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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樂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明法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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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五欲之樂為世人所擁有、追求、耽溺、難分難捨的,但在佛法中,五欲之樂被認為是下下之樂,還有更高級之樂。佛經中提到四種樂:一、離欲樂 (nekkhammasukha出家樂),出家人脫離在家樊籠諸苦,受離欲之戒得清涼之樂。二、遠離樂(pavivekasukha閑靜樂),斷除諸欲、惡.不善法,證得初禪得離(五蓋)生喜樂。三、寂靜樂(upasamasukha),指第二禪以上至滅盡定(滅受想定)。四、三菩提樂(sambodhasukha正覺樂),永斷一切煩惱。三菩提是佛陀及阿羅漢弟子所共證的。三菩提就是指無上解脫(anuttara vimutti),最高級的樂、無上的樂(nibbanam paramam sukham),沒有超過涅槃樂(nibbanasukha param n’atthi)的快樂。《彌蘭陀王問經》說:「涅槃是一向樂」(ekantasukham nibbanam) (Milindapañha -Anumanapañho- 9.) 。一向(ekanta)有「確實的、不斷絕的、極端的」之意。

四種樂屬於「現法樂住」(ditthi-dharma-sukha-vihara),證得禪那者或是涅槃樂者,可一再入定或入果定(phala-samappati涅槃的定),享受現法樂住。《律藏》大品記載:佛陀證悟之後,佛陀只靜靜享受「解脫樂」(vimutti-sukha-patisamvedi)四星期(Vin. Mv.)。

經中記載優陀夷(Udayi) 尊者與工匠五支(Pañcakavga)辯論佛陀說了三受或二受,阿難尊者聽到後,往詣世尊問此法。世尊告阿難尊者說:二受、三受、五受、六受、十八受、三十六受,都是方便說的。接著世尊從五欲樂、初禪樂、第二禪樂、第三禪樂、第四禪樂,一直說到非想非非想處、滅受想定之樂,一個比一個樂,最後結語是:「世尊說(=施設)樂,實不只關於樂受;無論於何時、何處得樂,即於該時該處,如來說樂。」(‘na kho, Bhagava sukhaññeva vedanam sandhaya sukhasmim paññapeti. yattha yattha, sukham upalabbhati, yahim yahim, tam tam tathagato sukhasmim paññapeti’”ti.) (《相應部》S.36.19. Pabcakavga(五支或般奢康伽);《中部》M.59. Bahuvedaniya-suttanta(多受經)。S.36.19.及M.59,《雜阿含485經》(大正2.124中)

經中所說的「樂」(sukha)指快樂、愉悅、舒適,或是快樂的、愉悅的,不一定包括快樂的感受。以世間的快樂感受來說,第三禪是最樂的,佛經有時說:「譬如比丘入第三禪」。第四禪以上,到非想非非想處,只有捨受,滅受想定,連心識都沒有,當然沒有樂的覺受,世尊也是說「樂」,那是依當時當地的(無苦或苦止息)狀態來說的。

在另一經,舍利弗尊者告訴諸比丘說:「諸友!涅槃是樂。諸友!涅槃是樂。」

優陀夷尊者問舍利弗尊者說:「友!舍利弗!在此處無感受,怎麼說此處有樂呢?」「友!此處無所受,此處正是有樂。」(“kim panettha, avuso sariputta, sukham yadettha natthi vedayitan”ti? “Etadeva khvettha, avuso, sukham yadettha natthi vedayitam.) (《增支部》九集‧第四.大品‧三十四.涅槃)舍利弗尊者接著解釋有五種欲,即眼所見之色、耳所聽之聲等,為可愛、可親、可意、愛色、引欲、可染,若緣此五欲生喜樂,稱為「欲樂」。若離諸欲,得初禪,而與欲結合之想、作意現行,就是「病」。世尊已說:「病者,此是苦。」(abadho dukkhametam vuttam bhagavata.)依道理可知涅槃是樂。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一直說到非想非非想處,都有苦。達滅受想定,以慧觀而諸漏盡,依道理可知涅槃是樂。

本經優陀夷尊者問:「(涅槃之境)沒有感受到快樂(的感受)」,是直接「以涅槃為所緣」(nibbanarammana)所產生的無任何感受來問的。而舍利弗尊者的回答是以世尊說的:「病者,此是苦。」來推論「涅槃是樂」(sukham nibbanam)。

觸證涅槃者,也有由省思涅槃的證得而出離(nissarana)苦,息滅苦,而得到法喜(心的歡喜),並非表示直接感受涅槃的樂。《彌蘭陀王問經》說:「證得涅槃時諸行不轉起(生起),喜悅、欣喜、歡喜而說:『我得出離』」。(Iti hetam tassa appavatte cittam pakkhandati pasidati pahamsayati tusayati ‘patiladdham kho me nissaranan’ti pakkhandati.(Milindapañha-Anumanapañho-11.)

涅槃是存在的,但不是直接以涅槃為所緣而得的喜、樂、法喜。當心(主)觸證涅槃(客)時,最明顯的心情是平靜,不是法喜(有時有之),或有時有相伴的禪那之喜(piti心裡喜歡那情境)、樂(somanassa感受的樂),在初禪、第二禪的果定,有喜、樂,第三禪的果定有樂,在第四禪觸證涅槃,則無任何喜、樂。證得涅槃時,雖然是剎那間(「種姓心」一個心識剎那、「道心」一個心識剎那、「果心」兩個心識剎那),修行觀禪的力道可能一再的進入果定。即使是短暫的體證涅槃,那無為法、非因緣生法,完全與有為界不同。這個覺知一生中絕對不會忘記。出了果定之後,當時的心智,不但明白了無為法(涅槃),也明白了有為法,知道有為界的生命了無意義(因為隨無明流轉),不會為有生命而歡呼,也不會有「生死即涅槃」之見地;同時也反省到在世間的一切擁有如同糞土,心情寂靜、寂靜,甚至會持續很多天。《清淨道論》說:「止息不安,甘露(涅槃)為所緣是樂,唾棄世間財(利得),是寂靜最上的沙門果。」(《清淨道論》第23章) (Patippassaddhadaratham amatarammanam subham, vantalokamisam santam samabbaphalam uttamam.),Vism.pp.701-702)這就是為什麼佛典中記載,不少聞法而見法的人後,可以馬上可以捨棄在家的一切,而出家過梵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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