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僧道人数考论
历代僧道人数考论
白文固
(青海师范大学历史系主任)
佛教传入中国早期,这一异域文化受到了传统儒学文化的抵制,中国人并不热心奉佛为僧。自魏晋伊始,方见有中国人剃度为僧的记载。东晋十六国时期,出家之风方炽,随之社会上便滋生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即佛教僧团或僧侣阶层。而早在僧团势力形成之前,中国社会上还出现了另一支社会宗教势力,即道教教团或道士阶层。本文试通过对历代僧尼及道士统计数字的考订认识,对不同时期社会僧道人数、僧尼人数的对比分析,从量化的角度进一步认识各个时期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对僧团及道团势力发展的影响,社会重佛轻道风气变化与僧、道团势力的消长,僧尼内部结构变化所反映的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变化等问题。
一、对历代僧尼统计数字的考订意见
文献中始见有僧尼统计数字的记载,是从西晋而始的。自此以降,迄于清代,我们检索得有关僧尼人数的资料共三十六笔(见附表一)。自然,这些数字中存在一个真伪混杂的问题,允下面陈述一些考订性意见:
(一)两晋及南朝宋、齐、梁、陈的六笔数字,皆出于唐代僧人法琳、道世、道宣的追述[注1] 。想来从西晋到唐前期,其间屡经改朝换代的变故,有关僧尼人数的资料能否得以保存下来,实在令人生疑。如西晋的僧尼数字,据法琳等人追述说:“西晋二京合寺一百八十所……,僧尼三千七百人”[注2]。三千七百人是指两京呢?抑或是全国僧尼人数呢?文意不明。揆其情理,两京有寺一百八十所,若每寺平均有二十名僧人,就接近了三千七百人之数。故认为法琳统计的三千七百人可能是指两京的僧人数字,我们不可把它当作西晋全国的僧尼人数而使用。
另外,据法琳等人统计,东晋共有僧尼二万四千人。但考察当时的社会情况,知道皇室贵族竞相修建寺庙,成为东晋王朝奉佛的一个特点。与此同时,出家的风气也极为盛行,早在隆安年间(三九七-四○一),桓玄曾针对僧尼冗滥而提出淘汰僧尼的意见说:“避役钟于百里,逋逃盈于寺庙,乃至一县数千,猥成屯落,邑聚游食之群,境积不羁之众。”[注3]从最高执政到文士的舆论看,佛教对于当时国家的政治生活、伦常道德、社会习俗,都已形成相当的威胁,故造此说。由此推测当时社会实有的僧尼人口可能要多于法琳等人的统计数字。
再如南朝萧梁的僧尼人数,据法琳等统计,其时有僧尼八万二千七百人,但郭祖深针对梁武帝大弘释典的政策说:“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蓄养女,皆不贯人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注4]。郭祖深是南朝著名循吏,而他的提法又出于批评当朝皇帝佞佛的奏疏中,自然更为可信。这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法琳等人对两晋南朝僧尼人口的六笔统计数字是不大准确的,皆有缩小的嫌疑,在无其他数据资料可依的情况下,只能作为参考数据使用。
(二)东魏、北齐的僧尼人数,文献记载十分纷乱玄虚,有二百万、三百万、四百万之说[注5]。但大部分文献及今人著作皆取二百万之说,可能古今僧俗史学家已感觉到三百万、四百万之数太玄虚。北齐有编户二千万余口,出家的僧尼多达二百万,僧俗人口比率已高达一比十。还不仅如此,若按北朝人刘昼的说法:当时有“僧尼二百许万,并俗女向有四百余万”[注6]。如果以僧尼合俗女计算,入寺人口与编户人口比率高达一比五。
(三)关于隋代开皇仁寿间的僧尼数字,文献记载也较为混乱。有:
1.度僧二十三万之说。法琳《辩正论》卷三说:“自开皇之初,终于仁寿之末,所度僧尼二十三万人。”较《辩正论》成书稍晚的《法苑珠林》卷一○○云:隋文帝朝度僧尼二十三万,炀帝朝度僧尼六千二百人,“隋代二君四(三)十七年,寺有三千九百八十五所,度僧尼二十三万六千二百人”。《释迦方志》卷下的记载完全同于《法苑珠林》。可能上列三书使用了同一资料。
2.三十万之说。道宣《大唐内典录》卷五说:开皇、仁寿间,“四海静浪,九服无尘,大度僧尼将三十万。”元代僧人念常在《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中,取《内典录》的提法。
3.度僧数十万之说。道宣《续高僧传》卷十八〈释昙迁传〉云:开皇十年,隋文帝敕令“自十年四月已前,诸有僧尼私度者并听出家,故率土蒙度数十万人”。明代僧人本觉在《释氏通鉴》卷六中,摭取此说。
4.度僧五十万之说。道宣《续高僧传》卷十〈释靖崇传〉云:隋文帝于开皇十年(五九○),听许以前私度的僧尼志愿出家,又“敕僚庶等有乐出家者并听,时新度之僧乃有五十余万”。宋僧志磐所著《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因袭此说。由此看来,要对隋代出家僧尼人数,作出一个比较准确的数字,是不大容易的。不过。从法琳《辩正论》所列的比较具体的数字看,在隋代广度僧尼政策影响下,当时出家僧尼有二十多万,当是近乎史实的。并可以认为,开皇时度僧五十万的说法似不可信。此除有《辩正论》等释氏文献记载可作比较外,还可依文献所见隋唐全国僧尼人数情况推测,隋唐时期,在社会安定的环境中,全国僧尼数一般波动在十多万至三十多万间,故认为开皇间度僧五十万之说似太离谱。
(四)唐代的僧尼数字,文献所见共有四笔。依次反映了初唐,盛唐及晚唐时期的僧团势力情况。
1.关于李唐开国初的僧尼人数,据唐僧道世所记仅为六万余,而傅奕认为有十万众[注7]。虽然他们记录的数据资料间有数万人的差距,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记录了隋唐时期社会僧尼的一个最低数字,与隋代僧团势力最发展的开皇时相比,唐初僧尼人数仅三人或四人存一。造成当时僧尼人数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隋季的战乱,当时农民起义军不仅把矛头指向了以隋炀帝为代表的世俗地主,也指向了寺院,各地的寺院皆受到打击,如邺城相州大慈寺曾被起义军攻占,成为驻军的大本营;少林寺也遭“山贼(起义军)所劫”,寺中屋宇全被焚毁[注8];长安近郊的司竹园起义军,“张旗十里”,“鼓行郊野”,把不少寺庄打得“通庄并溃”[注9];吴地不少寺院为饥馑所迫,逃散了和尚空出了庙[注10]。从这些零碎的文献记载中不难看出,社会僧团势力在隋末的大动乱中遭到了多么严重的涤荡!直到唐贞观后期,僧人们还谈虎色变地说:隋季板荡,“天下寺庙遭隋季凋残,缁侣将绝”[注11];“衣冠殄丧,法令消亡”;“法轮绝响,正教陵夷”[注12]。看了这些记述,我们觉得唐初僧尼人数降到隋唐时期的最低谷,不仅是情理中的事,且势在必然。
2.盛唐时期的僧尼人数。《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崇玄署”条记载了一条有关唐代僧尼的数字资料,其云:
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冠九百八十八。
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女官,御史一人莅之。每三岁,州县为籍,一以留县,一以留州;僧、尼,一以上祠部;道士、女冠,一以上宗正,一以上司封。[注13]
保存在《新唐书》中的这条数据资料没有确凿的系年,这就给我们认识使用它留下了障碍。但经过研究,我们认为这是开元二十四年(七三六)左右的资料,其依据有二:
第一,这段资料中讲到了僧尼籍簿编制的有关规定,而唐代对僧尼贯之以籍帐,初始于开元十七年(七二九)[注14]。
第二,《新唐书》中将这段资料系于“崇玄署”条下,而有唐一代,以崇玄署管理僧道事只有两次,一次是唐初,另一次是开元二十四(七三六)至开元二十五年(七三七)间[注15]。根据以上理由,可推断《新唐书》的这条资料反映的是开元二十四年(七三六)左右的情况。保存在《新唐书》的这条资料十分珍贵,它向我们透露了两个重要资讯。即:其一,僧强道弱的格局在唐代十分突出;其二,僧众尼亦众的格局在唐代也十分突出。关于这两个问题允在后文中论述。
3.晚唐时期的僧尼人数。会昌时期毁佛,驱逐二十六万余僧尼还为编户。这一数字是出于官府汇报毁佛成果的统计中,《旧唐书》、《唐会要》、《会昌一品集》、《白氏长庆集》的记载均无歧异,一般是可信的。但从有关文献看出,当时藩镇割据情况严重,唐中央政府下令毁佛,藩镇割据区不可能奉命执行,实际上还出现过僧徒逃遁藩镇势力区以求庇护的情况。另外,会昌毁佛,并不是将全部僧尼驱出寺院,而是“敕两都左右街留寺四所,僧各三十人;天下州郡各留一寺,上寺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注16]。也就是说,有一小部分僧尼仍旧保留了僧籍。依此而论,唐后期天下僧徒约在三十万人左右,这虽然比初唐时僧尼人数增加了近五倍,但较后来宋、元、明各朝的僧尼人数均少,说明在唐政府的控制下,社会僧团势力呈现出一种良性态势的发展趋势。
(五)宋代僧尼、道士人数的有关资料,保留得比较完整,这与宋政权实行了严格的僧道籍帐制度有关。赵宋建国,因袭后周制度,规定凡僧、道、童行籍帐,三年一供,须于五月三十日前呈送祠部。宋代人称这三年一报的僧籍册为“全帐”。到宋太宗君临天下,又“岁令诸州上僧尼之籍于祠部”[注17]。因为这是皇帝特诏要一年一报的僧籍册,故名“敕帐”。据《庆元条法事类?释道门》所载,全帐主要控制寺观及僧尼、道士的总额,敕帐主要是反映当年寺观及僧尼、道士的变化情况。因为实行了全帐与敕帐的交叉管理,宋代有关僧尼、道士人数资料清楚,且保留得比较完整,一般也可信。其中需要做考订说明的只有三条:
1.赵宋建国初,境内仅有僧尼六万七千三百人。造成这一历史状况的原因有二:
其一,是后周抑佛的结果。后周世宗抑佛,将大量僧尼还为编户,境内仅留系籍僧尼六万一千二百人。赵宋初立,境内系籍僧尼比后周时多出五千余人,这是合乎情理的。
其二,是政权分立的结果。北宋初立,政令不可能通达为割据势力所控制的山西、四川、江浙、湖南、岭南等地,这些地区的僧尼自然也不会统计在宋政权境内的僧尼人数中,故使宋初的僧尼统计数字显得较少。
2.关于天禧三年(一○一九)的僧道数,《宋朝事实》卷七云:“天禧三年八月,诏普度天下道士、女冠、僧尼,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八人。”《宋会要辑稿?道释》一之二十三云,天禧三年,“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人”。其中,“道士七千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僧二十三万一百二十七人,尼万五千六百四十三人”。我们若合道士、女冠、僧、尼四项之数,实为二十五万二千九百四十人,其中出现差误一万人。今考据《宋会要辑稿》所载,天禧五年有道士一万九千六百零六人。故可以认为天禧五年去天禧三年仅有两年,道士数不可能从七千零八十一人跃增到一万九千六百零六人。以此推测,《宋会要辑稿》中出现的一万人之差误,可能就差在道士数中,即天禧三年的道士数应为一万七千零八十一人。
3.关于南宋绍兴时期的僧尼人数,文献记载为二十万,但这并不说明南宋统治境内僧尼有减少的趋势。因为南宋偏安江南,淮河以北尽为金有,若考虑到金统治区佛教十分兴盛的状况,金国合南宋的僧尼人数,估计不少于四十万左右,这个数据大体相当于北宋天禧至庆历间的僧尼数。
(六)反映元代社会僧团势力的数据,文献所见仅有一笔,即是《佛祖统纪?法运通塞志》中所载宣政院的统计数字,说至元二十八年(一二九一),全国有“寺院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八区,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注18]。因为这是载于正史的数字,故多为史家所引用。但是,结合有关资料考察,这二十一万余僧尼的数字显然是个大大缩小的数字,估计至元末到大德间(一二九七-一三○七),全国挂籍及冒为僧尼者约在百万人左右。这样讲的理由有三:
其一,按《元史》记载,当时有佛寺四万二千余区,僧尼二十一万余人,依此计算,平均一寺仅有五僧,若考虑到当时大寺名刹密布天下的情况,觉得一寺五僧一般是不可能的。
其二,元朝戒坛剃度制度不严,虽然名义上也行试经给牒制,但蒙古人及色目人不受此限制。又加之旧宋实行过的供帐制度入元以后均遭废弛,故元代社会中私度现象十分常见,如至元时期,江浙地区编户遁入寺院者甚众,有次清查户籍,只嘉兴一路就清查出私入寺观的道民行童二千七百人[注19]。窥此斑可知全豹。
其三,人们一般认为,元朝是除北朝之外的历朝中奉佛度僧最狂热的时期。元代人黄溍曾说:“像教东传,至我朝而益盛。自王公戚里、百宰执事之臣下逮黎庶,靡不稽首响风,奔走附集,以致其力。灵宫秘宇,巍煌中天,宏耀崇严,古所未有。”[注20]元代人虞集也说:“今国家崇尚像教,古昔莫能加”,“今国家崇尚佛乘至矣”[注21]。元代大德时的名儒姚燧说得更具体,其云:自汉唐而下,佛教兴盛未有逾元朝者,古刹新寺,“星罗棋错,小而乡县,大而府州,为佛宫者何啻万区;为其言祝除毛发者,其徒又无虑百有余万”[注22]。看了元代社会各阶级的人们如痴如狂奉佛慕僧的情景,我们觉得姚燧估计的有百万僧尼的说法更接近于史实。
(七)明代统治的二百多年间,僧团人数先后变化很大。据昙迁记载,明初仅有僧尼五万七千二百人[注23]。从元代僧尼达赫赫百万之众,到明初仅有五万余人,锐减的幅度是惊人的,而锐减的原因主要还是元末长时期的战乱,此如隋末战乱极大地影响到唐初僧尼人口锐减的情况是一样的。
朱元璋统治后期,采取抑佛政策,他通过编制僧籍,严格戒律、纠察寺庙、考试经业,限制剃度等措施,控制社会僧团人口的增长,而至永乐十六年(一四一八),明成祖进一步作出限制性规定:“天下僧道,府不过四十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注24],按当时全国府州县建置计算,天下额设僧道不足四万人。延至英宗、代宗朝,僧尼人数逐渐增多。英宗正统五年(一四四○),一次剃度僧道二万余人。景泰二年(一四五一),太监兴安奉皇后懿旨,又度僧五万余人[注25],由此天下僧尼渐众。而从宪宗成化初年伊始,滥度事进行了二十多年。成化二年(一四六六),江淮饥馑,明政府准御史焦显奏请,鬻度牒赈灾,先后付给巡抚淮扬都御史处度牒一万道,付给南京礼部五千道,又额外鬻度十五岁以下童行五万道,再给江淮各府州千百道有差。据礼部官员说,这一年共发出度牒十三万二千二百余道[注26]。成化十二年(一四七六),又度僧十万众。成化二十二年(一四八六),再度僧二十余万。成化时期的新度僧合旧日的原有僧,天下僧尼已达五十万余[注27],达到了全明史上僧团势力最发达的时期。从孝宗弘治初年起,限制剃度的呼声四起,如礼部尚书马文升、倪岳等人就数次上疏,要求严格剃度,废止卖度牒政策,从此出现了天下僧尼日趋减少的势头。
(八)关于清代的僧尼人数、据《大清会典事例》统计,康熙六年(一六六七),各省有僧十一万二百九十二人,尼八千六百一十五人,道士二万一千二百八十六人,合天下僧尼、道士十四万一百九十三人。康熙、雍正时期僧尼人数继续增加。乾隆初,实行官给度牒,令师徒相传,到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共发出度牒三十四万一百一十二张,但无度牒的私度僧还很多。乾隆十九年(一七五四),便通令停止给牒,自此以降,剃度无禁,僧尼人数激增。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山西道御史戈源奏称:“查乾隆元年至四年,僧道之无度牒者已有三十四万余人。自四年迄今,其私自簪剃者,恐不下数百万众。”[注28]我们认为,当时全国人口将近三亿之众,随著社会人口的大幅度增加,僧道人数亦有可能增加,估计当时有僧道一百万是可能的。若说有数百万之众似不大可信。自乾隆后期,清代佛教渐次衰落,寺院荒废日甚,僧徒减少。据近人太虚在〈整理僧伽制度论〉中估计,清末各省尚有僧尼八十万众。这个数字并不算小。
从以上的讨论看出,自隋代以降迄于明清,社会僧团势力一直有增加的趋势。隋唐时期,社会僧尼一般有数万人到二、三十万人;宋代通常有僧尼二十多万至四十多万人;元、明、清三朝,社会僧尼最高人数大体波动在五十-一百万人之间。通常说,隋唐时期是佛教的昌盛时期,宋代以后佛教处于一个大体维持渐现衰落的局面中,那只是从创宗立说的角度立论的,是从诸多民族化的佛教宗派的确立而言的。若从社会僧团势力看,情况并非如此。
二、从僧、道人数对比看僧强道弱的格局
在中国历史上,僧团势力与道团势力间长期呈现出一种僧强道弱的格局。虽然道团势力形成得更早些,但在东晋时期道教经过改造分化,渐次转向上层阶级的贵族道教,它倡行的炼丹修行、长生不老的理论体系及修行方式,使其脱离了广大劳动者阶级,从而失去了宗教赖以发展的社会土壤;又加之其自身具有的组织涣散,戒规松驰、思想体系杂乱的弱点,都束缚了自己的发展。故在魏晋到隋唐的长时间内,道教主要传播于世胄高门,如晋代曾有大批高门士族加入道教,成为它的信徒,出现了一些所谓的天师道世家,可考者有钱塘杜氏,琅玡王氏、孙氏、徐氏、会稽孔氏,吴兴沈氏,东海鲍氏,丹阳葛氏、陶氏等。陈寅恪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中,对之考证精深,兹不赘述。
当时,从天师道分化出来的上清派之开山人物魏华存、杨羲、许谧等,亦均系高门士族出身。甚至到隋唐时期,出家为道士、女冠者,也多是一些贵族子弟、文人、公主、嫔妃,而在广大下层群众中重佛轻道的倾向十分突出,贫苦人民一般不大慕道为道士。虽然从北朝到唐代,道教曾几度寻求得政治支援而排挤佛教,欲一教独尊,但普通群众仰慕的是佛教而不是道教,比之僧多势重的僧团势力,道团势力要微弱得多。由文中附表一和附表二看出,隋唐时期僧尼人数通常一直波动在十多万到二十多万之间,但社会道士女冠数却大体徘徊在一千多人至数千人之间。隋文帝开皇初,曾“于都下畿内造观三十六所……,度道士二千人”,估计当时合天下州郡之数,有道士莫过几千人。隋炀帝迁都洛阳后,在城内及畿内造观二十四所,度道士一千一百人[注29]。看得出,同开皇初相比,隋炀帝时期天下道士有缓减的趋势。
僧强道弱的格局到唐代仍然很突出,在李世民争夺皇位的过程中,道教徒以王知远为首拥护李世民,待李世民即位,对王知远给予礼遇,敕于润州茅山为之建立道观,度道士二十七人。这一举措被道士作为崇道显例而记入〈历代崇道记〉中,但从仅度道士二十七人看,其优崇得实在很不得力。唐高宗晚年取崇道倾向,改元“弘道”,“并令天下诸州置道士观,上州三所,中州二所,下州一所,每观度道士七人”[注30]。据笔者依《新唐书?地理志》统计得,唐前期天下十道共辖州府三百四十四,其中上州一百五十五,中州三十七,下州一百五十二。假若高宗的诏令通达无碍地得以推行,可以推算出当时天下共设道观六百九十一所,得度道士四千八百三十七人(155×3×7+37×2×7+152×7)。不过,高宗在发出诏令一天后就去世了,随之武后听政,取崇佛政策,几乎不再见度人为道士的情况。
唐玄宗即位,大力推行崇道政策,如不断提高老子封号,神化玄元皇帝;尽量提高道教的社会地位,规定以《道德经》为诸经之首,亲自为之作注,颁示天下等。史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唐玄宗的崇道活动成了他一朝朝政的重要组成部分,道教在此期间,得天子独厚,几乎登上国教的宝座。但我们在研究中觉得,唐玄宗崇道政策的内容多是非实惠性的政治或宗教倡导,他优崇的主要对象是神(老子)而不是人(当代道士),这就对下层劳动人民失去了吸引力,其仅是在国家的宗教尊崇政策上提高了道教的地位,并在统治阶级上层中产生了一些影响,出现了有的公主、嫔妃出家为女真的事,也出现了个别官员请求舍宅为观的现象。但下层社会对其表现得十分冷漠,几乎寻不得一例贫苦民众慕道出家的史例,社会上重佛轻道的风气并未为之而改观。可以说玄宗崇道的社会效果甚微,具体反映在道士女冠人数上,开元二十四年(七三六)左右,全国仅有道士七百七十六人,女冠九百八十八人,合计一千七百六十四人,仅占僧道总数十二万七千八百六十四人的一?四%;道僧人数比为一比七一?五。这一串资料,足以反证玄宗崇道的实际效果了。
自唐玄宗以后的历朝皇帝,除唐武宗外皆取崇佛政策,出家做道士的人更少,据唐僖宗朝的道士杜光庭记载说,自李唐开国至中和四年(八八四),在长达二百六十六年时间内,“所造宫观约一千九百余,所度道士计一万五千余人”[注31]。如果此说不谬,可以计算出其间平均每年仅度道士五十六人,这与千人万人竞相争为僧尼的情形相比,通向道观的门口实在太冷清了。
五代道教,承唐代余绪,不少帝王有崇道倾向,但下层人民中重佛轻道风气的严重存在使其失去了发展的社会基础,道士人数仍然寡少。
宋代,国家统一,经济发展,人口繁衍,无论从社会物质力量的可能性及精神文化的需求性而论,均需要有更多的宗教师从事宗教文化活动,为之社会僧团势力及道团势力均在隋唐的基础上有了一定发展,社会道士人数第一次突破了隋唐以来长期徘徊在数千人之间的格局,过了万人关。从附表二看出,北宋时期,诸路道士一般在二万人左右,就道教本身而言,这个数字在其发展史上,有著不同寻常的意义。但与拥有几十万众僧尼的佛教比较,社会僧团势力实在显得太弱小了。
为了更认识历代社会僧团与社会道团势力的大小强弱,我们在梳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了唐、宋、清三代僧(含尼)、道(含女冠)人数比率分析数据八笔(见附表三)。从中看出,唐、宋、清三代中,道士(含女冠)在僧道总数中的相对比率一般波动在一?四%至一五?二%之间,相应的僧尼所占比率一般波动在九八?六%到八四?八%之间。如果仅以道士所占比率为指标作一些定量分类,则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其中以唐代最低,唐开元时天下有僧道十二万七千八百六十四人,其中道士(含女冠)一千七百六十四人,道士仅为僧道总数的一?四%;宋代次之,宋之各朝一般有僧道二十多万人到四十五万人,其中道士大致稳定在二万人左右,道士在僧道总数的比率一直波动在四?二%到七?六%之间;而以清代较高,清康熙初年,天下有僧道十四万零一百九十三人,其中道士(含女冠)二万一千二百八十六人,道士占僧道总数的一五?二%。
由此可以看出,唐、宋、清时期,道士在僧道总数中的比率一直呈增加的趋势。清代有人比较僧、道势力的大小时说,历史上是“十僧一道”。通过上面的定量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一说法不大准确了,对唐、宋而讲,道士在僧道总数的比率俱低于八%,即是满十僧而不足一道,百名僧道中通常有九十多人是僧尼,而仅有数人是道士。对清代而讲,道士在僧道总数的比率高至一五?二%,即突破了十僧一道的格局,几乎接近了五僧一道的比例。
清康熙初年,道士在僧道总数中的比率达到了一五?二%。与唐代相比,高出了一三?八个百分点;与宋代最高年头(熙宁十年)比,亦高出七?六个百分点。出现这种变局,乃与明代及清初统治者长期推行的崇道政策有关,同时是社会重佛轻道风气略有转变的结果。
明代皇帝一直有崇道倾向,朱元璋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曾积极争取江南正一道首领的支援,即帝位后,正一道教主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入贺,朱元璋授以正一教主,嗣汉四十二代天师、护国阐祖通诚崇道弘德大真人之号,命其领道教事,授官视二品,给以银印。明成祖君临天下,动用丁夫三十万,费帑百万许,修造了玄天玉虚宫等四处宫观。在明代诸帝中,世宗朱厚熜崇道最笃,其君临天下期间,自号“真君”、“帝君”,迷信丹药,广建斋醮,毁佛寺,逐僧人,专以扶植道教为事。曾召龙虚山上清宫道士邵元节入京,让其统辖朝天、显灵、灵济三宫,总领道事,赐金、玉、银、象牙印各一,班二品,岁给禄米百石,以校尉四十人供其洒扫,封赐其父母、子孙、师徒多人。嘉靖十五年(一五三六),拜邵元节为礼部尚书,赐一品服。邵元节逝世后,又宠信道士陶仲文,初封少保,授官礼部尚书,继加少傅,又加少师。史称“一人兼领三孤,终明世,惟仲文而已”[注32]。神宗在位,诏令整理刻印《道藏》、《续道藏》分送天下名山道观,又封赠五十代天师张国祥。总之,终明之世,统治者对道教的尊宠甚于金、元,且优崇的对象是人而不是神,采用的是人们垂涎的利禄官爵等实惠办法,这就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果,道教的社会影响之大,地位之高,前所未有。
入清之初,社会上崇道的风气尚存,满清统治者从笼络汉人的需要出发,对道教仍沿明例加以保护。由于统治者长期崇道的政治原因,加之明清佛教已呈衰势的宗教原因,还有重佛轻道风气略有转变的社会原因,明、清道教势力相对增加,道士在僧道总数中所占比率有一定提高,乃是必然的趋势。
三、从僧众尼亦众到僧众尼寡的变化看妇女地位的下降
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有女性剃度为尼的史例,最早可追溯到两晋之际,时有净检等二十余人剃度后,在洛阳竹林尼寺诵经修行。后赵时有更多的女性出家,仅从女尼安令首出家的就有二百余人。特别在东晋和南朝治下的江南地区,妇女出家为尼的情况十分突出,如尼昙备有徒三百人,尼僧基亦有徒数百人。刘宋朝的尼业首有徒二百余人,萧齐时的尼净晖有弟子四百余人。尼德乐在会稽齐兴寺讲学,听经的弟子有二百余人;尼昙晖在成都长乐寺设法会,集会的女尼有三百人[注33]。东晋诸皇后创建的寺院,也主要是为安置女尼的。随著妇女出家的普遍化,当时还涌现出一些十分精明能干的女性僧官,她们或主持一寺,或为都邑僧正,或任京邑都维那,全权监管京城一带的僧尼事务。这些现象告诉我们一个信息,即从东晋到南朝的长时间内,由于玄学盛行,儒家的纲常礼教受到很大冲击,社会风气比较自由放达,妇女的地位相对比较高,随之女性出家为尼的情况亦特别突出。但遗憾的是在东晋、南朝的历代僧尼统计数字中,没有将女尼人数分项列出,而总是将男僧女尼合二为一,盖以“僧尼”一词以蔽之,这就让我们想要更好地了解当时社会女尼总数留下了断栈。
自唐、宋以降,始有了分性别统计的僧、尼数字。这一情况的变化与唐宋政府对僧尼实行籍帐管理的办法有关,所见唐宋政府颁布编制僧道籍簿册的规定或供帐格式,皆要求既别僧道,又分性别,分项列出僧、尼、道士、女冠人数,逐级编制籍册,因此得以保存了一些不同时期的男僧、女尼的具体数字,依此我们完成了唐、宋、清三代僧团内部的僧、尼人口分析表(附表四),并为我们更好地认识历代女尼的情况提供了定量依据。
从附表四看出,从绝对数而言,唐、宋、清三代女尼数一般波动在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到八千六百一十五人之间的趋向线上,最高额为宋天禧五年(一○二一)数,有尼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次高额是唐开元二十四年(七三六)数,有尼五万零五百七十六人。自天禧五年以后,一直呈下降趋势。至清康熙六年(一六六七),女尼数仅为八千六百一十五人。自唐至清代间,女尼高低额之间波动幅度较大,最高额殊为最低额的五?九倍。若从相对数看,自唐开元间至清康熙间的长时间内,女尼在僧尼总数中的比率出现了由僧众尼亦众到僧众尼寡的下滑趋势。颠峰在唐代,谷底为清代。
若依前文考订过的《新唐书》卷四十八的一段记载作分析,就会看出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在唐开元间的僧道等宗教师群体中,女性所占相对比率都高得令人瞠目。从道教情况看,当时天下有道士七百七十六,女冠九百八十八人。道士合女冠共一千七百六十四人,道士与女冠比为一比一?二九;道士仅占道士女冠总人数的四四%,而女冠却占道士女冠总人数的五六%,女冠所占百分数高出道士十二个百分点。从佛教情况看,当时天下有男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人,女尼五万零五百七十六人,男僧合女尼共十二万六千一百人,男僧与女尼比为一比○?六七;男僧占僧尼总人数的六○%,女尼占僧尼总人数的四○%。
当初,笔者看到这条资料时,对它的真实性曾产生过怀疑。但经过认真地研究,觉得《新唐书》所记唐中期僧众尼亦众的情况是完全可信的。这可由另一条资料作佐证,据《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志〉载,唐时天下诸州有佛寺共五千三百五十八所,其中僧寺三千二百三十五所,占寺院总数的六○%强;尼寺二千一百二十二所,占寺院总数的四○%弱。联系到上说的僧尼资料,这就会看出十分有趣的三组数字的对应关系:1.男僧与女尼及僧寺与尼寺的相对比均为一比○?六七;2.男僧在僧尼总数中及僧寺在寺院总数中所占比率均为六○%;3.女尼在僧尼总数中或尼寺在寺院总数中所占比率均为四○%。经过分析,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唐代僧团中呈现著僧众尼亦众的性别格局。
为什么在唐代宗教师中女性所占比率会那么高呢?自然最关键的还是个妇女地位问题,即晋代造成的妇女比较自由放达的风气,至唐不仅遗风不泯,而且受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刻影响,唐代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更有提高,她们往往内持家政,外主社交,或出入于官场,或应酬于朱门,吟诗作画,自由择婿,在这种风气下,妇女也必然要积极参预到各种社会文化活动中去,反映在出家入寺的具体行动上,亦十分踊跃,表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
而迨至宋代,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受理学的影响,妇女地位日趋下降,在身份上日益成为大男人主义的附庸。表现在出家为尼上,妇女也越来越失去了兴趣,从而女尼在僧尼总数中的相对比率呈现出越来越小的趋势。由附表四看出,虽然在天禧五年女尼人数有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但在全国僧尼总数高达四十五万余人的情况下,女尼仅占僧尼总数的一三?三%,与唐代间女尼占僧尼总数四○%的数据对比,其减少了二六?七个百分点。同时,在宋代的长时间内,女尼在僧尼总数中的比率,一直波动在一三?四%至六?四%之间,相应的男僧在僧尼总数中的比率从唐开元时的六○%上升到八六?八%至九三?六%之间的趋向线上。而到了清代,在社会僧尼总人数大体相近于唐开元时数额的条件下,女尼的绝对数及相对数皆大幅度下降。从绝对数看,唐时有女尼五万零五百七十六人,而清初仅为八千六百一十五人,相差约五倍;从相对数看,唐代女尼占僧尼总数的四○%,而清代仅为七?二%,较之唐代,清代减少了三十二?八个百分点。
女尼与男僧的比率变化情况略如上述,女冠与道士的比率变化也反映出同样的趋势。由附表五看出,在唐代,女冠占到道士女冠总人数的五六%;而到了宋代,女冠在道士女冠总数中的比率锐减到三?七%至○?五%之间。这一连串的数据变化,表象上反映了历史上女性宗教师群体衰微的全过程,但在深层次上反映的却是妇女社会地位日益下降的全过程。
另外,如果我们将附表四和附表五对照分析,还不难发现一种有趣的现象,即在宋代社会宗教师群体中女性所占比率总体下降的前提下,出家女性所青睐的宗教活动领域是尼寺而不是女冠宫观。也就是说,总体看宋代妇女不大乐意出家,倘若决定要出家,则大多数人乐意为女尼,而不乐意作女冠。从附表四和附表五看得很清楚,通常社会上有女尼数万人,而有女冠仅数百人。如天禧三年(一○一九),天下有女冠七百零八人,而有女尼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二人,女冠与女尼比为一比四十二。这可能是自宋代至明清间,社会妇女对待宗教文化生活的又一态度取向。
序號 | 時 間 | 僧 尼 總 數 | 資 料 出 處 |
1 | 西晉 | 37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2 | 東晉 | 240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3 | (南朝)劉宋 | 360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4 | 蕭齊 | 325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5 | 蕭梁 | 827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6 | 蕭梁 | 100000 | 《南史》卷七十《郭祖深傳》。 |
7 | 陳朝 | 320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8 | 北魏太和元年 | 77258 |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
9 | 東魏北齊間 | 2000000 |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辯正論》卷三, 《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10 | 北齊天保元年(四七七) | 4000000 | 《佛祖統紀》卷三十八。 |
11 | 北齊末年 | 2000000 | 《廣弘明集》卷六〈敘列代王臣滯惑解,劉晝語〉。 |
12 | 北齊建德六年(五七七) | 3000000 | 《續高僧傳》卷二十三〈釋靜藹傳〉。 |
13 | (隋)開皇初 | 200000 | 《歷代三寶記》卷十二。 |
14 | 開皇仁壽間 | 236200 | 《辯正論》卷三,《法苑珠林》卷一○○,《釋迦方志》卷下。 |
15 | 開皇仁壽間 | 300000 | 《大唐內典錄》卷五,《佛祖歷代通載》卷十。 |
16 | 開皇仁壽間 | 500000 | 《續高僧傳》卷十〈釋靖崇傳〉,《佛祖統紀》卷三十九。 |
17 | (唐)武德時期 | 60000 | 《法苑珠林》卷一○○。 |
18 | (唐)武德後期 | 100000 | 《舊唐書》卷七十九〈博奕傳〉。 |
19 | 開元二十四年(七三六) | 126100 | 《新唐書》卷四十八〈百官志〉「崇玄署」條。 《唐會要》卷四十九「僧籍」條。 |
20 | 會昌五年(八四五) | 260500 | 《舊唐書》卷十八〈武宗紀〉,《唐會要》卷四十七。 |
21 | 後周末期 | 61200 | 《舊五代史》卷一一五〈周世宗紀〉。 |
22 | (宋)建國初 | 67403 | 《宋朝事實》卷七,《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三。 |
23 | 太宗統治末 | 300000 | 《宋史》卷三十九〈張洞傳〉。 |
24 | 天禧三年(一○一九) | 245770 | 《佛祖統紀》卷三十八,《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二十三。 |
25 | 天禧五年(一○二一) | 458854 | 《宋朝事實》卷七,《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三。 《佛祖統紀》卷四十四。 |
26 | 景佑元年(一○三四) | 434262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三,《佛祖統紀》卷四十四。 |
27 | 慶曆二年(一○四二) | 396525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四。 |
28 | 熙寧元年(一○六八) | 254798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四。 |
29 | 熙寧八年(一○七五) | 203502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五。 |
30 | 熙寧十年(一○七七) | 232564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四。 |
31 | 紹興二十七年(一一五七) | 200000 | 《佛祖統紀》卷四十七。 |
32 | (元)至元二十八年(一二九一) | 213148 | 《元史》卷十六〈世紀組〉。 |
33 | (明)洪五年(一三七二) | 52700 | 《國榷》卷五。 |
34 | (明)成化二十二年(一四八六) | 57200 | 《明會要》卷三十九。 |
35 | (清)康熙六年(一六六七) | 118907 | 《大清會典事例》卷五○一〈禮部‧方伎〉。 |
36 | 乾隆四年(一七三九) | 340112 | 《大清會典事例》卷五○一〈禮部‧方伎〉。 |
附表二:唐宋清三代道士女冠人數表
註:關於宋天禧三年的僧道數《宋朝事實》卷七云:「天禧三年八月,詔普度天下道士、女冠、僧、尼,凡度二十六萬二千九百四十八人。」《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二十三云:天禧三年,「凡度二十六萬二千九百四十人」。其中「道士七千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僧二十三萬一百二十七人,尼萬五千六百四十三人」。合道士、女冠、僧、尼四項數實為二五二九四○人,其中差一○○○○之數。又據《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三所載,天禧五年,有道士一九六○六人。天禧五年與天禧三年相去僅二年,道士數不可能從七○八一人猛增到一九六○六人。以此推測上引文獻中出現的一○○○○之差誤可能就誤在道士數中,即天禧三年的道士數應為一七○八一人,合女冠應為一七一七○人。
附表三:唐宋清三代僧道人數比率表
時 間 | 僧尼道士 女冠總數 | 僧 尼 數 | 道 士 女 冠 總 數 | 資 料 出 處 | ||
僧尼人數 | 占僧道 總數比例 | 道士女冠 總數 | 占僧道 總數比例 | |||
(唐)開元二十四年(七三六) | 127864 | 126100 | 98.6% | 1764 | 1.4% | 《新唐書》卷四十八《唐會要》卷四十九 |
(宋)天禧三年(一○一九) | 262948 | 245770 | 93.5% | 17170 | 6.5%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二十三。 |
天禧五年(一○二一) | 479085 | 458854 | 95.8% | 20337 | 4.2%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三。 |
景佑元年(一○三四) | 454388 | 434262 | 95.6% | 20126 | 4.4%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三。 |
慶曆二年(一○四二) | 416709 | 396525 | 95.2% | 20182 | 4.8%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四。 |
熙寧元年(一○六八) | 274182 | 254798 | 93% | 19384 | 7%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四。 |
熙寧十年(一○七七) | 251785 | 232564 | 92.4% | 19221 | 7.6% | 《宋會要輯稿‧道釋》一之十四。 |
紹興二十七年(一一五七) | 210000 | 200000 | 95.2% | 10000 | 4.8% | 《佛祖統紀》卷四十七。 |
(清)康熙六年(一六六七) | 140193 | 118907 | 84.8% | 21286 | 15.2% | 《大清會典事例》卷五○一〈禮部‧方伎〉。 |
附表四:唐宋清三代尼道人數比率表
時 間 | 全國僧尼數 | 僧 數 | 尼數 | 資 料 出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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