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空无思想、中道思想之探源及其与现代的关系(1)
中论空无思想、中道思想之探源及其与现代的关系
--兼述中论辩证法的研究
李昌颐 华冈佛学学报第七期页3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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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翻开人类的历史,我们看到许多伟大的文明与运动,波
澜壮阔,交迭兴替,而每一个伟大的文明与运动莫不从旧有
的文明体制或思想的僵化形式中解脱出来,开创一个新的时
代,造益于人群。如果我们再仔细一点探究,我们会发现每
一个新的文明运动必然由人们思想与意识型态的改变开始,
逐渐酝酿出新的反省途径,一方面考究旧有的不合时宜或徒
具形式的各种律文、思想与制度;另一方面,则配合新的环
境与意识型态的要求,另创新法,以为人伦之轨范。
但是此处,我们不禁要问:固然,人们可以察觉出某一
时代意识型态的改变,人们也可以明显地看到各种教条、律
文与制度的僵化,而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在道德或宗教实践上
的功能,但是在他能另立新法之前,他的根据是什么?是更
积极的阐述分析旧有的思想义理以期有所建树吗?是仅仅靠
著慈悲、善良乃至亦能具有相当的毅力、努力即克为功乎?
是不顾新时代的人们意识型态的改变,仍独自或要求他人守
著古旧的观念与律仪就能力挽人心之无依与颓弊吗?是……
诚然,这些努力是令人感动的,但是是无效的,因为它们是
与时代脱节的,是盲目而没有方向的,那么正确之途是什么
呢?
如果说人类所追求的真理是相同的,但是依照其不同的
时代与环境形成追求此一真理的不同方式的表达与型态(注1)
, 而其中某种表达与型态所呈现之文明日益衰萎, 如果我
们果欲再造此一文明,则必得打破其表达之形式,溯源至此
一文明之创造者的原创心灵中,把握其原创的意义,或者说
与其同样地握有真理的泉源,我们才有办法如彼原创者具有
同般创造的心灵与能力,在我们自己的时代,考虑不同于旧
时代的意识型态,或因执著旧时之法所造成的弊端,破除其
病,创造适合于现代的表达与思考方式,以相应于现代的人
们。唯有掌握真理的核心,方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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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的心灵,亦方能创立新法,普益人群。凡此,即如汤恩
比(Arnold J.Toynbee,英国历史学家)所云:
“大发慈悲心的救世者能否成功,并不单靠他的
善良、有决心、有毅力,更要紧的是看他能否走向新
生的轨范。创造少数 (Creative Minority)成本的基
本条件,在于能弃绝旧有的外在宇宙,退入内在宇宙
,通过个人的自明作用,再投入外在宇宙,发动整个
社会的自明。”(注2)
其实,像这种对于意识型态与文明或法的原创意义的重
视的重要性,在维摩诘经的“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亦清楚
的言及,其云:
“又问(笔者按:指文殊师利之问):‘空当于何
求?’
答曰(笔者按:指维摩诘之答):‘当于六十二见
中求。’
又问:‘六十二见当于何求?’
答曰:‘当于诸佛解脱中求。’
又问:‘诸佛解脱当于何求?’
答曰:‘当于一切众生心行中求。’”(注3)
此中明佛陀说法为断众生执见,若复执法为实有,为佛不许
,故当联结说法之动机与解脱者的心怀,方可了解其说法之
原创意义,而佛陀之解脱的可能性,其基础即在了解众生之
“心行”,亦即其意识型态与困惑,而能针对此等问题寻求
解决的方法,以为救渡之筏,这是推动菩萨修行成佛的一大
关键。维摩诘经的“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求”已指出人类一
超越各个时代的永恒的真理,人要寻求解脱,必得深刻地认
识其所处时代的心灵问题与原因,如果我们连这一时代的“
众生----包含自己”的意识型态及其心灵困惑的内容都无法
了解,还谈什么新法的建立!又有什么真正的“复兴”可言
?(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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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日的时代而言,我想任何人都非常清楚,人类正处
于科学文明所带来的剧烈变革之中,人类生活于前所未有的
复杂、紧张、与重视经验事实,实用以及形式分析的科学世
界之中,人类早已离开了古典之纯朴、安稳、重整体、重道
德、重宗教生活的意识型态,一方面,他已经陷于被讲求速
率者精密分工的科学主义与政治及大众传播所带来的形式主
义与“削平作用(leveling)”(注5)所导致的精神生活匮乏
,空虚乃至心灵被扭曲、变形的迷失与混乱之中;在另一方
面,他又对科学文明所带来的新奇的世界,有著无限的好奇
与极欲探索的要求,并极重视精确的表达。佛学面临此境,
它的重内省的,以现实为虚幻的精神及其古典的哲学表达方
法是颇难与现代人的心灵要求接驳而如过去一般,发挥其伟
大的救渡苍生的使命!
举例来说,当我们在谈“理事无碍”、“空有不二”的
意义的时刻,我们会发现其中的“事”,其中的“有”对我
们而言,是一多么遥远而无法准确把握的观念,我们可以顺
著它们说一说,但是,如果我们不精确的要求指出它们的确
实内容,它们悬空的观念,对于我们究竟有什么样的益处与
起著什么样的感应呢?或者这也一如“中论”“观涅槃品”
中,龙树菩萨所云之“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是二际
者,无毫厘差别”的问题,如果我们无法先正确地定义与范
限何为“世间”----相对于“涅槃”而言,它已是一较实际
的观念----?那么更为抽象的“涅槃”的到达,又怎么可能
呢?
因此,今日果欲振兴佛法,必得避免再用模仿,因循的
方式来解说它,此亦即避免用西哲康德所谓的“分析命题”
(注6),反而,我们应当重视佛法的原创意义的开拓,以能
突破文字之抽象与限制,还原至原创者所用文字之真正指向
,而能精确地掌握其意义,如此方能再言复兴佛法所迫切需
要的新的表达或对治之方。若仍只是一味地讲求古典、或再
分析、重复古典的文字,佛法真理将如何实存于今日,而能
真正有效地负担济渡众生的使命!
是以这一篇研究中论的文章,主要的立意即在阐发中论
的否定(注7)思想及中道思想的原创意义,它不似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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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之注疏,只就其否定的内容再加以叙述或做一些分析命题
的工作,它也不似已往只就中道是“空有不二”的不够清晰
与精确(指对现代的人类而言)的解释而以为满足;它以中论
的否定思想的原创意义的探索开始,寻求其发生的原因,并
对完成此一理论的方法----即中论的辩证法----的基础加以
说明并展示;其后,叙述否定思想之做为一种澄清执著法有
的方法的还原,亦即否定之再否定,进而推出中道思想的建
立与其较清楚的说明;最后,尝试以此一研究所带来的启示
,碰触这一时代的人们的心灵问题与其原因,提出一反省佛
法复兴的方向的参考。虽然这只是一种参考,但以我的学力
及能力均嫌不足,恐仍为肤浅,希望有心之人惠予指导。
二、中论空无思想之探源
(一)空无思想产生的原因与意义
空无之观念,就人类思想与认识的历史看来,是源远流
长的,以希腊哲学而言,公元前五世纪,著名的哲学家赫拉
克利特斯即曾提出类似的观念,他说:
“人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 (照赫拉克利特斯说
,也不能在同一状况下两次接触到一件变灭的东西,
因为变化得剧烈和迅速。) 所以它分散又团聚,接近
又分离。”(注8)
又说:
“我们既踏进又不踏进同样的河流,我们既存在
又不存在。”(注9)
另外在中国,庄子“齐物论”中亦有云: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
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注10)
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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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指喻指之非指, 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
;以马喻马之非马, 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注11)
以及:
“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
以无有为有,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
且奈何哉?”(注12)
凡此均属否定或空无观念之哲学,不过,完全以空无观
念建立宗教哲学之规模,并将此一观念彻底地应用在宗教实
践与修行方面则为佛教之特色。
像这样重要的观念,我们不禁要问,它是如何产生的?
它在思想史中的意义为何?当然,若以佛学中的独觉而言,
独觉见花开花落,使能深体世间事物的无常生灭,而得到解
脱,到底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与领会的事,多谈论它,无甚
意义。并且造成人们思想混乱而使人心灵分裂、不定的主要
原因,多由思想、观念(知识世界)的复杂、分岐,无所统一
而来(注13)。是以在思想方面对空无一观念所产生的原因,
做一探索,使它的原创意义朗然呈现,而能有益于我们观念
的澄清,是一极为重要的事。不过,若就佛学的空无思想所
涉及的历史与时代的思潮,而形成一特有的表达方法----即
否定一切设定----与宗教而言,它的发生是颇为复杂的,今
试为简述之:
就人类而言,一种生命理想的设定与说明是必然亦必须
的,譬如涅槃、净土、天堂,乃至统合一切经验知识的形上
学、认识法则等,因为人类永远不能满足于经验界的生活与
其先天的限制,同时人类也需求统合一切经验的知识原则与
道德、宗教的实践原则以作为追求理想的准据,为此,康德
(Immanual Kant)曾说:
“当我们把这样的一些先验的理念全部拿来检查
时,我发现这种天然趋向的目的乃是为了从经验的枷
锁中,从单纯是观察自然界的这一限度中,把我们的
概念解放出来,使至少看到在它面前展开著一个包含
为感性所绝对达不到的,仅仅作为理智的对象的境界
,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对这些对象去做思辩的研究 (
因为我们在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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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找不到立足之地。)而是因为实践的原则,如果面
前没有像这样的一个境界,来满足其必要的期待和希
望,就不能达到理性,为了道德的目的所绝对需要的
普遍性。”(注14)
如果此种理想的设定有其必然,那么随此设定而需要的
表达与其辩证性、描述性的说明亦属必然。在原始时代,这
种设定与说明颇为单纯,如图腾或偶像崇拜,或对不可知的
人格神崇拜等。但是到了人文觉醒的时期,亦即纪元前约五
世纪至十世纪之间, (此乃一切近代与现代文明的滥觞期,
例如中国文明,希腊文明、基督教文明、奥义书文明、佛教
文明等), 人类摆脱了一切对外在的神祇崇拜,转而重视人
的自我心灵、生命问题的探索,原先的简单的或不合人文要
求的设定与说明已无法满足时人,于是新的表达方法与理想
的设定应运而生,这就是古典形上学的出现,其中如奥义书
设定“阿特曼” (atman) 之存在,并寻求到达“大我” (
Atman) 或“梵”(Brahman),亦即“阿特曼”与“大我”合
一的辩证性的表达或说明;旧约圣经之上帝的设定与其创世
纪中的宇宙论,中国尚书之“天道”或易之“太极”,希腊
哲学之“Logos”,或者如佛教之涅槃等。除非我们根本不
承认人类所追求的真理或理想是一,或者说创造不同文明的
人类智慧有高下之分,否则由这些设定中可以清楚的见及人
类对理想与真理的追求是一,然其对此一理想或真理的设定
与其说明,以及追求的方式则异。如果我们承认此点,那么
此中隐含了三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第一个是说设定之对象终究是因设定而有,人永远无法
全然地认识或到达之,而予以完全与确切的说明,是故形成
了诸多不同的形式设定与对此一设定的描述或辩证性的说明
与诸般不同的追求方式。否则如真能完成此一理想之设定,
而揭示设定的内容,或者对某一种理想的设定予以完全的说
明,誉如说人真知“认识”的过程,人真知心灵的为善,或
为恶或其间的作用关系,或者是人真知一观念的“发生”原
因,人真解“宇宙”、“心灵”、“自然”等等,那么人类
为弄向此一理想而展现的一切文明与一切奔向它的努力皆可
终止。(注15)因此,“人之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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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绝对自体。反之,而只是以其不休止努力与创造的过
程,所完成的一种倾向于绝对之表达方式罢了。”(注16)
第二个是说人类心灵具有创造形式设定的无限性:此点
可由人类的历史所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理想设定了解之。佛学
到了部派佛教时期以及以后所出现的华严唯识,如来藏等思
想的复杂性,亦清楚地说明了此点 (关于此点,由下节之叙
述即可明了)。
第三个是说设定与理想之间所必然要形成的切割性:因
为形式设定与其辩证性的表达永远都只是一种对理想象征性
的说明与分析,却永远都不能,也不可能是理想之本身,关
于此点,史作柽氏在他的“方法与沟通”一书中说:
“形式之存在,都在直接、间接、或隐显间对本
体的存在而进行一种象征性的说明,表达或描述,但
形式本身,若相对本对而言,却永远具有一种切割,
分析或否定性。”(注17)
也就是由于此种切割性、否定性的存在,使得每一个文明在
“创造少数”之创造力消失或与原创性观念的距离愈远,而
众人只能重覆、模仿原则性的设定形式,并极尽分析之能力
时,逐渐趋于没落与解体 (请参考汤恩比著,历史研究,于
平凡改写之“文明是怎样创造的?”一书第四部分“文明是
怎样没落的?”大林出版社)。 而在没落与解体的过程中,
各式各样的堕落、腐败、短视、重现实取向的流弊层出不穷
,造成人类数不清的悲剧与苦难。
当形式设定本身呈现以上三种特性与限制时,终于空无
之思想应运而生,若纯就人类思想之演进与其对理想之形式
设定而言,有如下之意义:
第一:避免一切形式设定与理想之间的切割性:如果理
想的要求与其设定是一种必然,而形式设定又必造成一种与
理想自体的切割,或者人更因此种切割而形成了执著于某一
种设定之心灵的偏狭乃至分裂,或者最基本的,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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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出在设定之本身就是一种“假有”,那么最根本的办法就
是不设定或否定任何设定,不设定是空无思想直投神秘的心
灵世界的一种终极理想或指向;否定则构成空无哲学的架构
或内容,如中论是。如果人能认清此点,并经过“确凿地”
“有”与“无”之间的辩证过程,无疑地,他必可通过一切
设定的形式而还原其回到设定者的原创心灵中,而能具有真
正包容一切形式的自由、无阻的心怀,并且往自己的解脱路
途开拓而去,此是空无思想真正寄意之所在, (关于此点将
于本文之第四部分----中论之中道思想----详述之。) 反之
,则将为任一设定形式所控,所左右,或又反被空无思想所
控。
第二:避免因不同形式设定所造成的人为的对立与冲突
:由前面的说明可知,对宗教、道德生命的追求而言,人类
具有无限的创造形式设定的可能性,而使得宗教、道德的追
求与实践成为可能。而此种不同的创造形式的结果,使得人
们生活于不同的文明型态中。如果人不能认清人类所追求,
所欲完成的生命理想并无不同,而追求真理与表达追求过程
的形式则多所差异,那么人必将因为对某一形式的爱好、执
著,而极易陷于对他种形式的排斥,否定与贬抑的冲突中,
这是一切形式设定本身潜伏的危机,空无思想的出现,即为
避免因不同的形式设定而引起人之误解所造成的对立与冲突
。
第三:避免对一切形式设定之无止境的分析:由于形式
设定与理想之间的切割,所造成的形式设定的欠缺或限制,
例如人类永远无法“完全地”说明“净土”的殊胜,即使说
了,它又不能迎合不同时空的人们的渴望与需求;或者形式
本身必然要遭遇表达上的矛盾,例如性善说与性恶说的无法
融通,空无与业报说的表达困境……人类会不终止地对形式
设定再加以修正、分析、弥补,以求形式的更为完整与适当
,或者消除设定的内在矛盾。但是由各种寻求修正或弥补的
结果看来,这种理想设定的完成,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是因
为时空的迁移的必然,而影响到人们心灵对理想的需求的表
达的改变;另一方面则为形式表达的矛盾是必然存在的,因
为创造设定的是人自己,他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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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认识的能力,例如心性到底为善?为恶?或善恶之相互
作用的关系为何?生死轮回如何可能?……是永远受限制的
。不过虽然如此,人仍然需要这些设定,也仍然要对设定寻
求更精确的分析与设定内存的矛盾的弥补方法,就在形式之
分析愈精、愈详,弥补性的说明愈多愈杂时,人离开了原创
的设定也愈遥远,终而极易迷失于形式的繁杂与无所遵循之
中(注18),部派佛学即是显明之例。空无观念的产生,即为
扫荡一切因形式分析或弥补之无穷所造成的流弊,而指向使
人认清设定之时效限制,形式表达的必然矛盾,以及它的方
便意义或假有性等。
不过此处仍待说明的是,虽然空无思想在此处显示出它
的优越性,但是由前面的叙述可知:任何的为宗教与道德之
实践乃至为知识的统一而设定的原则,如佛教的净土、业报
、唯识、如来藏,以及基督教的上帝,天堂以及哲学的形上
学等,对人类而言是永远不可缺少的,是以空无思想必然要
更进一步地,从否定设定,不设设定的消极观念中,往前推
进、积极地,藉著空无思想的指向,还原各种设定至其原创
意义,而能用“心灵”去弥补形式的欠缺与矛盾,去学、去
了解各种有益于人类对理想的追求与实践的方法,而形成一
真正自由与包容的心灵,这是真正菩萨道的“学”的内容,
亦是别教菩萨“由空入假”的意义所在;另外,空无思想虽
然有其优越性,但做为一种方法而言,与其它任何方法一样
,它仍然并非完美无缺的,否则就不会有部派佛教与大乘佛
法之唯识,如来藏思想的出现,是以空无思想的本身必得要
再被还原。像这样子的,由空无思想所导出的对空无思想本
身的还原,乃至对其他法门的了解与还原是为中道思想的真
正意义。(此点将于本文第四部分详述之。)
(二)中论空无思想探源之举例
佛学在印度发展到迦腻色迦王时代,教理之歧异非常复
杂,吕澄说:“佛教之分派,形成于迦王之前,大数是十八
部。”(注19)考察其分裂的原因,时代与地理环境的变迁是
一个主要的因素,与此有直接关系的便是戒律的修改,而戒
律又关系学说的观念,是以学说亦必受影响,(注20)另外一
个分裂的主因就是对佛陀说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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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分歧,吕澄云:“佛在世时代,佛陀对哲学的根本性问
题,采取规避态度,如四类十四无记等,就留下许多未得解
决的问题……哲学问题可以先不讨论,但是和任何学说一样
,佛学要深入下去,就不能不接触这类理论的问题,例如世
界有边无边?有常无常?身与命是一是异等等……所以根本
分歧表面看来,是与戒律的宽严有关,实质还是对佛说发生
的异解……”(注21)
其实,以我而言,与其说佛陀是规避十四无记,而留下
未解决的问题,倒不如说,佛陀深刻地了解一切有关宗教,
伦理的追求所设定的“理论”,其所必然带来的后果,如奥
义书哲学所带来的哲学派别的分裂、对立,与执著于形式设
定而带来的独断、怀疑之流弊,杂阿含经所载离车执“世间
一切所作皆依于地”即是一例(注22),此不赘言,是以他以
“无记”回答,但是,虽然哲学问题可以不说,可是一种安
顿生命的理论仍属必要,是以佛陀仍然必需要谈因果轮回,
必需要藉助五蕴、六触入处,十二因缘等方便来说明我空。
虽然,佛陀之说法,全为方便而立,亦以“缘起”为重点,
但是“佛学要深入下去”,哲学的要求是一种必然,并且任
何一种形式设定必具有切割性与矛盾之处而需求更精确的说
明与弥补,终于,新的佛学理论多方而生,造成佛法的分裂
。大致说来,佛理分裂的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针对轮回主体的有无的探讨而来;
第二:外境之有无的问题,或即是说,既然一切法空,
人又如何可能认识法的?此即有关认识论的问题;
第三:乃是心性本净或不净的问题。
关于这三个问题的详细内容一方面因为我的学力不足,
再方面,这也不是本文的重点所在,是以仅仅选取前二者做
一节要的叙述,以使能导出中论的“空无思想”的产生的缘
由为足,先述第一:
关于轮回主体有无之问题,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业
力说,轮回说与缘起思想之间的矛盾,或者亦可说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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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空无思想本身方法性的限制所造成,印顺法师说:
“诸行既然刹那生灭,那现在造业的身心与未来
造果的身心有什么联系?造业的早已灭去,受果的身
心却没有造业,那‘自作自受’的理论又如何可以成
立?”(注23)
为了“弥补”此一矛盾,轮回主体之设定是有必要的:最早
是上座部的“有分心”的建立,其后犊子部公开主张“补特
伽罗”(注24),南方的化地部亦成立“穷生死蕴”,大众部
亦说“根本识”,有部也设立“同随得”之观念(注25)等,
不一一而足。
如果只是这一单纯的建立“轮回主体”的弥补,就可终
止业力说与缘起说之间的矛盾,倒也好了,但是如果这一新
的设定又与五蕴之有无或法体之有无扯上关系,问题就更复
杂了。举例来说:说一切有部立“假名补特伽罗”,“这假
我是依不离诸法实体而现起的作用而建立,若直谈诸法的自
体,可说是三世一如,一一的恒住自性,不能建立补特伽罗
,只可以说有实法我。”(注26)另外,犊子部的“补特伽罗
”与法体的关系又是如何呢?印顺法师说:“犊子部虽也依
蕴安立,但不单是建立在五蕴和合的作用上,五蕴起灭的作
用是不能从前世到后世的,犊子部的不可说我,能从前世到
后世,必定是依诸法作用内在的法体而建立的,不离法体的
作用虽然变化,法体恒存,仍旧可以说有移转。”(注27)
此中,有三个新的问题产生:第一个是说,不论是“实
法我”或“不可说我”,假如都建立在“法体恒存”的基础
上,那么就会产生“果报不断”的矛盾现象,此即如龙树在
中论“观业品”中所说的“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受于
果报已,而应更复受”(注28);也更会破坏了“一切世间语
言法”----指善得善报,恶得恶报,而有“不断于梵行,而
有不净过”之失(注29)第二个问题是说虽然安立了“实法我
”与“不可说我”以作为轮回移转的依据,但是“实法我”
与“不可说我”均依“法体”而建立,而“法体”本身只是
一种“抽象”的、或者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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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命”的“讯号”。“抽象”的、“非生命的”“讯号”
自己怎么会“流转”呢?若更进一步追问:“抽象”的、“
非生命的”“法体”,如何自己产生“变化之用”?又是一
难以解答的问题。
另外,再以经量部而言,“经部学者的成立种子是一致
的, 但是一谈到种子的所依----相续不断者,就必然地论
到灭定的有无心识, 也就在这点上引起了内部的分裂,”
(注30)总之,由于业力说与缘起思想的设立,所产生的矛盾
,逼使部派佛教各派别建立轮回主体的观念,但是这并没有
解决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新的矛盾与设定的欠缺性重又生起
,终于这种就假有的设定的无限分析与再设定,造成独断而
且复杂的部派佛教的不断的分裂与对立。部派佛学的原创心
灵的丧失而至一味地模仿、因循与专事分析,难怪要被后人
称为“小乘佛学”,我想这是不无道理的,也是值得我们警
惕的。
关于第二点,即外境之有无的问题,印顺法师在他的性
空学探源中说:“认识对象之有无,是佛教根本的问题。”
(注31)又说:“学派佛教对于认识对象的有无有两种见解:
第一派如萨婆多部等说‘有’就是以‘可认识’为定义,如
顺正理论卷五十云:为境生觉是真有相……第二派像经部师
有著另一种思想,以为认识到的对象,不必尽皆是有,可以
有,也可以无。”(注32)。
其次,关于“假名有”的说法:一切有部的说明如下:
“第一:假必依实;第二:假无自性;第三:假无自性而不
可无;第四:执假有为自性实有是行相颠倒……总之,一切
有部所说的有只是一种真实有,约起用活动立之为假名有”
(注33)。至于经部,开始时“其假有义还是建立在缘无之知
”(注34),其又以为“能系结是实,所系境事是假有不实的
,……可说是心有境空的唯心思想”(注35),但是到了后来
,“不但主张境相不实,连根也否认其实在”(注36)。由于
有部“以为五根发识取境,是能得法自相的,……而经部主
张五根是假,境也是假,五识不能得法自相,于是他们诤论
起来了”(注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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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再由境之有无交识到各派对三世法体是有是无
的看法,以及由极微观念所引出的问题等,更使部派佛学的
内容纷繁复杂,亦使由思想的分歧造成的学派的分裂难以遏
抑。此处若仔细的考究境之有与无的争论之所以会发生,主
要在于空无思想与认识论之间的矛盾关系,此即:
若以空无的思想而言,一切物是缘起的,但是如果是缘
起的,则人如何能认识一物?又如何能藉著认识作用,在无
自性的物的变灭无常中找到经验的原则,处理生活所需的判
断、推理与思考?但是如果由物可以找到一种经验的原则,
那么与我们说它是无常的理论又互不相容。如果在此处,我
们无法体认空无思想的真义所在,换句话说我们无法体会佛
陀说明缘起法的原创意义或还原之----即为了一种宗教的实
践而说的方便,那么就会产生像经部所说的“五根是假,境
也是假,五识不能得法自相”的虚无看法,导至实用经验的
原则也不复存在,也会产生像有部所说的“能得法自相”的
以经验为绝对的独断取向,以及前面所说的萨婆多部与经部
师对空无的误解所变成的在认识论上的问题,这是一种由形
式与理想之割裂产生的弊端,也是一种由对宗教实践的方法
,与经验的原则模糊不清的混淆而来。
由以上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原始佛教中,
关于形式设定的性质与其隐含的困难,如矛盾性、欠缺性等
。部派佛教为了再说明清楚与弥补之,终而使得原创的设定
无益地、无尽地被分析而呈展,终于当形式愈是复杂时,愈
是容易使人深陷于形式的整理、厘清的工作或迷失于形式的
复杂中,而无法超拔出来,回到第一项设定的原创心灵,了
解其设定之宗教与道德的指向,而直投心灵的创化与超越。
其实这也是模仿、或自身创造心灵的丧失或不真实面对生命
所产生的必然后果。佛教面对此种因形式而造成的思想分裂
(思想分裂其实就是一种分别心或分裂心灵的表现),由历史
看来,只有两条路好走,一是寻求新的具有原创性的设定,
但不离开原始的原创设定的精神,如部派佛教后所出现的唯
识思想、真常思想;另一则是否定(空无)思想的再现,否定
各种设定而直承释佛的本怀。但不论肯定之设定或否定的方
法,于本质上并无差别,关于此点,或许我们可借柏拉图对
话录中苏格拉底对巴门尼德
369页
(Parmenides)所说的话来加以说明,其云:
“巴门尼德……在你的诗里,你认为一切是一并
且对这点作出了卓越的证明;而另一方面他 (笔者按
:指齐诺Zeno) 却说没有多;他提供了说服性很强的
证据来代你说话,你肯定统一,他否定繁多,你们用
这种办法欺骗大家,使人们以为你们说出了不同的话
,而其实你们说的是同一回事……”(注38)。
此中,“肯定统一”即一种肯定的形式设定,“否定繁多”
即一种空无方法的运用,二者俱属方便而使人能迈向生命的
自由与解脱之途,龙树的否定思想的重要著作----中论,即
是属于后者。下面即就中论本身做一方法性的探索。
三、中论辩证法的研究
(一)中论辩证法的基础
中论的哲学无疑是否定的哲学,其否定指向一切形式设
定,而尤以部派佛教的法执为主 (关于此点,请参阅本文三
之(二)), 当然它的否定并不止于否定而已,否则即为断见
,它必须进一步地了解一切形式的设定的原创意义而寻求与
一切形式沟通或形式与形式之间的沟通的可能性,这就是中
道的思想(请参阅本文之四)。此处若只就否定而言,我们很
清楚,中论的否定就是“观因缘品”中,标宗的“八不偈”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
(注39),它是用双遮两边,说一即不中的方法来完成辩证过
程,而得到否定之结果的。不过我们要再进一步地问:就形
式设定而言,这种否定的可能性为何?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
地问:什么是否定之辩证法的基础?简单地说:它来自一切
形式设定的限制,因此如果要辩破,否定这些形式设定,必
得要从这些形式设定的限制处入手,那么什么是形式设定的
限制呢?此即如前所言之形式设定与理想,如真一物,真心
灵,真解脱境界,真净土等,之间的切割性;或者说就是人
类经验判断的超验使用,因为人的经验判断是经由物自身所
提供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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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人们感性直观形式,此即时空的先验性与理智的逻辑
判断----即康德知识论的十二范畴----的作用而来,它永远
不是物自身自身的知识,它永远被限定在“经验”的范围之
内,是以康德说:
“经验固然告诉我们什么东西在那里存在,以及
它怎么样存在,但是它永远不告诉我它必然应该这样
而不是那样的存在,因此经验永远不能使我们认识自
在之物本身的性质。”(注40)
如果人类想用这些经验知识去说明物自身乃至一切真理
想之物而遂行任何理想的设定,这就是先验判断与经验判断
的超验的使用,它必然带来理性的冲突,因为此种设定永远
不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为此康德说:
“因为现象无非是表象,而人们却把它当成了自
在之物的本身,这就是理性的互相冲突所提供的一切
引人注意的事件的来源……现象什么时候用在经验里
,什么时候就产生真像;然而一旦超出经验的界线,
变成了超验的,它就只能产生假象。”(注41)
譬如说部派佛教对轮回主体的设定,它是全然超验的,它是
一种“假象”,我们全然无法确切地说明它是什么,当我们
一定要描述它时,必然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歧异,由于歧异的
存在,使得接纳不同式样描述的人,容易产生观念或理性上
的对立或冲突。再如佛教中“无明”的设定:就人而言,人
只能认识人的现存的烦恼与烦恼所生的系缚,但也能认识或
体验与此相对的清净的存在,为了肯定清净,纯一的价值,
必须要说明烦恼的原因,以做为追求清净,纯一的自由与解
脱的实践基础,是以设定“无明”以说明烦恼或苦的原因,
但是,“无明”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无明”?就人之
经验而言,无人知晓,它的设定是超验的,也是一种假象,
它是由烦恼之存在“推演”出来的,若执之为定,为真,则
必与描述此种设定的其它假象,如基督教所说的“原罪”,
中国哲学中荀子所谓的“性恶”等设定,产生无法相容或沟
通的理性的分裂对立乃至冲突。
因此,若要否定这些设定,必然地要从经验的认识能力
开始,把一切超验的形式设定中所涉及的超验的部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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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而破除之,这就是龙树辩证法的基础所在,他的“八
不偈”就是这种方法的方向性说明与结果,因为就人类而言
,不论主张常或断、生或灭、一或异、来或去,都不是人的
经验所能达到的,追究设定是否属实或真正的内容为何?或
执以为实,均无甚意义,是以孔子也要说:“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是知矣。”(注42)此处就以龙树中论的“观因
果品”(注43)之所以破因果法为例,以说明这一概念:
以因果而言,人类对于因果律的使用,只能在经验的范
围内有效,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而说因果律的“必然”存
在,或将因果律推之至极,认为有一个第一因的存在,作为
世界或生命的原因,这是常见;又相反地,认为没有因果律
的存在,经验是全然虚无的,也没有所谓的第一因,作为世
界或生命的起源,这是断见(注44)。虽然这两种主张都可具
有完美无疵的论证(注45),但是它们都是超验的使用,这种
使用的结果必然带来思想的冲突。是以龙树在“观因果品”
中,对主张“必然”有因果律存在的常见者要广破他,如:
“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
如“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
等均属之;另外,对于主张无因果律存在的断见者,亦要被
斥之,如“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是则众因缘,与非因
缘同”,再如“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因灭而果生,是
果则无因”,此二者之“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与“是
果则无因”俱属“无因生”之果,此与“观因缘品第一”观
四门不生(注46)中所说的“不无因”生是相冲突的,因为它
们都违反了经验界的事实,如种子可生芽,精、卵结合可生
子等。
总而言之,中论辩证法的基础就是经验与超验之间清楚
的分辨,印顺法师在“中观论颂讲记”中亦云:“性空者是
近于经验的……”(注47)诚哉斯言。不过此处应当注意的是
:超验的理想观念有其存在的意义,此已如前言,当人不见
及设定的原创意义,而失去了它与宗教与道德的实践的联系
,使它徒具文字形式,一再地被模棱不清的谈论、臆测或模
仿乃至无尽地分析,而造成心灵的死滞、偏狭、独断时,才
是空无思想所真正要否定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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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能体认设定之原创意义,而有真实的宗教与道德的
实践与追求,那么设定有什么好被否定的呢?它是必要的、
重要的渡人资具,例如在杂阿含经中佛云:
“色是坏法,彼色灭涅槃是不坏法,受想行识是
坏法,彼识灭涅槃是不坏法……”(注48)
此中之“不坏法涅槃”乃为了指明宗教理想之存在以及为了
宗教之实践而设定之,当涅槃被形式化、独断化,或被不断
地以探究、谈论乃至分析其内容为主要目的,而导至湮灭其
与追求生命理想的实践关系时,才是要被破除的,是以龙树
菩萨云:“破涅槃者……但为学者未得涅槃执成戏论故言破
涅槃。”(引自智者大师著摩诃止观,大正46,32页C栏)这
亦是中论有否定“涅槃”的“观涅槃品”的理由。
(二)中论的否定对象的寻求
如果没有设定,或者没有法的存在,那么也就用不著否
定了。可是问题是说,人类为了过伦理与宗教的生活,永远
少不了关于这种生活的形而上的设定与推演,并且由此而下
,要对之不断的加以更精确的说明与弥补,而更造成了复杂
与庞大体系的形式资料,在此种情形下,如果要否定这一切
的形式,几乎是不可能的,是以如何选择否定对象,便成为
一重要的需要思考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在原始佛教时代,释迦并无意建立系统的
思想,有的只是对机的教化,如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
等简单而清晰的,直接有益于生命问题的思想与实践方法,
以及成立“无我”说的结构简洁的辩证法,如五蕴身非我,
非异我,不相在(色不在我,我不在色)等,其实这也是空无
思想的特色与理想,即不建立任何形上辩证系统与设定。但
是到了龙树时代,情形已不同于往昔,各种外教的学派依然
林立,佛教本身亦分裂得极为复杂,并且各佛教部派均试图
组织复杂的教理与戒律,而建立自己的三藏。“各部派的主
张,即反应在各自的三藏中,特别论藏系统地反映出他们学
说的观点”(注49)如上座部的“舍利佛毗昙”,有部的“阿
毗昙心论”、“发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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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足论”、犊子系贤胄派的“三法度论”、正量派
的“三弥底部论”等(注50)。如果要扫荡群说,重伸空无思
想的意义,势必也得立论著述,作一种有系统的批判;又如
果部派本身的分裂如果不得统一,又如何面对外部其他教派
的日趋强盛,因此对内部思想统一的工作是刻不容缓的,中
论便是这样的一本著作,如吕澄所云:“它是对部派偏执一
边的说法给予彻底批判的。”(注51)换言之,其批判的对象
就是部派佛教所建立的一切形式设定系统。
但是,虽然中论有这样的一种指向,可是就以部派佛学
而言,其内容亦是无尽复杂的,是以当批判它们时,不可能
对部派佛教的一切形式设定一一破斥,它所能做的,是回到
造成佛法复杂化乃至无所遵循的原始设定或第一项设定而否
定之,如果原始设定或第一项设定能被否定,那么从出的一
切设定与说明自然不能成立了,是以在中论中,出现在原始
佛教的各种第一项设定之否定是少不得的,如因缘法,如生
住灭法,如四谛法,如十二缘起法,如苦法,如五阴法,如
业法、涅槃法等,此可由印顺法师对中论所作的“大科分判
表”及其相关说明更清楚地见及(注52),举例来说:
如果说部派佛教广设轮回主体,其主要之原因在弥补业
因说与缘起法的矛盾,那么只要先破除业因说的设定,则一
切轮回主体的设定亦不能成立了,是故在中论“观业品”中
,先广破一切业法的成立,再别破部派中因业法而设定的各
种有关轮回主体的理论,如经部譬喻者的“心相续说”,正
量部的“不失法”,以及一切“有我论”的“作者说”等。
又如果部派佛学中,因认识论方面或五阴、根之设定,
而起了境(外物)、我等存在的问题之探讨、分析与设定,或
境与我之间所产生的各种关系、作用的复杂问题,如果要厘
清之,势必先要回到原始佛教中有关境的设定、根的设定、
五阴的设定等。先否定之,这便是中论的“观六情品第三”
、“观五阴品第四”、“观六界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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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相品第七”等主要内容;然后再处理认识的主体我,或
五蕴身、根身的主体我的问题,如“观染染者品第六”“观
作作者品第八”、“观本位品第九”、“观然可然品第十”
、“观苦品第十二”等是;其后的“观本际品”一方面指出
生、老、死的不可得,再方面则就先前的各品作一小结,亦
即有关各种境、我的法乃至一切法(设定)之究竟是不可知得
的,故其云:
“诸所有因果,相及可相法,受及受者等,所有
一切法,非但于生死,本际不可得,如是一切法,本
际亦皆无。”(注53)
最后,则就境与我、身与我之间所生的一切关系、作用进一
步地否定之,如“观行品第十三”、“观和合品第十四”、
“观有无品第十五”、“观缚解品第十六”、“观业品第十
七”等是,在印顺法师的“大科分判表”中,这些被列为世
间集的“行事空寂”(注54)。
总之,如果原始设定已被无止境的分析乃至再设定,如
果正本清源,使众人由法的无所遵循,乃至相互冲突的恶劣
处境中超拔出来,则回到第一项设定的反省或否定,而认清
其意义澄清其源流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此在后面的“空无
思想、中道思想与现代”一节中,将可见及。
(三)中论的辩证法
前面曾说中论辩证法的基础就在经验与超验之间清楚的
分辨,由这个基础开拓出来的应用,便是它的辩证法。在讨
论中论之辩证法之前,我们须先说明人类经验限制的要点,
以便能连结到辩证法的研究,人类经验限制的要点,约可分
述为三:
1.连续或无限的不可知性;
2.物与其属性的相依性及对立经验的互依性;
375页
3.矛盾律的存在。
兹叙述如后:
1.就连续或无限的不可知性而展开的辩证法
我们知道,就人类而言,若一物A0变成An,人类只能有
限地认识A0到An之间的变化过程,但是却永远无法知道其间
的完全的、连续的变化过程,因为由A0到An之间的作用,可
以被无限的寻求,或A0至An之间的变化项可以无限地被分析
,若以符号说明则如下:
设一物为A0,An为由A0变化而来,可写为:A0→An-(1)
又A0至An之间的变化过程中,可观察到的中间物为A1,A2
,A3……An-1,则(1)式可写为:
A0→A1→A2→A3……An-1→An-(2)
此中,A1至An-1乃为可观察到的有限的中间物,为经验
所许,但若再细求之,则A0→A1,A1→A2,A2→A3,An-1→
An等中间的任何一组,均可再观察其变化而分析之,并得到
新的中间物,如:
A1→a1→a2→a3……an-1→an→A1
A1→b1→b2→b3……bn-1→bn→A2
A2→c1→c2→c3……cn-1→cn→A3
………………………………………………
An-1→n1→n2→n3……nn-1→nn→An
则(2)可写为:
A0→a1……an→A1→b1……bn→A2→C1→A3……An-1→
n1……nn→An,此序列中,任何一组即最接近之二
376页
物,如A0→a1,a1→a2,nn→An等,均可如上再被分析,由
是可知 A0至An 之间的变化是无限的,唯其无限,是以真连
续不可知,如果A0至An之完全变化可知,即人真知无限,真
知连续,这是不可能,亦是超验的,由这种连续或无限的问
题我们可以联想到希腊哲学家齐诺 (Zeno)所说的“飞著的
矢是不动的”, 或者是“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
(注55),以及“如果有多,存在物在数目上就是无穷的,
因为在各个个别事物之间,永远有一些别的事物,而在这些
事物之间又有别的事物,这样一来,存在物就是无穷的了”
(注56)的意义所在;或者是西哲斯宾诺莎(Spinoza)在其
“伦理学”中所说的:“If two things have nothing in
common with one another, one can not be the cause of
the other.”(注57)命题之中,因找不到两物之间的“共
同点”而否定两物之因果关系之意旨。
关于此种连续或无限的不可知的问题,龙树菩萨以另外
的方式表示出来,此即“不常”,而就变化之存在事实而言
,则以“不断”表示之。兹说明如下:
由现象之观察,知An由A0而来,设为A0→An,又Ax为A0
→An中之一中间物,若Ax为常,即有自性,则Ax再无变化,
亦为A0→An之变化序列中有一可确定之不可再分析物,此与
一变化序列中任一项具有无限之分析性或因果性相违;换言
之,若Ax为常,则人真知A0与An之间的“共同点”,亦即真
知连续,或者说Ax再无变化之可能,如与他物作用,或为他
物生成之因素,此反经验之所知,故不取,故Ax为无常或无
自性。
另外,若Ax为断,则Ax为A0至An之变化序列的终止项,
则A0至An之间的变化或之An之生成为不可能,但以经验知A0
至An之变化现象存在,故若Ax为断,则否定现象变化之可能
性,此反经验,故不取,故Ax不断。
由上可知,设Ax为常----即有自性,为断----即无变化
、无存在,均不可,此种方法在中论之中,随处可见,爰举
数例以证之,如:
377页
“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
何用缘,”(观因缘品第一)
“若诸法有性,云何而得异,若诸法无性,云何
而有异,”(观行品第十三)
“业位至受报,是业即为常,若灭即无业,云何
生果报,”(观业品第十七)
“若果定有性,因为何所至?若果定无性,因为
何所生?”(观因果品第十三)
“尽则无有成,不尽亦无成,尽则无有坏,不尽
亦不坏,”(观成坏品第二十一)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
亦无缘,”(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凡此,不一一列举。
不过,此处尚须加以说明的是,前面所述的无限,是就
两物之间无限的可能变化或再被分析而讨论之,若单就一物
(法)而言,果欲追究此物(法)之终始或来去,则亦为一无限
而不可知得之物,例如生死、因果、一切的相、可相等,既
无始终而不可知得,则此一切法的存在形同于无,此可由“
观本际品第十一”中清楚的见及,其云:
“大圣之所说,本际不可得,生死无有始,亦复
无有终;若无有始终,中当云何有?是故于此中,先
后共亦无……诸所有因果,相及可相法,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非但于生死,本际不可得,如是一切
法,本际皆亦无。”
是故执著一法为实并欲穷尽而说明之,是一件颠倒的事,因
为其“本际”根本是无法知得的,而部派佛教之就任一法之
推演分析与再设定正是犯的此错。
总之,由不常与不断之法破除对诸法的常断执见,是中
论的主要辩证法之一,连续或无限的不可知得,就人类的认
识能力而言,是一永远存在的事实与限制,越此限制必现矛
盾,又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等方法的运用,其基础类同
于不常不断之说,此不另赘述。
378页
2.就物与其属性的相依性及对立经验的互依性而展开的
辩证法
人之认识一物,是藉经验中该物之属性之总和而认识之
,而人之知一属性亦必是由认识一物的知识概念中而来。物
与其所具有的属性是相因相待的,人无法认知超越属性认识
范围以外的一物,亦无法认识离开任何物的属性的独立存在
体,这是人的认识能力的界线,也是人之所知物与其属性的
必然的相依性,越此界线或打破了此种相依性,必然会带来
矛盾的结果,龙树便是利用此一矛盾而完成破斥违此经验所
设定之理论的辩证过程,底下举例说明之:
中论“观染染者品第六”云:
“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应生
于染法;若无有染者,云何当有染,若有染无染,染
者亦如是。”
此中,前四句明:假设没有染法之存在,而先有染者,那么
在染者的属性中,必然存在染法,此与先前之假设相矛盾,
故没有单独的染法的存在。第五、六句则由无染者的存在,
成立当然没有染法的论证。是故,不论有无染者,都找不著
单独的染法的存在,至于第七、八句则较简略,立意同前,
即不论是有染法还是没有染法,染者亦无法独立存在,此处
,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染法与染者是相待而被认识的知
识,若是离开了当中任何一者的它者的存在,都将造成它者
本身不存在的矛盾结果。是故由染法推知别有一个染者存在
,或是由染者而推知别有染法的存在都是不正确的。
另外,如“观作作者品第八”云: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
有余事;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及一切诸法,亦
应如是破。”
再如:
379页
“若离眼等根,及苦乐等法,先有本位者,以何
而可知?……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观本位品第九)
“若因可燃燃,因燃有可燃,先定有何法,而有
燃可燃?”(观燃可燃品第十)
等,龙树菩萨皆是利用此法以辩破之。此亦即其所谓的“不
一亦不异”的主要意义,其他如“观去来品第二”、“观六
情品第三”、“观苦品第十二”、“观和合品第十四”、“
观缚解品第十六”等,亦多用此法,不一一而具。然而此处
稍值一提的是,关于此种对物与其属性的相依性的了解,颇
可参考中国先秦名家哲学的“坚白之说”。
另外,类似上述依相依性的经验而存在的知识,尚有依
对立性的经验存在的知识,如有与无,生与灭、成与坏等,
其必待相对立的经验皆存在,其中的任何一端才有存在的意
义,它们是互依而存的,如果缺少了具有对立性的任何一端
,则另一端必不存在,因无促成彼端存在的原因,例如有与
无的对立关系,如果没有无的经验,有的经验不必多用“有
”去描述它,它是永远如是的,“有”的观念亦将因此永远
不会生起,唯其有“无”的经验,“有”才相应而生,反之
亦然。在中论的辩证过程中,龙树广用此法,例如:
“果若未生时,则不应有灭。”(观因缘品第一)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观六种品第五)
“有法不应生,无亦不应生。”(观三相品第七)
“若有不空法,则应有空法,实无不空法,何得
有空法?”(观行品第十三)
“有若不成者,无云何可成?因有有法故,有坏
名为无。”(观有无品第十五)
“若离于成者,云何而有坏?……若离于坏者,
云可当有成?”(观成坏品第二十一)
“不因于净相,则无有不净,因净有不净,是故
无不净;不因于不净,则亦无有净,因不净有净,是
故无有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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