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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永铭著:慧琳《一切经音义》研究(8)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姚永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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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龛手镜·甲部》:“□,《孝[当作考]考》云:‘水沟相著也。’”考《慧琳音义》卷三五“窊□”条:“下衔甲反。《考声》云:‘水沟相著也。’”
  《龙龛手镜·疒部》:“□,并灭反。《字统》云:‘肿满总书闷而皮裂也。’“考《慧琳音义》卷三九“痼□”条:“下鞭灭反。《字统》云:‘□,肿满闷而皮裂也。’”
  《龙龛手镜·水部》:“灕,力支反。《埤苍》云:‘水渗入地也。’”考《慧琳音义》卷四O“淋灕”条:“下里脂反。《埤苍》云:‘水渗入地也。’”
对于形近字,两书给予了应有的注意。《慧琳音义》还有专用的名称——“相参”、“相滥”、“相乱”。例如:
  卒生  仓讷反。《周礼》云:‘暴急也。’《考声》云:‘仓忙也,遽(时渠)也。’正体作猝,或作踤,并同。《经》文作卒,略而不备也。字与兵卒相参,故言之。(六·13)
  □起  《说文》从作卒□,可以收绳者也。录书省去竹作□。《经》文作□,俗字误也,与牙字相参,非也。(四·8)
  猝暴  上村讷反。正从犬作猝。《声类》云:‘仓猝,暴疾也。’《考声》云:‘仓忙也,遽也。’或作碎,亦同。《经》文作卒,略也,亦与兵卒相滥,宜改从犬,正也。(七·10)
  揵椎  《经》中或作揵遅,案梵本臂噬揵稚。臂吒,此云打;揵稚,所打之木,或檀或桐,此无正翻,以彼无钟磬故也。但椎稚相滥,所以为误已久也。(十七·13)
  广陿  或作陕,为儖(滥)俠州字迷入也。(十九·4)陿劣上咸甲反。顾野王曰:‘陿,迫隘不广大也。’《说文》‘陿[也],从阜从夹。“虽正体,为与俠州字相乱,故不取,且依经文从匧作陿。(三三·16)
  洟唾  上梯计反。正体从鼻作□,或作啼,见《韵英》,鼻液也。《经》中作洟,本音夷,《说文》亦误也,为篆书夷这与弟字相乱,有此误也,遂相効用之。今《玉篇》、《考声》及《韵英》等数家字书并音以脂反,《周易·萃封》云:‘齎咨涕洟。’足为明证也。洟亦是口鼻汁也。(十三·1)
  《龙龛手镜》同样也沿用了”相滥“这一名称。例如:
  支 此部与文、支三部俗字相滥。
  文 此字与支、攴部俗字相滥。
  爪 爪部与瓜部相滥。
  肉  隶书变体作月,故与月部相滥。
  另外,《龙龛手镜》在注音上也受了《慧琳音义》的影响。
  《龙龛手镜·手部》:“打,德冷反。打,击也,棓也;又江外音都挺反。“考《慧琳音义》卷三“捶打”条:”下德梗反……江外音丁挺反。”又卷八“檛打”条:“下德耿反……陆法言云都挺的,吴音。”又卷一一“捶打”条:“下德冷反……今江外吴地现音为顶。”又卷一二“打治”条:“打,吴音为顶,今不取,《集训》音德冷反。”又卷二七“捶打”条:“下吴音顶,又都挺反,今取秦音得耿反。”很显然,两者的注音的一种先后相承的关系。
  《龙龛手镜·足部》:“□,许月反。走皃也。《音义》禹厥反。”考《慧琳音义》卷;四三《陀罗尼杂集》卷七音义:“踧□,禹厥反。”
  《龙龛手镜·人部》:“□,《经音义》作矮,乌买反,矬矮也。”考《慧琳音义》卷五一“矮□”条:“下樱解反。《广雅》云:‘矬,短也。’作矮,又□,亦锉也,亦作矮。《古今正字》:‘□亦短也。’矬从矢从声,□从疒奇声。《考声》正矮,论文二字并从人从坐从岁作□。”
  可见,《龙龛手镜》无论在释义、解形还是注音方面,都留下了《慧琳音义》的痕迹。这些都足以证明《龙龛手镜》曾深受《慧琳音义》的影响。
  受《慧琳音义》影响更为直接、巨大的是辽释希麟的《续一切经音义》。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序》称:“至唐建中末,有沙门慧琳……撰成音义总一百卷,依《开元释教录》,始从《大般若》,终于《护命法》……自《开元释教录》后,相继翻传经论,及拾遗律传等,从《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尽《读[当作续]开元释教录》,总二百六十六卷,二十五帙,前音未载,今续者是也。”(注解: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序》,《正志一切经音义》第3749~37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续一切经音义》卷六“踰缮那”条:“上羊朱反,缮音善,梵语也。古云由旬,或云由延,中云踰阇那,皆讹略也。……此并依慧琳法师及慈恩音训释。”黎养正也说:“麟师续撰,一禀琳公家法。”(注解:黎养正《重校一切经音义序》,《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4册第932页,台湾新文丰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这说明,希麟是在慧琳的影响下,对《慧琳音义》撰成以后新出现的译经撰伯音义,只要拿《慧琳音义》与《续一切经音义》的有关系目作个比较,就不难看出《慧琳音义》对《续一切经音义》的影响。例如:
  纷纶  上芳文反。《广雅》:“纷,众多皃也。乱也。”下律迍反。《易》曰:“纶,经理也。”宋忠注《太玄经》云:“纶,络也。”并形声字也。(四一·1)
  纷纶  上芳文反。《广雅》:“纷,众多皃也。”《考声》:“乱也。”下律迍反。《易》曰:“纶,经理忆。”注《太玄经》云:“纶,络也。”今按:纷纶即杂遝交络盛皃也。《说文》二字并从糸分仑皆声也。糸音觅也。(续一·1)
  謦欬  上口冷反。《说文》、《玉篇》:“亦欬也。”《苍颉篇》:“声也。”有作磬,口定反,乐器也。非字体也。下苦戴反。《说文》、《玉篇》:“逆气也。”亦瘶也。有作咳,胡来反,婴咳也,非此义也。瘶音苏奏反。(二七·27)
  謦欬  上口冷反。《说文》:“謦亦欬也。”下苦戴反。《说文》云:“逆气返也。”亦瘶也。有作磬,音口定反乐器也。或作咳,音胡来反,婴咳也,皆非此用。瘶,苏奏反。(续七·6)
  两相比较,从反切到释义竟是如此的致,这就不难看出后者对前者的承继关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慧琳音义》的影响中断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随着它的重返故土,它正逐渐扩大影响。尤其是随着近代语研究、俗字研究的深入以及大型汉语字典、词典的编纂,它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其影响必将更加深远。
  (三)不足
  从总体上讲,《慧琳音义》确实是一部不朽的著作,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并给予必要的研究。但是,无庸讳言,慧琳以一人之力,成比洋洋一百卷的《慧琳音义》,错误的足在也所难免。在我们看来,《慧琳音义》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过分拘泥于本字,不辨借字、俗字
  《慧琳音义》非常重视语言规范化,注重用《说文》等字书对用字进行纠正,这有它的积极意义。但是,另一方面,过分依赖字书,过分拘泥本字,往往也不符合语言文字的使用实际,毕竟语言文字有它的社会性。这方面比较严重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排斥俗字,以俗字、异体为非;二是过分强调本字,排斥通假字;三是不辨通假,望文生义。
  光瀹  羊灼反。《字指》云:“瀹,电光皃也。”《说文》:“亦光也,从水龠,龠亦声。”集从佥作□,无此字,书写误。(九九·10)
  案:“□”乃“焰”之俗字,此条当作“光焰”,慧琳不察,以“□”为误字,遂改为“爚”字,其实不必。“焰”字作“□”,佛经中屡见。《寂志果经》:“庄严中间见所为行,行沙门事,严净其心,光□忧愁,除诸秽害,常行真正,节度知足,一心在道,然后为光洁度门梵志。”《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册第273页校记:“□,宋本、元本、明本并作“燄”。此类现象,《慧琳音义》本身也有记载。卷二八“焰明”条:“《字诂》古文作燄,今作爓,《三苍》作焰,同馀瞻[当作赡]反。《说文》:’火行微燄燄然也。‘经文作□。”《龙龛手镜·火部》列“□”为“爓”之俗字。然则“燄”为正字,“□”为俗字。
  白□线  仙薦的。郑众注《周礼》云:“线,缕也。”《说文》:“从糸戔声。”《经》作綖,音延,非也。(三八·15)
  考《慧琳音义》卷一四“线金”条:“先箭反。或作線。《说文》:‘缕也。从糸戔声。’俗作綖。”又卷三七“搓以线”条:“下仙薦反。郑注《周礼》云:‘线,缕也。’《说文》:‘从糸戔声。’《经》文作線,或作綖,并俗字也,非正体也。”又卷七八“线结”条:“上去先箭反。郑注《周礼》:‘线,缕也。’俗作綖,正字从糸戔声。戔音在安反。古作線,又作綖也。”《后汉书·虞诩传》:“又潜遣贫人能缝者佣作贼衣,以采綖缝其裾为帜。”《集韵·綫韵》:“线,《说文》:‘缕也。’古从泉,或从延。”据此,则作“綖”固不误也。“綖”为“线”之异体。(注解:李维琦《佛经续释词》第143~144页有大量例证,可参。岳麓书社1999年。)
  不辨俗字的一个后果就是误俗为正。“以异文为正,俗书为古”是清人批抨玄应的话,尽管慧琳有所改进,但仍不能完全免俗。例如:
  抟逐  下虫六反。顾野王曰:“逐,追。驱也。”《说文》:“逐,走也。从辵(丑略反)豖(丑录反)声也。”又说“豖”字:“豖,绊也。”于豕字上加一画。《经》从豕作逐,俗字。(一三·5)
  考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一“释遯”条:“(《说文》)辵部又云:‘逐,追也。从辵,从豚省。’徐锴曰:‘豚走而豕逐之。’余谓字当从辵从豕,豕走而人追之,故为逐也。甲文逐字作□,可以证明余说矣。”(注解: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第25页,中华书局1983年新1版。)说明“逐”字从豕,而非从豖。慧琳以为“逐”为形声字,故字从“豖”。其实,就上古音而言,“逐”字归觉部,“豖”字归屋部。两者语音不谐。
  如果说慧琳站在正统的文字学的立脚点场上否定俗字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不辨通假就毫无道理可言了,因为古代文献中通假是一种屡鲜的正常现象。
  臮令  其懿反。《考声》云:“衆[当作臮],辞所及也。”《说文》:“衆[当作臮],辞兴[当作与]也。”《月令序》云:“洎乎月朔差异也。”从乑自声。乑音吟。《论》作洎,汁也,乖《论》旨,非也(五一·6)
  案:“洎”通“臮”亦得。《汉书·王莽传中》:“大司马保纳卿、言卿、仕卿、作卿、京尉、扶尉、兆队、右队、中部左洎前七部。”颜师古注:“洎亦臮字也。臮,及也。”“臮”亦“暨”之古字。考《慧琳音义》卷二八“暨今”条:“《声类》云:‘古文作臮。’同其器反。《字林》:‘暨,及也。’亦云至也。”又卷五五“难暨”条:“古文作泉[臮],同其器反。暨,及也,至也,与也。”又卷七五“将暨”条:“《声类》古文臮,同其器反。”又卷七七“臮贞观”条:“上其义反。……今亦多从旦作暨。”佛经中屡见“暨”作“洎”字的例子,如《大正新修大藏经》卷五九:“尔时普贤菩萨摩诃萨,承佛神力,观察十方一切大众,洎于法界。”《大正新修大藏经》第10册第313页校记:“洎于”,正仓院圣语藏本别写作“暨于”。《慧琳音义》中也屡见“暨”作“洎”例,如卷二O“暨乎”条:“《考声》云:‘暨,及也。极也。’《说文》:‘与也。从旦既声。’《经》文从水作洎。”又卷三一“暨山”条:“上其意反。孔注《尚书》云:‘暨,与也。’杜注《左传》:‘至也。’《说文》:‘颇见。从旦既声。’《经》从水作洎。”又卷四四“暨龙朔”条:“上其朔”条:“上其懿反。《考声》:‘暨,及也。’《说文》:‘从旦既声。’《经》从水作洎。”又卷六O“爰暨”条:“下音忌。《尔雅》:‘暨,及。’《序》文从水作洎。”又卷八O“爰暨”条:“下其意反。……《录》作洎。”尽管有那么多的用例,慧琳仍然以为作“洎”非,其理由只是“与本义乖”(卷八三“暨乎”条:“奇冀反。杜注《左传》:‘暨,至也。’《尔雅》亦及也。《传》从水作洎。徐广云:‘肉汁也。’与本义乖。”)
  不辨通假在释义方面产生的真接后果就是没有因声求义,而是望文生义。例如:
  洋铜  上音杨。洋洋,水流皃也。《四一·11》 谓煮之消烂洋洋然也。(四六·8 七二·17)  案:此处“洋”当是“炀”字之借。考《慧琳音义》卷六五、卷七O“洋铜”条并云:“《字略》作炀,释金也。”又卷一二“铸金”条:“顾野王曰:‘炀铜为器曰铸。’《说文》;‘消金也。’”又卷三四“铸师”条:“《左传》:‘铸谓炀(阳向反)铜为器也。’又销金也。”又卷四八“及鎔”条:“以终反,江南行此音。谓鎔铸销洋也。”“洋”亦“炀”之借,义为消融。
  媾精  上古候反。《周易》曰:媾,遇也。王注云:女遇男也。《经》作此遘,误也。(三四·15)  案:遘亦遇也,与“媾”音义近,为同源词,作“遘”亦得。今本《周易·杂卦》:“遘,遇也,柔遇刚也。”《尚书·鑫滕》:“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陆得明释文:“遘,工豆反,遇也。”《尔雅·释诂》:“遘,逢,遇也。”郭璞注:“谓相遭遇。”
  媟嬻  上相列反,下徒木反。相狎习谓之媟嬻。《经》文作泄渎,非体也。(三四·18)
  案:作“泄渎”亦得,《孔丛子·答问》:“梁人有阳由者,其力扛鼎,伎巧过人,骨腾肉飞,手搏□兽,国人惧之。然无治室之训,礼教不立,妻不畏惮,浸相汇渎。”蔡邕《明堂月令论》:“所以示承祖考神明,明不敢泄渎之义。”《法苑珠林》卷八七:“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汇渎也。”《艺文类聚》卷一一引蔡邕《独断》曰:“上者尊位所在也,太史令司马迁记事,当言帝,则依违之,但言上,不敢泄渎者尊号,言尊尊之义也。”“泄渎”与“媟嬻”音义并同。
  2.拆骈为
  拆骈为单大致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词方面,将词割裂,同一词分属相邻的两个词条;二是释义方面,将双音节词(尤其是联绵词)分拆,分别解释单字的意义。
  《慧琳音义》在收词方面的一大特色是大量收录复音词,并且也能对复音词进行训释。例如:
  魁脍  案:魁脍者,屠煞凶恶之师也。(一·11)魁脍  案:屠割牲肉之人名为魁会脍也。(四·17)
  花鬘  花鬘者,西方严身具也,以线贯穿草木时花,晕以五色,无问男女,如于身首,以为严饰,犹如绶带。(十六·3)
  但是,作者并没有将这种做法贯季节彻到底。相反地,一方面,他在收词方面,偶尔也犯拆骈为单的毛病,将双音节词误拆为二,分属不同的词条。例如:
  《慧琳音义》卷三九“以□”条:“昂感反。《说文》云:‘□,含怒也。一曰难知也。从女酓声。’……”又“懠心”条:“上齐细反。《毛诗传》云‘懠,怒也。’《广雅》:‘愁也。’《文字典说》:‘从心齐声。’”《集韵·感韵》:“□,含怒也。”《集韵·至韵》:“懠,怒也。”(脂韵、□韵、寘韵义同)据此,“□”、“懠”无均有怒意,当是并列式合成词,义亦为怒。《慧琳音义》将“□懠”一词拆分为二,显然是不妥的。考《慧琳音义》卷三九“□懠”条:“译经者于经卷开自音为颔剂,率尔肚撰造字,兼村叟之谈。未审□懠是何词句。”其中即有“□懠”一词。《不空羂索神变真言经》卷九:“颜貌瞋怒以懠心, 双目斜怒瞻视武略,观奋怒王面目瞋吼。”(注解:《大正新修大藏经》第20册第274页,台湾新文丰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又卷二五悦诚服:“识心□懠,依诸如来最胜自在奋怒金刚降伏法门,类相瑜伽,如所圣者,面目□视,跪踞而坐,若护身三昧耶。”(注解:《大正新修大藏经》第20册第366页,台湾新文丰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均以“□懠”连言,足证“□懠”不当分拆。(注解:若推究其来源,“□”、“懠”出现时代均相当早。《说文·女部》:“□,含怒也。一曰:难知也。从女酓声。《诗》曰:硕大且□。”段玉裁注:“《陈风·泽陂》文,今诗作俨,传曰:矜庄皃。一作曮。《太平御览》引《韩诗》作□。”《诗经·大雅·板》:“天之方懠,无为夸毗。”毛传:“懠,怒也。”陆德明释文:“懠,才细反,疾怒也。”孔颖达正义:“懠,怒,《释言》文。舍人曰:懠,怒声也。”《尔雅·释言》:“懠”或为“齌”字。《楚辞·离骚》:“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齌怒。”戴震《屈原赋注初稿》卷一:“‘齌’读如《诗》‘天之方懠’之懠,毛传云‘怒也’。”(《戴震全书》第3册第538页,黄山书社1994年。))
  另一方面,他在收录复音词之后,往往只解释单字义,而这样的解释,往往与词义脱节,我们看了单字义后,往往对词义并没有一个明解的认识。例如:
  網鞔  下莫安反。《春秋》云:“鞔,补也。”《考声》云:“盖也。”《说文》:“从革免声也。”(三四·6)
  所释意义与词条汉有关系。考《慧琳音义》卷二九“網鞔”条:“下莫安反。案:網鞔者唯佛有之,手十指之间有肉網犹如鹅足。”又卷一OO“網鞔”条:“末盘反。網鞔者,如来手十指间有肉網相连,如鹅王足而有文彩,犹如罗文,名曰網鞔。”
  尤其是一些联绵词,作者也会犯拆骈为单毛病。例如:
  缥眇  上漂眇反。《说文》:“缥,青白色。”下妙小反。王逸注《楚辞》:“远视眇然也。”司马彪注《庄子》云:“眇,高也。”《说文》:“从目少声。”(九八·5)
  “缥眇”为联绵词,不当分训。《文选·海赋》:“群仙缥眇,餐玉清涯。”李善注曰:“缥眇,远视之皃。”
  3.混淆形近字
  慧琳非常重视形字的辨析,对一些容易混淆的形近字,往往专门予以辨析。对一些俗体易混的偏旁也屡屡予以指明。例如:
  揵椎  直追反。《经》中或作楗遅。案梵本臂吒揵稚。臂吒,此云打;揵稚,所打之木,或檀或桐。此无正翻,以彼无钟磬故也。但推[当作椎]、稚相滥,所以为误已久也。(一七·12)
  违陀天  译勘梵音云私建陀提婆。私建陀,此云阴也;提婆,[此]云天也。但建、违相滥,故笔家误耳。(二五·16)
  但是,慧琳也并没有完全做到辨析清楚。相反地,他也屡屡将一些形近字搞混。例如:
  洮汰  徒刀反,下音太。《通俗文》:“浙米谓之洮。”《广雅》:“汰,洗也。”浙音氈热反也。(二八·7)沙汰  下音泰。王逸注《楚辞》云:“汰即波荡也。”《广雅》云:“洗也。”《考声》云:“汰,涛湅皃也。”《说文》:“汰谓涛浙简择也。从水太声。”(八一·3)
  案:浙当作淅。《说文·水部》:“淅,汏也。”段注:“《毛诗传》曰:’释,淅米也。……《孟子》注曰:‘淅,渍米也。’凡释米、淅米、渍米、汏米、□米、淘米、洮米、漉米,异称而同事。”《佩觿》卷下:“淅浙,上先击翻,淅米;下之列翻,浙江。”(注解:郭忠恕《佩觿》第81页,《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据此,当以作“淅”为是,慧琳显然是将“淅”误作“浙”。
  拈掐  下口洽反。《考声》:“掐,爪掐也。”《埤苍》义同。《古今正字》并从手,占□皆声。□音讨高反。(二四·18)掐数珠口甲反。《埤苍》云:“爪掐也。”《文字典说》:“从手舀声。”舀音吐高反。(三七·7)若掐  下口甲反。《考声》云:“爪掐也。”《文字集略》云:“掐,按爪也。”《文字典说》云:“从手舀声。”舀音滔。(六四·10)
  案:“掐”字从手□声(《说文·手部》),从舀声则为搯字。《集韵·豪韵》:“搯,《说文》:‘捾也。’经《周书》‘师乃搯。搯者,拔兵刃以习击刺。《诗》:‘左旋右搯。’一曰抒也。或作掏。”可见“搯”与“掐”形近而音义俱异,慧琳以为“掐”字从舀,实为舀、□不辨。宋人王观国曾列举大量例证,说明“□”、“舀”易于相乱,其中就有“掐”、“搯”二字,他说:“搯、掐二字皆从手,搯音洮,搯捾也。掐音苦合切,爪掐也。”(注解:王观国《学林》第295页,中华书局1988年。)《佩觿》卷中:“搯□掐,上、中并他刀翻,上捾也;中檟也;下苦洽翻,爪掐。”(注解:郭忠恕《佩觿》第60页,《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收馆1936年。)足证“掐”从□不从舀。
  刮舌  上关八反。《考声》云:“横向联合刀曰刮也,减也。”《说文》:“从刀舌声。”舌音食列反。(六三·4)
  案:此混舌于□。篆文舌作□,□作□,两字形意义俱异,隶书中两字开始混并。由形声而言,凡从舌之字,今多读e、i韵,如蛞、咶、狧,而从□之字,今多读uo、ua韵,如活、括、聒、话、刮等。《慧琳音义》卷九O“路□”条:“火刮反。《埤苍》:‘□,视也。’从目舌声。舌音还刮反。”又卷九六“鸟聒”条:“官活反。杜注《左传》云:‘聒,讙也。《苍颉篇》:‘扰耳也。’《说文》:‘讙语也。从耳舌声。’集本作□,误之甚也。舌音滑。”两字均与“刮”字声旁相同。
  折骨  上之设反,又音思狄反。(四五·14)
  案:“折”,《广韵·薛韵》音“旨热切”;“析”,《广韵·锡韵》音“先击切”。“之设反”与“旨热切”音同,“思狄反”与先击切“间同。说明慧琳混同“折”、“析”两字。
  4.误析字形
  《慧琳音义》对于字形结构的分析,一方面保存了一批古字书的释形内容,单从资料保存的角度来说,就已经很可贵了,很多字形的结构,我们可以参考《慧琳音义》加以分析;但是,另一方面,《慧琳音义》的字形分析也有其致命的弱点,就是科学性不够,同一个字,有时会作出截然不同的分析。例如:
  芟荑  霎衔反。《传》云:“芟,除草也。”《说文》:“刈草也。从艸殳声。”(五一·7)
  考《慧琳音义》卷八二“芟草”条:“上霜衔反。郑笺《诗》云:‘除草也。’《说文》:‘刈也。从艹从殳。’会意字也。”又卷九·1“芟足”条:“上沙咸反。《毛诗传》曰:‘以刀芟草也。’《说文》:‘刈草也。从草从殳。’”足证“殳”非声,今本《说文》亦作“从艸从殳”。
  在以前的讨论中,我们曾经高度评价了《慧琳音义》对于《说文》省声研究的独物作用,但就是这部《慧琳音义》,屡屡滥言省声,很多普通的形声字,往往被分析成省声字,甚至于一些非形声字,也被分析成省声字。可以说,《慧琳音义》的滥言省声,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例如:
  三慙  杂甘反。《尚书》云:“惟有慙德。”《说文》:“慙,愧也。从心从斩省声。”(五一·5)
  “慙”从心斩声,非斩省声。考《慧琳音义》卷八“慙耻”条:“《说文》:‘惭,愧也,从心斩声也。’”又卷三二、五四、六三、七八、八八并同,足证“慙”当从斩声,而非斩省声。
  道轶  田綟反。《楚辞》云“轶迅风于清凉”是也。何休注《公羊传》云:“过也。”杜注《左传》云:“轶,突也。”《说文》:“车相出也。从车失省声。”(五一·6)
  “轶”从车失声,非失省声。考《慧琳音义》卷六四“一轶”条:“《说文》:‘从车失声。’”可知“轶”当从车失声,而非失省声。
  迭共  田颉反。《考声》:“迭,遞也。”杜注《左传》:“迭,更也。”《方言》:“迭,代也。”《说文》:“从足[当作辵]昳省声。”(五一·10)
  考《慧琳音义》卷三二“迭相”条:“田结反。杜注《左传》云:‘迭,更也。”《方言》:‘代也。’《说文》:‘从辵失声。’”又卷三八“迭相”条、卷七七“迭代”条、卷八九“迭相”条、卷一OO“迭迁”条引《说文》并和“从辵失声”,足证“昳省声”有误。
  瓶瓯  下欧侯反。《考声》云:“瓯,小瓦盆也。”案:瓦碗、瓷碗皆谓之瓯也。郑注《周礼》云:“瓯,小罂也。”《方言》云:“盆之小者为[通谓]之一瓯。”《说文》:“小盆也。从瓦区省声也。”(五一·11)
  瓦瓯  下恶侯反。《方言》云:“盆之小者谓之瓯。”今江南谓瓷碗、瓦碗总名为瓯。《古今正字》:“从瓦从欧省声也。”(六一·4)
  瓯器  阿钩反。瓦碗也,或小瓮也。从瓦欧省声也。(六一·14)
  考《慧琳音义》卷六四“内瓯”条:“下於钩反。《考声》云:‘小瓦盆也。’《说文》义同,从瓦区声。区音同也。”又卷八O“瓯闽”条:“上敺侯反。离璞注《尔雅》云:‘东瓯在海中也。’又注《山海经》云:‘闽越即西瓯,今建安也。’《说文》云:‘瓯,闽东南越也。从瓦区声。’”又卷九二“东瓯”条:“下乌侯反。郭璞注《方言》云:‘今临海永宁县即东瓯,在海也。’《说文》:‘从瓦区声。’区音同也。”据此,则“瓯”从“区声”,既非从“区省声”,亦非从“欧省声”。
  5.前后矛盾,缺乏照应
  《慧琳音义》卷帙较大,凭借一人之力,成此巨著,实属不易。另外,它历时20多年,诠释的经典多达1200多部,难免照应不周,从而导致前后不一致。例如:
  愚戆  下卓巷反。《考声》云:“□戆,精神不爽也。”《说文》:“亦愚也。从心赣(音贡)声。”《经》作憃,写误也。(三二·11)
  今按:作憃亦得。《说文》:“憃,愚也。”《慧琳音义》卷三O“愚憃”条:“下卓降反。郑注《周礼》云:‘憃,愚也。’生而痴騃童民者也。《说文》:‘愚也。’亦作戆。戆□,精神不爽也。从心舂。舂音束钟反。□音邈降反。”又卷七六“愚蠢[当作憃]”条:“丁绛、束容二反。《说文》:‘蠢[当作憃],愚也。’”“卓巷反”、“卓降反”、“丁绛反”音并相同。
  6.沿袭错误,以讹传讹
  《慧琳音义》并非凭空而作,它首先是继承了前此的一些音义之作,这些音义之作无疑也会错误。客观地说,慧琳还是比较注意尽量纠正其错误,例如:
  战□  下又作□,同尤救反。《说文》:“颤□谓掉动不定也。”《经》文作痏,音于轨反。疮也。痏非今用也。(《玄应音义》七·229)(注解:玄应《一切经音义》,江苏古籍出版社宛委别藏本,1988年。)
  战痏  下音又,《苍颉篇》云:“疻痏,敺伤也。”惠琳谨案经意,波旬愁悴,皮肤变黑,如人被子殴内伤,其状如是,玄应言非。又书颤□,乖经意也。(《慧琳音义》三O·10)
  案:明方以智《通雅》卷一八:“疻痏,伤痕也。诸氏荣美切。《薛宣传》:迁尉引《传》曰:‘遇人不以义而见疻者,与痏人之罪钧,罪不直也。’《说文》:‘疻,疻痏也。’应劭曰:‘以丈与手殴人,剥其皮肤,青墨而无瘢痕,《律》谓这疻痏。音指毁。’《类篇》曰:‘血肿也。’《吕览》:‘齐王疾痏。’赵凡夫曰:‘方书谓之翻痏,又谓之翻胃。’强经胃作痏,大谬。”(注解:方以智《通雅》第233页,中国书店1990年。)源顺《倭名类聚抄》卷二引《汉书音义》云:“疻,以杖击人其肤皮起青黑也。”狩谷棭斋笺注:“《文选·嵇康〈幽愤〉诗》注引作’以引作‘以杖殴击人剥其皮肤起青黑无创者谓疻痏’。按:《汉收·薛宣传》注:‘文颖曰:以杖手欧击人剥其皮肤肿起青黑而无创瘢者,律谓疻痏。’……《说文》:‘疻,欧伤也。’”(注解:狩谷棭斋《笺注倭名类聚抄》第117页,全国书房版1943年。)这些材料都可以成为慧琳纠正玄应的佐证。
  但是,慧琳也常常将前人的错误也一并继承,而缺少必要的分析,反在而起到了以讹传讹的作用。例如:
  惶□  又作□,同莫荒反。茫[当作□]遽也。□人昼夜作,无日用月,无月用火,常思明,故字从明,或曰□人思天晓,故字从明也。(二四·10)
  案:□即氓字,或作萌,氓从民亡声,萌从艹明声,义并同。□盖亡、明皆声,明、亡古均属阳部,中古音明入庚韵,与唐韵之亡音隔,故玄应以明为形旁,恐误。慧琳不察,未予纠正。
  7.误解语源
  《慧琳音义》探索语源(或者说词的得名之由)也有不甚妥帖之处。例如“淤泥”亦称“青泥”,卷一O“淤泥”,卷一O“淤泥”条:“於据反。水底青泥也。”那么,“淤泥”何以会称为“青泥”呢?卷九O“淤泥”条:“污池水度臭泥也,青黑臭烂滓秽者也。”蒋礼鸿先生《敦煌变文字义通释》云:“据慧琳音义……似乎‘青泥’以青黑色得名,恐未尽然。按《说文》:‘厕,清也。’《急就篇》:‘屏厕清圂粪土壤。’颜师古注:‘清,言其处特异余所,常当加洁清也。’厕所称‘清’,本来从因其臭秽而应当使之清洁得义,后不又改用专制的‘圊’字;‘清泥’、‘青泥’,似得义于用于厕所的‘清’、‘圊’,而为臭秽之意。”(注解:蒋礼鸿《郭煌变文字义通释》增补定第96~97页,1997年新3版。)其说甚是。源顺《倭名类聚抄》卷三:“《释名》云:‘厕或谓之圊(音清),言至秽处宜常修治使洁清也。’”狩谷棭斋笺注:“按:圊,俗清字。《说文》:‘厕,清也。’《玄应音义》、《太平御览》引《释名》皆作‘清’,刘氏必不从□。”(注解:狩谷棭斋《笺注倭名类聚抄》第139页,全国书房版1943年。)
  箫筑  知六反。形如筝,刻其头而握之,以头筑人,故谓之筑也。(三二·8)
  考《释名·释乐器》云:“筑,以竹鼓之,□柲之也。”《说文·竹部》:“筑,以竹曲,五弦之乐也。”《急就篇》:“竽瑟空侯琴筑筝。”颜师古注:“筑,形如小瑟而细颈,以竹击之。”《汉书·高帝记一下》:“为还,过沛……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上击筑。”颜师古注引应劭曰:“状似琴而大,头而弦,以竹击之,故名筑。”《太平御览·乐部一四·筑》引《乐书》曰:“筑者,形如颂琴,施十三絃……鼓法:以左手扼之,之竹尺击之,随调音律。”《战国策·齐策》:“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宋鲍彪校注:“以竹曲五弦之乐。”《占国策·燕策》:“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元吴师道引应劭云:“筑似琴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据此,则“筑”得义于“竹”,而非得义于筑击。
  8词义失考
  慧琳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治学相当严谨,这突出表现在他屡屡使用“未详”一词上,真正体现了“于所不知,盖阙如也”的精神。例如:
  树稭  音皆。谓稭稈也,字从禾从皆,未详诃语。(四二·16)
  觚枝  古胡反。案:觚犹枝本也,未详何语也。(四六·14)
  不过,有些“未详”并非特别困难,只要稍加考索,就能得出结论,这恐怕不能算是严谨了。例如:
  哂尔  申忍反。俗用字,古文作弞。《考声》云:“笑不破颜曰弞。”意与哂同,小笑皃也。《记》中作逌尔,未详音训。(八二·8)
  考《慧琳音义》卷四八“逌尔”条:“又作攸,同以周反。小笑也。笑离齿也。《汉书》项岱曰:’逌,宽舒颜色之皃也。’又作犹然,犹笑皃也。”《文选·班固〈答宾戏〉》:“主人逌尔而笑。”亦表笑皃。慧琳不必改“逌尔”为哂尔“。
  《高僧传》:“前行得人家,见门里有二马□,□间悬一马篼,可容一斛。”(注解:释慧皎《高僧传》第178页,中华书局1992年。)校注:“元本、明本、金陵本、《洪音》‘□’作‘柳’。”考《慧琳音义卷八九作“马□”,云:“所六反。《方言》云:‘梁宋间谓马枥为□。’郭注云:‘□,食马器也。’《传》作□,恐误也。《感通录》亦有此字,义同,载在《道安传》。”“□”从木昂声,与“枊”音义同,当为“枊”之后起分化字。《说文》:“枊,马柱。”段注:“谓系马列之柱也。”源顺《倭名类聚抄》卷五:“《唐韵》云:‘枊,系马柱也。’”笺注:“《广韵》同。按:《说文》“枊,马柱。’《玉篇》:‘枊,系马柱。’孙氏依之。”(注解:狩谷棭斋《笺注倭名类聚抄》第264页,全国书房版1943年。)“柳”当为“枊“之字形近而讹。另外,源顺《倭名类聚抄》卷六引《唐韵》云:“篼,饲马笼也。”狩谷棭斋笺注:“所引文《广韵》同。《说文》:‘篼,饮马器也。’孙氏盖本之。”(注解:狩谷棭斋《笺注倭名类聚抄》第319页,全国书房版1943年。)若正文作“□间悬一马篼”,“□”训为“食马器”,“篼”训为“饮马器”,则义有重复。《高僧传》谓“□间悬一马篼”,由意义判断,当以作□为是,否则“悬”字落空,慧琳说恐非。
  除上述以外,《慧琳音义》屡经传抄,文字讹误在所难免。
  譙譊  又作譊、呶,同才妙、才焦二反。《苍颉篇》譙云[当作云:“譙],诃也。”亦娆也,譙,踧也。下女交反。譊譊,讙呼也。《广雅》:“譊,鸣也。”《说文》云:“恚呼也。”《苍颉篇》:“讼声也。”(三四·19)
  案:“又作哓呶,同”五字疑当在“女交反”上。“譊”与“哓”与从堯声,从言从口,例得要通。《集韵·萧韵》:“哓,《说文》:‘惧也。’引《诗》‘唯予音之哓’。或从言从心。”《集韵·爻韵》:“呶,《说文》:‘讙声也。’引《诗》‘载号载呶’。或作詉。”音“尼交切”,同一小韵下另有“譊”字,足证“哓呶”二字当音“女交反”,今本置于“才妙、才焦二反”前,显系误植。(注解:孙楼《吴音奇字·人事门》:“譊,音呶,多言。”(《丛书集成续编》第19册,第161页,上海书店1994年)足证“譊”、“呶”同音。)

  二、利用《慧琳音义》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如前所述,一方面,《慧琳音义》在学术研究上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在体例上又存在严重缺陷。因此,我们在利用《慧琳音义》时一定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辨明体例
  《慧琳音义》在引用他书后往往附加自己的解释,而这些解释与引文在形式上并没有加以区别,如果对此不加辨别,就会误将附加的解释当成引文,从而造成误解。
  丁福保《正续一切经音义提要》曾经利用《慧琳音义》校正《说文解字》,其中提到的“补《说文》[说]解中逸句”就有很多地方误将附加的解释当成《说文》的“逸句”,这是很不妥当的。
  丁氏据《慧琳音义》卷二九“金光明”条,认为《说文》逸“囧象窗,月光入窗明也”。考《慧琳音义》卷二九云:“下明字,《说文》从囧,囧象窗,月光入窗明也。”又卷四一“明星”条:“明字《说文》从囧,囧音鬼永反,从月,囧象窗也。”联系这两条注解,我们不难看出,“囧象窗”之类的话完全是慧琳的释语,根本不是《说文》的原文。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即云:“从月者,月以日之光为光也;从囧,取窗牖丽廔闿明之意也。”段氏未见《慧琳音义》。而所作注解恰与慧琳暗合。
  丁氏据《慧琳音义》卷二九“豺狼”条,认为大徐本《说文》有删改。考《慧琳音义》卷二“狐狼”条:“《说文》云:’兽名,似犬,锐头白额,高前广后,从犬良声(之)也。’”又卷七四“虎狼”条:“《说文》:‘狼似犬,锐头白颊[额],高前广后。从犬从良。’”与今本《说文》略同。《慧琳音义》于引文后往往附以已说,若不加考辨,则极将慧琳释语误为引文。如“狼”字,卷二九“豺狼”条下除丁氏所引的“似犬,锐头白额,高前广后,耳耸竖,口方,尾常垂”外,紧接着还有“下[此字当属上],青黄色,或白色,甚有力,驴马人畜皆遭害”。若依丁氏所说,则亦当为《说文》之引文。又卷一二“豺狼”条、卷四一“豺狼”条并云:“《说文》云:‘狼似犬,锐头白额。’猛兽也。”此“猛兽也”三字亦慧琳语,非《说文》引文。《太平御览》卷九O九引《说文》曰:“狼,似犬,锐头而白颊。”(注解:李昉等《太平御览》第4028页,中华书局1960年。)
  丁氏据《慧琳音义》卷一八“铅锡”条,认为今本《说文》逸“足明别异也”句。考《慧琳音义》该条云:“案:铅、锡与白镴三物各别,其实不一。锡色青黑,镴色最白,铅色黄白,反用不等,故《说文》云:‘铅,青金也。’‘锡,银铅之间。’足明别异也。”显然“足明别异也”为慧琳释语,非《说文》逸文。《慧琳音义》卷三一“铅锡”条即云:“《说文》:‘铅,青金也。’‘锡,银铅之间也。’”又卷三五“铅锡”条:“《说文》银铅之间有锡。”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卷八“铅锡”条云:“下先戚反。亦铅类也。《尔雅》云:‘锡谓之鈏。’郭璞注云:‘白镴也。’《说文》云:‘锒锡[当作银铅]之间。从金昜[当作易]声也。’”足证《说文》原本即无“足明别异也”句。
  丁氏据《慧琳音义》卷三一、卷五八引《说文》云:“匣,匮也。谓盛刀剑者也。”认为今本《说文》逸下句。如前所述,《慧琳音义》每于引文后加“案”、“谓”、“言”加以解释,而形式上与引文并无明显界限,稍不留意,就会误将慧琳文当作引文。此处“盛刀剑者”即为慧琳释“匮”之语。
  《慧琳音义》引用《说文》,有时并不完全用《说文》本字,而往往用一些后起的通行字,这时候如果不加考门辨,就会误以为今本《说文》有脱误。丁福保据《慧琳音义》校正今本《说文》,就有不少地方犯了这样的错误。
  丁氏据《慧琳音义》卷七五,认为今本《说文》逸“挝”字。考《慧琳音义》卷一六“挝打”条:“《说文》作□也。”又卷二O“挝鑱”条:“《说文》从竹作□,云:菙也。”今本《说文·竹部》云:“□,菙也。”段玉裁注:“□、挝古今字。”清邵瑛《说文解字群经正字》云:“按《左文十三年传》:‘绕朝赠之以策。’杜注:‘策,马檛也。’檛即此□字,《说文》无檛,正字当作□,《字林》作□,云:‘菙也。竹瓜反。’亦见《左文十三年传》释文,吕忱正承用《说文》者。”(注解: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第4909页,中华收局1988年。)《倭名类聚抄》卷五:”野王案:……策,马檛也。檛,所以菙驱迟也。”狩谷棭斋笺注:“按:《说文》作□,云:‘菙也。’顾氏依之,后谐声作簻,或变作楇也。“(注解:狩谷棭斋《笺注倭名类聚抄》第265页,全国书房版1943年。)可知”挝“非逸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二八,认为今本《说文》逸“嬉”字。(注解;早于丁福保,黎养正也认为,“如引《说文》……嬉字等皆今本所无,足徵许书之阙。”见《重校一切经音义序》,《大正新修大藏经》第54册第932页,台湾淅文丰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考《慧琳音义》卷一六“嬉戏”条:“《说文》:‘乐也。’《说文》作娱[当作娭,形近而讹]。“又卷八八“嬉戏”条:“《说文》亦作娭。”今本《说文·女部》云:“娭,戏忆。”段玉裁注:“戏者,三军之偏也,一曰兵也。嬉戏,则其余义矣。《左传》:‘子玉曰:请与君之士戏。’固以战为戏矣。《上林赋》:‘娭遊往来。’善曰:‘娭,许其切。’然则今之嬉字也。今嬉行而娭废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亦云:“字亦作嬉。《方言》十‘江沅之间对或谓之嬉。’《苍颉篇》:‘嬉,戏笑也。’”(注解: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第12155页,中华收局1988年。)据此,则“嬉”并非《说文》逸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三三[当作二三]“杜”字注,认为今本《说文》逸“杜,塞闭也”。考《慧琳音义》卷二三“杜绝诸恶道”条:“《说文》曰:‘杜,塞闭也。’《说文》字乃作杜也。”又卷五六“皆杜”条:“《说文》作杜,同徒古反。”今本《说文·攴部》:“杜,闭也。从攴度声。读若杜。”段玉裁注:“杜门字当作此,杜行而杜废矣。”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云:“经典借杜字为之……《(汉书·)王陵传》:‘杜门竟不朝请。’颜注:‘杜,塞也,闭塞其门也……杜字本作杜。’”叶德辉《说文读若考》亦云:“按杜即杜之本字。《书·费誓》‘杜乃擭’,《周礼·秋官·雍氏》注作杜乃擭’,用本字也。今杜塞之均用杜而杜废矣。”(注解: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第3692页,中华收局1988年。)可见“杜,塞闭也”非《说文》逸句。
  刘叶秋《中国字典史略》指出慧琳有时还结合当时的语言来说明词义,并举“癣疱”为例,云慧琳用青、徐一带通用语,指出“‘癣’与‘徒’为一音之传,对文字音义的解说是非常精密的”徐时仪先生指出,刘叶秋所举“癣疱”例有误,此条实际上是玄应所撰《舍利弗阿毗昙论》第十四卷中的词,收录在《玄应音义》第十七卷,慧琳选取录在第七十三卷中。(注解:徐时仪《慧琳音义研究》第73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今案:刘先生此例的错误主要并不在于误将玄应音义当作慧琳音义,而在于将慧琳(或玄应)的暗引当作慧琳(或玄应)的释义。这是不明《慧琳音义》体例所致。其实,最早指出“癣”与“徙”一声之转的,并不是慧琳,也不是玄应,而是刘熙。考《慧琳音义》卷五八“皰癣”条:“《释名》:‘徒疒[当作癣],徒也,浸淫移徙处曰癣也,故青、徐人谓癣为徒也。’”又卷七三“癣皰”条:“《释名》:‘癣,徙也,移徒渐大也,故青、徐谓癣为徒也。’”可见,所谓青、徐谓癣为徒,既非慧琳音义,亦非玄应音义,而是刘熙《释名》原文。《释名》多青、徐语,今本《释名·释疾病》云:“癣,徙也,浸淫移徒处日广也,故青、徐谓癣为徙也。”
  (二)融会全篇
  《慧琳音义》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辞书,又由于卷帙浩繁,引用前人成说仅凭记忆所及,难免前后失次,甚至自相矛盾。我们在利用《慧琳音义》时如果不加考辨,就难以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以讹传讹,贻误后学。
  丁福保在《正续一切经音义提要》中利用《慧琳音义》“补《说文》逸字”、“补《说文》说名胜中夺字”、“补《说文》[说]解中逸句”,其中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假如我们在利用《慧琳音义》时能够把它当作一个整体,融会全篇,就可以避免或减少这样的失误。例如:
  丁福保据《续一切经音义》卷四及《慧琳音义》卷九,认为今本《说文》逸“笑”字。考《慧琳音义》卷一五“蚩笑”条:“下肖曜反。《古今正字》云:‘笑,喜也。’《说文》阙。《文字释要》云:‘从竹夭声。’”明言“《说文》阙”,可见并非《说文》逸字。《艺文类聚·人部三·笑》下引《说文》曰:‘欣,笑喜也。”“笑”条而不引“笑”字,说明《说文》本无“笑”字。钱大昕《跋复古编》亦指出《复古编》之误:“笑”为李阳冰所加而误码认为正文。(注解: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第玖册第451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七八,认为今本《说文》逸“叵”字。考《慧琳音义》卷一三“叵知”条:“或作颇,普我反。顾野王云:‘叵,不可也。语辞也。’《说文》阙训。”又卷二七“道叵”条、卷七O“叵观”条引《三苍》,卷五四“叵堪”条、卷七七“叵遇”条引《字书》、《古今字统》,卷九四“叵阶”条引《字统》、《字书》,均未引《说文》,可知“叵”并非《说文》逸字。 
  丁氏又据《续一切经音义》卷三、《慧琳音义》卷六引《说文》云:“穿耳施珠曰珰。从玉当声。”认为今本《说文》逸“珰”字。考《慧琳音义》卷一四“珰□”条、卷一五“耳珰”条、卷二二“宝珰树”条、卷三O“耳珰”条、卷四一“耳珰”条、卷四三“卫珰”条、卷四八“耳珰”条、卷五九“耳珰”条、卷六三“耳珰”条并引《释名》云:“穿耳施珠曰珰。”今本《释名·释首饰》:“穿耳施珠曰珰。”可知《慧琳音义》卷六及《续一切经音义》误《释文》为《说文》,丁氏不察,遂以讹传讹。
  丁氏又据《续一切经音义》卷九,认为今本《说文》逸“骽”字,考《慧琳音义》卷一四“腿足”条:“正体从骨作骽……《说文》阙。”《慧琳音义》“骽”字凡三见,均未引《说文》,可见“骽”非《说文》逸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三一,认为今本《说文》逸“□”字。考《慧琳音义》卷一五“靴履”条:“《说文》阙。”又卷六五“靴鞋”条:“《考声》正作□,从履省禾声也。《说文》阙,无此字。”可见“□”非逸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六三“轼”注引《说文》云“车前木也”,认为今本《说文》脱“木”字。考《慧琳音义》卷七四“车轼”条引《说文》云:“轼,车前也。”又《原本玉篇残卷·车部》云:“轼,《说文》:‘车前也。’”(注解:顾野王《原本玉篇残卷》第327页,中华书局1985年。)可见《说文》本无“木”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二、卷五“脬”注引《说文》云:“脬,膀光水器也”,认为今本《说文》脱“水器”二字。考《慧琳音义》卷九“胃脬”条引《说文》云:“脬,旁光也。”又卷五二“脬尿”条引《说文》云:“旁光也。”又卷五八“牛脬”条引《说文》云:“旁胱也。并无”水器“二字,则“水器”二字并非《说文》夺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三三“辫”注引《说文》云“谓交织也”,认为今本《说文》脱“织”字。考《慧琳音义》卷五八“辫带”条引《说文》云:“交辫(疑当作‘辫交’)也。”又《原本玉篇残卷·糸部》“辫”下引《说文》云:“辫,交也。”(注解:顾野王《原本玉篇残卷》第137页,中华书局1985年。)亦无“织”字,可见“织”并非《说文》夺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一四、卷四一“鳖”注引《说文》云“水介虫也”,认为今本《说文》脱“水”字。考《慧琳音义》卷二O“鱼鳖”条、卷五三“鱼鳖”条引《说文》并云:“介虫也。从黾敝声。”又卷六O“鳖齩”条引《说文》云:“介虫也,外骨而内肉。从黾敝声。”《艺文类聚》卷九六引《说文》曰:“鳖,介虫也。”(注解:欧阳询《艺文类聚》第167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可见“水”非《说文》夺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五、卷六五“黮”注引《说文》云“桑椹之黑色也”,认为今本《说文》脱“色”字。考《慧琳音义》卷五二“玄黮”条引《说文》云:“桑葚之黑也。”又卷八四“乌黮”条引《说文》云:“黮,桑椹之黑也。从黑甚声也。”可见《说文》本无“色”字。
  丁氏又据《慧琳音义》卷九、卷一六、卷五一“灒”注引《说文》云“相洒也”,认为今本《说文》脱“相”字。考《慧琳音义》卷三八“溅洒”条云:“《说文》正体从赞作灒,灒,污洒也。”又卷五八“浇灒”条、卷七四“浇灒”条引《说文》并云:“水洒也。”又卷五九“浇灒”条、卷六四“浇灒”条引《说文》并云:“汁[当作汙,形近而讹]洒也。”又卷六二“不灒”条:“《说文》云:’灒,洒也。一云:水溅人也。’”可见《说文》本无“相”字。
  丁氏据《慧琳音义》卷二七、卷六四“簁”字注,认为今本《说文》逸“可以取粗去细也”。考《慧琳音义》卷六四“簁杨”条:“《古字正字》从竹从丽作籭,音山皆反,又音师,训云:‘竹器也,可以取粗去细也。’或从师作筛。《说文》:‘簁萆,竹器也。从竹徒声。’”可见“可以取粗去细也“为《古今正字》逸文,而非《说文》逸句。
  《慧琳音义》又有”鎔铜“条,凡数见。其中卷一513页左“鎔铜”下释云:“金销在炉,未铸曰鎔。”有人认为,“鎔铜”亦即“洋铜”,“洋”为“鎔”之音转。又卷四八11页右“鎔”下释云:“以终反,江南行此音,谓鎔铸销洋也。”有人又认为,其意谓江南曰鎔,江北曰洋,销盖其通语。义为销鎔、音为洋者,字书通作炀、烊。今吴方言以金属鎔化为烊,湘方言以糖块鎔解为烊,与《慧琳音义》所载恰恰相反,南谓之烊,北谓之鎔。语方流动不居有如此者。(注解:李维琦《佛经释词》251页,岳麓书社1993年。)今案:谓“洋”为“鎔”之音转,似欠审慎。“洋”为“炀”之同音借字,《慧琳音义》卷六五“洋铜”条、卷七O“洋铜”条并云:“《字略》作炀,释金也。”综观《慧琳音义》,“鎔”字凡25见,(注解:《慧琳音义》“鎔”字见于以下条目(附注音):鎔鍊 上勇慵反。(八·13) 铸鍊 鎔音容。(一二·7) 鎔铜 上涌从反。(一四·2) 鎔铜 上音容。(一五·13) 鎔铜 逾鍾反。(一七·8) 鎔销 上欲鍾反。(二九·17)  鎔流,上音容。(四一·11) 不鎔 音容。(四二·13) 鎔铜 上欲鍾反。(四四·12) 及鎔 以终反。江南行此音。(四八·11) 铤鎔销 次音鎔[容?]。(四九·1) 鎔铜 上音容。又以终反,江南行此音。(四九·2) 鎔铜 上涌现鍾反,与容同音。(五一·10) 鎔溼 欲鍾反,与容音同。(六O·14) 鎔铜 上勇鍾反。(六二·8) 鎔铜 上欲鍾反。(六九·8) 销鎔 下勇鍾反。(六九·14) 火鎔 俞鍾反。(七四·2) 鎔消上瑜鍾反。(七六·3) 鎔冶 上音庸。(八O·15) 鎔斲 上勇鍾反。(八一·4) 鎔铸 上音容。(八二·11) 鎔钧 上勇鍾反。(九O·2) 鎔冶 上音容。(九一·3) 鎔笵 上音容。(九一·3) 鎔笵 上欲鍾反。(九二·8))唯卷四入、卷四九音为“以终反”(以母东韵),其余均与“容”同音(勇慵反、涌从反、逾鍾反、欲鍾反、涌鍾反、勇鍾反、俞鍾反、瑜鍾反、或径音容、音庸),属民母鍾韵。卷四八、四九云“以终反,江南行此音”,说明此字在唐代,江南属东韵,他处属鍾韵。而要得出这个结论,关键还是要把《慧琳音义》作为一个整体,对《慧琳音义》作通盘考察。
  《慧琳音义》“应音”凡五见,分别见于卷十、二一、二六、三六。丁福何作《正续一切经音义提要》,“补辑逸收”一目中列有9种无考的小学书,“应音”即为一种。《正续一切经音义》末附《一切经音义征引书目》亦列有《应音》,处于《韵集》(吕静撰)与《纂韵》之间,显然是将《应音》当作韵书的。考《慧琳音义》卷二六“车舆”条:“余虑反。又平声,亦通。《说文》:‘车舆也。’应音云:‘车无轮曰舆。’”《玄应音义》卷二“车舆”条:“与诸反。《说文》:‘车舆也。’亦总称车曰舆。一曰车无轮曰舆。”据此,则“就音”即《玄应音义》的简称,亦犹《慧琳音义》简称“琳音”。(注解:[日]宝洲槃谭《新雕慧琳藏经音义纪事》:“按《宋传》所记,此琳音中华早绝,不传四方。”)《慧琳音义》卷十“弶伽”条:“梵语西国河名也。比借唐言以响梵字,犹未全切。若准梵音,上弶应音为凝等反,亦凝之上声也。”又卷二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条:“藐字案梵本应音云弥略反。”又“毗罗遮那”条:“案梵本毗字应音云无废反。”又卷三六“颉唎嫓”条:“上颉字唯梵语应音痕没反,亦可书纥哩字。下匹谜反,去声字。”此四例“应”乃应该、应当之义,与前例不同。对“应音”作一个全面的考察,我们就不难得出结论:《慧琳音义》中出现的五个“应音”,并非什么“逸书”,其中四个与书没有关系,一个指《玄应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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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迺永     《新校互注宋本广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
  袁 珂     《山海经校注》(增补修订本),巴蜀书社1993年。
  源 顺编 狩谷棭斋笺注
          《笺注倭名类聚抄》,全国书房版1943年。
  袁晓园主编   《汉语汉字术研究讨会认文集》,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
  赞 宁     《宋高僧传》,中华书局1987年。
  翟 灏     《通俗编》,商务印书馆1959年。
  张金泉、许建平 《敦煌音义汇考》,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
  张九龄     《唐丞相曲江张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初编本,上海书店1989年。
  张君房     《云笈七签》,《四部丛刊》初编本,上海书店1989年。
  张 琨著 张贤豹译 
          《汉语音韵史论文集》,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
  张亮采     《中国风俗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
  张慎仪著 张永言点校
          《续方言新校补 方言别录  蜀方言》,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
  张世禄     《中国韵音学史》,上海书店1984年。
  张舜徽     《中国文献学》,中州书画社1982年。
  张涌泉     《郭煌俗字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 《汉语俗字研究》,岳麓书社1995年。 《旧学新知》,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 《汉语俗字丛考》,中华收局2000年。
  张永言     《词汇学简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 《训诂学简论》,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年。 《语文学论集》(增补本),语文出版社1999年。
  张自烈     《正字通》,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
  赵 璘     《因话录》,《丛收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
  赵 翼     《陔馀丛考》中华书局1963年。
  赵振铎     《训诂学史略》,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
  《中华大藏经》编辑局编辑
          《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中华书局1984年起。
  周法高编撰   《金文诂林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七十七,1982年。
  周一良     《唐代密宗》,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  《周一良集》第叁卷,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
  周志锋     《大字典论稿》,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
  周祖谟     《问学集》,中会书局1966年。 《唐五代韵书集存》,中华书局1983的。 《语言文史论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 《方言校笺》(附索引),中华中局1993年。
  庄 绰     《鸡肋编》,中华书局1983年。
  (不题撰人)  《灵枢经》,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年。

后记

  如果从我在《古汉语研究》杂志上发表第一篇与《慧琳音义》有关的论文算起,迄今为止围绕着这一课题,我已经花费了将近六年时间。这样一部尚显稚嫩的小书得以完成,真的应该感谢很多人。可以说,这既是我自己多年心血的结晶,其中也凝结着许多专家学者的心血。
  首先应该感谢的是我的导师祝鸿先生。1996年秋,我师从祝先生攻读博士学位,在论题的确定、框架的建构方面,祝先生都给予了精心的指导。初稿完成后,祝先生又一丝不苟地从头至尾仔细通读,大至观点材料,小到语句标点,祝先生都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北京大学蒋绍愚先生惠寄了《慧琳〈一切经音义〉中的口语词》(英文稿)复印件,上海师范大学徐时仪先生概赠他的新作《慧琳音义研究》,这些都给我的论文写作以很大的帮助。
  在论文评阅、答辩过程中,南京大学鲁国尧先生,复旦大学胡奇光先生、吴金华先生,华东师范大学李玲璞先生,上海师范大学许威汉先生,南开大学向光忠先生,南昌大学廖振佑先生,浙江省委党校祝鸿杰先生,杭州师范学院樊维纲先生,浙江大不黄金贵先生、方一新先生、张涌泉先生都给予了热情的的肯定和中肯的批评,尤其是方一新、张涌泉两位先生,尽管论文偶有与两位先生商榷之处,两位先生不以为忤,反而谬予夸奖,张涌泉先生更是将他即将出版的博士后研究报告(即中华书局出版《汉语俗字丛考》)的部分内容复印后供我参考,这些都令我感佩至深。
  1999年底,我有幸师从鲁国尧先生在南京大学中文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根据鲁先生的要求,继续进行《慧琳音义》的研究工作。短短两年时间,我真切地感受到鲁先生一身兼二任:在生活方面俨如慈母,无微不至;在学习方面恰似严父,一丝不苟。在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初稿的天头地脚上,留下了鲁先生密密麻麻的批注,令人不得不对这样一位纯粹的学者肃然起敬。即使在我出站以后,鲁先生仍一如既往地关心我的工作与学习情况,关心拙稿的修改与出版,希望我“将《慧琳音义》在求精的前提下加工,早日出版”。
  在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的评审、答辨过程中,南京大学李开先生、柳士镇先生、滕志贤先生精心点拨,不吝赐教,使我获益良多。在宁两年,汪维辉学长多方关照,陈文杰学友时相切磋,此情此景,终身难忘。
  特别需要感谢的是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主任方一新先生。承蒙他的错爱,将我的博士论评文推荐给高校古委会。在我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以后,又是他为我及妻子的工作问题、住房问题等多方奔走,为我解除了后顾之忧,使我得以在较短的时间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他还对拙撰惠予终审,为拙撰的修改把关。
  还应该衷心感谢古委会,由于它的资助,拙撰得以面世。我非常幸运,在得到如此多的专家学者的指教以后,又有机会得到更多学者的赐教。同时也应该感谢古委会聘请的两位专家,正是他们对拙撰给予了充分肯定,使之有可能忝列《中国典籍与文化研究丛书》中。两位专家还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使拙撰在读者见面前又避免了不少“硬伤”,这是我要特别感谢两位专家的。因为是匿名评审,至今不知两位专家的真名实姓,只能在脚注中笼统地冠以“审稿者”字样。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提供了丰富的图书资料和忧良的办公条件,使拙撰的最后打磨过程得以顺利进行。
  江苏古籍出版社责任编辑王剑先生认真审阅了拙撰,提出了许多中肯的修改意见,使拙撰在与读者见面前又避免了不少错误。
  拙撰的定作基本上是在杭州、南京完成的,在这五年多时间里,妻子林于萍默默地承担了全部家务,使我能够安心问学。如果说这几年里有许多进益,其中应该有她的一份功劳。
  我的母亲一生操劳,不幸罹患绝症,撒手人寰。谨以此书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作者
                          2002年11月15日
                           于浙江大学汉语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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