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十力对佛学有宗的批评与融摄-- 横面的执取到纵贯的创生
熊十力对佛学有宗的批评与融摄-- 横面的执取到纵贯的创生
林安梧
国际佛学研究创刊号
1991.12 初版
页11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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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大体来说,我们可说佛学大乘空宗乃是一平铺的真如世界,此不
同于熊氏所主张的体用哲学之为一纵贯的创生的世界。平铺的真如世
界,是经由一破相显性或荡相遣执的工夫,遮拨了一切执著性、对象
化的存有,而进至一无执著性、未对象化的存有这个阶层,而且即此
存有阶层之为一平铺的真如世界,所谓“真如即是诸法实性”是也。
这样的平铺的真如世界,它以为一切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当皆在
所遣之列,既为所遣,则只有此“无执著性、未对象化的存有”平平
展开而已,所谓“实相一相,所谓无相,即是如相”是也。(注 1)
纵贯的创生世界则不同于此,它越出了此“执著性、对象化的存
有”这个阶层,进到“无执著性。未对象化的存有”这个阶层,但他
并不认为此“执著性、对象化的存有”必当在遣除之列,他认为此执
著性、对象化的存有是一必要而当然的,是那存有的开显所必至,而
且是必要的,只是此执著性、对象化的存有易滋生染执,习气乘权,
造成存有的遮蔽、异化,这便须得遮拨遣除,化染为净,如斯而已。
再者,它最后则必指向存有的根源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已,翕辟成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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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生灭灭生,无有止息。如此一来,便不是如空宗一样的“实相
一相,所谓无相,即是如相”的方式,不是“真如即是诸法实性”,
而是著重由“存有的根源----‘X’纵贯的创生其自已,著重“真如
之显现为一切法”。
就以印度佛教的历史来看,将空宗理解成“破相显性”,只是一
往遣相,即真如实相亦在所遣之列,这显然的是以龙树、提婆之后的
空宗末流作为批判对象的,我们这里姑且不论熊氏这些批评是否道地
(注 2),我们想进一步说明的是熊氏之所以这么批评是因为如果一
切归本于寂,而又是一平铺的真如世界,而没办法对于存有有所执定
,如此一来,这可能导致一个可能的情形 ---- 一切归本于寂,万有
一切的存在都无实体,都只是空无所有而已,这么一来,可能造成“
无世界论”的倾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恶取空”这样的境域。
大乘有宗便针对空宗以上这些弊病,而提出其针砭。但由于他们
仍然守著「本体不可说为生生化化的物事”这样的原则,强调本体只
是无为的,无起作的,但这么一来,又要强调有个宇宙,便得另找起
源,他们便在真如之下另立“种子”之说,种子是多元的,故又立阿
赖耶识含藏一切种,在种子生现行这样的格局下,熊氏以为这已
背离了佛家缘起论的立场,而陷入了构造论的窠臼之中。再者,一方
面由阿赖耶识去构造这个世界,另方面则又立另立一无为的凝然真如
,作为归本于寂的依止之所,这便造成了两种本体之过。(注3)熊
氏批评有宗“种现二分”、“双重本体”在客观的论据上是有问题的
,但更重要的是熊氏这些批评若不纯以学术史的研究视之,而以哲学
的角度看来,却也自成理绪,值得注意。(注4)笔者以为从他对“
种现二分”以及“双重本体”的批评中,不难看出他批评的是“体用
分隔”,而他也在批判的过程中对于大乘有宗的思想义理有了一番新
的融铸与改造,他将双重本体通而为一,将实践理念的层次与认识概
念的层次通而为一,他泯除了种子生现行的格局,而转化了众生多源
的论点,而为众生同源。(注5)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的体用合一哲
学于焉造就。
在本章中,我们将从熊氏所理解的“三性说”到“唯识说”论起
,指明熊氏所欲破斥的是“体用分立”,而他又如何的由“体用分立
”转而为“体用一如”这种纵贯的创生下的哲学构造。讲明了体用,
区分了功能与习气,敲扣了存有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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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之门。尤须一提的是,我们将可以藉此讲明而点示出熊氏已迈越了
意识哲学对于存有的处理方式,而进到一种实存哲学的方式来处理意
识与对象的种种问题;而此正可以用来说明熊氏的存有学乃是一“活
生生的实存而有”这样的存有学,其所以构成的深一步意义。
二、横面的执取之瓦解与体用分隔的打通
如熊氏所以为的,空宗所主张乃是一平铺的真如世界,而不是一
纵贯创生的世界,这么一来,空宗就不能谈宇宙论,而且其末流有走
向无世界论的倾向。之后,有宗便对空宗有所矫正,其于“三性义”
有宗不同于空宗,空宗不谈宇宙论,而有宗则谈宇宙论,熊氏顺著思
想发展,首先论及“三性”、再论及“唯识”。所谓“三性”是:遍
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熊氏说:
甲、‘“遍计”指的是意识,意识周遍计度,故云遍计。所
执者,谓遍计之所执,如依五蕴而计为我,实则于一一蕴上
本无我相,但由意识妄计执著为有,故说我相是遍计之所执
。又如依坚白等相而计为整个的瓶子,实则坚等相上都无
瓶子,于由意识妄计执著为义,故说此瓶子相是遍计之所执
。
’
乙、‘依他起生,他谓众缘,如世间计执心或识是实有的,
不悟心法只依众缘而起。云何众缘?一者,因缘。....二者
,所缘缘,....三者,次第缘,....四者,增上缘。....又
复应知心法既说为依他起性,而色法即物质现象,亦是依他
起性,自不待言。’
丙、‘圆成实性,此谓真如。圆者,圆满,谓真如体遍一切
处,无亏欠故,说为圆满。成者,成就,谓真如体本自恒常
,非是生灭法故。宇宙万象都是有生有灭的东西,即名生灭
法。今此真如则非是生灭法,故名成就。实者真实,亦云真
理,谓此真如是一切法真实性故,犹云宇宙的实体,故名万
法真理’。(注6)
如甲、所言,言所谓的“遍计所执性”便是如前我们所说的那“
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这个阶层,这是由于我们所作的“存有的
执定”而成的一种存有状况,这个状况是由于意识的执著性而成的,
是由于概念机能总体对于对象的执著与决定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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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乙、所言,所谓的“依他起性”是就那“执著性的、对象化的
存有”这样的“存有的执定”之何以可能而作的解析,这样的解析告
诉我们不但对象之为对象是为我们的概念机能总体所执著而成的,因
此对象并不是真实的,再者,那概念机能总体也是因缘合和而成的,
它也不是真实的。
如丙、所言,圆成实性之不同于依他起性、不同于遍计所执,它
已越出了概念机能之所摄的层次,它已越过了因待缘而成层次,它实
已进到一理念的层次,问题是这里所谓的“进到”仍只是消极意义的,
它是通过一“荡相遣执”的方式来呈现那“理念”的层次,并不是经
由一活生生的实存而有的进到这个层次,去敲扣这个“存有的根源----
‘X’”,让它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或者,我们可以说,它是平
面的,如实的说其为空有不二,一切万有都是法尔自然,万法皆空,
一切都无自性。换言之,这里所说的“圆实成性”绝不同于儒家的
“生生之谓易”的“本体”,回到熊氏所作的那两个命题的区分,圆
成实性只能就“真如即是万法实性”这个命题来说,但不能就“真如
显现一切法”这个命题来说。(注7)
熊氏作了以上的分析之后,更进一步的说,空宗的三性说是:
“初性但遣所执,次性尽遣所执之所依一切法相,然后一真
之体揭然昭显,故终之以第三性。夫于法相而计为法相,则
不能睹其本真。情存于有相,故不得无相之实也。次性遣相
,而后可显圆成,此般若了义也。空宗说三性,实则初及二
并在所遣,唯存第三。”(注8)
“空宗三性,依它与所执俱遣,由遣依他故,即于法相不见
为法相,所谓万象柬罗元是一真法界,其妙如此。<一真法
界,即圆成之别名>故遣依他者,乃即依他而悟其本是圆成
,故无依圆二性对立之过,此空宗所为不可及也。”(注9)
这是说如果我们将初、二两性俱遣,离一切相,对于一切法皆目
为圆成实,我们一但越出了“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这个“存有
的执定”的阶层,我们知道一切对象之为对象乃是概念机能总体所缔
结而成的,而且此概念机能总体亦是依因待缘而成,其性亦是空无所
有的。换言之,存有之所以为存有乃是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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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著性、未对象化前的存有”,这乃是空宗所谓的“圆成实性”的“
存有之实况”,空宗所谓的“圆成实性”乃是就此荡相遣执,平铺的
,不立其本体的、如实的观之而有的一个说法。它不必涉及于“存有
之开显”的问题,不必涉及于“存有的根源....‘X’的开颢也。
熊氏以为有宗从无著以来所强调的非有、非空的中道之教,与空
宗有很大不同,其最为显著的不同在于有宗认为:
“三性中,初性纯是所执,是诚非有。依他不应说无,圆成
则是真实有,等通依圆,总说非空....
“空宗说依他,元是遮拨法相,有宗说依他,却要成立法相
。....成立法相,便有宇宙论可讲。两宗的歧异只从依他性
出发”。(注10)
熊氏以为有宗为了矫正空宗之偏,当初似犹未甚失空宗之旨,对
于空宗原先所拨遮的改以幻有称之,但到了无著所创发唯识之后,建
立了种子之说,熊氏以为这么一来便将“缘起说”一变而为“构造论
”(注11),首先,我们姑且不论熊氏对于空有二宗所作的这些论断
恰当与否,我们得先就其所论加以解析,指出其所论的是什么?
熊氏以为空宗乃以遮诠为法,而有宗则改为表诠,表诠与遮诠是
有极大不同的,表诠承认诸法是有,而以缘起义来说明诸法所由成就
。遮诠上欲令人悟诸法本来皆空,故以缘起说破除诸法,即显诸法都无
自性。(注12)或者,我们可以简单的说,问题的症结在于“依他起
性”上头,空宗遣除了依他起性,但有宗则承认依他起性,并且将“
因缘说”改造成“构造论”。熊氏认为从无著的《摄大乘论》便可以
清楚的窥见这个消息。他说:
“尚考无著造《摄大乘论》,始建立功能,亦名种子,复建
立阿赖耶识,摄持一切种。于是以种子为宇宙万有的因源。
《摄大乘论》有言,于阿赖耶识中,若于第一缘起,或有分
别自性为因,或有分别夙作为因,或有分别自在变化为因,
或有分别实我为因,或有分别无因、无源,复有分别我为作
者、我为受者。”
“若不了解种子为诸家之因者,即由无明成盲,不悟正理。
将于宇宙的本体或因缘,纯任臆想乱猜,亦如盲人猜象也
。”(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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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引述可知,熊氏以为到了无著的手里,却将因缘义改造,
而成为玄学上最根本的原因。他建立赖耶识来含藏种子,即由此赖耶
中一切种为心物诸行生起之因。熊氏对于有宗自无著、世亲以下,乃
至护法、玄奘、窥基等,都视为一个流派,他对于所谓的“唯识学”
内部的争论并不完全自其所以,而只是将他们打成同一个流派来处理
。(注14)因为如熊氏所理解的,有宗尽管内部的纷争有所异同,但
是明显的,他们都是以种子为现行的根源,都在现象界之上找寻其究
竟的原因,尽管他亦遮拨外道的本体论,避免了无因与外因等过,这
样种子说可以说是多元论----就其种子是个别的,则说为多元,亦可
是二元的----就种子是无漏与有漏而言,但不管如何,他所建立的阿
赖耶识以含藏种子,认为种子是现行界的本体,熊氏以为这便犯了与
西方哲学家同样的过错。姑且不论熊氏所理解的西方哲学家究何所指
,但我们要去说的是熊氏之所反对的“唯识学”到底为何。显然的,
熊氏所要反对的是“种现二分说”----种子之作为现象界的本体,现
象界乃是种子的显现。再者,依佛家原来对于真如本体的理解,真如
是无为法,绝不许说真如或无为法底本身是个生生化化或流行不已的
物事,只可说它是无起的。如此一栈,一方面,我们说种子之作为诸
行或宇宙的本体,另方面又谈真如,这不生不灭,无起作的本体。这
两重本体的关系究何处理,并未有恰当的处理,这便造成了“两重本
体”的过错。熊氏以为这“种现二分说”与“两重本体”便是有宗的
最大问题。(注15)
相较于空宗与有宗两派而言,熊氏以为空宗只谈本体是空寂的,
就其意旨绝不许说本体亦是生化流行,因此空宗有“遣用谈体”之失
,但空宗遮拨宇宙万象,令人自悟空寂的真体,这并没有本体与现象
不得融而为一之过。此即前面,笔者所做的分疏,说空宗一方面若如
熊氏所以为的“遣用而谈体”,但另一个意义下,则亦可说其为“体
用一如”,只不过这样的“体用一如”不是承体大用的体用一如,不
是真如显现为一切的体用一如,而是真如即是诸法实性的体用一如。
熊氏以为有宗一方谈真如本体,说它不动不变的,另方面则又建立种
子作为现界的根源,这虽有意矫正空宗堕入空见的危险,但却又陷入
种现二分,两重本体之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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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熊氏基本上是有取于空有二宗的,他一方面同意空宗之遮拨
一切法相,而证得真如,但同时扬弃空宗以真如为一平铺的、如实的
、无为、无所作,这样的真如本体,他将此改造为具有生发力及创造
力的真如本体。至于有宗,熊氏之所取在于有宗是要讲宇宙论的,熊
氏也是要讲宇宙论的,熊氏将种现二分与种现互薰的理论改造成他们
自己的体用合一论,这便克服了真如、种子两重本体之过。
或者,我们可以用现在的哲学语词来对于以上的论点有所新的论
略,依熊氏所理解的空宗思想,他所强调的是万法无自性,一切的存有
都没有它自家的本质,也无实体可言。我们一旦去说所谓的“存有”
时,这些存有之为我们所把握,是因为这些存有是以一“执著性的
、对象化的存有”这样的方式为我们所能把握。这样的存有是经由我
们概念机能总体所执著而成的,这是所谓“存有的执定”,而不是
“真正的存有”。空宗之为可贵的是越过了此“存有的执定”所成的
“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这个阶层,而进到了那“无执著性、未
对象化前的存有”这个阶层,空宗不但破解了我们一般所把握到的存有,
而真见到其为一虚幻的、无实在性的存有,他破解了概念机能总体,
见到它只是依因待缘而起的暂时性机能而已。究极而言,这样的存有
即是无所有的,真如大体与一切法是同一的,他们都是空无所有的,
所谓“万法皆空”是也。
依熊氏的理解,有宗的问题症结在于“种现二分”,在于“双重
本体”。先就“种现二分说”而言,这是说有宗一方面在现象之上寻求
了种子作为根源,这便将原来的“境识”----“对象与主体”的关系
,由认识论的层次转而为存有论或者宇宙论的层次,将原先的横面关
系转成了纵面的关系,这是将我们的概念机能总体从认识的层次,我
们可以说这是概念机能的存有论化,这么一来,便以为那概念机能
总体是一切存有的根源。再就“双重本体”之说而言,这是说有宗一
方面以那存有论化的概念机能总体之作为一切现象界的根源,但这仍
然停留在概念的层次,并未进到理念的层次,就理念的层次,他另立
了一个无为、无造作、如如不动的“真如本体”。理念层次的本体是
没有活动义的,而概念层次的本体则有活动义,这两重本体成了断裂
的状况。
从熊氏对于种现二分、双重本体的诸多批判中,我们可以发现他
真切的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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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作为执著性、对象化的存有之所对的概念机能总体而成的认识主体
并不是究竟的,它只是作为一横摄的、认识的、执取的“权体”(暂
时之体),而不能作为一纵贯、存有论的、创生的“常体”。他认为
唯识学者未能正视到“权体”之为权体在本质上是空无的,以其为空
无的、透明的,所以它必然的要调适上遂于更高的层次,不能停住于
此也。换言之,不当有二重主体,而只有唯一的本体,且所谓的本体
亦不是一夐然绝对的超绝之物,本体也者,即其当下之用而显现其体也
,承其体而现为大用是也。横摄的、认识的、执取的作用这样所成的概
念机能总体既只是一个“权体”,它是可以柝掉的,“种现二分说”
亦因之必然要瓦解,体用分隔打通,体用一如于焉建立起来。
三、纵贯创生的展开与体用义的厘清
显然的,熊氏所要针对的是空有二宗的弊病,他不只要去破解概
念机能总体,而显现出其体用一如,他不只要越过“执著性的、对象
化的存有”,而进到一“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前的存有”这个阶层
。他更要去敲扣存有之门,豁显那“存有的根源----‘X’之自如其
如的开展,他真切的正视到那“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的存有”的优
先性,他扭转了一般认识论上本末倒置的情形,真正视到原来那“执
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乃是经由概念机能总体而有的存有的执定,
并不是存有之实况,而是作为一个存有的表象,作为一个认识的对象
而成立的。至于存有的实况则是即用显体、承体大用的,是由那存有
的根源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那是一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的存有
。熊氏在论及本体时,用了诸如“恒转”、“功能”等词,这在在是
要说明那“存有的根源----‘X’并不是一静态、超越的存在,而是
一动态、生发不已的存在。熊氏运用了“翕、辟”这组词去说“存有
的根源----‘X’是如何的开显的。熊氏说:
“....所言用者,略以二义显示。一者,克就一翕一辟的动
势名之为用。翕辟只是一个动势的两方面,并不是实在的物
事,故名为用。二者,此一翕一辟的动劫是才起即灭的,是
无物暂住的,是新新而起的,是流行不息的,故名为用。综
上二义,可知克就用言,应说大用流行是非空非不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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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说非空呢?翕辟成变故,刹那顿现故。变动之力,昔
未尝留以至今,今亦不可留以往后,刹那刹那,都是顿现,
譬如电光一闪一闪,闪势用盛故,故说非空。云何非不空呢
?翕辟非有实物故,刹那刹那都不暂住故。既不暂住,即无
实物,譬如电光一闪一闪,赫赫辉烁地,实即寂寂默默地,
毕竟无有故,故说非不空。”(注16)
如上所说,那“存有的根源----‘X’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
这开显是翕辟这两方面的动势而展开的,这两方面的动势其实只是同
一个动势的两方面,并不是实在的物事,因此,叫做“用”。这个“用
”字,可以理解成“大用流行”,它可以说是一“活动义”,是一不
可自己的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这样的翕辟成变是才起即灭的,是
无物暂住的,这也就是说“存有的开显”是一不可自己的历程,这样
的历程是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的,若就我们一般所以为的“存有”
都是一定执的有来说,那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的存有则非定有,但
这样的非定有亦非真正的空无,而只是说其非暂住罢了。
关于存有的开显,熊氏运用了两对词来说明他的体用合一论,“
一曰:即体而言,用在体”,“二曰:即用而言,体在用”。如熊氏
所说的“体至寂而善动,至无而妙有”,因为是寂是无,所以“其德
恒常而不可易也”,因为是动是有,所以“其化至神而不守故也”,而恒
德所以显神化,神化所以显恒德。这德之恒、化之神,所以为真实之
极也。这寂与无说为体之本然,但动有则说为体之妙用。本然不可致
诘,而妙用有可形容,是故显体必于其用。我们知道动有是没有痕迹
的,便是动有而知本体是寂无的,这也就是所谓的“即用显体”,而
且是“即用即体”,所谓的“即体而言,用在体”,这“在”字指的
是“即是”的意思,并不是说有一个东西在另外一个东西之中,“用
在体”指的是“用即是体的显现”,并不是有别异于体而独在的用。
前面所谈是就体而言,若就用来说,万化皆是一真,体原不异用,正
因为体不异用,所以能变与恒转及功能等词,就是大用之殊称,也可
以说是本体或真如的别名。因为体与用原是不相异的,因此,可从用
来立名。更简单的说,熊氏以为这是:“摄动有归寂无,泊然无对,
会寂无归动有,宛尔万殊”。(注17)如果顺著前面所作的分疏,我
们可以说那存有的根源与存有的开显原是一件事。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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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的根源----‘X’所指的正是一个开显的可能性,当我们说“
存有的根源----‘X’时,所指的是那存有的开显,这是不二的。不
过,如果我们只是这么说的话,我们仍然还没有真正解决如熊氏所说
的“本唯一真含万化,万化皆是一真”,或者说“众沤即是大海水,
大海水即是众沤”的问题。只是就存有的开显来说,并没有论及一存
有的执定,则仍无万殊可言。因为存有的开显是无执著的、是未对象
化的,既无执著、未对象化,便无可论定其为何,换言之,这便没有
一决定定象以作为认识执定的对象,这便无所谓的“万殊”可言。熊
氏论及“体用合一”的问题时,一再的论及“一本万殊”,或“众沤
及大海水”等问题,可见他的体用合一论不只是就存有的根源及存有
的开展者两个层次立言而已,而且他还包括了存有的执定这个阶层。
从存有的根源到存有的开显,这是纵面的展开;而由存有的开显到存
有的执定,这是横面的摄取。前者是存有论或者是本体论,而后者则
是认识论,前者是基于一实践的理念而开启的,后者则是基于一概念
的机能总体所绉起的。
依熊氏看来空宗是谈体而遣用,而有宗则是妄执于用,终成“种
现二分”,继而又肯定凝然真如,终成两重本体,这都不了体用之义
。须知体用如如不二,真正了解“用”义的人不应妄执从“用”发生
万有,须知万有本来空无,唯依用即动势而假说之故。这是说,整
个“存有的开显”是由“存有的根源----‘X’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已
而成的,这是由于具有此实践的理念那个活生生的实存而有的活动所
彰显的历程;而不是由于认识的概念机能总体所作的“存有的执定”
。就大用流行来说,熊氏以为:
“虽本无实物而有迹象诈现,依此迹象而可以施设物理世界
或外在世界,如此便有宇宙论可讲,而且可以予科学知识以
安足处。”(注18)
换言之,就存有的开显来说,它原是一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的
存有,它是无对象相的,是非吾人所得认识的,但通过吾人概念机能
总体的执著与决定,而可以使原先诈现的迹象而有所执定,使文成为
一个决定的定象,这些决定的定象不再是绝对性的存在,而是一相对
性的存在,这么一来,便将相对性摄于绝对性之中,两者非对立。熊
氏一方面认为以科学知识的方式来施设宇宙是必要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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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又强调经由这种“存有的执定”的方式所成的宇宙毕竟是因诈
现之迹成的,并不是由“存有的根源----‘X’”所自如其如而开展
的。它是经由人的概念机能总体所执成的、幻伪的世界,熊氏以为像
这样的世界,在玄学上是要加以遮拨的,因为玄学之为玄学并不是在
那存有的执定下的“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去探索此存有之所
以为存有究何所由,因为像这提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并不是存有
之实况,存有之实况乃是一无执著性的、未对象化的状态的存有,这
是存有的开显,是依然存有的根源自如其如的开显,玄学之本务是要
处理这样的问题。换言之,熊氏以为真正的形而上学乃是一本体学,
而这样的本体学是不外于现象的,而且就是本体之显现其自己,这种
“见乃谓之象”(注19)这样的现象学。这种本体的现象学是越过了
“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是超过了知识而趣归证会。(注20)
关连著如上所说的“体用合一”之说,熊氏对于“理气问题”有
了一个新的解释,他极力的区分所谓的“气”不是空气之气,不是气
象之气,熊氏以为:
“气乃是一生生的动势,或胜能的意思,此气是无所积的,
动相诈现,犹如气分,故名为气。<言气即显无实物故>详核
此所谓气,正是本论所谓用。至于万有或形气,唯依动转的
迹象,假为之名,非离一切动势,有实形气”。
“理字,本具有条理或法则的意义,但不可如宋儒说是气上
的条理。宋明儒中,许多人把气说为实有的,因以为理者只
是气上的条理。如此,则理的本身竟是空洞的形式,只气是
实在的。明儒持这种见解的更多,即在阳明派下,也都如此
主张。他们阳明后属一面谈良知,不得不承认心是主宰,一
面谈气是实有的,理反是属于气上的一种形式,颇似心物二
元论,甚乖阳明本旨。”(注21)
大体说来,宋明儒者,尤其程朱学派多数论及“理气”问题时,
“理”是形式性原则,而“气”则是材质性原则,万有一切乃是理气
二者合和,在理论上,朱子以为理先气后,但落实而言,则仍是理气
合一。(注22)其实,这样的合一,乃是先作一超越的分解,别出理
与气,然后,再谈理与气的辩证合一。我以为这样的理气合一观乃是
一辩证的合一观。辩证的动力乃是超向于合一,而不是趋向于开展,
程朱之学所含的实践动力,我以为是一后返的实践动力,这不像阳明
致良知之教所含的实践动力是一开展的实践动力。(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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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宋明理学的统系来说,熊氏实有取于阳明者多,而取于朱子者
少,他对于理气的问题,很明显的是采取一辩证的开展观,而不是采
取一辩证的合一观。真如熊氏所言,“气乃是一生生的动势”,或者
说是“胜能”的意思,这样的气是无所积的,但却又是动相诈现的。这
样所说的“气”“其实就是“体用”的“用”,他指的是一翕一辟的动
势。气既不是一受动的、被搏成的,材质性的原则,“理”当然也就
是不落于气上说的形式性原则,,即不是超越的形式也不是即于气上
说的条理之理还样的形式性原则。当然,若顺著「理气的辩证的合一
观”将会有这样的情形,一方面以“理”之作为一创造性的原则,而
说其为良知,为造化的精灵,但另方面又以“气”之作为一受造性的
原则,而说其为人欲,为万物造化之所可搏成者。终于强调要由理来
管束气,心来管束身,这样便形成一道德的暴虐之可能。熊氏的理气
的辩证的开展观则可以破除这个弊病,这是得我们去注意的。(注24)
关连著熊氏的体用哲学,他以为:
“理之一词,是体和用之通称,气之一词,但从用上立名....
就体而言,原是寂然无相,而现似翕辟万象,即众理灿然已具
,故此体,亦名为理”
“体之为言,是万化之原,万物之本,万理之所会归,故应
说为真理,亦名实理,也可以说是究极的道理就用而言,翕
辟妙用,诈现众相,即此众相秩然有则,灵通无滞,亦名为
理,即相即理故,或相即是理故”。(注25)
这是说:就那存有的根源来说,它可以开展为万有一切,而且它
也是一切存在之理之所会归,所以叫作真理,也叫作实理,这就叫究
极的道理,这是经由活生生的实存的体验而有的究极之理,也可说是存
有的究极之理。更简单的说,“理”指的是那“存有的根源----‘X’
及此“存有的根源----‘X’所开展而成之理,前者是就“体”上说,
而后者则就“用”上来说。就体上说的“理”是“一本实含万殊”之
理,而就“用”上说的“理”则是“万殊还归一本”。换言之,这样所
说的“理”就已不只是有别于那作为材质性原则、受造性原则的“气”,
而说的形式性原则,或者创造性原则的理而是作为“存有之根源”及
“存有的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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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显然的,这样的“理”著重的在于“活动义”,而不是“存有义
”,或者说:这样的“理”是即存有即活动的,是即活动即存的。或
者用熊氏体用哲学的词语,我们可以说,这样的“理”是即用显体的
,是承体大用的。理之为理,既著重在其活动义,虽然这也就不只是
个虚空或者空洞之理,而是包含著「气”而说的“理”,理与气本来
不二的,他们只是用来说明存有的开显的两个概念范畴而已,他们都
是用来说明体用不二,体用如如的。显然地,就上所述的“理气的辩
证开展展观”来说,我们将可发现熊氏反对“心物二元论”,反对“
理气二元论”,他强调的是“心物合一论”,是“理气合一论”,或
者更恰当而彻底的说,他强调的是“心物不二论”,是“理气不二论
”。
如上所述,可知熊氏的理气一元、体用不二,都是通极于“存有
的根源----‘X’而说的,是就“存有的根源----‘X’自如其如的开
显其自已而说的,这是纵贯而创生的、存有论的展开,不是横面所执
取的、许识论的执定;但这并不意味说除此纵贯而创生的存有论展开
,便不铁要有横面而执取的认识论之执定,而是说纵贯而创生的、存
有论展开,在理论上是优先的,横面而执取的、认识论之执定在理论
上则是其次的,纵贯而创生的、存有论的展开是一“无执著性,未对
象化的存有”,它必得经由横面概念的执取始成一”执著性、对象化
的存有”,而人的生活世界则亦如此而交融的展开。
四、功能与习气的区别
如前节所述,熊十力的体用哲学究极来说,是以“存有的根源----
‘X’”自如其如之显现来涵摄一切,而此乃是一纵贯的创生的、存有
论的展开,由此展开而进一步有横面的执取的、认识论的执定,既摄
用归体,又称体起用,体用合一,理气二分的格局于焉破解,一切通
而为一。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通而为一并不是如前所说的只是一辩
证的合一,而无辩证的展开,而是即展开即是合一的。在展开的过程
中,我们肯定了横面的概念的执取之为必要,但这执取则已非原先“
存有的根源----‘X’自如其如的开显,而是一转析与执定,它既已非
本体之功能,而为概念之执取的一个暂时之体,这体便与一辨的根身
气习乘权作势,而形成另一个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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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动源当然不在可直接通极于存有的根源,而是自成其势的,就
此自成其势的动源来说,则其有别于“功能,而特别名之为“习气”。
熊氏对于本体功能之说作了简单的论略与概括,他说:
“一曰本论功能即是真如,无二重本体过”
“二曰本论依功假立诸行,无体用分成二界过”
“三曰本论功能是浑一全体,但非一合相的,亦非如众粒然”
“四曰本论功能、习气,不容混同”(注26)
现且根据如上的标示,再行疏理以为补充,“一曰:本论功能即
是真如,无二重本体过”,如熊氏所言,“功能乃是本体之异名”,
在他所建立的体用哲学来说,是一本论而不是二元论。那存有的根源即
是所谓的“真如本体”,不像有宗一方面承认阿赖耶缘起,而另方面
又强调有一凝然真如,造强两重本体,(按:熊氏这样的理解或不必
允当也,因为他对于有宗的了解嫌片面),这是说他不认为那概念机
能总体足作为一切存在的基础,而去说明一切的存在,再者,他亦不将
概念机能总体与实践的理念分而为二:他深切的通过个人活生生的实
存而有的体验,体认到一切存有之所以为存有,乃是因为人这个具有
主体能动性的活生生的实存而有这样的一个存有者,他之进入到这个
世界之中,而去开启这个世界,使得这个世界也活生生、实存而有的
开显其自己。我们作了这样的疏解之后,便可以更进一步的说“二曰
:本论依功能假立诸行,无体用分成二界过”,这是说:熊氏从“存
有的根源----‘X’以翕辟这同一个动势的两个不同的面向,自如其如
的开显其自己来说明万有一切的存在,他不须要像有宗另立种子以为
一切现行的依据,他不必以阿赖耶缘起的方式来建构一切万有的存在
。如此一来,他就不必“用”上另立一个凝然不动的“体”,不会造
成体用二界之过。显然的,熊氏特别著重的是存有的根源自如其如的
开显其自己,“功能”一词特别标示出存有的活动义,因为他特别著此
活动义,故他不在流行之上另立一个夐然绝对的凝然真如。他虽然采
取的是整体论,但这样的整体论并不是一味合同,毫无分别相的整体
论,也不是许多粒子所集聚而成的总体这样的总体论。熊氏以为“三
曰:本论功能是浑一的全体,但非一合相的,亦非如众粒然”,这是
因为熊氏以为真正的全体与部分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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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对立的,而是彼此相互摄入的,是由于无穷无尽的部分互相涵摄
,互相融贯而成为浑一的整体的。熊氏常用“众沤与大海水”来作为
比喻,众沤指的是部分,而大海水指的是全体,众沤即是大海水,大
海水即是众沤,全体与部分相即不二,请多部分都以其全体而成其为
部分,而全体则又是因为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彼此相互摄入,而成为全
体。(注27)更值得注意的是,熊氏所建立的功能之说,不只是作为
存有的开显之所以可能的根源,功能之说同时是作为实践的根源性动
力。这样的根源性动力是不同于一般的习气的,因此,熊氏说:“四
曰:本论功能、习气,不容混同”。熊氏以为有宗将习气与功能混为
一谈,一方面建立“本有功能”,以为它是无始法尔本有的,是从原始
以来就自然本有的,是无待而然的。另方面,他又建立“新薰功能”
,这是说人们会因前七识的流行与运化而各各发生习气,以潜入第八赖
耶识中,令其受持勿失,而又成为新的功能,前七识是能薰,而第
八阿赖耶识是所薰,习气藏于阿赖识之中,便成为一新的势力,能够
生未来一切心物诸行,因而叫做“新薰功能”。就佛家思想的递衍,
自世亲以下,或主本有,或主新薰,到了护法折中众义,主张本新并建
,到了中国的玄奘、窥基就成了定论。熊氏对于这种本有新薰并建的说
法颇不以为然。在熊氏的看法中,“功能为浑一的全体,具足万德,无
始时来法尔全体流行,曾无亏欠”(注28),但这并不意味熊氏不注
重“习气”,而是他要区分“功能”与“习气”。熊氏以为:
“凡人意念乍动之微,与发动身语或事为之著者,通名造作
,亦名为业。一切造作,不唐捐故,必皆有余势续起而成为
潜存的势力,是名习气。这千条万绪的习气,所以各各等流
不绝者,就因为人生有储留过去一切作业,以利将来之欲。
这个欲虽不颢著,而确是凡有情识的生类所同有的。...,凡
业起时,必恒有保留之希欲与俱。因此,所作业虽方生方灭,
而此业灭时即有余势续生,名为习气。”(注29)
如上所述,我们知道所谓“习气”是后起的,是由于造全所成的
业,这股潜存的势力是伴随吾人的具体存在而存在的,他储留了人生
过去种种的作业,同时也指向未来,以利未来的发展,当然也有可能
阻滞未来的发展。像这样子,人生必然是由习气互相倚伏,成为我们
生活的内在的深渊,我们可以将这叫做“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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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习海是相对于性海而得名的)。熊氏以为习海一方面可能为吾
人所取资,而另方面,亦可能沦没吾人。我们的生命原是那存有的根
源的开显,而这样的开显过程必然得藉由好的习气作为其显发的资具
,如儒者所谓的“操存涵养”、“居敬思诚”种种功夫都是净习。净
习是有助于生命之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的。但也有坏习气,姑名之
曰:染习,它会侵蚀生命,甚至取而代之,若不幸人生常与坏习为缘
,便陷入可悲的境地。功能与习气须得分开,功能是就本体来说,此
是就“天事”说,而习气则就众生无始以来所成之业的储存来说,此
是就“人能”说。熊氏之所以一再的斥责将习气与功能混成一片,以
人混天,以后起同所本有,这就会使得人类从无始以来便陷入形气所
拘、业力所陷的境域之中,人类若无法认得“性真”(注30)便无法
真正去见得存有的根源是一源泉滚滚,沛然莫之能御的动能,无法认得
这动能隐含著一根源性的实践动力,那么人们便陷溺在业习的深渊之中
,人类之能否复性亦无保证,这么一来,人便丧失了根源性的动力,
成为一浪生浪死的存在。
熊氏严分能习之辨、举出三者以为区分:
“一曰:功能即活力,习气但为资具。”
“二曰:功能唯无漏,习气亦有漏。”
“三曰:功能不断,习气可断。”(注31)
如熊氏所说“功能者,生之宝藏,其神用之盛也,精刚勇悍,任
而直前,此固尽性者之所可反躬而自喻也。故谓之活力也。”(注32)
功能实即为本体,它即是那“存有的根源----‘X’”,如前所说,
这个“存有的根源”乃是一实践的理念,它必然的要以一纵面的创生
性活动开展其自己,这种纵面创生性活动不只是一本体论的生起论的
活动而已,而且他是一活生生实存而有的活动,这活动是由于人的纵
贯意识所促成的,这是由于人这个作为一个主体能的动性的活生生的
实存而有这样的一个存有,他之进入到这个世界中所促成的。换言之
,当我们说那“存有的根源----‘x’”之为一实践的理念时,这已
不落在认识的层次上立说,而是越过了认识的概念机能总体的阶段,
而更进一层至理念的层次,而此理念的层次,已非认识的概念机能所
能握,因为认识的概念机能所对的是一“执著性的、对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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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有”这个阶层,而理念则已越过了这个阶层,它不是“执著性的
、对象化的”,它是超乎其上的。理念的层次乃是一实践的层次,是由
于人这个活生生的实存而有之进入到世界中所开启的活生生的世界。
简单的说,那“功能”指的是人这个活生生的实存而有的根源性之实
践动力,它与习气是然不同的。功能指的是那“存有的根1----‘X’
之自如其如的开展,这样的存有的开展是越过了“执著性的、对象化
的存有”这个阶层,而回到一“无执著性、未对象化前的存有”这个
阶层。相对而言,习气则落在“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这个阶层
。就存有的开展与落实而言,这是在“存有的执定”上立说的,就知
识论而言,这是在认识的概念机能总体所执著而成的一个认识的对象
,是一执定的定象,这个层次上立说的,就实践哲学而言,这是落在
一执定的、成型的境域下而立说的,它虽有所限,但同时它亦是那根
源性的实践动力之落实必然要依倚的资具。如熊氏所言“习气者,自
形生神发而始起,暨夫起己,则随逐有情,俨若机括,待触即发,
以为生之资具”(注33),习气是后天的,它一旦成了势力便有了极
大的影响力,或者我们可以说,习气一旦形成便成了功能落实的开显
必然要凭依之场。尽管,熊氏严分习气与功能,但还并不是说要将习
气与功能彻割裂,实则,如熊代之言,是以习气为场,而以功能为开显
的动力。
再者,就那本体之功与而言,它是就其“存有的根源----‘X’
”自如其如的开展,这是迈越了“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这个阶
层,进而去敲括存有之门。用熊氏的语言来说,这是:
“法尔神用不测之全体,吾人禀之以有生,故谓之性,亦云
性海。性海光明晃耀,无有障染,故说功能唯无漏性。”
(注34)
作为一个具有主体能动性这样活生生实存而有的人,他顺著那根
源性的实践理念,也就是顺著「存有的根源----‘X’”自如其如的
开展其自己,便是“净习”,便是善的;相反的,若违逆此根源性的
实践理念,便是“染习”,便是恶的。如前所说,习气为场,而功能
为开显之动力,人之落实于此活生生的生活世界中,便不是纯是性的
表现,不是那本体功能之在其自己的表现,这里必然牵涉到那本体具
现的问题。一谈及此存有之具现,则必然要有所落实,这不只停留在
“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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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不只停留在“功能”的层次,而一定得涉及到“习”的层次,
或者说是“习气”的层次。依熊氏看来,所谓的“习”是“从吾人有
生以来,经无量劫,一切作业,余势等流。....等流不绝,以此余势
为过去所惯习故,故名为习。”又这样的习气,“遣于种族,即名种
族经验,亦即心理学上所谓本能。其播于社会者,谓之风气。”(注
35)
显然的,“功能”是就存有的根源说,而“习气”是就存有的开
展与置定说,“功能”之说著重在其超越性、根源性,而“习气”之说著
重在其历史性与社会性。熊氏固然著重一实践的根源性与超越性,但
彼亦深切的重视此历史性与社会性也。
熊氏功能、习气之分有过于宋明儒所作“义理之性、气质之性”
之分者,依熊氏看来:
“气质之本然之性言,则其所具之理,本无弗同也。然不言
同而言近者,正以此性既非离气质而别为一物,性即是凝成
此气质者。但气质之凝成变化万殊,难以齐一。且既已凝成
,亦自有权能,虽为本性表现之资具,而不能无偏,固不得
悉如其性矣。”(注36)
一般言“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分,极易成为二元论,
以为在气质之性之外还有一义理之性,熊氏则认为在气质之性以外并
无其余,义理之性原不外气质之性,就“气质之本然之性而言,其所
具之理,本无弗同”,就本体之功能来说,它既是实践的理念,亦复
是存有开显的根源,实践的根源性、超越性是与存有的根源性、超越
性同一的、所不同的是一落在存有开展与存有的执定便有所异。换言
之,迈越了存有的执著性与对象性,而进到其无执著性、未对象化前
的阶段,存有之自如其如的开展,正同于那活生生的实践的动力之自
如其如的开展,用历史图象的比喻,这便是“尧舜性之”之谓也;也
就是孔子所说的“生而知之、安而行之”这个层次。尧舜之为尧舜,
若落在历史社会的事实来说,自亦不可说其为生知,其为安行,只是
我们此处所说的尧舜乃是一理想化的尧舜,是跃出了那执著性的,对
象化的存有的执定的阶段,而更进一步的就其为存有的根源来说,而
一涉所谓“存有之根源”,此盖理念之层次也,理想之层次也,非现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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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层次也。如上可见熊氏“性、习”,“功能与习气”之分实有过于
宋明理学家所作“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分别。(注37)
如前诸节所述,存有的根源不同于存有之执定,它是跨过此执著性
的、对象化的阶段而更进一层者,它是一实践的理念而说的,不是就
认识论之层次而说的,这是就其为纵贯义的创生义而说的,不是就
其为横摄义下的认识义说的。存有之根源义指一无限可能性,无限开
展性,此即前所说之“存有的根源----‘X’”之特地标示出一‘X’
的理由。至于存有的置定则有所限制,它是通过概念机能总体之摄受
而凝成一执著性、对象化的存有,随著概念机能总体而有断有常,再
者,所谓的概念机能总体则又与人的实存境域有密切的关连,与人的
历史性与社会性有密切的关系。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说概念机能总体
与人实际的生命机能及存在的境况有密切关系,正因如此,我们可以发
现熊氏他将其“知识论”与“习染论”通统而言之,因为他们都是落
在存有的执定这个具有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这样的阶层来立言的,
这是落在平面的,横摄的层面来说的。(注38)这样的层面不若从存有
的根源来立言,它不是就那纵贯的、创生性的阶层来立言的,不是就
生生化化之不容己处说,因此,如熊氏所言“功能不断,习气可断”。
熊氏说:
甲:“功能者,体万物而靡不贯,本无定在,故乃无所不在
,穷其始则无始,究其终则无终。执常见以拟议,便成巨谬
,执断见以猜卜,尤为大过,或复计变,如人死已,形销而
性即尽,岂是人所具功能得不断耶。应答彼言者,形者,凝
为独而有碍,性者,贞于一而无方,人物之生也,资始于性
,而凝成独立之形,形者质碍物,固非复性之本然已。但此
性毕竟不物化,其凝成万有之形,即与众形而为其体,自众
形言,形固各别也。自性,言性则听众形而无乎不运,乃至
一而不可剖,不可坏,不可剖与坏者,贞也,性之德也。若
乃人自有生已后,其形之资始于性者,固息息而资之,非仅
禀于初生之顷,后乃日用其故,更无所创新也。”
乙、“易言之,是性之凝为形,而即以宰乎形,运乎形者,
实新新而生,无有歇息之一期,然形之既成,乃独有碍之物
,故不能有成而无坏,但不可以形之成乎独且碍,而疑性之
唯拘乎形,遂谓形坏而性与俱尽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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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性者,备众而为浑一之全体,流行不息,形虽各独自
性上元无区别。形踓有碍,而性上元无方相,以形之必坏,
而疑性亦与形俱尽者,是不知性者,大化流行,原非有我之
所得私,执形以测性,随妄情计度,而迷于天理之公,死生
之故,所以难明耳。故功能无断,理之诚也。如其以断,干
坤便熄,岂其然哉!”(注39)
如甲、所言,“本体的功能”即那“存有的根源----‘X’”,
它开显为天地万物,这样的开显是一纵贯性的创生,他是无不贯串为
一体的,就其存有的开展而言,在存有之执定前,它是无执著性的、
是对象化前的,它不是一定象性的存在,它是无所不在而具有无限可
能性的。一旦存有的开显再经由概念机能总体的执定便成为一存有之
执定的定象,这样的定象便有所限制,所谓“人物之生也,始资于性
,而凝成独立之形,形者质碍物,固非复性之本然已。”即指示,一
个存有之执定既是执著性、对象化的存在,它便有所限制,己不是原
先存有之根源自如其如的展现,但这样的一种存在并不即是有所限制
而不能通极于存有之根源的存在。因为,若就存有之根源来说,它是
一切存在创生的源头,是不可剖与不可坏的,这已不再是概念性的机
能所能认知与把握的,而是一种道德实践的理念,所谓“贞也,性之
德也”即指此而言。
如乙、所说存有之根源一旦开显便成为一存有之执定,经由概念
之机能总体而有的执定,但整个来说,它还是由此存有之根源所主宰
的,这是一种创生性的、纵贯的主宰,非横摄的、概念性的执定的主
宰。它运乎一切存有之中,对于那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它仍然
有其默运在其中,因所谓的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有仍然不外于那无
执著性、未对象化的存有,其至我们可以说就一切存有之本然而言,
并无所谓“执著性、对象化的存有”与“无执著性、未对象化的存有
”之分,或者说,这个阶层的存有其实是同一存有之根源的开展。
如丙、所言,存有之开显原是无已的,是无执著性的、是无对象
性的,是流行不息的,落在存有之执定上,虽有所限制,有成住坏空
,但我们并不能以此成住坏空来理论那存有之根源,因为存有之根源
已越出了存有的执定这个阶段,不为所限也。存有的执定有所限制故
有断,但存有的根源则无限制故无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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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氏“性习差违、‘功能与习气异趣’的论点显然是落在“存有
的根源”与“存有的执定,这两个不同的阶层上立言的,存有的根源是
就实践的理念立说,而存有的执定是就概念机能总体的认识论层次上
立说。这里所强调的“功能”、“存有的根源”隐含了一“根源性的
实践动力”的肯定,这样的肯定是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实存而有这样的
人而来的肯定,这样的肯定是一实践的、理念上的肯定,不是作为一
认知上所理解之概念上的肯定。熊氏认为就那存有的执定来说,必然
落在一具体的生活世界,是具有历史性与社会性的,这便是所谓的“
习气”的层次,这习气“虽属后起,而恒展转随增,力用盛大,吾人
生命内容,莫非习气,吾人日常宇宙亦莫非习气”(注40),这么一
来概念机能总体的作用便落在然的历史性与社会性之中,知识论便与
其习染论关连为一。熊氏基本上肯定知识的重要性,但他更进一步注
意到知识的习染问题,知识☆有之根源的实践动力是具有绝对优越性
的,它运乎一切之中,对于一切存有的执定乃至由此而来的习染感能
有所化,但得注意的是,熊氏强调这样的活动是从“习气”发生的,
尽管其根源性是在那“存有的根源----‘X’”,而这根源乃是理论
上的根源性,就其实际的发生脉络来说,则仍是从我们生活周遭的“
习气”所成之生活世界开始的。熊氏说:
“无事于性,有事于习,增养净习,始显性能,极有为乃见
无为,尽人事乃合天德,习之为功大矣!”(注41)
这是说对于那“存有的根源----‘X’”而言,它既是越出存有
的执定,上溯至存有的开展,再进至存有的根源,这既非执著性的、
非对象化的,便不能有所事于其上,故云“无事于性”、作功夫处乃
在于“存有的执定”上,乃在于习气上、在于社会性上,在于历史性
上,在整个存在的处境上作一纵贯性、创生性的处理,使得那存有的
处境能由存有的好执定通极于那存有的根源,无所阻碍,无所疏离异
化,那存有的根源也就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这便是他所谓的“极
有为乃见无为,尽人事乃合天德”,习气之功正在于使得存有之开显
能自如其如而无所挂碍也。
五、结语
如上所述,我们大体可见熊氏所论“功能”乃专就“存有的根源
----‘X’”来立说,这是就实践理念来立说,是就那活生生的实存
而有的实践理念来立说,这是就纵贯的、创生性的的层次立说;它不
同于那存有的执定来立说,存有的执定是就那概念机能总体的执取与
摄受而立说,这样的立说是就横面的、执取的层次来立说。当然,熊
氏并不是只著重这根源性的理念之层次,他也极注重那存有的执定的
层次,他不只注重“功能”而且还极注注重“习气”,因为“习气”
正是“功能”开显之场,那存有的执定正是那存有的根源开显之场。
熊氏总结的说:
一、体用二词,虽相待而立,要是随义异名,实非如印度佛
家以无为及有为,析成两片,亦非如西洋哲学家谈实体及现
象。
二、至真至实,无为而无不为者,是谓体,无为者,此体非
有形故,非有相故非有意想造作故。无不为者,此体非空无
故,法尔生生化化,流行不息故。
三、用也者,一翕一辟之流行不己也事翕辟势用,刹那刹那
,顿起顿灭,本没有实在的东西。然而刹那势速,宛如迹象
,如旋火轮。因此,不妨施设宇宙万象。
四、宇宙万象,唯依大用流行而假施设,故一切物但有假名
,都非实用。
五、穷神顺化,即于流行而识主宰,于迹象而见真常,故不
待趣寂,而生无非寂也。生生之妙,无有留滞,所谓生而不
有,生亦寂也。(注42)
这是说:
一、就那“存有的根源----‘X’”来说,若著重其存有义则名
之为“体”,若著重其活动义则名之为“用”,然而即存有即活动,
即活动即存有,是通而为一的,这样的体不是枯寂无用之体,而是一
活生生实存而有这样具有活动义的存有,这样的用不是无源的无体之
用,不是为存有之执定所限的执相的、定在的活动,而是一通极于存
有的活动。
二、当我们说“体”时,说那“存有的根----‘X’”时,这不
是落在一执著
页141
性的对象化的存有之执定这样的阶段,它不是落在概念机能总体横摄
而执取的阶段,因此我们说它是无所造成的,但这并不是说它是一死
寂空无之物,而正说明这是一无限开展的可能性,存有的根源就在这
样的场景下,生生化化,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
三、存有的开显是就一相反而相成的方式展开的,凝聚与开发是
两个相反而相成的动力,顿起顿灭,它是超乎一般概念机能所执定的
时间与空间相,但它却宛如有迹象,吾人可以在此“宛有迹象”上作
一“存有的执定”来施设宇宙。
四、宇宙一切存有,作为吾人认识的对象这样的存有,都是由存
有的根源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而进一步所作的存有的执定,经由概
念机能总体的执取而成的执定,这是一“执著性、对象化的存有”,
而不是一真正“根源性的存有”。
五、要去敲扣存有之门,要去疏通存有的根源,这得从存有的开
展上来著手,从存有的执定下功夫,越过了“执著性的、对象化的存
有”这个阶层,而进到“无执著性、未对象化前的存有”这个阶层,
进一层而溯及于“存有的根源----‘X’”,这是通贯为一体的,那
存有之根源自如其如的开显其自己,即存有即活动,存有的执定所成
的习气之场,正是存有的根源,亦即本体的功能之具现之场。
辛未之春三月初稿
秋九月修订于象山居
注释
注01 语见《般若经》,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这个字眼,
依牟先生说,“如”不是个实体字,如就是实相,就是空,是
抒义字,是抒缘起法之义,而缘起即是性空。见牟宗三《中国
哲学十有九讲----中国哲学之涵蕴及其问题》,第十三讲《二
谛与三性:如何安排科学知识》,页269,笔者在这里即以之
称为“平铺的真如世界”也。
注02 印顺法师于《评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一文中亟力诋斥熊先生关
于空宗“破相显性”之说,认为熊先生之所破乃恶取空者,见
氏著《无诤之辩》,页23,妙云集下编之七,正闻出版社,民
国六十一年二月重版,又请参见林安梧编《现代儒佛之争》,
页240-241,明文书局,民国七十九年六月,台北。又印顺之
见解自有独见,但空宗之为遮诠或破相显性此论点与唐代之华
严佛学家宗师宗密理解相同,彼于所著《原人论》中颇有论及
,见石峻等编《中国佛学思想资料选编》,第二卷,页301-392
,434-435,中华书局印行,1983,北京。印顺亦未全把握熊先
生之意见,盖虽言空宗为“破相显性”,此不当,但空宗之为
“荡相遣执”,则属恰当,见牟先生《佛性与般若》上册,第
一章《大智度论与大般若经》,页60-63,学生书局印行,民
国六十六年,台北。
注03 熊十力的老师欧阳竟无以“双重体用”之说来阐释唯识学,此
当可避免所谓的“构造论”倾向,而熊氏则强调有宗“种现二
分”、“双重本体”之过,虽不见得切当,但亦有其见识,只
是两个人的思考路数刚好相反而已。欧阳之说,请参见欧阳竟
无《唯识抉择谈》,收入张曼涛主编《唯识问题研究》,大乘
文化出版社印行,民国六十七年五月,台北。又请参见郭朋等
著《中国近代佛学思想史稿》,第五章,页60-100,巴蜀书社
印行,1989年10月,四川。
注04 学术史的角度著重在客观的理解,而哲学的角度,尤其以熊十
力看来思修交尽这样的哲学角度,则著重在主观的建构,但这
亦不是说可以任意理解,而是说熊氏为了要去探索一严格而真
切的问题,因而有其不同的理解角度这样的理解向度,是为了
要去达到其哲学的建构功能的。
注05 关于众生多源与众生同源之问题是熊氏哲学发展中的重要关键
,这是从《唯识学概论一》、《唯识学概论二》转而为《唯识
论稿》、《新唯识论文言本》的长期发展,如以《唯识学概论
二》、之转为《唯识论稿》,约在1930年前后。请参见蔡仁厚
《熊十力先生学行年表》,明文书局,民国七十六年八月。
注06 参见“熊十力论著集”之一,《新唯识论》(语体文本)(以下
简称《论著集》),页412,台北,文津出版社印行,民国七
十五年十月。
注07 牟先生即说:“《般若经》只是凭借已有之法,而说般若之妙
用,未曾予一切法一根源的说明,般若俱足一切法,此并非说
一切法相竖生地源根于般若,以般若为最初的根源,一切法
皆由之而得一生出之说明。龙树之论译以及中论之缘起性空皆
不过秉承般若经之旨趣反覆申明诸法实相,亦未尝以般若为最
初之根缘,一切法皆由之而生起也。”见氏著《佛性与般若》
,上册,页78,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六十六年,台北。
注08 见《论著集》,页413。
注09 见《论著集》,页414。
注10 见《论著集》,页415。
注11 熊氏这样的论点几乎到处可见,熊氏曾在《佛家名相通释》
《甲》载有<法相宗古师种子义,与无著世亲之唯识论种子义,
全不相同。故师的种子义,只依诸行而假立。并谓诸行本身有
能生功用,它自身刹那生灭、不曾暂住的,就其前前的刹刹,
皆望后的刹刹,作为其能生的因,以这种前望后,而说名为种
子,那后之望于前,便是前所生的果。换言之,古师的种子义,
不是离诸行外而别有自体藏于赖耶识中,熊氏以为无著世亲派
的唯识论变更法相古师的种义,弄巧成拙。见《十力语要初读》
<仲光记语>,页304,明文书局印行,
民国七十九年,台北。
注12 页417。
注13 见《论著集》,页419-420。
注14 熊氏亦约略解释唯识古师与唯识今义的不同,但他以为这个转
变当在无著,世亲身上,也就是说无著、世亲已是唯识今义,
已是构造论,而不是缘起说。但就一般的理解,无著、世亲之后
十大论师兴起,有唯识古学与唯识今学的争议,这争议或叫做
“无相唯识义”与“有相唯识义”的争辩,大体说来,“无相
唯识”主张“一重能所”(能分别的依他性与所分别性)及“
识缘说”(识以非识为自性,显现为境),最后则归结为“性
相即融”----对于现象界无有二取(能取、所取)的执著,即
是真实性的现证。相对来说,“有相唯识”则主张“只重能所”
(内外二缘的能所)及“识变说”(“种生现”的因能变之转
变,“识体转似相见二分”的果能变之转变义。)其归结则是
“性相永别”。熊氏在此所反的是唯识今学(即“有相唯识”
),而在行文脉络上,他则迳称之为“唯识旧师”以别于彼新
唯识学也。请参见曹志成《真谛的唯识古学、玄奘的唯识今学
与熊十力新唯识论之唯识思想初探》,见《中国佛教》,第三
十三卷第三、四期,民国七十八年,台北。
注15 大体说来,唯识哲学的确有像“转识成智”这样的困难,故其
理论终必发展,由唯识转而为真常心系统,熊氏则更而改变为
一儒学的纵贯创生系统。又关于唯识学之理论的困难,请参见
吴汝钧《唯识哲学----关于转识成智理论题之研究》一书,佛
光出版社,民国七十八年,高雄。
注16 见《论著集》,页433-434。
注17 见《论著集》,页434-435。
注18 见《论著集》,页436。
注19 “见乃谓之象”试《易系辞传》(上),按原文前后为“....
是故闺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
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
,民咸用之谓之神”,其实这段很能表现出中国哲学之终极智
慧,而熊氏自谓其学是大易之学亦可由此见其一斑。
注20 牟先生曾谓:西人之论现象学(phenomenology)者则有两病,
一、是只及于现象界(phenoumena),而不及于睿智界(
noumena),另一则是浑成此分际,而成现象一层论者。这里
所谓之本体现象学(Ontological phenomenology)则可免此
弊病。
注21 见《论著集》,页440。
注22 关于朱子学“理气”的问题,请参看林安梧《知识与道德的辩
证结构----对朱子学的一些探讨》,收入《现代儒学论衡》,
第八章,页145-167,业强出版社印行,民国七十六年五月,
台北。
注23 关于此问题,请参阅林安梧《当代新儒家的实践问题》一文,
《鹅湖月刊》,第一七九期,民国七十九年五月,台北。
注24 辩证的合一说之不同于辩证的开展说,在于前者之体是一超越
之体,而工夫落在由下及上,由外返里,如朱子所谓“格物致
知,主敬穷理”是也。辩证的开展则强调那超越之道体与内在
的心体是同一的,故著重在存养与扩充,著重在“致良知于事
事物之上”。其详,请参阅前揭文。
注25 见《论著集》,页440。
注26 见《论著集》,页441-448。
注27 关于此,请参见《论著集》,页446。
注28 见《论著集》,页449。
注29 见《论著集》,页450。
注30 见《论著集》,页451。又关于功能、习气之问题,支那内学院
欧阳竟无学生刘衡如曾《破新唯识论》之作,指出七点疑难,
后来熊氏又作《破破新唯识论》,以为回应,请参阅林安梧编
《现代儒佛论争》,页84-212,明文书局印行,民国七十九年
六月,台北。
注31 见《论著集》,页451-459,《文言本》,页41-45。又“习气
但为资具”一语,《文言本》,作习气有成型,其意义相同。
注32 见《文言本》,页41。
注33 见《文言本》,页41。
注34 见《论著集》,页455。
注35 参见《论著集》,页456。
注36 见《文言本》,页43-45。
注37 熊氏性习之论大体说来是继承著二王之学(王阳明、王船山)
的论点而来的,他既一方面著重阳门所著重的根源性与超越性
,另方面则注重船山所著重的历史性与社会性,他善巧的将两
者合而为一,既注重根源性、超越性,亦注重历史性、社会性
。
注38 关于此请参阅陈来《熊十力哲学的明心论》第一节<习染论>,
当代新儒学国际会议,民国七十九年十二月,台北。
注39 见《文言本》,页45-46。
注40 见《文言本》,页46。
注41 见《文言本》,页47,又请参见《论著集》,页461-462。
注42 见《论著集》,页46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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