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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论科判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宗喀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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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论科判

宗喀巴大师造
大勇法师讲译
智湛居士笔录
法尊法师补译
校尘空治润
昂旺朗吉堪布口授校对

皈敬于具足无缘大悲至尊上师正士之足下愿一切时中慈悲摄受

菩提道次道释中开为四门

甲初、为明法源清净故,译作者之重要。
甲二、为于教授生敬故,释法之重要。
甲三、说听规律。
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导弟子之依次。

甲初、为明法源清净故,译作者之重要分三。
   乙初、氏族圆满。
   乙二、本身所得功德。分二。
    丙初、明博学所得教之功德。
    丙二、如理修行所得证之功德。分三
     丁初、具足戒学。
     丁二、具足定学。
     丁三、具足慧学。
   乙三、于佛法中所作之事业。分二。
    丙初、于印度所作者。
    丙二、于西藏所作。

甲二、为于教授生敬故,释法之重要。分四。
   乙初、会通佛说一切经教互不相违之殊胜(重要)。
   乙二、显示一切经教皆为教授之殊胜(重要)
   乙三、易得佛密意之殊胜(重要)。
   乙四、自能灭除极大恶行之殊胜(重要)。

甲三、说听规律。分三。
   乙初、听者之规律。分三。
    丙初、思惟闻法之胜利。
    丙二、于法及说法者生起承事。
    丙三、正明听之规律。分二
     丁初、除三种过。
     丁二、依六种想。分六。
      戊初、于已须如病者想。
      戊二、于说法者作医师想。
      戊三、于教法生起药物想。
      戊四、于修行生起疗病想。
      戊五、于如来作正士想。
      戊六、于正法眼生起久住想。

乙二、说者之规律。分四。
    丙初、思说法之胜利。
    丙二、于大师及法生起承事。
    丙三、以如何之意乐及加行而说。略分为二。一、意乐。二、加行。
    丙四、观机说默之差别。
   乙三、完结时共作之规律。

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导弟子之依次。分二。
   乙初、依止善知识为道之根本。分二。
    丙初、今生决定之开示。分六。
     丁初、所依善知识之相
     丁二、能依弟子之相。
     丁三、依止之法。分二
      戊初、意乐依止。分二。
       已初、净信为本。
       已二、念恩生敬。
      戊二、加行依止法。
     丁四、依止之胜利。
     丁五、不依止之过患。
     丁六、聪明其义。

丙二、略示修法。分二。
     丁初、正明修法。分二。
      戊初、正修时应如何。分三。
       已初、加行时应如何。分六。
        庚五、积资净障。
        庚六、三事求加。
       已二、正行应如何。分二。
        庚初、总修持法。
        庚二、此中修法者。
       已三、(依马车为丁三)于完结时如何者。
      戊二、于未修中间应如何。分二。
       已初、聪明。
       已二、正明。分四。
        庚初、守护根门。
        庚二、正知而行。
        庚三、于食知量。
        庚四、 寤瑜珈。
     丁二、明二种修破妄分别。
   乙二、得依止已修心之次第。分二。
    丙初、于有暇身劝受心要。分三。
丁初、正明暇满。分二。
      戊初、明间暇。
      戊二、明圆满。复分自他之二。
     丁二、思惟大义。
     丁三、思惟难得。
丙二、正取心要之法。分二。
     丁初、于道总建立生起决定。分二。
      戊初、明三士道摄一切教理。
      戊二、显示由三士道门次第引导之相。分二。
       已初、必由三士道引导之意义。
       已二、次第引导之相。分二。
        庚初、正明其相。
        庚二、明其要义。
丁二、正明受持心要之方法。分三。
      戊初、与下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分三。
       已初、正修下士道意乐。分二。
        庚初、发生希求后世义利之心。分二。
辛初、思此世不久住。起念死心。分二。
          壬初、不念死之过患。
          壬二、修习之胜利。
          壬三、发何种念死心。
          壬四、修念死之法者,应从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定之门而修习之。此中分三。
           癸初、思惟定死。分三。
            子初、思惟死王必来,任何法不能避免。
            子二、思寿无增而无间有减。
            子三、思惟虽存在时亦无修法之暇,而死必决定。
           癸二、思死无定期。分三。
            子初、思瞻部洲人寿无定,故死期亦无定。
            子二、思死缘甚多,活缘甚少。
            子三、思身极危脆,故死期无定。
           癸三、思惟死时,除佛法外,馀皆无益。
辛二、思后世二趣苦乐如何。分三。
          壬初、思地狱苦。又分四。
           癸初、大有情地狱。
           癸二、近边地狱。
           癸三、寒冰地狱。
           癸四、孤独地狱。
          壬二、思傍生苦者。
          壬三、思饿鬼苦者。
        庚二、明后世乐之方便。分二。
辛初、皈依为入佛教之胜门。分四。
          壬初、皈依之因。
          壬二、依于彼因明皈依境。此中分二。
           癸初、正明其境,云何应皈之境。
           癸二、明应可皈依之相。
          壬三、皈依之法如何。分四。
           癸初、知功德。分三。
            子初、佛功德。分四。
             丑初、身功德。
             丑二、语功德。
             丑三、意功德者。
             丑四、事业功德者。
             子二、法功德。
             子三、僧功德。
           癸二、知差别者。
           癸三、自誓受者。
           癸四、不说有余皈依处者。
壬四、皈依后应学之次第。分二。
           癸初、各别学处。分二。
            子初、遮此学处。
            子二、奉行学处。分三。
            丑初、敬佛像者。
            丑二、敬佛经。
            丑三、敬僧宝。
           癸二、共同学处。有六。
            子初、随念三宝功德,数数皈依。
            子二、随念大恩而勤供养。
            子三、随念大悲。(自皈依后,劝他皈依。)
            子四、启白三宝。
            子五、既知胜利,勤修皈依。
            子六、守护不舍者。
辛二、生起决定信为诸善之根本。分三。
          壬初、思惟业果总相。分二。
           癸初、正明思惟总相之法。分四。
            子初、业决定之理。
            子二、业增长扩大。
            子三、业不作不得。
            子四、业作已不失。
           癸二、各别思惟。分二。
            子初、正明十业道。
子二、抉择业果。分三。
             丑初、黑业果。分三。
              寅初、正明黑业随。分十。
               卯初、杀业。
               卯二、盗业。
               卯三、邪淫。
               卯四、妄语。
               卯五、离间语。
               卯六、粗恶语。
               卯七、绮语。
               卯八、贪业。
               卯九、嗔业。
               卯十、邪见。
              寅二、轻重差别。分二。
               卯初、十业道之轻重。
               卯二、兼略译具力之业门。分四。
                辰初、田门力大。
                辰二、依门力大。
                辰三、物门力大。
                辰四、意乐门力大。
              寅三、释彼等果。分三。
               卯初、异熟果。
               卯二、等流果。
               卯三、增上果。
             丑二、白业果。
             丑三、别释业之差别。分三。
              寅初、引满之差别。
              寅二、定不定受差别。
              寅三、决定受差别。
          壬二、思惟差别相。分二。
           癸初、异熟之功德及业用。
           癸二、异熟之因亦有八。
壬三、思已应行止之法。分二。
           癸初、总示。
           癸二、别以四力净修之法。
       已二、发心之量。
       已三、除邪分别。
      戊二、与中士所共修心之道次第。分四。
       已初、正修此心。
        庚初、认定求解脱之心。
        庚二、生此心之方便。此中分二。
辛初、思惟苦谛流转之过患。分二。
          壬初、释四谛先说苦谛之密意。
          壬二、正明修苦。分二。
           癸初、思惟流转总苦。分二。
            子初、思惟八苦。
            子二、思惟六苦。
           癸二、思惟别苦。分四。
            子初、思惟三恶趣苦。
            子二、思惟人苦。
            子三、思惟修罗苦。
            子四、思惟诸天苦。分二。
             丑初、欲天之苦。分三。
              寅初、死堕苦。
              寅二、凌忏苦。
              寅三、割截苦。
             丑二、上界天之苦。
辛二、思惟集谛,趣入流转之次第。分三。
          壬初、烦恼发生之相。此科中分三。
           癸初、正明烦恼。
           癸二、烦恼生起之次第。
           癸三、烦恼之过患。
          壬二、业积集增长之相,分二。
           癸初、所作业积集增长之认识。
           癸二、此积集增长法如何
          壬三、死与结生相续之相。分五。
           癸初、死缘。
           癸二、死心。
           癸三、暖从何收。
           癸四、死后成中有之理。
           癸五、次于生有结生之相
       已二、发心之量。
       已三、除邪分别。
已四、抉择能趣解脱道之自性。此科分二。
        庚初、依何等身灭除生死。
        庚二、修何等道而为灭除。
      戊三、上士修心之道次第。分三。
已初、明发心为入大乘之门。
       已二、此心如何发起。分四。
        庚初、依何因始能生起。
庚二、修菩提心之次第。分二。
         辛初、依阿底峡尊者所传七因果言教修。分二。
          壬初、生起之次第决定。此中分二。
           癸初、明大悲为大乘道之根本。分三。
            子初、明初之重要。
            子二、明中之重要。
            子三、明后之重要。
           癸二、诸馀因果为彼此因果法。分二。
            子初、从知母至慈心以成其因。
            子二、从增上意乐及发心以成其果。
          壬三、正修之次第。分二。
           癸初、修希求利他之心。分二。
            子初、修习此心发生之根本。分二。
             丑初、于有情修平等心
             丑二、修一切悦意之相。分三。
              寅初、知母。
              寅二、念恩。
              寅三、报恩。
            子二、正修此心。分三。
             丑初、修慈。
             丑二、修悲。
             丑三、修增上境乐。
           癸二、修求菩提心。
           癸三、认定修果发心。
         辛二、依寂天菩萨教授而修。分三。
          壬初、思惟自他换否之功德。
          壬二、若能修习,则彼心即能发生。
          壬三、修习自他换之次第。分二。
           癸初、除其障碍。
           癸二、正明修法。
        庚三、此心发生之量。
庚四、依规则受法。分三。
         辛初、未得今得。分三。
          壬初、从何处受。
          壬二、以何身受。
          壬三、受之规则。分三。
           癸初、加行仪轨。加行,即受轨前一日,上师所作所说,大抵如六加行。此中又分三。
            子初、殊胜皈依。分三。
             丑初、净地设像陈供。
             丑二、启白与皈依。
             丑三、皈依竟,说学处。
            子二、积集资粮。
            子三、净修其心。
           癸二、正行仪轨。
           癸三、完结仪轨。
         辛二、得已,守护不失。分二。
          壬初、修学于此世发心不坏之因。分四。
           癸初、修学为猛利增长发心故。念其胜利。
           癸二、修学增长于六次发心。分二。
            子初、修学不舍已发之愿心。
            子二、修学增长。
           癸三、修学已,于任何事不舍有情。
           癸四、修学积集福智资粮。
壬二、修学于他生亦不离菩提心之因。分二。
           癸初、修学远离能坏之四黑法。
           癸二、修学受持不坏之四白法。
         辛三、犯已还净法。
       已三、发心已学行之法,分三。
        庚初、发心已于学处须修学之因相。
        庚二、译方便于与慧随学一分不能成佛。
        庚三、正释于学处修学之次第。分二。
         辛初、总于大乘修学法。分三。
壬初、于菩萨学处求学。
          壬二、学已受菩萨戒。
          壬三、受已修学之法如何。分三。
           癸初、依何处学。
           癸二、诸学摄于彼。分二。
            子初、正义数决定。
            子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
丑初、生起次第。
             丑二、胜劣次第。
             丑三、粗细次第。
           癸三、修学之次第如何。分二。
            子初、行者总修学法。分二。
             丑初、学行六度成熟自佛法。分六。
              寅初、布施学处。分三。
               卯初、施之自性。
               卯二、施之差别。分二。
                辰初、对人不同之差别。
                辰二、施自性之差别。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寅二、戒之学处。分三。
               卯初、戒之自性。
               卯二、戒之差别。
               卯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寅三、忍之学处。分三。
               卯初、忍之自性。
               卯二、忍之差别。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寅四、精进学处。分三。
               卯初、精进自性。
               卯二、精进差别。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寅五、静虑学处。分三。
               卯初、静虑自性。
               卯二、静虑差别。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寅六、智慧学处。分三。
               卯初、智慧自性。
               卯二、智慧差别。
               卯三、身心生起之法。
丑二、学行四摄,成熟他有情。
            子二、别学后二度。分六。
             丑初、修止观之胜利。
             丑二、明止观能摄一切定。
             丑三、止观自性。分二。
              寅初、奢摩他自性
              寅二、毗钵舍那自性。
             丑四、双修之理由。
             丑五、次第决定。
             丑六、各别学法。分三。
              寅初、学止法。分三。
               卯初、修止资粮。分六。
                辰初、住随顺处。
                辰二、少欲。
                辰三、知足。
                辰四、离诸杂务。
                辰五、尸罗清净
                辰六、远离贪欲等寻伺。
               卯二、依彼修止。分二。
                辰初、加行。
                辰二、正行。分二。
        已初、身以何威仪而修。
        已二、正译修行次第。分二。
             午初、无过三摩地修法。分三。
              未初、心住所缘前应如何行。
              未二、心住所缘时应如何行。分二。
               申初、明心住之所缘。又分二。
                酉初、总建立所缘。又分三。
  戊初、正明所缘。
  戊二、明何人应缘所境。
  戊三、所缘异门。
                酉二、明此处之所缘。
               申二、心于所缘如何住。分三。
                酉初、立无过规。
                酉二、破有过规。
                酉三、时量(明所修量)。
              未三、心住所缘后应如何行。分二
               申初、有沉掉时应如何修。又分二。
                酉初、明不知沉掉之对治。又分二。
  戊初、抉择沉掉之相。
  戊二、于修行时生觉沉掉之正知。
                酉二、明知已不勤断之对治。分二。
  戊初、明思而灭除沉掉之法。
  戊二、明生沉掉之因
               申二、沉掉离时应如何修。
             午二、引生住心之交第。分三。
              未初、正生住心次第。
              未二、六力成办住心。
              未三、具足四作意。
           卯三、修已成正。分三。
            辰初、明奢摩他成未成之界限。分二。
   已初、显示正义。分二。
            午初、明得未得圆满轻安即得未得奢摩他。
            午二、明得圆满轻安即成就奢摩他。
   已二、明有作意相及断疑。分二。
            午初、正明有作意相。
            午二、断疑。
            辰二、明依奢摩他趣总道。
            辰三、明别趣世间道。
          寅二、学观法。分四。
           卯初、修观资粮。分二。
            辰初、总明修观资粮。
            辰二、别明抉择正见。分三。
   已初、明染污无明。
   已二、明彼即生死根本。
   已三、欲断我执,当求无我见.分二。
             午初、须求无我见之理由。
             午二、引生无我见之方法。分三。
              未初、无我见生起次序。
              未二、正生二无我见。分二。
               申初、抉择人无我,分二。
                酉初、明补特伽罗。
                酉二、抉择无自性。分三。
  戊初、抉择我无自性。
  戊二、抉择我所无自性
  戊三、依此显示补伽罗如幻。分二。
                 亥初、明如幻义。分二。
                  乾初、如幻正义。
                  乾二、如幻似义。
                 亥二、依何方便显现如幻。
               申二、抉择法无我。分二。
                酉初、即用前理破。
                酉二、别用馀理而破。分二,
 戊初、明缘起因。
  戊二、成立无为亦非实有。
              未三、建立世俗胜义二谛。分四。
               申初、分二谛之事。
               申二、分别之数。
               申三、分别之义。
               申四、释所分义。分三。
                酉初、释世俗谛。分三。
戊初、释世俗与谛字义。
  戊二、世俗谛相。
  戊三、世俗差别。
                酉二、释胜义谛。分三。
戊初、释胜义与谛字义。
  戊二、释胜义谛相。分二。
                 亥初、明正义。此中分三。
        子初、明胜义之体相。
        子二、次说观证胜义之情理。
        子三、后说譬喻。
                 亥二、释难。
  戊三、释胜义之差别。
                酉三、释二谛数决定。
           卯二、观之差别。
           卯三、修观之法。分三。
            辰初、明依止修观之义。
            辰二、明彼法为大小何乘。
            辰三、正明依止修观法。
           卯四、成观之量。
          寅三、止观双运法。
     辛二、别于金刚乘修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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