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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聚净戒论菩萨戒的时空效应(2)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释圣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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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二受善法戒,三利益众生戒。” (68) 又在此经卷
下〈大众受学品〉列举三种戒的内容云: “摄善法戒,所谓
八万四千法门; 摄众生戒,所谓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
皆得安乐; 摄律仪戒,所谓十波罗夷。” (69) 此中前后的
次第倒置,摄律仪戒即是自性戒,亦即是十波罗夷,亦即是
《梵网经》的十重,其持戒功德在于有心,由于心无尽,戒
亦无尽,故称为“十无尽戒”。(70)
《璎珞经》模仿《优婆塞戒经》卷三所说,三归五戒得
一分、少分、多分、满分受戒,所以此经对于受戒多少的尺
度,极为宽大,〈受学品〉有云:“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
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 (71) 十
分即指十无尽的十条重戒,可以随分随力,随各人所愿所能
而想受几条即受几条。
《璎珞经》的受戒及持戒也极简易,若于诸佛菩萨现在
前受,得真实上品戒; 诸佛菩萨灭后,请法师授,是中品戒
;佛灭后千里内无法师时,应在诸佛菩萨形像前胡跪合掌自
誓受。 (72) 在《梵网经》亦许自誓受,但须礼佛忏悔要见
好相,始为得戒,此经则未说要见好相。受戒之后,一受永
受,有受法无舍法,虽犯戒不失戒,且云:“有戒可犯名菩
萨,无戒可犯是外道。”犯了十重禁戒,虽无悔法,但得重
受;八万威仪,皆名轻戒,犯了戒若对一人忏悔,即可灭罪
。 (73) 若依近世学者大野法道等所说,《璎珞》及《梵网
》是中国本土的产物,《璎珞经》极富弹性,能高则高,不
能高则低,能受一戒也算菩萨,能持一时也有无尽功德。
五、涵摄的三聚净戒
从印度传译成汉文的经论之中,叙述三聚净戒的戒相条
文,而能具体化的,应该是《瑜伽师地论》,以及从其中抽
拔异译的《菩萨地持经》及《菩萨善戒经》。 (74) 所以也
是中国汉、藏两传菩萨戒的主要根源,因为此三经论是综合
了大乘戒学,而以三聚净戒
─────────────────
(68) 大正藏二十四,1019 页中。
(69) 大正藏二十四,1020 页下。
(70) 大正藏二十四,1020 页下~1021 页上。
(71) 大正藏二十四,1021 页中。
(72) 大正藏二十四,1020 页下。
(73) 大正藏二十四,1021 页中。
(74) 《瑜伽师地论》共一百卷, 其本地分中菩萨地之
一部分,由北凉昙无谶译为《菩萨地持经》,通
常称为《菩萨戒经》,也有称之为《菩萨地持论
》的。又由刘宋求那跋摩译为《菩萨善戒经》。
讨论三聚戒的四重四十二轻戒者,乃为《瑜伽师
地论》卷四十至卷四十二的《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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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三大纲领,统摄全部。
释迦佛陀住世之际,除了为七众制戒律,并未特为菩萨
制戒,释迦佛陀所制七众戒律,被后人结集成为毗奈耶藏,
以示有别于经藏。至于条文的菩萨戒,起初散见于各种大乘
经典,后由弥勒菩萨为无著菩萨综合说出三聚净戒,属于《
瑜伽师地论》的一小部分,由译经大德抽译为汉文,即以经
名,如《地持经》。此在《瑜伽论》卷四十以及《地持经》
卷五即有明示:
此事起善萨戒,佛于处处修多罗(经)中说,律仪
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善萨律仪戒摄。此是善
萨摩得勒伽(论)和合说。(75)
因为《地持经》的原本是《瑜伽师地论》,我们不妨先
从《瑜伽论》所介绍的三聚净戒,予以探讨。
《瑜伽论》的“戒波罗蜜”共有九种戒相(即是九种内
容故有九种名称), (76) 其中第二戒相的“一切戒”项下
,广说菩萨戒而云:
云何善萨一切戒,谓善萨戒略有二种,一在家分戒
,二出家分戒,是名一切戒。又即依此家出家二分
净戒,略说三种: 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
有情戒。(77)
这里已点出了三聚净戒是在家出家均能应分受持的菩萨
戒。至于何谓“律仪戒”?
谓诸善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即是苾刍(旧译比丘)
戒、苾刍兄戒、正学戒、勤策男(沙弥)戒、勤策女戒、近
事男戒、近事女戒。如走七众,依止在家出家二分。(78)
────────────
(75) a.《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大正藏三十,917页上)。
b.《菩萨地持经》卷五(大正藏三十,917页上)。
(76) 《瑜伽论》的九种戒相是: 自性戒、一切戒、虽
行戒、一切门戒、善十戒、一切种戒、遂求戒、此
世他世乐戒、清净戒。(大正藏三十,510 页下)。
(77) 大正藏三十,511 页上。
(78) 大正藏三十,511 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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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摄善法戒”?
谓诸菩萨,受律仪戒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由身
语意,积集诸善,总说名为摄善法戒。(79)
何谓“饶益有情戒”?共有十一条, (80) 其实即是《
地持经》四十三条轻戒的后面十一条, (81) 因此而出现唐
代的道伦所著《瑜伽论记》卷十下,将四十三条轻戒分作前
后两类而谓: “初犯三十二轻,障于六度摄善法戒。后犯十
一种轻,障于四摄利众生戒。” (82)
因为七众别解脱戒,仅为菩萨三种戒藏之中的一聚,故
其受戒功德无法与受了菩萨戒的在家出家之人相比,因其即
是受了一切戒的无量天功德藏。所以要说:
如是菩萨所受律仪戒,于余一切所受律仪戒,最胜
无上无量无边大功德藏之所随逐。 .... 一切别解
脱律俄,于此菩萨律俄,百分不及一 .... 邬波尼
杀毋分亦不及一,摄受一切大功德故。(83)
前面所说《瑜伽论》的戒波罗蜜共有九种戒相,然在其
〈戒品〉之末段部分, 强调九种尸罗为三种净戒所摄。
(84) 并谓三菩萨净戒,能成就菩萨三种事:
律仪戒能安住其心,摄善法戒能成熟自佛法,饶益
有情戒能成熟有情。如是总摄一切善萨所应作事。(85)
《瑜伽论》中另一特色,是菩萨律仪的援戒之时,戒师
先应为受戒者说四种“他胜处法”,通常名为四重禁戒,其
重要性类似比丘戒的四根本戒(杀、盗、淫、妄),内容则
回异,那便是 1. 自赞毁他,2. 悭财法不施,3. 忿恨不舍
怨结,4. 谤菩萨藏。于
────────────────
(79) 大正藏三十,511 页上。
(80) 饶益有情戒共有十一条, 参阅《瑜伽师地论》卷
四十(大正藏三十,511 页中~下)。
(81) 《菩萨地持经》卷四(大正藏三十,910 页中~下)。
(82) a. 《瑜伽论记》卷十之下“论本”卷第四一(大
正藏四十二,538 页中)。
b.佐藤达玄氏著《中国佛教????戒律?研究》
355 页引用此项资料。
(83) 大正藏三十,515 页上。
(84) 大正藏三十,522 页下。
(85) 大正藏三十,523 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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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随犯其一,便不堪于现法中增长摄受菩萨广大资粮,若数
数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 (86) 从此四条重戒
,可以显出菩萨戒的宗旨在以利他为先,而且比较《璎珞本
业经》更为严格,彼经的菩萨戒有受法无舍法,且可分分受
持。此论乃受则全受,若于四种他胜处法,随犯其一,即名
为舍。不过可由两种因缘,舍菩萨戒:
略由二缘,舍诸菩萨净戒律仪,一者弃舍无上正等
善提大愿;二者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法。(87)
依据以上两点原因舍菩萨戒的可能也是不多的,若非有
人受到外道邪说的惑乱,自动弃舍成佛的誓愿是相当少的。
至于上品缠犯他胜处法,须要“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生
爱乐,见是功德”。 (88) 准知类似的情况,若非有人邪见
狂乱,也不致于此。
因为此论的菩萨戒,在家出家之七众,都能受持,其受
戒的要求应当分别如下:
1.菩萨优婆塞及优婆夷,受五戒及四重戒;以三诵聚众净戒受。
2.菩萨沙弥尼,受十戒及四重戒;以三诵三聚净戒受。
3.菩萨正法女,受六法及四重戒;以三诵三聚净戒受。
4.菩萨比丘及比丘尼,受二百五十戒或五百戒及四重戒;以
三诵三聚净戒受。(89)
六、既难且易的三聚净戒
至于《菩萨地持经》所见的三聚净戒,据大野法道氏主
张,三聚净戒的三聚思想,系受《深密解脱经》卷四的影响
而来,彼经将六波罗蜜各分三种,至于戒波罗蜜则为离诸恶
行戒、修诸善行戒、利益众生戒的三分。到了《地持经》,
便形成了:
一、律仪戒(`Samvara─Silam`)
二、摄善法戒(`Kusaladharmasamgrahakam─Silam`)
三、摄众生戒(`Sattvarthakriya─Silam`)(90)
──────────────
(86) 大正藏三十,515页中~下。
(87) 大正藏三十,515页下。
(88) 所谓上品缠犯他胜处法, 该论的说明是:“若诸
菩萨毁犯四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
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大
正藏三十,515 页下)。
(89) 参考佐藤达玄氏著前引书 351 页所列者。
(90) 《大乘戒经?研究》18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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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持经》〈戒品〉的受菩萨戒法,与《瑜伽论》相同
,若在家者,若出家者,均依有智者的同法菩萨,主持问答
,并于十方诸佛菩萨像前礼敬乞授三种戒藏,即是三聚净戒
。(91)
受戒之先,智者同法菩萨,应为求授菩萨戒者,说菩萨
摩得勒伽(`Bodhi sattve Matrka`菩萨论藏)、 菩萨戒及
犯戒相,使受戒者自知 vv 审,乃系自已堪受,非效他受。
此经所明的戒相条文,便是四重四十三轻,而将四重禁戒称
为“四波波罗夷处法”,内容则大同于《瑜伽论》的“四他
胜处法”。
从此可以明白,在正受菩萨戒前,须听戒师宣说四重四
十三轻的一一戒相,在正受之际,主要的答问内容,乃是三
聚净戒,然在《地持经》中称为净戒三种、种净戒、三种律
仪等,并未使用“三聚”字样。玆录受戒文的内容如下:
(受戒者若在家若出家,发无上菩提愿已,礼请有智者
同法菩萨为戒师,并于三世十方佛及大地诸菩萨像前恭敬作
礼,谦下长跪,曲身求乞授戒)“尔时智者,于彼受者,不
起乱心,若坐若立,而作是言: “汝某甲善男子谛德,法弟
!汝是菩萨否?”答言:“是。”“发菩提愿未?”答言:
“已发。”问已,复作是言:“汝善男子,欲于我所,受一
切菩萨戒: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此诸戒是过去、
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住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
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汝能受否?”答言:“能。
”第二(遍)第三(遍)亦如是说。” (92)
这三聚净戒名为一切戒,既是涵摄了声闻七众戒,也涵
摄了菩萨诸地的一切身囗意行为准则及内容,所以对于初发
心菩萨而盲,既是一切众生的自性戒,也是难戒。何谓难戒
?1. 若人具足大财大势力,能舍出家受菩萨戒者。2. 若遭
急难乃至失命,于所受戒,不令缺减。 3. 于一切修行、正
受、忆念、心住不乱, 乃至寿尽, 于微细戒,终不缺减。
(93) 这三点是说明了富贵学出家菩萨难、 急难不失戒难、
终身不犯戒难。此处特刖标示出家难,已隐含菩萨出家远胜
于在家之意。
然此三聚净戒,要求受持的尺度及范围既高且广。但也
可以能高则高,能广则广,相反地,若不能高广,退而求其
次,乃至次之又次,也会受到鼓励。例如《地持
─────────────
(91) a.《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大正藏三十,514页中
~下 ) 。
b.《菩萨地持经》卷五(大正臧三十,912页中~
下) 。
(92) 《地持经》卷五(大正藏三十,912页中~下)。
(93) 大正藏三十,917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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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卷五有云:
若菩萨住律仪戒,于一日一夜中,若佛在世,若佛
塔庙,若法,若经卷、若菩萨修多罗藏、若菩萨摩
得勒伽藏、若比丘僧、若十方世界大众菩萨,若不
少不多供养、乃至一礼、乃至不以一偈赞叹三宝功
德、 乃至不能一念净心者、是名为犯, 众多犯。
(94)
这是鼓励受了菩萨戒的人,应当尽力而为地礼敬、供养
、赞叹三宝,若多若少,乃至一日一夜中仅作一礼,仅起一
念净心,都算是持戒菩萨,若不能遵守最低要求,才算犯了
突古罗罪 ( 犯了微细威仪之罪 )。 纵然犯了菩萨戒,尚有
忏除罪愆的方法(95);如以增上烦恼犯了波罗夷处法,即失
戒律仪,但又可以重受;若无具德智者为戒师,亦得于佛像
前如是自受: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曲身合掌,作如
是言:
我某甲白十方世界一切诸佛及大地诸菩萨众,我今
于诸佛菩萨前,受一切菩萨戒: 律仪戒、摄善法戒
、摄众生戒。此诸戒是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
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第二 ( 遍 ) 第
三 ( 遍 ),亦如是说,说已应起。(96)
可见若有具德的戒师,则请师授,若无具德戒师,也可
以自诵三聚戒相,自誓受戒,而且并未如《梵网经》轻戒第
四十一条那样,规定自誓受戒,必得苦到礼拜三世千佛,要
见到好相,始为得戒。足征受持三聚净戒,既然困难,也很
容易。
七、由易而难的三聚净戒
同属于从《瑜伽师地论》抽出,由刘宋求那跋摩所译的
一卷本《菩萨善戒经》,对于菩萨的三聚净戒,称为 1. 戒
,2. 善戒,3. 利益众生戒。 (97) 在其授菩萨戒问答文中
,则有另外的名称,其内容如下:
(授戒师问)汝今真实是菩萨否? 真实发于善提心
否?汝今具足三种戒否?能
────────────────
(94) 大正藏三十,913页下。
(95) 大正藏三十,917页上。
(96) 大正藏三十,917页上。
(97) 《菩萨善戒经》开头即说: “菩萨摩诃萨当成就
戒,成就善戒,成就利益众生戒。 ”(大正藏三
十,1013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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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所有物否?,惜身财否?(受戒者一一答:“
是”。)戒师另问:汝能从我受一切菩萨戒、摄时
一切菩提道戒、利益一切诸众生戒,是戒如十方三
世诸佛菩萨戒,汝能持否?(受戒者答:“能。”
)。(如此问答三遍) (98)
由此可知,此经对于三聚净戒有两种称呼,若将《瑜伽
论》,《地持经》及《善戒经》各所示三聚净戒的名目,对
照它们的同异,可列表如下:
┌─┬─────┬─────┬──────────────┐
│三│瑜伽师论 │菩萨地持经│ 菩萨善戒经 │
│ ├─────┼─────┼─────┬────────┤
│聚│律仪戒 │律仪戒 │戒 │一切菩萨戒 │
│ ├─────┼─────┼─────┼────────┤
│净│摄善法戒 │摄善法戒 │善戒 │摄持一切菩提道戒│
│ ├─────┼─────┼─────┼────────┤
│戒│饶益有情戒│摄众生戒 │利益众生戒│利益一切诸众生戒│
└─┴─────┴─────┴─────┴────────┘
若根据大野法道氏《大乘戒经?研究》第七章所列诸种
大乘经论对三聚净戒的标名,多达十四种。 (99) 可见其纵
横流传于印度及中国的时空面,相当深远辽阔。
不过,从《善戒经》对于求受菩萨戒者的资历要求而言
,似乎仅有出家的比丘,才能合格。因为此经将七众戒及菩
萨戒合计分作四层等级:1. 优婆塞戒,2. 沙弥戒, 3. 比
丘戒,4. 菩萨戒。 若不具前三种戒而得菩萨戒者,乃不可
能事,并且举喻云:
譬如重楼四级次第,不由初级至二级者,无有是处
,不由二级至于三级,不由三级至于四级者,亦无
是处。菩萨具足三种戒已,欲受菩萨戒,应当至心
,以无贪著,舍于一切内外之物,若不能舍,不具
三戒,终不能得菩萨戒也。(100)
将菩萨戒置于第四层次的最高级数,若非逐级而上,不
得受菩萨戒。这等于说,只有出家受了比丘戒者,始够资格
求受菩萨戒。致有现代学者佐藤达玄氏认为,《菩萨善戒经
》的菩萨戒,是仅为出家人受的。(l0l) 其实此经之中也曾
三度说到,菩萨戒是出家及在家两种人所受:
────────────────
(98) 大正藏三十,1014页中。
(99) 《大乘戒经?研究》186~187页。
(100) 大正藏三十,1013页下~1014页上。
(101) 《中国佛教????戒律?研究》357页有云:“
《善戒经》?,在家?直??菩萨戒?受???
?????????场?示?。”(《善戒经》表
示的立场是在家人无法直接受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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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家在家,若能拾能施,深心立愿, 求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尔时若有同菩提心、同法、同意,能说能教,善
知义者,欲受戒人,应往其所(求作授菩萨戒师)。(102)
2. 菩萨有二种,一者在家,二者出家, 在家六重,出
家八重。(103)
3.何故名为一切戒? 总说出家在家故。(104)
由此证明,此经的菩萨戒也是在家出家同样可受的。此
两段文宇与《瑜伽》及《地持》所持立场是相同的,只是跟
它自己所说“重楼四级次第”的比喻,互相抵触罢了。照其
原意,若将“重楼四级”的比喻,说成“初登一层楼,可受
菩萨戒,若登四层楼,层层可受菩萨戒。”便可解除此经的
自相矛盾,也跟《瑜伽论》系统诸经的持论相一致了。
不过,《菩萨善戒经》对于菩萨戒所要求的程度,的确
难于《瑜伽》及《地持》,且举三个例子:
1. 菩萨重戒:前二经论,都是四重禁戒, 此经则说在
家菩萨有六重,与《菩萨优婆塞戒经》相同,出家菩萨为八
重,与《璎珞经》及《梵网经》的十重相似而略去酤酒及说
四众过的两条。
2.“难戒”第一条的说明,可以表列对照来看:
┌────────┬────────┬─────────┐
│ 瑜伽师地论 │ 菩萨地持经 │ 菩萨善戒经 │
├────────┼────────┼─────────┤
│诸菩萨,现在具足│菩萨具足大财大势│菩萨有大自在,财富│
│大财大族,自在增│力,能舍出家,受│无量,悉能舍离,受│
│上。弃舍如是大财│菩萨戒,是名第一│菩萨戒,是名难戒。│
│大族自在增上,受│难戒。(106) │(107) │
│持菩萨净戒律仪,│ │ │
│是名菩萨第一难行│ │ │
│戒。(105) │ │ │
└────────┴────────┴─────────┘
以上可知,《瑜伽论》说: “弃舍大财大族自在增上”
,《地持经》则说: “能舍出家”,《善戒经》在此处末说
出家,却在经文第一段要求“菩萨具足(五戒、十戒、
──────────────
(102) 大正藏三十,1014页上。
(103) 大正藏三十,1015页上。
(104) 大正藏三十,1017页下。
(105) 大正藏三十,522页上。
(106) 大正藏三十,917页中。
(107) 大正藏三十,1017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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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戒 ) 三种戒已”,“舍于一切内外之物”方许得受菩萨
戒。(108) 这无异是说:若不出家受了比丘戒者, 便与菩萨
戒无缘。
3. 受戒是否须见好相的说明: 《瑜伽论》及《地持经
》均未说须见好相,始得菩萨戒。(109) 《善戒经》则规定
于三番乞戒之后, “十方诸佛菩萨即作相示,当知得戒”;
又说要待“诸方有凉风起”始“知十方诸佛菩萨僧,施是人
戒”。(ll0) 换言之,若不见十方诸佛菩萨作相示,若不见
诸方有凉风起,便不能证明此人已得菩萨戒了。
大致来说,菩萨戒是自无而有,由易而难的,从《般若
》、《华严》、《维摩》、《法华》等诸经的观点,菩萨即
是以发菩提心,观无相之空、就好。到了《瑜伽师地论》方
以三聚净戒衍生出重戒及轻戒的详细条文。早期的大乘诸经
,无不贬斥声闻乘,到了《瑜伽论》竟又将舍弃声闻乘列为
禁戒而须兼学。(111) 这一点影响到西藏的阿底峡及宗喀巴
的菩萨戒思想,使他们均主张菩萨戒律仪当以声闻戒律仪为
基础。在《瑜伽论》四十一卷轻戒九条及十条之间,菩萨可
为悲心而开身口七支(十善业的身三口四)性罪 (ll2),到
了《地持经》及《善戒经》的相同位置,便将此项开缘删除
。所谓“七支性罪”,是指不论或受戒或不受戒,若以身作
杀生、偷盗、邪淫;以口语妄言、绮语、两舌、恶口者,均
有应得果报。所谓“开缘”,是指以戒而言,本不应作,若
作即算破戒犯戒,若由于无法克服的困难,以及菩萨为了大
慈悲心,纵然做了也不算犯戒。
八、有收有放的三聚净戒
在中国大乘佛教的戒律史上, 《优婆塞戒经》 (113)
及《梵网经》 (114) 是不能被忽略的。 我们已知《地持经
》的菩萨戒,虽然明示有在家分及出家分,若考察其四重四
十三轻戒目内容,毫无疑问是著重于出家的比丘菩萨。至于
《优婆塞戒经》,渊源于《阿含经》的《善生经》,《尸迦
逻越六方礼经》,是为在家居士所说的菩萨戒经,其内容的
涵盖面很广,例如发菩提心、慈悲心、发愿、自利利他、十
善业、六波罗蜜、解脱、戒学等。
─────────────
(108) 同上注(100)。
(109) a.《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大正藏三十,511页中)。
b.《萨地持经》卷五(大正藏三十,917页上)。
(110) 大正藏三十,1014页上~中。
(111) 《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大正藏三十,519页上)。
(112) 大正藏三十,517页中~518页上。
(113) 《优婆塞戒经》七卷,北凉昙无谶译(大正藏二十四,
1034页~1075页)。
(114) 《梵网经》二卷,姚秦鸠摩罗什译(大正藏二十四,
997页~10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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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条理出三聚净戒的类目,但亦不外乎三聚净戒的范围。
《优婆塞戒经》 对于受戒的要求限制, 相当严密繁复
。若在家弟子发心欲受优婆塞戒,先当充分恭敬供养父母、
师长、妻子、善知识、奴婢、沙门婆罗门等六种对象,以衣
服、饮食、卧具、汤药、财宝,及各自所须物件为供品。然
后得到了父母、妻子及至国主的准许,求得一位已出家的发
菩提心者,给他问遮难、授三归、传五戒,然后还得规定十
五事不应作,五处所不应游、四种人不应亲近、四种恶人常
远离、求得财应作四分用,且不应存于四种人处。经过六个
月,才邀集二十人僧,作白羯磨,由戒师问受戒者:“汝能
怜愍诸众生故受是戒否?”然后示知仅受三归,即名优婆塞
,若受三归受五戒名满分优婆塞,亦可受三归后即分受一戒
、二戒、三戒、四戒,名少分或多分五戒优婆塞,便算受戒
完成。(115)戒目共有六重二十八失意罪。重戒的标准极严:
“虽为天女乃至蚁子,悉不应杀。 ”(116)“虽为生命不得
偷盗乃至一钱。 ”(ll7)其六重戒,即是五戒的前四条另加
“不酤酒”及“不说四众 ( 优婆塞,优婆夷, 比丘,比丘
尼 ) 过”。 至于饮酒戒已在先受的五戒之中,所以不是不
受持。
不过,优婆塞戒的六重二十八失意,却不即是最高的菩
萨戒,而且相当不易受持,因其有云:
优婆塞戒,极为甚难,何以故? 是戒能为沙弥十戒,大
比丘戒及菩萨戒,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而作根本。(118)
如佛所说,菩萨二种, 一者出家,二者在家,出家菩
萨名比丘,在家菩萨名优婆塞。出家菩萨持出家戒是不为难
,在家善萨持在家戒,是乃为难,何以故? 在家之人多恶因
缘所缠绕故。(119)
从这两段经文可以见出两点:
1.优婆塞戒不是究竟的菩萨戒,只是出家戒及无上菩提
的根基,因为它不是 《瑜伽论》 的一切戒,未能包含出家
戒故,当然也无法自称为含摄众戒的三聚净戒了。
2.出家不容易,可是出家持戒容易,所以赞叹出家菩萨
胜于在家菩萨,暗示著出
──────────────────
(115) 《优婆塞戒经》卷三(大正藏二十四,1047页上
~1049页上)。
(116) 大正藏二十四,1049页上。
(117) 大正藏二十四,1049页中。
(118) 大正藏二十四,1047页下。
(119) 大正藏二十四,1050页中。
25 页
家修梵行,才是真正受持菩萨戒的行者。
因此,本经虽在中国盛行,却没有当作菩萨戒来传授。
若要传授,相当困难:
第一、财物不够便无法周全供养六种对象。
第二、不得允许便不能受戒。
第三、问遮难,类似出家戒。
第四、在六个月中遵守所不应作事。
第五、满六个月邀集二十位和合众僧作白羯磨,
较比丘受戒须十人清净比丘僧更难。
类似严谨的规定,无异把绝对多数的人,摒诸于优婆塞戒之外了。
至于《梵网经》,据境野黄洋、望月信亨、大野法道、
佐藤达玄等人的推定,准是成立于中国本土。(120) 虽其一
向被认定是鸠摩罗什译,且有僧肇写序,然经过近代学者的
考察,我们必须承认此经不是来自印度。但其出现的时代相
当早,大约是在西纪四百八十年至五百年之间的事。
《梵网经》思想的主要来源,大约有八种经典: 《梵网
六十二见经》、《菩萨内戒经》、《菩萨地持经》、《六十
华严经》、《大涅槃经》、《优婆塞戒经》、《菩萨善戒经
》、《仁王般若经》。(121) 这些经典都是译出于西纪第三
世纪至第五世纪之间。《梵网经》的注释书,包括中国、新
罗、日本的共有二十八家三十三种,其中从陈之慧思、隋之
智顗、唐之法藏,迄明之袾宏及智旭,都是大师级人物。它
不但是所有大乘戒经之中最受重视的一部,而且历久不衰。
除了因为它的包容性及融会性之外,特别是它对中国的民族
文化及时代社会的周延性、适应性。它吸收了许多印度的材
料,糅合并疏导了中国观念,也创造了许多名词。尤其在其
戒相条文中,顾及到整体社会的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各色
人等,是一部生活伦理化的经典。(122)
如本文前述的那样,菩萨戒必与三聚净戒相吻合,《梵
网经》却自始至终未用三聚净戒的名目及形式,唯以三聚净
戒的特性是止恶、行善、利生,《梵网经》的十重四十八轻
戒相条文,必然属于这三大范围。因此在法藏的《梵网经菩
萨戒本疏》卷第一,说明十重戒之处,要说:
──────────────
(120) a.境野黄洋著《支那佛教精史》395 页。
b.望月信亨著《净土教?起源及发达》第四章。
《佛教经典成立史论》444 页。
c.大野法道著《大乘戒经?研究》252 页,
274 页等。
d.佐藤达玄著《中国佛教????戒律?研究》
436 页,438 页。
(121) 佐藤达玄著前书 442 页。
(122) 《大乘戒经?研究》265 页参考。
26 页
摄三聚戒者有二义:“一若从胜为论,此十戒总是律仪
摄;二若通辨,皆其三聚。”“谓于此十中,一一不犯,律
仪戒摄; 修彼对治十罪之行,摄善法摄。谓一慈悲行、二少
欲行、三净梵行、四谛语行、五施明慧行、六护法行、七息
恶推善行、八财法俱施行、九忍辱行、十赞三宝行。以此二
戒教他众生,令如自己所作,即为摄众生戒。是故十戒,一
一皆具三聚。余义可知。(123)
这是十重戒的自行化他,以律仪及善法自行,再转将律
仪及善法劝化他人照著实践,便是利益众生。十重戒的戒目
是杀、盗、淫、妄语、酤酒、说四众过、自赞毁他、悭、嗔
、谤三宝。能不作这十项便是律仪戒; 法藏提出了逐项对治
此十罪的修行法,便是摄善法戒; 以此不应作及应当作的反
正两面共二十项教令他人如同自己照著修行,便是摄众生戒
。至于其余四十八条轻戒,也可准此而知,条条都是三聚具
足。
《梵网经》菩萨戒的最大特色是标明为“新学菩萨”所
设,而且不仅在家出家的一切人类,不论贵贱贫富、正常不
正常,都应受此菩萨戒,纵然是梵天欲天的天子、八部鬼神
、金刚神,乃至畜生,也就是除了地狱之外的一切五趣众生
,“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 皆名第一清净者。 ” (124)
这在其他诸戒经中是从未见过的,若跟《优婆塞戒经》相比
较,正好是极端的相反,两者的收放之间,差异犹若天壤。
无怪乎《梵网经》能够受到中、韩、日三国历代高僧的推崇
和推广了。
唯其时至今日,客观的社会及思潮都已变了又变,《梵
网经》虽是为了适应君主时代的东方社会而出现,未必也能
一成不变地完全适应于每一个时代的不同环境。尤其《梵网
经》菩萨戒也像其他大乘经典所示那样,是以出家菩萨戒为
标准,虽说允许五趣众生能解法师语者,皆受得戒,可是,
在十重四十八轻的条文中,未能逐一明示何者唯是出家新学
菩萨应持,何者乃是出家在家新学菩萨共受。例如十条重戒
乃凡发心者,必须全受,而其第三条重戒是“不得故淫。”
(125) 此为出家的梵行,对在家的新学菩萨而盲,就有困难
了。又如轻戒第十五条,只许教授大乘经律而不准教人二乘
声闻经律,并将之与外道邪见论等相提并论,(126) 不仅与
《胜鬘经》 (127),《瑜伽论》,《地持经》等的观点相违
,跟今后的佛教包容性、整体观、以及佛法次第论,也不相
应。
────────────────
(123) 法藏撰《梵网经菩萨戒本疏》第一(大正藏四十,
609页下)。
(124) 《梵网经》卷下有两处记载:
a.大正藏二十四,1004 页中;
b.大正藏二十四,1008 页中。
(125) 大正藏二十四,1004页中一下。
(126) 大正藏二十四,1006页上。
27 页
九、结论
佛戒分为两类,声闻比丘律仪及菩萨三聚净戒,声闻律
仪是佛住世时代亲口所制,佛灭之后,既无人敢增亦无人敢
减,所以,在原则上是固定的,纵然各部派所传的律本也有
出入,却未曾跟著时空的变迁而常常增减。以致仅能在本无
原有文化背景,也少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的锡兰、泰、缅、寮
等东南亚地区诸国,尚可维系近乎印度原貌的律仪生活,到
了中国,却一开始就遇到儒家思想的抗拒、王法与佛法的冲
突等麻烦,比丘律仪便难于如法遵行了,此在《梵网经》,
《护国仁王般若经》以及中国佛教史传资料中,可以得到消
息。
菩萨的三聚净戒,名字许是后出,含义确系出于佛说,
从本文的介绍和探讨,已知三聚净戒的繁简舒卷及有收有放
的情况,是随著时代及环境的迁移而出现了多姿多样的变化
,有著相当广阔灵活的空间。谁若能够掌握了止恶、修善、
利生的三大原则,站在发菩提心并坚持正见的基础上,就可
以发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效果。
有关三聚净戒的基本精神及其纲领,试录六例如下,用
资参考:
(一)我们读藏传寂天的《入菩萨行》(陈玉蛟译注)
所示三聚净戒,不仅是条文的规定,而更是咐嘱我们随时随
地如何观察身口意的三业行相,教导我们如何止息三业的恶
行,并且随时随地,随分随力而以财法及威仪饶益众生,觉
得可以参考。(128)
(二)我们读西藏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一
,见到三聚净戒项下说:“律仪戒中最主要者,谓断性罪,
摄诸性罪过患重者,大小乘中,皆说断除十种不善。”并且
列举《摄波罗蜜多论》,《十地经》及月称论师语,证明行
十善业道、断十种不善, 是“生善趣解脱路”,“此 ( 十
善 ) 为摄尽尸罗本。” (129) 受三聚、行十善、也值得参
考。
(三)我们读禅宗《小室六门》的〈破相论〉,见到其
主张: 由持三聚净戒而行六波罗蜜,方成佛道。云何成佛 ?
乃以三聚净戒制贪嗔痴的三类毒心,而成无量善聚。由于菩
萨摩诃萨在因地时发三条誓愿: 1. “誓断一切恶”故常持
戒,对于
─────────────
(127) 《胜鬘夫人经》 乘章第五有云 :
“世尊,如阿耨大池,出八大河,如是摩诃衍出生
一切声闻、缘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世尊,有如
一切种子,皆依于地而得生长,如是一切声闻、缘
觉、世间出世间善法,依于大乘而得增长。是故世
尊,住于大乘,摄受大乘,即是住于二乘、摄受二
乘、一切世间出世间善法。 ”(大正藏十二,219
页中)。
(128) 寂天造,陈玉蛟译注《入菩萨行》58~75页。
(129) 宗喀巴造,法尊译《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一,
312 ~ 313 页。
28 页
贪毒;2.“誓修一切善”,故常习定,对于嗔毒;3.“誓
度一切众生”,故常修慧,对于痴毒。三毒除则心垢净,心
净则国土净。 如此则三聚净戒能够成就, 即是佛道成就。
(130)
(四)叫禅宗好从简便扼要, 故亦以三聚净戒为摄心
净心、顿悟成佛之法,据说,当日本道元禅师来中国天童寺
求法,如净禅师即以三归、三聚净戒、十重禁戒等共计十六
条戒,传授给他,他也以之传回了日本,成为彼国曹洞宗传
授菩萨戒的定式。(131) 这也值得我们参考。
(五)我们读《六十华严》卷十八及《八十华严》卷
二十七,均谓住于离杀等五戒,是为“安住如来三种净戒。
”是为“菩萨摩诃萨住三聚净戒。” (132)
(六)我们读《大智度论》卷四十六, 以十善为尸罗
波罗蜜的内容,而云:“菩萨摩诃萨以应萨婆若心(一切智
心),自行十善道,亦教他行十善道,用无所得故,是名菩
萨摩诃萨不著尸罗波罗蜜。 ” (133) 又云:“间日:尸罗
波罗蜜总摄一切戒,譬如大海总摄众流。所谓不饮酒、不过
中食、不杖加众生等,是十善中不摄,何以但说十善? 答曰
: 佛总相说六波罗蜜,十善为总相戒,别相有无量戒。不饮
酒,不过中食人不贪中(摄),刀杖不加众生等,入不嗔中
。 余道随义相从,戒名身业口业,七善道所摄.... 以是故
知,十善道则摄一切戒。 ” (134) 以十善道为菩萨戒而摄
一切戒,等于说十善道即是三聚净戒。十善是:不杀生、不
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贪、
不嗔、具正见。以此十善道为菩萨戒,值得今人参考。
参考以上六例,大概可以明白今后我们在三聚净戒的原
则下,如何来考虑菩萨戒的时空适应,而予以简化并且认真
实践。
────────────
(130) 《小室六》的第二门《菩提达磨破相论》(大正
藏四十八,367 页下)。
(131) 镜岛元隆氏〈禅戒?成立?圆顿戒〉,被收于日本佛
教学会编《佛教????戒?问题》278 页。
(132) 参考前注64及65。
(133) 大正藏二十五,393页下。
(134) 大正藏二十五,395页中。
29 页
On the Adaptation to Time and Space of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ree Cumulative Pure Precepts”
Ven. Sheng-yen
Founder,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Summary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is the `pratimoksa`
precept beyond `Sravakayana` Precept. It is
stipulated for the bodhisattva in Mahayana Buddhism.
The `Sravakayana` Precept includes Three Refuges,
Five Precepts, Eight Precepts, Ten Precepts and Full
Precepts. The lay Buddhists can receive only the
former three kinds of precept while the sangha up to
the fifth.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doesn't belong to
`Sravakayana` Precept. Accordingly, the laity can
also receive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can encompass the `Sravakayana`
Precept. So, the Mahayana Buddhist sangha should
receive it.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takes the meditation
on emptiness as its focus, the purification of mind
as its objective and the arousing of ultimate
bodhi-citta as basis. Therefore,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can not only encompass all Buddha dharmas
but also control complicated matters with simple
principles. The Three Cumulative Pure Precepts can
be said having three phases: 1. The precept of
regulating behaviour, 2. The precept of doing
goodness, and 3. The precept of saving the sentient
beings. In other words, the three Cumulative Pure
Precepts have three functions, i.e. not doing evil,
doing goodness and benefitting the sentient beings.

Contents of the Three Cumulative Pure Precepts
originated in the `Agama Sutras`. After the
fermentation of several Mahayana sutras such as
`Prajna Sutra` , `Mahaparinirvana Sutra` ,
`Avatamsaka-maha-vaipulya Sutra` , `Vimalakirti
Sutra`, etc., it was culminated in the `Yogacarya
bhumi Sastra` which mentions the code of light and
heavy precepts as well as the rituals of transmitting
precepts and making repentance. Again through the
propagation of the Strung Gems Sutra and the
30 页
Brahman's Net Sutra, the Bodhisattva Precept has
become very popular in China, Korea and Japan.

The requirement of the Three Cumulative Pure
Precepts can be either simple or complex, either
hard to receive and hard to observe or easy to
receive and easy to observe. Its contents can be
performed in either tight or loose way. Therefore it
can adapt to the needs of time and space and thus
operate freely. If it is applied to laity, it will
become laity precept. If it is applied to sangha, it
will become sangha precept. If it can be observed at
a higher level, it will become a precepts of higher
level. If cannot be observed at a higher level, it
will become a precept lower level.

If we can hold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Three Cumulative Precepts such as the Three Refuges,
the Five Precepts, the Ten Virtues, the Ten Heavy
Prohibitive Precepts, etc., we may freely apply it
in the long and vast time and space with great 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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