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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九)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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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永灭论与人死续存论(九)

  1.1.4.2 人自身的矛盾

  马克思虽然总结出唯物辩证法及其三大规律,但是对于人自身矛盾的认识是很少的,留下许多空白。这里也没有可以借鉴的哲学思想,因此本人冒昧探讨,不一定对,随着以后认识加深会再修改这里的内容。
  人自身至少具有八种不同属性的矛盾:
  第一、五蕴生灭矛盾;
  第二、六根生灭矛盾;
  第三、意识生灭矛盾;
  第四、六对矛盾;
  第五、心理生理需求矛盾;
  第六、意识形态矛盾;
  第七、知行矛盾;
  第八、意志效果间矛盾。
  五蕴生灭矛盾是指构成人的五种基本要素都具有生灭相似相续、变异的矛盾过程,即物质身体、感觉感受、思维思想、行为活动、意识生灭都有时刻存在的生灭对立而统一的矛盾变化过程。比如,物质身体存在时刻变化的过程——新陈代谢、细胞死亡与更替、宏观物质与微观物质的生灭对立而统一的矛盾变化过程等等;感觉感受存在欢喜、痛苦感受之生灭对立而统一的矛盾变化交替过程;思维思想存在思想认识的生灭对立而统一的矛盾变化过程;行为活动存在舍此取彼、动静生灭对立而统一的矛盾变化过程;意识生灭存在前一意念泯灭,后一意念生起的生灭对立而统一的矛盾变化过程。
  有一点需要强调,本书所说的行为活动包括很广,不单单指身体上的行为活动,还包括意志活动和语言等。在一般的书籍上,意志活动、语言和身体活动是分开来说。这里并不需要探讨的那样详细,因此,意志活动、语言和身体活动总称为行为活动。
  另外,五蕴生灭矛盾并非本人/佛教捏造,而是有强有力的事实作为依据的,现代医学对精神世界或精神病深入研究和分类中,已经认识到精神世界是由不同的“事物”构成的。并且已经体现出对认知/思维思想、意志活动、意识、行为活动、情感进行区分,而精神病的各种表现也是可以按照这五种差异进行分类(详见于神经精神病学)。这种分法与佛教/本人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为现代医学把行为活动的定性缩小了,主要指身体、语言的行为,而没有包括内心活动/意志活动。
  六根生灭矛盾是指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皮肤、心和大脑六种器官,各有所司职能,但都时刻处于生灭变化矛盾之中。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皮肤、心和大脑,这些器官存在新陈代谢、细胞的新旧更替过程。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六根存在需要依*精神的支持,否则六根就不存在了,因此六根生灭矛盾不能简单的归结为纯物质的生灭变化矛盾。
  意识生灭矛盾原本属于五蕴生灭矛盾之一,但是因为它具有很大的相对独立性,因此我把它单独列出来。它主要包括六种、七种乃至八种意识的生灭矛盾。具体说来,六种意识的生灭矛盾就是五种感觉,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身觉(温度觉、湿度觉、痛觉、压力觉、痒觉等等),加上意念——思维思想觉共六种意识生灭矛盾。这六种意识生灭矛盾最容易肯定的是意念——思维思想觉的生灭矛盾,而其他五种意识生灭矛盾往往只有通过具体的反映与广泛交流才能间接肯定其客观存在。正是由于五种感觉无法直接肯定其存在生灭矛盾,因此我们往往把它们归为感觉——感性认识,而与思维思想——理性认识对立起来。第七种意识生灭矛盾主要指很深层次的潜意识生灭相续流变过程。一般情况下很难直接对其确认,往往只在深昏迷、植物人状态下才能确认其客观存在。至于第八种意识生灭矛盾是对所有意识本体客观存在的总概括,具有一种虚拟的意味——虽然客观存在也罢。依据唯物辩证法思想来说,只要是存在矛盾对立的事物,即存在的事物,是不会在转变中永灭无余的成为绝对不存在的事物——虽然在变化中会有生灭等现象上的转变——即现象上的不存在,但是其本体不会消亡殆尽,而是总有续接的载体永恒存在与延续变化的过程——即本体永恒存在。这第八识正是对这个思想的概括与确认。由于意识生灭作为存在的客观事物(指意识生灭客观存在——非虚假、非捏造、非杜撰的,而不是指精神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这与一般所讲的主体、客体、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含义是不完全相同。)也必然遵循这个规律和唯物辩证法思想,因此意识生灭不会消亡殆尽,而只会贮存在虚拟的空间时间——即永恒当中,在条件许可下,形成各种生命形态具有的明显的六种意识生灭矛盾。第七种意识生灭矛盾作为显意识与意识总体的桥梁存在,纽带的作用而使其为我们所知觉。第八识的作用就如我们常常说的宇宙,宇宙可以对所有的客观存在的物质或/和能量包容与贮存,不管物质或/和能量如何转变,物质或/和能量的本体总是被包容与贮存在宇宙当中,而不会从“存在”转变为“不存在”(指绝对的不存在)。第八识也是如此,它对所有意识本体进行贮存与释放,而不会使得意识本体丧失殆尽,即不会使得意识本体从“存在”转变为“不存在”(指绝对的不存在)——这不否认意识生灭变化现象上的永灭。这个思想非常深刻,它既对唯物辩证法思想进行肯定,又对意识进行超常总结,以至于多数人都因为不理解而持否定的态度——常被人扣以唯心主义帽子,实则大错特错——简直驴头不对马嘴!佛教第八识的提出正是唯物辩证法思想的肯定与运用,不能因为对唯物辩证法思想没有吃透,拿起一知半解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就随意对佛教说三道四。这里简单的提提,想了解更加详细可以参考本人写的有关文章。
  六对矛盾是指六种对立而统一的矛盾,主要由贪欲、嗔恚、愚昧、疑虑、傲慢、恶见分别与无贪、温和、智慧、明断、谦虚、正见构成的矛盾。这些矛盾主要指尚未形成具体的行为而在心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矛盾。这六对矛盾中反面之性被佛教叫做六毒,而且有多时只讲三毒,即贪欲、嗔恚、愚昧,以三代六。这主要是从矛盾形成过程来说的,因为这三毒可以形成后面三毒。
  心理生理需求矛盾主要包括食欲、性欲、睡眠生灭矛盾;安全与恐惧矛盾;爱与被爱、失落与归属感矛盾;自尊与尊他矛盾;价值实现与希望破灭矛盾等。食欲、性欲、睡眠生灭矛盾是指人所具有的食欲、性欲、睡眠之根性与外物、内心世界进行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矛盾。该矛盾可以简称为食色眠矛盾。这里的食欲包括比较广泛,如对空气、水、阳光、温度、湿度、食物、知识等等需求都是食欲矛盾。至于安全、恐惧、爱、被爱、失落、归属、自尊、尊他等很容易理解,就不多说了。这些需求,既是精神上的需求,也是生理上的需求,很难截然分开。
  意识形态矛盾是人最为广泛的矛盾,它包括人对道德、法律、责权利、义力、信仰、惭愧、欺诈、真善美、劳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文化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国家观、艺术观等等意识领域中的不同观念,这些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而构成的矛盾。
  知行矛盾是指思维思想过程、结果与具体作为之间构成的矛盾。比如,明明知道什么是对,什么事情该做,却不去做;明明知道什么是错,什么事情不该做,却又做了。又如,希望自己从不骂人,戒去贪杯、吸烟、吸毒、好赌、好色的行为,可是自己往往由于形成骂人习性、酒瘾、烟瘾等等习性,因此一时之间无法实现行为的更替。这里就存在知与行的矛盾。其他尚有知与行谁先谁后的矛盾问题。
  意志效果间矛盾主要是指具体的主观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实际效果与主观意志的目的趋向之间的矛盾。比如,想要陷害某人,在实际运作之后,却间接的使他得到某些利益;想要帮助某人,在具体作为之后,反而却害了他。其他如,个人理想、欲求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差距等等。
  对于众生个体来说,众生个体具有五种基本要素——五蕴生灭矛盾,才能够称之为众生(众生并不等同于生命一词)。对于人来说,人的五蕴生灭矛盾、六根生灭矛盾是人的矛盾存在之总根源,而人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人具有后面六种精神属性的矛盾,即意识生灭矛盾、六对矛盾、心理生理需求矛盾、意识形态矛盾、知行矛盾、意志效果间矛盾。这六种矛盾,与细胞的生成、分裂、繁殖、灭亡没有绝对对应关系,不是同步、相互决定的关系,甚至细胞的生成、分裂、繁殖、灭亡对六种矛盾运作没有丝毫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理智的人都应该明白,没有一种事物可以阻断这八种最基本的矛盾使其永远终止不延续,难道不是吗?这八种与生具有的矛盾属性是确认自身存在的最根本是依据,离开这八种矛盾属性来谈论自身存在是根本不可能的!对于人死亡之后是否继续存在,必然要归结到这八种矛盾属性上来。如果确实没有这八种矛盾属性,毫无疑问的应当肯定人死永灭。实际上,在社会生活和客观环境中几乎不存在外界的因素可以导致这八种矛盾属性永远绝灭。
  人的精神世界固有矛盾——八种矛盾,如果出现泯灭必然要通过自身内部矛盾的变化逐渐形成矛盾的统一、消解与扬弃,才会出现这八种矛盾的泯灭。事实上,现实生活中虽然有许多人存在这样的愿望,但是没有多少人找到正确的方法,去使得这八种矛盾完全泯灭。外界的因素作用于人的内部矛盾性,仅仅属于外在条件,究竟自身将会出现何种变化仍然取决于自身内部矛盾属性,而不是外界条件。
  大家所熟知的“佛度有缘人”也是讲佛陀作为外在条件作用于生命个体,使得个体向上、向善、向福、向智递进,究竟结果如何,这也是取决于自身矛盾属性。佛陀即便是全能的,但是佛陀作为没有解放的人来说,仍然只是一个外在条件,而不是内部原因,因此就算全能也变的不是全能了。但西方人在唯物辩证法思想体系诞生之前往往没有这种认识,以至于产生上帝万能、全能的说法,这是不达道理的。而古代中国、印度等国家,由于存在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认识,因此并没有明显的上帝万能、全能的说法。佛教的《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中载: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这里讲的就是,佛陀、菩萨作为外因而去度化众生,虽然有使得一切众生皆入涅槃/解脱的目标/心愿,然而却实在是没有一位众生能够真的进入涅槃/解脱。何以故?外因不是决定因素,它只是促成内因/众生个体的变化条件。这样众生个体——八种矛盾运作——是否会进入涅槃/解脱,是不能确定的。也就是说,世上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全能者。因为总会有许多事物因为个体差异性存在,而使得全能者将会作为一种外在条件而起变化——既然是外在因素,就不是决定因素——因此,所谓全能者仅仅具有抽象意义、幻想意义。
  至于人具有的其他矛盾还有很多,比如,嫉妒与无心、欺诈与诚实、谄媚与刚直等等就不多说了。按照佛教的说法,人具有八万四千种矛盾,甚至多达二十亿种矛盾——许多佛教徒也是不知道人存在这么多矛盾,这么多种矛盾根本不可能全部进行讨论,只能就最基本的矛盾进行讨论。

  1.1.4.3 精神世界里的矛盾

  人的身体和精神都毫无疑问的存在着矛盾。人作为一个整体与外界环境存在着矛盾较易理解,这里不作为重点进行说明,我所谈的重心是精神世界的矛盾。在上面我已提到精神世界内的矛盾,但说的比较少,这里有必要进一步说明。
  在精神世界中,存在善与恶、爱与恨、苦与乐、无知与智慧、怀疑与确信、欲求与取舍、勤勉与懒惰、诚实与狡诈、谦虚与傲慢、性急与性慢、豪放与拘谨、聪慧与傻呆、胆大与胆小、粗心与细心、团圆与分离、不通世故与通情达理、性格内向与外向、知识广博与粗浅、反应敏锐与迟钝、知恩图报与忘恩负义、知过悔改与怙恶不悛……等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由此可见,人的精神世界内矛盾极多。人之所以向前发展,正是由于人精神世界内的矛盾作为主要动力,推动人向前发展,引起人的变化,而物质身体的作用——物质身体的内部矛盾是次要因素。人的精神世界内的矛盾在物质世界里是不存在的,因此这些矛盾的来源在于人自身内部矛盾性,而不在于物质世界中。既然物质世界原本就不存在这些矛盾,为何却又产生这些精神世界的矛盾?
  若按照唯物主义的说法很难解释通。至于这些矛盾如何产生,几乎所有的哲学都未曾涉猎,但佛教却有着明确的说法——如佛教十二因缘说就是揭示此理的。
  上面,我提到六种精神世界内的矛盾,那么在人的精神内部矛盾中最具有推动人向前发展的内在矛盾是什么?这一点唯物主义未曾明确说明,但佛教有明确说法,即人的精神世界内的(欲求中)取与舍、爱与恨、无知与知、傲慢与谦虚、疑虑与确信、错见与正见,这六对主要矛盾——佛教叫做贪与不贪、嗔与不嗔、痴与不痴、慢与无慢、疑与信、恶见与正见——是最具有推动人向前发展的动力,其他还有些矛盾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里简单说说六对矛盾的推动作用,如我们熟知的,贪官因贪图钱财、女色而丧命、蹲牢狱——贪欲矛盾铸就;张飞因为嗔怒枉行鞭法,致使自己送命——嗔怒矛盾铸就;青少年对法律无知,导致犯罪事件屡起——无知矛盾铸就;关羽因为傲慢和大意而丧命——傲慢矛盾铸就;曹操因疑虑枉杀好人——疑虑矛盾铸就;****修炼者因为邪见而丧命——错见矛盾铸就。其他的精神世界矛盾也是具有推动力的,比如,女人往往因为嫉妒毁灭自己——嫉妒矛盾铸就;公子哥因为懈怠,不约束自己的品行而破财亡身——懈怠矛盾铸就;秦始皇汉武帝信仰神仙,而劳民伤财——错信矛盾铸就;拳*、两性人、精神病因为生理心理疾病而伤害他人——生理心理疾病矛盾铸就;无钱无财无机会人员,为了生存而偷盗抢劫——生理心理需求矛盾铸就。因此,人的精神世界内的所有矛盾都具推动人向前发展的内在作用。相对而言,上面所说的六对矛盾具有根本性,因此,佛教把这六对矛盾作为人精神世界内的主要矛盾来论述。
  在人广泛的精神领域中,性格的形成、情绪的表现、语言的表达、思维思想的运作等等这些的运动往往离不开人的精神世界内欲求的取与舍、爱与恨、无知与智慧,这三对主要矛盾的支配。在无知的情况下,不辩事物的真假虚实往往会以主观妄断事情真伪,从而产生错误的看法和行为,待知道事物的真假虚实之后,就会自然迎合客观实际,相信客观规律,从而产生正确的看法和行为。人在这许多矛盾,尤其三对主要矛盾中挣扎和生活,可否存在这样一种外界事物能够泯灭人的这些矛盾?我想作为一个有头脑的人都会明白,没有任何一种外界事物能够泯灭人的这些内部矛盾。
  人们都道上天难,依我说,断绝这些矛盾对人的束缚更难!无论你采用何种外在办法,如自杀、原子弹等一切外在办法都无法阻断人的自身内部矛盾性延续的步伐。只有人的内在因素在正确方法的指导下才有可能实现人的内部矛盾性停止——统一性的外在表现,这是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的客观真理!一切出离苦海和升天的方法只有建立在此基础之上,才有可能实现。采用外界的事物和方法,通过外因来促使人的内部矛盾性绝灭那是不可能实现的。佛教始终坚持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某些人会反对这个观点,但是并不会因此否认佛教对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确认),所以佛教指出成佛、解脱的最终实现必然在内心中寻求,而在外界寻找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人的主观意志活动,如欲望、爱与恨,是通过人的意念变化而引发的。正是因为人的前一念灭,后一念起——如此循环不止,才能导致人的主观活动性存在。若无前一念灭,后一念生这个流变的运动过程,那么人的主观意志活动就不复存在了。人的意念变化——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变化过程是由谁产生决定的?是太阳、月亮?大地、微尘?细菌、病毒?电、光、声音、细胞的生灭?原子、分子、光子?寻遍所有的物质领域都找不到来源,找不到一种物质促使人的前一念灭,后一念生这种过程的形成。人的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过程正是人的内部矛盾性的根本、具体体现。换而言之,人的意念生灭相续的过程是精神领域内的范畴,并非是物质领域内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产生的——并非无关。人的死亡几乎都是由物质领域导致的,这种物质领域内的变化如何砍断了精神领域内的变化过程?人掉一只手,缺一只眼睛,这种物质领域的变化从未对人的意念变化过程——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过程产生影响。人死亡的到来在最后一念的丧失之前,有何种事物能够打断这种过程——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流动过程?既然人的内部矛盾性未曾断绝,就必然按照它的规律执行,在人死之后,依然要形成前一念灭,后一念生这种生灭相续过程,否则矛盾论就应该改写,矛盾论就是谎言!只有采取正确的方法,通过内心的锻炼,才有可能实现人的意识流变这种过程——前一念灭,后一念生中断一段时间,乃至永远。
  再谈人的意念这一基本的矛盾。意念的产生和灭亡是从何种方位来去的,而让人觉知它的存在?意念的产生和灭亡是从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前面、后面、内外,还是中间来去?当你静静的寻找意念产生和灭亡的方位,你将会发现,意念来无踪影,去无踪迹。人的意念存在这样一个特点:认识事物的能力始终贯穿于意识的生灭相续流变中。无论是前一意念的产生,还是前一意念的灭亡;不论是后一意念的产生,还是后一意念的灭亡,我们总能觉察到意念存在,这种觉知事物的能力,佛经称之为“见精”。这种能力不因为人的年龄变化而变化,只要人活者一天,就必定会觉知前一念灭,后一念生这种流程的存在。从某种角度讲,这种能力是不发生变化的,犹如虚空不生不灭、不老不死,这种观点的提出并非违背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变化发展的观点,因为这种看似不变的事物是事物具体运动过程中延续性或者连续性具体体现。正因为这种觉知能力的存在,我们才能确定自己的存在,即便是记忆力也不能与这种觉知能力相比!记忆力有丧失的情况,但这种能力的存在不会因为记忆力的丧失而丧失,它就象串珠中的线,每一意念犹如串珠,而觉知能力就是把串珠串在一起的那根线。正如《密严经》所言:“藏识持于世,犹如线贯珠”。而关于这种觉知能力的认识几乎所有的哲学和宗教均未考虑过,更谈不上研究。因此,人的觉知能力的存在是确定自身存在的最根本因素。
  每个人都会存在心理生理的需求矛盾,这些需求矛盾并非物质世界所拥有的。物质世界不会存在食欲、性欲、睡眠矛盾,不会存在安全的追求,不会存在恐惧心理,不会存在爱与被爱的需求,不会存在自尊、尊他的需求,不会存在失落感、归属感,不会存在实现自我价值以及希望破灭的感觉。——这些矛盾是物质身体的物质实体和精神世界的精神实体的作用,而在物质世界的物质实体中几乎不存在的。这些矛盾与六对矛盾相结合就会因为社会群体等因素形成意识形态矛盾、知行矛盾、意志效果矛盾,如此推动人向前发展。
  通过上面的粗糙说明,我们可以简单的确定,虽然人的精神世界内存在至少六种基本矛盾,但人的精神领域内最具有推动人向前发展的矛盾有三种:
  1、意识生灭矛盾。人的意念,存在前一念灭,后一念生的相续过程。这种生灭对立统一矛盾在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相当大的独立性,几乎不受外界事物的干扰,也甚至不受主观意志的制约、调控和主宰。
  2、六对矛盾。人的(欲求)取与舍、爱与恨、无知与智慧、傲慢与谦虚、疑虑与确信、错见与正见等对立而统一矛盾,在与周围事物发生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有能动性。
  3、心理生理需求矛盾。这种矛盾时刻发挥作用,具有内在恒定的驱动人精神活动为之奋斗的特性。这是主观能动性中被动运作的一面,不能通过主观能动性永恒的失去它,而只能顺从它的需求,合理的安排它的需求。
  这三种基本的内部矛盾是人精神世界里矛盾存在、发展变化的基础。若无三者,人的精神活动就会象空中楼阁,无法立起。其余的精神世界内的矛盾也同样无法存在。这三种基本的矛盾几乎在所有的动物中普遍存在,人死永灭论者只有拿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这三种基本矛盾在人死之后确实不存在,那么才可能说人死永灭论是正确的,否则必是自欺欺人之谈!
  在八种基本的矛盾中,五蕴生灭矛盾和六根生灭矛盾虽然是人存在的基本依据,但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人的发展不具有很大、很明显的推动作用。它们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表现出巨大的推动作用,比如白痴、植物人、精神病、极度伤心时以及佛教中提到的无色界天中天人等,此时才能体现出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推动是悄然无声的,往往只在精神境界出现转变后,才能体察到它们的推动作用存在,而在发生过程中一般体察不到。我们平常所说的“时间是医治精神创伤的良药”,就是对五蕴生灭矛盾和六根生灭矛盾存在和推动作用的肯定,但是一般人并不知道所以然,而简单的归结为时间就了事了。时间是事物运动体现出来的,而不是具体的事物,它如何能够医治精神创伤?如果知道五蕴生灭矛盾和六根生灭矛盾存在和推动作用,再简略的那样说,就很明了了。但可惜,几人知道其间道理呢?
  正是基于人的身心存在八种基本矛盾,佛教提出人生前是非断非常——即间断与延续的对立统一变化流程,在人死之后也是如此,非断非常。特别是意识生灭的变化流程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既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也不受人的精神控制,很难改变意识的生灭相续变化的流程。因此佛教针对意识生灭变化的流程提出万法唯识的说法——这是对意识自身存在的生灭对立统一规律的肯定,而不是什么唯心论思想。许多人不做研究,盲目、主观断言佛教“万法唯识”的说法是唯心思想,这是多么荒谬的指责,简直驴头不对马嘴!
  人的精神领域中存在的矛盾的升起不是由人的肉体决定的,也不是由客观事物所决定的,否则人的思想就应该完全一致,人的行为完全一致,人与人之间无任何区别,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不复存在。人的主观意志活动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行为,而客观万物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中所产生的结果往往是唯一的,虽然在不同的条件下会有不同的结果,但在同一条件下,同一客观事物在变化中总是产生唯一/同类的结果。若是在同一条件下,同一客观事物产生了不同结果,那么我们就无法认识世界,更谈不上总结客观规律。而形式逻辑之所以得以建立的基础也是同理。
  比如水,前一秒钟和后一秒钟,今天和明天在相同的条件下都只会有一种变化结果。若在同一条件下,前一秒钟水可灭火,后一秒钟水可以助燃,今天可以维持生命,明天却成了毒药,那么、我们就无法认识水,更谈不上有我们生命的存在。由此可见精神领域和物质领域有本质的不同。而那种把人的精神领域完全等同于物质领域必然极其错误。——这里的观点仅仅针对人的统一具有的根本属性——泛称精神的总概括而言,而并非是说精神世界内没有可知的根性——差异性存在。虽然这些根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物证实,但是佛教肯定的说确实存在着,在某些人看来就如常人看到宏观世界一样清晰——这不同于我们感觉上、经验总结上的精神差异性认识。
  人的行为有很多种,如勤勉、懒惰、忠诚、狡诈、垦蒙拐骗、挑拨离间、救护生灵、破坏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等。人的这些行为产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太阳、月亮、细菌决定的?人体健康细胞、变异细胞决定的?细胞的产生、灭亡决定的?原子、分子决定的?引力、电磁力、弱力、强力决定的?能量决定的?寻遍一切物质世界是找不到决定性因素的。可见人行为的善恶来源于人自身的内部矛盾性,而不由外界决定。人的精神领域的矛盾既然由精神领域的矛盾产生,就必然在精神领域中发生变化和灭亡,而不能通过外界事物的干预而促其灭亡。
  以上,我从不同的角度,对人的内部矛盾进行了说明,还很粗浅,有待进一步更广更深的挖掘,但因为篇幅限制,就不能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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