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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十)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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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十)

  1.1.4.4 精神世界内矛盾的形成

  精神世界无疑是存在诸多矛盾的。这些矛盾形成需要由认识作为基础,有了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反映,然后才能形成人的精神世界内各种矛盾,因此对于认识的形成过程就有必要先了解。下面对认识形成做简单探讨。

  1.1.4.4.1 认识的形成

  1.1.4.4.1.1 十八界

  人的思维思想是一种矛盾,总有一种“对法”出来与“自己”相争。人在认识事物时,即是这种矛盾的客观表现。人的认识过程是如何形成的?恐怕没有多少人认认真真考虑过。这里简单的介绍。
  人有六种觉察事物的能力,这是认识事物的基础之一,它们分别是:
  1、通过视觉观察事物并认识它;
  2、通过听觉觉察事物并认识它;
  3、通过嗅觉觉察事物并认识它;
  4、通过味觉觉察事物并认识它;
  5、通过触觉觉察事物并认识它;
  6、通过意觉觉察事物并认识它。
  这六种觉察事物的能力,相互之间具有不可替代性——纯粹意义上的完全替代,这个道理很简单,就不需要说明了。与六种觉察事物的能力相对应,就有六种认识事物的途径。
  人的六种觉察事物的能力各自都有相互对应的客观环境以及认识基础。这个六物各三相被佛教统称为十八界——十八种各自相对独立的事物,各有自己的不同属性和界限,因此称作十八界。也即六根、六境、六识。具体十八界内容如下:
  1、视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是眼睛)与客观事物(可视觉范畴事物,主要是指可见光/宏观物质)、眼识(视觉系统精神属性,即视觉)构成一条认识事物的途径;
  2、听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是耳朵)与客观事物(可听觉范畴事物,主要是指声音)、耳识(听觉系统精神属性,即听觉)构成一条认识事物的途径;
  3、嗅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是鼻子)与客观事物(可嗅觉范畴事物,主要是指气味)、鼻识(嗅觉系统精神属性,即嗅觉)构成一条认识事物的途径;
  4、味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是舌头)与客观事物(可味觉范畴事物,主要是指味道)、舌识(味觉系统精神属性,即味觉)构成一条认识事物的途径;
  5、身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是皮肤)与客观事物(可触觉范畴事物,主要是指宏观事物)、身识(身觉系统精神属性,即触觉)构成一条认识事物的途径;
  6、意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是大脑和神经)与客观事物(可意觉范畴事物,主要是指精神世界各个差异性矛盾事物)、意识(意觉系统精神属性,即意觉——精神实体、心/意识、未那识、阿赖耶识)构成一条认识事物的途径。
  每条认识事物的途径都包括一种根性、一种客观事物/认识的对象和一种精神属性,如此就有6×3=18种不同界限的事物。这里为何要对客观事物区分为六种情况呢?这主要是由于感官不同,对同一个事物觉察和体味到的情况就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区分。可见光/宏观事物、声音、气味、味道、触摸到的事物、精神世界各个差异性矛盾事物,它们完全一样吗?正因为它们不一样,所以佛教进行了区分,这是明智的。
  这里内容除了最后一条比较难以理解外,其余都好理解,因此有必要对最后一条解释。
  意觉系统物质属性,主要指大脑与神经。大脑参与思维思想的形成过程,神经参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的形成过程。意觉系统精神属性——精神实体/知觉直接形成意识生灭相续过程,参与感觉感受/情感情绪、行为活动、思维思想的形成过程。这样的说法许多人很难理解和接受,为什么呢?因为普通百姓或科学家总是认为大脑/大脑功能就等于思维思想,神经/神经作用就等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但这是错误的观点。普通百姓大多数都在为生计和享受奔走,很少有人思考过这些问题,而科学家对此问题很少涉及,因此盲区的广泛性存在,从根本上、客观上限定了一般人是难以理解和接受的。
  对于大脑参与思维思想过程的形成,神经参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的形成很少有人怀疑,但是对于精神实体/心形成意识生灭相续过程,恐怕大多数的人无法理解和接受。实际上,表示怀疑的人只需要静静注意自己的意识生灭形成过程,你将会很自然发现这一事实。在你静静的体察意识——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过程时,你将会发现这一过程来源于心的部位——不等于西医解剖上的心/物质——而不是来自大脑部位。虽然你在具体体察意识形成时,思维思想一时间的繁杂,使你不能集中心神用心体察意识生灭流变,但是当你经过长期专注、锻炼之后,你将会对此确信。这种体察对于修炼气功、瑜珈者来说很容易就得到确信,对于思想繁杂的人来说真正体察到这个事实比较困难,或者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体会到。在具体体察意识——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过程时,应当注意与思维思想生灭相续过程相区别,它们两者之间是有联系和区别的,不能把它们混作一谈。通过实践你将会对意识——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过程来源部位——心表示接受和确信,而不会认为是大脑部位。
  上面所说的意觉不同于常人所讲的第六感觉。现举一些例子,通过事例就可确定意觉/知觉的存在。比如一个人静坐于某处思考一些问题,如解决一个数学难题,物理规律等等,这个思考过程不需要眼看、耳听、舌尝、鼻闻、身触这五官的参与,只需脑海里存在事物的物象和各种名词,他就可以通过这些物象和名词进行思考。又如人熟睡时做梦,这时不需要眼看、耳听、舌尝、鼻闻、身触这五官的参与,仍然可以在做梦时保持清醒头脑,认识梦中事物并产生许多反应。其他又如精神病患者,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这些事物主要是他们脑海里的事物,但他们却认真非常,并产生各种反应;癔病会出现失明、失听、失语、癔病球、木僵等,可是经检查大脑、神经以及其他组织却没有病变。这就证明意觉/知觉与大脑/大脑功能不是一个东西。
  由此可见,这种意觉是客观存在的。这六种觉知事物的能力佛教称之为“六识”,其中意觉是最主要的——这种意觉的实质相当于意识生灭流变过程、意志活动过程、思维思想。人正是因为这六识的存在,我们才能认识事物。尸体虽然可以存在半年,但因为无六识的参与,有五官也不能认识事物,因此五官、大脑与六识不是同一范畴事物。
  精神实体包括范围比较广,主要有眼识/视觉、耳识/听觉、鼻识/嗅觉、舌识/味觉、身识/触觉、意识、未那识/第七识、阿赖耶识/第八识等八种识,以及直接形成意识生灭相续过程,直接作为感觉感受/情感情绪、思维思想、行为活动存在的基础/产生根源,参与感觉感受、思维思想、行为活动等形成过程。前五识——眼识/视觉、耳识/听觉、鼻识/嗅觉、舌识/味觉、身识/触觉,只有了知外境的作用,不能进行思考/分辨接触的对象,所以其作用限于了知自已界限内的东西,不能替代别种识发生的作用。例如,眼之见色/物质,只能了知是色/物质,而无法分出物质的颜色/物质占据的三度空间大小如何——这一点有些人会认为是荒谬之说,那是因为他不知道胎儿形成视觉之初,是不知道区分各种色彩/空间的。经过实践、学习,才逐渐将色彩/空间的分辨能力融合于视觉之中。余者耳闻声音、鼻嗅气味、舌尝味道、身触事物,也都是只有了知外境的作用,不能进行思考/分辨接触的对象。至于眼识/视觉、耳识/听觉、鼻识/嗅觉、舌识/味觉、身识/触觉,各自独立,相互之间不能替代,不需要说明了吧!
  未那识/第七识、阿赖耶识/第八识,最主要的作用是形成意识流变相续过程——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过程,而且不受主观意志控制。意识和五识/五种感觉有悬殊差异,那就是意识不但能和五识同时生起,而且还能帮助它们发生作用。详细说来就是,五识中只要有一识与外界发生作用,意识就会同时生起,帮助它发生作用——辨别色彩、区分声音、识别气味、区别味道、认知光滑度和软硬度。正是由于五识作用发起时,意识也同时起作用,因此许多人往往会形成错觉——眼识/视觉、耳识/听觉、鼻识/嗅觉、舌识/味觉、身识/触觉可以直接辨别色彩、区分声音、识别气味、区别味道、认知光滑度和软硬度,但那是一种幻象。意识既能够与五识/五种感觉共存,也能够离开五识而单独起作用。比如,思考问题,睡眠时梦境,神经精神性疾病中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癔病的失明、失聪、失嗅、失味、失触、失语、失行就是其例。
  精神实体与外界、自身发生作用——分辨接触的对象,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自性分别;
  2、随念分别;
  3、计度分别。
  自性分别是指不假借比较、推测、辨析、思索等方法,直接/当下确认客观事物的觉知能力,也就是直觉。这种情况往往在新生儿至少年的时段占优势。随念分别是指对过去的事物,能够进行追忆怀念的作用,也就是回忆、记忆。这种情况往往在老年人、久病之人占优势。计度分别是指涉及到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时间差异上的区分,能够进行思惟量度的作用,也就是对直觉、回忆、幻想、预见、思维思想的综合运用。少年至成人,未来的计度分别占有优势;成人则现在的计度分别占有优势;老年则过去的计度分别占有优势。八识之中,五识/五种感觉和阿赖耶识/第八识只有自性分别——直觉,而没有随念分别和计度分别作用;未那识/第七识有自性分别和(现在的/当下的)计度分别两种作用,而没有随念分别和过去未来的计度分别作用;意识/第六识,则具备三种分别——自性分别、随念分别、过去未来的计度分别,可以分别三世/时间差的事物,但没有现在的/当下的计度分别作用。
  正是由于六识各有不同的分别作用,尤其是意识具有相当大的能动性,所以我们才能认识世界。如果意识也同五识/五种感觉一样,仅仅具有自性分别作用,那我们还能够进行主观能动活动吗?如果按照机械唯物主义观点,或马列主义观点,人就只能拥有五识/五种感觉作用,而不可能拥有意识作用了。

  1.1.4.4.1.2 认识形成过程

  人的认识、思维思想过程是如何产生的?它需要经过两大因素参与:第一、认识基础——基础因素;第二、发生过程——具体因素。下面简单介绍。
  认识基础——基础因素,它最少离不开三个因素:(六)根、(六)境、(六)识。也就是上面说的十八界。
  现以眼睛为例,说明通过眼睛形成认识事物、思维思想过程的认识基础——基础因素。如要通过眼睛来认识事物,至少要具备三个因素:眼睛、眼识/视觉、宏观事物。这三个因素缺一不可。若无眼睛必然无法通过眼睛认识事物,若人的眼神经断裂,不与眼睛联系,那么也无法通过眼睛认识事物;若无眼识/视觉的参与,也同样无法通过眼睛来认识事物,尸体有眼睛但它不能认识事物,一个活人若打瞌睡闭上双眼,也无法通过眼睛认识事物,许多长存的肉身——慧能、周凤臣、憨山、无瑕等人有眼睛,却不能视物,失明的癔病患者也会一时看不到事物;若无存在的事物,或者存在的事物属于眼睛视觉以外的范畴——比如声音、味道、气味、伦琴射线等等,眼无所见,肯定无法通过眼睛直接认识它。因此形成认识需要这三个基本条件。至于其他必要条件也是不可或缺的,比如眼睛看东西,需要光线等次要条件,可以参看1.4.2进一步理解。
  当具备这三个条件——即具备眼睛、眼识、事物之后,就进入认识事物的第二因素,发生过程——具体因素。
  发生过程——具体因素,主要包括三大过程。三大过程如下:
  首先,事物——物境在人脑海中形成印象,这一过程佛教称为“相”;
  其次,在人脑海中形成事物的概念、名称,这一过程佛教称为“名”;
  再次,人主观意志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佛教称为“妄想”。
  最后,认清事物,形成真知真见,佛教称之为“谛”或“实际”。
  当然,一、二两个过程有时很难分先后。“相”、“名”两个过程被现代人称之为感性认识,而“妄想”到“谛”的过程被现代人称之为理性认识。若要认识一个事物,就必须通过这三个过程,最后才能认识事物。
  具备基础因素,它们向发生过程转变时,需要通过一些中间环节来连接起来,这其中最主要的连接因素是相互之间的接触。由于存在认识基础,所以接触就必然存在——无可避免的存在。它们会因为相互接触,产生各种感受,在意识生灭中形成事物物象以及事物的名词概念,当这些过程出现同时或之后,就自然形成思维思想过程。
  现仍然以眼睛为例,进行说明通过眼睛形成认识事物、思维思想过程的发生过程——具体因素。
  当有了认识基础,它们就会相互接触。眼睛随着主观活动,会看到事物,事物通过眼睛的功能,在大脑以及意识中会形成事物的物象、名词概念,有了事物的物象、名词概念存在,思维思想过程就自然启动。这是个连锁反应——相续发生的过程。
  形成思维思想有六个途径,即眼、耳、鼻、舌、身、意。上面介绍了眼睛认识事物的过程,其他的依次类推。
  人的六种觉察事物的能力是人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缺乏这些必要条件,思维思想活动是无法形成的。通过认识、思维思想形成看,所谓的思维思想过程,就是(在脑海中)跟各种物象和名词打交道的过程。
  思维思想的过程,佛教总结为名、相、妄想。至于真谛不包括在思维思想过程之中,因为真谛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形成正确认识的确认,并非是主观思维思想的产物。当然,真谛形成并非不需要思维思想过程,真谛形成是建立在思维思想与实践共同基础之上的产物,因此真谛不能简单的归结在思维思想当中去,而忽略实践的存在与实践的重要性,这必须辨证的看待。唯物主义对这一过程总结的很粗略,提出认识事物需要实践、实践、再实践,而这一过程仅仅相当于妄想到真谛转变的过程,而忽略了前两个过程的存在和前提条件。
  由于人认识事物存在两大因素、三大认识过程,最后通过实证才能形成正确的观念、见解、知识、智慧,因此,人的认识总是处于主观妄想当中。
  在佛教中,对诸识/八识与外境/物质进行相互作用,形成认识上数量/性质差异变化的途径归纳为三量:
  1、现量;
  2、比量;
  3、非量。
  现量,又叫做真实量,就是在与外界事物/自身相互接触之后,不加推理比较,能直接、准确地直觉物质/事物形成的自相作用,从而引起精神世界内量度的变化。比量,又叫做真比量,就是在与外界事物/自身相互接触之后,通过推理、比较、对照,认识物质/事物的作用,引起精神世界内量度的变化。非量,又叫做似现量或似比量,就是既非现量亦非比量的作用,引起精神世界内量度的变化。八识之中,五识/五种感觉及阿赖耶识/第八识只有现量,未那识/第七识只有非量,意识具备三量。这三量中难以理解的是非量,故而需对非量进行一些解释。我们认识事物时——平常所知道者,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直观的认识方法;另一种认识方法是把事物之间差异进行对比,然后再去认识它。自然科学,在认识、研究事物时,主要就是采用这两种方式进行。佛教提出非量的认识方法,却是非直接,非对比的方法进行认识,那我们应该怎样进行认识它呢?举一些例子就可以明白了。比如,认识自身意念的生灭过程,思考/想象身体每分钟死亡上亿细胞,思考/想象元素衰变过程,思考/想象电子、原子、夸克、光子、轻子、重子的存在状态,思考/想象共振态粒子的存在状态,这些就是非量的认识方法。认识这些事物时,你既不能通过直接/直观方法进行认识,也不能通过对比方法进行认识。虽然不在现量和比量认识范围内,但是我们就不能进行认识了?我们在对它们进行认识时,一样会引起精神世界内数量/性质的变化,这就是非量!
  在佛教中,尚有圣言量之说,主要指佛陀/三宝的言教。圣言量也可以引起精神世界内数量/性质的变化,但是圣言量只能对佛教有接触者才会引起精神世界数量/性质的变化,就目前百姓来说,尚没有普遍意义。
  上面,是佛教对思想认识上质量互变规律的理论说明。在认识事物时,首先会引起认识数量上的变化,而后才会逐渐出现认识上的质变。当我们认识事物处于量变的情形时,往往对事物本质/规律认识不清;当我们认识事物处于质变的情形时,往往就可以认清事物本质/规律。马列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医学都没有对精神世界内质量互变规律的立论基石进行说明,甚至就还没有触及到、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存在。
  正是因为存在上面这些认识过程,因此在认识事物时经常犯下主观错误。为了获得正确的认识,必须最大限度的排除主观行为,才能真正迎合客观实际。对“人死永灭”和“人死续存”的争论,也必须排除主观行为,通过反复的推敲,合理的论证,认真的分析,辨证的总结,才能得出正确的思想。

  1.1.4.4.2 某些认识的终止

  事物变化发展是有原由的,不可能无因的发生运动变化。唯物主义总结为内因、外因导致事物的发展变化,但对条件的总结太过粗略,有许多的事物不能用简单的用内因或外因表示——比如人的意念生灭过程、元素衰变过程,就无法用内因或外因进行说明,因为说内因或外因必须经过对比才能成立,而意念生灭、元素衰变是与什么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它们的形成就不能简单的用内因或外因来说明。在世间还存在等无间缘的因素,而此等无间缘才能解释意念生灭、元素衰变形成过程。因此,可以说所有的宗教和哲学对事物发生变化的原因分析都不及佛教全面详细。
  辨证唯物主义者承认事物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因,但实际上有许多的结果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原因,尤其是人的精神领域内许多特性。如:某人天生吃素,某人喜吃肉食;某人喜欢吃酸食,某人喜欢吃甜食,某人喜欢吃苦食,某人喜欢吃辣食,某人喜欢吃咸食;某人喜欢红色,某人喜欢蓝色,某人喜欢绿色,某人喜欢黄色,某人喜欢白色,某人喜欢紫色,某人喜欢橙色;某人性格沉稳,某人性格狡诈,某人性格抑郁,某人性格豪爽,某人性格孤僻,某人性格多重;某人粗心大意,某人细心周密;某人行事果断,某人瞻前顾后;某人爱哭,某人爱笑,某人哭笑无常;某人言语多,某人言语少,某人善言,某人口吃;某人灵活,某人呆板;某人多智,某人愚昧;某人工于心计,某人内心坦然;某人志向远大,某人庸庸碌碌;某人刚强,某人懦弱;某人重事业,某人重感情;某人性情温和,某人反抗性强;某人喜好财富,某人雅好山水;某人追名逐利,某人淡泊名利;某人乐观,某人悲观;某人好武,某人好文;某人好玩,某人好学;某人追求真理,某人追求享受……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与不同的人接触,在初次见面时,有时会有久别重逢的感觉,有时会有很憎恨厌恶的感觉,有时会有恐惧的感觉,有时会有友好的感觉,有时一辈子都忘不掉仅仅见过一次面的人,有时多次见面仍然早就抛之脑后;家庭之中,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往往不同,有的形如仇人,有的却很溺爱,有的很冷淡,有的很关心,或如同辈,或如长辈;兄弟姐妹也有这种情景,或和睦,或冷淡,或仇恨,或无视兄弟姐妹情谊,或出生入死;学习进度有快慢差异,智力开发有早晚之别,技巧掌握有迟速差别,语言学习有高下区别……又,我们该如何解释奇才或神童的诞生呢?例如英国伦理学家、法学家边沁在4岁时就能阅读和书写拉丁文和希腊文;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家白宾顿·麦考莱6岁时就写了一部世界史纲;贝多芬,7岁时就举办了他的个人音乐会;英国经济学家、政论家斯图尔特·米勒3岁时就能阅读希腊文,6岁时就写了一部罗马史;莫扎特不满6岁就能够作曲;法国作家伏尔泰在3岁时就能朗读拉封丹(法国寓言诗人)的寓言,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毛泽东、诸葛亮、周恩来、林彪……这些神童和天才大多出自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父母,难道没有理由设想在他们的前生就已经打下了特殊才能的基础吗?这许多精神世界内的差异,有许多在今生无法找到原因——有切身经历者更有感受,我们不能说这是毫无原因形成的。若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存在的事物离不开时间和空间,那么这些精神领域内的事物其形成时间和空间来源于何时、何方?
  我们知道精神领域内的客观表现需要时间的积累,才能逐渐形成,因为变化的客观存在——任何事物都在时刻发生着变化,以及形成的某些精神领域内的客观表现,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发生转变,但转变需要原因的促成,时间的过程,但某些“天生”表现出来的习性从何而来?难道是无原因和时间形成的?对这些天生的差异存在,不能追究到胎内胎儿的形成过程,就停止不追究了。何况胎儿的身体和精神并未发育成熟,在母体内不存在客观的条件,促使胎儿的精神出现天生的差异。我们研究探讨问题总不能半途而废吧!
  这些天生表现出来的差异,古人早有认识,今人虽然承认他们客观存在,但研究者很少。马克思等唯物主义者考虑的甚少,更加不要说合理的解释它们。而关于这一点佛教却有着明晰的回答,天生差异形成不但有原因存在,而且还有形成时间、空间的参与。若按照恩格斯说过的一句话:“一极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之中,一极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另一极,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来揭示,则很清楚。这些先天性差异是前生的习性(佛教叫做等流果)之一极——前生的习性/微观物质生命形态的一部分——已经作为胚胎存在于另一极——宏观物质生命形态——之中,一极——前生的习性/微观物质生命形态的一部分——到了一定点时就转化为另一极——宏观物质生命形态活动之后所体现出来的性格、才能等各个差异,整个逻辑都只是从前进着的各种对立中发展起来的。这样的解释既符合唯物辩证法观点,也符合佛教生死观点,而不是置之不问,或牵强附会的进行解释。
  在这里,唯物主义的认识出现了终止,没有一个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者做过认真研究和探讨,他们往往停留在肤浅思想和主观妄想中,并且麻醉自己不去探讨。这是愚蠢的行为!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可知的,那这些天生差异是否是可知的呢?如果认为天生差异是可知的,那请唯物主义者进行合理解释;如果认为天生差异是不可知的,那你自己的观点是否该当放弃?人死永灭论者面对人死续存论合理的解释置若罔闻,自己又拿不出合理说辞,似乎这些客观存在的事物并不需要形成原由,也不需要研究和探讨,简直是自己打自己一个嘴巴!太阳、地球、月球的形成,世界形成都已在探讨,那么久远的事情——150亿年、46亿年前——可以进行研究,而身边普遍发生的事情却没有研究——不是没有研究的方法,而是坚持人死永灭论者没有研究的心思,没有研究的勇气,因为他们害怕研究出来的结果推翻自己确信不移的理论,结果使得自己出丑!
  由于人的认识过程非常复杂,形成正确的认识需要具备许多的条件,因此,产生许多错误的思想认识就成为必然,而非偶然形成。对于人死之后的事实争论,当然会因为各种条件的限制出现错误认识。人的认识过程,即是主观妄想与客观实际相斗争的过程,这一对矛盾的存在在斗争中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主观占据上风自然错误,主观与客观相符才是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主观与客观对立统一的矛盾是人思想存在正确与错误的根源,因此,我们有必要高举对立统一规律这一锐利的武器向任何错误思想宣战。错误的思想只会带来很惨痛的教训,我们只有拿起这一思想武器,进行认真的判断和分析,结出智慧的果实,才会有美好的生活。
  对于人死永灭论者来说,活在主观妄想中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们害怕去研究与生死有关的事情,害怕自己出丑。目前许多关于生死问题的研究方法很多,但是很少有坚持人死永灭论者的身影,他们最大的通病就是害怕用实践来检验自己的理论。而没有实践检验的理论,只是空中的烟花,好看但不实在。有人会说:“看到他人死亡之后,没有精神活动,因此就可以说人死永灭——这不也是一种实践认识吗?”这是错误说法。因为这仅仅停留在现象中,就如植物人在常人看来也是没有精神活动(感觉感受运动、思维思想运动、行为活动、意识生灭运动)的,其精神活动所表现出来的作用和功能比起桌子、电视、受精卵、胎儿、电脑、机器人都不如,难道也因此说植物人真没有精神存在吗?因此,人死永灭论这种仅仅停留在现象中的实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实践。
  前面说到,形成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三大过程洗炼,而人死永灭论者却恰恰就停留在三大过程之中,没有突破三大过程对自己的束缚,这是很可怜的!没有实践性是人死永灭论者对生死问题形成错误看法的根源。
  生死问题的研究途径是很多的,但是却有偏激者认为,只有死亡才是唯一的认识途径。人死永灭论者往往让他人用死亡来证明人死续存论——比如范缜之类在与对手辩论时就是这样做的,而自己虽然不能得到他人死亡之后的具体结果,却是这类人最喜欢玩弄的把戏。对于要自己用死亡来验证死亡之后的事情,他们又极为畏惧,不敢尝试。实际上,每个人都必然会死亡,知道答案只是早晚的事情——相煎何太急?!但这类人总希望他人死亡,也就经常用让他人死亡来指责他人观点,这是很卑鄙无耻的行经!而赞同人死续存论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相反,他们采用各种可行的办法去求证理论的正确性,突破认识事物的三大过程束缚,这是很明智的举动。只有实践才能突破妄想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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