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佛教导航>> 五明研究>> 佛学杂论>>正文内容

略说种子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人关注  打印  转发  投稿

  略说种子
  种子的定义:种子是第八识所缘的相分,是第八识中所亲生自己果报的各种功能差别,而此功能差别的体性各异,所以立界名,故种子亦可名为界。如
  《成唯识论》卷2:“此中何法名为种子。谓本识中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尔故。虽非一异而是实有。……..然诸种子唯依世俗说为实有不同真如。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见分恒取此为境故。”(CBETA, T31, no. 1585, p. 8, a5-13)
  《成唯识论》卷7:“种子者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唯望彼是因缘性。”(CBETA, T31, no. 1585, p. 40,a23-25)

  复次种子有本有的种子如第八识所直接间接转生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功能差别;及始起的种子如第八识无始来数数起现行后熏习而有的染净诸法种子又名为习所成种。如
  《成唯识论》卷2:“种子各有二类。
  一者本有。谓无始来异熟识中法尔而有生蕴处界功能差别。世尊依此说诸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叉聚法尔而有。余所引证广说如初。此即名为本性住种。
  二者始起。谓无始来数数现行熏习而有。世尊依此说有情心染净诸法所熏习故无量种子之所积集。诸论亦说染净种子由染净法熏习故生。此即名为习所成种。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CBETA, T31, no. 1585, p. 8, b23-c4)

  复次能成为种子的义理有六种,谓一者刹那灭,二者果具有,三者恒随转,四者性决定,五者待众缘,六者引自果,如是具此六义方能成为种子。又外相分性境的稻谷及麦子…等等植物的种子是共业有情的第八识所共同变现的,世俗法中说为种子,但此非是唯识所说的种子义。如
  《成唯识论》卷2:“然种子义略有六种。
  一刹那灭。谓体才生无间必灭有胜功力方成种子。此遮常法常无转变不可说有能生用故。
  二果俱有。谓与所生现行果法俱现和合方成种子。此遮前后及定相离现种异类互不相违。一身俱时有能生用。非如种子自类相生前后相违必不俱有。虽因与果有俱不俱。而现在时可有因用。未生已灭无自体故。依生现果立种子名不依引生自类名种。故但应说与果俱有。
  三恒随转。谓要长时一类相续至究竟位方成种子。此遮转识。转易间断与种子法不相应故。此显种子自类相生。
  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五待众缘。谓此要待自众缘合功能殊胜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自然因不待众缘恒顿生果。或遮余部缘恒非无。显所待缘非恒有性。故种于果非恒顿生。
  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余部执色心等互为因缘。
  唯本识中功能差别具斯六义成种非余。外谷麦等识所变故。假立种名非实种子。此种势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远残果令不顿绝,即名引因内种,必由熏习生长亲能生果是因缘性。外种熏习或有或无。为增上缘办所生果。必以内种为彼因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CBETA, T31, no. 1585, p. 9, b7-c5)

  复次依五位百法能说为种子的有一切最胜故的七转王心、与此相应的心所有法、二所现影的色法,三位差别的心不相应行法可说为是种子;亦可说非是种子。从王心、心所与色法之间三位差别的关系,心不相应行法是假名施设的法,没有种子之六义,所以就不能说为是种子;但从第八识之分位差别的角度,心不相应行法亦可有种子义,是名言施设的假法种子。如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13:“一名总名心不相应行。此名心者简心。是二种不如心之缘虑。非如色之碍故。亦应名色不相应。然以略故。不简心所。行简无为别。名如文可知。二体并是假法无体。不但种子。不相应行蕴法。略法处摄。亦是分位假。第三心色分位建立者。无相定并报灭尽定。此三心分位上建立。心无之处种子上而施设故。”(CBETA, T43, no. 1829, p. 181, c24-p. 182, a2)
  《成唯识论》卷1:“无劳别执有实命根。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CBETA, T31, no. 1585, p. 5, b25-27)
  《成唯识论述记》卷2:“论。然依亲生至假立命根。
  述曰。此中义意。但依本识自体分种。今论主言。依者显体是假依实上立。依谓所依。亲者即简异熟因。虽生此识是增上缘。非亲生故。此中据名言种为因缘。亲生此识种子者是。言生者简名言之种身中。极多非业所牵。不能亲为因缘生于今识。今取生者简去不生。言此者简亲生余识种子。言识者简相应法种。唯取识种故。言种者简现行。不取第八现行为命根故。彼所简者皆非命根。今取亲生之名言种上。由先世业所引持身之差别功能。令色心等住时决定。依此功能说名命根。非取生现行识义。以此种子为业力故。有持一期之身功能差别令得决定。若此种子无此功能。身便烂坏。”(CBETA, T43, no. 1830, p. 281, c8-23)
  是故心不相应行法有种子义及无种子义,是看从何角度判定而说。

  再者识所显示的六无为,是第八识的自体相分,纯是无为法,是第八识所显示出的真实性与如如性,不是第八识的所缘相分,故不能称为种子,因所知障的六无为只是现行,虽依附于第八识而有,但不是第八识的所缘境,如
  《成唯识论》卷5:“此所知障是现非种”(CBETA, T31, no. 1585, p. 24, c1-2)
  《成唯识论述记》卷2:“真如亦是识之自证。应为相分。真如是识实性摄故。既称无相不同种子。种子非是识实性故。故为相分。真如但是识之性摄。体实无相。见分唯不缘识自体”(CBETA, T43, no. 1830, p. 303, b17-20)

  复次习气种子有三类为名言种子、我执种子、有支种子等,
  生死相续的习气种子有三类,
  一者名言习气种子、此中又分表义名言及显境名言。表义名言谓能诠释义理、音声等差别;显境名言谓七转识心及相应心所法,随者此二种名言所熏习成种子后,成为有为法的各别因缘。但此显境名言的见分不是真实的名言,此义乃说此显境名言的见分能够显示所了别境,故称为显境名言。

  二者我执习气种子,就是虚妄执我及我所的种子,而这我执习气种子又分为俱生我执及分别我执。俱生我执就是见道后于修道所分别断的我执及我所执的种子,也就是意根遍计所执性的种子;分别我执就是见道时所断的我见及我所执,也就是意识心我见我所执的种子。有情众生就是因为不能断此二我执,随此二我执的分别计度,再度熏习成种,令有情众生有三界六道轮回的差别。

  三者有支习气种子,就是能令有情众生感招三界的异熟业种。而这有支习气种子亦分有有漏善及诸不善等种子。有漏善就是能感招后有可爱的异熟果业;诸不善就是能感招后有不可爱的异熟果业。随者这二个有支习气种子,有情众生就会熏习成种子,令异熟果业成就,而有善业的人天福报及恶业的三道途苦之差别。如

  《摄大乘论释》卷4:“
  此由名言熏习种子者,谓彼身等皆由名言熏习种子,识所变现无别事故,若自他差别识。
  此由我见熏习种子者,谓染污意,我见熏习为因变现,若善趣恶趣死生识。
  此由有支熏习种子者,谓由有支熏习为因变现”(CBETA, T31, no. 1598, p. 399,
  a22-b1)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1:“三熏习种生果别中。种子识自体。乐著戏论为胜因者,名言种子也。于生族姓等净不净业为胜因者,有支种子也。凡于自体计我慢翟贿,我执种子。即广前三因于胎分中 有自性受不苦不乐翟贿。”(CBETA, T43, no. 1829, p. 12, a28-b3)

  此中三类种子之善、恶、无记性之别者,名言种子唯有无记性摄,是第八识的因缘,有支种子是通善、恶性,为第八识的增上缘,我执种子亦是第八识的增上缘,是有覆无记性摄,此三类种子皆通于欲、色、无色三界。如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1:“初是名言种子。唯无记。是第八识因缘。后是有支种子。通善不善。是第八识增上缘。谓由当来二因力故。现在命终。或由名言种子势力尽故。现在不避不平等故死。或寿尽死。由有支种子势力尽故。”(CBETA,
  《成唯识论述记》卷8:“见分种子令彼自他差别故成增上。此中名言种。与异熟果为因缘亲生故。有支为增上缘异性故。我执种子为增上缘。令自他别故。此是见分执种。若相分种亦得亲生。文意如此也 第一言说名。唯欲界。及初定。有寻.伺故。此熏习至第四定皆得。依名起熏习故。或通无色。无色诸天佛处听故。显境名言通三界九地熏习。有支.我执亦皆通三界。”(CBETA, T43, no. 1830, p. 517, b7-15)

  又四禅八定之有心定(除无想及灭尽定)亦是种子起现行,是依过去世的数数修习而来的定力,能令此定种子功能增长,而成就此心一境性。如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10:“心三摩地者。谓由先修定力触心一境性。所以者何。由于前生数修定力。令彼种子功能增长。由种子力令心任运于三摩地随顺转变。由此速证心一境性。”(CBETA, T31, no. 1606, p. 740, a3-7)

  再者菩萨修行至第八地,烦恼障种巳清净,但仍有所知障之随眠未净除,仍有变异而熟之种识流注,故此时阿赖耶识改名为异熟识,直至成佛后此时诸法种巳清净无染,不再有变异流注,此时唯带旧种不受新薰,即名为无垢识。如
  《成唯识论》卷9:“二取习气名彼随眠。随逐有情眠伏藏识。或随增过故名随眠。即是所知、烦恼障种。”(CBETA, T31, no. 1585, p. 48, c4-5)
  《成唯识论》卷2:“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CBETA, T31, no. 1585, p. 9, c12-13)
  《成唯识论述记》卷3:“如来第八无漏净识。唯在因中,曾所熏习带此旧种,非新受熏。以唯善故。”(CBETA, T43, no. 1830, p. 313, a13-15)
  以上略说种子义。

没有相关内容

欢迎投稿:lianxiwo@fjdh.cn


            在线投稿

------------------------------ 权 益 申 明 -----------------------------
1.所有在佛教导航转载的第三方来源稿件,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各级佛教主管部门规定以及和谐社会公序良俗,除了注明其来源和原始作者外,佛教导航会高度重视和尊重其原始来源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诉求。但是,佛教导航不对其关键事实的真实性负责,读者如有疑问请自行核实。另外,佛教导航对其观点的正确性持有审慎和保留态度,同时欢迎读者对第三方来源稿件的观点正确性提出批评;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
上一篇:再说法尘
下一篇:略说所缘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