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明门论简义
百法明门论简义
作者:唐大圆
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30册
1978年11月初版
题言百法明门者,谓通此百法,乃能入唯识之门也。天 亲菩萨造论简要,古今解者虽多,或过深过繁,未能引起读 者兴趣,今复作简义以引之。 唯识之学,在说明山河大地等一切法,皆是假有唯识之 所变现。 世人皆执山河大地等一切法是实有,名之曰:我既有实 我,则不信一切唯识所变。 是故欲阐发唯识之学,当破我执,又当知我是假,识是 真;迷我是病,是凡夫;破我是药,是佛菩萨。 ┌─迷……凡夫──┐ ┌─我┤ ├假 │ └─破……佛菩萨─┘ 唯识┤ └─识…………………………真 300页 又实我之执,可分为二:一曰人我。二曰法我。执众生 之色身为实有者名人我,执山河大地等为实有者名法我。简 言之,所云我者,即是执一切法为实有是也,又他书或说人 我名我,法我名法。如唯识三十颂首言由假说我法等。彼我 即人我,法即法我是也。合作二表明之。 ┌─我─────┐ ┌─三十颂┤ │ │ └─法─────┼─┐ 唯识┤ │ │ │ ┌─人我─┘ │ └─百法论……我┤ │ └─法我───┘ 我──┐ ├────人身之实有┐ 法──┼─┐ │ │ │ ├─我 人我─┘ │ │ ├──万事之实有┘ 法我───┘ 唯识之宗旨,在说明一切法唯识;而本论之方便,在以 一切法无我说明一切法唯识之义。俗人迷识为假,迷我为实 ;佛悟我为假,悟识为实。故唯识之学是以悟破迷。 301页 ┌佛实─┐ ┌立宗…一切法唯识┤ ├───悟 │ └俗假─┼─┐ 百法论┤ │ │ │ ┌佛假─┘ │ └破执…一切法有我┤ ├─迷 └俗假───┘ 经言万法,即总括一切法,然弥勒菩萨恐世人难学,造 瑜伽师地论,约为六百六十法,天亲菩萨犹恐众生慧浅难入 ,更约为百法而造此论。故此论虽仅谈百法。而实包括一切 法也。本论开端先引佛言。是名依圣言量而造论。 [原文]论曰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何等一切法。云何 为无我。 因世人皆执一切法有我,故不信唯识所变,今欲说明一 切法皆唯识所变,故先引世尊一切法无我以证之。 [原文]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 。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一切最胜故 。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 是次第。 虽闻佛言一切法无我,尚未能明其何谓一切法?如何谓 之无我?今造此论,即说明其所以然。先说一切法,可分有 为无为二种,次就有为法分为四位,九十四种,无为一位, 分六种,合为 302页 百法。表之如下: ┌一心法八…………………一切最胜 ┌有为┤二心所有法五十一………与此相应 │ │三色法十一………………二所显示 百 法┤ └四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三位差别 (一切法)│ └无为六法有我……………………四所显示 一切有为造作生灭无常之法,名有为法。其不生灭无造 作之法,名无为法。今先说有为法。 [一]心法八者,即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 耶、八种识,亦名心王。能造万法,如国王统治百姓,威力 自在,故论说为一切法中之最胜者也。 ┌一眼识……依眼根了别色尘之作用─┐ │二耳识……依耳根了别声尘之作用 │ │三鼻识……依鼻根了别香尘之作用 │ 心 法┤四舌识……依舌根了别味尘之作用 ├─一切最胜 (八识)│五身识……依身根了别触尘之作用 │ │六意识……依意根了别法尘之作用 │ │七末那……此译名意亦名意根 │ └八阿赖耶…此译名藏能藏一切种子─┘ 亦名本识 303页 八识心王,在人之一身,如古天子及诸侯能统治一国也 。第八阿赖耶藏一切法之种子,凡一切法之起现行,皆从彼 藏中出,如天子之居中御极能发号施令也。 第七末那识,执第八识之见分为我,不涉外缘,如皇后 之正位乎内,隐助天子以行令也。 意识传令于外,复引缘入内,司内外之机关,如宰相承 君行令,达之百官者也。 前五识各依一根而起现行,如五方诸侯各依封疆而行其 政令也。 [二]心所有法五十一者,谓随心王而起,为心王所有, 能助心王造业者,共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 ┌─一遍行五──┐ │ 二别境五 │ │ 三善十一 │ ┌心┐ 心所有法┤ 四根本烦恼六├─与此┤ ├相应 │ 五随烦恼二十│ └王┘ └─六不定四──┘ 304页 六位心所,如天子及诸侯各有六部之官,以助行政。每 位心所,复有若干种,亦如各部之官,有若干员。 遍行五心所,本性无记,如非善非恶之官,其能遍行一 切处皆得相应。如某部之官,能巡行全国。而助宣政化者也 。 别境五心所,性亦无记,各缘别别境界而起,如有五官 各住一署,分任其事者也。 善十一心所,性乃纯善,如国有良臣十一人,皆能格君 心之非,导君为尧舜者也。 根本烦恼六心所,性是烦恼染污,如国有奸臣六人,能 诱君昏暴,使同于桀纣者也。 随烦恼二十心所,随从根本烦恼而起,如有猾吏二十人 ,随彼六奸臣而出,以扰乱国家者也。 不定四心所,其性不定是善是恶,如某部有官四人,引 君行政,不能决其为善或为恶也。 凡心王与心所相和合时,名曰相应。盖心王不能独自造 业,必与心所相应,始能造业,若遍行五心所与各心王相应 时,如一人引君与臣民相接,名触。一人启君发号施令,名 作意。一人告君苦乐境事,名受。一人引君想像诸境,名想 。一人偕君运筹帷幄,名思。其行相略如左表: 305页 ┌─触………由根境识三和所生 │ 作意……引心趣境 遍 行┤ 受………领纳顺违俱非境 │ 想………于境取像 └─思………令心造作 若别境五心所与各心王相应时,如有一人以利害告君, 使起希望名欲。一人为君说明事理,使得了解,名胜解。一 人告君以往事,促其记忆,名念。一人劝君用志不纷,使有 定向,名定。一人引君多见多闻,发生智慧,名慧。 ┌─欲………缘所乐境起希望 │ 胜解……缘决定境印持之 别 境┤ 念………缘曾习境令心明记 │ 定………缘专一境令心不散 └─慧………缘所观境而起简择 若善心与心王相应时,如有人引君崇信正法,名信。讽 君行己有耻,勇于为善,名惭。耻不若人,弗敢为恶,名愧 。教君崇俭节用,取不伤廉,名无贪。导君和平乐易,不行 苛政,名无嗔。 306页 。使君明察事理,不致愚迷,名无痴。助君一日万几,行政 不懈,曰勤。调君身心快畅,堪能任事,曰轻安。劝君动必 以礼,宵旰不遑,名不放逸。引君心行平等,从容中道,名 行舍。导君仁民爱物,不为损害,名不害。 ┌─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 │ 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 │ 愧………依世间力,羞耻过恶。 │ 无贪……于三有及造成三有之具无著。 善十一┤ 无嗔……于三苦及能生三苦之具无恚。 │ 无痴……于诸理事,明解不惑。 │ 勤………谓精进,能勇于修善断恶。 │ 轻安……调畅身心,堪任有为。 │ 不放逸…由前精进三根,能防恶修善。 │ 行舍……由前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 └─不害……非愍有情,不为损恼。 若根本烦恼与心王相应时,如有人为君聚敛,曰贪。助 君为虐,曰嗔。指鹿为马,令君昏愚,曰痴。引君恃才凌人 ,曰慢。扰君犹豫不决,曰疑。使君遍执己见,形成专制, 曰恶见。恶见 307页 又分五种:使君固执身为主宰,曰身见。使君执己身为断为 常,曰边见。使君不信因果实事作用等,曰邪见。使君执取 一见,不受人谏,曰见取。使君妄立法章,自作聪明。曰戒 禁取。 ┌─贪………┐ │ 嗔………├障破戒定慧三德。 │ 痴………┘ 根 本│ 慢………恃己才能,于他高举。 烦恼六┤ 疑………于诸谛理,犹豫不决。 │ ┌身见……执身为我。 │ │边见……执断常空有等。 └─恶见┤邪见……谤无因果等。 │见取……于诸见执为最胜。 └戒取……于诸见戒禁执为最胜。 若二十随烦恼与心所相应时,如人导君,对现前逆境起 愤怒,名忿。致君于忿后,怀怨不舍,名恨。遮饰君过,令 不知改,名覆。使君于忿恨后,追触暴热,名恼。使君忌才 妒能,名嫉,使君惜财不舍名悭。使君诡诈欺人,名诳。使 君媚事他国,名谄。使君耽染富贵,傲睨一切,名憍,此之 十种,各别自起,不得俱生,范围狭小,故名小随。 308页 又若使君不知自羞,名无惭。或使君不耻不若人,名无 愧。此二心所行,自类俱起,又能遍不善心,范围较广,故 名中随。 又若使君轻举妄动,心不寂静,名掉举。使君蒙昧沉重 ,不堪任事,名昏沉。使君无有诚信,不崇正法,名不信。 使君懒惰成性,荒弃政事,名懈怠。使君放荡纵逸,不知检 束,名放逸。使君忘失正念,不能明记,名失念。使君驰心 外缘,流荡忘返,名散乱。使君知解误谬,不达治理,名不 正知。此八心所,得自类俱起,又遍不善及有覆无记二种染 心,范围更广,故名大随。 ┌忿………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 │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 │ │覆………恐失利誉,隐藏自恶。 │ │恼………忿恨为先,追触暴热。 │ │嫉………不耐他荣,妒忌为性。 ├小随 │悭………鄙吝财法,不能惠舍。 │ │诳………为获利誉,矫现有德。 │ │谄………矫设异仪,以罔冒他。 │ 随烦恼┤害………损恼有情,心无悲愍。 │ 二 十│憍………于自盛事,染著醉傲。 ┘ │无惭……不知自短,轻拒贤善。 ┐ │ ├中随 │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 ┘ │悼举……令心于境不寂静,能障止及行舍。┐ │昏沉……令心于境无堪任,能障观及轻安。│ │不信……于实德业不忍乐欲,障净信。 │ │懈怠……惰于修善断恶,障精进。 ├大随 │放逸……不能防染修净,障不放逸。 │ │失念……于诸所缘,不能明记。 │ │散乱……于诸所缘,令心流荡。 │ └不正知…于所观境,起错谬解。 ┘ 309页 若不定心所与心王相应时,如有教君追悔往事,或悔先 不应作而作,应作而未作,皆名曰悔。如有宦官宫妃,引君 倦而安寝,名眠。有人导君寻求意言,分别粗事,曰寻。有 人引君伺察意言,分别细理,曰伺。此四者皆可以为善,可 以为恶,而无善恶之可决定者也。 ┌悔………追悔往事,障止。 │眠………令身昧略,不自在,障观。 不定四┤寻………于法推求,未审细察,令心粗转。 └伺………于所寻法,数数推求,令心细转。 310页 上述五十一种心所,吾人日用常行中,皆不出其范围。 其八识心王,亦如世主之深居九重,而不易得见者也。所以 者何?如眼识缘色境时,唯最初一刹那时,不起分别,方名 性境现量,乃是眼境心王之作用。及彼刹那过后,至第二刹 那,即有五俱意识随起,代之起计度分别意识之相应心所, 复有五十一,皆得相应。以是应知吾人于眼见耳闻鼻嗅舌尝 身触等时,不必是眼耳鼻舌身等心王作用,简直是意识代起 作用;又不必意识作用,或即五十一种心所,杂然代起作用 。由此吾人于二六时中,常在心所中流转不息,遍行五心所 ,固不待言,其修行人或多别境及十一善法,具缚凡夫,强 半是根本烦恼及随烦恼,或四不定。心王失御,心所弄权, 大阿倒持,一身扰乱,故禅宗每问主人公在何处,或寻父母 未生前本来面目,盖即求八识心王之一见而已。 (拙著有八 识本体即真如论,可参看) 三色法者,非心王心所,乃心王心所二者所现之影相。 譬如日与星之本体是心、心所,而其光则所现影相之色法也 。 心王……日┐ ├无影相 心所……星┘ 色……光……有影相 311页 如上所表,则应知山河大地等之色法,皆是心王及心所 有法所现之影相也。此色法约五根六尘计之,可分十一种。 ┌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色法┤ (法处所摄色)┐ ┌心王┐ └六尘…色尘、声尘、香尘、 ├二┤ ├所现影 味尘、触尘、法尘一分┘ └心所┘ 何知五根六尘皆色法耶?凡色法变碍为性,谓变坏而且 有碍。如是亦可分色法为三类:一有见有对,谓可看见亦有 对碍者。二无见有对,谓不可看见而仅有对碍者。三无见无 对,谓不可见亦无碍仅有变坏义者。今察五根六尘皆包括前 二类,法尘一分属后一类,故皆为色法。 五根等亦可分二:一浮尘根。如肉眼耳鼻等,有形相可 见,亦能与他物相碍者,但此无发识之作用。二净色根。即 附著肉眼耳鼻等,上有发识之作用者,但此无形相可见,仅 能与他物相对碍而已。 ┌─有见有对……浮尘根。 色 法 ┤ 无见有对……净色根。 └─无见无对……法尘一分。 又净色根虽有发识之作用,然根有根之自种,识有识之 自种,惟识种将起现行时,必以现行之根为依,借根相助之 力,始能起自现行。如是根对于识,谓之增上缘。今作一喻 ,以明根识之 312页 关系。如图,盆中之花,从自种子发生,即识。但花种必藉 盆中水土之助,方能发生,即净色根;然水土等非花盆之储 载不可,故此盆亦可比浮尘根也。 (图略) 问意根何以不为色法?答意根即第七末那,属八识心王 之心法,故非色法。 六尘皆与六根相对而立,如色尘对眼根等。但色尘是有 见有对,声香味触四尘是无见有对,而法尘一分,则又为无 对无见。盖对意根之法处约有二分:一分属心法、一分属色 法。今言法尘一分者,即法处所摄法,非法处所摄心法也。 ┌─一分………心法。 法 处 ┤ └─一分………色法。 [四]心不相应行法者,谓此等诸法,非心法,非心所有 法,非色法,然从彼三位法之分位上而假立者。譬如有甲乙 丙三人,今取甲之首相,乙之身相,丙之手足相,而合画为 一人之相,以其各取一分,故曰分位;以其画成之相,故曰 假立;以其取三人不同之相而画成一相,故本论 313页 言三位差别也。 又相应即俱起之义,惟心法与心所有法,得同时俱起, 故名相应。此法二十四种,皆不能与心、心所俱起,故名不 相应。又迁流之法名行法,行蕴所摄之法,亦分二种:一诸 心所有法,与心相应,名心相应行法。此二十四种不与心相 应,故名心不相应行法。 此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皆由三位假立,云何假立乎 ?试言其相。一依诸法成就不失之分位假立名得。如云得钱 ,就能得之人言,是心法,或心所法。就所得之钱言,是色 法。今但说得,不指此人,亦不指彼钱,故唯是心心所色三 法上假立之行法,亦不能与心等相应,故云不相应行法也, 命根以下二十三种,略如左表,自可类推。 ┌得………于三性法假立获得…………依善恶等增减分位假立┐ │命根……先业所感随寿长短住时决定……依性分位差别假立│ │众同分…六趣差别各各不同自类而居…依相似分位差别假立│ │异生性…未得圣法性异圣者……………依不得分位差别假立│ │无想定…灭前六识心心所法……………┐ │ │灭尽定…灭前六识心心所法及七识一分├依心心所法分位差│ 心│无想报…由欲界修定生彼天中名无想报┘ 别假立 │ 不│名身……单名能诠自性多名方名名身┐ │ 相┤句身……一句名句二句以上名句身 ├依言说分位差别假立│三 应│文身……文即是字为名与句二种所依┘ ├位 行│生………先无今有……………………┐ │差 法│住………有位暂停……………………├依相分位差别假立 │别 │老………住别前后……………………│ │ │无常……有已还无……………………┘ │ │流转……因果相续……………………┐ │ │定异……因果各别……………………│ │ │相应……因果相称……………………│ │ │势速……谓有为法迅疾流转如运奔等│ │ │次第……编列有序令不紊乱…………├依因果分位差别假立┘ │方………东西南北等…………………│ │时………过现未来等…………………│ │数………一十百千等…………………│ │和合……众缘聚会……………………│ └不和合…诸行缘乖……………………┘ 315页 前九十四种,皆是生灭变迁之有为法。灭尽有为之法, 使不再生,即名无为。此无为法,非心法,非心所法,非色 法,非心不相应行法,而由此四种有为法灭尽之所显示,如 山河草木,四处皆雪。是前九十四种之有为法,若太阳既出 ,四处雪融无有,即能显示雪后之无法也。无为法六种: ┌一虚空无为……非色非心离诸障碍从喻得名 ┐ │二择灭无为……由无漏智断诸障染所显真理 │ 无│ ┌一如法界本净不由择力断灭所显│四 为│三非择灭无为…┤二有为缘缺暂尔不生如色不现前│所 法┤ └ 不起眼识 ├显 六│四不动灭无为…第四禅舍念清净无喜乐等动其身心│法 │五想受灭无为…入灭尽定想受心所不行 │ └六真如无为……非妄名真非倒名如即诸法实性 ┘ 以前所说百法,即能解答何等一切法之所以然,尚未知 此一切无我之义以下所说乃解答云何为无我也。 总而言之,所云我者,即实即有。所云无我者,即假即 空。世人皆执我是实有,故不信唯识所变,若欲说明唯识所 变之意,应先明了我是假空。 316页 [原文]论曰:言无我者,一、补特伽罗无我。 (此译数 取趣,无我谓数,数取得五趣,受生之有情,是无我,又名 人无我) 二、法无我。 前说百法,皆括在人我,法我二者之中,凡夫多执人我 实有,小乘皆执法我实有。今返观前说之八种心法,是识之 自体。心所有法,是识之相应。色法是心、心所所现之影。 心不相应行法,是心、心所、色法三者之分位差别。无为法 ,是四有为法灭后之所显示。如是遍察一一之法,皆不离识 ,又不外世人执为人我法我者。若知此人我,法我皆不离识 ,是故可直告之曰:汝等所执补特伽罗之我是无,所执法我 亦无,二我既无,故可云一切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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