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次法向(法随法行)诠释的再斟酌
法次法向(法随法行)诠释的再斟酌
汉译佛典是由印度语、西域语翻译成的。由于汉语与它们在语言系统上有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要将字词作适切而毫无增减的表达,并非容易的事。然则,中国人在阅读佛典时,郤无可避免的要透过汉语的语法习惯来理解经义,这样便难免会衍生出一些意想不到的误差。虽然重要的佛教名相,在经典中会有说明式的解释,这使汉译经典的阅读者仍能充分的掌握经典的意涵;但是经典的阅读者、诠释者对于个别字词作望文生义的理解而导致的错误,仍是难免的。譬如,即使像智者大师那样学问渊博的大宗师,都还会被后人指出他注释《法华经》:“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时,误将“住”作动词解,而不知“法住”“法位”是两个专有名词。虽然瑕不掩瑜,一两个字词的误解并不能抹煞智者大师在佛教义学上的整体成就,但是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个别字词的误解,连大学问家都难免,何况是一般学者呢?
语法分析与语义诠释
近日有友人打电话来讨论关于《新雨》<谈龙树的哲学>之论诤,提到“法次法向”一词的解释并非像张慈田先生所说的“什么时候该修什么法,什么烦恼用什么法来对治”,并告知《万行》杂志有一短文专门谈到这个问题,于是找到这份杂志的第六十期(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日出刊)有“法次法向诠释的斟酌”一文,作者署名“算沙斋”[注一]。
这篇短文指出《大正藏.阿含部索引》的编者及《佛光大藏经.阿含部》注释者[注二],将“法次法向”一词拆解成“法次”“法向”是有待商榷的。作者引述《佛光大藏经.阿含部》注释者对“法次法向”的两处注译:“法次法向(dhammanud—hammapatipatti巴)。十二因缘有先后次序,其他诸法亦有次有序,是名‘法次’。‘法向’是对向涅槃法。有为诸法是生死法,对向生死;若对向涅槃之法,则可离生死,向涅槃彼岸迈进。所谓‘法次法向’,即是契合于法之先后次序,且对向涅槃之法。”“法次法向”,亦作‘法随法行’,依道(法)次第而行。”然后指出,“法次法向”应分析为“法dhamma法次anudhamma向patipatti”才对,并根据Childers氏巴英字典对词头anu—的解释,将“次法”理解为“次等的法”。“法次法向”在《杂阿含经》中是“四须陀洹道分:亲近善男子、听正法、内正思惟、法次法向。”的最后一项,因此他认为“法次法向”的意思就是:“无论(主要的)法或次等的法,要证得初果,统统都要修习。”
算沙斋先生这篇短文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两个层次,其一是语法分析的层次,亦即“法次法向”这个复合词究竟是由哪些单位组成的?其二是语义的层次,即这些单位词各自的意义是什么?组成复合词后又是什么意义?可以这样说,第二层的问题是以第一层的正确性为基础的;但第一层语法分析的正确并不保证第二层的语义诠释一定正确。由于算沙斋先生的短文在语法方面并没有提出为什么不是“法次.法向”而是“法.次法.向”的确实证据,吾人无法只凭该文就能判断二者的正误;其次,在语义的诠释上,他把“法”和“法次”概括为“整个法”,亦即这两个词合成一个穷尽的概念,而认为证入初果者要将一切法统统都修习,这并不符合解脱道的原理。因此读了这篇短文之后,认为这个问题仍有进一步探索的必要。
依经论解决疑问
透过工具书的指引,发现在汉译的阿毗达磨论书中,对“法次法向”(或译为“法随法行”)一词,无论在语法层次或语义层次的问题,都可以有详要确当的解决。
《法蕴足论》被认为是有部最早期的阿毗达磨,它在卷二中就对“法随法行”提出了解析式的说明:“法随法行者,谓涅槃名‘法’,八支圣道名‘随法’,佛弟子于此中行,名‘法随法行’。……”[注三]以此为基础,有部的根本论书《发智论》卷十八[注四]的解释完全延袭《法蕴足论》;《大毗婆沙论》是注释《发智论》的,卷一八一[注五]对此问题有更详尽的说明。
《婆沙》卷一八一说:“如契经说‘法随法行’,虽作是说,而不分别云何‘法’、云何‘随法’、云何‘法随法行’?”由此可见,虽然“法次法向(法随法行)”这个术语常出现于契经中,但郤从来不曾给予解析式的说明,难怪会引生一些疑惑和误解。
《婆沙》的同一段文字,对所谓“法”“随法”的意义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很清楚的说明:
问:何故涅槃独名为‘法’、八支圣道名‘随法’耶?
答:于诸法中,涅槃胜故,生老病死,不能侵故,独得‘法’名。八支圣道,次彼、顺彼,如王大臣,故名‘随法’。故契经说:‘一切法中,涅槃最胜;有为法中,圣道最胜。’
然《舍利子赞学经》中说言:‘具寿!法之随法,所谓离系。’
彼契经中,圣道名‘法’,涅槃名‘随法’,以先得圣道,后证涅槃故。前经依胜劣次第显法、随法,后经依证得次第显法、随法。”
语法正谬
以此为依据,我们发现前述二家对“法次法向”的诠释都有未尽之处。首先,如前所述,在“法次法向”中拆解出“法次”一词,或如张慈田先生最近出版的新著《善知识访问记》(圆明出版社),在对杨郁文、陈重文两位居士的专访中,都拆解出“法次法”这个术语,解释为“修道有一完整的次第,一个法接一个法,次序不能颠倒……一个足迹接一个足迹;临近两个足迹,就是‘法次法(dhammanudham-ma)’”[注六],或“修行是必须一个法接著一个法的累积上去,而且相接的法与法之间,又有必然的连带关系”[注七]。这种拆解,首先在语法上就是错误的,因此随之而来的语义诠释之正误当然也就不必讨论了。因为从《法蕴》《发智》《婆沙》的解析来看,“法”和“次法”是两个独立的概念,拆解为“法次”或“法次法”都是不对的。
语义正解
其次,算沙斋先生在语词的拆析方面与《法蕴》等相一致,但采取Childers的诠释,将“次法”理解为“次等的法(lesser or inferior dhamma)”虽与《婆沙》所说的“依胜劣次第显‘法’‘随法’”有相似之处,但将“法”“次法”合成“整个法”,则对“次法”的语义显然是一种歧出的理解。因为即使是《婆沙》所说的“依胜劣次第显‘法’‘随法’,法与随法之间最主要的乃是一种符应的关系;在这个前提之下,才有所谓胜劣的对比。因此Rhys Davids和Stede氏合编、巴利圣典协会出版的巴英字典,就在三三七页解释“anudhamma(法次)”时,对C hilders的解释不表赞同,认为或许译为“符合于法、逻辑上随顺于法(in conformity with, in logical sequence to the dhamma)”会更符合于《尼柯耶》中的经句。这与《婆沙》的解释:“次彼顺彼,如王大臣,故名随法。”是比较相近的。
本来讨论到此问题已相当清楚,但发现《摄大乘论.无性释》卷二的解释更活泼、更具启发性,有助于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理解,它说:“法随法行者,‘所证’名‘法’,‘道’名‘随法’,随顺彼故。又,‘出世道’名‘法’,‘世间道’名‘随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续,树增彼故;令彼现前,得自在故。此则说其修所成智。”[注八]亦即把“法”释为“所证(即涅槃)”与小乘论书相同,但,把“随法”释为“道”或“世间道”,则与小乘阿毗达磨把“随法”固定为“八支圣道”是更具原则性的。因为“八支圣道”固然是“道谛”的代表,但道谛本来就不局于八正道;将“随法”释为能趣入无漏法的道谛,是更原则性、更活泼的解释。此外,这段文字也点明“法随法行”是“修所成智”,这样对《杂阿含经》所谓“四预流支:亲近善男子、听正法、内正思惟、法次法向。”[注九]的意义就更明确了。──“亲近善男子、听正法”可比配“闻慧”,“内正思惟”可比配“思慧”,“法次法向”是“修慧”,而“修慧”正是迈向“无漏慧”──即证初果,成为预流──的前一阶段。
同样地,以“修慧”来界定“法次法向”,这样,《杂阿含.二七经》:“于色(等五蕴)向厌、离欲、灭尽,是名法次法向。”[注一○]《三六四经》:“若于老病死(等缘起支)生厌、离欲、灭尽向,是名法次法向。”[注一一]这两段经文的意义也显得十分明晰,因为修慧指的就是趣向无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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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算沙斋,<法次法向诠释的斟酌>,《万行杂志》六十期,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日出刊。据悉,“算沙斋”为中华佛学研究所德籍教师高明道先生之笔名。
即亦任教于中华佛学研究所的国内阿含学权威杨郁文先生。
《法蕴足论》卷二(大正二六.四六三中)。
《发智论》卷十八(大正二六.一○一八中下)。
《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一(大正二七.九一○下)。
张慈田,《善知识参访记》,台北,圆明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三月版,二十页。
同前注,八二页。
《摄大乘论,无性释》卷二(大正三一.三八六上)。
《杂阿含经》卷三十(大正二.二一五中)。
《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下)。
《杂阿含经》卷十四(大正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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