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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简介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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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五卷。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一年(647)在弘福寺译出。收在《大正藏》第十六册。相传此经梵文广本有十万颂,今译是其略本,一千五百颂,译文分八品。在唐译以前,此经曾经译过三次:(1)刘宋·元嘉中(424~453),中印度·求那跋陀罗在润州江宁县东安寺译,名《相续解脱经》,一卷,只有最后两品。(2)元魏·延昌三年(514),北印度·菩提流支在洛阳少林寺译,名《深密解脱经》,五卷,开为十一品。(3)陈·天嘉二年(561),西印度·真谛在建造寺译,名《解节经》,一卷,只有前两品(开为四品)。此外还有西藏译本,及译自藏译的法译本。

‘解深密’是梵文Sandhinirmocana(删地涅暮折那)的义译。据圆测《解深密经疏》、智周《成唯识论演秘》(卷三末)、道伦《瑜伽师地论记》(卷二十上)都说‘珊地’有诸物相续、骨节相连、深密等意义。各种译本的标题,即各取其中的一义,而以唐译题名为最当。

本经解释大乘境、行、果的深义,一共八:第一〈序品〉是序分,第二〈胜义谛相〉,以下七品是正宗分。又正宗七品,可摄为三类:初四品明所观境,次二品辨能观行,后一品显所得果。其梗概如下:

(1)〈序品〉:详叙教主佛陀所具的殊胜功德和所住的净土庄严,以及所有能解深义密义的无量菩萨声闻大众。

(2)〈胜义谛相品〉:说胜义谛相离言离分别,超过一切寻思与一切法非一非异,而遍在一切法中平等一味,即离言法性,亦即诸法实相。

(3)〈心意识相品〉:就世俗谛叙述八识(心意识)的体相。说明阿赖耶识生灭相续,是生死根源,以及它的各种名称及其差别。乃至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生起等相。

(4)〈一切法相品〉:总括一切诸法的体相为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三种性相,以说明一切染净的法相。

(5)〈无自性相品〉:明一切诸法皆无自性,即依三种自性立三无性。其中遍计所执性相是依假名安立,即相无性。依他起相是依众缘所生,即生无性。圆成实相是一切法的胜义谛,为一切法无我性所显,即是胜义无性。由此和会一乘、五性之说,谓声闻、独觉、菩萨三乘有情,都由此无自性性一妙清净道,证得无上涅槃,由此密意说‘唯有一乘’,但其中也有钝根、中根、利根等种性的差别。因此,世尊说法,有三时不同,初时只为发趣声闻乘人,用四谛相转正法轮,是未了义;在第二时中为发趣修大乘人,依一切法皆无自性,用隐密相转正法轮,仍是未了义;在今第三时中普遍为发趣一切乘人,依一切法皆无自性,用显了相转正法轮,是真了义。

(6)〈分别瑜伽品〉:说明修瑜伽行中奢摩他(止)、毗钵舍那(观)的义相,显示唯识止观的妙行,证明诸法唯识所变,而分别其定慧行相。

(7)〈地波罗蜜多品〉:叙说菩萨十地乃至第十一佛地的名义,及菩萨所应学事有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智慧(般若)六波罗蜜,而以智慧波罗蜜为能取诸法无自性性等义。

(8)〈如来成所作事品〉:叙说如来法身及化身的圆满功德,以明此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

唐译本,此经的注解有圆测《疏》十卷,现存九卷(坊刻本会入经文),又道伦的《注》五卷(因《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五到卷七十八,引用唐译此经正宗七品全文,所以道伦的《瑜伽师地论记》卷二十上到卷二十一上等于唐译此经的注解,金陵刻经处有单行本,会入经文,改题《解深密经注》,五卷)。此外有令因《疏》十一卷、玄范《疏》十卷、元晓《疏》三卷、璟兴《疏》若干卷等,都已失传。此经陈·真谛译本有他自己撰的《解节经疏》,亦已失传,但一部分疏文散见于圆测《疏》内,经中国内学院辑成《解节经真谛义》一卷。此外西藏文译本有:(1)《解深密略释》,无著撰,胜友等译,二二0颂,不足一卷;(2)《解深密经广释》,失译,西藏旧经录或说为四十卷,龙幢撰;(3)《解深密经大疏》,即圆测《疏》,法成译,七十五卷。测《疏》汉文本今缺后六卷(释经第十品大半),藏译本完全。

由于本经正宗七品的全文在《瑜伽师地论》中被整篇引用,又《成唯识论》也一再引用此经,因而显示本经在印度是瑜伽行派的重要典据。自此经汉译之后,慈恩宗人更依此经〈无自性相品〉,分判释迦如来一代的教法,为有、空、中道三时教,并依此经的〈心意识相品〉及〈一切法相品〉文以三性说及唯识说为一宗的根本教义。



附一:吕澄《印度佛学源流略讲》第五讲第二节(摘录)


在《大乘阿毗达磨经》之外,具有同样论议性质的经典,还有《解深密经》,它是以抉择的形式组织的,就是对大乘经的义理凡属深奥隐秘的都加以解释决定。经的内容,共有七种要义,大致与《大乘阿毗达磨经》的主题相呼应。一上来就举了‘胜义谛’,提出他们的真理性标准,也是在‘离言自性’的基础上安立言说。言说,是表达一种意义而设的假说,离开言说的自性才是实在的,明确了‘假说自性’与‘离言自性’结合的关系,才能认识真理。并说这样的‘胜义谛’超过一般的寻思(名言的思辨作用)。《解深密经》提出‘胜义谛’之后,往往提出了心、意、识、法相,理解法相的瑜伽方法以及实践的层次地、度(共十地),最后提到佛事(佛所作的事)等等。对这些题目所作的抉择,大致同于《大乘阿毗达磨经》所讲的‘所知依’、‘所知相’等。

但是,《解深密经》对阿赖耶识作了更为切实的补充,它在阿赖耶之外,又提出一个‘阿陀那识’的概念,这与阿赖耶识实际上是一个东西。‘阿陀那’是‘执持’义,表示它有保持的作用。阿赖耶(藏识)的收藏,是消极的、被动的,阿陀那的执持,则有能动的意思,所谓能动与否,是指它与根身的关系说的,根身就是人的整个形体(把眼等五根统一在一起称为根身)。阿陀那对根身的执持作用表现在哪里呢?根身是有感觉的,它所以有感觉,即在于有阿陀那的执持;所以,人死后形体犹在,但无感觉,就由于阿陀那离开了根身的缘故。另外,《经》也认为阿陀那有执持种子的作用,种子得到它的执持,才会逐渐转变、加强,而后才能现行。因为种子的现行,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同时,种子本身的功能,也在逐步加强,这种加强即出于阿陀那的执持作用。因此,说阿陀那识,表示有执持作用,比说阿赖耶识只是收藏的,更加生动。这一点,《解深密经》对阿赖耶识的解释是进了一大步。此经最后用一个颂来总结阿陀那识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夫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就是说,赖耶识是活动的总体,一切东西都离不开它,如瀑布一旦下冲,泥沙随之而下,一切跟着识活动,也是如此。对于赖耶的这种说法,佛在别的地方没讲说过,因为耽心不了解真义的人会执它为我。《解深密经》避免用我,这与《涅槃经》明确提出‘我’的,完全不同。

关于法相,《解深密经》也讲遍计、依他、圆成三相。这里产生一个问题:别处讲三无自性,也就是空相、空性,此经则讲三自性,两者是否一致?《解深密经》连带着解决了这一问题。它说,三自性是了义说(道理说得清楚、究竟),一般说的三无自性是不了义说(道理讲得含蓄、不究竟),两者只在了义不了义的程度上有区别。同时,无相、无性是以有相、有自性为基础的,有三相然后才能谈到无相。因此光说无相是空泛的,按其实际,就是三自性。根据这种说法,此经还对释迦的一代说法作了考察,认为有这样三个层次:一开头,只讲四谛,是对小乘声闻人说的,这时的说法偏于有的方面;其次,讲无相、无性法门,是对大乘人说的,这时是偏于‘空’的方面,这些都不是究竟之说;最后,讲三相、三自性,是向一切乘的人说的,这才是究竟之说。《解深密经》就自称是究竟之说的代表。

以上就是《解深密经》的主要思想。

另外,此经还讲到方法论。它的方法是瑜伽方法,对他们自己所说的止观,作了详细的解释。此经结构,与其他的经不同,重点在解释七义,每一义都可以分出单行,所以初传译时(刘宋、北魏都有译),都是一品一品译出,构成了各品单一的经。


附二:印顺《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七章第二节(摘录)

《解深密经》是瑜伽学者所依据的主要经典。对于空(s/u^nya)、有(bha^va)的意义,进一步的立‘三相’、‘三无自性性’来说明。除了〈序品〉,全部经文都被编入《瑜伽论》的〈摄决择分〉;〈摄决择分〉更依三相而立五法,作深广的分别抉择。三相或称三(种)自性:(1)遍计所执自性,(2)依他起自性,(3)圆成实自性。依《解深密经》说:依他起相是:‘一切法缘生自性’,就是无明等十二有支,约因缘所生的‘杂染法’说。遍计所执相是:于因缘所生的一切法相,随情妄执的‘相名相应’,是假名安立的‘无相法’。圆成实相是:于依他因缘而生的一切法上,远离遍计所执的‘清净法’──平等真如,修行所证的胜义。三相,可说是〈本地分〉所说的,假说自性与离言自性的说明,主要是为了《大乘空相应经》所说的:‘一切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给予明确显了的解释。《解深密经》以为:《空相应经》所说,是不了义说──说得意义不够明显。虽然五事具足的众生,听了能如实通达,但五事不具足的人,听了不免要落入恶取空见,拨无一切,或者诽毁大乘,说‘此非佛说’。所以立三相,显了的说明‘无自性’的意义。三无自性性,是依三相而立的。(1)相无自性性,依遍计所执相说:因遍计所执是‘假名安立’,而不是‘自相安立’的。(2)生无自性性,依依他起相说:依他起相是依因缘而生,不是自然生的。(3)胜义无自性性,通于依他起与圆成实相。胜义,是清净所缘境界──法无我性;在清净所缘境中,没有依他起相,所以依他起相是胜义无自性性。圆成实相是胜义,也可以名为胜义无自性性,如说:‘是一切法胜义谛故,无(遍计所执)自性性之所显故’。这就是空性,瑜伽学者解说为‘空所显性’。这样,大乘经所说的‘一切诸法皆无自性’,不是说一切都没有自性。圆成实相是胜义有的;依他起相是世俗因果杂染法,也不能说没有自性的。真正无自性(也就是空)的,是于一切法所起的遍计所执相。以上,依《解深密经》的〈一切法相品〉、〈无自性相品〉说。依此来解说空义,如《解深密经》卷三说(大正16·701b):

‘善男子!若于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中,一切品类杂染清净遍计所执相毕竟远离性,及于此中都无所得,如是名为于大乘中总空性相。’

依他起相是杂染法,圆成实相是清净法。远离于杂染或清净法所起的种种妄执(遍计所执相),都无所得,这就是空性的总义。经中或说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等,本经说十种空,而空性的意义,都不出于这一通则。《瑜伽论》〈摄决择分〉,深广的分别五相:名、相、分别、真如、正智。前三是杂染法,后二是清净法。正智也是依他起相,与《解深密经》的依他起杂染法不合。《瑜伽论》解说为:‘彼(《解深密经》)意唯说依他起自性杂染分,非清净分;若清净分,当知缘彼无执,应可了知。’清净依他起的安立,在瑜伽学中是有异义的;正智是依他起相,为《成唯识论》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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