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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中所建构的佛教知识系统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林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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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中所建构的佛教知识系统
  中央大学太空科学研究所教授 林崇安
  【摘要】:本文以释尊时期最核心的佛法知识系统作考察的对象,针对《杂阿含经》的主题内容,引用《瑜伽师地论》、《集异门足论》、《法蕴足论》来说明释尊所提及的“一切法”所含摄的知识系统。佛法的知识系统可以依“境、智”两类开展成“境、行、果(根、道、果)”,由“境”含摄“蕴、处、缘起、食、谛、界、受等七事”;由“行(道)、果”含摄“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根、力、七觉支、八圣道、入出息念、三学、四证净等十事”。这十七事构成佛法最核心的主题术语。另外,汇集与解释佛法术语所编成的“异门”也构成佛法知识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本文最后针对《杂阿含经》的经文内容,依次考察经文中的“定型句”以及经文架构的型式(经型),由此了解释尊传授佛法知识系统的特有方式。
  关键词:佛法的知识系统;境-智;境-行-果;异门;定型句;经型
  一、前言
  佛教知识系统的源头,来自释迦牟尼佛的证悟与教导(时约西元前531-486年)。释尊所教导的佛法中,已具备最核心的佛法知识系统。随著时代的推演,形成更为庞大而复杂的佛教知识系统,除了律学、因明、声明、医学、艺术外,还含摄佛教各宗各派的思想、史地、师承等等。本文只就释尊时期最核心的佛法知识系统作考察的对象,由《阿含经》及相关的论典来说明当年释尊所教导的知识系统。
  二、《阿含经》的主题内容
  释迦牟尼佛入灭以后,释尊的弟子们要将佛法结集起来,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如何将释尊四十多年的教导有系统地编辑起来?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传说,佛经第一次结集的内容是:
  事契经者,谓四阿笈摩:一者、杂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长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杂阿笈摩者,谓于是中,世尊观待彼彼所化,宣说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相应;蕴、界、处相应;缘起、食、谛相应;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入出息念、学、证净等相应;又依八众,说众相应。后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嗢柁南颂,随其所应,次第安布。
  【注:此一段论文,依据藏文是:杂阿笈摩者,谓世尊观待彼彼所化而宣说,后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嗢柁南颂,随其所应,次第安布,配于教说,于是中:蕴、处及缘起相应,如是食、谛、界及受相应,诸声闻及如来所说相应,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入出息念、学、证净等相应,及依八众之众相应。】
  当知如是一切相应,略由三相。何等为三?一是能说,二是所说,三是所为说。若如来、若如来弟子,是“能说”,如弟子所说、佛所说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说”,如五取蕴、六处、因缘相应分,及道品分。若诸苾刍、天、魔等众,是“所为说”,如结集品。
  如是一切,粗略标举能说、所说及所为说,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
  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
  即彼相应教,更以余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
  即彼相应教,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
  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说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经”。
  此中指出一些重要的观点:
  1. 《阿含经》(阿笈摩)经文有杂、中、长、增一的不同,但组成不外是:“蕴相 应” 、“处相应”、“缘起、食、谛、界及受相应”、“诸声闻弟子所说相应”及 “如来所说相应”、“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入出息念、 学、证净等相应”、及“依八众之众相应”;这些相应依次组成“蕴品”、“处 品”、 “缘品”、“弟子品”、“如来品”、“道品”、“八众品”。这便是《杂阿含经 》首次结集时经文的次第与内容。
  2. 这些相应可以归纳成:一、“能说”,如弟子所说、佛所说。二、“所说”,如五  取蕴、六 处、因缘相应,及道品。三、“所为说”,如诸苾刍、天、魔等八众相  应。释尊四十多年所 教导的“义理”和“实践”,便是“所说”这一部分;其内容也就是“蕴品”、“处品”、“缘品”、“道品”。
  依据《杂阿含经》的经文内容来看:“蕴品”相应的经文有110经,“处品”相应的经文有131经,“缘品”相应的经文有167经,“道品”相应的经文有248经(上依【内观教育版】的经数,加上“弟子品”、“如来品”、“八众品”,共计1334经)。这些教导都紧紧锁定到“有情的身和心”。同样地,《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说︰
  诸佛语言,九事所摄。云何九事?
  一有情事、二受用事、三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净事、六差别事、七说者事、八所说事、九众会事。
  有情事者,谓五取蕴。受用事者,谓十二处。生起事者,谓十二分缘起及缘生。安住事者,谓四食。染净事者,谓四圣谛。差别事者,谓无量界。
  说者事者,谓佛及彼弟子。所说事者,谓四念住等菩提分法。众会事者,所谓八众。
  此中指出:释尊四十多年所说的教导不外是:“五取蕴”、“十二处”、“十二分缘起及缘生、四食、四圣谛、无量界”及“四念住等菩提分法”;“说者”是佛及佛弟子,“众会”则是八众。
  由此可以看出最核心的佛法主题有十七事:1. 蕴(五蕴)、2. 处(内外六处)、3. 缘起、4. 食(四食)、5. 谛(四谛)、6. 界、7. 受、8. 四念住、9. 四正断、10. 四神足、11. 根、12. 力、13. 七觉支、14. 八圣道、15. 入出息念、16. 三学、17. 四证净。
  三、《杂阿含经》中“境”“智”两大知识系统
  《瑜伽师地论.摄事分》在抉择完《杂阿含经》的义理之后说:
  如是略引随顺此论“境”、“智”相应诸经宗要摩呾理迦,其余一切,随此方隅,皆当觉了。
  由此可知,《摄事分》是将《杂阿含经》的“所说”,分成所知之“境”和能知之“智”两大知识系统。“境”的知识系统,含有蕴品(五蕴)、处品(六处)、缘品(含缘起、四食、四谛、界、受)。“智”的知识系统,含有道品(含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根、力、七觉支、八圣道、入出息念、三学、四证净)。“境”、“智”两大主题的“所说”,便是前述佛法最核心的蕴、处、缘起等十七事。将每一事再细分,就衍生许多的佛法术语,并开展出佛法的知识系统:
  1. 蕴(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2. 处(内外六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
  3. 缘起: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4. 食(四食):粗抟食、细触食、意思食、识食。
  5. 谛(四圣谛):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圣谛。
  6. 界:(有二界、三界、四界、六界、十八界等等)。
  7. 受:(有二受、三受、四受、六受、十八受等等)。
  8. 四念住: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9. 四正断(四正胜):令已生恶不善法断、令未生恶不善法不生、令未生善法生、令已生善法坚住不忘修满倍增。
  10. 四神足:欲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勤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心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观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
  11. 五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
  12. 五力:信力、精进力、念力、定力、慧力。
  13. 七觉支: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14. 八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勤、正念、正定。
  15. 入出息念(可分为十六胜行)。
  16. 三学:戒学、定学、慧学。
  17. 四证净: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所爱戒。
  以上每一事中的术语又可再细分下去,例如,色蕴可再分为:过去色、未来色、现在色、内色、外色、粗色、细色、好色、丑色、远色、近色。以十七事往下开展出更细的佛法项目,就形成释尊在《杂阿含经》中所传授的佛法知识系统。
  以上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来分析《杂阿含经》的十七事,接著,来看释尊所说的佛法知识系统的大纲。
  四、释尊所提及的知识系统大纲
  今依据《杂阿含经》的经文,列出一些释尊对所知法及一切法的看法:
  世尊告诸比丘:“当说所知法、智及智者。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所知法?谓五受阴。何等为五?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是名所知法。
  云何为智?调伏贪欲、断贪欲、越贪欲,是名为智。
  云何智者?阿罗汉是。(大72)
  此处指出,“所知的法”就是五取蕴(五受阴),此属于所知之“境”;而能知的就是“智”与智者(阿罗汉)。
  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识法?
  诸比丘!眼是知法、识法,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 乐,彼一切是知法、识法。
  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大222)
  此处指出,“所知的一切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内处)以及相关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外处)、六识、六触及所生的受。六内处、六外处、六识,合成十八界,这些全属于所知之“境”。
  佛告婆罗门:“一切者,谓十二入处: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名一切。
  若复说言:此非一切,沙门瞿昙所说一切,我今舍别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说,问已不如,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大319)
  此处直接指出,一切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内处)以及色、声、香、味、触、法(六外处),这是指“所知的一切法”。此属于所知之“境”。
  佛告婆罗门:“眼及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苦乐、不苦不乐。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是名为一切法。
  若复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门瞿昙所说一切法,我今舍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数,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大321)
  此处同样指出,一切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内处)以及相关的色、声、香、味、触、法(六外处)、六识、六触及所生的受。这也是指“所知的一切法”,此属于所知之“境”。
  世尊告诸比丘:“所说一切法、一切法者,谓四念处,是名正说。何等为四?谓身身观念住,受、心、法法观念住。”(大633)
  此中释尊指出:“一切法、一切法”就是四念处,这是指“能知的一切法”,而其他的菩提分法则隐含在内。此属于能知之“智”。
  从以上所引的经文,可以看出释尊对知识系统的看法:所知之“境”便是蕴及处(内含识、受、界等);能知之“智”便是四念处等菩提分法。如此组成了“一切法”,这也成为《瑜伽师地论.摄事分》的依据。
  由于四念处等菩提分法是实践佛法时内心所呈现的“智”,含摄了“道(或行)”与“果”,因此,佛法的知识系统可以依“境、智”两类开展成“境、行、果(根、道、果)”:由“境”含摄“蕴、处、缘起、食、谛、界及受”七事;由“行(道)、果”含摄“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根、力、七觉支、八圣道、入出息念、三学、四证净”十事。如此共有十七事。每一事又可以开展出更细的佛法项目。
  五、异门与法蕴的出现
  为了统摄佛法庞大的知识系统,释尊的弟子们便以“异门”来掌握佛法的术语和定义;或以“法蕴”的编辑,选出代表性的佛经给予详细的解释。
  (一)异门的出现
  以《瑜伽师地论.摄异门分》为例,《摄异门分》是按照白品、黑品的次第,详细解释佛法的术语;今列出所有白品、黑品的摄颂如下:
  白品第一颂:
  【1】师【2】第一【3】‘智慧’。
  【4】四种善说等。
  【5】亦有因缘等。
  【6】施【7】戒【8】道广说。
  白品第二颂:
  【9】智【10】宣说【11】善【12】欲。
  【13】炽然【14】独【15】远尘。
  【16】如病等【17】解释。
  【18】我【19】断【20】生尽等。
  【21】并天世众生。
  【22】依等【23】‘我执’等。
  白品第三颂:
  【24】如来【25】无常想。
  【26】底沙【27】怖【28】无为。
  【29】不有【30】不相续。
  【31】空【32】无常【33】无余。
  白品第四颂:
  【34】欲三种【35】延请。
  【36】法【37】僧【38】‘为本’故。
  【39】厌【40】梵志【41】无常。
  【42】聚沫等为后。
  黑品一颂:
  【1】生【2】老【3】死【4】藏等。
  【5】可欣等【6】烦恼。
  【7】广说贪嗔痴。
  【8】少等【9】差别等。
  此中共有白品四颂42门,黑品一颂9门;每门集合佛经中相关的成串术语或“定型句”并给予解释。例如:
  【20】生尽等门,解释了【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这一组相关的成串术语或“定型句”。
  【32】无常门,解释了“无常、有为、造作、缘生、有尽法、有没法、有离欲法、有灭法”一组相关的成串术语或“定型句”。
  另一方面,若以释尊的大弟子舍利子所下传的《集异门足论》为例,《集异门足论》是按照异门法数的次第,由一法到十法,详细解释佛法的术语。今举其中的“六法”为例:
  初嗢柁南曰:
  初六法十种,谓内外识触,及受想思爱,退不退各六。
  有六内处、六外处、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爱身、六顺退法、六顺不退法。
  后嗢柁南曰:
  后六有十四,谓喜忧舍恒,界出根喜通,明念上观类。
  有六喜近行、六忧近行、六舍近行、六恒住、六界、六出离界、六诤根法、六可喜法、六通、六顺明分想、六随念、六无上法、六观待、六生类。
  此中共有六法术语二十四词:从“六内处、六外处、六识身”一直到“六无上法、六观待、六生类”,每词含六个单项的术语,所以共有144个单项的佛法术语;论中对每项佛法术语一一给予详细的定义。
  释尊的弟子们便以“异门”的方式,或从白品到黑品,或从一法到十法(以增一方式)来了解佛法的术语和定义,进而掌握庞大的佛法知识系统。
  (二)法蕴的出现
  今以释尊的大弟子大目乾连所下传的《法蕴足论》为例:《法蕴足论》编选出代表性的佛经二十一经,一一给予详细的解释,共成二十一品如下:学处、预流支、证净、沙门果、通行、圣种、正胜、神足、念住、圣谛、静虑、无量、无色、修定、觉支、杂事、根品、处、蕴、多界、缘起。每一品名,便是一核心的佛法术语,由此再含摄多个单项的佛法术语,今列出如下:
  五学处:离杀生、离不与取、离欲邪行、离虚诳语、离饮诸酒放逸处。
  四预流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
  四证净: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所爱戒。
  四沙门果: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
  四通行:苦迟通行、苦速通行、乐迟通行、乐速通行。
  四圣种:随得衣服便生喜足、随得饮食便生喜足、随得卧具便生喜足、爱断爱修乐断乐修。
  四正胜:令已生恶不善法断、令未生恶不善法不生、令未生善法生、令已生善法坚住不忘修满倍增。
  四神足:欲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勤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心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观三摩地胜行成就神足。
  四念住: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四圣谛:苦圣谛、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圣谛。
  四静虑:初静虑、第二静虑、第三静虑、第四静虑。
  四无量:无量慈心、无量悲心、无量喜心、无量舍心。
  四无色: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
  四修定:证得现法乐住、证得殊胜智见、证得胜分别慧、证得诸漏永尽。
  七觉支: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
  杂事(永断一法,共79个术语):贪、嗔、痴、忿、恨、覆、恼、嫉、悭、诳、谄、无惭、无愧、慢、过慢、慢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憍、放逸、傲、愤发、矫妄、诡诈、现相、激磨、以利求利、恶欲、大欲、显欲、不喜足、不恭敬、起恶言、乐恶友、不忍、耽嗜、遍耽嗜、染贪、非法贪、著贪、恶贪、有身见、有见、无有见、贪欲、嗔恚、惛沈、睡眠、掉举、恶作、疑、瞢愦、不乐、频申、欠呿、食不调性、心昧劣性、种种想、不作意、粗重、抵突、饕餮、不和软性、不调柔性、不顺同类、欲寻、恚寻、害寻、亲里寻、国土寻、不死寻、陵蔑寻、假族寻、愁、叹、苦、忧、扰恼。
  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十二处: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多界(有二界、三界、四界、六界、十八界):
  十八界: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六界: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
  六界:欲界、恚界、害界、无欲界、无恚界、无害界。
  六界:乐界、苦界、喜界、忧界、舍界、无明界。
  四界:受界、想界、行界、识界。
  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三界:色界、无色界、灭界。
  三界:过去界、未来界、现在界。
  三界:劣界、中界、妙界。
  三界:善界、不善界、无记界。
  三界:学界、无学界、非学非无学界。
  二界:有漏界、无漏界。
  二界:有为界、无为界。
  十二缘起: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以上细分共有356个佛法术语。经由彻底了解这些代表性的佛法术语,便能初步掌握庞大的佛法知识系统。
  六、《杂阿含经》中定型句的使用
  释尊四十多年对弟子们的一再教导,便有“定型句”的出现,这些“定型句”有助于佛教知识系统内容的表达与背诵。
  例如,《杂阿含经》蕴品的一些“定型句”(以【】标示“定型句”,凡是对旧译经论有所更正的字句,则用双引号‘’标出):
  (-)如是比丘!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大1)
  (a)【于色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
  (b)【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大3)
  (a)【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
  (b)【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大9)
  (a)当观知【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 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悉皆无常。】正观无常已,色爱即除;色爱除已,心善解脱
  (b)【如是观受、想、行、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悉皆无常】。正观无常已,识爱即除;识爱除已,‘心善解脱’。(大22)
  (a)当观【所有诸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不异我、不相在。】
  (b)【如是受、想、行、识,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大23)
  (a)【于色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正解脱。
  (b)【如是‘于’受、想、行、识,生厌、离欲、灭尽】,不起诸漏,心正解脱槃。   (大28)
  (a)【色如实知,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
  (b)【受、想、行、识如实知,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大258)
  (-)【五受阴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大259,265,104)
  又如《杂阿含经》处品的一些“定型句”:
  (a)【于眼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者】,堪任正尽苦。
  (b)【于耳、鼻、舌、身、意,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者】,堪任正尽苦。(大190)
  (a)【眼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如实知。
  (b)【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大198)
  (a)【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若眼触因缘生受──苦觉、乐觉、不苦不乐觉,彼亦无常。】
  (b)【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大195)
  (a)眼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若色、识、眼触、   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
  (b)【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大232)
  以上这些例子中的【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都是佛法中有名的句子。这些“定型句”对佛教知识内容的表达与传播甚有助益,也成为佛教知识系统的一大特色。这些“定型句”也与前述佛法术语的“异门”有密切的关联。
  七、《阿含经》的经文架构解析
  为了解释尊如何将佛法的知识系统传授给弟子们,以下举出《杂阿含经》的实际例子,分段解析出经文的架构,并示出不同的经型。此中,每一经文之后所附的编号:(印x)表示印顺法师所编第x经;(光x)表示佛光藏版所编第x经;(大x)表示大正藏版所编第x经。(内x)表示内观教育版所编第x经;【Sx】表示巴利藏同一相应的第x经。
  例1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a)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六识身。云何为六?
  (2b)谓眼识身、耳识身、鼻识身、舌识身、身识身、意识身。
  (2c)是名六识身。”
  (3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四三九)(光三○三)(大三二五)(内二二五)
  在这例子中,释尊只是将佛法的术语简单地介绍出来,这是最简单的一种经型,并未提及缘起的“流转”和“还灭”过程;释尊的开示偶而使用这一种经型。
  例2A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毗舍离猕猴池侧重阁讲堂。
  (2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六魔钩。云何为六?
  (3 )眼味著色,是则魔钩;耳味著声,是则魔钩;鼻味著香,是则魔钩,舌味著味,是则魔钩;身味著触,是则魔钩;意味著法,是则魔钩。
  (4 )若沙门、婆罗门眼味著色者,当知是沙门、婆罗门,魔钩钩其咽,于魔不得自在。”
  (5 )秽说、净说,广说如上。
  (印三五五~三五六)(光二四六)(大二四四)(内一六七)【S189】
  在这例子中,释尊除了将佛法的术语介绍出来,并且提及缘起的“流转”(味著则不得自在),这也是一种简单的经型。
  例2B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驴随群牛而行,而作是念;我作牛声。然其彼形亦不似牛,色亦不似牛,声出不似;随大群牛,谓已是牛而作牛鸣,而去牛实远。
  (3 )如是有一愚痴男子,违律犯戒,随逐大众,言:我是比丘,我是比丘。而不学习 胜欲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随逐大众,自言我是比丘,我是比丘,其实去比丘大远。”
  (4 )尔时,世尊即说偈言:
  同蹄无角兽,四足具声口,随逐大群牛,常以为等侣,
  形亦非牛类,不能作牛声。如是愚痴人,不随系心念,
  于善逝教诫,无欲勤方便,懈怠心轻慢,不获无上道。
  如驴在牛群,去牛常自远,彼虽随大众,内行常自乖。
  (5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一一一九)(光八四○)(大八二)(内六二六)
  在这例子中,释尊先举出譬喻,而后指出“流转”的情形(违律犯戒);释尊偶而使用这种经型。
  例3A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a)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观色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
  (2b)如是观受、想、行、识无常,如是观者,则为正观;正观者则生厌离,厌离者 喜、贪尽,喜、贪尽者说心解脱。
  (3 )如是比丘!心解脱者,若欲自证,则能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印一)
  (4 )如观无常,苦、空、非我,亦复如是。”
  (5 )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二~四)(光一)(大一)(内一)【S12-14,51】
  在这例子中,释尊直接开示缘起的“还灭”过程(由正观色、受、想、行、识无常,而生厌离,经喜、贪尽而心解脱),释尊的开示常用这一种经型。
  例3B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3a)譬如田夫,于夏末秋初,深耕其地,发荄、断草。
  (3b)如是比丘!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4a)譬如比丘!如人刈草,手揽其端,举而抖?#092;,萎枯悉落,取其长者。
  (4b)如是比丘!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5a)譬如庵罗果著树,猛风摇条,果悉堕落。
  (5b)如是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6a)譬如楼阁,中心坚固,众材所依,摄受不散。
  (6b)如是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7a)譬如一切众生迹,象迹为大,能摄受故。
  (7b)如是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8a)譬如阎浮提,一切诸河悉赴大海,其大海者最为第一,悉摄受故。
  (8b)如是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9a)譬如日出,能除一切世间闇冥。
  (9b)如是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10a)譬如转轮圣王,于诸小王最上、最胜。
  (10b)如是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11)诸比丘!云何修无常想,修、习、多修习,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
  (12)若比丘于空露地,若林树间,善正思惟,观察色无常,受、想、行、识无常;如是思惟,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所以者何?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
  (13)佛说是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五三)(光四七)(大二七○)(内四六)【S102】
  (13)佛说是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五三)(光四七)(大二七○)(内四六)【S102】
  在这例子中,释尊配合譬喻开示缘起的“还灭”过程(由正观色、受、想、行、识无常,而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释尊的开示偶而用这一种经型。
  例4A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a)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于色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则不能断苦。
  (2b)如是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则不能断苦。
  (3a)诸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
  (3b)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
  (4 )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六)(光三)(大三)(内三)【S24】
  在这例子中,释尊先开示缘起的流转过程(于色、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而后开示缘起的“还灭”过程(于色知、明、断、离欲,则断苦)。释尊的开示最常用这一种经型。
  例4B
  (1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a)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譬如河水,从山涧出,彼水深驶,其流激注,多所漂 没。其河两岸,生杂草木,大水所偃,顺靡水边。众人涉渡,多为水所漂,随流没溺;遇浪近岸,手援草木,草木复断,还随水漂。
  (2b)如是比丘!若凡愚众生,不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故,乐著于色,言色是我,彼色随断。
  (2c)如是不如实知受、想、行、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不如实知故,乐著于识,言识是我,识复随断。
  (3a)若多闻圣弟子,如实知色、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故,不乐著于色。
  (3b)如实知受、想、行、识、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故,不乐著『于’识。
  (4 )不乐著故,如是自知得般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 有。”
  (5 )佛说此经已,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印五一)(光四五)(大二六八)(内四四)【S93】
  在这例子中,释尊配合譬喻,开示缘起的“流转”过程(于色、受、想、行、识不知、不明、不断、不离欲)而后开示缘起的“还灭”过程(于色知、明、断、离欲,则断苦)。释尊的开示常用这一种经型。
  例5
  (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2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常当修习方便禅思,内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修习方便禅思,内寂其心已,如实观察。
  (3 )云何如实观察?如实知此色,此色集、此色灭。此受、想、行、识,此识集、此 识灭。
  (4a)云何色集?受,想、行、识集?
  (4b)愚痴无闻凡夫,不如实知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不如实知故,乐著彼色、赞叹于色;乐著于色、赞叹色故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恼苦,如是纯大苦聚生。
  (4c)‘受、想、行、识,亦如是广说’。
  (4d)是名色集,受、想、行、识集。
  (5a)云何色灭?受、想、行、识灭?
  (5b)多闻圣弟子,如实知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故,不乐著色、不赞叹色;不乐著、赞叹色故,爱乐灭,爱乐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灭。
  (5c)多闻圣弟子,如实知受、想、行、识集、识灭、识味、识患、识离,如实知彼 故,不乐著彼识,不赞叹于识,不乐著、赞叹识故,乐爱灭,乐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灭。
  (5d)比丘!是名色灭,受、想、行、识灭。
  (6 )比丘!常当修习方便禅思,内寂其心。”
  (7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印八六)
  (8 )如观察,乃至作证,十二经亦如是广说。
  (印八七~九七)(光五八)(大六七)(内五七)
  在这例子中,释尊以“五蕴”及“缘起”交叉开示“流转”的过程(于色、受、想、行、识,不如实知集、灭、味、患、离,以及乐著、赞叹故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恼苦,如是纯大苦聚生),而后交叉开示缘起的“还灭”过程(于色、受、想、行、识,如实知集、灭、味、患、离,以及不乐著、赞叹识故,乐爱灭,乐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灭)。这是一种复杂的经型。若再加上譬喻,就成为最复杂的经型了。
  以上所提到的3A,3B,4A,4B,5的经型,开示缘起的“还灭”过程,这是佛法知识系统最核心之处,因为佛法不只是理论而已,要密切结合实践来灭苦,因此,释尊在《阿含经》中的开示,处处强调实践;在灭苦的实践过程中,就离不开“道”与“果”的次第,例如:
  (a)诸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
  (b)如是受、想、行、识,若知、若明、若断、若离欲,则能堪任断苦。”
  (大三)
  此中,对色、受、想、行、识的知、明、断、离欲,便是“道”的实践过程,断苦便是“果”。
  (a)云何色灭?受、想、行、识灭?
  (b)多闻圣弟子,受诸苦、乐、不苦不乐受,如实观察受集、受灭、受味、受患、受 离;如实观察故,于受乐著灭,著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病死、忧悲恼苦灭。如是纯大苦聚皆悉得灭。
  (c)是名色灭,受、想、行、识灭。
  (d)是故,比丘!常当修习方便禅思,内寂其心。比丘禅思住,内寂其心,精勤方便,如实观察。”(大六五)
  此中,对苦、乐、不苦不乐受,如实观察受集、受灭、受味、受患、受离;对受乐著灭、取灭、有灭、生老病死灭、忧悲恼苦灭。这便是“道”的实践过程与得“果”。
  (1 )正其身行,护口四过,正命清净,习贤圣戒。
  (2a)守诸根门,护心正念。眼见色时,不取形相,若于眼根住不律仪,世间贪忧、恶不善法常漏于心,而‘令’于眼起正律仪。
  (2b)耳、鼻、舌、身、意起正律仪,亦复如是。
  (3 )彼以贤圣戒律成就,善摄根门,来往、周旋、顾视、屈伸、坐卧、眠觉、语默,住智正智。
  (4 )彼成就如此圣戒,守护根门,正智、正念,寂静远离,空处、树下、闲房独坐,正身正念,系心安住。
  (5a)断世‘贪忧’,离贪欲,净除贪欲。
  (5b)断世嗔恚、睡眠、掉悔、疑盖,离嗔恚、睡眠、掉悔、疑盖,净除嗔恚、睡眠、掉悔、疑盖。
  (5c)断除五盖:恼心、慧力羸、诸障阂分、不趣涅槃者。
  (6a)是故内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如是外身、内外身。
  (6b)受、心、法法观念住,亦如是说。
  (大六三六)
  此中,成就圣戒,守护根门,正智、正念,寂静远离,正身正念,系心安住。断除五盖,便是“道”的实践过程,调伏世间贪忧便是“果”。
  (1a)何等为增上戒学?
  (1b)是比丘‘戒满足’,少定、少慧。
  (1c)于彼彼分细微戒,乃至受持戒学。
  (1d)彼如是知、如是见,断三结,谓身见、戒取、疑。断此三结,得须陀洹,不堕恶趣,决定正趣三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边。
  (2a)何等为增上意学?
  (2b)是比丘‘戒满足’,三昧满足,少于慧。
  (2c)彼彼分细微戒,犯则随悔,乃至受持学戒。
  (2d)如是知,如是见,断五下分结,谓身见、戒取、疑、贪欲、嗔恚。断此五下分结,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复还生此世,是名增上意学。
  (3a)何等为增上慧学?
  (3b)是比丘学戒满足、定满足、慧满足。
  (3c)如是知、如是见,欲有漏心解脱,有有漏心解脱,无明有漏心解脱,解脱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是名增上慧学。”(大八二二)
  此中,对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的不断增上,便是“道”的实践过程;得到心解脱,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便是“果”。在《杂阿含经》的道品中,释尊更直接指出,由多修习四念处、七觉分而获得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
  ( a)世尊告诸比丘:“于四念处多修习,当得四果、四种福利。云何为四?
  ( b)谓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大六一八)
  ( a)“如是比丘修习七觉分已,多修习已,得四种果、四种福利。何等为四?
  ( b)谓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大七三五)
  因此,在佛法的知识系统中,依据行、果,或道、果的次第来实践,便是释尊的原意。以上“道”与“果”的次第,就是缘起的“还灭过程”,释尊在《阿含经》中所开示的大都属于此类,这也是佛法知识系统的重点所在。“道”与“果”的次第,便是培养智慧以证果,因此,这一次第可纳入“智”的知识系统内。
  八、结语
  以上只就释尊时期最核心的佛法知识系统作考察的对象,先考察《阿含经》的主题内容,而后依据《瑜伽师地论.摄事分》归摄成“境”、“智”两类;接著,引用经文来说明释尊所提及的知识内容便是“境”、“智”两大系统;而后考察“异门”与“法蕴”的出现;最后,针对《杂阿含经》的经文内容,依次考察“定型句”的经文以及经文架构的型式(经型),由此了解释尊传授佛法知识系统的特有方式。总之,佛法的知识系统,主要以“境、智”来含摄“境、行、果(根、道、果)”。由“境(根)”含摄“蕴、处、缘起、食、谛、界及受”七事;由“行(道)、果”含摄“四念住、四正断、四神足、根、力、七觉支、八圣道、入出息念、三学、四证净”十事,共有十七事。每一事又可以开展出更细的佛法项目。这就是释尊在《杂阿含经》中所传授的佛法知识的系统。至于“异门”与“法蕴”的编集,则对佛法知识系统的掌握起了辅助之用。
  【参考书目】
  一、《杂阿含经》,刘宋求那跋陀罗汉译,《大正藏》册2,No. 99。
  二、《杂阿含经》,刘宋求那跋陀罗汉译,《佛光藏.阿含藏》册1-4,佛光出版社,1983。
  三、《杂阿含经》,刘宋求那跋陀罗汉译,【内观教育版】,分成“蕴品”、“处品”、“缘品”、“弟子品”、“如来品”、“道品”、“八众品”,林崇安编,内观教育金会出版,2002。
  四、《杂阿含经论会编》,印顺法师编,正闻出版社,1983。
  五、《瑜伽师地论》,弥勒菩萨说,唐玄奘法师汉译,《大正藏》册30,No. 1579。
  六、《瑜伽师地论》,【藏文德格版】,No. 4035-4042。
  七、《相应部》,《汉译南传大藏经》(巴利藏)册13-17,妙林出版社,1993。
  八、《集异门足论》,舍利子说,唐玄奘法师汉译,《大正藏》册26,No. 1536。
  九、《法蕴足论》,大目乾连说,唐玄奘法师汉译,《大正藏》册26,No.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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