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谈妙
依法谈妙
永 本
鸠摩罗什译法华经为《妙法莲华经》,“妙法”指此经所宣说的教义,所谓“具妙以成法,因法以彰妙”,此经开佛知见,令一切众生能依此修习,得证生佛不二平等诸实相。而所谓诸法实相是指一切事物的真实像貌,或云据实地看一切东西,就是诸法实相。此《妙法莲华经》是佛本地甚深之奥藏,所谓“是法不可示,世间相常住”,三世如来之所证得也。
《法华玄义》云:“所言妙者,褒美不可思议之法也。妙者十法界十如是之法,此法即妙,此妙即法,无二无别,故言妙也。又妙者,自行权实之法妙也……又妙者,即迹而本,即本而迹,即非本迹,或为开废。又妙者,取胜修多罗甘露之门,故言妙也。”
文中十法界十如是之法,包含众生法、心法和佛法。而法有权实,以实相为本;所谓妙法,则作相待、绝待分别和本牵二门的分别。相待妙是与粗相对待而称的,如华严圆教兼别教,是一粗一妙;阿含但说三藏教,唯粗无妙;方等四教(藏通别圆)并谈,是二粗一妙;般若圆教中带通教别教,是三粗一妙;而法华纯圆独妙,一法不隔,是为绝待妙; 尤如法界,是整个世界无可对待的。
本门、牵门各有十妙,先论牵门十妙。牵门十妙是针对《法华经》前十四品所说来阐明诸法实相的本义,即:
1、境妙:境指所观照的对象,智者大师归纳为十如、十二因缘、四谛、三谛、二谛、一实谛等,皆圆融不思议,以为佛法的根本真理融合不二的实相,是为境妙。
2、智妙:观照万法的能观之智慧,皆奇妙不可思议。
3、行妙:指智慧能启发实践正行,究竟到达宝所(涅槃解脱),故智妙之后,强调行妙,行妙泛指圆教所说的一切行,如:一行三昧、止观、戒定慧……十乘观法等行法。
4、位妙:由妙行所达到的果位,比如三草位、二木位、一实位等,也奇妙可思议,具体而言,指菩萨五十二阶位等,都奇妙无比。
5、三法妙:即真性轨、观照轨、资成轨。真性轨是法不虚妄不变异的真如理体。观照轨是能破妄情显真理的法体作用。资成轨是理性相依起用之万行。三法是同一体,即体即用,即用即体,圆融无碍。
6、感应妙:具备上述四妙、三轨,就能成就圆满佛身,众生就能以圆机与佛相感应。
7、神通妙:佛为度化众生,示现身、口、意三方面不可思议的神通。
8、说法妙:如来说法都要令众生开佛知见,所说义门,微妙不可思议。
9、眷属妙:是针对佛陀眷属即承受佛陀身中两轮的化他作用为对象。所谓眷属有五种:理性(众生与佛之理性平等,众生本是佛子)、业生、愿生、神通、应本眷属。
10、利益妙:针对被教化众生的利益为对象,有远益、近益、《法华经》益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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