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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格西坛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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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达隆沙拉辩经学院院长
  格西坛确 讲授
  于埔里辩经学院台湾分院
  1998年3月21日
  修缘空奢摩他(禅定)及毗婆舍那(智慧)之前,应该先修加行六法,并且要恒久修习发菩提心。为什么呢?因为经过长久修习发菩提心之后,才会对修法生起欢喜心,会很欢喜地去修奢摩他及毗婆舍那,否则不容易生起欢喜心,就可能会觉得修奢摩他和毗婆舍那是苦行。
  修菩提心时,必须以大悲心为基础,生起大悲心之前,又必须先能体会他人所承受的痛苦是什么?这是成办大悲心的第一因,非常重要。
  第二因,则是一颗纯真喜爱他人的悦意心(悦意慈),是指当你看到其他众生时,所自然流露的喜爱、悦意之心,这种爱悦心是必须要经过培养,才能自然显露出来的。如果对其他众生,没有这种自然流露的喜爱悦意之心,那么,即使在理路上体会众生的痛苦,却不会产生真正的大悲心。必须以一颗爱悦他人的心,再加上体会他人所受痛苦的心,才能孕育出大悲心。因为大悲心是不忍他人受苦的心,是真实的爱悦与不忍之心,如果见众生受痛苦而没有自然流露的爱悦心,大悲心是无由生起的。
  为生起体会他人痛苦的心,必须先了解、体会自己的痛苦,而轮回是我们最大的痛苦,所以,首先自己去体会轮回痛苦。如果能修习菩提道次第广论共中下士道所缘的体,思维轮回痛苦、恶道痛苦,比较容易深入体会出自己所得的苦进而体会众生所承受之苦。如果自己不去体会轮回痛苦,而要体会他人所受轮回之苦,这只是空谈,不切实际。
  因此,修菩提心、大悲心之前,应该透过观察轮回痛苦而生出离心,再推及其他众生,才能对一切众生生起不忍其受苦的大悲心。
  今天,我们就透过十二因缘,进一步来观察轮回痛苦。根据十二因缘,我们痛苦的根源是我执和我所(属我所有)执,所谓“我执”是指:认定“我”是从我本身之中一种很真实的性质所产生。如果不去认真寻找、思维,我们很容易认为这是实情,认为“我”的确是从境上产生的真实的我,而体会不出,其实“我”只是从名言识上产生。
  当这与事实不符的我执,力量渐渐增强时,会更执著我所执,执著真实的父亲、真实的母亲,同时将这一类人归于我这一方,而将不属于这类的人归于他方,当自己将一些人归于自方,将另一些归于他方时,从经验可知,对这一方会贪爱,对另一方会远离,会出现一条无形界线来将他们从心中驱出,对他们减少爱心,其实也就是生嗔心。
  因此,当归类自方、他方之后,可同时产生贪、嗔。对于父母或自己所爱这一方的人,由于贪爱心,会为他们做很多好事;而对于他方,通常会由于嗔心而做恶事,尤其如果有人损伤自方时,自然会视这第三者为仇敌,想除之而后快。因此,由于区分自方与他方而造的一切业,全由贪、嗔两种意乐所造成,一切都是因为有所区分之后所造作出来的,其实全都没有必要。
  这些由贪、嗔所造作的业,带给我们的后果是什么呢?若属善业则日后生善趣,若属恶业则日后生恶趣,总之,都只有在六道中不断流转,这就是轮回。
  为了更深入了解业与轮回的关系,现在我们谈谈业的性质。业的性质也是无常,因此,第二刹那就幻灭,因他本身的性质是无常。于是有人问:假使业在第二刹那幻灭,岂不是就不会衍生果吗?很多人误以为业灭了就不会生果。
  下部论师就持这种观点,他们认为业是在第二刹那幻灭,而“业没有”的性质是不会幻灭的,几千年后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业灭”是遮业分,不具备业的性质,不会生果,“业灭”就是“业没有”,是常法,不会改变的。
  “业灭”究竟是常法,还是无常的因缘法呢?我们以两个例子来观察。
  现在桌上有个杯子,如果杯子破了,我们很自然会联想到,是什么因缘使杯子破呢?所以,幻灭本身是因缘法。再进一步来看,如果这桌上没有一棵树,我们是不会去联想:为什么这桌上没有树?如果有人说:“这桌上的树被砍断了!”,我们自然就会联想:是什么因缘使桌上的树被砍断?“桌上没有树”是常法;“桌上的树被砍断”是因缘法,属于非常法。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我们再举个例来观察。“佛堂里没有火”和“佛堂里的火熄灭了”,二者有别。“没有火”一词所诠的是“没有”,不会让我们觉得是一种结果,我们不会觉得这是由某种因缘所生的;而“火熄灭”给我们的感觉是一个结果,是由某种因缘而产生。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能缘的意识缘所缘境,后者会执著是由因缘所生的果,前者则不会。
  观察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明白看出,下部论师认为“业灭”是常法,就等于是将“没有树”和“树被砍断”看成一回事,也等于将“没有火”和“火熄灭”视为一体,所以,他们的论点是不够坚固的。
  中观应成派的论师则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虽然业在第二刹那幻灭,但是“业灭”本身却是存在的,在第三刹那虽然没有“第二刹那的业灭”存在,却存在“第三刹那的业灭”,以此类推,从第二刹那开始,“业灭”一直会持续,直到未死前、死后都有,直到证得佛陀果位之前都存在,因此,“业灭”是无常法、是有为法,是由因缘而生,会有果,我们一切痛苦,都是由业灭产生,都是业灭的果。同时,中观应成派的论师认为,业灭是因缘法,并非遮业分,只是以遮业分为取名处,再由名言识去取名而已,就如同札西的脸是札西的取名处,再由名言识去取名为“札西”而已。
  以上是有关业及业灭的讨论,由此我们可以清楚了解,业是会感果的,而他的果就是轮回,也正是我们不能脱离痛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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