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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菩提分法及其次第开展与整体运用(2)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杨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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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如是知、如是见者,名为正见修习满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定(修习满足);前说正语、正业、正命清净修习满足;是名修习八圣道清净满足。
  八圣道修习满足已,四念处修习满足;[36]……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分修习满足。
  若法应知、应了者,悉知、悉了;若法应知、应断者,悉知、悉断;若法应知、应作证者,悉皆作证;若法应知、应修习者,悉已修习。
  何等法应知、应了,悉知、悉了?所谓名色。[37]
  何等法应知、应断?所谓无明及有爱。
  何等法应知、应证,所谓明、解脱。
  何等法应知、应修?所谓止(原文误作“正”)、观。
  若比丘于此法应知、应了,悉知、悉了;若法应知、应断者,悉知、悉断;若法应知、应作证者,悉知、悉证;若法应知、应修者,悉知、悉修;是名 比丘断爱、结、缚,正无间等,究竟苦边。
  诸比丘!是名六分别六入处经。[38]
  现观四圣谛,修习道谛──八支圣道──完成之后,四念处等三十七菩提分法才大功告成。
  有关“苦谛”──我们对名色应证知而遍知者,该等诸法证知已而遍知之(abhibba parijanati{三明通智作证已而遍知之}〈M〉Ⅲ.289-13)。所谓“名色”即有情的身、心。如何证知、遍知名色?当由“五阴法门”、“六处法门”、“六界法门”、“二十二根法门”把握名色;由“四圣谛法门”、“十二支缘起法门”通达名色的染、净因果。
  有关“集谛”──我们对名色的错误认识、不正当的情意反应,应证知而舍断者,该等诸法证知已而舍断之(abhibba pajahati{三明通智作证已而舍断之}〈M〉Ⅲ289-12)。如何证知无明及有爱? 无明指︰
  不知前际、不知后际、不知前后际,不知于内、不知于外、不知内外,不知业、不知报、不知业报,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灭、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 善、不善,有罪、无罪,习、不习,若劣、若胜,染污、清净,分别、不分别,缘起、非缘起,皆悉不知;于六触入处不如实觉知。于彼彼不知、不见、无无间等、痴、闇、无明、大冥;是名 无明。[39]
  有爱指︰“三爱”,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的渴爱。[40]
  如何舍断无明及有爱?当以“七觉支”对治“五盖”而消灭无明,以“明”──如实知、见、明、觉、悟、慧、无间等[41]舍断“有爱”。如《中.51 本际经》︰
  何谓 有爱习?答曰:无明为习。无明亦有习,非无习;何谓 无明习?答曰︰五盖为习。[42]
  有关“灭谛”──我们对清净生命的完成,污染身、心的不正当情意反应的消解,应证知而作证者,证知已而作证之(abhibba sacchikaroti{三明通智作证已而作证之}〈M〉289-10f.)。如何证知作证灭尽惑、业、苦?总说“明”与“解脱”。
  “明”指“三明”,即“三达”。如《长.10 十上经》︰
  三明︰自识宿命智明、天眼智明、漏尽智明。[43]
  《中.161 梵摩经》︰
  (梵志梵摩问︰)“三达有何义?”世尊以颂答︰“明达于过去,见乐及恶道;得无明尽讫,知是立牟尼。善知清净心,尽脱淫、怒、痴,  成就于三明,以此为三达。”[44]
  释尊指出︰以宿命通开发“宿命智证明”,通达过去无量世因果业报。以天眼通开发“生死智证明”,通达今世无量众生的业报──彼处死已,此处生 ;此处死已,生彼处──承受乐报或趣恶道。以漏尽智证明无明尽讫,通达未来世无有后有──有漏的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如此,成就于三明,以此为三达。
  “解脱”指 诸漏尽的“心解脱、慧解脱”。如《中.2 昼度树经》︰
  诸漏已尽,心解脱、慧解脱,于现法中自知、自觉、自作证成就游︰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更受有知如真。[45]
  《杂.710经》︰
  此七(觉支)法修习满足,净信者 谓心解脱,智者 谓慧解脱。贪欲染心者 不得不乐(“不乐”宜作︰“离欲”大正.2,268b-11),无明染心者慧不清净。是故,比丘!离贪欲者心解脱,离无明者 慧解脱。若彼比丘离贪欲解脱,得身作证;离无明(而)慧解脱,是名比丘断爱缚结、慢无间等、究竟苦边。[46]
  “心解脱”指解脱情、意的烦恼缠,“慧解脱”指 解脱理性的烦恼缠。
  有关“道谛”──我们对身、心的统一、精神的集中,现观真理实相的心力提升,应证知而修习者,证知已而修习之(abhibba bhaveti{三明通智作证已而使之修习}〈M〉III 289-11)。修习的原则,以“以两法双轭转动止及观(dwe dhamma yugnandha vattanti samatho ca vipassana ca) 〈M〉Ⅲ.28916f.”
  如何证知修习止及观?依“三无漏学”次第修习。以“增上戒学”停止身恶行、语恶行; 以“增上心学”──四十种主要的“止业处──集中精神的对象及方法”,十种主要的 “观业处──集中精神又能对生命的真理、实相如理作意,思惟观察”;以“增上慧学”现观“四圣谛”,开发“四沙门道智”成就“四沙门果智”。“止”及“观”,包含“三无漏学”的学习,及“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习。
  日常生活中种种恶业、恶习,宗教修持中许多惑障、业障、异熟障,阻碍修身、修心、修慧;必须维持正见、正志以及正念、正知推动正行,改正邪业、忍习,排除三障;犹如旷野四方八面种种风势变动不停,须随时调整有效的方法维持灯火不熄。清净的、凉爽的和风有益身、心,污染的、闷热的狂风为害人类,如何改善并维持良好的空气品质,需要许多有效的方法,适当地用心调节。修道亦如是,以八支圣道为架构,随时动用三十七菩提分法相应修习。所以《S.45,155 Akasa(虚空经)》如是说︰
  诸比丘!譬如虚空中吹种种风,吹东风、吹西风、吹北风、吹南风,吹有尘风、吹无尘风,吹凉风、吹热风,吹小风、吹大风。
  诸比丘!如是,比丘修习八支圣道、多操作八支圣道者,四念住的修习得以圆满(cattaro pi sati-patthana bhavana paripurim gacchanti)。
  ……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的修习得以圆满。
  诸比丘!比丘怎样修习八支圣道、多操作八支圣道者,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的修习得以圆满耶?
  诸比丘!在世有比丘[依止远离、依止离贪、依止灭尽、回向于最舍,而]修习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依止远离、依止离贪、依止灭尽、回向于最舍,而修习正定(samma-samadhimbhaveti viveka[nissitam] viraga[nissitam] nirodhanissitam vossagga-parinamim)。诸比丘!如是之比丘修习八支圣道、多操作八支圣道者,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的修习得以圆满也。[47]
  (三)依【七觉支】的修习 才能完成菩提
  开法眼、清净圣慧眼之后,才有“正见”、“正志”,如是正念正知之下以“正行”修身、修心、修慧;“正行”的发动及运用即是“七觉支”的修习,以七觉支操作,三十七种修行才合乎菩提的成分,有离漏的功能。否则,“七觉支”以外的另六类修行,只是善行或者“有漏的善行”而已。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指出︰
  彼契经中唯说无漏菩提分法,唯七觉支一向无漏,故偏说之;余通有漏 故彼不说。
  有作是说︰“余契经中亦具说 有三十七种菩提分法,时既久远,彼经灭没。云何知然?如彼尊者达罗达多作如是说︰‘世尊有时说 一道支,有时说 二(道支),乃至有时说 三十七,即三十七菩提分法;如《斧柯喻契经》中说于三十七。(1)若唯取决定者,则应说七种修道法,谓 七觉支唯无漏故。(2)若唯取不决定者,则应说余六位修道法,谓 四念住[、四正断、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乃至八道支,通有漏、无漏故。(3)若通取决定、不决定者,则应说三十七种修道法,谓前六位及七觉支。故三十七菩提分法 亦是世尊契经所说。’”[48]
  一位有善根福报者,能具足“四预流支”,能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皆由理智发动择法觉支所致。如《阿毗达磨法蕴足论》所论︰
  (择法觉支)能如实知应修、不应修法者,云何应修法?  谓 三妙行、三善根、十善业道,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恭敬听闻、密护根门、饮食知量、初夜后夜曾不睡眠 勤修诸善,是名 应修法。
  复次,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支圣道,四正行、四法释,奢摩他、毗铃舍那,亦名应修法。[49]
  (四)以发育【五根】、成长【五力】,依【三无漏学】次第开展。依出世【五根】次第增上成长五分法身,【五力】确立五分法身相续不断、不灭。
  依“四预流支”完成“四不坏净”成就“信根”,对佛、法、僧、戒的功德具有“信忍、信乐、信求”所谓“内信欢悦”而信心清净,不坏、不动、不变。已能分别 是法、非法,是处、非处,由菩提心、惭愧心、慈悲心而策励改过迁善,此时有“精进根”的生起。由信根及精进根的推动,去恶行善,内心无所后悔,有所成就而内心正念易提起,此时“念根”强大有力。正念、正知提供内心安定的力量,“定根”产生,维持止、观等持。心三昧力,使五盖不动,随顺慧学的因缘条件具足而开发“慧根”。由慧根、慧力完满三十七菩提分法,成就“三菩提(正觉)”,作证诸漏尽,心解脱、慧解脱。《S.48,50 Saddha(信经) cf. 杂.659经》有如是说明︰
  尊者舍利弗曰︰“大德!(bhante!)圣弟子若于如来一向净信者(Thatagate ek’anta-gato abhippasanno),彼则于如来或如来的教说(Tathagate va Tathagata-sasane va)不犹豫、不疑惑。[此谓彼之信根也。]
  大德!于有信的圣弟子,可期待彼发勤而住,断诸恶、修诸善,勇健、坚固、不放逸。其精进,此谓彼之精进根也。
  大德!于有信、发勤的圣弟子,可期待彼具念,成就最胜念慧,能忆念之、随念之。其念,此谓彼之念根也。
  大德!于有信、发勤、具念现前的圣弟子,可期待彼以舍为所缘,得心一境性。其定,此谓彼之定根也。
  大德!于有信、发勤、具念现前、得定心的圣弟子(saddhassa [araddha-viriyassa]upatthita-satino samahita-cittassa),可期待(patikavkham)彼将了知︰“‘众生无始生死(anamataggo samsaro),无明所盖(avijja-nivarabam)、爱系其颈(tavha-sabbojananam),长夜流转轮回(sandhavatam samsaratam),不知苦之本际(pubba koti na pabbayati)。[50]
  然无明、闇聚之灭尽无余(avijjaya tamo-kayassa asesa-viraga-nirodho),此寂静位(santam etam padam)、此殊胜位(phanitam etam padam)──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也(yad idam sabba-savkhara-samatho sabb’upadhi-patinissaggo tavha-kkhayo virago nirodho nibbanam)。[51]其慧,此谓彼之慧根也。[52]
  本经简化菩提分开展的公式如下:
  四预流支→信根、信力
  四预流支┼信根、信力→进根、进力
  四预流支┼信根、信力┼进根、进力→念根、念力
  四预流支┼信根、信力┼进根、进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
  四预流支┼信根、信力┼进根、进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慧根、慧力                                                         
  四预流支┼信根、信力┼进根、进力┼念根、念力┼定根、定力┼慧根、慧力→漏尽解脱
  “五根”的开展是配合“三无漏学”进行,由“信根”以情为主导,学习“无漏戒学”;由“定根”以意为重心,学习“无漏心学”;由“慧根”以智为眼目,学习“无漏慧学”。戒、定、慧三学次第增上,如《长.2 游行经》曰︰
  修戒获定,得大果报;修定获智,得大果报;修智心净,得等解脱,尽于三漏──欲漏、有漏、无明漏;已得解脱,生解脱智──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53]
  《杂.820经》说明︰
  何等为增上戒学?谓比丘重于戒,戒增上;不重于定,定不增上,不重于慧,慧不增上。于彼彼分细微戒,犯则随悔。所以者何?我不说彼不堪能(净化),若彼戒随顺梵行、饶益梵行、久住梵行,如是比丘戒坚固、戒师常住、戒常随顺生,受持而学。 如是知、如是见,断三结──谓身见、戒取、 疑──断此三结得须陀洹,不堕恶趣法,决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边;是名学增上戒。
  何等为增上意学?是比丘重于戒,戒增上;重于定,定增上;不重于慧,慧不增上。于彼彼分细微戒……乃至受持学戒。如是知、如是见,断于五下分结──谓身见、戒取、疑、贪欲、嗔恚 ──断此五下分结,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还此世;是名增上意学。
  何等为增上慧学?是比丘重于戒,戒增上;重于定,定增上;重于慧,慧增上。彼如是知、如是见,欲有漏心解脱、有有漏心解脱、无明有漏心解脱;解脱知见 ──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是名增上慧学。[54]
  (五)以修习【四正勤】贯彻始终
  《长.10 十上经》说︰‘云何一成法?谓 于诸善法能不放逸。’(大正
  1,53a4f).
  《长.2游行经》遗教︰‘(诸)比丘!无为放逸!我以不放逸故 自致正觉,无量众善亦由不放逸得。’(大正.1,26b)
  《增.26品,1经》︰‘世尊告︰“诸比丘!诸有星宿之光,月光最为第一。此亦如是,诸善功德三十七品之法,无放逸行最为第一,最尊、最贵。无放逸比丘修四意断。云何为四?于是,比丘若未生弊恶法,求方便令不生;若已生弊恶法,求方便令灭。若未生善法,求方便令灭。若未生善法,求方便令生;若已生善法,求方便重令增多,终不忘失,具足修行心意不忘。如是,比丘修四意断。是故,诸比丘!当求方便修四意断!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大正.2,635c8f.)
  可见一切诸恶的消灭、众善的完成,都是于“四正勤”不放逸而得究竟功成。《杂.263经;S.22,101 Vasijata(斧柄经)》特别指出【实修三十七菩提分法(非但用心求) 正方便随顺成就漏尽、解脱】︰
  佛告︰“诸比丘!我以知见故 得诸漏尽,非不知见。云何以知见故 得诸漏尽,非不知见?谓此色、此色集、此色灭,此受…想…行…识、此识、集此识灭。
  不修方便随顺成就 而用心求──令我诸漏尽,心得解脱;当知彼比丘终不能得漏尽、解脱。所以者何?不修习故。不修习何等?谓 不修习念处、正勤、如意足、根、力、觉、道。
  譬如伏鸡生子众多,不能随时荫馏、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觜、以爪啄卵自生,安隐出辊。当知彼子无有自力堪能方便,以觜、以爪安隐出辊。所以者何?以彼鸡母不能随时荫馏,冷暖长养子故。……
  譬如巧师、巧师弟子 手执斧柯,捉之不已,渐渐微尽,手指处现;然彼不觉斧柯微尽,而尽处现。……
  譬如大舶在于海边,经夏六月风飘、日暴,藤缀渐断。如是,比丘精勤修习 随顺成就,一切结、缚、使、烦恼缠 渐得解脱。所以者何?善修习故。何所修习?谓修习念处、正勤、如意足、根、力、觉、道。”[55]
  如佛所说,打破无始无明辊,擦拭清除二十一心秽,解脱八万四千烦恼结缚,须要实践三十七菩提分法;并非用心求人、求神,自己即得开悟、漏尽、解脱。
  《杂.879经》同样指出‘修断“bhavanappadhana(修习勤)’即精勤于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
  世尊告︰“诸比丘!有四正断(勤)。何等为四?一者、断断(勤),二者、律仪断(勤),三者、随护断(勤),四者、修断(勤)。
  云何断断?若比丘(为令)已起恶不善法断,生欲、方便、精勤、摄受;(为令)未起恶不善法不起,生欲、方便、精勤、摄受;(为令)未生善法令起,生欲、方便、精勤、摄受;(为令)已生善法增益修习,生欲、方便、精勤、摄受,是名断断。
  云何律仪断?若比丘善护眼根,隐密调伏进向;如是耳、鼻、舌、身、意根善护,隐密调伏进向;是名律仪断。
  云何随护断?若比丘于彼彼真实三昧相,善守护持,所谓青瘀相、胀相、脓相、坏相、食不尽相,修习守护,不令退没;是名随护断。云何修断?若比丘修四念处等,是名修断。”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断断、律仪断、     随护、修习断,
  此四种正断,       正觉之所说;
  比丘勤方便,       得尽于诸漏。”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如四念处,如是 四正断、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支、四道、四法句、止(丽本作:“正”)观修习,亦如是说。[56]
  《A.4,14》︰‘断断’大正.2,221a6“pahana-ppadhanam(断勤)”〈A〉Ⅱ.743的意译,指 断已生的三不善寻乃至诸恶不善法。‘律仪断’大正.2,221a-4“samvara-ppadhanam(防护勤)”〈A〉Ⅱ.745的意译,指 防护六根。‘随护断’大正.2,221a3“anurakkhana-ppadhanam(随护勤)”〈A〉Ⅱ.7418的意译,指 随护不净想。‘修断’大正.2,221a-1bhavana-ppadhanam(修习勤)〈A〉Ⅱ.7415的意译, 依远离、依离欲、依灭,向于舍而修习七觉支。
  根据《杂.879经》及《A.4,14 Samvara(防护经)》所示,我们可以引申为︰(1)以“四正勤”来建立善根及信根,即是“断断(pahana-ppadhana 断勤)”。(2)以“六根律仪”来修习增上戒学,即是“律仪断(samvara-ppadhana 防护勤)”。(3)以“十不净观”等停心的“止业处”修习增上定学,即是“随护断(anurakkhna-ppadhana 守护勤)”。(4)以“四念处”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修习增上慧学,即是“修断(bhavana-ppadhana 防护勤)”。
  印顺导师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对《文殊师利所说不思议佛境界经》︰
  我以如前所说之义,言︰诸菩萨住不放逸,则得成就三十七种菩提分等一切善法,证于诸佛无上菩提。’大正.12,114a1f. 导师如是说︰‘依不放逸,能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入究竟清净。p.889
  (六)认识、亲近能授与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善士
  自己没有善根福报,不能分别善士、正法,不能亲近善士听闻正法,自己不能如理作意、正思惟,不会如法奉行三十七菩提分法,焉得自作证正觉、涅槃。认识善士为声闻道上的第一步,《阿毗达磨法蕴足论》论述哪些人堪称善士︰
  何故名善士? 以所说善士 离非善法成就善法,具足成就四念住、四正胜、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觉支、八圣道支。
  我们要亲近的善士,是他已实践并且能教授三十七菩提分法者;善士能教导、劝导我们闻、思、修、证三十七菩提分法。
  (七) 由空、无相、不可得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 成就佛果
  导师根据大乘经、论,指出三乘共法的菩提分法,由空、无相、无愿行而成就佛道:
  《如来藏之研究》︰如“佛性论”四分中,前二分是“缘起分”与“破执分”;后二分是“显体分”与“辩相分”,可说是“宝性论”“如来藏品”的解说。“显体分”是阐明佛性(buddha-dhatu,buddha-garbha)体性的,先立“三因品”,明“三因与三种佛性”,如《(佛性)论》卷二(大正三一?七九四上)说:
  “三因者,一、应得因,二、加行因,三、圆满因。应得因者,二空所现真如;由此空故,应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后法身,故称应得。加行因者,谓菩提心;由此心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罗蜜助道之法,乃至道后法身,是名加行因。圆满因者,即是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圆满及果圆满。”(p.93f).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对《大宝积经》“密释金刚力士会(大正.11,71cf.)内容,如是解说︰
  佛在密迹宫中说法,内容为:信三宝,信报应[业报],所以要“不犯十恶,身行十善”。亲近“奉戒具法”的善知识,从善知识听闻正法:六度与六蔽的果报,身口意的善恶因果;深一层,说缘起空无我。能精进修行的,正信出家,修出家的无放逸行。无放逸行,是“不犯一切诸不善法”,如实知有与无,而归结于四法印──诸行无常,诸受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这是声闻所行的常道,从菩萨一切法空的立场,转化为佛道,所以说:“若有菩萨能行是者,未曾违失一切诸行道品之法。以无相行,普周备悉诸佛道法三十七品”p.1157
  《宝积经讲记》︰‘性空,所以都“无所修行”──道不可得
  再约四谛,以明深解空法而修行者的心境:“于诸法”中,烦恼与业为集谛,是集起生死苦果的因缘。但在深解法空性中,烦恼与业,本自空寂不生,所以于集谛“无所断除”──集不可得。断集,是要修正道──八正道、三十七品等。但通达一切法空,道也是性空,所以都“无所修行”──道不可得。修道,断集,就能断生死,生死是苦谛。但实行沙门,通达生死本空,所以处生死而“不住生死”──苦不可得。离生死以证涅槃,为灭谛。达法性空,即悟‘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不离一切法,不得一切法,所以“不著涅槃”,或称之为无住涅槃──灭不可得。从中道正观以观四谛,都无所取著,即四谛不二──一实谛。三解脱门,三宝,四谛,为声闻道的要门。如为胜义而修行,与一切法空性相应而修行,就一切都无所取著。这样的深见,与法相应,“知一切法本来寂灭”,也就“不见有缚”──能缚、所缚、缚法;“不求解脱”。但这样的不见有缚,而系缚自解;不求解脱而真得解脱,“是名实行沙门”。是佛教授教诫的意趣所在,为一切沙门的真正师范!(p.223f).
  《如来藏之研究》:
  趣,是究竟归向的意思。求一切法的究竟相,一切法无不是空的,无不是无生、无我的,寂灭涅槃的(末后的“不还”,“不趣”,是总说没有趣与不趣)。这只是一切法终归于空,不出于如;没有比这更甚深的,所以说“不过是趣”,或译为“于如是趣不可超越”。与‘般若经’所说的“深法相”、“深奥义”,是完全符合的。与‘小品’文段相当的,‘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一一五(大正八?三三二下──三三三下)说:
  为众生说色趣空,说受、想、行、识趣空,乃至说一切种智趣空。……一切法趣空,是趣不过。何以故?空中趣不趣不可得故。
  一切法趣四念处 乃至八圣道分,是趣不过。何以故?四念处乃至
  八圣道分毕竟不可得故。
  ……
  一切法趣须陀洹,乃至佛,是趣不过。何以故?须陀洹乃至佛中,
  趣不趣不可得故。
  导师对这长段经文,说明如是︰‘色等蕴、处、界法、六度、十八空、三十七品等行法,须陀洹果等果法,须陀洹、佛等人,一切都无非是假名施设,“终归于空”。所以经说一切法趣色,到趣佛,都以“毕竟不可得故”,说明没有趣与非趣可说。 一切法趣一切法,其实是一切法趣一切法性──毕竟不可得(空、如)。’(p.93f.)
  (八)上述闻、思、修、证三十七菩提分法,其“次第开展”及“整体互动”
  过程如箭头‘→’所指方向,“表解”如下:
                   
  由‘◎’一位具有分别善、恶能力者,于作恶不行善时,能生惭愧心,又能不放逸于去恶行善;此人能亲近善士,乃至依“四预流支”而开发信根、展现信力,推动“五根”、“五力”,操作“七觉支”,充实“八支圣道”,究竟完成“三十七菩提分法”。
  其中,以“五根”次第发育成形,“五力”次第展现力用为主轴;依“四念住”、“七觉支”次第学习,善巧操作七觉支于“八支圣道”的次第行道,次第完成“三无漏学”,次第充实“五分法身”。犹如︰人类胚胎时期,四肢、五官、五脏、六腑次第发育成为成熟胎儿;出生后身、心,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排泄系统、骨骼系统、随意肌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自律神经系统,进行整体的生理、心理活动。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数例举,是结集经典者依数字由小而大排列(四、四、四、五、五、七、八,如增一阿含、增支部的方式),导师认为“这不过是条理总贯,作如此解说而已。”释尊说法,法次法说 ──有其顺序︰说示顺序、生起顺序、舍断顺序、行道顺序、果地顺序等等。58今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名数例举,并非行道顺序,所以修习并不一定要按照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的顺序进行。然而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的确以学习“四念处为首”,接著修习以“七觉支”,修行完满“八支圣道为终”。59  
  整体的活用“五根”,例如转动完美均衡形质的陀螺,如无阻力障碍,可以定点旋转不停。陀螺顶是“念根”在上,以正念、正知发觉信根(情)、定根(意)、慧根(知)的平衡与否;“信根”、“定根”、“慧根”各均分陀螺圆锥体的三分之一;“精进根”是陀螺轴心及针脚,调整不正确的理智、不正当的感情、不适当的意志,并给予扭转的动力。如是,材质均等、形体完美、轴心中立的陀螺,继续不断地供给旋转力,可在定点转动不已;随著抛出陀螺势力之变化,使之在控制线上移动又旋转不停。
  “五根”如是调整,合成一体,平等精进,整体活动;如是扩大菩提分的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四念处、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支圣道等)在时间上,以“次第性”在开展、生长;在空间上,以“整体性”在接受、反应外来之刺激。
  整体活用五根者,时时以“念根”觉察身心,需要修正时发动“进根”改善、调整“慧根(理智)”、“信根(感情)”、“定根(意志)”,使人性的三成分──知、情、意──得以平衡地发展,成就菩提心相应的信愿、慈悲、空慧,完成美满的人格──如来。
  如“五根”,“五力”、“七觉支”与“八支圣道”的整体活用亦复如是。
    三十七菩提分法的整体性表解如下:
  五根
  五根
  道心
  正念
  情
  知
  意
  正精进
  念
  信
  慧
  定
  进
  念根
  信根
  定根
  慧根
  进根
  五力
  三十七菩提分法
  念力
  四念处
  念根
  念力
  念觉支
  正念
  信力
  定力
  慧力
  进力
  [情]
  [意]
  [知]
  七觉支
  欲神足
  信根
  信力
  轻安觉支
  喜觉支
  正语
  正业
  正命
  心神足
  定根
  定力
  定觉支
  正定
  观神足
  慧根
  慧力
  择法觉支
  正见
  正思惟
  舍觉支
  念觉支
  喜觉支
  轻安觉支
  定觉支
  择法觉支
  舍觉支
  精进觉支
  八支正道
  四正勤
  勤神足
  精进根
  精进力
  精进觉支
  正精进
  正念
  正语
  正业
  正命
  正定
  正  见
  正思惟
  正方便
  九、三十七菩提分法性质的同、异
  (一)以“五出世根”为主轴的分析与综合
  三十七菩提分法可以用“五根”次第发育成长,成熟时要求“五根”平等运用,展现“五力”成就五分法身。
  1.根据《俱舍论》‘此三十七体各别耶?不尔。云何?颂曰︰
  此实事唯十,        谓慧、勤、定、信、
  念、喜、舍、轻安    及戒、寻为体。
  论曰︰此觉分名虽三十七,实事唯十,即慧、勤等。谓 四念住、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以慧为体。……’大正.29,232b8f.
  在《成佛之道》的说明如下︰
  “将一切道品总合起来,解脱道的主要项目,不外乎十类:
  一、信──信根,信力。
  二、勤──四正勤,勤根,勤力,精进觉支,正精进。
  三、念──念根,念力,念觉支,正念。
  四、定──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觉支,正定。
  五、慧──四念处,慧根,慧力,择法觉支,正见。
  六、寻思──正思惟。
  七、戒──正语,正业,正命。
  八、喜──喜觉支。
  九、(行)舍──舍觉支。
  十、轻安──轻安觉支。
  道的主要项目,虽有此十种。但正见成就,就能得信成就。而喜,舍,轻安,不外乎定中的功德。所以八正道的叙述,是最圆满的;而三学是最简要的。(p.228f).
  2. 佛音(Buddha-ghosa)论师在《清净道论》如是论述:
  (1)三十七菩提分法 总共有十四不杂(cuddas’asambhinna) (1)~(14)十四种同一性质:
  (1) 欲神足、(2)心神足,(3) 喜觉支、(4)轻安觉支、(5)舍觉支,
  (6)正志、(7) 正语、(8) 正业、(9) 正命等各一性质?;
  (10)信 -有二菩提分同一性质── 1.信根、2.信力;
  (11) 定 ˉ有四菩提分同一性质──  1.定根、2.定力、3.定觉支、4.正定;
  (12)慧 °有五菩提分同一性质── 1.慧根、2.慧力、3.择法觉支、
  4.正见、5.观神足;
  (13)念 3有八菩提分同一性质── 1.~4.四念处、5.念根、6.念力、
  7.念觉支、8.正念;
  (14)精进 ′有九菩提分同一性质──1.~4.四正勤、5.精进神足、6.精
  进根、7.精进力、8.精进觉支、9.正方便。
  可分别为七种部分(kotthasato sattavidha)──(1)四念处、(2)四正勤、(3)四神足、(4)五根、(5)五力、(6)七觉支、(7)八支圣道。
  (3) 总共分析成三十七区分(satatimsa pabhedato)。60
  (二)以“七觉支”为主轴的分析与综合
  依《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对法所论︰
  问︰“菩提分法名有三十七,实体有几耶?”答︰“此实体有十一或十二。若以一切摄入觉支,即七觉支;名既有七,实体亦七。信、正思惟(正志),各唯一种。正语、业、命,有说为二── 正命即是正语、业故;有说为三──正语、业外,有正命故。若说为二,即唯十一;若说为三,则有十二。
  所以者何?谓 四念住、慧根、慧力、正见,摄入择法觉支。四正胜(四正勤)、精进根、精进力、正勤(正方便),摄入精进觉支。四神足、定根、定力、正定,摄入定觉支。念根、念力、正念,摄入念觉支。信根、信力合为信故。”61
  菩提分实质的次第生长、成熟的过程,则以“四预流支”开发“念觉支”为首,次第发展“七觉支”,次第地、互动地操作“七觉支”,才能完满“三无漏学”“五根”“五力”“八支圣道”。《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所说三十七菩提分法的“十二实体”发展过程,“表解”如下: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信→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à   à  à    à                               à     à              à
  信根                            念根    四念住    四正胜                     四神足
  信力                            念力     慧根     精进根                      定根
  á                           正念     慧力     精进力                      定力
  ?      正见      正勤                       正定
  ?      ?                        ?
  十、结论
  色身性命的成长、活动,法身慧命的见道、修道、证道,不离身、心,不越时空。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修习不离日常生活、不离宗教生活,觉者的生存、圣者的生活即在惑、业、苦三障生起的当时、当地,把握“次第性”开展三十七菩提分法,随著逆增上缘,对治“三障”。觉者的生存、圣者的生活就在修身、修心、修慧的此时、当下,掌握“整体性”活用三十七菩提分法,随著顺增上缘,相应“三无漏学”,完成“五分法身”。以般若空慧为方便,对治凡夫的无始的无明、边见、邪见;以慈悲喜舍四等心为上首,革除凡夫的三界的贪爱、嗔恨、嫉妒;以菩提心相应的信愿,根绝凡夫的盲目意志、我慢随眠。依般若──正确的理智、慈悲── 健全的感情、信愿── 正当的意志,善巧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断除八万四千烦恼、止息十恶业、拔除有漏的八苦。
  如是,释迦牟尼佛传来的以四念处(为首……乃至八支圣道为终的)一乘道、一入道、一行道是成佛之道;释尊以此菩提道现等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成为阿耨多罗三藐三佛陀(Anuttara-samma-sambuddha 无上正等正觉者),完成佛道,庄严佛土,成熟众生。62
  --------------------------------------------------------------------------------
  [1] 指“妙云集上编第二册八十八页以下”,后出同例。
  [2] 华雨集第一册一一一页
  [3] 参阅《长部》Ⅲ.28816f.《长.56 十上经》大正.1,56a-7f.
  [4] 参阅妙中五p.395
  [5] 参阅拙著〈学佛三要的启示〉印顺导师九秩华诞祝寿文集(台北︰东大图书公司出版,民国84年)pp.15~27
  [6] 大正.1,16c9f.(大正新修大藏经 第一册十六页下栏第九行以后 以下例同)
  [7] 大正.2,130c-1f. 参照《中阿含98 念处经》:‘世尊告诸比丘:“有一道净众生,度忧畏、灭苦恼、断啼哭、得正法,谓四念处。若有过去诸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悉断五盖──心秽、慧羸──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得觉无上正尽之觉;若有未来诸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悉断五盖──心秽、慧羸──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得觉无上正尽之觉;我今现在如来、无所著、等正觉,我亦断五盖──心秽、慧羸──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得觉无上正尽之觉。”’大正.1,582b9f.
  [8] 〈MNd〉Ⅰ.143f.
  [9] 佛法以趣至涅槃之行道为主、为重,如《Culla-niddesa(小义释)》所说︰‘(世尊善说法)所谓 法者──初善、中善、竟亦善,有义、有文,具足清净,显现梵行──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支圣道、涅槃、趣至涅槃之行道也。’〈CNd〉163
  [10] 诸声闻道迹,即是 众弟子所行道迹。
  [11] 〈M〉Ⅱ9 12f. 参照《M.77 Maha Sakul’udayi-sutta(贤优陀夷大经)》《中.207 箭毛经 上》
  大正.1,783a-8f.
  [12] 大正.2,14a1f.
  [13] 〈A〉Ⅰ.2951~29717
  [14] 参阅《中.169 拘楼瘦无诤经》大正.1,701c9f.
  [15] 大正.1,476c-8f.
  [16] 大正.2,194a-6f.
  [17]〈妙上 二〉pp.157,162
  [18]〈妙上 二〉p.157
  [19] 参阅照《大宝积经 普明菩萨会 第四十三》大正.11,635a5f.;〈妙上二〉157f.
  [20]〈妙上 二〉pp.162~3
  [21] 参照《大宝积经 普明菩萨会 第四十三》大正.11,635a15f.〈妙云集 上 二〉pp.163~70
  [22]〈Mil〉312;〈VM〉670
  [23] 参阅本文〈一、(一)之3.〉︰导师《大树紧那罗王所问经偈颂讲记》释“助道法亲族”文
  [24] (m.) upakara   [25]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九六(大正二七?四九九上)说︰“分别论者,立四十一菩提分法。”
  分别论者在一般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外,重视有关衣食住的四圣种,立四十一菩提分法。可见在修持上,不但重于律行,更倾向于精严苦行的头陀行了。’p.420
  《空之探究》︰‘唯有分别论者,于三十七道品外,加四圣种,立四十一道品,见《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九六(大正二七?四九九上)。’p.18
  [26] 参阅印顺导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p.683
  [27] 参阅拙著〈阿含要略〉法鼓文化出版 1997第五刷 pp.22~33  参听拙讲“见道 修道 证道的必要性”五卷(约五小时)录音带;甘露道出版社出版
  [28] 大正.2,139a-10f.;〈S〉Ⅴ.4110f.
  [29] 大正.1,582b9f.
  [30] 巴利语“ekqyana-magga”的汉译:‘一乘道’作:[eka+ yana magga]解;“一行道”作:[eka + ayana magga]解;‘一入道’作:[eka + aya(a-√i)-ana magga]解;“一道”作:[eka magga]解。
  [31] 大正.2,568a2f.
  [32] 大正.1,584a14f. 《M.10》作︰‘有关于五受阴之法,随观法而住;有关于六内、外入处之法,随观法而住。’Ⅰ.60-1~61-7
  [33] 大正.1,584a-6f.
  [34] 大正.1,584b3f.
  [35] 《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导师随顺《四谛论》如是解释︰‘阿毗达磨藏,本论(《四谛论》)别引三则:1.“能摄法不散,名三摩提。2.明八正道的次第。3.以八正道摄三十七道品;以奢摩他、毗婆舍那──止观摄八正道。’p.601
  [36] ‘八圣道修习满足已,四念处修习满足。’大正.2,87c3《M.149》原文如是︰
  “Tassa evam imam ariyam atthavgikam maggam bhavayato(彼如是由于修习八支圣道,)
  cattaro pi satipatthana bhavana-paripurim gacchanti.(逮得四念住之修习完满。)”〈M〉Ⅲ.2899f.
  [37]《M.149》作“pabc’upadanakkhandha(五受阴∕五取蕴)”〈M〉Ⅲ.289-8
  [38] 大正.2,87a-3f.
  [39] 大正.2,85a-14f.
  [40]《杂.298经》大正.2,85b8及 b10
  [41]《杂.251经》大正.2,60c11f.
  [42] 大正.1,487b8f.
  [43] 大正.1,53b4
  [44] 大正.1,688c-1f.
  [45] 大正.1,422b6f.
  [46] 大正.2,190b14f.
  [47]〈S〉Ⅴ.4915f.
  [48] 大正.27,496a9f.
  [49] 大正.26,492a3f.
  [50] 参照 大正.2,240b-10f.
  [51] 参照 大正.2,83c14f.
  [52]〈S〉Ⅴ.22511f.
  [53] 大正.1,12a-10f.
  [54] 大正.2,210b-9f.
  [55] 大正.2,67a-7f. cf.《A.7,67 Bhavna(修习经)》《大义释 13》〈MNd〉324
  [56] 大正.2,221b-13f.
  [57] 参阅本文〈九(一)之2.〉°正见 《清净道论》指 与正见相同性质的菩提分有五:1.慧根、2.慧力、3.择法觉支、4.正见、5.观神足。?ˉ3′同例可知。
  58 参阅〈阿含要略〉p.273
  59 《中.51 本际经》《杂.810,813经》
  60 〈VM〉681
  61 大正.27,496a-8f.
  62 参阅本文〈二之(一)〉“三十七菩提分法的重要性”。参阅本文〈一、(二) 〉之1.印顺导师《成佛之道》第四章“三乘共法”;之2.《成佛之道》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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