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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价值观(二)──离欲:《苦阴经》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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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价值观(二)──离欲:《苦阴经》
(一)经文大意:
有一次,佛陀游化到舍卫国,住在胜林给独园。有一天,讲堂里,来了许多外教异学,告诉诸比丘说:“诸贤!沙门瞿昙施设知、断欲,施设知、断色,施设知、断觉(受)。诸贤!我等亦施设知、断欲,施设知、断色,施设知、断觉。沙门瞿昙及我等此三知、三断,为有何胜、有何差别?”

讲堂里的诸比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就去问佛陀。世尊告诉诸比丘说,你们当时应该问那些教外异学:
“云何欲味?云何欲患?云何欲出要?云何色味?云何色患?云何色出要?云何觉(受)味?云何觉患?云何觉出要?”
大家如果能这样问,他们必然会没有一致的答案,相互争吵而离去。因为在这个世间,只有如来以及如来的弟子,知道这些意义。
什么是“欲味”呢?
“谓因五欲功德,生乐生喜,极是欲味,无复过是,所患甚多。”
什么是“欲患”呢?
人们依著自己的技能,辛勤的工作,求图钱财,以维持生活。如果辛勤地工作,而仍然得不到钱财,那么“便生忧苦、愁戚、懊恼,心则生疑”,而认为白忙一场,所求无果。能够获得钱财的人,“彼便爱惜,守护密藏”。但如果为“王夺、贼劫、火烧、腐坏、亡失,便生忧苦、愁戚懊恼,心则生疑”,自认“若有其长夜所可爱念者,彼则亡失”。这就是“现法苦阴,因欲缘欲,以欲为本”。
其次,“众生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故,母共子诤、子共母诤,父子、兄弟、姊妹、亲族辗转共诤。彼既如是共斗诤已,母说子恶,子说母恶,父子、兄弟、姊妹、亲族更相说恶,况复他人,是谓现法苦阴,因欲缘欲,以欲为本”。
其次,“众生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故,王王共诤,梵志梵志共诤,居士居士共诤,民民共诤,国国共诤,彼因斗诤,共相憎故,以种种器仗,转加相害,或以拳□石掷,或以杖打刀斫。彼当斗时,或死或怖,受极重苦,是谓现法苦阴,因欲缘欲,以欲为本”。其次,“众生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故,行身恶行,行口、意恶行。彼于后时,疾病著床,或坐、卧地,以苦逼身,身受极重,苦不可爱乐。彼若有身恶行,口、意恶行,彼临终时,在前覆障,犹日将没大山岗侧,影障覆地。如是,彼若有身恶行,口、意恶行,在前覆障,彼作是念:我本恶行,在前覆我;我本不作福业,多作恶业。若使有人作恶、凶暴,唯为罪,不作福、不行善;无所畏、无所依、无所归,随生处者,我必生彼。从是有悔,悔者不善死,无福命终,是谓现法苦阴,因欲缘欲,以欲为本。”
其次,“众生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故,行身恶行,行口、意恶行。彼因身、口、意恶行故,因此缘此,身坏命终,必至恶处,生地狱中,是谓后世苦阴,因欲缘欲,以欲为本,是谓欲患。”
什么是“欲出要”呢?
“若断除欲,舍离于欲,灭欲欲尽,度欲出要,是谓欲出要。若有沙门、梵志,欲味、欲患、欲出要不知如真者,彼终不能自断其欲,况复能断于他欲耶?若有沙门、梵志,欲味、欲患、欲出要知如真者,彼既自能除,亦能断他欲”。
什么是“色味”?
“若刹利女、梵志、居士、工师女,年十四、五,彼于尔时,美色最妙。若因彼美色、缘彼美色故,生乐生喜,极是色味无复过是,所患甚多。”
什么是“色患”?
“若见彼姝而于后时,极大衰老,头白齿落,背偻脚戾,拄杖而行,盛壮日衰,寿命垂尽,身体震动,诸根毁熟”;“若见彼姝疾病著床,或坐、卧地,以苦逼身,受极重苦”;“若见彼姝死,或一、二日,至六、七日,鸟蘖所啄,豺狼所食,火烧埋地,悉烂腐坏”;“若见彼姝息道,骸骨青色烂腐,余半骨唼在地”,本来具有美色,如今美色消失了,不是会因此而产生痛苦吗?这就是“色患”。
什么是“色出要”?
“若断除色,舍离于色,灭色色尽,度色出要,是谓色出要。若有沙门、梵志,色味、色患、色出要不知如真者,彼终不能自断其色,况复能断于他色耶?若有沙门、梵志,色味、色患、色出要如知如真者,彼既自能除,亦能断他色。”
什么是“觉味”?
“比丘者,离欲、离恶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禅成就游。彼于尔时,不念自害,亦不念害他。若不念害者,是谓觉乐味。所以者何?不念害者,成就是乐,是谓觉味。”
什么是“觉患”?
“觉者,是无常法、苦法、灭法,是谓觉患”。
什么是“觉出要”?
“若断除觉,舍离于觉,灭觉觉尽,度觉出要,是谓觉出要。若有沙门、梵志,觉味、觉患、觉出要不知如真者,彼终不能自断其觉,况复能断于他觉耶?若有沙门、梵志,觉味、觉患、觉出要知如真者,彼既能自除,亦能断他觉。”
(二)论述:
“阴”,指的就是“五阴”,“苦阴”,就是指苦迫的生命。生命的苦迫,其主要的原因,是爱染。止息苦迫流转的“缘起十二支”,也要从止息“爱染”著手(请参考∧第三选∨与∧第四选∨)。“欲”,我们常与“贪”连用,而说“欲贪”,也常与“爱”连用,而说“欲爱”。这是因为“欲”,常是人们“贪”与“爱”的动力。“欲”、“爱”、“贪”,其实是一样性质的东西。所以也可以说,解除生命的苦迫,要从止息“欲”、“贪”著手。
依世俗的价值观,对欲与贪,多少还有些贬斥,但对于爱,却是多所赞美。其实,平静的想一想,我们凡夫的爱,离开欲了吗?离开了执取的染著了吗?或许,人们认为:“爱”,能带来愉悦与温馨,勇气与力量,所以多所赞美。然而,依佛法的价值观,却不是这样认为的。在《爱生经》(二一六)中,描述一位梵志,因爱子的卒逝,伤心愁忧得无法过正常的生活。佛陀告诉这位梵志说:“若爱生时,便生愁戚、啼哭、忧苦、烦惋、懊恼。”但是,这位梵志无法接受佛法的价值观,对佛陀说:“瞿昙!何言若爱生时,便生愁戚、啼哭、忧苦、烦惋、懊恼耶?瞿昙!当知若爱生时,生喜乐心。”然后掉头而走。这位梵志的观点,代表者典型的世俗价值观:只要心中有爱,就会有欢乐。却不知道,眼前的痛苦,是根源于爱染。所以,即使是已经处于因爱带来的忧苦(爱患)中了,仍然无法认清事实的真相。可以想见的,这位梵志,是还要继续沉沦于因为爱染而带来的忧苦之中,不得平息的。
佛陀主张断欲、断色、断受,外道也主张断欲、断色、断受,这中间有什么差别呢?差别就在于只有佛陀,以及跟随佛陀修学的弟子,能指出断欲、断色、断受的关键过程,是味、患、离(出要)。因为“欲”能令人“味著”,“味著”会而带来“过患”,因为觉醒到会带来“过患”,才能决心“远离”,这是环环相扣的修行解脱次第。
习惯于爱染的人们,从五官的感官觉受中,而有五欲。五欲,确实是可以带来暂时性喜乐与甜蜜的。喜乐与甜蜜,是那么地美好,常使人无穷回味,这就是“欲味”了。然而在这个不圆满的缘起世间,是变化而无常的。因五欲功德所生的喜乐,也必然是在变化的无常中,生生灭灭。人们如果不愿意接受无常的事实,其结果必然是,当喜乐的因缘消失时,心境上还在这个喜乐的回味中。愉悦的经验与回味,常是更多愉悦需求(欲)的动力,所以就会有更多欲望的需求了。《增.一七.七》(一三六)中说:“诸有众生,兴欲爱想,便生欲爱,长夜习之,无有厌足。”就是这个意思。又如《增?二一?九》(一八三)中,更广泛地说:“于此五欲之中,起苦、乐心,是谓欲味。”则不但包括了过去愉快(乐)的回味,也涵盖了过去不愉快(苦)经验的影响。所以,严格来说,活在过去五欲经验的影响里,不论愉快的或是不愉快的,其实都算的上是在“欲味”之中了。
由“欲味”演变到“欲患”,是因为人们无法接受世间一切都是“无常”、“无我”的事实。《说无常经》(一二O)中说:“色无常,觉、想、行、识无常,无常则苦,苦则非神(我;执著。可以参考∧第四选∨)”“无著第一乐,断欲无有爱;永舍离我慢,裂坏无明网(无明↓行↓::↓受↓爱↓取↓::↓忧悲恼苦↓无明↓::等十二缘起的封闭型钩锁,就像网子一样)。”人们总希望能够拥有什么的(爱↓有↓取),譬如财富、美色、名望、地位等等,所以会因为要争夺、保卫这些东西,小而从人与人,大至国与国间,便相互争斗、残害,因而造成自己和别人的痛苦。可以说,所有的身、口、意的恶行,都是从欲望发展、演变出来的。因此,《阿梨吒经》(二OO)与《晡利多经》(二O三)中都说:“欲有障碍”,“欲如骨锁”(如狗啃骨头,味淡而不饱),“欲如肉脔”(诸多竞逐),“欲如把炬”(终要烧向持火炬的手),“欲如火坑”, “欲如毒蛇”,“欲如梦”(不真实),“欲如假借”(就像借来的东西,终究是要还回去的),“欲如树果”(多所争夺,终致伤树)。用了这么多的比喻,就是要说明一个事实:欲是“乐少苦多”,多所灾难的。
认清了欲的本质,是欲味、欲患,经中说只有“断除欲,舍离于欲,灭欲欲尽”,才能从欲所带来的忧苦中,解脱出来,这就是“欲出要”,也称为“欲离”。《杂.五八》说:“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是名色(受、想、行、识)离。”则更进一步清楚地指出,“离”的修学过程(次第),先是“调伏”,其次是“断除”,最后是“超越”。“调伏”,也可以说是“调御”,是“放纵”的相反。就是说,先要朝著自己欲望的反向行动,克制欲望的冲动。这就像开车,当车子往左偏时,需要向右调整,当向右调得太多时,则又要向左回调,总是得时时注意用心调整,才能控制得宜。像这样,时时注意对自己的欲求踩刹车,渐渐地,就能一点一滴地脱离欲求的威势控制,而能够在行为上断除欲求、占有(取)了。断除了行为上欲求、占有的习惯,“以习成性”的养分枯竭了,内心上欲求的最后根据地,也一天天地瓦解,直至完全消失。这时,就完全超越了欲求,即使面对“五欲功德”,内心再也兴不起半丝的涟漪了。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喜欢抽菸的人,因为依赖尼古丁,而上瘾;因为上瘾,而越抽越多(欲味)。不但到处受人嫌弃,而且菸瘾上来了,想抽又不方便抽时,又很难过。肺部的抵抗力也变差了,经常要遭受咳嗽的折磨(欲患)。在一次重病后,终于警觉到抽菸的祸患,而下定决心戒菸(出离)。刚开始戒菸时,从刻意地压抑抽菸的冲动,由减量抽菸开始,并且藉助于吃口香糖来抗拒菸瘾(调伏)。渐渐地,菸瘾逐渐减少了,在抗拒菸瘾意志力的坚持下,虽然看到别人抽菸,或者闻到菸味,心中尚有不太一样的感觉,但是,行动上终于能够做到完全不抽菸了(断)。进一步,由于久不抽菸,再加上之前已有深刻的体验,最后,连看到别人抽菸,或者闻到菸味,心中能够全然不起波动,已经不必再刻意地发动抗拒菸瘾的意志力,就能自自然然地不会想再抽菸。这时,是真正地超越了菸瘾了(越)。
离欲,是要能够发自于内心的超越欲贪,而不是外表行为上的趋乐避苦,或趋苦避乐。如《拘楼瘦无诤经》(一六九)中,佛陀说:“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离此二边,则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觉、趣于涅槃。”《受法经》(一七四)中,佛陀评论修苦行的外道是“受无量苦,学烦热行”,“受法现苦当来亦受苦报”。所以,只有充份地体会缘起法,体会诸行无常,放弃执著,如实地明白欲味、欲患,才能正确地握离欲的精神。
我们常说,佛法是出离于世间的。出离世间的意义,并不是远离于这个社会,到深山去不食人间烟火,不与人群发生关系,而是内心的离欲:调伏自己的欲贪(爱染),让自己断除欲贪、超越欲贪。甚至,我们说“发出离心”,也都应该是把握出离于欲贪,为其主要内涵的。
《拘楼瘦无诤经》(一六九)中又说,“彼若因五欲功德生喜生乐,此乐非圣乐,是凡夫乐,病本、痈本、箭刺之本,有食;有生死,不可修、不可习、不可广布;”“若有比丘离欲、离恶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禅成就游,此乐是圣乐、无欲乐、离乐、息乐、正觉之乐,无食无生死,可修、可习、可广布。”然而,欲贪是遍三界众生的,或有如欲界众生表现的粗重贪求,或有如无色界众生细微潜藏的贪求,它是无孔不入的。即使是禅定的圣乐,还是有可能再生欲贪的,如经中说:“不念害者,成就是乐,是谓觉味。”所以《阿梨吒经》(二OO)中,佛陀会强调说:“我为汝等长夜说筏喻法,欲令弃舍,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长夜说筏喻法者,当以舍是法,况非法耶?”修行的法门,纵有无数无量,然而离欲,却是趣向解脱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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