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杀戒看佛教伦理学与外道的不同
《从不杀戒看佛教伦理学与外道的不同》
-------昌迦禅师著文
戒杀,戒盗,戒淫,戒妄,戒酒。这是佛陀当年古印度社会的社会公德,做一名社会善人,古印度人是以这五条来做比对,所以又称为做个善人的五学处。
在现在的印度婆罗门社会里,他们还在以此做为高贵身份的实践方式,所以80%的印度人为了戒杀的学处而坚持一生吃素,在印度城市里,席卷全世界的肉食推广者“肯德基”公司来到印度经营后被迫卷铺盖走人,因为没人去吃它的饭菜,这是在世界其他地区所没有的。印度社会也对酒反感,他们认为一个高贵的人是永远不应与酒有关联的,所以在现代印度要在商店里买到酒是很困难的事,在印度都市的饭馆里你是看不到杯盏交错景象的。
以上举例说明《五戒》曾是个全印度僧俗社会通行的法则,学习《五戒》可以达到他们认为的善人境界,违背《五戒》约束的人也是与全社会为敌的人。说穿了,五戒就是古印度社会伦理学做人的法则,不论你的学说如何变化也不能离开《五戒》的范畴。
佛教是站在全面支持《五戒》立场上的宗教,所以《五戒》也是佛教的根本戒,所谓根本,即指一切戒律都是围绕着如何实现它而引生的,所以佛教是以如何实现《五戒》为根本的宗教。
即然佛教支持婆罗门所坚守的《五戒》,那么佛教《五戒》与婆罗门有区别吗?有的!如果不能正确区分佛教《五戒》与外道五戒的差别,修行也许会走错路。佛弟子在《三皈依法》和《四谛法》学习完成后,即可加以修习《五戒》。所以,佛教《五戒》的标准实践是要在不违背《三皈依》指导下,在服从《四谛法》的价值取向中,实证才有可能。
由于外道与佛教在皈依谁的问题上、在解释道的真理性问题上有根本区别,所以它们在《五戒》的实践和认知上也都有根本区别。虽是五戒同名相,但戒止五类事件的量和质,以及如何戒止,在外道与佛教间,是有明确不同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佛教在《五戒》之中,还有更为细则的许多戒律。
故而,《五戒》的学习应当服从《三皈依》制定的教师制度和修行目标,是向佛法而不是外道法去学《五戒》。《五戒》的修持成就方向也不应与《四谛法》制定的方针相违背,走中道真谛是正确持行《五戒》的标准,而不是走婆罗门以苦行为谛的老道路。
即然《五戒》分为不同的区别,依照《三皈依法》服从僧宝宣说《四谛法》的指导,我们可以从《五戒》上得到俗谛见和真谛见两类法见,显然真谛见是以佛教更细则的许多戒律为是。巳知:婆罗门教、耆那教的五戒解释是不究竟的俗谛见之假谛。
在当今印度婆罗门教徒和耆那教徒的生活中,其戒杀的严格导致了他们的食品从不食用土中的蔬菜根茎(如土豆花生),认为根茎在土中有虫居住,挖了土会伤了土中的小虫。这种对杀的不忍让人观后为之戚然,但这完全是俗谛之见,是由我感众生命苦而及的世俗悲心,与智慧空观的慈悲心有区别,更不是中道观的无我大悲。
所以说一个《五戒》就可分为“苦谛观”、“集谛观”、“灭谛观”、“道谛观”四种见地。苦谛下的不杀,是从内心我苦之悲下出发的不杀业。每个人虽都感有苦,却所感的苦见因各自业的不同执戒的度不成量化,一般会显得如同不敢吃根茎般的过犹不及,所以不够科学。只有在众苦现象“集谛”的分析中,才能得到量化的总结。“灭谛”的成果,必须以“集谛”为前提,“道谛”就是这种前人经验的总结和传授。所以,佛教以提出非《五戒》俗见的新型真谛,以“集”的分析方法达到“灭”的实现,证得与俗见不同的佛道存在,佛法这是何等的伟大!
什么是非俗见的《五戒》呢?除了可仔细践行佛教诸细则戒律来证知外,我们还可以直接从《四谛法》中得到以分析总结方式为大智慧的“道谛”指导,《五戒》才会抛弃固版的外道式教条主义走向活泼泼自在的真如中道。这种非俗见的指导,在佛教原始早期就被佛陀所制定。
为什么佛教五戒要回避外道式的刻板教条主义?因为教条主义的刻板严谨无视了众生的佛性自在,严谨与严酷之间没有了科学的概念界线,而这种界线混淆的发展直接导致了伤害自然界正常生理和社会生活,变成了一个伤害社会生活和生产力的偏激式伦理。教条主义的戒条执行是一种极不宽容的心理自残,外道戒条外在生活也很难就其集事自圆其说。比如婆罗门为不伤虫而不吃根茎,却天天大吃气味浓重的鳞茎洋葱食品,洋葱的下半部鳞茎难道不是也生在土中的吗?不伤土虫很难自圆其说。
佛陀在世时组织的僧团,有一部份信徒带有外道习气,他们的习气来自当时婆罗门主流社会的苦行观,如与佛陀做对的提婆达多,他就是一个在五戒下专门提倡极端苦行的人,并以指责佛陀成就前与成就后的不同,要僧侣们走佛陀六年苦行的老路,说这才是成佛的道,而佛陀组团后的修行生活是种坠落。比如他反对僧侣住城中屋内,也反对僧侣被请客赴宴,这些提议都有社会基础,不少人也赞同,因为当年全社会的苦行修行人除佛教外,都不住屋、都不驻城、都不赴请。但这的确是偏激的苦行,不是中道,佛陀也反对这样僧团发展的道路。
佛陀指出,不食众生肉的观点是护生不杀的善行,这是俗谛思想下社会伦理教条。一如婆罗门种族大善人的全素食,是世俗的高贵行为,但佛教认为也是不普被全社会一切种姓的假谛行为。古印度一些农工商种姓的所谓下贱种姓,却因工作生活的需要,吃不得全素,他们为生存所迫常吃已杀肉来获得体力。难道下贱种姓就无法修行吗?不!佛教对已杀肉可否食用问题上也还是有细则可分析的,佛教对众生肉食用问题引入“空观”的“集谛”后,产生了叫“只食三净肉”的慈悲生活观,对人们食用众生已杀肉的来源进行理性约束:1.不去为食用肉亲手杀;2.不去食用亲见所杀众生的肉,3.不去为食用肉而叫人杀而取肉,排除这些事态下所食的肉是可食用的“三净肉”,于此条件下肉食者并不算触犯佛教的慈悲戒杀原则。从而,推翻了婆罗门教以生活方式的腥素食品的不同来划分道德高低的种族不平等伦理,佛教的执杀戒与婆罗门教的执杀戒名同而细则不同,伦理本质也不同。低贱人民在原有生活社会粗犷状态中,也有他们的五戒善人。
所以,强调行中道是佛教教育的目的,要达到这目的必须放弃这种以苦为真的五戒教条,认识到这种苦乃是由于非真的理论所导致,用道谛来灭去这种俗见和苦感,方才是健康社会人生伦理的康庄大道!(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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