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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宗-戒律起源与部派佛教 佛陀制戒的因缘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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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卷一记载,佛陀向舍利弗说道:“拘那含牟尼佛、随叶佛不广为诸弟子说法,不结戒,亦不说戒,故诸弟子疲厌,是以法不久住。”舍利弗于是请佛陀制戒说戒。
  佛陀以制戒因缘尚未具足,说:“如来未为诸比丘结戒。何以故?比丘中未有犯有漏法;若有犯有漏法者,然后世尊为诸比丘结戒,欲使彼断有漏法故。”又说:“若比丘得名称乃至多财业,便生有漏法;若有漏法生,然后世尊当为结戒,欲使彼断有漏法故。”住持佛法的中心力量在僧团,欲求正法永存,当制戒律。佛陀所采用的方式,便是以“随犯随制”来制订戒律。也就是说律藏中的每一条戒,都是佛陀为了随顺当时的情况,依照当时的风俗民情,因时制宜,善巧制定的。佛陀成道后十二年间,仅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因为佛陀出世之初,弟子清净,不须别制禁戒。十二年后,弟子中有不如法者,佛陀乃告诫:“不次不可这样,应制定这样的戒,以后不可再犯。”此后,次第随犯随制,就成了现在的戒律。例如《大智度论》卷二云:“忧波利(离)受僧教,师子座处坐,说:“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毘舍离。尔时,须提那,迦兰陀长者子,初作淫欲,以是因缘故,结初大罪。”须提那是中印度毗舍离国迦兰陀村迦兰陀长者的儿子,曾于重阁讲堂听闻佛陀说法而出家,后因与其妇行不净,因而成为佛陀制戒的嚆矢。
  佛陀在结戒之初,曾宣说制戒的十大利益:
  1.摄取于僧:藉和合清净的僧团来摄受僧众。
  2.僧欢喜:使僧团大众能和合相处。
  3.令僧安乐:使修行梵行者能安住于佛法之中。
  4.令未信者信:使未生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5.已信者令增长:使已生信心的弟子更加坚定。
  6.难调者令调顺:以戒法来调伏个性顽劣的众生。
  7.惭愧者得安乐:因自觉而反省忏悔,立愿修正后,内心清净快乐。
  8.断现在有漏:使僧众言行有所规范,断除现在烦恼。
  9.断未来有漏:使僧众断除现在烦恼后,产生定力,能除未来世的烦恼。
  10.正法得久住:使正法得以久住,佛法得以长存。
  此十大利益,正是佛陀制定戒律的真正目的。能够遵行戒法,便可增长信心,清净僧团,使正法久住。
  因此,在《四十二章经》中记载,佛陀告诫弟子们:“弟子去离吾数千里,意念吾戒,必证道果;在吾左右,意在于邪,终不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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