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句譬喻经浅谈佛教业力思想
从法句譬喻经浅谈佛教业力思想
清泓
一、前言
《法句譬喻经》梵名Dharmapa=davadanasutra(见大正四册,凡四卷),为西晋法炬及法立所译出。又名《法句本末经》、《法句喻经》、《法喻经》、《法句譬经》。本经乃集绿法句经之部份偈颂,另附加譬喻故事而成,自无常品乃至吉祥品共分三十九品,每品载录一则以上乃至五、六则譬喻故事。其内容丰富,对现实人生有著深刻体验,发人深省。为初机学佛者不可或缺的入门书。
譬喻者,梵语avadana音译为阿波陀那,略称为“譬”或“喻”,乃佛陀说法时,为使人容易理解教说内容之意义,所使用实例或寓言加以说明之善巧方便。尤其越是深奥、难懂的义理,透过微妙、贴切的譬喻,更能使人心领神会,而奏“画龙点晴”之效。诸如有名的火宅喻、穷子喻、化城喻、药草喻……等“法华七喻”、《净名经》所列举的聚沫、泡、炎、芭蕉、幻、梦……等显示人类肉体无常苦空的十喻及《金刚经》举出的露、电、梦、幻、泡、影六喻。又旧译《华严经》卷七中,亦曾举出水沫、幻、野马、水中月、梦、浮云等六喻……等等。凡此种种妙喻,见诸经论,俯拾皆是,不胜枚举。由此可见,譬喻于佛法中重要之一斑。
业力思想,在整个佛学思想之中,占著极重要的地位,不仅复杂难懂、不易理解,而且极易使人误解。关于“业力”,据《佛学今诠》所释:
“业力,梵文叫做karma(古译羯磨)。karma(或karman)之字根是 kar,是去做或去行的意思。所以业力之‘业’原是作业或行为的意思。但是今天佛教徒心目中的‘业力’,却代表一个极端复杂的多方面思想。在这多角的思想中,最根本的是说:“业力者,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现象之因果律也。”……
由以上这段话,我们不难窥见,业本身含有造作的意思,而个人所造作的极不共业及团体、社会、乃至国族、世界的共业,交相错综含混,形成了一个极复杂无比的关系,此即是业力。由于业力思想不仅重要且复杂难懂,故仅就《法句譬喻经》中“地狱品”一品,讨论其中佛教业力思想,不揣浅陋,仅提出愚见,以资参考。祈请大德不吝指正。使学人于此重要佛学思想,能有所体会,是为写本论之目的。
本论第二章,将“地狱品”中之内容大意作一番交代。由于内容将牵涉到业力及习气的问题。故于第三章将分别讨论业力与习气的关系。一方面可藉此了解业的意义,另一方面,亦可探讨习气对吾人现实生命之重要影响。第四章结语则是学人认为本品所带给我们的省思及启示,以为学佛路上之修行参考。因初学故,本论将多所缺失,望诸善知识能不吝赐正,为盼。
二、地狱品析探
上文提到《法句譬喻经》乃是集录自《法句经》之部份偈颂,另附加譬喻故事而成。《法句经》巴利文名Dhamma-pa=da(见大正第四册,页五五九)凡二卷。为印度法救撰集,三国吴大帝黄武三年(西元二二四年),由维只难携来二十六品五百颂。后来增加十三品,合为三十九品七五二颂。《法句经》又名《法句集经》、《法句录》、《昙经》等。现存之异本有四:即巴利本《法句经》、梵本《优陀那品》、西藏译本为Cheddubrijod-pahifshoms及宋代天息灾译之《法集要颂经》四卷等。
近代白话汉译本有二:1.《法句经》由了参法师译,2.《真理的语言》为净海法师所译。本经是世尊随缘应机,为僧俗弟子所说之法语。经第一结集时合诵而流传下来,其中所陈述的善恶业报,丝毫不爽,足为殷鉴。《大宝积经》云:“假使经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1,这也是学人撰写本论的另一原因。兹依《法句譬喻经》中“地狱品”,全品的内容是:
从前舍卫国有一位名为富兰迦叶的婆罗门,有五百弟子跟随著他,受到国王人民的敬奉。自从佛陀来到舍卫国后,由于佛相好庄严,演无上妙法,受到全国上下的崇敬供奉。于是富兰迦叶心怀嫉,企图诋毁世尊,而享有全国人民的尊重。
富兰迦叶率领弟子晋见波斯匿王,对王说:“我们是本国的长老大德,而沙门瞿昙(指佛陀)出家学道,在我们之后,实无神圣,又自称为佛。而王如今想要舍弃我们专心的去奉事他,我请求与佛比试道德,胜利的人,王就终身奉事他如何?国王也认为此事可行,便请求佛陀后,在城东平坦地方,盖建二高座,高约四十丈,用七宝幢幡装饰。高座间相隔二里。届时国王与群臣,大众都悉聚集,观看这场比赛,当二方人马都入座之后,国王及群臣礼佛完毕后,便恳请佛陀示现神通,以压伏邪见。于是世尊就于座上,腾身虚空之中,放大光明,上身出水、下身出火,在空中作坐卧等十二变化后,没身不见而回到座上。此时人天赞叹,震动天地。而富兰迦叶目睹此景,自知无道,惶恐畏怖的离座而走,五百弟子亦向四处奔逃。在逃逸中途,饱受羞辱。当富兰迦叶逃到江水边时,心中羞愧,就骗弟子们说:“我现在投水,一定能生在梵天,如果我没回来,表示那边很快乐。”说毕投水而死。他的弟子们见他没回来,也一一投水,追随老师而去。弟子们本来希望跟著老师享乐,那里知道罪业牵缠,都堕入地狱之中。
后来,波斯匿王便前去请示佛陀,为何富兰迦叶师徒如此愚痴的因缘。佛陀便开示道:
“富兰迦叶师徒重罪有二:一者三毒炽盛,自称得道,二者谤毁如来,欲望敬事,以此二罪应堕地狱,殃咎催逼,使其投河,身死神去,受苦无量。……”2
由如来金口宣说的这段经文,不难发现,富兰迦叶师徒所以堕入地狱,乃是由于:
一、受贪嗔痴烦恼束缚,犯了“未证言证,未得言得”的大妄语。二、诋毁如来,希求人民对他的尊敬供养。究竟为什么犯妄语罪及毁诋如来的罪会严重到堕入地狱之中呢?
其次佛陀又告诉国王道:
“乃往昔时,有二弥猴王,各主五百弥猴。一王起嫉意欲杀一王,规图独治,便往共斗,数数不如羞惭退去。到大海边海曲之中,有水聚沫,风吹积聚,高达百丈。弥猴王愚痴,谓是雪山。语群辈言,久闻海中有雪山,其中快乐,甘恣口。今日乃见,吾当先往行视。若审乐者不能复还,若不乐者,当来语汝。于是上树尽力跳腾。投聚沫中,溺没海底。余者怪之不出,谓必大乐。一一投中断群溺死。佛告王曰:尔时嫉弥猴王者,今富兰迦叶是也,群辈者今富兰迦叶弟子五百人是也。彼一弥猴王者,我身是也。”3
由这段经文,不难发现:富兰迦叶及其五百弟子,不仅今世为人如此,即连其前世,堕落于畜生道为猴王时,即已愚痴不堪。那么这是否习气的问题呢?又习气对于我们影响如此之大,我们应如何来学习,才能把习气的影响降至最低,而使我们能逆生死流,出爱欲之网,而达登彼岸呢?这是一个学佛者所不可不知的问题。
此外,富兰迦叶除了诽谤如来及“自称得道”的大妄语口业外,他欺诳弟子,使五百弟子,因而跟随著他,投水自尽,似难免杀生之嫌,对于弟子们的丧命,学人认为他“难辞其咎”,须负很大的责任。而他们的业力关系,又约可分为二方面:一、为富兰迦叶个人的不共业部份。二、则为五百弟子们与他之间的共业关系。以上几个问题,我们将在下一章中,陆续的一一探讨:
三、业力与习气
(一)、烦恼是业的根本
首先,关于富兰迦叶个人的不共业部份,如前述,他造作了两方面的恶业:
一、虚诳语:即“未证谓证,未得谓得”,企图得到人民的尊重。以佛教的眼光来看,属大妄语,为妄语罪之最极者。又他在投水自尽之前,竟然以谎言来欺骗弟子们说:“我今投水,必生梵天。”,而诱使弟子们也跟著一一投水而死。这种存心的谎言,在讲究“唯心”的佛教而言,是难以令人忍受的,也犯了杀生的罪业。
二、诽谤如来,欲望敬事:这是企图将僧团和合资生的外缘,以强有力的方法夺走,而使僧团离散,不得和合,亦即所谓“夺僧和合缘”。《俱舍论》颂云:“污母无学尼,杀住定菩萨,及有学圣者,夺僧和合缘,破坏窣堵波,是无间同类。”4而所谓的“无间同类”即是五无间业(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同类,意即若犯了上述“五无间同类”中之任一项,其罪业均相似于五无间业罪,虽不一定将来必堕无间,但肯定的一定会落入地狱受苦,又《俱舍学》中记载:
“十业道之究竟成办之心,必由三根。如十恶道即由贪、嗔、痴之三不善根,十善业道即由无贪、无嗔、无痴之三善根。惟十恶业道之根本业道,即有差别。杀生、粗恶语、嗔恚之三,乃由嗔,不与取、欲邪行、贪之三,乃由贪,邪见即由痴,虚诳、离间、杂秽之三,均由贪、嗔、痴之三根而究竟成办。”5
由此可充分说明,富兰迦叶当初所以造作虚诳语及诽谤如来的恶业,乃是由于内心中起了嫉、嗔恚、邪见等烦恼,而诉诸于身、口二者产生的。是故想要了脱生死,首先非先断烦恼不可。
(二)共业是一种同体关系
业本身既然有造作的意思,有了造作的行为,自然的就会产生一股力量,喻如汽车在路上行驶,这股力量便伴随著此车子的行驶而产生。在车子停止时,这股力量仍然会将乘客向前带。又喻装过名香的匣子,在香取出后,仍然余香犹存。此种由行为本身而产生的一股无形惯力,即称为业力。每个人所造作的业,都会产生一股力量,百千人所造作的业,就能产生百千人的力量,亿万人的业力,即合成一股庞大的力量,这就是“共业”。
换言之,共业即是群众集体的行为造作而产生的一股庞大的业力。然共业亦须视团体的大小,而有差别。小至一个二人家庭,大至社会、国族乃至整个世界,都是共业所造成的。换言之,共业其实就是“一种同体的关系”。例如,一个国家里,全国国民须共同负担纳税的义务,这就是一种同体的关系。又如地球上生存的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动植物及整个的山河大地,都有著一种密不可分的同体关系││共依赖地球上的一切资源环境而存在,此即是共业。可是我们要问,又是什么促使业力的形成呢?《毗婆尸佛经》(卷上大正一册页一五六上)说:
“如是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如是集成一大苦蕴。”
由这段经文的叙说,可以了解,所有的恶法,不善法都以无明为其根本而产生,由无明而缘生行,由行缘生了未来生死流转的忧悲苦恼。无明,梵文avidya即是无知、愚痴的意思。行梵文Sanskara是一种行为造作的欲望,即以富兰迦叶及其五百弟子的共业例子来看,就是由于受到深藏在内心无知、愚痴的潜意识作崇,而由此俱生盲目的行为欲求,所造成的群众集体的行为。这可以从经中形容他“起嫉意,欲毁世尊,独望敬事”的动机及企图中瞧出一些端倪来。而这股共业的业力,并非仅影响今世,早在前世,富兰迦叶为猴王时,就曾因愚痴,而诳骗他所率领的五百只猴子(即今世他的弟子),惨遭绝群灭种的命运。关于这点,学人认为应与习气有关连。而习气问题,将留待下一章中讨论。
(三)习气能断否?
《杂阿含经》五六三经,尊者阿难对无畏离车言:
“……。复有三昧正受,于此苦圣谛,如实知此,苦集圣谛,苦灭圣谛,苦灭道迹圣谛,如实知具足。如是智慧心。‘业更不造,宿业渐己断’。得现正法,离诸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生自觉智。离车,是名如来应等正觉。”6
由其中“业更不造,宿业渐己断”这句话,我们可以分两方面来探讨:
一、当众生在往昔造作了恶业之后,不仅不知省悟前非,反而对无常无我的内外境界等因缘生法,产生不净念头,而继续造恶。则宿业的力量,必然会使他继续重蹈往昔的覆辙,而辗转沉沦六道,受无量苦。如本品所描述的富兰迦叶师徒即是最佳证明。
二、众生在乃往过去时,虽曾造作恶业,但今生善根发现,得闻佛法,能至诚忏悔者,往昔宿业,便能渐渐断除,乃至得到解脱自在,例如佛世时,阿阇世王弑父,并取而代之,造下无间重罪,但后来受了佛陀感化,而真诚的发露忏悔,得到清净,并成为佛教的大护法,即是力证。
四、结语
《正法念处经》云:
“恶皆从作得 因心故有作 由心故作恶
由心有果报 一切皆心作 一切皆因心
心能诳众生 将来向恶趣 此地狱恶处
是最苦恶处……业果相续缚 地狱中煮熟
若忏悔方便 恶业则破坏”7
“由心故作恶,由心有果报,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这句话充分说明,众生所造作的恶业,完全是“唯心所造”的。禅宗云:“是心是佛,是心成佛”,众生的心包含十法界。一念慈悲生起的,即是菩萨;一念嗔心起,又堕入了修罗道。如是升沈起伏,而流转轮回,受无量苦。故《华严经》:“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8由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获得下列三点启示:
一、约四圣谛而言,富兰迦叶等人今日所受的果报,即是苦果,而造成了这个苦果的因是贪嗔痴等三毒烦恼的束缚而造作妄语及夺僧和合缘等恶业,而进入涅槃——灭的唯一方法,即是八正道,经由八正道的修持而得究竟解脱。
二、由这件例子,我们可以了解:所谓地狱,并非真有一个上帝或者造物者的存在,而决定地狱罪报;上生天国,是由于修持布施、禅定及持戒等三福业,而得成就,并非异说所谓受天神护佑、赐福而生。一切只是由自己所造作的恶业而招感果报,完全是自作自受,“法尔如是”的,与外道“神意论”是截然不同的。
三、众生的行为造作,身、口、意三业的善、不善行为,而召感果报。意业实际为三业之发号司令者,若产生的意业若为正法欲,则能造净业,反之若欲望不正确,则造不净业,必感生死轮回之苦报,而众生所以有轮回生死,即是由于对宇宙之中,所有内外诸法,没有正确认识缘生一切法的自性,而执著本来无我的生灭变异的精神界上,产生有一个永恒、不变的灵魂我执,不了解诸法是因缘生,本无实体可得,于物质界而起贪著。若能认识一切法,本是依他而生,因缘假合之相,本非实有,了解“诸法无我,诸行无常”的法的规律,于思想上,不生自我之想,于物质界乃至一切法,不作实体想,更能恒顺众生,饶益自他,则生死其实无异于涅槃了。
学人由于初学,故本篇论文,文义或有晦涩、不周全处,尚请诸大德惠予斧正,不胜感激。
注释
1《大宝积经》卷五十七
2大正四册?页五九九上
3大正四册?页五九九中
4大正二十九册?卷十八?页九十四中
5《俱舍学》页二○五
6《杂阿含经》卷廿一?五六三经
7大正十七册?页九十上
8大正九册?页四六五下
参考书目
1.《佛学今诠》
2.《俱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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