藏語的格助詞及部分一般助詞均是以十個後加字母為基礎構成的[37]。 (4)西藏語和漢語屬同一語族,和緬甸語屬同一語系。 (5)西藏語的一個音節相當於中文的一個字,而且音節與音節之間有音節點隔開;一個藏語單詞可以是一個音節或一個以上的音節所構成。p. 255
(6)A.實詞(content word):有實際的詞彙意義,可以單獨充當句子成分的詞類──如動詞、名詞、形容詞、代名詞、數詞、副詞、接續詞、感歎詞。
B.助詞(particle):沒有實質意義,但有句法功能,可以表示實詞和實詞之間關係的詞類,這類詞本身不能單獨存在──如格助詞、副助詞、接續助詞、終助詞、助動詞。
C.「合成詞」(compound word; 或稱為「複合詞」)及「派生詞」(derivative word):由二個以上的實詞所構成之語詞。其中合成詞就是「實詞與實詞的並列」:例如:?(n.)「薄伽梵」一詞是由?(vt.)「已摧毀〔四魔〕」、?(vi.)「具有〔六種功德〕」及?(vi.)「已超越〔生死、涅槃二邊〕」三個實詞之並列所構成。派生詞則為「實詞與助詞的組合」;例如?(n.)「王舍城」是由?(n.)「國王」、?(n.)「宮殿」二個實詞及一個屬格助詞-?「…的…」所構成。
(7)西藏動詞可分為三種範疇:
A.及物動詞:日語文法稱為「他動詞」;《藏漢大辭典》(TCD)稱為「能所相異動詞」(藏bya-byed tha-dad-pa'i bya-tshig);《新編藏文字典》(藏Dag-yig gsar-bsgrigs; 略作NT)稱為「聯〔結〕作〔具格之〕動詞」(藏byed-'brel las-tshig)。
不及物動詞:日語文法稱為「自動詞」,其中又分為「主體自動詞」及「客體自動詞」[38]二種。TCD稱為「能所不相 異動詞」
p. 256
(藏bya-byed tha-mi-dad-pa'i bya-tshig);NT稱為「無作〔具格之〕動詞」(藏byed-med las-tshig)。
連繫動詞[39]:NT稱為「隨順動詞」(藏las-tshig rjes-mthun-pa);如?「是」,?「有」,?「成為」…等等。
B. 使役與非使役動詞[40]
C. 自主與不自主動詞[41]
本論文為了說明上的方便,採取A.的分類方式。
(二)古典西藏語文法學的發展過程
此部分主要譯自稻葉正就(1986, 1-49);內容是說明屬於「古西藏語」(Old Tibetan)文法學之突彌的二本文法著作──《三十頌》及《性入法》的概要內容及其所依據的印度文法學系統。迨「古典西藏語」(Classical Tibetan)成立,經過古典西藏語文法學初期的戒契主(藏lCe-kyhi-'brug)等等,中期的念智稱(梵Smṛti-jñāna-kīrti; 藏Dran-pa ye-śes grags-pa)、法護賢(梵Dharma-pāla-bhadra; 藏CHos-skyoṅ bzaṅ-po),及後期的悉度(藏Si-tu)、正善巧成就(藏mKHas-grub dam-pa)、法賢(梵Dharma-bhadra)、音成就金剛(藏dByaṅs-can-grub-pa'i rdo-rje)等人的努力,終於發展出屬於西藏語本身的文法學。
這裡,關於突彌文法學所處的時期,筆者與稻葉氏的看法稍有不同:稻葉氏認為突彌之文法學是屬於古典西藏語文法學的初期,和戒契主等人是同時期的文法家。而筆者從「釐定新語」的觀點來看,因為突彌之文法學是在「釐定新語」之前,理應屬於「古西藏語」的範疇,因此筆者將突彌之文法學從古典西藏語初期之文法學中提出,而單獨名之為「古西藏語文法學」。
p. 257
介紹「古典西藏語文法學的發展過程」,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意義:其一,屬於孤立型語言的西藏語,其文法學雖模仿自屬於屈折型語言的梵語,然因語言形態根本上的不同[42],所以即使初期及中期的文法學者試圖以梵語的思考模式來詮釋西藏語文法,然皆因二種語言的差異而無法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因此初、中二期的文法學到了後代,大半為人們所遺忘。而後期的悉度則擺脫了梵語的思考模式,發展出屬於西藏語本身的文法學,而成為西藏文法學後期的集大成者。因此今天若要了解整體西藏語文法學的特色,那麼對於悉度的文法著作──《悉度註》[43](或作《司徒大疏》)則必須投入更大的關注。而這部文法著作根據稻葉正就(1986, 39)的說法,截至1986年為止,尚未有完整的翻譯、研究發表。
其次,看過突彌《三十頌》的人都知道,此書對於格助詞及一般助詞的描述並不完整;例如屬格助詞(藏'brel-ba'i mam-dbye)只提到聯結名詞、代名詞或動狀名詞的「所屬」(藏'brel-ba; 意為「…的…)用法,卻沒有論及聯結動詞詞幹之表達「轉折」(意思為:「…然而…」)的接續助詞用法;帶餘詞(藏lhag-bcas)只提及?,卻沒有談到?及?;其他關於?,?,?;?,?,?;?,?,?;?,?,?及?,?,?等等也都沒有提及。加上《三十頌》是由偈頌所寫成,因此由於實詞縮寫及助詞省略所造成的難解之處,若不借助古典文法學家們的註解,是很難了解的。綜上所述,在學習古典西藏語文法的同時,若能深入研究這些文法學家的註解,當更能精確地掌握古典西藏語文法學中格助詞及一般助詞的用法。
p. 258
(三)古典西藏語文法學
這個部分是教材的主要內容,根據S. Hodge[44]的二分法,可以用「實詞」及「助詞」這二個範疇來涵攝。限於篇幅,筆者在此打算只用一個助詞的用例來說明:助詞的文獻來源(屬於「文獻學」的部分);藏文助詞與現行之中、英、日文法系統相關用法之化較(屬於「語言比較」的部分);單詞說明及文法分析(屬於「句法學」的部分)。
以從格助詞為例;1. 文獻來源:它出自於突彌《三十頌》[45]──?的頌文中,此段內容試譯如下「在十個後加字母中的第四個(即?)及第九個(即?)上,〔分別〕結合第十個(即?),〔即構成『從格助詞』?和?,其意思〕就是『發源處』(藏'byuṅ-khuṅs-sa);同樣地,〔?及?〕亦可表達『比較』(藏dgar)和『略攝』(藏sdud-pa)〔二種意思〕」。2. 語言比較:藏文的從格助詞在中文文法系統中稱為「介字(或介詞)」[46]意思是「從…,由…;比…」;在日文文法系統,則屬於「格助詞」[47]中的一類,相當於「…から;…より」;而在英文文法系統中,則稱為「介系詞」或「前置詞」(preposition),相當於「from...;than...」[48]。3. 以例句說明單詞及文法分析,方式如〈四.-(二)-2.研究步驟》(pp. 251-252)中之(5)、(6)所述。
例如:?表示「來源」(source)的例子:
?
從〔三〕有的大海中,救度一切有情。
〔說明〕a.單詞:sems-can(n.)「有情,含識」;thams-cad(a.)「所有,一切」
p. 259
;srid-pa(n.)「〔三〕有,存在」;-'i為G.(屬格助詞),意為「...的...」;rgya-mtsho(n.)「海」;las為Ab.;sgrol(vt.)「救度、拯救」;lo為F. p.(終語助詞)。b.文法:此句省駱了s.,而sems-can-thams-cCad為此句之o.,srid-pa'i rgya-mtsho-las則為表示來源的ad. p.(副詞詞組),sgrol為此句之vb.。因此,此句的句型可以表示如下:[s. + ] o. + ad. p. + vt. + F. p.
六. 結論及未來展望
本論文之特色已於〈提要〉及正文內容中說明過了,此處不再贅述。然而作為一部文法教材,考慮不周之處或由於筆者的學力、時間等等因素。而現階段無法完成的部分,在這裡有必要作個說明。關於教材考慮不周的問題,筆者覺得較好的方式是透過教授者與學習者之間的互動過程來改進,因為筆者深知自己在思考上存有許多盲點,而這些盲點若非別人提醒,自己是很難察覺而加以修正的。其次,關於現階段尚未完成而將來希望能做到的有:
p. 261
七. 參考文獻
說明:中、日文依姓氏筆劃排列;外文則依姓氏(last name)的第一個英文字母順序排列,例如S. Hodge之H。此外,若同一人有一部以上的著作,則依某著作年代排列;若同一人、同一年有多部著作,則以a.、b.、C.…,等等區分之;頁碼之後的a、b、c則分別表示同一頁的左、中、右三欄或上、中、下三欄;而頁碼之後若只有a、b,則分別表示同一頁的左、右二欄或上、下二欄。
(一)中、日文
──.n. d.(no date)《チベツト語文法(手稿)》尚未出版
──.1991.《藏文拼音教材(拉薩音)》中國大陸.民族出版社
──.1982.《佛學研究方法論》臺北.臺灣學生書局
──.1988.《中國文法概論》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
──.1933.〈西藏佛學原論〉載於《西藏佛學要義》臺北.文殊出版社(1987)
──.1936.《西藏文典》東京.大東出版社
──.1952.《チベツト文典(綱要)》日本.東京大學文學部印度哲學梵文學教室
──.1987.《チベツトの言語と,文化》東京.冬樹社
──.1994.《當代西方語法理論》中國大陸.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
p. 262
──.1992.〈藏語語法的類型特徵〉載於《藏學研究論叢》(第四輯)中國大陸‧西藏人民出版社
──.1994.《中國文法講話(修訂本)》臺北.臺灣開明書店
──.1988.《西藏佛教史》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 主編
──.1983.《漢語語法》(譯自:Mandarin Chinese──A Functional Reference Grammar, by Charles N. Li & Sandra A. Tompson)臺北.文鶴出版社
──.1960.《新西藏語學》京都.永田文昌堂
──.1996.《古典西藏語文法教材的基礎研究(初稿)》中華佛學研究所畢業論文
──.1966.《改定版チベツト語古典文法學》京都.法藏館
──.1986.《增補版チベツト語古典文法學》京都.法藏館
──.1986.《語言學概論》臺北.三民書局
──.1979.〈西藏文典《松居巴》譯註稿〉載於《邊政研究所年報》No. 10, 臺北
──.1980.〈西藏文典《大金局巴》譯註稿〉載於《邊政研究所年報》No. 11, 臺北
(二)外文著作
──.1992. The Classical Tibetan Language, USA.
──.1994. Lehrbuch der klassischen tibetischen Schriftsprache, Indica et Tibetica Verlag, Swisttal Odendorf.
p. 263
──.1912. A Grammar of Tibetan Language, Calcutta(Reprinted: Delhi, 1991).
──.1990. An Introduction to Clssical Tibetan, England(Revised ed., 1993)
──.1192. Practical English Usage, Oxford.
──.1992. Translating Buddhism from Tibetan, Snow Lion Publications, USA.
(三)工具書略號
哈特曼(R. R. K. Hartmann).斯托克(F. C. Stork)著;黃長著等 譯《語言與語言學詞典》中國大陸.上海詞書出版社,1981(1984, 第三刷)
《新編藏文字典》(藏Dag-yig gsar-bsgrigs)中國大陸.青海民族出版社,1989.
張怡蓀 主編《藏漢大辭典》(上)(下)中國大陸.民族出版社,1993.
日本.東北帝國大學附屬圖畫館所藏《德格版西藏大藏經總目錄及索引》1934.(本論文引自:《西藏大藏經總目錄》現代佛學大系vol. 59, 彌勒出版社,1982)
新村出 編《広辭苑》日本.岩波書店,1991.
[1] 見:稻葉正就(1986, 20-24)。另外可以參考:S. V. Beyer(1992, 19); S. Hodge(1990, vii)。
[2] 藏文羅馬轉寫根據美國國會圖書館(United States Library of Congress; 簡稱為USLC)之轉寫系統。另外:(1)人名及書名的首音節基字子音以大寫標示出;(2)在同一單詞中,音節與音節之間以音節線"-"連結;例如:?「佛陀」的USLC羅馬轉寫為Saṅs-rgyas。USLC參考:J. B. Wilson(1992; 556)。
[3] 見:長野泰彥.立川武藏(1987, 117-119)。
[4] 參:吳汝鈞(1982, 107-140)。作者認為由法勞凡爾那(E. Frauwallner)所開「維也納學派」之文獻與哲學雙軌的方法,就學術立場而言,是比較健全的。
[5] 根據陳玉蛟(釋如石)所述「呂澂〈西藏佛學原論〉——別錄:藏譯顯乘論典略目」之錄音帶內容,並參考呂澂〈西藏佛學原論〉載於《西藏佛教要義》p.74,臺北.文殊出版社,1987。
[6] 參考:呂澂〈西藏佛學原論〉載於《西藏佛教要義》p.77,臺北.文殊出版社,1987。
[7] 雖然中國大陸有不少西藏語文法的相關書籍,而且在文法學方面的敘述亦堪稱細膩,但其文法架構不夠完備──只著重「助詞」和「動詞」的敘述,而忽略其他詞類的說明;加上所選用的例句與佛典並無直接關連,為美中不足之處。
[8] 於篇幅的限制,文法書的書名及期刊名均不列出,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筆者的同名碩土論文(1996, 3-46)〈三. 當代學者的研究成果回顧〉一節內容。
[9] 參考:H. B. Hannah(1912, v)及許明銀(1988, 24)。
[10] 《翻譯名義大集》(東北目錄 No. 4346)之梵語為[Mahā-]νyupatti;藏語為Bye-brag-tu rtogs-par-byed-pa。《語合二章》或稱為《二卷本譯語釋》(東北目錄 No. 4347)之可能的梵語為[Nighaṇṭu];藏語為sGra-sbyor bam-po gñis-pa。
[11] 《松大》為突彌桑菩札(藏THu-mi-sam-bho-ṭa; 有的書作:吞彌桑菩札,其藏文為THun-mi-sam-bho-ṭa; 本論文一律簡稱為「突彌」)所著之《松居巴》(為藏文Sum-cu-pa之音譯,其全稱為Luṅ-du ston-pa'i rtsa-ba sum-cu-pa; 義為《文法論根本三十〔頌〕》或簡稱為《三十頌》)與《大金局巴》(為藏文rTags-kyi 'jug-pa之音譯,其全稱為Luṅ-ston-pa rtags-kyi 'jug-pa; 義為《文法論性入〔法〕》或《字性組織法》或簡稱為《性入法》)二者之合稱。
[12] 例如日本學者將《松大》及其相關註釋的內容按十大品詞(除了形容動詞及連體詞外)的性質及作用予以分類並舉例說明。見:河口慧海(1936, 2-28)、青木文教(1952, 18-20)、楠 基道(1960, 33)及稻葉正就(1986, 107);而歐美學者則依八大詞類(名詞、動詞、副詞、形容詞、數詞、代名詞、連接詞、感歎詞)或九大詞類(再加上介系詞)予以分類。參:M. Hahn(1994, 29)及S. Hodge(1990, 11)。
[13] 中國大陸方面的著作,多採取「藏語拼音符號」配合聲調來說明發音及拼音。例如:?讀作[doν](其USLC轉寫為rdo),其中[do]是以「藏語拼音符號」所表示的聲母(d)及韻母(o),而[v]則表示其聲調為低升調。這種拼音系統對一般習慣「注音符號」的國人而言,比較不容易掌握正確的發音。參考:
《藏文拼音教材(拉薩音)》中國大陸.民族出版社,1991。
[14] 在中文文法系統中,「接續詞」與「接續助詞」並沒有明確的劃分;但在日語文法系統中,則依其在句法上的作用,定義前者為「自立語」(即「實詞」),後者為「附屬語」(即「助詞」)。由於這點和西藏語文法有相似之處,故採用之。
[15] 參考:S. Hodge(1990, 49)。
[16] 「五W一H的追求」是筆者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惠敏法師提供筆者處理實際文法問題的原則。雖然有些文法問題筆者目前也無法解決,但至少已為將來的研究工作指出一個明確的方向。
[17] 「邏義格助詞」就是指?、?、?、?、?、?、?這七個格助詞。
[18] 根據:吳汝鈞(1982, 97)。
[19] 見:HSD(1981, 65)之"comparison of languages"一條。
[20] 見:謝國平(1986, 47-48)。
[21] 關於西藏語的「發音語音學」,可以參考S. V. Beyer(1992, 55)。
[22] 西藏語的三十個字母中,除了?及?二者為零聲母(即母音前的子音不發音)之外,其餘二十八個字母均同時包含聲母(母音之前的子音)及韻母(母音)二個部分;因此並不能嚴格劃分其語音種類究竟為子音或母音。
[*] 另外,還可參考《藏文拼音教材(拉薩音)》(1991, 125)附錄六「藏文與轉寫符號對照表」。
[**] 注意:kh, ng, ch, ny, th, ph, ts, tsh, dz, zh, sh這十一個子音,雖然使用的羅馬字母為二至三個,但它們均為不可再分割的最小單位。
[***] 參考《藏文拼音教材(拉薩音)》(1991, 100)
[23] 關於西藏語的「聲學語音學」,可以參考:S. V. Beyer(1992, 63)。
[24] 參考:謝國平(1986,145-186及192)及俞如珍.金順德(1994, 169-217 & 254-288)二書內容。筆者此處以N. Comsky的「轉換.生成語法」作為理論基礎的理由是因為N. Chomsky認為語言本身不是現實世界中的實在事物,而是由語法生成的;而且一旦需要,人們便能夠創造出許多新的句子來表達自己的思想,而要創造新的句子,則會牽涉到所謂的「轉換.生成」,而這也正是其理論的重點所在。筆者認為這樣的語法模式可相當合理地解釋傳統藏文文法所無法處理的問題,故採用之。
[25] N. Comsky的「轉換.生成語法」主要是處理英語(美語)語法方面的問題,因此若要適用於西藏語文法則還必須考慮到「格」(case)的問題,而關於這方面的理論,C. J. Fillmore之「格語法」(Case Grammar)則可以派上用場,而且這個理論正好也是對N. Chomsky的標準理論所作的一種修正。
見:俞如珍.金順德(1994, 254)。
[26] 「加插變形」在英語中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虛主詞it的使用;而在西藏語中,筆者目前仍尚未發現由基底結構經加插變形而衍生為表面結構的藏文句子;不過這仍值得進一步研究。
[27] 參考:S. Hodge(1990, 27-29)關於作具格助詞(Instrumental Particle)之四種用法中的第一種。
[28] 見:謝國平(1986, 153)。所謂「語法範疇」或「句法範疇」,就是指:可以互相代替而不影響句子語法結構的詞組。例如:?(Pron.)「他們」,可以用不同的代名詞(如?「我們」)取代;?(n.)「師友,善知識」可以用同是名詞的?(n.)「朋友」、?(n.)「敵人」…等取代,而不影響句子的語法結構。
[29] 基於句法表達上的需要,本論文所採用的略語和語言學文獻中常用的略語(括弧內所示)稍有不同,關於後者諸參閱:謝國平(1986, 154)。
[30] 基本上,這種句法結構仍是屬於「線性結構」;但在說明上則更為細膩,修飾關係也比較清楚。
[31] 見:謝國平(1986, 189)。一個語詞究竟需要多少語意成分,才能將其完整的意義描述清楚呢?這個問題目前可以說沒有答案。
[32] 參考:S. V. Beyer(1992, 116)。
[33] 當然,在處理佛典文獻時,除了一般語意學的知識外,佛教教理的基礎知識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因為有些慣用法並不是一般語意學所能夠解釋的。
[34] 位置詞有「前置詞」(preposition)及「後置詞」(postposition)二種;藏語的格助詞其實也就是後置詞。
[35] 上述資料引自:黃宣範(1983, 18)。
[36] 參考:HSD(1981, 181及169)。所謂「孤立型語言」就是指:用「不變的詞根」和「不同的詞序」表示語法關係,而不用詞尾的屈折變化表示語法關係的一類語言,這類語言的代表有漢語、西藏語;例如?「佛陀」的所有格為?;?「我」的所有格為?;其中,詞根?或?並沒有因為屬格助詞G.的加入而發生變化。「屈折型語言」就是:其語法關係不是用詞序,而是用屈折變化來表示的語言。詞綴和詞根的結合十分緊密,以致詞綴成為單詞的一部分;這類的語言有梵語;例如buddha(m.)「佛陀」的G. 為buddhasya;aham(pron.)「我」的G. 為mama。
[37] 見:蕭金松(1979, 166-168)第21頌b~第25頌b及pp. 191-193的說明。
[38] 參考:山口瑞鳳(n. d., 56)。所謂「主體自動詞」,就是「表示就行為的主體而言,成立於主體內部之動作等等的自動詞」;「客體自動詞」就是「不問行為主體,而只就擔負動作實現的對象而言,表示行為結果之動作等等的自動詞」。
[39] 關於「連繫動詞」,在胡坦(1992)一文中並沒有提及。
[40] 參考:胡坦(1992,84-85)。
[41] 同注40。
[42] 除了「孤立型」與「屈折型」這點差異外,《性入法》中,對於實詞與實詞、實詞與助詞之字性(梵liṅga; 藏rtags)結合的規定,也是西藏語和梵語不同之處;關於字性結合的部分可參考:蕭金松(1980)。
[43] 參考:稻葉正就(1986, 39)。另根據TCD(1993, 2921a),悉度之文法書的詳細題名為:?;意思為《悉度文法廣釋──珍珠妙鬘》。
[44] 見:S. Hodge(1990, 11)及許世瑛(1994, 29);若根據稻葉正就(1986, 9-11)的分法,實詞就是「自立語」,助詞就是「附屬語」。
[45] 見:稻葉正就(1986, 338 & 339之第15、16頌及蕭金松(1979, 163 & 164)之第13頌b-d及第14頌a。
[46] 見:李維棻(1988, 51)。
[47] 見:廣辭苑(1991, 2779b)。
[48] 見:M. Swan(1993)§ 484。
[49] [ ]表示其意思無法以中文翻譯出來。
[50] 此段藏文引自:S. Hodge(199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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