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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哲学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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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哲学
生命问题一向来常常被认为是宗教根本命题。事实上,生命问题不仅仅只是宗教的特有,而是所有哲学的基本命题。

还有人以为,宗教就是门哲学。事实上,这个人类社会所有的问题,大约都可以说属于哲学问题。自然宗教也可以说得算门哲学内容了。

何所谓宗教?从理论上说指的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结构。从现实意义上说,指的是一种局部社会组成形式。而宗教理论,或者说宗教思想,则是宗教这一组织构成的意识链,和其社会存在的一种必要因素及手段。

宗教必须包含有哲学思想。但是,宗教所包含的哲学思想在整个宗教体系中只能是服务于宗教组织现实功用的。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等同于一门哲学思想。

佛教是来自于一些现世修行者的修行实践,在这些我们所指的修行过程中,修行者内心底产生的一种宣扬自我,影响别人,影响周围环境的欲望,令这样的修行成为一种以出世思想入世的活动,并在这样的活动中逐渐产生了一些相关的理论,同时这些理论作为宣扬和实践修行者的人生理想的工具被有意识的扩散开来。这就有了个佛教流传的过程。

早期的佛教就已经通过一些个人的传播逐渐在发源地周边地区以一个有所信奉的社会组织结构存在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逐渐确立成一种宗教的形式。大约在这样一种传播的过程中,不断出现的一些修行者和信仰者,将这样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进行补充和个性化的自我完善。这就是在佛教发展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了众多宗派的直接原因。

一些产生了影响的修行者,在宗教组织的发展中被作为修行目标和信奉工具而突出,甚至神化了。例如最早在藏地宏传佛法的历史人物莲华生,在今天许多寺庙中就被供奉起来,称之莲华生大士。而佛教传说的创始者释家牟尼也同样来源于历史现实的一个修行者。

世界宗教的复杂性证明了宗教存在的非唯一性。不同的宗教组织有不同的风格和结构,和影响范围。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宗教都是不缺少完备甚至庞杂的宗教思想,佛教更是如此。作为一种世俗社会的组织形式,佛教必然不可能剥离其发展的世俗性,和发展过程中相对的地域特征。在印度本土的佛教和经过传播后在各个不同地区流传的佛教,在所谓的佛学思想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在佛教这一社会组织形式和世俗功用方面,各地不同佛学思想的佛教性质是大同小异的。

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大约开始于两汉时期。而最早流传进来的佛教经典又分大乘教义和小乘教义两方面。小乘教义的佛教在中国流传的被称为安世高系,主讲的是禅法。大乘教义流传的是三支系,主讲的是般若学。传入中国大约最早的佛教经典是《四十二章经》,不过这部译本并非现在我们看到的《四十二章经》,汉代译本早已亡失了。

佛教在印度的发展是融合了一些印度婆罗门教的教义,这一点在佛教的小乘教法上有比较明显的体现。小乘教所主讲的修行中就有一些与瑜伽术相通相似的地方,而瑜伽术源自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教义是极端禁欲和极端放纵的结合体,在婆罗门教的修行观念中潜藏有极原始的性感意识,这对佛教小乘教义的影响表现在其修行理论上,对成“佛”的追求具有某种深刻意义上的自虐倾向。同时佛教第三期发展中的大乘密宗也吸收了部分婆罗门教的理论观念。

大乘佛教是佛教在针对人生命的原质命题的讨论和追研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在现实意义上,大乘佛教也是对社会文化结构上层人群最具有吸引力和诱惑力。同时,由于佛教基本教义宣扬的是一种无自主性无反抗性的“生死轮回”、“诸法无我”的生命观念,因此得到了社会的统治阶级积极推崇和维护。这一点南朝刘宋时何尚之曾说得很清楚:“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则万刑息于国。四百之狱,何足难错,雅颂之兴,理宜倍速。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推广,维护佛教的宗教存在能让百姓安于现状,并驯顺于统治者的意志,成为一个太平的社会。

佛教的信仰到底是要达到怎样一种目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方面的答案。从佛学的角度而言,佛教信仰的意义在于跳出世俗界限获取观察人生命哲学意义的立场,并在观察的过程中抵御和消解可能因思考而产生的某些歧意,而达到“信教”的目的。从社会现实意义上说来,佛教信仰的目的在于从信仰中获得心灵的抚慰,从而达到从现实烦恼中解脱出来的效果。并且,世俗对佛教的信仰更普遍和根本的目的在于,从信仰中试图获得个人私利欲望的满足,是为着私利而信仰。
佛教信仰对生命哲学意义的观察立场与佛教的哲学意义之间的关系,是许多佛教信徒所忽略和茫然的。事实上,佛教在现实社会的存在形态,就已经表现出这种茫然。在人们把有关生,死命题的追索等同于宗教存在目的的时候,这样种哲学问题被扭曲成了一种信仰的证据。宗教是试图通过对生命哲学的追索而达到印证宗教信义的合理性的目的,于是,宗教信仰在现实中表现的状态就成了一种约束力,一种生命规则。

而事实上,这样种约束力出现的目的和后果又是怎样的呢?但看各地不可缺少的宗教寺庙就可知道,这样种约束力来自于一种试图对世俗人的控制欲望。而这种试图对社会施加影响的欲望在宗教所开展的生命哲学追索过程中一个直接表现就在宗教强烈的排他性上。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一样,佛教也有自己的排他性。虽然这样的排他性因为佛教教义本身的特征而没有像回教和耶教那样具有强烈和残酷的攻击性。但是,在佛教现实的存在和流传中,因为利益矛盾和教义理解的矛盾而产生了众多的宗派之间相互的斗争一直都很激烈。佛教宗派在组织中最具体的代表是寺庙,而寺庙所拥有的土地,财产以及信众等等资源都是佛教宗派们争夺的目标,和手段。

在生命过程中,生与死作为宗教研究的对象和目标,佛教的基本法则是“缘生”。何所谓“缘生”?大约意思是指,世界一切事物的存在消亡都来自一个“缘”字,缘是世界存在和发展,关联的唯一实质。这一定义就在哲学意义上将佛教的世界观划入了无自主性的范畴里。在这样种无自主性的法则下,生命过程成为需要顺应和预期未来或者来世的过程。而顺应和预期这两种生命观念中却并非完全统一和一致的。顺应是对“缘”的不可掌握性的被动的认同和接受,而预期则是试图通过修行而对缘生起一定的主动趋向作用而达到一定的目的和后果。

有一种观点,佛教在对佛法的宏传和解释中将佛陀作为理想状态的标签,而不是简单的一种人格化的神。这是在所谓佛学思想中出现的观点。进而说到,佛教组织事实上是个无神论的组织,佛教没有别的宗教惯有的创世纪的人格神。对于这种从哲学的学术角度解释和理解佛教的所谓佛学理论,我以为,从各种佛教现实存在的状态来看,这样的观点明显和佛教现世状态相矛盾的。同时,这样一种观点延伸出来的对世界观的认识也颇耐人寻味。在宗教习惯性的解释世界发生、存在、发展的问题上,这样种理论衍生出来的观点是“业力”是万物产生的原因。而“业”大约指的是行为,或者说是施与,赋予。没有并且不信奉创世纪的人格神,而用施与的力量解释产生后果现象的解释,似乎的确有靠向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的痕迹。但是,无论是哪个宗派哪个地区的佛教,它们的主体都是寺庙,和僧侣。寺庙和僧侣存在的状态都是以物质为基础的,而这些维持寺庙和僧侣存在的物质从哪里来呢?佛教并非直接生产物质的组织,这一点我想大约不会有异议吧?佛教的财富主要是从民间布施,以及官方捐助而来。具体化这样种财富的产生过程,就是“乞”。这个“乞”的过程中,布施者对寺庙中供奉的人格化的佛的崇拜以及施主们主观私利,欲望的预期是不可回避和抹杀的。僧侣用作乞讨的钵是僧侣身份的主要象征之一,比丘尼的梵文意译就是“乞士女”。支撑佛教存在的物质基础来源于世俗对佛教人格化的佛的崇拜,如果说佛教要推翻这样个崇拜主体的合理性,那么佛教需要首先推翻自己现实中的主体寺庙存在的形式和功用,而不是反过来还去推崇并赞颂这些所谓的“器”,法器。1980年,在文革遭受巨大损坏的法源寺用了一年的时间、进行大规模的修复,并从各地选调大量佛像、法物,使这座千年古刹恢复了昔日的庄严气象。在这个修复寺庙的过程中,从别的法场选调佛像和法器是个很关键的步骤,由此可见,法器对佛教的重要性。信众们的信仰在主观和客观上是必须依仗法器的存在,并且法器的规模和意义也是信众们信仰依据信仰程度的一个重要表征。一个没有什么法器的寺庙同样也不会有多少香火的。而佛教把修建寺庙作为佛教徒修行中最重要的功业,那些在一方募集资金修建了一定规模的寺庙的和尚们,都被冠以了高僧的名号。而捐修了寺庙的俗众也都被冠以极善的称颂。满清末年盛誉隆隆的虚云和尚以及寿善双齐的慈禧老太婆都是这样的典例。

佛教是否真是无神论的组织呢?确实,在佛教教义中有反神的观点,但是,佛教不承认和否定的这些神都是外教所信奉的神,不是佛教本身信奉的东西。佛教信奉的是“佛”,而这些佛教徒们又试图将“佛”这一概念分离出“神”的范畴,从而得到佛教是反神的,是无神论的。那么佛教是否真的是无神论组织呢?

当代所谓真正佛教徒在对佛陀的认同中,提到佛陀是个“人性”至极的人,而不是神。释迦牟尼也曾说过自己只是个单纯的人类,而不是神。这样个被崇拜的“人性”至极的人,虽然否认神的定义,但已经在主观和客观成为了不可超越的被崇拜的完美的主体,这是否还是个人?虽然佛陀没有其它宗教神的创世纪意义,但是并不能否认佛陀现实存在的神话后果。看看那些佛陀降生的记载中,一些典型神话了的所谓“瑞相”难道还要强说是事实,和理性的么?还有观点从典籍中佛陀的言论里找到一种信众自由的说法,即在责任自负的原则下,佛的弟子们是自由的。在《大般涅盘经》中,佛说他从不想到约束僧伽(和合僧团),他也不要僧伽依赖他。他说,在他的教诫中,绝无秘密法门。他紧握的拳中,并没有隐藏着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佛陀的意思是指在“信”的基础上,信众的修行方式方法是有自由的。这个“自由”的理论和佛教另外的理论观点明显有所矛盾。佛教有“戒律”,这是不用怀疑的,所谓的“五戒”,“十善”都是佛教修持严格的戒律,既为“戒律”,当然就是教条了。可是这在论述到这些教条的时候,佛教徒们又说到,如果不知做的是犯戒的行为,虽做了也不算破戒,如果无心犯戒,虽犯了戒,也不成破戒的正罪;如果存心犯戒,结果纵然没有破戒,还是有罪;如果女人遭受了恶人的强暴,只要女的不感受淫欲的快乐,虽被奸污了,也不算犯戒,仍然是清净。犯戒,一定要心、境、事三者的相应相成,才得破戒的正罪。五戒的第一条就是「不杀生」,不吃素也不要紧,但是不可去亲自屠杀,也不可指挥他人屠杀了。买了屠死的鱼肉回家,那是无妨的。同理可以这样推断,抢劫是不能做的,但是知赃买赃却是可以的。

在近代以来的佛学研者口中,佛教是种科学的,文明的,宏大的学思,和人生哲学。在佛教现世状态中,就是以“信”为唯一印证的“教”体组织形式。在这样种组织形式范围内谈论佛教的非神性和慈悲特征,这是滑稽和虚伪的。释迦牟尼在《般舟三昧经》中说:“不得事余道,不得拜于天,不得祠神鬼,不得视吉良日”。又云:“不得卜问请崇,符咒厌怪,祠祀解奏,亦不得择良日良时”。如此言论,是否佛教真就是没有神鬼,没有一切非自然力的学术信仰组织呢?那么同时我们再读读佛教的那些经典中有关地狱,天堂的观点吧。佛教所说的天堂,共分三界二十八天。接近人间的欲界天共有六层,往上的色界天共有十八层,再往上的无色界天共有四层。佛教所说的地狱,大大小小的有无量数目,那是由于狱中所受苦报的不同而分 ,主要则分为根本地狱、近边地狱、孤独地狱的三大类,佛经中通常所称的地狱是指根本地狱。根本地狱的主要区分,则有上下纵贯的八大炎热地狱,以及四方连横的八大寒冰地狱。依照各人所犯罪业的差别等次,便到应到的地狱中去受报。通俗的说,下地狱是由鬼差狱卒的捉拿,就实而论,升天堂下地狱,都是由于各自的业力所感,业力倾向天堂就生天界享福,业力倾向地狱便生地狱受苦。这一通天堂,地狱的观点是否就是神外的天堂和地狱呢?佛教的理论体系真的只是哲学学思和认识么?佛教宣扬的万事慈悲,事事慈悲,和佛教理论中地狱存在的合理性又要牵强出多少种关系来?慈悲大约就是种虚伪和阴险的嘴脸了。

在巴利藏《中部经》第一四零经中,有一则记载,有一次,佛陀在一个陶工的棚屋里度过一夜。在这棚屋里,佛陀遇到了一位年轻的出家人弗加沙,他和佛陀彼此并不相识。佛陀将弗加沙端详了后感觉这年轻人的仪态举止都很可喜。于是,佛陀为这年轻人讲了一部极其出色的解释真理的经。后来弗加沙请求佛陀为他授戒,准他参加僧伽。佛陀问他有没有准备衣和钵。(比丘应备三衣一钵,钵是用来乞食的。)弗加沙回说没有。佛陀说如来不能为没有衣钵的人授戒。弗加沙闻言就出去张罗衣钵,但不幸被一只母牛撞死。后来这噩耗传到佛陀处。佛陀即宣称弗加沙是一位圣者,已经澈见真理,得不还果,在他再生之地,即可得阿罗汉果,死后永不再回到这世界来。仔细思量下,故事中的佛陀给了你什么印象呢?本来这则故事要宣扬的是一个佛理,即“信”不在“名”,而在“教义”。但是,仔细思考后,故事中的一些情节却透露另外的信息。佛教理论的无自主性,大约有遇佛说佛遇鬼说鬼的味道。当弗加沙因为张罗衣钵而被牛撞死了,佛陀就说他澈见了真理修成了什么“不还果”。看看,衣钵在故事中的重要性已经驾临在佛理之上了,其实,这就是佛理本身的定义。宗教永远是虚伪的,它必须有的象征性和合理性的证明就是它的虚伪外衣。

佛教从产生就已经充分表现了它的贵族性。在佛教中修行的目的是要完成一种收买未来避祸趋富的筹码和机会。而这样的功德积累一个很重要的行为就是对寺庙的捐供,这种宗教中几乎一致的观念导致了宗教上层的特殊性。一般的穷人信众是不大可能达到这样的宗教阶层,在鲁迅的小说《祥林嫂》中就有这样的揭露,捐个门槛而已,怎能比得了大富豪们捐的是整座寺院呢?例如近代香港富豪何东家里那位何老太太,死后都被某些佛教学者们奉吹成虹化的功业。还不就因为何老太太信佛,且大量的捐了“善”款咯。而由佛教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所有被佛教徒们宣扬的佛业有成者都有着贵族或上层的烙印,社会中卑贱阶级的劣势人群只能是一种无自主性的信仰,而不可能创造出什么伟大的成佛功业。佛教中菩萨都是贵族,而不会是平民。社会的劣势人群在佛教中的地位就相当于奴隶社会中的奴隶,是受统治和控制的群体。

在佛教立世的理论中,有许多哲学性的思辨。特别是在对待人生命的问题上,直接提出了一些理论观点。例如宁静、深观、圆觉、涅盘--这些都是建立在人生命是苦业,佛教修行是追索苦的止息,和灭苦之道,的理论之上的修行状态和修行目标。同时,佛教的立世理论也是功利的,在佛教中,所有需要讨论的命题都直接跟个人的生命状态有关,佛教不讨论跟个人现世状态无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延伸过来,可以说,佛教其实是不讨论跟佛教信仰无关的问题。佛教徒认为,佛的教诫是用以度人,使他得到安全、和平、快乐、宁静的涅盘的。佛的整个教义都以此为目的。他的说法,从来不是仅为了满足求知的好奇。他是一位现实的导师。他只教导能为人类带来和平与快乐的学问。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佛教的哲学思辨其实是来自于个人私利的欲求和这样的欲求实施所需要的合理性的探讨。也就是说,佛教的理论观点服务的目的在于有利教体的基础“信”的实施上,而不在于“信”目标的真实状态。所以说,佛教的那些哲学思辨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思辨,而只是为佛教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作解释和证明的手段和工具。

通过对生命哲学的观察佛教找到了一些能对佛教存在意义有利的观点,从而将这些哲学观点融汇在佛教教义思想中,这就是佛教哲学的真正所在。我们看到的这些我们经验里推断出来的“真理”并不是佛教所特有和固有的。佛教是以“信”为基础存在的“教”体组织形式,而不是以学为基础存在的思辨体系,所以,佛教不是哲学,只是一个社会组织。

一直没有时间完成和修改这篇旧文,或许是《佛教与哲学》这个题目太大的缘故,我对佛教教义理论的了解尚未足以在这样的题目下发挥。不过,还是贴将出来,心想的仅仅是希望这点点文字能或多或少给自称信佛的人们一点教育和揭露。始终以为,宗教信仰者大约都是品格缺失的人,虽然这样的缺失带有深厚的隐蔽和欺骗性,但是只要这种信仰仍然有惑众和功利的目的,那么它的劣根性和欺骗性就一定是有迹可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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