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解释的二十种萨迦耶见(身见)
佛陀解释的二十种萨迦耶见(身见)
佛陀在《皮带束缚经》中说:‘诸比丘,生死轮回的源头是无法察知的。在生死轮回中一再流转的众生,被无明所蒙蔽、被爱欲所束缚的起点是难以得知的。诸比丘,就像一只以皮带束缚的狗被绑在牢固的木桩或柱子上,当牠行走的时候,牠靠近那根木桩或柱子而行走;站立的时候,牠靠近那根木桩或柱子而站立;坐下的时候,牠靠近那根木桩或柱子而坐下;躺下的时候,牠靠近那根木桩或柱子而躺下。同样地,诸比丘,未曾闻法的凡夫认为色是如此:‘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他认为受、想、行、识是如此:‘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自我。’行走的时候,他靠近这五取蕴而行走;站立的时候,他靠近这五取蕴而站立;坐下的时候,他靠近这五取蕴而坐下;躺下的时候,他靠近这五取蕴而躺下。是故,诸比丘,应当经常如此地反省自己的心:‘长久以来,这个心就一直受到贪、瞋、痴所污染。诸比丘,众生透过心的烦恼而染污;众生透过心的清净而净化。’在本经中,佛陀也是如此地以狗来比喻未曾闻法的凡夫:‘诸比丘,就像一只以皮带束缚的狗被绑在牢固的木桩或柱子上。’那只狗被皮带束缚住,而且被绳子绑在牢固的木桩或柱子上,因此无法逃脱。同样地,如果未曾闻法的凡夫有强烈的身见(萨迦耶见;认为有个体存在的邪见)与爱欲,就无法解脱生死轮回。为什么呢?因为他被身见的皮带所束缚,被爱欲的绳子绑在五取蕴的牢固柱子上。当未曾闻法的凡夫看待五蕴为‘这是我的自我’时,这就是身见执;当他看待五蕴为‘这是我的’时,就是爱欲执;当他看待五蕴为‘这是我’时,就是骄慢执。无明经常与这三种执着同时生起。无明与身见蒙蔽他的慧眼,使他无法如实地照见诸法。身见犹如束缚在他颈上的皮带;爱欲犹如绳子,将他绑在五取蕴的柱子上。在身见、爱欲与骄慢这些烦恼的影响之下,他造作善业或恶业。这些根源于烦恼的业力有潜在力,能在死亡后产生下一世的生命。有了新的生命之后,就会再生起病、老、死与愁、悲、苦、忧、恼,所以他无法解脱生死轮回。
佛陀以狗为譬喻来开示:‘诸比丘,就像一只以皮带束缚的狗被绑在牢固的木桩或柱子,它只能绕着那根木桩或柱子一再地打转。同样地,诸比丘,未曾闻法的凡夫未见圣者,未善巧与未调伏于圣者之法(四圣谛);未见善士,未善巧与未调伏于善士之法,他认为(一)色是我,或(二)我有色,或(三)色在我之中,或(四)我在色之中。他认为受是我……他认为想是我……他认为行是我……他认为识是我,或我有识,或识在我之中、或我在识之中。他从色到色、从受到受、从想到想、从行到行、从识到识,一再地奔走、流转当他在其中一再地奔走、流转时,他无法脱离色、无法脱离受、无法脱离想、无法脱离行、无法脱离识。我说,他无法解脱生、老、死,无法解脱愁、悲、苦、忧、恼,无法解脱痛苦。’在此,佛陀解释二十种萨迦耶见(身见),即认为有个体存在的邪见。我想解释这二十种萨迦耶见。有色蕴中有四种萨迦耶见:一、他们将色认定为我:色与我是相同的;我就是色,色就是我。注释以譬喻来解释这一点:蜡烛的光与蜡烛的火是相同的;光就是火,火就是光。同样地,有些相信有我的人认为我就是色,色就是我;色与我是相同的。二、我有色:在这里,名(精神)是我,我与色是不同的。他们认为受蕴、想蕴、行蕴及识蕴为我,这四种名蕴拥有色法。注释以譬喻来解释:树木与树木的影子是不同的;树木是一回事,树木的影子是另一回事;树木拥有影子。同理,我(名法)好比是树木;色法好比是树木的影子。因此我是一回事,色是另一回事;我拥有色。三、色在我之中:他们认定名法为我,而色法存在名法之中。注释以譬喻解释说:好比花有香味,香味存在花之中。同样地,我(名法)好比是花,色法好比是香味;色法存在我之中。四、我在色之中:他们认定名法为我,而这个我存在于色法之中。注释以譬喻解释说:盒子里有红宝石,红宝石存在盒子之中。同理,色法好比是盒子,我(名法)好比是红宝石;我存在色法之中。以上是四种譬喻:(一)烛光与烛火、(二)树木与树影、(三)花与花香、(四)盒子与宝石。这是《阿毗达摩藏》的注释《殊胜义注》的解释。这些是关于色蕴的四种萨迦耶见。关于受蕴、想蕴、行蕴与识蕴也都各有四种萨迦耶见,其情况可以此类推,于是总共有二十种萨迦耶见。在本经中及第二部《皮带束缚经》中,佛陀都解释如何灭除这二十种萨迦耶见,因为这二十种萨迦耶见是一切邪见的基础。依靠萨迦耶见的缘故,种种邪见如无作用见、无因见、空无见才能生起。一、无作用见:否定善法与不善法能产生作用。二、无因见:否定果报的因。三、空无见:否定因能产生果。这三种邪见都是否定业因与果报。在本经中,佛陀以狗为譬喻说:「就像一只以皮带束缚的狗被绑在牢固的木桩或柱子,牠只能绕着那根木桩或柱子一再地打转。」那只以皮带束缚的狗被人用绳子绑在牢固的木桩或柱子,因此无法逃走。同样地,如果凡夫有强烈的无明、萨迦耶见与爱欲,就无法解脱生死轮回,因为这三种烦恼将他绑住了。无明与萨迦耶见蒙蔽他的慧眼,使他无法如实地照见究竟法。萨迦耶见好比是束缚在他脖子上的皮带;爱欲好比是绳子,将他绑在牢固木桩或柱子上;而五取蕴好比是那根牢固的木桩或柱子。无明与爱欲促使他造作善行或恶行;那些行为称为业。只要还有无明与爱欲存在,死亡之后,成熟的业力就会产生下一世的结生识。有了结生识就会再有老、病、死,而愁、悲、苦、忧、恼也都会产生,因此他无法解脱生死轮回。举例而言:假设有人供养烛光给佛像,发愿来世成为比丘。根据佛陀所教导的《阿毗达摩藏》,事实上并没有真实的比丘存在,只有名色法(精神与物质)存在而已。他认为有比丘存在;这就是他的无明。渴望得到比丘的生命就是爱欲。执着比丘的生命就是取。依靠无明、爱、取的缘故,他供养烛光给佛像,这是一种善业,包含行与业力。如此总共是五种因,即无明、爱、取、行、业。如果他能修行缘起,就能照见供养烛光给佛像时有三十四个名法。这些名法一生起后就立刻坏灭;没有恒常的行法存在。然而它们留下了某种潜在力量。当那个力量成熟时,就能依照他之前所发的愿望而产生比丘的五蕴生命,这种力量称为业力。因此,只要五种因还存在的话,生死轮回就还会一直继续,他无法解脱痛苦。佛陀接着开示说:‘然而,诸比丘,善闻法的圣弟子得以见到圣者,善巧与调伏于圣者之法;得以见到善士,善巧与调伏于善士之法。他不认为色是我,或我有色,或色在我之中、或我在色之中。他不认为受、想、行是我,他不认为识是我,或我有识,或识在我之中,或我在识之中。他不再从色到色、从受到受、从想到想、从行到行、从识到识,一再地奔走、流转。由于他不继续在其中奔走、流转,因此他脱离色、脱离受、脱离想、脱离行、脱离识。我说,他解脱生、老、死,解脱愁、悲、苦、忧、恼,解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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