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孤山智圆戒律思想研究
北宋孤山智圆戒律思想研究
——以《闲居编》为中心的考察
孤山智圆(976-1022),宋初高僧,钱唐人[1]。北宋初期,是中国佛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中国社会历经唐末至五代十国的混乱,逐渐走上了政治的相对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武一宗”之难、尤其是后周世宗毁佛,引发了佛教有识之士的深入反思;中唐以来韩愈为代表的新儒学逐渐自觉与复兴,正在酝酿着一个以宋初三先生(胡瑗、石介、孙复)等为代表的反佛思潮和宋学的诞生;而宋初佛教,如汤用彤先生所分析的:“僧纪荡存,典籍散失,五代之世实六朝以来佛法极衰之候也”[2]。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作为一代思想家和宗教实践家的孤山智圆非常重视戒律,每称“吾以定慧训乎来学,且知圣道以戒律为始”[3],又曰“吾闻戒律之道,布在贝叶,得其人则其道举,亡其人则其道弛”[4]。智圆不仅自己立身垂范,以“高世之节”成为宋以后佛教经典中广为推重的真正的释子人格;更为重要地,他通过对佛教根本经典主要是《佛遗教经》的简择和注疏,来唱扬“扶律”的宗旨;通过对道宣及南山一系学说的认同,延续了南山四分律在北宋的传承和发展;通过针对性的强调“结界”,突出了入宋以后的律学能够“立功”于佛教和现实社会的渠道;从而在智圆的律学思想中形成了一个以《佛遗教经》为准的、以南山四分律为纲要、以“结界”为现实立足点的学说体系,在宋以后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历史价值。限于篇幅与能力,本文主要以孤山智圆的杂著《闲居编》为中心,以智圆在北宋初期弘扬律学的思想、事迹和影响为线索,对上述所说孤山智圆戒律思想体系的内涵和特征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首疏《佛遗教经》
《佛遗教经》(1卷),《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之略名,鸠摩罗什翻译,是佛祖于娑罗双树间将入涅槃前最后为弟子所说法要,其中深言持戒,指出“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开篇佛祖“以戒为师”的遗训成为后世佛教重视戒律思想的重要经典基础[5]。现存有印度天亲菩萨造《佛遗教经论》(1卷),真谛译;宋以前传说有隋朝灵裕法师、大唐怀素律师的义疏,但由于中唐以后的混乱,已散失不见。虽然在唐太宗时期,就曾下诏令淄素共同崇奉此经[6],不过,此经在北宋初期的流传情况,却是“传授道息”:
在昔天竺马鸣论之于前,杨隋灵裕疏之于后,逮乎李唐怀素律师者亦有斯述,慨兹两疏今也则亡,遂使兹经传授道息。嗟乎!法雨愆期,炎炎之火宅莫救;辨雷匿响,蠢蠢之迷蛰未发。[7]
《佛遗教经》在宋以后的广受关注,与入宋以后孤山智圆“用马鸣之章句,遵智者之法门,依经辨理”[8]、首疏此经、诒谋来裔,有着直接的关联。
根据智圆圆寂后约60年来求法的高丽僧统(高丽)义天(1055-1098)在《新编诸宗教藏总录》中的记载,智圆为弘扬《佛遗教经》曾撰有《疏》(二卷)、《疏科》(一卷),此后《佛遗教经》才逐渐在北宋受到了极大关注。智圆之后,有霅川仁岳撰《助宣记》(二卷),昭庆允堪撰《佛遗教经注》一卷、《科》一卷、《统要钞》二卷[9],晋水净源(1011-1088)[10]撰有《论疏节要》一卷、《节要科》一卷、《广宣钞》一卷。净源疏在北宋中期以后影响最大:“近所传者,宋净源法师疏”,并在这个时期确定了《佛遗教经》的地位“化制互陈,戒定齐举,莫大乎《遗教经》焉!”[11]。而净源在《节要》中明确指出:“今所述注,翻梵从华,发辞申义,则多录孤山疏文”。另外,义天录中未见记载、而在宋以后产生较大影响的还有灵芝元照的《遗教经论住法记》(1卷)[12],其中也大段节录了智圆疏中的内容。此后,《佛遗教经》毫无疑问地被赞为“如来开物之妙权、群机必由之要道”[13]。
由于智圆追求《易经》式的“简易”、“有功”,在佛教思想上重视经典的作用,得到了佛教内外的共同认可,《释门正统》称他“承韩昌黎排斥之后,扶竖有功,著十疏通经,道俗韪之”[14],因而在历史上被称为“十部疏主”。在此仅就其《遗教经》疏主来看,所谓“《遗教经》,马鸣有论,孤山有疏”之说[15],诚不虚言也。
遗憾的是,智圆的《遗教经疏》及《科》很可能在元代佚失,至明朝时已是世所未见[16],净源的《节要》虽然多录孤山疏文,却又未明确指出哪些是孤山的疏文,哪些不是孤山的疏文,这给我们厘清智圆的思想都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即便如此,根据智圆以后对智圆遗教经疏文内容的明确记载以及智圆《闲居编》和其它著述中的相关内容,我们仍然可以得到一些明确的信息,其中智圆对《佛遗教经》“定判为小”、并且是“小中之大”的教相判释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智圆之前,关于《佛遗教经》的教相判释在宋初颇有争论,主要观点有两种:一个是“会同大小”说,二是“专判为大”说。第一种说法认为:“今垂示灭,总造遗音,岂分大小之殊?”然而,机虽总集,教必有归,所以从教判角度来说“会同大小”并未作出判释。第二种说法乃是依《遗教经论》而判,但是,在历史上,天台智者大师、南山道宣大师皆判此经为小[17],而且经文本身只是四谛生灭,“专判为大”是喜大(乘)厌小(乘)、背离经义、志尚虚浮之观点。
对《遗教经》似是而非的判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思想领域的混乱,并在客观上影响了经文的传播。智圆则明确指出“约教则生灭教,约藏则修多罗”[18],智圆对《佛遗教经》“定判为小”的观点,是建立在对依马鸣《遗教经论》持“专判为大”的观点进行澄清的基础上的:
问:“马鸣《遗教论》何故判为大乘耶?”答:“马鸣据小中之大,判为大乘,即三藏教中声闻为小乘,支佛为中乘,菩萨为大乘也。而此大乘犹是小教,故知马鸣、天台,其义无爽,得四教意,必无乖诤。应知《遗教经》中不谈常辨性,验是初教耳”。[19]
智圆指出马鸣菩萨和智者大师对《佛遗教经》的判定是一致的,是“小中之大”。但是,由于以上说法中并没有从义理上解决以下问题,即:为什么在最后涅槃法华时,佛陀还会说小乘呢?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对此,智圆有明确的解释:
问:“小乘鹿园初转,那至涅槃复说耶?”答:“孤山云机缘有三:一、次第进入机(谓从鹿苑至法华者,及法华未度至涅槃者);二、始终闻大机(谓华严已来大机发者,五十年来无非闻大);三、始终闻小机(小机不息故常溃小)。由有始终闻小之机,遂使今经尚名小教”。[20]
所谓“次第进入机”。智圆在《闲居编》中保留的“《佛遗教经疏》序”文中,更明确地表达了他在宋初首疏此经的意图以及此经的精神所在:
《佛遗教经》者,其终禀小化之谓与,将虑夫灭度之后也,戒珠掩耀,法乳浇薄,乃于中夜有兹顾命。于是乎,澡身浴德者,游泳于解脱之渊;跂高履尚者,驰惊于清净之道。正法由斯而久住,诸天于是以致敬。王臣庶几其化,士民寅亮其风。大矣哉!《遗教》之益也如此。[21]
正是以孤山智圆为代表一批佛教先觉者们的努力,《佛遗教经》才能在北宋初年教典散佚混乱的情况下得以流传,其精神实质才得以发扬,后世才能从中得以启迪。智圆所说:“仲尼为政必也正名,《涅槃》《遗诫》急在纠过”[22],《佛遗教经》是佛祖于双林树间,入无余涅槃,扶律谈常,所说最后教诲,其言严而切,防妄情流逸,峻正法藩篱,这正是知孤山智圆于宋初首疏此经之意也。
二、弘扬南山四分律
孤山智圆认为佛教戒律“虽五部之星分岳峙竞化竺干,而四分之鹗立鹰扬独行震旦”,也就是说在印度佛教在佛灭后百年时形成的律藏有五部之分[23],中国独传的是昙无德部的四分律。所以,智圆强调:
佛氏之立言训世者三,曰“经”,曰“律”,曰“论”。原夫诱初学、明制度,其律藏为要乎!洎乎部执丛起而四分之宗,复为律藏之要矣![24]
四分律中,中国在唐代又形成了“相部宗”、“南山宗”、“东塔宗”三家[25]。虽然,“相部宗”和“东塔宗”在当时一度争论最烈,“从整体上说,律宗三家自唐代定宗,发展到五代至宋,后归于南山一门”[26] 经过北宋的发展,“南山宗”方真正实现了一支独秀。
一般学者在讲到入宋以后、北宋时期的南山四分律传承时,往往只是谈到昭庆允勘和灵芝元照。昭庆允堪(1005?——1061),其主要活动时间在北宋仁宗庆历、皇祐年间(即1041-1054年间),这个时期是智圆圆寂以后的二、三十年以后了;灵芝元照,其活动时间,已是在智圆圆寂后的六十年以后,为北宋的中后期了。而事实上,北宋初期,“波离灭后无人继,萧索西风叶满渠”[27],“法既下衰,人之多僻以纵任为达道,指戒律为剩物,其将绝者犹一线耳,得不大惧乎”[28],百废待兴的情况下,弘扬南山四分律的先觉们则更为可贵了,智圆就是其中的一位代表人物。《闲居编》中智圆对南山四分律的弘扬,至少包括了以下二个方面:一是对南山大师道宣的礼赞;二是对当时其它南山律宗学者的肯定和记载,为北宋初期律宗的传承提供了极为珍稀的资料。
智圆于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仲秋五日撰《南山大师礼赞文》一卷[29],后(时间不详)又作《南山大师忌》等文。在《南山大师忌》文中,智圆赞道:
恭惟南山律主,育灵隋世,阐化唐朝,撰《事钞》则法施于人,荷佛寄则名扬于世,垂范以作则,功德以昭明,止恶防非頞捍御而显著,其道甚大无德而称。
智圆对南山大师道宣的礼赞,可以说是北宋历史上尊崇道宣及其南山四分律的重要一笔。灵芝元照在“集南山礼赞序”中说“昔孤山法师首事秉笔”,此后有霅溪法师(即霅川仁岳)、天台真悟律师(即昭庆允堪)相继作笔,“于是三本传世,可谓金璧争辉、兰菊擅美。后世虽有作者,而才识辞翰不足以亚焉。”[30]
而在上文引文中,智圆所称赞的《事钞》正是道宣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四分律行事钞》[31]。一般学者认为,《事钞》至允堪作《会正记》,其再传弟子元照著《行事钞资持记》,形成会正、资持两派,形成了宋代律宗的兴盛,《事钞》也为宋以后律匠所共传诵[32]。不过,宋代律宗发展的第一个高潮可能应该推早至智圆所生活的宋真宗在位的时代(998-1022)。
根据《闲居编》的记载,智圆与宋初的很多律师有交往,其中包括钱塘律主择梧元羽、律僧庶几、谅律师、清义律师、子正律师、律宗主光迥、沙门觉猷等人[33]。在这些人中,我们明确可知与智圆一样弘扬的南山四分律的是沙门觉猷和择梧元羽。
沙门觉猷,苦心律学,撰《注〈删定戒本〉》,“遂迁澄照旧注,以释《删定》新文”[34],智圆以为“俾至要之说,利于来世,猷有力焉”,道宣的《删定戒本》能够利于后世,觉猷实是律门有功之人也,而智圆为觉猷《注》作序,提携后学,功亦大焉。
与智圆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被智圆称为“钱塘律主”的择梧元羽,因他住在钱塘兜率院,智圆又常称之为“兜率律师”。择梧元羽(不详),未见僧传记载,撰有《律钞义苑记》,霅川仁岳曾从他学律[35]。择梧的《律钞义苑记》写成后,就是由智圆在1011年写的“后序”,对弘扬南山律的择梧和他的著作给以了极高的评价:
钱唐大律师择梧者,字元羽,德高而名著,辩博而识达,尝撰《义苑》七轴,盖解《事钞》而作也,文约而理备,词明而义显,俾来学得其门而入,见删补之富止作之美者,繄斯文是赖;至若比之旧章,较之众说,钩深之是非,解纷之去就,览者别矣,不在谈悉。[36]
并且,此《律钞义苑记》是在智圆的再三建议下才刊刻流通的。择梧在北宋时期虽然“吴越之僧北面而事者,不知纪极;其后学有济济跄跄动不逾闲者,人必知其由公门而出也。故从而赞之者多矣!”,但不为后人知者久也。择梧能为后人所知,则必待于智圆之记也。
北宋初期,以智圆、择梧为代表的一批佛教律宗先觉者们,同气相交,同声相应,不仅成就了北宋初期一段律宗之佳话,而且在“至今东京三宗并盛”[37]的情形下,上承赞宁(919-1001),下传允堪、元照,弘扬南山律宗。孤山智圆为北宋南山律学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结界”为戒律之第一事
智圆欲以佛教有功于宋学,则必然强调戒律,而北宋社会世俗化与佛教世俗化之潮流势不可阻挡,智圆何以为之?智圆强调以“结界”为先,他在《闲居编》中非常强调结界之事与结界之理。
“结界”(佛教术语),建伽蓝或作戒坛,行一种之作法,而定其区域境界也。即其作法所限定之地,称谓结界地。结界则有“结界石”(物名),标结界相之石也有二种:一为摄僧界中结大界标其外相之石榜。《四分律行事钞》所谓“最外一重,大界外相标”,又“结已,即须榜示显处,令后来者,主客俱委,无有滥疑”是也;二为禁荤酒等入门内之石榜,亦称禁牌石,又曰荤酒牌,是禁荤酒等入结界内,令僧众道业精进也。另外,结界有五相:一方相,二圆相,三鼓形相,四半月相,五三角相,各以天然之山水或木石等为其界标。
《闲居编》中有明确记载的结界之事包括:孤山玛瑙院界相榜、宁海军真觉界相、玛瑙院重结大界、法济院结界、钱唐兜率院界相榜、华亭兴圣院界相榜、钱唐孤山智果院结大界、台国清寺重结大界、杭州法慧院结大界、结大界相回向等,特列表以明之:
寺名
寺院地点
历史沿革及智圆序文缘由
智圆文
智圆撰文时间
国清寺
天台
陈隋间,智者大师建。会昌毁,851年重建。律宗主、锡紫沙门光迥天禧二年(1018)“以序引为请”于智圆。
台国清寺重结大界序
天禧五年仓龙辛酉春(1021)正月十三日
兜率院
钱塘
太平兴国元年(976)忠懿王所建,大中祥符九年(1016)夏四月十三日择梧律师由圣果寺而来居。
钱唐兜率院界相榜序
未明[38]
智果院
钱塘孤山
后唐同光三年(925)建,师终资及住持五世至有祥,天禧四年(1020)五月十日结界。
钱唐孤山智果院结大界序
天禧五年仓龙辛酉(1021)夏五月八日
法慧院
杭州
旧名“大中兴庆”,唐天祐四年青龙乙卯(907)武肃王钱镠建。慈化大师仁永解旧而结新,宝印大师法明乞智圆序文“以图不朽”。
杭州法慧院结大界记
天禧四年庚申(1020)夏六月
真觉院
宁海军
旧名“奉庆”,太平兴国元年(976)钱氏陪臣董询建。长老明集师请择梧律师结界,并寓书智圆“惟足下好闻善道,冀序其所以,垂之无穷”
宁海军真觉界相序
未详[39]。
法济院
钱唐郡之西北隅
钱氏霸吴越时陪臣衢州刺史曰翁某者构之,以为大长老庆祥师栖禅之境,即皇朝太平兴国某年也。长老去世,弟子齐政师承袭之,请择悟律师结界。虚白上人冀请智圆记之。
法济院结界记
未祥[40]。
兴圣院
(禅院)
华亭
本名长寿罗汉,圣朝两易其榜,初赐名犯圣祖讳,复换今名焉,汉乾祐二年太岁己酉(948),邑人张嗣子仁舍所居而建。院僧志筠、子华,智圆之徒,乞言求序。
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
未祥[41]
玛瑙院
孤山
后唐天成二年青龙丁亥(927)武肃王建,智圆于大中祥符九年(1016)春三月二十有九日买玛瑙坡居于此院。四月五日(或曰三日),择梧律师率徒众为结界。厥后来学既众,堂室迫隘,新构宇栋,择梧律师率徒众于天禧三年(1019)四月二十一日解旧而结新。
孤山玛瑙院界相榜序
玛瑙院重结大界记
未明确标明,可能为大中祥符九年(1016)四月五日。
天禧三年(1019)六月十三日。
从上表可以看出,智圆不仅在思想义理上重视佛教戒律,更以重视“结界”等方式积极参与佛教近世化的进程中。智圆对“结界”之事的重视,还表现在他不断地论证和完善“结界”之理。首先,智圆指出“结界”乃是禀于律仪之第一要:
我佛之出世也,立寺宇则随处结界,令咸禀于律仪。是以为邦国者,制度不可亡;为伽蓝者,律仪不可废。虽禅居律寺之别,拥毳横经之殊,既同奉法王,敢辄违戒范?[42]
第二,智圆指出“成圣道者”必以结界为资:
结大界者何?所以指其封域,俾同遵于律范也。律范者何?所以防过非而齐身口也。大界苟不结,则律范无以行。律范不行,则身口无以齐。身口不齐,则定慧无由著。定慧不著,则圣道无以成。以此计之,成圣道者不权舆于结界乎?[43]
智圆认为只有榜其标相,悬之显处,使后来者既能够识其封域,才能使“律范得以行,身口得以齐,定慧得以著,圣道得以成”。这也就是他在“钱唐兜率院界相榜序”中所说的:“为能秉有成济之功,为所召无奔驰之劳”[44]。
智圆对于结界之事之理极为严肃,在其《与门人书》[45]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智圆听说他所撰的“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在勒石过程中“界”、“戒”二字误用时,他在博引《庄子》、《史记》等可以假借的情况之后,指出“疆界”的“界”字明显不可假借“戒律”的“戒”字,“故结界、戒律之名,本诸律藏,二字元分,何辄改之耶?”以为“正说难行,邪说易行,必然之理也”,严厉要求“汝宜速磨灭改正之,无贻我羞”。
甚至,智圆强调把“结界”制度是否实行看作是考察是否“佛庙”的标准:
噫!建伽蓝者岂得不以结界为急务邪?夫号仁祠佛庙者,盖行佛之制度之谓也,非轮焉奂焉之谓也。噫!上栋下宇,范金合土,丰厨甘餐,铿钟伐鼓,苟不行其律仪制度,谓之佛庙不可也;土室编蓬,藜藿屡空,沙聚塔形,爪画尊容,苟行其律仪制度,谓之佛庙可也。视制度之用不用,而佛庙之是非可知矣!”[46]
智圆对“结界”之事理的重视,实际上是反映了宋代社会世俗化对佛教生存空间的侵入。智圆试图以“结界”的制度来明确“凡”、“圣”之间的分域,正是要力图在整个世俗化的进程中保持佛教的相对独立性和出世性,也就是佛教之所以为佛教的根本。
四、结语
孤山智圆“为人模范,慎尔威仪。行道有勇,击蒙忘疲。来而不距,往而不追。摧邪务本,显正务滋”[47],其戒律思想深邃而丰富,根据《闲居编》中智圆的自述,其还作有《讲堂击蒙集》五篇[48]、“讲堂条约”、“讲堂铭”、“漉囊赞”、《新学击蒙》等文,是北宋初期佛教戒律的重要资料,可惜大多均已佚失,仅留下一些小序、片段或仅是名字。另外,智圆先后在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和七年(1014年)所撰的《涅槃经疏三德旨归》(二十卷,今欠卷十五)和《涅槃玄义发源机要》(四卷),其中《涅槃》经要乃是“扶律谈常,开小即大”,也是北宋时期律学义理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此不论,读者详查。
智圆戒律思想在北宋佛教史上,独树一帜,除以上所述外,还具有一些非常鲜明的特点:
(一)倡导佛教宗派的融合
智圆对于那些执著于门户之见的思想和行为,给与了极力批驳:
既而未晓大猷,于是各权所据。习经论则以戒学为弃物,宗律部则以经论为凭虚。习大法者则灭没小乘,听小乘者则轻毁大法。但见人师偏赞,遂执之而互相是非。岂知佛意常融,苟达之而不见彼此。应当互相成济,共熟机缘。其犹万派朝宗无非到海,百官莅事咸曰勤王[49]。
智圆认为“戒慧分宗,大小异学,悉自佛心而派出,意存法界以同归”,学者应根据自身条件“性敏”或“识浅”来“随力演布”,而不是“各权所据”,并警示后来者“无矜伐小小见知。树立大大我慢。轻侮先觉,荧惑后生”。智圆这种试图突破四教分别,显然是对现实的一种反映:“习经论则以戒学为弃物,宗律部则以经论为凭虚。习大法者则灭没小乘,听小乘者则轻毁大法。但见人师偏赞,遂执之而互相是非”。所谓“夫法身无象,不生不灭;至理绝言,非小非大。”[50]智圆所倡导的,在宋以后成为了佛教义理和修习上的一个重要趣向。
(二)把“戒律”纳入到他整个“复性”说体系中
在智圆的整个思想体系中非常强调佛教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即“复众生之性”,而在此他则进一步指出“复性”之路在于戒、定、慧之三学。
古者能仁氏之王三界也,愍群迷失正性而可复,而不知复之之路,于是乎碍之以戒律,静之以禅定,照之以智慧,则迷妄可息焉,正性可复焉,大为之防,人犹逾之。舍斯三者而言行佛道趣大方者,何异乎北辕适越耶![51]
戒、定、慧,为小乘之三学,戒即禁戒,律藏之所诠,能防止人们造作一切身口意的恶业;定即禅定,经藏之所诠,能使人们静虑澄心;慧即智慧,论藏之所诠,能使人们发现真理而断愚痴。修此三学,可以由戒得定,由定发慧,最终获得无漏道果,所以三学又名为“三无漏学”。智圆非常反对“或尚理慧,则弃戒律。或尊戒律,而篾理慧”截然区分三者的做法,认为扶律谈常,即事显理,律即事戒,常即理慧。智圆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则性一也;而心、佛、众生虽一而三,修异也;性一则平等、无善无恶、无真无妄、无净无秽、无君子小人焉,修异则有善有恶、有真有妄、有净有秽、君子小人区别焉。在上面的引文中,智圆以“戒律”为“复性”之路之开端,正是智圆“复性”说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智圆戒律思想的重要特点之一。
(三)以儒家制度格义佛教戒律
孤山智圆认为“夫儒释者,言异而理贯也”,他本人具有很高的儒学成就,因而在论述儒家戒律时智圆往往随举儒家制度来格义佛教戒律,这种格义在智圆文集中比比皆是,仅举例如下:
洪儒之治国也,置公候则画野分邦,俾同遵于制度。我佛之出世也,立寺宇则随处结界,令咸禀于律仪。是以为邦国者,制度不可亡;为伽蓝者,律仪不可废。[52]
小律比礼刑之权,大乘类钧衡之任。营福如司于漕挽,制撰若掌于王言。在国家之百吏咸修,类我教之群宗竞演[53]。
智圆以邦国制度不可亡,来比喻伽蓝律仪不可废;把小乘戒律比作国家之仪礼、刑法,等等。智圆在强调佛教戒律重要性的同时,旁征人们熟悉的儒家制度,使佛教戒律思想更加易知、易行、更加深入人心。
以上所述智圆戒律思想的内容和特点,虽未能充份论证智圆戒律思想的深邃和丰富,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在北宋初年,特别是孤山智圆所处的宋真宗在位时期(998-1022),正是北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大发展的时期,不仅佛教僧团面临着在义理和行为上如何“知”律、“守”律的问题,而且佛教的世俗化进程,使佛教与社会发生更加紧密的联系,所以这两个问题的解决直接对佛教在北宋时期的发展和在中国社会的命运产生着“瓶颈”的功能,佛教先觉者们的戒律思想虽未能尽善,其中的忧患意识和承担精神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但愿智圆以佛教经论和现实社会为立足、并在宋初特别是以钱塘为中心的两浙地区产生实际影响的戒律思想,引起更多的关注和研究,以俾垂裕于当代。
[1] 关于孤山智圆的生平,宋以后各种佛教典籍与杭州方志资料多有简要记载,可参照《释门正统》、《佛祖统纪》、《武林西湖高僧事略》、《补续高僧传》中的记载。
[2]《隋唐佛教史略》第295页,汤用彤 著,中华书局,1982年
[3] “钱唐兜率院界相榜序”,《闲居编》卷三十四,《续藏经》第五十六册,第915页上。本文所引《闲居编》(52卷)均为《续藏经》第五十六册,后略。
[4] “钱唐律德梧公门人覆讲记”,《闲居编》卷十五,第887页中。
[5] 如天台宗智者大师在入灭以前,弟子智朗问谁可宗仰,智者说:“波罗提木叉是汝之师”(《佛祖统纪》卷六,《大正藏》卷49,第184-185页)波罗提木叉是别解脱戒的别名。而智者此“以戒为师”的思想,来自上《佛遗教经》开篇即言:“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闇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大正藏》卷12,第188页)
[6] 《佛祖统纪》“法运通塞志第十七之六”唐太宗正观十四年,《大正藏》第四十九册第365页中。
[7] “《佛遗教经疏》序”,《闲居编》卷二,第872页中。
[8] 同上。
[9] 昭庆允堪,北宋著名律宗高僧,事迹见《佛祖统纪》卷二十九,《大正藏》第四十九册第297页中。另参见《释氏稽古略》“允堪”传,(南宋)宗鉴 集,《续藏经》第七十五册。
[10] 晋水净源,著名华严宗学者,或尊为华严宗七祖(或十祖),继子璇之后,振兴华严的宗风,称为中兴教主。严格说来,净源所撰并非完整的《佛遗教经》疏,“论节要而已”,“而云栖和尚尝为之补注”,今《大正藏》所存《佛遗教经论疏节要》,就是净源节要,祩宏补注的。
[11] 《佛遗教经论疏节要》(1卷),(宋)净源 节要,《大正藏》第四十册。
[12]元照(1048-1116),从神悟处谦(1011~1075)习天台教观,又因神悟劝令“阐明《法华》宗旨,以弘四分戒律”,”元丰元年(1078),从广慈慧才受菩萨戒于西湖雷峰。此后,博究南山一宗律学。(高丽)义天在《新编诸宗教总录》中,没有提到大正藏中现存的宋代元照疏,而元丰八年(1085)十二月,义天率弟子众来求法,主客(接待外宾官名)学士杨杰陪伴到杭州,曾至西湖灵芝寺谒请元照开示律仪,时元照正讲《四分律删补羯磨疏》,即为演说律宗纲要並授菩萨戒,义天並请得元照所著书携归高丽雕板流通,元照疏的出现应在义天求法之后,即1086之后。
[13] 《佛祖三经指南》,(明)道霈 撰,《续藏经》第三十七册。
[14] 《释门正统》(8卷)卷第三“弟子志”,(南宋)宗鉴 集,《续藏经》第七十五册第287页中。
[15]《佛祖三经指南》(3卷)“凡例”,(明)道霈,《续藏经》第三十七册。
[16] 明神宗万历丙戌(1586)年间古灵了童所撰“重刊遗教经注解序”及《佛遗教经注》,藕益智旭的《遗教经解》都没有提到孤山的疏了。诚如道霈记曰:“《遗教经》,马鸣有论,孤山有疏,世不传”。
[17] 可参照(宋)元照《遗教经论住法记》(1卷)中的判定,根据元照在文中的判定“按经则定是小乘”之明证有五:一者“自古藏录并列小乘藏中”,《开元录》云:此经旧录多在小乘,今以论中解释多约大乘,故移于菩萨藏也。二者“《南山律钞》标宗篇亦列小乘经中”;三者“智者《妙玄》判为结阿含部”;四者“经中佛问所疑,唯约生灭四谛”;五者“(经中)明断证乃据声闻四果”。《续藏经》第五十三册。
[18]《遗教经论住法记》(1卷),(宋)元照 记,《续藏经》第五十三册。
[19]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二十“遗教品”,(宋)智圆 撰,《续藏经》第三十七册。
[20] 《遗教经论住法记》(1卷),(宋)元照 记,《续藏经》第五十三册。
[21] 同上p872上-下。
[22] “与嘉禾玄法师书“,《闲居编》卷二十一,第897页中。
[23] 智圆曾指出印度佛教戒律还有六部之说,他分别引“《僧祇律》后序”与《大集经》,对“五部”、“六部”之说进行了一个详细说明”,详见《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七,《续藏经》第三十七册。“五部”简要为:一昙无德部(又曰昙摩鞠多)“四分律”,二是萨婆多部(或曰萨婆谛婆)的“十诵律”,三是弥沙塞部(译言不著有无观)的“五分律”,四迦叶遗部(译言“重空观”)的戒本传译曰《解脱戒经》,其戒相与五分律同,五婆粗富罗部(译言犊子),律本未传,
[24] “注〈删定戒本〉》序”,《闲居编》卷第八。
[25]一相州日光寺之法砺,造《四分律疏》(十卷),号为“旧疏”,宗依成实论,嵩山之定宾,作《饰宗记》(十卷),解释之;二终南山之道宣,作《四分行事钞》(三卷),宗依大乘唯识:三西太原寺东塔之怀素,造《四分开宗记》(十卷)(又曰《开四分律宗记》),号为“新疏”,盛斥前之二宗,宗依说一切有部。
[26] 《中国律宗思想研究》第78页,王建光 著,“儒道释博士论文丛书”,巴蜀书社2004年。
[27]“《寄题终南道宣律师塔》”诗,《闲居编》卷第四十六。
[28] “钱唐律德梧公门人覆讲记”,《闲居编》卷第十五。
[29] 《南山祖师礼赞文》(一卷),(宋)智圆 撰,《续藏经》第七十四册。
[30]“集南山礼赞序”,(宋)元照 作,《续藏经》第七十四册。
[31] 又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本书钞集比丘依律行事的教典根据,主要以《四分律》藏为基础,以三藏文字、圣贤撰述、古师章疏为补充,分三十篇说明律藏所摄的自修摄僧的各种事相行法。
[32] 据《中国佛教》“《四分律行事钞》”中可知,见于《行事钞诸家记标目》的《事钞》疏记有六十二家,现存入宋以后最早的主要是元照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二卷,另元照撰有《四分律行事钞科》三卷。转引自《中国佛教》“《四分律行事钞》”条。
[33]其中,几乎大多数人物在各种佛教史传中难觅踪影,其著述也未流传下来,然而根据智圆所说“时有一顾于吾者,皆名僧巨儒耳”以及史籍的蛛丝马迹,这些律僧在北宋真宗、仁宗时代应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义理成就。
[34] 智圆曰“初,耶舍诵梵本,罗什译为秦言,至南山为之注解,复嫌本文之过质又删定焉。自时诵习者咸舍旧而从新矣”,智圆以为“《删定》又为戒经之要也。”澄观指南山大师道宣,因道宣谥为“澄观”,故有此称,参见《宋高僧传》“明律篇第四” 唐京兆西明寺道宣传。
[35](高丽)义天《新编诸宗教藏总录》记载“《律钞义苑记》七卷择悟述”[35],(宋)慧显集、(日本)戒月改录《行事钞诸家记标目》“行事钞义苑记七卷,右一部宋杭州择悟律师述。” 《释门正统》“仁岳传”记载“(仁岳)学律于钱唐择悟,能达持犯”。《释门正统》、义天《总录》、《行事钞诸家记标目》中的“择悟”即应为“择悟”之误。
[36] “《律钞义苑》后序”, 《闲居编》卷第九,第899页上。
[37] 《宋高僧传》卷第十六明律篇第四之三,(宋)赞宁 撰,范祥雍 点校,中华书局1997年。
[38] 按照《闲居编》一般以时间排序为原则来推断,可能是在天宋三叶大中祥符八年闰六月(1015)之后。
[39] 可能是在玛瑙院重结大界(即天禧三年1019年六月十三日)之前。
[40] 可能是在玛瑙院重结大界(即天禧三年1019年六月十三日)之后。
[41] 可能是在玛瑙院重结大界(即天禧三年1019年六月十三日)之前。
[42] “结大界相回向”,《闲居编》卷三十六,第918页中。
[43] “杭州法慧院结大界记”,《闲居编》卷三十一,第911页中、下
[44] “钱唐兜率院界相榜序”,《闲居编》卷三十四,第915页上。
[45] 根据《与门人书》及“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则知此《书》乃是智圆写给他的门徒、华亭兴圣院僧志筠、子华。参见本节之图,则知智圆在志筠、子华的请求下,为华亭兴圣院结界一事写下了“华亭兴圣院界相榜序”。此《书》则因“序”文在勒石过程中出现了纰漏。
[46] “宁海军真觉界相序”,《闲居编》卷十三,第885页上。
[47] “《讲院条约》序”,《闲居编》卷十二,第883页中。
[48] 参见《闲居编》“讲堂击蒙集序”,“诫恶劝善”当为其中一篇,《缁门警训》抄录全文,题为“孤山圆法师示学徒”,其余四亡。
[49] “诫恶劝善”,《闲居编》卷三十,第910页上。
[50] “《佛遗教经疏》序”,《闲居编》卷第二, 第872页上。
[51] “大宋钱唐律德梧公讲堂题名序”,《闲居编》卷三十,第910页中。
[52] “结大界相回向”,《闲居编》卷三十六, 第918页中。
[53] “诫恶劝善”,《闲居编》卷三十,第910页上。
欢迎投稿:307187592@qq.com news@fjdh.com
QQ:437786417 307187592 在线投稿
2.佛教导航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佛教导航将优先发布高质量的稿件,如果有必要,在不破坏关键事实和中心思想的前提下,佛教导航将会对原始稿件做适当润色和修饰,并主动联系作者确认修改稿后,才会正式发布。如果作者希望披露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单背景资料,佛教导航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
3.文章来源注明“佛教导航”的文章,为本站编辑组原创文章,其版权归佛教导航所有。欢迎非营利性电子刊物、网站转载,但须清楚注明来源“佛教导航”或作者“佛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