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喻佛典之研究─撰集百缘经、贤愚经、杂宝藏经、大庄严论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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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贝耳伏藏”是一则有趣的民间故事。由一○五至一一五
则全是譬喻形式。
(十)卷十︰
内容杂驳,是杂录几则不同性质的故事。
一六则“优陀羡王缘”,是譬喻因缘形式叙述优陀羡王
夫人受八关斋戒出家一日,命终之后即得生天,王受感动,
舍弃王位,亦出家修道成阿罗汉。太子王军继承王位,受佞
臣所惑不恤国事,并派人前往杀害已得罗汉之优陀羡王。优
陀羡王为度其子,遂让王臣派来的杀手持其头返,欲王军忏
悔杀父及杀罗汉的双重罪愆。王军见其父头经斩数日,颜色
不变,知是己错,然旋又受佞臣蛊惑,不信因果,胡作非为
。一日王军于路上见尊者迦栴檀于道旁隐密处禅坐入定,遂
生恶心用土撒埋尊者,后? 为主角的故事“鸟枭报怨缘”;一二一则“婢羊共斗缘”言
嗔恚之可怕。此几则亦皆是譬喻形式。
三、譬喻故事
杂宝藏经中,亦有些故事本身含有梵文aupamya or
upama之义的譬喻,兹叙于下︰
一、禽喻︰
就形式而言,经中的禽喻多是释迦本生的故事。然此处
不就释迦本生著眼,而以故事本身即有完整的 upama喻
之义来论,兹约分三组言之︰
(a) 禽喻中如三则言鹦鹉日觅食供养父母之事;五则言
猕猴王救母之事;一五则以白香象能孝养父母,感
动人王,而使人王言︰“我等是人头之象,此象乃
是象头之人。”表示人若不知孝顺,即是披著人皮
的禽兽罢了。又一○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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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六牙的大白象王面对欲害己者,以慈悲不嗔,
以德报怨的态度对之。一一则言兔为成就修行仙人
的道业,而烧身供养仙人的崇高护法行为。以上诸
则表示,禽兽尚有如此知孝、不嗔、慈爱、为法舍
身之德,人类若不如之,岂不愧哉;
(b) 一二则言猕猴群跟随善恶猕猴不同的遭遇,表示人
应亲近善知识,远离恶知识。三一则叙述雪山有只
一身两头的共命鸟,一头常得美食,另一头见之便
生妒心,取毒果食之,遂使二头具死。这一身二头
的共命之鸟,正可象征人性中的善恶两面,若是恶
性的力量大,则能泯灭善性,使人沉沦堕落甚至丧
失性命。三三则言往昔波罗奈国有一商主,带五百
贾客入海采宝,回程遇水罗刹,众人惊怖呼天求地
,有一大龟心生慈悯,负载众贾到安隐处,时龟小
寐,商主竟杀龟食其肉。此是批判人类忘恩负义的
劣根性。
(c) 三二则叙述有只鹳鸟装出威仪痒序,伪善和乐的脸
孔,白鹅王终不为所惑。三五则言雪山有一头冠赤
红,全身纯白、威仪特出之山鸡王;山角聚落有一
猫闻知思欲食之,诱诳鸡王欲与之结为夫妇,鸡王
洞悉猫之诡计严斥拒之。三六则言波罗奈国有一猎
师常穿仙人之衣,伺机杀鸟,众鸟不知以为真是仙
人无有防心,常被猎师所杀,后有一名吉利之鸟,
知此猎人诡计而予揭穿。一二○则叙述鸟枭二族,
彼此互相憎怨仇杀日日无息,时群鸟中有一智鸟出
一计谋,唤群鸟拔己羽毛,啄破己头,形容憔悴投
靠枭群,谓己被鸟群所害,欲昔枭力复仇,此鸟日
渐得群枭信任,遂趁机用诈谋将正在酣睡的枭族一
举以火歼灭。以上四则禽喻,都在提醒人“勿被敌
人伪善的面目所骗”。
二、民间故事
(a) 卷四则“弃老国”。叙述往昔有一弃老国,国中凡
有老人,辄见驱弃。有一大臣不忍弃其年老之父,
乃深掘地洞,置父著中随时孝养。后天神以九事问
难国王,若不能解则覆灭国土。然举国无能解者,
大臣暗问其父,其父一一答之,问难皆解,天神欢
喜,国土平安。于是国王赞叹大臣才智,大臣遂告
以非己之智,乃暗藏于地之窟的老父之智。国王于
是普告天下,废弃老之法,行孝悌之道。以此故事
彰显弃老之不宜,及老者智慧非年轻者所及,是以
人人应知敬老、教养父母。
又天神问国王的问题之一,是有关巨象的重量,
原文如下︰
“天神又复问言︰此大白象有几斤两?群臣共议
,无能知者。亦募国内复不能知。大臣问父。父
言︰置象寐,商主竟杀龟食其肉。此是批判人类
忘恩负义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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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船量石著中,水没齐画则知斤两。”
此“舟量巨象”的故事。中国史书三国志魏书卷
二十邓哀王冲传中,亦有记载曹冲量象之事,原
文如下︰
“邓哀王冲字仓舒,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
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
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
“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
,则校可知矣。”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可见中外的智慧互相辉映,正是所谓︰“东海有
圣人出焉,此心同此理同。西海有圣人出焉,此
心同此理同。推之南海北海,莫不皆然。”
(b) 卷二、一六则,叙述往昔波罗奈国,有不敬老之恶
俗,凡父年六十即令守门。有一人家兄语弟令父守
门,弟遂给父半截守门敷具,并告兄另一半敷具当
留给兄年老自用,其兄惊愕言︰“我亦当如是耶?
”方幡然悔过孝顺父母。此故事具有强烈的讽刺性。
嘲讽人类的愚痴,当其年少不知敬老,及其老矣,
后辈亦不知敬己,如此因果循环不已,人则将自身
的命运,永限于一可悲的格局中,而无有幸免逃脱
者。
(c) 卷十一、一一九则,叙述一婆罗门恶媳,表面伪装
孝事其姑,后耸诱夫婿以婆罗门火祭之法,可使其
姑永得天供,夫妇遂于四野作大火坑,堆姑入中,
未料其姑竟从中逃出,宿栖林木树上,逢贼带珍宝
止树下,姑出咳声,贼谓是恶鬼,舍弃财物慌然逃
命。其姑下树取宝归家,谓其媳曰︰“我死生天,
此些珍宝是汝天上父母亲戚托我给与汝者。我老力
弱,不能多负,语汝自来,随意拿取。”媳闻姑语
,欣然欢喜,即投火坑望得生天取宝,然瞬息间举
身焦烂而死。此故事主要是谴责人之不孝必有恶报。
亦有“欲害人反害己”之意;亦有“欲令智昏”、
“人为财死”之意。
以上三则皆在痛斥不孝之非。
(d) 卷九、一一三则,是一则有趣的民间故事,叙述印
度民间流传的一种“贝耳伏藏”精怪的故事。若人
闻“贝耳”唤叫己名而与之应和,贝耳则入其家中,
与其财藏。有一国王,夜间闻冢间有唤己之声,心
生恐惧,乃召大力士夜于冢间寻声来源,方知是贝
耳伏藏。此贝耳伏藏因大力士和其呼叫,遂教力士
迎贝耳往至其家变现财宝之法,力士依之而行果得
财宝。邻人窥知如法炮制,却弄巧成拙一无所获。
此故事本身寓有人之福分自定,不可强求之义。佛
家则另附会上宗教义理的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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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一)就内容观察,可知杂宝藏经中的譬喻,除了avadana
“阿波陀那”的譬喻之外,亦有一些含有(upama)
性质的譬喻,有趣的寓言性故事。
(二)全经内容正如其名,相当驳杂,其中有许多有关佛
本生的故事;也有属于古印度历史事迹的记载,如
十奢王、迦腻色迦王、弥兰王、尊者祇夜多等的事
迹(注35),又如卷六七五则“差摩子患目归依三宝
得眼净缘”、非本生,从治眼疾的咒文看,是属于
杂部密教的东西(注36)。此外,也有些是民间流传
的故事。
(三)强调孝顺的重要性,这是全经最具特色之处。其余
譬喻经类皆无此一特色。如卷一共九则故事,皆以
教孝为主旨;其余卷中亦零星有宣扬孝道之重要,
或不孝之恶报者(注37)。
(四)卷二、卷三中有关佛本生的故事中,多是谈及佛与
提婆达多之事。本生故事中,佛与提婆达多生生世
世都是处于对立的立场,提婆达多多生累劫中,常
设诡计欲陷害佛,佛虽慈心不嗔,不为所害,然亦
未能立即度化之。这是极为有趣的现象,仿佛在暗
示人性中善恶两面永恒的对抗,代表善性的佛陀,
虽不嗔恨怨怒于代表恶性的提婆达多,但恶性是永
远在伺机欲消灭善性,人类向上升华之路,宛如逆
水行舟,稍不留意,即被波涛汹涌的恶性之流给拉
回冲退;人类向上之路是上有理性指示的星天,下
有非理性揭露的深渊,无底的黑暗,必需战战兢兢
,一不小心就会粉身碎骨。佛陀代表人类善性圆满
的成就者,但这善性的圆满,并不能保证其他人类
恶性的必然消灭;在佛自身已全然皆善,因此代表
恶性的提婆达多纵是如何费尽心机,也无法伤害佛
陀的善,但对仍是凡夫的芸芸众生,修行的路上,
每个人必须要面对属于自己的“提婆达多”的考验
。
───────────
(注35) 分别为卷一一则有“十奢王缘”;卷七有九一则“
罗汉祇夜多驱恶龙入海缘”,九二则“二比上见只
夜多得生天缘”、九三则“月氏国王见阿罗汉祇夜
多缘”。九四“月氏国王与三智臣作善亲友缘”。
(注36) 同注25。
(注37) 如卷二一四则“波罗奈国有一长者子共天神威王行
孝缘”。
卷二一五则“迦尸国王白香象养盲父母并和二国缘
”。
卷二一六则“波罗奈国弟微谏兄,遂彻承相劝王教
化天下缘”。
卷二一七则“梵摩达夫人妒忌伤子法护缘”。
卷九一一○则“不孝子受苦报缘”。
卷九一一二则“不孝妇欲害其姑反杀其夫妇缘”。
卷十“婆罗门妇欲害姑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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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经应仍属小乘思想。然经中亦有含藏大乘思想之
根苗,如卷三二八“仇伽离谤舍利弗等缘”,与出
曜经卷十诽谤品中“瞿波利比丘诽谤舍利弗等”之
故事原型相同,然出曜经的重点在强调瞿波利比丘
谤佛之非,而赞扬目连、舍利弗得阿罗汉的尊者,
是“行过三界,净如天金”。但在杂宝藏经中,除
了仍言仇伽离比丘诽谤之非,不再是赞美目连舍利
弗是阿罗汉的尊贵,而是在指责罗汉的自了汉做法
之非,原文中云︰“当知声闻人,不能为众生作大
善知识,所以者何?若舍利弗目连,为仇伽离现少
神足,仇离伽必免地狱,不为现故,使仇伽离堕地
狱,如此之事,佛作是说,是菩萨人。”
认为仇离伽的生陷地狱是目连舍利弗等声闻乘尊者,不
具慈悲救心的结果,若目连舍利弗具慈悲心为仇离伽现神通
变化,仇离伽必不敢执意毁谤而可脱免堕于地狱之恶报。并
举一例说明若是菩萨,则不会坐视众生有堕地狱之危而不顾
。所举故事言︰往昔有一定光仙人,共五百仙人住于山中修
行,时有妇人行经此处为求避雨,在定光仙人处寄宿一夜。
明日出去,诸仙人见之,遂谤言定光仙人必与彼女行淫,尔
时定光仙为恐五百仙人因诽谤而堕地狱,即升虚空作种种神
通变化,诸仙人见已起忏悔心,知是己错向定光仙人忏悔而
免重罪。最后结论云︰“知菩萨有大方便,真是众生善知识
。”,可知本经已有斥声闻而赞菩萨之思想。
五、附表
兹就杂宝藏经中,与他经有相类故事者,列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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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宝藏经 │ │
│卷二 │“撰集百缘经”卷四 │
│一一则“兔自烧身供养 │三八则“自烧身供养仙人缘”│
│大仙缘” │ │
├───────────┼─────────────┤
│卷五 │“撰集百缘经”卷六 │
│六一则“贫女人以毡施须│五五则“须达多乘象劝化缘”│
│达生天缘” │ │
├───────────┼─────────────┤
│卷二 │“撰集百缘经”卷八 │
│二0则“波斯匿王丑女赖│七九则“波斯匿王丑女缘” │
│ 提缘” │ │
├───────────┼─────────────┤
│ 卷三 │出曜经卷十诽谤品 │
│ 二八则“仇伽离谤舍利 │“瞿波利比丘谤舍利弗等之事│
│ 弗等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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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 │出曜经卷十四利养品中之偈,│
│三七则“老仙缘”中至“│与提婆达多贪阿阇世王利养之│
│说是偈已”,言提婆达多│事相同。后半二者所举故事不│
│贪于阿阇世王利养之事。│同。 │
├───────────┼─────────────┤
│卷八 │出曜经卷二十四观品中有佛度│
│九六则“佛弟难陀为佛所│其弟难陀出家之事。 │
│逼出家得道缘” │ │
├───────────┼─────────────┤
│卷八 │法句譬喻经卷三、忿怒品亦有│
│一○一则提婆达多放护财│提婆达多放醉象欲害佛之事。│
│醉象欲害佛 │ │
├───────────┼─────────────┤
│卷二 │1.大庄严论经卷十四六八则中│
│一○则“六牙白象缘” │ 。 │
│ │2.杂譬喻经卷上(后汉失译)│
│ │ 九则雪山白象王有六牙的故│
│ │ 事。 │
├───────────┼─────────────┤
│卷三 │佛本行集经卷五十九。 │
│卅一则“共命鸟缘” │ │
├───────────┼─────────────┤
│卷二 │旧杂譬喻经卷上,卅二则。 │
│十九“离越被谤缘” │ │
├───────────┼─────────────┤
│卷二 │旧杂譬喻经卷上,二一则。 │
│二一“波斯匿王女善光缘│ │
│” │ │
├───────────┼─────────────┤
│卷十 │杂譬喻经失译卷下二二则。 │
│一一○“女人至诚得道果│杂譬喻经卷下九则。 │
│缘” │ │
├───────────┼─────────────┤
│卷二 │杂譬喻经(失译)二八则。 │
│二三须达长者妇供养佛获│ │
│报缘 │ │
├───────────┼─────────────┤
│卷八 │旧杂譬喻经卷上一则相似。 │
│九七则“大力士化旷野群│ │
│贼缘”之本生部分 │ │
├───────────┼─────────────┤
│卷九 │那先比丘经(大正三二册)。│
│一一一则“难陀王与那伽│ │
│斯那共论缘” │ │
├───────────┼─────────────┤
│卷八 │撰集百缘经卷六六则“五百雁│
│一○○则五百白雁听法生│闻佛说法缘”。 │
│天缘 │贤愚经卷十三六○则“五百雁│
│ │闻佛法生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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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大庄严经论
一、作者与书名
大庄严经论,十五卷,汉译佛典中一直题为马鸣菩萨造
,后秦鸠摩罗什译。但一九二六年吕德(Luders)教授指出,
根据近时在中亚龟兹地方所发现的梵文断片其末尾的题记标
示,作者是童受(Kumaralata)而非马鸣。但此论提出在学
界引起争论,多名西洋学者与日本学者各抒已见,尚未得到
最后的结论(注38)。中国现代佛学大师印顺法师,则以自己
的考证,认为是童受所著(注39)。然作者究竟是谁,至今学
界仍未成定论。
大庄严经论出三藏记集没有收录,法经录以来的经录皆
有收载。而其书名,由法经录、历代三宝纪、大唐内典录等
现存诸经录检阅之,皆题名为“大庄严论”十卷或十五卷,
没有“经”字,唯开元释教录,题为“大庄严经论”,然其
小注亦云“或无经”字;而今流通的丽本则题名为“大庄严
经论”,宋元明三本题为“大庄严经论”;而由近代发现的
其梵文残本的题名,应是“譬喻庄严”或“施设庄严”或“
譬喻鬘”。可见“论”或“经”字是梵文原题所无的,而为
后来所加上的。今大正藏中题为“大庄严经论”;日本的“
国译一切经”则题为“大庄严经论”,就本书的性质而言,
即是佛灭后部派佛教时的佛教大师所造,因此称“大庄严(
经)论”是较妥的(注40)。
二、形式与内容
本经论共九十则,是以说故事的形态,来达到宣说佛理
的目的,是一种适应于通俗教化之佛书。全书共有九十则故
事,
A、就形式而言,可分为二部分︰
一、前八十则,均以下列形式表现之︰
(一)主旨︰先标明此则故事之主旨,即一句佛理。
(二)例证︰举一则故事,来彰显故事的主旨。并在每一
则故事前,以“我昔曾闻”四字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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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8) 可参考《梵语佛典导论》中〈赞佛文学〉中所言,
第178页-179页。
(注39) 可参印顺法师《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
究》一书,第329页。
(注40) 参考《国译一切经》十八册本缘部八、〈大庄严经
论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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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或以“以或因缘故说是事耶”之句,或以“
以故”二字起首,再简短的就(a) 主旨再重申论一
遍。(此部分或有或无)。
(b)第八十一则至九十则,则先举一喻说,再以法义
合之。所谓“以何因缘而说比喻”(注41)。“已
说譬喻,相应之义,我今当说(注42)。”而此处
的譬喻,既非阿波陀那,也非与佛法有关故事,
内容是民间故事,以此来附会、譬喻义理。
此外,本论中每一则皆有偈语,常喜以对答方式,来用
偈语宣诵佛理,这是在诸部譬喻经典中,相当特出的表现方
式。
B、就故事的内容言,前八十则“我昔曾闻”的故事,
包括阿波陀那、本生、因缘;及一般与佛教有关之
故事;如叙述佛陀在世之事迹,叙述佛陀度化除粪
人尼提、悭吝长老首罗、剃发师优波离、牧牛人、
须达多长者之婢女福梨伽、波斯匿王等;并叙佛允
大爱道出家、大爱道先佛入涅槃事;以及佛止拘弥
睒比丘嗔恚争斗之事;亦叙述佛声闻大弟子目连、
舍利弗、亿耳,及佛灭后之尊者优婆掬多、迦旃延
等之事迹;又叙述众多国王(师子国王、罽尼伽王
、拘沙陀那王、卢头陀那王)敬奉佛教之事。而后
十则(八十-九十)则是一般民间故事,与佛理无
涉,而被借用来譬喻佛理。因此综观大庄严论经之
故事,无论其本身属于何种性质,作用均在做为举
证、譬喻之用。因此,大庄严论经,可算是譬喻类
之经典。
C、就九十则每则之主旨归纳言之,虽有对出家比丘之
教示,然其重点则著重在显示在家佛教的规范及德
目。
对出家众之教示︰如四一则言比丘应远离利养;九则
言多欲之沙门非真沙门;又宁为持戒殒命,不破戒苟
生如一一、一二、六三则所言;并强调多闻而没有实
修是无用的如一三则言,唯有修道见谛方为真沙门如
一九则言。
对在家信徒之宣教,则是多方面的︰
(一)果报自受︰众生造业,各受其报。修善业可得善报
,且善根成熟时,可得解脱之果。如三三、五九、七
二、八四、八六、八七则所言。
(二)布施的重要︰
───────────
(注41) 大正4,346上。
(注42) 大正4,347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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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宣说布施是最好的储蓄,可于今世来世获富贵报;
反之,不布施则无储蓄,获贫贱报。如二五则言
“若惧后世得贫穷者,应修惠施。”一四则言王
五百乞儿,因悟今世成乞丐之因,乃因先世富有
时,不曾行于布施,不曾为来世做储蓄,而获贫
穷之果报。又如一八则比丘亿耳入鬼城,所见饿
鬼皆由前生悭吝所致。
(b) 布施首重心之虔敬,尽己所能布施,不论钱之多寡
,必能获多福,如二二则叙述一女子以两钱供养众
僧,现世获做皇后之果报。三九、七一、七四则亦
是此义。
(c) 布施是永无厌足的,如贵为天帝释,仍要抓住机会
供养大迦叶。
与布施相反的,则是悭吝、贪财,这都是要禁止的
,如一八则言亿耳入鬼城,所见饿鬼皆皆由前生悭
吝所致;而三四则佛言若贪财物,则财物成毒蛇;
而三五则言有一贼人,入王宫盗窃,因饥渴逼身,
以灰为面,和水而食,后方知是灰,遂认为灰既可
食,何用多财,于是空手出宫,完全放下自己的贪
念。
(d) 一至三则是布施的一般解说,此外,亦有对布施有
较高层次的解说︰如三○则言以恒行布施,久至善
根成熟,而能乐于深法。又三七则言布施的目的在
求解脱,不为财物,若为财物不名为施,真正的智
者应为求解脱生死而行布施。
(三)多闻听法、亲近良师善友︰言听法有大利益,能使
己身行于正道,若不听闻正法,误信邪道,则虽本
有善根而终入恶道。且虽有多闻而未开悟,然由于
有正见,终不会被魔所扰,所谓“以阿毗昙石,磨
试知是非。”如四、四五、六七、七六则所言。又
亲近善友能灭罪生人天中,如二三、二四、二六、
三四则所言。
(四)评斥外道之非︰评斥外道拜天、自焚火求生天,以
及以种种苦行以求解脱之非。如一、二、五、六、
七、八则中言。所谓“九十六种道,悉皆虚伪,唯
有佛道至真至正,斯皆妄语,唯佛世尊是一切智,
诚实不虚。”(二则中言)
(五)拜塔、供塔、造像的宣扬︰全书中有多则称扬拜佛
塔,或以珠宝、花饰、及金钱供养佛塔之功德,如
一、四、二八、三一、三九、六○、七八、七九则
所言;所谓“若人欲得福德,宜应礼拜佛之塔庙”
(三一则);“供养佛塔,功德甚大”(六六则)
;又“佛塔有大威神,是故宜应供养佛塔。”;五
七则言“况复造立形像塔庙”(言必获福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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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礼拜佛、赞叹佛、忆念佛︰佛灭后,为了要坚定众
生对佛的信仰,因此有了礼佛、拜佛、念佛的信仰
仪式。在这些仪式中,使众生时时不忘佛而坚定对
佛法的信仰。如五四则言“观佛久后,使得信心”
观佛相好,坚定道心。五四则中叙述尊者优波掬多
生佛灭后,未曾睹佛,在其降服魔王后,令魔王变
成佛之形相,以便观佛相好,魔王变成佛形,尊者
见佛相好庄严,光明晃耀,不禁五体投地而拜,魔
王大惊失色,立即阻止尊者;尊者言己非是礼魔,
而是礼佛之色相,犹如以泥木造佛像,世间天人皆
礼敬者非礼泥木,而是礼佛。在此也将礼佛像之真
义,加以阐释。又赞叹佛能得大功德,如五五则言
一法师曾于迦叶佛所,赞叹迦叶佛之相好光明,而
得世世口香之福报。五七则言人因陷于畏怖之境一
时称念“南无佛”,以此念佛功德,种来世解脱之
因。
(七)在家信徒对出家信徒的教化︰九则在家信徒训劝比
丘不可贪恋钱财;二九则言幻师以机关木女来教化
比丘色即是空,此身无我,不应生嗔恚之义。
以上(五)(六)(七)三点都含有大乘佛法的特色,
大乘的兴起,信心是重要的因素,根本是信三宝,但信佛是
最普遍的(注43)。而礼佛、赞佛、念佛、立像、造塔、拜塔
,都是信佛的具体表现,这种倾向于他利的,在情感上有所
依托的信仰,已和声闻佛教的发出离心,依于教理自力修行
的方式有所差别。而最特出的是(七)的在家信徒对出家信
徒的教化,此点在别的譬喻经中似乎是没有的。虽说在释尊
时代,如质多长者,能为出家与在家人说法,南传藏经“相
应部”中,集为“质多相应”共有十经(注44)。可见在家弟
子,有智慧而能为出家众说法,是从来就有的,不过,佛灭
后,出家为主的佛教强化起来,这类事情就少见了。大乘佛
法兴起,可说在家恢复了其在佛教中的原始地位(注45),如
维摩诘经中,维摩诘即以在家居士的身分出现,而佛的声闻
弟子说法修行皆不如彼;大庄严经论中,有在家信徒对出家
信徒的教化,亦可看做本经含有大乘思想的萌芽。
(八)史料的记载︰
四则中有“图像举右手,亦作安慰相”。此句显示当时
已有佛之图相,并有礼拜图像佛的习俗。是相当珍贵的资料
。
───────────
(注43) 印顺法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第
1290页。
(注44) 同注六,第1260页。
(注45) 南传大藏经一五册页第427-462页。
114页
四五则有“汉地王子”,九○则有“大秦国”,且在梵
文残片上“汉”、“大秦”被记为Cina,此二则保留了与中
国交往的资料(注46)。
三、譬喻手法(Upama)
大庄严经论用了许多譬喻(Upama)的词语, 来对不同
的佛理做种种的描述。兹略述于下︰
(a) 三则中形容应视众僧平等,无高下之分。
“譬如大丛林,薝卜杂伊兰,众树虽参差,语林
则不异,僧虽有长幼,不应生分别”
“譬如辛头河,流注入大海,是等诸贤圣,悉入
僧大海。”
“譬如雪山中,具足诸妙乐,亦如好良田,增长
于种子,贤善诸智人,悉从僧中出。”
(b) 形容财宝、贪欲之本质、及对人之祸害
四则︰“譬如蜂作蜜,他得自不获,财宝亦如是,
资他无随己。”
六则“如鱼吞钩饵,如蜜涂利刀,亦如网罗襁,
鱼兽贪其味,不见后患苦,贵富亦如是,终受地
狱苦。”
三六则“毁犯于戒行,贪嗜著五欲,如陀隐入穴
,还出则螯人。”
(c) 形容嗔恚
六○则“我今为汝说如是法,当听是喻。如指然
火,欲以烧他,未能害彼,自受苦恼。嗔恚亦尔,
欲害他人,自受楚毒。身如干薪,嗔毒如火,未
能烧他,自身焦然。”
(d) 形容多闻而不见道者。
一三则“譬如盲执灯,照彼自不睹。”
(e) 形容人身
三○则︰“此身如聚泡,芭蕉及泡焰,四大陀缠
扰”“观身如蛇箧,阴如拔刀贼,欲如怨诈亲,
诸根如空聚。”
(f) 形容利养之害
四一则︰“利养雹”,以雹雨譬喻利养之害。
“利养过毛绳,绝于持戒皮,能破禅定肉,折于
智慧骨,灭妙善心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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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6) 见同注38。
115页
(g) 形容世尊
四七则“尔时世尊,犹如睛天无诸云翳。出深远
声犹如雷音。如大龙王,亦如牛王。如迦陵频伽
声,亦如蜂王。又如人王,如天伎乐,出梵音声
。”
(h) 批评外道修苦行,自虐其身之无益。
“如牛驾车,车若不行,乃须策牛,不须打车,
身犹如车心如彼牛,以是义故,汝应炙心,云何
暴身。”
(i) 形容死。十三则“死大军”、“死虎”、“死王”
。
以上皆是用数句譬喻语来譬喻佛理的形式,且多是以具
体的实相来做譬喻,使抽象的佛理容易了解。
又六四则中言“我昔曾闻鸽缘譬喻”,此是在叙述一则
佛本生中听故事,然不称本生,而称譬喻,此譬喻在此应是
“寓言”故事,此鸽与鹰的寓言故事,应是印度的民间故事
,佛家将之取材来做为世尊本生中之故事。
又八○则至九○则,是以整个故事为譬喻,先说一与佛
法完全无涉之故事,或是寓言或非寓言只是一般故事,后再
以此故事中之诸细节,逐一来譬喻、比附佛法。可说是譬喻
(Upama)的形式。
四、与阿含经的关系
(a) 三则中“汝宁不闻如来所说四不轻经。王、蛇、火
、沙弥都不可轻”。杂阿含卷四六,《1126》经︰
“佛告大王,有四种虽小而不可轻。何等为四?刹
利王子年少幼小而不可轻;龙子年少幼小而不可轻
;小火虽微而不可轻;比丘幼小而不可轻。”)
(b) 六八则︰“时有人疑,谁应起塔而修供养,尔时世
尊欲断疑故,说三种人应起塔供养。何谓三种?佛
、漏尽阿罗汉、转轮圣王。”;长阿含经卷三游行
经︰“佛告阿难,天下有四种人应得起塔,香花缯
盖伎乐供养。何等为四?一者如来应得起塔。二者
辟支佛。三者声闻人。四者转轮王。”)
(c) 四则︰“塔为人中宝”之句,抑或亦由长阿含经“
塔”之思想转化而来。
(d) 二七则中有“佛说三不坚,贸易于坚法”,出于增
一阿含卷十二第十经中。所谓“以三不牢要求此三
牢要。”
(e) 六一则佛渡放牛人,为放牛人说放牛十一法,此则
故事,是就杂阿含卷四七(一一四九)经“佛说放
牛经”而加以敷陈、润色,使阿含经中单调的说理
116页
,在此变成有趣的情节铺述,并将主旨也转化,杂
阿含经中佛是以牧牛人十一法来做譬喻教化比丘,
此则成为佛度化了牧牛人。
(f) 九则︰“如佛修多罗中亦说少欲为沙门本,如来昔
日乞食讫,或时施与诸比丘等,或复置于水中用与
诸虫,尔时有二比丘乞食不足,而有饥色,从外来
入,佛既见已而语之言今有余食,汝能食不,一比
丘言如来世尊说于少欲有大功德,我今云何贪于此
食而啖之耶?一比丘言如来世尊所有余食,难可值
遇。梵释天王等皆悉顶戴而恭敬之,我今若食,当
益色力安乐辩才,如是之食甚难值遇,云何不食?
于是世尊赞不食者”。
此记事中阿含卷二三(八八)经“求法经”亦有记载,
然汉巴两藏共传世尊将残食,泻著无虫水中”;与论中著「
有虫水中”相反。论中又多了一比丘言“梵释天王皆请世尊
残食而食之”一段。
由上比较,可知大庄严经论的作者,始终是自由地引阿
含经句,再藉由故事的素材的铺排叙述,来彰显佛理。而所
引用的阿含文献,又与现在流行的汉巴两系阿含,稍有出入
。(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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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7) 见同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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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大庄严经论故事见诸其他经律者
卷 则 卷 则
┌──┬──┬──────┬──┬──┬──────┐
│ 四 │十八│亿耳比丘入鬼│卅九│ │十诵律皮革法│
│ │ │城之事 │ │ │卷廿五 │
├──┼──┼──────┼──┼──┼──────┤
│ 四 │廿二│贫女以两钱施│四 │四一│杂宝藏经“贫│
│ │ │舍,得现世王│ │ │女以两钱布施│
│ │ │妃报 │ │ │即获现报” │
├──┼──┼──────┼──┼──┼──────┤
│ 五 │卅四│农夫得伏藏被│上 │六 │众经撰杂譬喻│
│ │ │王捉囚,因悟│ │(b) │经 │
│ │ │佛说财宝是毒│ │ │ │
│ │ │蛇 │ │ │ │
├──┼──┼──────┼──┼──┼──────┤
│ 四 │廿一│弗羯罗卫城画│四 │四二│乾陀卫国画师│
│ │ │师罽那设食供│ │ │罽那设食获报│
│ │ │僧获报 │ │ │缘 │
├──┼──┼──────┼──┼──┼──────┤
│ 六 │四○│一比丘捕获贼│三 │卅 │撰集百缘经“│
│ │ │三打令三归依│ │ │劫贼恶奴缘”│
│ │ │之事 │ │ │ │
├──┼──┼──────┼──┼──┼──────┤
│ 七 │四三│佛度除粪人尼│十九│ │出曜经“花品│
│ │ │提 │ │ │” │
│ │ │ ├──┼──┼──────┤
│ │ │ │六 │卅五│贤愚经、尼提│
│ │ │ │ │ │度缘品 │
├──┼──┼──────┼──┼──┼──────┤
│ 八 │四八│佛度悭贪周罗│十二│ │出曜经“信品│
│ │ │居士之事 │ │ │” │
│ │ │ ├──┼──┼──────┤
│ │ │ │上 │ │众经撰杂譬喻│
│ │ │ │ │ │经九则 │
├──┼──┼──────┼──┼──┼──────┤
│ 八 │四六│栴陀罗六子守│十 │ │出曜经学品 │
│ │ │佛戒不执行杀│ │ │ │
│ │ │而被王杀之事│ │ │ │
├──┼──┼──────┼──┼──┼──────┤
│ 五 │二七│阿育王施众僧│三 │ │阿育王传 │
│ │ │半果之事 ├──┼──┼──────┤
│ │ │ │四 │ │阿育王经 │
│ │ │ ├──┼──┼──────┤
│ │ │ │ │ │杂阿含经卷廿│
│ │ │ │ │ │五 │
│ │ │ ├──┼──┼──────┤
│ │ │ │廿五│六四│阿育王半阿摩│
│ │ │ │ │一 │勒果因缘 │
├──┼──┼──────┼──┼──┼──────┤
│十二│六四│尸毗王舍命救│一 │卅三│贤愚经“梵天│
│ │ │鸽 │ │ │请法六事”。│
│ │ │ │ │ │尸毗王剜眼施│
│ │ │ │ │ │鹫缘 │
├──┼──┼──────┼──┼──┼──────┤
│十四│六九│六牙白象本生│上 │九 │杂譬喻经(后│
│ │ │ │ │ │汉失译) │
│ │ │ ├──┼──┼──────┤
│ │ │ │二 │十 │杂宝藏经 │
│ │ │ ├──┼──┼──────┤
│ │ │ │十五│ │根有律药事 │
├──┼──┼──────┼──┼──┼──────┤
│十五│七三│忧悦伽王二内│二 │二六│杂宝藏经二内│
│ │ │官诤道理之事│ │ │官诤道理缘 │
├──┼──┼──────┼──┼──┼──────┤
│十五│八六│国王养马喻 │十六│ │杂譬喻经(道│
│ │ │ │ │ │略集) │
├──┼──┼──────┼──┼──┼──────┤
│十五│九○│称伽拔吒之事│ │八 │出曜经“念品│
│ │ │ │ │ │” │
│ │ │ │ │ │钟磬得宝 │
├──┼──┼──────┼──┼──┼──────┤
│十 │五九│天神度贫人之│九 │一○│杂宝藏经“求│
│ │ │事 │ │五 │毗摩天望得大│
│ │ │ │ │ │富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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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the parable Buddhist Scriptures
The Sutra of Collected Hundred Occasions, The Sutra of
Sagehood and Stupidity, The Sutra of Miscellaneous Jewels,
The Sutra of Great Adornment Commentary
Ting Min
Journal of Taipei Municipal Teachers College
Summary
When the multitudinous Abhidharma philosophy of
Sarvastivadin developed, the literature of Buddhist
`avadana` stories also prospered. This is because
that in the activity of secular teaching, the dharma
preachers employed the biography of the Buddha, the
bodhisattvas and arahant disciples as well as the
folklores as examples to expound dharma. Therefore,
many `avadana` scriptures were compiled one by one.
These include the parable scriptures of religious
stories which contain `avadana` only and other
parable scriptures which add folklore stories to
`avadana` .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wo `sutras` each
of the two categories. Ths `sutra` of Collected
Hundred Occasions and The `sutra` of Sagehood and
Stupidity belong to the purely `avadana` scripture,
while The `sutra` of Miscellaneous jewels and The
`sutra` of Great Adornment Commentary belong to
other parable scriptures.
The methodology is to investigate these four
`sutras` individually. The steps are:
(1) To examine the author, the translator and the
time of writing and translation of each `sutra` .
(2) To analyze the style of each `sutra` . The style
may be classified into "`avadana` of
recognition", "`avadana` of jataka", "`avadana`
of cause and condition", etc. There are only
very few `sutras` of purely parable. The
analysis shows that `avadana` has relationship
of substance with time. The leading figure of
the story is always put in the long stream of
time to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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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be the process of life in many periods of birth
and death. The worldly and hidden sides are
transformed into a series of events of religious
side. Besides, these `sutras` usually have
particular centain modes in writing. Especially,
the parable `Sutras` of purely `avadana` such as
The `Sutra` of Collected Hundred Occasions and the
`sutra` of Sagehood and Stupidity almost follow the
writing style of the `agama` `sutra`:
(a) Thus as I have heard. (The `Sutra` of
Sagehood and stupidity has this sentence.)
(b) Once, the Buddha was at... (The person,
time and place of preaching the `sutra`
are mentioned.)
(c) Together with (how many) disciples. (The
status and number of the listeners are
listed.)
(d) Turn to the subject and tell the story.
(e) The sermon of telling the story.
(f) After hearing what the Buddha said, all
the audience are full of happiness to
follow the teaching.
(3) To analyze the contents of each `sutra` . It is
found that these `sutras` contain mainly the
parable of karma and retribution. The thought of
karma itself is very complicated, very deep and
very profound. When the concrete face of karma
is constructed by means of story,the language of
karma is no longer abstract, mysterious and hard
to understand, rather it has its own
personality. The mysterious content of karma is
thus reached by the different life encountering
of each individual. It will make the devotees
meet with the concrete and sentimental side of
karma.
(4) Conclusion: To conclud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sutra` . Although these four `sutras`
belong to Hinayana, they all have `Mahayana`
thoughts. We may see that while `Mahayana`
Buddhism was growing up, its root and bud were
nurtured in the warm and fertile soil of
`avadana` .
(5) Appendix. Since the stories of these four
`sutras` are also available in other `sutras`
and vinaya, we may understand that
120 页
(a)The origion of `avadana` scriptures is the vinaya
of the `agama` `Sutras` .
(b)In the process of writing and diffusing,
the `sutras` may influence each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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