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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真在古代日本佛教史中的地位与作用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王 金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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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真大师东渡日本,至今已有1250周年了。今天,我们相聚扬州,缅怀大师的伟大业绩,赞颂大师坚韧不拔的精神,继承大师推进中日文化交流的遗愿,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鉴真学是涉及佛学、建筑学、医学、史学、文学、美学、书法、音韵等领域的学问。对此国内外学界已有众多的著述发表。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鉴真大师在古代日本佛教史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一处浅的探索。

首先,谈一谈鉴真东渡前,佛教在日本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确切地说,佛教传入日本是在552年10月,朝鲜半岛的百济国国王向大和朝廷赠送释迦金铜像和经论若干卷。百济国圣明王的上表文中说:“是法于诸法中最为殊胜,难题难入,周公,孔子尚不能知。此法能生无量无边福德果报,乃至成辨无上菩提,比如人怀随意宝,逐所须用尽依情,此妙法宝亦复然,乞愿依情无所乏。”(《日本书纪》卷19钦明十三年十月)百济国圣明王的上表文煽起了一部分日本朝廷的信佛热情,可是佛教也因此受到了日本固有的传统信仰的抵御,发生了信仰“蕃神(菩萨)”和拥护“国神”的斗争与冲突。斗争与冲突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直到594年,佛教才真正在日本站住了脚跟。这一年2月,推古天皇下了一道诏书,明令朝野“兴隆三宝”。响应天皇的诏令,出现了“诸臣连等,各为君亲之恩,竟造佛舍”热。(《日本书纪》卷22推古二年二月)佛寺陆续出现。604年,圣德太子制定的《十七条宪法》中,又明文规定了“笃敬三宝”的条文,指出佛法是“四生之终归,万国之极宗”,只有皈依佛法,“人鲜尤恶,能教从之,其不归三宝,何以直枉”,渲染佛法能使恶人改邪归正。605年,朝廷又诏令朝廷大臣和贵族“共同发誓愿,以始造铜、绣丈六佛像各一躯。”(《日本书纪》卷22推古十三年四月)第二年四月,铜、绣丈六佛像均已完工。铜像被安置在元兴寺金堂内。同年7月,朝廷在宫内设道场,由圣德太子向天皇、大臣等宣讲《法华经》、《胜鬘经》等。为了规制佛教的发展,624年推古朝廷宣布建立“僧纲制”,即由朝廷任命有名望的僧侣担任僧官,直接管理僧侣和尼。僧官设僧正、僧都、法头三职。正是由于朝廷的推动,推古朝时期,佛教寺院一下增至46处,僧侣人数已有816人,尼有569人。

645年,日本朝廷内,以中大兄皇子和中臣镰足以及留学隋唐的留学生、学问僧为核心的新知识集团发动了宫廷政变,掌握了朝廷,推行了一系列变革,史称“大化革新”。革新的显著后果之一,就是自此打开了与中国直接交流的大门。大化革以前的佛教,主要是通过朝鲜半岛间接传入的,而大化革新以后,佛教作为中日文化交流的主要内容之一,直接从中国源源流入。日本朝廷把佛教视为“镇寺护国,平安圣朝”的精神支柱,非常热情地推广佛教诸宗,以建设日本式的“佛国土”,佛教成为“国家佛教”。朝廷力图利用佛教来乞求国家安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和消灭一切灾害;并利用佛教经典的理论,说明菩萨与天皇、天国与世俗、剥削与被剥削、富与贫都是相互依存、相互因果的,借以达到拥护古代天皇制政治体系的目的。(王金林:《日本天皇制及其精神结构》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

在中国隋唐佛教的直接影响下,奈良佛教达到了其传入日本以来的最盛期。在朝廷的推动下,佛教虽然获得了发展,但是,佛教界的戒律建设却一直相当滞后,在佛教传入初期,僧尼出家不依法戒,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导致僧尼素质不高,“辄取恶逆”之事时有发生。624年(推古三十二年),有一僧侣执斧殴打祖父。此事传入朝廷,推古天皇表示要对此僧侣及该僧周围的僧侣加以“推问”,若事实确实,则要用行政手段予以重罪。正在日本传教的百济僧侣观勒听到后为此上表天皇:“贡上佛像及内典(尚)未满百岁,故当今时,以僧尼未习法律,辄犯恶劣”,建议除执斧殴打祖父的僧侣外,其它僧尼不要予以惩罚。这一表文表明当时僧尼几乎不知戒律知识。前述的“僧纲制”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645年即大化革新的当年,新政府为“教导众僧,修行释教,要使如法”,进一步实行了“十师制”,即聘10位佛教僧侣奉天皇之命管理僧尼。可是,“僧纲制”和“十师制”是采取行政的手法管理僧尼,对于加强佛教内部的法戒建设却并未提上日程。

僧尼出家的随意性,直至7世纪后依然存在。如677年,天武天皇为表示自己“礼三宝”,发了一道诏书,要求亲王、诸王及群卿,“每人赐出家一人,其出家者,不问男女长幼,皆随愿度之”。(《日本书纪》卷29元武六年八月)正是这种“随意度之”的作法,使僧尼的品质极难保证,佛教界的违戒犯律的事常有出现。因此,朝廷意识到加强对僧尼的纪律方面的管理已刻不容缓,首先改变推古朝以来的僧正、僧都、法头构成的“僧纲制”,改为由僧正、僧都和律师三者构成,律师首次被列为僧官之内;其次,朝廷在编制的律令中,列入了“僧尼令”,规定了僧尼应遵循的法律规定,僧官和“僧尼令”的双执管理,规制了僧尼的行为,减少了违戒犯律事件。但是,依然看不到用佛教自身的戒律来规制僧尼的情况。

由于朝廷把佛教作为巩固统治的精神支柱之一,过分的支持和鼓励,养成了寺院和僧界上层的骄奢,加上社会矛盾的尖锐,寺院成了百姓逃避苛捐杂税的避风港,原有的僧尼素质问题没有解决,现在则更趋严重。715年5月,元正天皇曾发布了一份诏书,严厉地指斥了各地佛教寺院存在的不良状况:“今闻,诸国寺家,多不如法,或草堂始辟,征求额题,幢幡仅施,即诉田亩,或房舍不修,马牛群聚,门庭

荒废,荆棘弥生,遂使无上尊像永蒙尘秽”,“又闻,诸国寺像,堂塔虽成,僧尼莫住,礼佛无闻,檀越子孙,总摄田亩,专养妻子,不供众僧,因作争讼,宣扰国郡。”(《续日本记》卷7灵龟二年五月)这是地方上的状况,中央所辖的寺院又如何呢?情况并不好于地方诸寺。713年十月,朝廷针对中央所属寺院多占田野的现状,专门发布了一项命令,指出“诸寺多占田野,其数无限”,因此,“自今以后,数格过者,皆还收之。”(《续日本纪》卷六和铜六年十月)746年太政官宣布太政官处分,又说:“凡寺家买地,律令所禁,比年之间,占买繁多,于理商量,深乖宪法,宜令京及畿内严加禁制。”《续日本纪》卷16天平十八年三月)朝廷的要求并没有阻止寺院兼并田野之风。直至746年,朝廷不得不发布禁令:“禁诸寺竟买百姓垦田及园地永为寺地。”(《续日本纪》卷16天平十八年五月)寺院兼并百姓田地的同时,僧尼队伍的状况也很严重。其表现,主要是大量百姓未经正当手续,仅凭自己意愿削发出家。717年太政府官在呈天皇的一份奏文中,指出了当时僧尼界存在的三大问题,一是“百姓乖违法律,恣任其情,剪发髡鬓,辄著道服,貌似桑门,情挟奸盗”,致使僧尼队伍的混乱;二是僧尼不能“寂居寺家,受教传道”,而是走出寺院,“诈称圣道,妖惑百姓,道俗扰乱,四民弃业”;三是违背“救病徒,施汤药而疗痼病”的佛道,却向病人家中,“诈祷幻怪之情,戾执巫术,逆占吉凶,恐胁耄稚,稍致有求,道俗无别。”(《续日本纪》卷7养老元年四月)以上三种状态,都是造成佛教与民众对立的不利因素,有碍于社会的安定,朝廷十分担忧,为此,朝廷于718年十月专门要求僧纲要严加管理僧尼,不要让他们浮躁而到处巡游,要让他们“或讲论众理,学习诸义,或唱讼经文,修道禅行,各令分业,皆得其道。”(《续日本纪》卷8养老二年十月)紧接着720年仿照唐朝的僧尼的管理制度,实行公验制。当时由治部省对僧尼进行调查,有一千多人是私度僧尼,符合发放公验的僧侣仅有15人,可见僧尼队伍的混乱。

当时,朝廷已认识到佛教界所以出现种种问题的关键在于僧纲(即僧正、僧都、律师)们的表率和威信。太政官对僧纲明确提出,僧纲是“法门之师范”,所以应成为广大僧尼的师表,“宜回静鉴,能叶清议,其居非精舍,行乖练行。”朝廷对僧纲的要求,显然不是心血来潮,凭空提出来的。大概是因为僧纲本身就有违纪者存在,才有的放矢地提出来的。自推古朝建立僧纲制以来,历届朝廷任命的僧纲,也有不少是当时日本佛教界的硕学之士,虽也有从唐朝留学归国的优秀僧侣,如道慈、玄昉等,但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日本本土成长的人物,缺乏正规的律宗熏陶,自然难从较高的层次上来领导僧侣。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当时的日本名僧,元兴寺的隆尊和尚向朝廷建议派青年僧侣到唐朝长安直接学习戒律,并物色戒律高僧,聘他们到日本传教授法。这一建议,马上得到了朝廷的赞许。当时,朝廷正决定向唐朝派遣使节团(即遣唐使),于是四名优秀的青年僧侣荣睿、普照被选中,受命随遣唐团来中国学习。

以上就是鉴真大师渡日之前,日本佛教界的状况。应该说当时的日本佛教正处于重要的历史转折的前夕。

再看一看鉴真渡日后对奈良佛教的贡献。

鉴真大师从抵达日本圆寂,在日本度过了他一生中的最后十年。十年时间,在历史长河中是短暂的,可是鉴真大师在这十年内,为日本奈良佛教的兴盛所作的贡献,可以说是划时代意义的。他的贡献,主要有如下数点:

(一)改变了度僧的无序状态,建立了严格的“三师七证”授戒制度。

前已叙及,由于精通戒律的高僧的匮乏,使日本的僧尼的行为缺乏佛教戒律的规制,使奈良佛教处于进不得退不得的境地,发展很难深化。

鉴真抵达日本,震动了朝野,朝廷如获至宝。在鉴真抵达奈良不久,孝谦女天皇即派朝臣(留学中国归来的)吉备真备到大师居住的东大寺宣布口谕:“和尚大德远涉沦海波涛,来到我日本国,正合朕的心意,无限喜慰。朕建东大寺已有十年余,本意是要建立戒坛,传授戒律。自从有了这个打算,一直没有忘记。今大德远来传戒,可以实现多年的宿愿了。”并说,“自今以后,受戒传律,一任和尚。”《唐大和尚东征传》有此委任,鉴真大师便放手开始了佛教界的戒律制度的建设。

鉴真的戒律思想,既主张僧侣必须严格遵循戒条,又提倡启发僧侣的内在自觉,使两者融汇一体,一可以避免小乘戒统而活的弊端,二可以防止大乘戒强调内心自觉,招致放任自流的不足。鉴真受到日本朝廷隆重欢迎的思想基础正在于此。

754年4月,即鉴真抵日后不久,便在东大寺建戒坛。按照佛教制度,僧侣得度必须有公认的高僧授戒才行。前已叙及,这种授戒制度在鉴真到达日本之前是不存在的。究其原因,一是奈良佛教界不能组成授戒必须的“三师”、“七证”(即三位高师授戒,七名高师在场作证);二是佛教界对戒律知识的贫乏,从未举行过“三师”、“七证”的授戒仪式。鉴真大师的抵日,为建立“三师”、“七证”的授戒制度创造了条件。因为,随鉴真东渡的法进、思托等人都是出色的戒律弟子。另外,早于鉴真,先前到达日本的还有长安大福先寺的道璇、长安崇福寺住过的印度婆罗门僧菩提,都是戒律修养甚高的大师,再加上日本诸大佛寺的主管、主持等名僧,建立一个有权威性的“三师”、“七证”班子已不成问题。因此,东大寺戒坛建成后的活动,颇受佛教界的关注。

东大寺戒坛举行的第一次授戒典礼,规模很大,非常隆重。这一天,首先登戒坛接受鉴真为首的授戒师授戒的是太上天皇、皇太后和孝谦女皇。在皇室、大臣受戒完毕厚,又给430名沙弥授了戒。不久朝廷又在宫内建了内道场为55名僧侣授戒,进一步促进了戒律制度的建立和巩固。一时间请鉴真大师亲自授戒成了僧侣和佛教徒最时髦的事情。

(二)通过辩论,宣传戒律思想。

当然,鉴真所推行的戒律思想和制度,并不是所有的僧侣都赞成的。长期以来,日本僧界习惯于“自誓授戒”,即在佛像前宣一下誓,就算授过戒,已成为正式僧侣。即使有法师授戒,也只是“三聚净戒”或“七众戒”,很不健全。受此长期影响,有一部分僧侣不愿意受鉴真的严格戒律的约束,便站出来表示反对,口口声声叫喊没有必要实行戒律和“三师”、“七证”授戒制度。反对者是元兴寺的贤璟,以及志忠、灵福等人。贤璟也算得上土生土长的铮铮学匠,有一定的影响力。他的看法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僧侣的意见。因此,如果能说服贤璟等人放弃“自誓授戒”,接受鉴真的戒律思想和制度,无疑会使奈良佛教向前发展一步。于是,鉴真及弟子们决定和贤璟等人举行一次公开的辩论。

辩论会在奈良的兴福寺的金堂举行。辩论会的消息不胫而走,参加的人很多。在辩论会上,贤璟等人根据《古察经》为“自誓授戒”辩护,说出家和在家的信徒都可以授戒,因此“自誓授戒”也是可以存在的。他们是对“菩萨戒”略有所知,但对“具足戒”缺乏认识。所以辩到最后,鉴真及其弟子一方则指出说:“自誓授戒虽然可以允许存在,但是声闻律是不允许自受的,如果允许声闻律自受的话,那还有什么律仪规范可言!”这里所说的“声闻律”就是“具足戒”,“具足戒”是大戒,授此戒必须有十位高僧在场,三人为授戒师,七人为证人,每人都是要在受戒的僧侣的证书上签名的。只有受了这种戒后,出家人才成为正式僧尼。

辩论会气氛热烈,有理有据,态度诚恳、友善。在激烈辩论中,贤璟等人常常被问得哑口无言。辩论会实际上是宣传会,争取群众的会。辩论到最后,贤璟等人对鉴真及其弟子的主张心悦诚服,公开表示放弃自己的主张,接受鉴真的授戒制度和学说,并请鉴真为他们授戒。跟随贤璟等人受鉴真戒的僧侣有80余人。就是这位贤璟,后来也成为奈良佛教界的领袖人物,先后担任了律师、少僧都、大僧都等僧官官职。

由于辩论会的成功,以及贤璟为首的一部僧侣的信从,鉴真的传授活动迅速地推向普及。不久,在东大寺的大佛殿西,专门建造了戒坛院。后来又在戒院院北,建了唐禅院。受戒的僧侣越来越多,奈良佛教界的混乱现象有了明显的好转。

各地僧侣也纷纷慕名而来奈良,请教戒律和请求受戒。由于日本寺院没有提供食宿的惯例,因此,许多僧侣匆匆往返,影响了律宗的传布效果。757年,孝谦女皇将备前国(今罔山县)的一百町水田赐予东大寺唐禅院,作为“十方众僧供养料”。有了供养料却无居住处,因此,鉴真曾计划以此水田为基础,依照五台山清凉寺、衡阳岳寺建造一寺,使其成为“十方僧往来修道之处,设无遮供”。(丰安:《鉴真和上三异事》)但这一计划未实现。759年,朝廷又把座落在奈良城内的一位亲王的旧宅地赐给鉴真,于是有了建造佛寺的条件,他便在此宅地上建造了一座唐式寺院,这就是至今仍保存完好的唐招提寺。“十方行僧,共住此伽蓝”,从此来奈良向鉴真学习戒律的僧侣有了住处和供养。唐招提寺成了戒律学院,培养了无数戒律人才。日本著名佛教史学者田村圆澄认为:“在东大寺设戒坛,圣武太上皇,孝谦天皇等上层贵族受戒,鉴真移住唐招提寺,此后由于戒律,推进了佛教界秩序恢复运动。”(田村圆澄:《日本佛教史2》法藏馆1983年)

(三)戒律典籍的携入,为律宗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鉴真大师东渡之前,日本通过遣唐使、留学生、学问僧输入大量的典籍,其中包括了汉译佛典。仅以学问僧玄昉一人,归国时携回的经卷就有5000卷之多。当时日本的印刷术还未出现,因此为了需要,手抄经典十分兴盛,中央和各大寺院均设有抄经所。据统计,仅奈良时代被抄录的汉译经典有1193部4884卷,中国僧侣的有关著作636部4218卷,两者共计为1829部9103卷。

在传入的诸多经典中,朝廷特别推崇《金光明经》、《金光明胜王经》、《仁王经》、《华严经》、《法华经》等。这些书中,明显缺乏戒律经籍。随着鉴真师徒的戒律宣传的开展,律宗和其他各宗的新注、新译经典需求量明显增大。为适应需要,鉴真和弟子法进等人,马上将自己带来的经典无私地借给东大寺写经所,供他们转抄。被抄写的经典计有:《大集经》、《大品经》、《华严经》、《遗教经论》、《禅门》、《六妙门》、《梵网经疏》、《诸经要集》、《大庄严论》、《分别功德论》、《付法藏集》等特别是要指出的是,在鉴真抵日以后,以孝谦女皇为首,包括皇太子、大臣们都分别抄写和研读了戒律书《梵网经》。756年孝谦女皇专门发布敕令,分别派遣皇太子等人到奈良城内各寺院宣讲《梵网经》:皇太子等人到东大寺;右大臣藤原丰成等到大安寺;大纳言藤原仲麻吕等到药师寺;大宰帅石川年足等到元兴寺、赞岐守安宿王等到山阶寺。参加宣讲的讲师共有62人。孝谦女皇的敕令是这样写的:“朕自遭闵凶,情深萘毒,宫车渐远,号慕无追,无痛缠心,千哀贯骨,恒思报德,日夜无停。闻道,有菩萨戒,本梵网经,功德巍巍,能资逝者,仍写六十二部,将说六十二国。——是以差使,敬遣请屈,原众大德,勿辞摄受,欲使以此妙福无上威力,翼冥路之鸾舆向华藏之宝刹,临纸哀塞,书不多云。”(《续日本纪》卷19天平胜宝八岁十二月)这一敕令虽然是孝谦女皇在太上天皇和太皇太后逝世之后的哀痛中发布的,宣讲《梵网经》的目的也是为使死者升入极乐世界,但是它也表明了朝廷已对律宗经籍的重视。通过宣讲,戒律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应该承认,日本朝廷对戒律经籍的重视,完全是由于鉴真及其弟子等人推动的结果。

(四)律宗思想的推广,促成了佛教界的整肃,实现了佛教各宗的共同兴旺。

鉴真大师抵日之后,受到了朝廷的礼遇,但鉴真并不因此居傲,而是谦虚、诚恳待人,与日本僧侣融洽相处。756年,朝廷任命了新的僧纲人选:鉴真和东大寺的良辨被任命大僧都;华严宗讲师慈训任少僧都;鉴真的弟子法进和法华寺的尼庆俊任律师。从名单上可以看出五人中鉴真、法进属律宗,良辨和慈训为华严宗,庆俊似属法华宗。鉴真被任命为首席大僧都,自然对僧尼的管理和整肃负有重要职责,而要完成好使命,与僧纲中其他领袖人物搞好合作,统一意志是极为重要的关键。事实证明,鉴真、良辨、慈训、法进、庆俊的关系是很融洽的,特别是对加强戒律思想宣传和建立健全的授戒制度这一点,僧纲的全体成员是观点一致的。新僧纲任命后,亦即鉴真担任大僧都的数年内,在僧纲的努力下,朝廷采取的几次大举措,对整肃僧尼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第一次举措,就是前已叙及的756年在孝谦天皇的推动下,派遣62人的宣讲团,向奈良城各寺及各国各地寺院宣讲《梵网经》,声势之大,实属少见。自这一次宣讲后,新一年的四月十五日五月二日,成为宣讲《梵网经》的期间。757年正月初孝谦天皇再次敕令:“始自来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二日,全国宣讲《梵网经》。”(《续日本纪》卷19天平宝字元年正月)第二次举措,是朝廷宣布在官属大寺中,永远设置“戒本师田十町”,保证了戒律活动的经费。757年闰八月二十一日,天皇敕令说:“如闻,护持佛法,无尚木叉,劝导尸罗,实在施礼,是在官大寺别,永置戒本师田十町。自今以后,每为布萨,恒以此物,量用布施,庶使怠慢之徒日厉其志,精勤之士,弥进其行。”(《续日本纪》卷20天平宝字元年闰八月)意思是说,护持佛法,最好最善之法是要以戒为本,这样方能止过防非(“无尚木叉,劝导尸罗”);永置戒本师田以后,每当进行行戒,断绝一切不善行为时,就有了资费保证(“每为布萨,恒以此物,量用布施”),这样可以使僧尼怠慢者振作精神,精勤的人更加勤奋。

在宣讲《梵网经》和确立各大寺院设置戒田以后不久,孝谦天皇让位于淳仁天皇。大概是为了避开政治以及繁杂事物的缠绕(“患纲务烦杂”),鉴真以身体不好和年事已高为理由,要求辞去大僧都职,以便能专心传授戒律。鉴真的要求,得到了新继任的淳仁天皇的支持。758年8月,天皇专门发布了一道诏书:“大僧都鉴真和尚,戒行转洁,白头不变,远涉沧波;归我圣朝,号曰大和尚,恭敬供养;政事躁烦,不敢劳老,宜停僧纲之任;集诸寺僧尼,欲学戒律者,皆属令习。”(《续日本纪》卷21天平宝字二年八月)这一诏书,共四句话,四层意思,即第一句对鉴真远涉沧波,百折不回和学识宏厚的称赞;第二句是对他的恭敬,赠“大和尚”号;第三句是他年老体弱,为保护他的健康,把他从“政事躁烦”中摆脱出来,所以免去了他的“大僧都”职;第四句是委以重任,让他专门从事僧尼的戒律教育。

鉴真虽然退出了僧官职位,但是律宗的影响已深入佛教界,加强戒律,整肃纲纪,维护佛教界的纯洁,已成为共识。760年,时任大僧都的良辨,少僧都的慈训,律师法进向朝廷呈递了一项改革建议书,提出为“开化众生”,“劝勉三乘”、褒贬良莠、善恶,建立僧尼界的位阶制。其中说:“望请,制四位十三阶,以拔三学六宗,——戒定惠行,非独昔时,经律论旨,方盛当今,遮永息滥位之机,以兴敦善之隆。”(《续日本纪》卷23天平宝字四年七月)文中的“三学”系指戒学、定学、慧学(或经、律、论)。“六宗”指俱舍宗、诚实宗、律宗、法相宗、三论宗、华严宗。所谓“拔三学六宗”,就是要实现佛教界各宗的共同繁荣。良辨、慈训、法进的建议获得了朝廷的批准。自此奈良佛教界完成了整肃任务,各宗僧尼克服浮躁,遵循戒规,学习宗义,修道禅行,各得其道,达到了自佛教传入日本以来未曾有过的繁荣局面。鉴真大师的功绩不可抹杀。

总之,鉴真把戒律传入日本,同时把唐代的优秀文化介绍给日本人民,为日本的律宗的建立,为奈良佛教和奈良文化的繁荣,无私地贡献了一生。他以他的为人和学识,博得朝野的尊敬,得到日本佛教界最高的荣誉(大和尚号与大僧都官职),他在古代日本佛教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的地位和作用永载日本佛教史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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