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量相违过
因明学用语。因明三十三过的宗九过之一。指因明论式中,所立的宗与推论相矛盾所招致的过失。比量是指敌方由立方的言语而推知之知识。有如由烟比知有火,由生比知有老死等等。比量正确,能使敌方从一事物比知另一事物,从一现象比知另一现象。比量有误,则不能使敌方从一事物比知有联系的另一事物,也不能从一现象比知有联系的另一现象,这就成了宗过。《因明入正理论》举例云:“比量相违者,如说瓶等是常。”说瓶是常存的,这从现量上来说可以通过,因为一只瓶或许可以存在几千年,当它还完好地存在着的时候,这样并不违背现量。但从比量上说,却存在明显的矛盾。因为从其它比量可以得知,凡所作者均系无常,瓶是所作者,故瓶应是无常。因此,现在说瓶是常存的,这就与比量相违背。凡与比量相矛盾者,就称为比量相违。
依据《因明入正理论疏》所说,比量相违可分为四种,玆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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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举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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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自比非他 │如胜论师立:和合句义非实有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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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共比 │如《入论》所陈:瓶等是常。 │
├───────┼───────────────────┤
│违自一分比非他│如胜论师对佛法云:我六句义皆非实有。 │
├───────┼───────────────────┤
│违共一分比 │如明论师对佛法者立:一切声是常。 │
└───────┴───────────────────┘
[参考资料] 《因明入正理论义断》;《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因明论疏明灯抄》卷三(末)、卷四(本)、卷六(末);《明本抄》卷七;《明要抄》卷三;《左府抄》卷中;《因明大疏私抄》卷五;沈剑英《因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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