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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国家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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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与国家
  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以世间法为权巧,出世间法为究竟。出世间法有大小二乘,以小乘为自度,大乘为究竟。大乘佛法行菩萨道者须深入世间,度化众生,所以归根结底说起来,佛法只在世间,不在世外。
  误解佛教的人,说佛教徒消极遁世,不事生产,进而说佛教对国家对社会都是无贡献的宗教。这种论调,似是实非。佛门有四众弟子,出家弟子是比丘、比丘尼。在家弟子是优婆塞、优婆夷(在家的男女信众)。在家弟子中,有农工商军公教各种职业的人士。这些人并不曾因信仰佛教而妨碍其正常职业。至于出家的二众,他们诚然是不事生产者。但在社会上,除了农夫耕田,工人作工,是直接生产者外,其余哪些职业是直接生产者呢?例如公务员、教员、律师、医师,以及其他宗教的牧师神甫等,都是不耕不织的。这些人不事生产,被视为理之当然,何以独讥出家的佛门弟子?须知出家的比丘众,并不是饱食终日的消耗者。他们负有弘扬佛法,教导信众的责任。社会上法律舆论的力量,只是制裁犯罪于已然,宗教道德的感化,才能防止犯罪于未然。我国自南北朝隋唐以来,佛教之盛衰与国家之治乱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佛教盛行的时候,社会秩序较多安定。换言之,社会秩序安定,佛教亦多盛行,这可说是互为因果。
  释迦世尊教弟子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万行,在在处处都是要人先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进而再修出世之法。世尊教人要报四重恩。这四恩是国土恩、父母恩、众生恩、佛恩。世尊把国土恩、父母恩列在前面,可知佛教不是要人忘掉自己的国家,及要人毁弃祖宗牌位的宗教。
  儒家五常,是教人以仁义礼智信为做人的原则,佛门五戒,不乱杀近于仁,不乱取近于义,不邪淫近于礼,不饮酒昏乱近于智,不妄语近于信。在世间法上,佛儒之理原是脉脉相通的。
  至圣先师孔子最重恕道,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佛在《四不坏净成就经》中说:“若有欲杀我者,我所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杀彼?作是觉已,受不杀生戒。不乐杀生,如上所说。我若不喜盗于我,他亦不喜,我云何盗他?是故持不盗戒。不乐于盗如上说。我既不喜人侵我妻,他亦不喜,我今云何侵人妻妇?是故受持不邪淫戒。如上说。我尚不喜为人所欺,他亦如是,云何欺他?是故受持不妄语戒,如上说。”这段经文,岂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最佳注解?须知佛经不是因孔子讲忠恕而后写的,这原是东西两位圣哲——释迦与孔子——之见,相去不远啊!
  释迦世尊尝训诫弟子阿难云:“阿难,受佛禁戒,诚信奉行。顺孝畏慎。敬归三宝。养亲尽忠,内外谨善,心口相应。”又云:“为佛弟子,可得商贩,营生利业,平斗直尺,不可罔于人。”佛要弟子忠孝诚敬,善信谨慎。佛要弟子应有职业谋生,且应公平无欺,由此看来,佛教有何损于社会?
  国家与宗教原有着密切的互相关系。国家的武力,用以抵御侵略,维持秩序。宗教的感化,用以劝善止恶,安定人心。所以,孙中山先生曾说:“政治能治外在;宗教能治人心。宗教能辅助政治,政治能拥护宗教。由此看来,政与教,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两大基石。话虽如此,但政教的目标必须一致,才能相得益彰。中国立国数千年,讲的是为国尽忠,为子尽孝,所以配合以讲忠孝的佛教。才能相辅相成,现在有种宗教,使教徒只知有教会,有上帝,不知有国家,有父母。这种宗教,过去为了教中的新旧派之争,血战三十年,死伤千余万,这种不忠不孝,随着条约兵舰而来的宗教,对于中国的社会环境和传统文化是不大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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