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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论(三)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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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现象被归结为它的质时,现象的呈现和存在便如此地出现了秩序,出现了必然性和规律性;而当它还未被归结为质时它的呈现和存在便完全是偶然的(在观察这一现象的头脑看来)。比如当一个现象还没有找出其原因时,人们便感到这个现象的出现和存在纯粹是偶然的,相反,当人们找到其原因时便感到这个现象的出现和存在是完全必然的了。这样,我们从这种情况中便看到了现象和它的质的关系,质作为现象的直接内在决定性在支配著现象,于是现象必然表现得是必然和有规律的。但是质只在现象之一定存在状态下才表现出来,而质在没有表现出来时是不起作用的(对于观察现象的人们来说),因此现象在此时又表现得偶然而缺乏规律性。因此,虽然质是现象的直接内在性,现象最终会归结为质,但现象也有它自己的独立存在,在这种独立存在中现象便表现为偶然的;只有在现象的种种偶然性达到最充分表现的程度时,现象的质才会表现出来并起规定(现象)作用,使现象从偶然性转而变为必然性。现象是质的表现形式,在这表现形式中,质表现出来的程度有时大些,有时小些。而对于现象来说,质的表现程度越小,现象自己则越独立,因而就越显得?自由?,它的出现就越具有偶然性;相反,质的表现程度越大,现象的独立性就越小,则现象就越缺乏?自由?,它的出现就越显得必然。就像一个国家里,政府作用的表现程度越大,社会构成的各个因素就越缺乏自主,其行动便越显得必然;相反,这种作用的表现程度越小,这些社会因素也就越自由和活跃,同时它们的行动也越更变得偶然不可测。对于质来说,现象是它的表现形式,在这形式里质总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当现象自由偶然地出现时,质的表现形式便丰富起来,因而质便能够在现象的自由变动中充分表现出来。但是,由于质的充分表现,自由、偶然地变动的现象便受到相应的制约,从而便表现得必然。因此,实际上是现象的自由、偶然的存在与变动使(现象)自己变成了不自由,变成了必然的、有规律受规定的现象,就像一个人,他的自由犯罪使他失去了自由一样。充分(过分)的自由会化为不自由----这一点在任何一种政治生活中都有重要意义。当现象不充分、只是偶然地活动时,现象就不会受到存在于它内部的质的制约,而当它充分活动时,它的质便呈现出来而制约它,使它的自由变为必然。在现象的单一个变化中它是自由、偶然的,孤立地看待现象的每个变化它都是自由而偶然的;然而当它把这些变化全部联系在一起时便可以看到现象被一种必然性支配著。这是通过一种统计方式所呈现出来的必然性,当我们把所有出现的偶然性综合在一起时,必然性便会呈现出来。就像在量子力学中,电子运动的规律性只能在电子全部的偶然运动轨迹中统计得出。这种统计规律性(即从偶然性中得出必然性)在自然、现实中普遍存在,在精神界中同样存在,并且作为一种思维和经验的必不可少的方法而发挥作用;精神往往利用这种统计方法从大量的偶然性中得出必然性。举个例子来说,在社会上,每一次商品买卖都是偶然进行的,互相交换的量也是偶然确定的;但当这种偶然买卖进行得多了,便会产生一种必然性和规律性来支配这种买卖和交换,这种必然性和规律性便是经济学上所说的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供求规律使买卖按照一定的必然性进行(如商品多价格低,即供应多时,买卖所发生的次数就多;相反,商品少并价格高时,买卖次数就少),价值规律则使每一次买卖(交换)按一定的量----即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精神和思维的统计活动根据自然与现实的统计规律而进行,因此思维统计并不是思维自己凭空造出来,它是在自然、现实的统计下进行的,它是自然、现实的统计活动在精神、头脑中的反映和建立。统计是思维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便是思维活动之归纳方面(----它还有演绎方面)。
  因此,我们便可以认为,现象通过统计方式达到它的质,通过统计而使它的质呈现出来。即:
  统计
  现象------->质
  在粒子物理中,粒子的运动规律通过粒子运动的?机率?而显示出来;这个机率便是一种偶然性的综合和统计。
  $3-5这样,现象便通过这种自然发生的统计,通过对?多?的归纳而归结为质。归结为质之后,现象便不再是纯粹的现象了,现象在这里是质的表现形式,这个表现形式有质存在于其中并受质的支配;而现象作为纯粹的现象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是一种与内在性完全脱离的东西。现在,现象成了质的表现形式,因而我们从现象这里便可以直接看到质的存在。在前面,我们总是把现象理解为一种纯粹外在的偶然东西,而现在我们则把它理解为一种内在性的东西,是这种内在东西的表现;因此我们现在是以一种内在性来理解它。现象是质的表现形式;但所有的现象都是一种特殊的表现,因此,质在它的一个表现形式即一个现象中只表现了它的一个方面,一部分;它在这里是以特殊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质本身却是普遍的(在知性看来)。普遍性只有通过特殊性才能表现出来,因而普遍性的质只有通过它的特殊性的现象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在一个现象那里只看到一个特殊性的质,只看到质的一部分;只有质的全部现象的综合才能看到一个普遍性的质,即质本身。因此,现象----一个现象(现象总是一个一个区分的),作为质的表现形式,它只包含了质的一个方面,只是质的一种特殊性。
  我们把质的每一个呈现出来的特殊性都称为?质的特征?,因而质的每一个表现形式、每一个现象都是质的一个特征。我们把一个现象看成是质的一个特征----显现出来的质的特殊性,----比如,电灯光、电动、电磁等都是电的各个不同的特征。这样我们便用完全属于质的东西来代替外在的现象,在?特征?那里,现象便完全归结为质。当我们看到现象时,再也不把它看成是现象,而看成是(与现象相对应的)质的特征,是质的特殊性的表现。
  这样,一个质必定有许多个特征,每个特征都表现了质的一个方面,而只有全部这些特征之综合才表现质的普遍性本身。质首先存在于它的特征那里,然后这种特征再作为现象而呈现出来;现象在这里看来似乎是脱离了质而存在。因此这里有两种情况:现象作为纯粹的现象超脱于质,而作为质的特征则与质密切联系;这便是质与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之间的矛盾关系。每一个特征相对应的是质的每一个现象,同样,每一个现象与每一个质的特征相对应,因为现象实际上便是质的特征,而质的特征实际上也是现象(质借以表现出来的现象)。因此,?现象----特征"有著最高的对应关系。从一个现象深入下去,所获得的也只是质的特殊性、质的特征,而不是质本身。比如从白炽灯光这种现象深入下去,只是得到这样的结果:白炽电灯光,这是电的一个特征,即它(电)能转化为光;它还能转化为动力、磁力等等,这些都是电的各种不同的特征。因此,要获得一个普遍性的质本身,就要分别从质的各个现象中深入下去,并把由此所获得的所有质的特征进行综合,这样才得到一个唯一之普遍性的质本身。比如要得出电这个质,就要从电的各种现象----白炽灯光、电动力、电磁力等等中深入下去,得出电的各种相应特征;把这些特征加以综合,从中得出电这个质----质之规定。因此,要获得质,不能只从一个现象中深入,而要从质的所有现象中深入;这便是归纳(或上述所说的统计),从所有的特征中归纳出普遍性来。
  上述过程也可以逆过来,即质规定自己,特殊化自己,因而产生许多质的特征;这些特征表征了质所具有的各方面与部分。然后每一个质的特征再转化为相应的现象而表现出来。在这里,现象是质的表现形式,因而质要达到现象才能表现出来。这样,从唯?一?的质中产生了?多?。因为质只有一个,但它产生了许多的特征和现象。一个普遍性的质总是这样,总是有多方面的特征和表现,这些表现便构成了?多?。从?一?中产生?多?,即从普遍性中产生特殊性。普遍性总是唯一的,否则它就不成其为普遍性了;同时,普遍性不能以其自身而纯粹地存在,它必须特殊化自己,必须以一种特殊的形式(但所有的形式都是特殊的)才能存在。因而,质只能存在于它的各个特征中,没有这些特征,质本身就不存在。这样,质的每一个存在形式对于质来说都是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质本身。于是,质的这种存在性质(----即以特殊的形式存在;它必须这样存在出来,因为它是普遍性)便要求质的存在形式有许多个、许多种,其中每一个体现著质的一个方面,而全部的存在形式则是质的全面存在(但这所谓?全部?则具有无限的性质)。
  这样,从这两个方面即:
  1:现象----质的特征----质
  2:质----质的特征----现象
  我们就知道:从?多?中产生?一?,又从?一?中产生?多?;这便是现象与质之间的联系,我们从上述可知,质是对现象的统计归纳的结果,即众多偶然呈现的现象和现象活动的综合产生出作为现象之必然性的质。?多?往往是以偶然的方式一个一个地出现的,对于这种偶然性的?多?来说还没有质存在;质是作为这些?多?的偶然运动的反面即必然性而出现的,质的出现使?多?的偶然性变成了必然性。质就是这样(作为现象之偶然性的反面和否定的必然性)出现,质的出现便是对偶然现象的制约,同时它(质)实际上否定了现象的纯粹现象性(即作为一种纯粹偶然、纯粹个别的现象性),因为它把现象(通过质的特征)归结到它自己之中了。我们由上述可知,每个现象实际上都包含著它的内在性之质的规定,因为现象实质上是质的特征、质的特殊性。但是当这个现象孤立、静止地出现时它的质并没有表现出来,因而这个现象在这时的出现便显得是偶然的,而不带有任何必然性。只有当它与别的现象联系著、以一种变化著的状态出现时,它的质才表现出来,(它的出现)才显得是必然的,显得是受一种内在因素支配下的出现。归纳统计并没有为现象创造一个内在决定性、创造一个质,因为质作为现象的内在性本来就在现象之中,归纳统计只是使现象的这个潜在著的质呈现出来而已。在归纳统计中,质作为一种偶然现象的必然性而出现。
  另一方面,我们从呈现出来、暴露了的质中看到它是一个普遍性,是一个?一?,这个?一?包含著?多?,并且支配著?多?的出现和消失。在这里,质包含著许多现象----包含著许多表现形式,这些现象和形式的出现与消失受质支配。这个过程----即现象受质支配的过程,与上述归纳统计的过程正相反,在这里已不再是归纳和统计,而是?演绎?,是质的演绎,它从质(这个普遍性)过渡到质的特征(这个特殊性),从一般性的质过渡到具体性的质。这个演绎同时即是质回到现象中,因为质首先是从现象中发生的。质从现象中发生,它在超脱于产生它的每一个现象的同时又回到这些现象中,就像一个政府(政权)从国民中产生,在超脱于每一个国民的同时又回到这些国民当中一样。这样,现象与质之间便构成了一种完整的自身调节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中,一个小小的世界产生了,这便是?事物?。
  [事物]
  $3-6一个事物具有一个内在决定性即质,和由这质支配下的若干个现象;这便是一个事物的构成模型(下面我们将会发现它只不过是一个最简单的事物模型,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复杂的事物模型;但这个复杂的事物模型已不属于知性范畴了)。这个事物模型十分明了:它由一个质和这个质支配下的若干现象构成,即:
  事物==一个质+若干个现象
  一个事物便由这两方面构成,这两方面之间的关系在上面已经讨论过了,即现象不过是质的特殊的表现形式。一个质有许多方面和特殊性,这些方面和特殊性作为质的各个特征会表现出来,而这表现出来的特征便是现象。作为一个内在的整体,一个事物首先是一个质,是这个质规定了这个事物;事物首先是质,一个质便代表一个事物。然后质再表现自己因而使事物达到现象(达于表现)。因此,一个事物是这样产生的:它产生于它的内在性即质的运动和变化中;质的运动变化的结果便是它的特征的实现,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的产生。质产生了现象,质所代表的事物便随著产生了。因此质的运动变化产生了事物,同时,质的运动变化达到什么限度,事物的存在就有什么限度。因此一个事物同时也是一个自身完整的整体,这个整体在质的运动变化的限度内自我调节,从而适应环境而存在。我们看到,每一个事物都有适应环境而存在的一定能力和限度。比如变色虫等动物具有依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生活方式。甚至各种自然事物也有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各种性质,否则它就不能在变化的环境中存在下去。
  这种自身完整性是事物的最主要特征,正是这个特征决定了它的存在。而这种存在总是与事物以外的环境相联系。在这种存在中,现象发生变化,但质没有变,否则事物就消灭了。因为事物是由一个质决定的,因此当这个质发生变化(变成别种质,即质变)时,事物也会消灭,----这便是人们平常所说的?变质?或?质变?。对于一个事物来说,变化的只是质的特征,质的特殊性,因此在事物中变化的只是现象,而不是事物本身;在事物存在的限度内,事物本身是不变的。在这里我们把现象称为?事物现象?,而不称为质的现象,因为质达到现象时事物便产生了,况且把现象称为质的现象并不恰当,因为现象只能被称为质的表现形式和质的特征。当我们还没有了解现象的质时,现象便是事物的标志,现象在这里便被称为事物或事物现象。----但是把现象称为事物是不对的,因为事物应该包含有相应之内在决定性在里面,而不单纯是一种表面的东西。比如我们说一个国家有赌博这一现象,与说它有赌博这一事物是不同的,前者表明赌博只是这个国家的一种偶然出现的个别性现象,但后者则说它(这个国家)必然存在著赌博这种事情,这由它的固有制度所决定,是它所无法排除的。
  这种自身完整性是事物的根本特征,没有这种特征,事物就不能在它的环境中存在下来。由于这个自身完整性,当事物的外在存在环境发生变化时事物本身也会随著发生变化,以适应这个新的环境。不管环境状态如何,事物总是(要)显示出与这个环境状态相适应的特殊性;而这特殊性就是质的特殊性、质的特征。事物的这种(关系到其自身生存的)能动性和可变性便是从事物的质中来,在这里质本身不变(因而事物也没有消灭),但质的特殊性在变,在根据事物环境的变化而变,因而整个事物也就根据环境本身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我们便知道,要使事物不灭亡(即事物之质不变),事物的表现形式(即质的表现形式)就要发生变化,只有这种变化才使事物与新的环境保持适应,从而使事物在新的环境中继续存在下去。事物的这种能动性便出于它(事物)自己的这种构成:它是一个质和若干个由质支配的现象构成;当事物处于某种环境中时,质表现为这个现象(这种特殊性),当事物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质则以另一个现象(另一种特殊性)表现出来,存在下去。这样,质以不同的表现现象存在,从而保持了质本身,使它不至于在新的环境中消亡。这同时便是一个事物在新的环境中不会消亡的原因;事物以它的可变性、能动性而保持它在新的环境中的存在。
  因此,?一个质有若干个现象(若干种特征)?这一点给事物以在变化的环境下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一点,一个事物就不能在变化的环境中存在下去。事物的这个原因和这种根本性质我们在世界的所有角落随时随处可以见到,只要是一个事物,就会有这种性质。一个事物在它的存在环境中总有一定的独立自存能力,这个独立自存能力使得它能在环境的一定变更中继续存在下去。比如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政权、一座山、一条河、一座城市、一件事情、一个精神、一个知识、一种理论、一种观念、一种思想等等,它们作为一个事物,都有一定的独立自存能力,以使它们在新的环境中存在下去。一个人在零下四十度和零上四十度之间的气温环境中能够独立存在下去;当外界的不利因素(如毒气、放射线、各种生物的袭击等)侵犯下一个人能动员身体中的各种功能和力量来对付这些侵犯,以使他在这些侵犯下继续生存下来。人体的免疫系统便是抵抗外界异物对身体的有害作用的系统,这个系统在身体被细菌、病毒等的侵袭下发生作用而保证人体的生存。总之,一个事物在遇到与自己对立的外在异物时必然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对抗因素以使自己能够继续存在下去;事物在这里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现象而存在。因此,外界环境的变更是事物自身发生改变的根本促成因素,而那些不能相应改变自己的事物便在新的环境下灭亡了。所有事物的灭亡都是这样造成的,远古时代的许多生物到现在之所以绝迹(如恐龙),便由于它们不能适应某种剧变的现实环境,因而灭亡。
  $3-7总之,在这里,事物存在的原则是:它必须与外界环境相适应,或者它与外界环境之间必须互相适应(这包含有现实环境对这事物的适应,是这事物对它的外界环境的?改造?)。因而,当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事物本身也必须发生相应变化,这样事物才能在新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事物本身的存在便是事物之质的存在、质的不变;而这不变的质却能够根据事物环境的不同而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形式、相适应的特殊性。这是事物的变中不变的原因。事物不能在新的环境下静止不变,它在新的环境中必须发生变化,否则它就不能存在下去;它只有在变中才能保持不变和恒定。
  然而这种自身完整、自身独立的事物又有另一方面的性质,这个性质与前面的那个性质----即在新的环境下保持生存----正相反。作为事物,它必定在环境的变更中灭亡,因为一个质是有限的,它所规定的事物也是有限的。而外在环境则是无限的;有限在无限中必定会消灭,虽然这有限在无限中有一定的存在程度。因而,事物之质产生了上述事物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但这种完整性和独立性是有限的,这使得事物会在变化的现实中最终消亡。质是有限的,它对事物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超出了它的限度质就承受不了,因而(事物)就会消亡。哲学常识中的质、量、度相互关系的原理就是这样,它实际上是一个事物在环境中之存在规律的原理。一个事物由它的质决定,当这个质存在时这个事物便存在,当这个质不存在时这个事物便不存在。而一个质有其一定的量(这个量便是质的特殊性所伸展出来的量),在这个量的范围内,质没有变化,因而事物仍然存在著。当这个量达到了它的尽头,质的另一方面----度便表现出来,这表示,质的存在已经到了尽头,已经到了临界点,再超出一点质便消亡了。每一个质都有量和量的尽头即度,量是度中的量;量是质自由存在的范围,它限于这个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即超出质本身的度,质就会消亡。而事物则依质的存在而存在,消亡而消亡。
  一个理论体系便是一个典型的事物,其中的核心思想(一个理论只有一个核心思想,它是这个理论的核心,是这个理论的?一?)便是这个事物之质(对于知性来说),同时理论中的各个原理等则是这个质的特殊性,这个质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同时理论的外在环境便是外界现实----它是理论研究的对象。我们看到,随著现实的变更,理论体系便改变自己,它在这种现实中建立起这样的原理,在那种现实中又建立起那样的原理。这表现了这个理论体系在现实中的能动存在,表现了它随著现实的变化而变化的性质。但是一个理论体系中的这个核心思想的应变程度总是有限的,它不可能适应无限的现实变化而存在;换句话说,一个理论再好,也总会有一定的缺陷(对于变化著的现实来说),这种缺陷最终会导致这个理论的消亡。因此一个理论体系总会消亡的;当它的核心思想再也不能随著现实的变化而变化时理论体系便走向崩溃。比如,牛顿物理理论便是这样在新的物理现实面前?崩溃?了,而被新的更好的理论(如相对论、量子力学等)所代替,因为牛顿物理理论中的根本思想(如绝对时、空观)再也不能适应这新的物理现实了。对一个理论只是指出它的个别原理不符合现实并不足以使这个理论消亡,必须要指出它的全部原理,即指出它的根本思想(核心思想)不符合现实才能使这个理论消亡,因为只有事物之质消亡了,事物才会消亡。一个理论体系的质、量、度全在于它的根本思想中。
  $3-8事物是质建立起来的它自己的体系;当质达到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时,事物便建立起来了。而一个事物包括质所具有的全部表现形式,它具有若干个现象;因此质要达到它所有的特殊性和表现形式、达到所有的现象,才能把一个事物建立起来。即一个事物的构成为:
  现象1现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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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象6--质--现象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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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象5现象4
  在这里,一个质和若干个现象之间的构成便是一个事物。人们可能认为他所看到的每一个现象都是一个事物,因此一个现象就是一个事物。但是人们并不知道,他所看到的只是一个事物的表现,他并没有看到事物本身(即质);他要把握这个事物,就要从这个表现中深入下去,把握其中的质。然而当他深入到现象的质时,就会发现一个事物并不象他所想像的那样只是一个现象,它会有许多现象。事物本身是质,而事物则呈现在它的各个现象中(而这些现象的个数可能是无限的)。
  事物是质自己的存在体系,因此,到事物这里,质达到了它最高最完满的状态。在这状态里,质发挥和建立了自己,确立了自己的存在和在环境中的地位。因而,事物对于质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在事物中,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达到了最完满的程度。重要的是,事物给质以存在的地位。质本身是一个独立自存的实体,但是它要达到这种独立自存,就必须要发挥出质的各个特性,建立自己的存在体系----即事物。质把自己发挥出来,以自己的各种特殊性而建立起围绕自己存在的一切,就像一个人在社会中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一种围绕著自己的社会关系一样。这样,质便在它的环境中存在著,并获得这种存在的地位和权利。如果一个质不建立起它自己的事物,它就不能在(它的)环境中存在,就像一个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他就不能在这个社会中存在一样。
  另一方面,质在环境中的存在同时也是它对抗外界环境所具有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质在某种程度上(程度大小取决于质本身)不以环境的改变而消亡。它自立于环境之中,自在自为地存在著。它本身不断地变化著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它(质)维持自己生命的?新陈代谢?。每个事物都有以自己的变化来不断适应新环境而存在的能力,并且,事物越高级(如人比动物、现代社会比古代社会高级),这种独立性和自身变化的能力就越强,它就越能适应环境而存在。人比任何动物都更能适应环境,因为人有能力借各种东西(自然物和人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如衣服、房屋、生产、社会等而存在,动物则没有这种能力。
  质建立起自己的事物而在环境中存在,因而质同时就建立起它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对于质来说是最重要的,是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显然,事物与它的环境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首先,事物依赖于环境,它必须存在于环境中,否则它就不存在。另一方面,环境则是由事物构成的;环境由无数的各种各样事物构成。就像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一样,对于一个动物来说,它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尽管它本身也是独立的;但是,自然界便是由无数个这样的动物构成,动物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自然界。因此,一个事物在与它的环境的相互关系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独立于环境而自存的特性,另一方面则是作为环境的构成要素的特性。显然,这两方面是互相矛盾的,一个是超脱于环境而存在,另一个则是环境的构成要素。这便是一个事物与它的环境的关系,这个关系表现为上述这样的矛盾,这个矛盾便是这个关系的内容。关系是变动不居的,因为有这个矛盾存在。一个事物,尽量想超脱于它的环境而独立存在(越高级的事物就越是这样,比如人已经超脱于动物生活的环境和动物式的生活方式,代之以人所特有的社会性的生活环境),但是它又不能超脱于它的环境,因为它对环境具有切身的需要,它本身便是从环境中产生出来的。比如,人想超脱于自然界而存在,然而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为人对自然界、对自然物质有切身的需要。人的身体是从自然中来的,要维持这个身体的存在,人就必须与自然界不断发生物质交换。因此,人怎么也不能超脱于自然界,自称高于自然界而存在;那么,只有与自然界进行充分的交流,使人获得充分的物质资料,人才能够独立于自然界而存在。但是,事物确实与它的环境不同,人确实与自然界不同;事物确实具有一定的独立于它的环境而存在的能力。但是,这种独立切不可理解成超脱,理解成是离开环境而存在;正相反,这种独立的意义是:事物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性格来与环境发生关系。这一点在最高级的自然物----人中得到最充分的证明。在这里我们看到,人总是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性格和意志来与自然发生关系的,因而人产生了一个适合于自己生存的(人化了的)自然界。在社会现实上也是这样,每一个人总是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个性、自己的性格和意志来与社会、与别人发生关系。这便是事物独立的意义;因此我们看到,事物的独立也是极端重要的,失去了这种独立,事物就不成其为事物,人就不成其为人。如果人不是按本身的需要和意志来与自然发生关系,来进行物质生产,则人只是动物,只能象动物那样生活,因为在这里它不能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而人只能在这些物质的正常供给下才能正常地作为人而生活。
  因此,事物与环境的关系最终可以归结为事物的独立性,关系的矛盾被事物的这种独立性掩盖了。这种独立性强调事物在其环境中的独立,它的意义是:事物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性格和意志而与其环境发生关系、建立关系。相反,当一个事物不能以自己的方式来与环境发生关系,反而被环境以环境的方式来发生关系时,事物便完全成为环境的构成要素,而不再成为一个事物了。事物是独立的,越是高级的事物这种独立性就越强,相反,越是低级的事物这种独立性就越弱,直至纯粹作为环境的构成要素(如自然物,象石头、山河、森林等)。
  $3-9然而,质、事物与环境的进一步关系是怎样呢?因为我们看到,质与环境还有进一步的关系,在这关系中,质是由环境产生出来的。但是在考察这个关系时,我们的视野必须进一步扩大,扩大到无所不包的整个世界。显然,环境是相对于事物来说的,环境是这个或那个事物的环境;因而,当事物还没有产生出来时,环境并不存在。这样,环境就被还原为某种原始的东西,这个原始的东西便是世界本身。即在事物还没有产生出来时,环境便是世界,而当事物从世界中产生出来时,世界本身就化为这个事物的存在环境。就像人从自然中产生,而自然也成为人的生活环境一样。因此,世界本身是原始的东西,事物和环境同是这原始的东西的产物。这样,当事物还没有出现时,世界就已经存在著了;世界的存在不依赖于任何事物,相反,所有的事物都是世界的运动的产物(----但世界本身又表现为全部事物的总和)。世界进行运动,从这种运动中产生又消灭每一个事物;这种运动以一种绝对必然性进行(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干扰和支配这个必然性,在世界之内是世界的事物,在世界之外则一无所有)。这样,每一个事物都依照这种绝对必然性而产生和消灭。这个绝对必然性表现为所有事物既产生又消灭的一个永恒的无穷过程。我们不妨把这世界运动的这个必然过程称为?绝对必然过程?,那么就有这样的景象:
  ------------------------------------------------------------->绝对必然过程
  ABCDEFG
  在上述这个过程中,事物A、B、C、D既从中产生出来,又(在这过程的无穷进展中)消灭了;世界的所有事物在这个过程中无不处于产生和消灭的命运。由于这个过程,世界中的事物在不断地更新著,世界本身也因此不断地更新和变化。世界的本质便是这个绝对必然过程,而世界的运动就是它的事物的新旧更替。当我们这样站在?最高的地方?----即站在整个世界和它的必然性、绝对必然过程----来看一个事物时,我们便能把它看得一清二楚。我们会看到,当绝对必然过程到达A点时,事物A就随著产生。----这是质A的产生,然后这个过程再促使质A建立它的存在体系、建立它的事物A。当事物A被建立起来时,就具有它上面所说的特性,即(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时事物A产生它的功能,这种功能是事物A对世界中另一个事物的作用的功能,是事物A反作用于世界本身的功能(这时世界已变成事物A的外在环境)。这个功能被绝对必然性所利用,因为绝对必然性正是通过事物与事物的这种相互作用而实现它自己,----事物A或其他事物的功能完全可以看成是世界之绝对必然性自己的功能。因此,这里的实质是:绝对必然性产生了事物A,然后它再利用事物A与别的事物的作用来达到它自己的?目的?,而实现自己。这便是绝对必然性的?理性的机巧?(----参看黑格尔哲学),即它不直接参与事件,而是通过两个事物的互相作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实现自己的必然性。绝对必然性按照自己的?理性的机巧?产生了事物A,当它在事物A上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便抛弃了事物A,而使事物A消灭。因此,事物A实际上是绝对必然性的一个承担者,是绝对必然过程的一个环节,绝对必然过程通过这个事物而向前进行;事物A是这个过程的?桥梁?,它的职能便是使绝对必然过程从它身上通过。事物是世界之绝对运动的承担者,这一点对于事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表明了事物(所有事物)在世界中的基本地位和基本作用;在这里,事物承担了绝对运动,而自己则完全被绝对运动所支配。在这里必须把运动、运动的承担者以及运动的构成要素区别清楚;运动的承担者便是运动的构成要素,但这个构成要素并不是运动本身,而只是运动得以进行的条件、因素和承担者。运动本身是绝对的,但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和承担者,运动就不能实现出来。区分运动和运动的承担者、运动的要素是了解运动的关键。士兵是战争的承担者和工具,而不是战争本身(这一点每个人都懂得);没有士兵,战争就不能实现出来。但是战争的发生却不取决于士兵;战争会创造出承担战争自己的士兵。运动本身是绝对的,就像战争不以每个士兵的意志而转移一样;而运动会制造出使自己实现出来的承担者,从而使运动本身得以实现,----而这个承担者便是事物。我们看到,战争制造了比平常多得多的士兵,它几乎把每个人都变成了士兵,从而使每个人都直接卷入了这战争运动中。事物就是这样,它是绝对运动的承担者和构成要素,事物只是使绝对运动实现出来,而不能决定和支配这绝对运动本身。绝对运动是不以任何作为这个运动承担者的事物之意志而转移的,事物只能受绝对运动的支配,而不能反过来对绝对运动产生决定作用。战争是那些战争发动者----国家元首、元帅、将军等发动和支配的(当然这也不是最终决定因素),而作为士兵则不能支配这个战争运动,作为士兵,他们只能是维持战争的承担者和牺牲者。
  因此,事物是绝对运动的承担者和构成要素,这便是每一个事物在世界中所具有的地位和命运;不管事物本身是否?愿意?,它都只能处于这样的地位和命运中。事物在世界中执行它自己的功能(不管它是自觉地还是盲目地执行),这个功能使它与别的事物互相作用。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有它自己的功能(功用),都与别的事物发生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十分容易地想到: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普遍地互相作用的,它们在同一个统一体(即世界)中处于普遍的对立和矛盾状态。正是世界事物的这种相互作用、对立和矛盾使世界运动(即绝对运动)本身得以实现,使绝对必然性得以实现出来;绝对运动就是通过这样普遍的相互作用、普遍的矛盾和对立状态而进行的。在生物(特别是动物)的自然界中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功能和作用,这种功能和作用构成了动物之间的既对立又依存的关系。自然界便在这种矛盾的关系中运动和发展。在人类社会中也是这样,携有各种各样身分和动机的人在发挥他的职能和作用,这种职能和作用构成了人与人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社会本身则在这种矛盾的关系中运动与发展。人(一个人)便是社会运动的承担者和构成要素;社会运动有它的客观规律性,而这个规律性则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普遍相互作用才能实现。在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带著他自己的需求和欲望,这些需求和欲望有些构成了统一,有些则构成了对立;总之,这些需求和欲望使人与人发生了普遍的相互作用与联系,而社会则是这种相互作用和联系的整体。社会便是这种由各种各样的人构成的有机体,这种有机体既不脱离每个人,又不被每个人所脱离;任何个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
  $3-10当我们把眼界扩展到整个世界中时,我们便充分了解一个事物,它的地位、作用和命运;要真正了解一个事物,必须要这样,把事物提高到世界的高度。但是作为知性对象(----我们不要忘记这里所说的事物只是作为知性对象的事物),事物是完全封闭的,在这个事物以外不再存在著别的事物(在知性看来)。知性头脑的视野便局限在这里,局限在这个完全封闭、孤立的事物中。因此,知性头脑中的世界是十分狭小的。但是它自己并未充分懂得这一点,它总以为世界本来就如此,就是自己中的这个世界。就像过去人们把地球看成是宇宙的中心,一切天体都绕这个固定的中心旋转一样。总之,在这里,在知性中,头脑只涉及了一个完全孤立的事物;所有的事物在这里都是互相孤立的,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因此,有时候在知性头脑中虽然容纳著不只一个以至无数个事物,然而这些事物都互不相关,没有什么联系,就像一个死背硬记的人把两条哲学教条装入他的头脑中去那样,它们在这个头脑中毫不相关。事实上我们看到,不仅学生会把一条条公式和原理互不相关地装到他自己的头脑中,就连许多学者也是这样,只把各种东西、各种知识互不相关地装入自己的头脑,而没有把它们内在有机地联结在一起,以形成一个整体,只不过学者们的头脑所装入的这些东西比学生更多罢了----因此学者们便显得比学生懂得更多东西,具有更多知识。然而这种?懂得?充其量也只是一种知性的认识,而不是对事物和世界本身的真正了解。人的头脑本来是寻求普遍联系的,但是在这样的头脑中却心安理得地让两个东西(两个知识)相互间毫无关联地处在一起。
  但是知性头脑也只能这样,因为它还没有能力再加深究,研究这些东西之间更深刻的内在联系,----而理性头脑则不同,它要深究所有事物,所有知识的深刻原因,深究整个世界的最终原因,因而理性头脑真正实现了世界之普遍联系。知性头脑的思维在这里涉及的是一个单独的与别的事物无关的事物,它从事物呈现出来的部分即现象入手,通过现象而达到事物本身即质。达到质后,知性思维即依照这个(被把握了的)质而构成一个相应的事物;这个事物不再是作为知性思维之对象的事物,而是作为知性本身之内容及其精神形式的事物。这样的事物便是?知性知识'。
  二纯粹知性
  $3-11当头脑中没有比知性更高级的思维活动时,头脑中进行的这个知性活动便称为?纯粹知性?;纯粹知性进行的头脑,由于是知性占了优势而被称为知性头脑。但现在头脑还不是知性头脑,因为知性刚刚开始,它刚刚在感性的基础上开始;头脑目前还是感性头脑。只有当纯粹知性充分进行后,从前的感性头脑才续渐为知性头脑所取代。总之,纯粹知性是没有理性(比知性更深刻的思维形式)居于其上的知性,它把感性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使感性成为知性的感性----即?知性感性?。知性一开始自然还没有在头脑中取得支配地位,但它会很快获得这个地位,从而使头脑成为一个知性头脑。
  纯粹知性是第一个开始思维活动的思维形式,它要深入把握现象(和事物)的质。质是现象和事物的第一个内在性,要把握这个内在性,就要进行思维;这便是纯粹知性的思维。纯粹知性将按照质的存在和运动特性来深入把握它,同时构成一个与质的自然(现实)事物完全同一的精神事物。纯粹知性把质和整个事物移到头脑中,在头脑中构成一个相应的事物。质的存在方式,根据上面所说是:以特殊性(特征)和现象的方式存在;现象是质的表现和存在形式,因而质便以特殊性的方式在现象(各个现象)中存在。呈现在知性头脑面前的便是质的这些现象,知性必须要通过这些现象才能把握到这普遍性的质,就像呈现在人们面前的金的形式是金矿石,而要想获得金就必须通过这些矿石,从这些矿石中提取。在每一个现象中存在著质的一个方面和一种特殊性,或者简单地说,存在著一部分之质,因而从一个现象中深入下去只能获得质的一个特征、质的一部分。这样纯粹知性就必须充分地占有现象,要获得完全的质,就必须要占有它全部这些表现形式,占有它全部的现象。
  对现象的占有,就是纯粹知性中感性方面的职能。感性在这里不再是纯粹感性了,它已经续渐变为知性中的感性,变为知性所具有的感性----即知性感性。当然,到目前为止头脑仍然是感性头脑,这个感性头脑还保持它的纯粹感性;只是随著知性的兴起,纯粹感性会慢慢地变为知性感性,感性头脑也慢慢地变为知性头脑。现在,感性执行了纯粹知性的第一个职能----对现象的充分占有(由于这样,由于感性执行了纯粹知性的职能,因而感性也就变成了知性感性;这个职能成了纯粹知性之进行下去的开端)。纯粹知性的开端必然是感性----即知性感性,因为它开始时必然要充分占有现象,并且,对纯粹知性的整个过程,知性感性都要源源不断地为它(纯粹知性)提供相应的现象材料。另外,知性感性的存在及其成为纯粹知性的开端,这表明感性与知性这两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固有联系,表明了知性必然要在它的前者即感性的基础上进行,而不能超脱于这个基础凭空进行。
  三知性感性
  $3-12知性感性为纯粹知性提供和获得外界现象。外界现象是客观存在著的,知性感性必须为纯粹知性提供这个最真实的外界现象。我们从上述《感性》那里已经知道一个人头脑中的那个?感觉过程?是怎样进行、怎样为这个头脑获取外界现象的。当这个感觉过程是纯粹感性(或者纯粹感性占优势)的过程时,(通过这个过程)头脑便可以获得真实的现象,相反,如这个感觉过程不是纯粹感性(或者不是纯粹感性占优势)的过程时,(通过这个过程)头脑便不容易获得真实的现象。因此这里就发生矛盾,因为知性感性与纯粹感性是矛盾的,在知性感性里,感性被知性制约和利用了,这样感性未免带有知性的局限性、带有知性的幻象和偏见。知性感性只看到属于知性本身的、知性本身?喜欢?的现象,而不容易看到与知性无关或与知性对立的现象。这样,在知性感性中所具有的知性成份越重,知性感性就越难以获得真实的外界现象,相反,知性感性所具有的纯粹感性成份越大,知性感性就越能获得真实的外界现象。纯粹感性是不带任何幻象和偏见的感性,它所获得的外界现象具有绝对的真实性;但它不管现象是真象还是假象,而只单纯抓住现象本身,现象是怎样,它所获得的现象便是怎样。前面我们说过,在一个小孩的头脑中所反映的现象是绝对真实的,因为这个头脑是一个纯粹感性的头脑,在这个头脑中除了纯粹感性以外再没有别的感性成份了。我们可以把纯粹感性看成是头脑获得真实外界现象的根本因素和指标,一个头脑中纯粹感性的成份越多,它就越能获得真实的现象;当一个头脑完全没有纯粹感性成份时,这个头脑便是充满幻象和偏见的头脑,所有从外界来的现象都被这些幻象和偏见所完全歪曲。这样的头脑我们并不难见到,如高高在上的官僚、深居宫庭的国王,精神不正常的人等,这些人的头脑是极少有纯粹感性成份的,因此它极少能够获得真实的现象。纯粹感性不是从头脑出发,而是从外界现实出发,因此它能够获得真实的现象。相反,从头脑中出发的感性就只有自我想像和幻象,而不具有真实现象。对于知性感性来说,它有两重性,这两重性构成一个矛盾。一方面,感性从现实出发,这便是纯粹感性,它使知性感性获得真实现象;另一方面,从知性、从现成头脑出发,它制造幻象和偏见,形成了对前一方面(即从现实出发的纯粹感性)的干扰;这种干扰越大,知性感性就越难以获得真实现象。知性感性就是处于这样两重性矛盾中的感性。头脑制造了干扰,头脑自己则会努力消除这种干扰,这便是头脑对知性感性中的知性不断进行的否定;这个否定或者由另一个知性思维进行,或者由更高的理性思维进行。但根本地说还是要由理性思维进行。理性思维力图把握整个世界,因此?理性感性?不象知性感性那样,它是不局限不片面的,它努力获取全部所有的外界现象。它与纯粹感性的功能相同,但它比纯粹感性更高级,它是在头脑(一个最高级的头脑,即?理性头脑?)主持下进行的,----但这种主持并不是要使理性感性从头脑出发,相反,它努力要使理性感性自觉地从现实出发。
  $3-13总之,知性感性已不再象纯粹感性那样自由自在了,它已经是被利用、被束缚的感性。它是知性的感性,一切都得以知性为是,惟知性之需要而需要,惟知性之回避而回避。一个专门而定型的头脑总是为它自己的存在寻找根据,而对有损自己的事实则往往视而不见。它对自己需要的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很感兴趣,而对自己不需要或有损于自己的事实则厌恶。比如某一学说的缔造者对有利的和能证明自己这一学说的事实非常感兴趣,而对不利于这一学说的事实则往往视而不见。头脑和精神已经专致和禁锢于这一学说中,这一学说给它造成了强大的偏见而使它的感性受到极大的干扰,以至看不到真正的不依头脑和精神之意志而转移的事实。
  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头脑来说是必然存在的,因为头脑在它的发展中总会走向专门化和定型。爱因斯坦不接受量子力学思想就是这样,他说:上帝不是在掷骰子吧;他的头脑受那种单纯、和谐、对称的作用因禁锢太深了,以至不能理解量子力学的?机率?和统计思想。头脑的发展反过来必定禁锢著头脑本身,发展得越深,头脑所受禁锢也就越强;这是每一个头脑所必然具有的命运----也是一个头脑(一种理论和思想)老化的表现。头脑所坚持的某一观点在开始时可能是正确的,然而这个观点所赖以生存的现实性在不断发生变化,观点很快就过时了,但头脑仍死抓住不放,这样头脑就不能不被现实所抛弃了。
  然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知性只是刚刚开始的知性,它还没有在头脑中获得优势,还没有把头脑僵化在自己身上。因此这里的知性感性还是有充分的纯粹感性的,它不排斥某种事实,还是对所有的事实都感兴趣。但这同时也表明了这里的知性的幼稚性,因为这种幼稚和不成熟,知性没有在头脑中取得一个稳固的存在和运动形式。成熟了的思维形式就是定型了、带有一定偏见的思维形式,正像成熟了的头脑同时就是定型的头脑,带有偏见的头脑一样。到了成熟的知性,知性感性就不容易获得和容纳与(这一)知性相反的现象和事实了。
  知性感性就在上述这样的两重性中执行知性思维的第一个功能,它为知性思维提供尽可能真实的外界现象和事实,以供知性思维进行思维活动。我们在前面(第一章中)说过,知性不同于感性,它要把摄入的外界现象转化为质,把(现象)这个外在的东西转化为它的对立面即内在的东西----质。这样,知性思维便是:
  知性
  外界现象-------质
  而感性则是:
  感性
  外界现象-------表象
  理性思维则是:
  理性
  外界现象-------本质
  这里,各种思维形式把?外界现象?这种直接外在的东西转化为内在的东西;感性由于思维作用等于零,所以它只是把外界现象转化为自己头脑中的表象----是外界现象的单纯反映和摄象。知性思维在这里则把外界现象转化为第一个内在性即质。前面一再说过,外界现实只是以现象的形式表现出来,它的所有内在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都是潜在著的,并且最终的决定因素潜存得最深。因此,头脑、精神所直接接触到的现实只是这些现象,它不直接接触到内在的起决定作用的东西,不直接接触到?神?和?上帝?之类。直接与现实现象打交道的是感觉和感性,而所有发生思维的思维形式如知性、理性等都不直接与现实现象打交道。当一个头脑缺乏或丧失感性时,这个头脑就断绝了与现实现象的一切联系,头脑到此也就完结了。这样我们便看到,感性对于思维、头脑和精神是多么重要,没有感性,思维、头脑和精神都不可能存在,人所特有的情感(热情、积极性、爱情等)、意志和科学、艺术等都不可能存在;这些东西都是依感性而建立起来的。因此我们看到,虽然所有的哲学及其认识论在感性这种(思维)形式上都纠缠不休,但都十分注重它而未敢忽视。因为它(感性)是头脑与外界现实直接联系的唯一形式(虽然这种直接联系只是表面性的),是头脑与精神通向其现实源泉的唯一桥梁。
  $3-14知性感性为知性思维提供外界现象,通过知性感性接触外界现象便是知性思维的开端,因为这种接触给知性思维带来了它赖以进行的?问题?。知性感性在形式上给知性思维提供的是外界现象,然而它实质上(给知性思维)提供的却是问题;在外界现象中便存在著知性思维赖以开始和进行的各种问题。一个思维是什么样的思维,它的方式和结果怎样,要取决于思维所进行的这个问题是怎样的问题。一个思维方式可以被提出来作为各个思维所赖以进行的公式,这个公式可以套到任何一个思维中去----如逻辑的作用。但根本地说,一个思维方式只能产生于这个思维过程本身,只能是(产生它的)这个思维过程的思维方式,而不能从外界硬套进去。因此问题决定了一个思维----一个具体的思维,同时也决定了这个思维的思维方式。至于思维的结果则更取决于这个思维的问题本身了。一个具体的问题产生出使这个问题最终得到解决的具体思维,产生出这个具体思维的具体思维方式和具体思维结果。知性感性所提供的一个外界现象中存在著一个(或多个)具体问题,知性思维便从这里开始,显然,所产生的自然也是一个具体的知性思维。因此,有怎样的知性感性就会有怎样的知性思维;知性感性是知性思维的开端,这个开端也规定了这个知性思维是个什么样的知性思维,这一点是十分显然的。知性思维是思维,但它是从非思维活动的因素出发的,从这个因素开始;全部思维活动从思维等于零的思维形式即感性开始。
  总之,知性感性执行了知性思维的第一功能,同时即给知性思维以一个具体的问题和开端。由于知性感性为知性思维获得的不仅是一个外界现象,而且是许多个以至无数个现象,因此知性思维将有许多个以至无数个具体的问题和开端,每一个问题都要使知性思维进行下去直至这个问题的解决。因此,在一个头脑中进行的知性思维将是许多次甚至无数次,只有这样知性才能占有这个头脑,使这个头脑成为知性头脑。在一个头脑中单单进行一两次思维还不足以使这个头脑成为一个思维头脑,要进行许多次以至无数次思维才使这个头脑成为思维头脑。同样,一两次知性思维不可能使这个头脑成为一个知性头脑,要进行多次、进行无数次思维才能使这个头脑成为知性思维所具有的专门头脑,成为知性头脑。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一个人想要使他的头脑成为一个哲学的头脑,这个头脑就必须进行许许多多哲学问题的思考,只有进行了这些思考,一个头脑才有可能成为哲学的头脑。爱迪生的头脑是一个发明创造的头脑,但是,一个人要拥有这样的头脑,他的头脑也必须要象爱迪生的头脑那样思考过许多发明创造的问题,只有思维了这些问题才有可能使这个头脑成为象爱迪生的头脑那样。在这里强调充分的思维活动,只有这样,一个专门的头脑才会产生,一个思想和精神也才能由此而产生。在这里,知性感性给知性思维造成了许多开端,从而使知性思维(在头脑中)占有这个头脑,使知性思维得以稳固和坚牢。因此知性感性为知性思维占有和获得一个专门的头脑发挥很大作用。
  在知性感性以后,知性思维便进行它的思维活动,这个活动的目标是把外界现象转化为质。这个思维活动首先采取的形式便是逐个对知性感性所提供的外界现象进行分析;这称为知性分析思维,简称?知性分析?。知性分析逐个而全部地把知性感性所提供的外界现象进行分析,这样分析的结果是得出了质的各个特征。然后知性思维再采取另一种形式而把这些质的特征集合与统一起来;这便是知性综合思维,简称?知性综合?。从知性综合中又发生出另一知性思维形式,它把这在知性综合中统一起来的质的特征进行抽象,从而得到普遍性的质,这称为知性抽象思维,简称为?知性抽象?。现在质得出来了,它存在和保持在知性抽象思维中,但这个抽象思维往往使质变为纯粹普遍性的质而脱离它的所有具体特征、所有表现形式。这样,知性思维再产生出一个思维形式,以把这存在于知性抽象中纯粹普遍性的质具体化、特殊化,使它回到它的每一个特征和每一个现象之中;这种思维形式称为知性演绎思维,简称?知性演绎?。这样,知性思维将经过一系列思维运动形式----知性分析、知性综合、知性抽象、知性演绎----而进行,而达到自己的目标。知性思维的这个目标为:把握质和由这个质建立起来的相应之事物。
  四知性分析
  $3-15分析是思维开始进行时所采取的形式,也是思维运动中最重要的形式。思维的原本意义是分解外在的表面东西而深入到事物的内在性,而分析便完全具有这个意义(----它比其它思维形式更具有这个思维之根本意义);分析便是对外在的表面东西进行分解,而深入到它们的内部、它们的实质性部分中去。前面说了,思维者首先遇到的是现象性的东西;只有现实的外在性的表面部分直接呈现在思维者面前,而实质性的东西(----即思维所要把握的东西)则是潜在的,它潜在于这些现象的内部。思维的意义便是打破这外在的现象而深入和把握存在于现象内部那实质性的东西;思维的这个意义主要便体现在它的分析形式上;分析执行了思维的主要功能。分析是思维运动的一个形式,顾名思义,它与物质运动中的?分解?作用相似,分析是精神世界、思维世界中的分解,而分解则是物质世界运动中的分析作用;它们的意义都是:把外在的表面的东西解体,使内在的实质性的东西呈现出来。我们要从?雷电?这种现象中寻找出实质性的东西,就要分析这种现象,从这种现象的表面深入到它的内在性。要了解一个社会,就要分析社会所呈现出来的各种现象,社会的实质性便存在于这些现象中;分析便是对这些外在的表面现象进行分解、扬弃,使现象所掩盖的社会之实质性呈现出来。思维实际上便是这样,它把表面的东西分解和扬弃,从而使它要把握的东西呈现出来,打破实在性的外壳而使这个实在性呈现出来,从而为思维自己所把握。?发现?一词的意义便在这里,它表示思维者深入下去而发现存在于那里的一个既定的东西。发现的对象是既定的,而不是思维者自己创造出来,因此只有它呈现出来思维才会发现,就像当太阳上面的?黑子?没有在太阳表面上出现时人们就不可能发现(见到)这个黑子一样。这里所强调的是:思维运动不可能在其过程中制造(捏造)出它要把握的东西,而只能从表面现象中深入下去,从而使既定存在的现象之实在性呈现出来,这样思维才能把握到它要把握的对象。因此,?发现?包含著不取决于思维活动和过程的含意,即(所发现的对象之存在)不取决于发现者的任何意志而改变。思维的作用只是依靠自己的力量无限靠近这个实在性。
  确定思维过程中这个?发现?的意义对于思维本身来说有著重要意义,否则,分析以及所有的思维活动形式就没有什么存在的理由了,因为思维被规定为寻求和把握一个既定的客观存在著的东西,它通过分析等思维形式而达到这个目的。相反,如果思维所要寻求和把握的东西出自于思维过程本身(----这是十足的唯心论),则它就不需要什么分析、综合等了,事实上也不需要什么思维,----大概只需要?回忆?,回忆一个人在出生之前就存在于他的灵魂中的东西。思维的本意是寻求和把握存在于思维本身之外的客观存在的实在性,只是这一根本点,思维才建立起它的整个运动过程,建立起它的主要的运动形式即分析。这样,思维得根据这个客观存在的实在性之存在情况和规律,首先对现象进行分析(然后再对分析的结果进行综合、抽象等),因为这实在性存在的规律为:它以特殊、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它的表现形式即现象之中,它以特殊、具体的性质而存在和表现,不能以纯粹普遍性的形式而存在与表现。这是实在性所具有的必然遵守的规律性。思维必须从这实在性的特殊性出发,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特殊性而达到实在性本身。思维对付这些数量无限的特殊性的方式便是分析,它要尽可能逐个对它们进行分解,逐个深入;然后在分析所得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和抽象(再在抽象所得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演绎)。自然,对无限数量(即不定数量)的特殊表现和现象进行分析无疑是件最为艰巨的工作;实际上,它也是思维中最为艰巨的工作。新现象会随时出现,有时是单一个出现,有时是几个以至无数个出现,这样的情况往往是思维所不能完全预料的。但是不管怎样,相关的现象一旦出现便有可能立即引起思维者对之进行分析,而不管事先预料到与否。
  另一方面,思维著重于分析虽然艰苦,却有一个很大的优点,这就是思维对对象、对现实的接近。分析总是同现象打交道,而综合、抽象等都是同分析结果打交道(它们比分析更远离现象和现实)。这一点对思维本身十分重要,因为思维侧重于分析问题即同时便是思维与现实之间的密切联系。因此,我们平常感到分析与沉思(即自我的沉思默想)之间总有某种差别,分析不能离开一个具体的现象和事实,离开了分析对象,分析就不能进行下去;而这种沉思则相反,它离开了具体现象,它不是从现实出发,而往往是从思维者本身出发。因此,沉思往往不是分析(虽然有时也有分析的成分);沉思进行得更多是综合特别是抽象思维,而这两个思维形式是较为远离现实的。因此,分析和沉思在哲学上就有不同的?待遇?,人们往往把分析思维看成是唯物主义的,如?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对具体问题只能使用分析方法)这个思想便是唯物主义的思想。----分析是专门对具体性的思维,它与抽象相反,抽象是对一般性和普遍性的思维,因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已经包含了对分析思维的强调和对抽象思维的排斥。另一方面,人们则往往把这种自我的沉思默想看成是唯心主义的东西,因为这种沉思往往脱离现实----准确地说是脱离当前所呈现出来的现实性,而不是脱离现实,因为沉思接触到的是现实中的一般性和普遍性,而不接触(或不屑于接触)表面的、当前所呈现出来的现实性,----同时又因为沉思大多是综合思维特别是抽象思维,并且它有时甚至会发展到完全脱离现实的纯粹抽象状态。只有完全处于纯粹抽象思维状态的沉思才是具有完全唯心主义色彩的沉思,因为这种沉思已经完全脱离具体性了,而现实呈现在思维者面前的总是具体性和个别性。
  我们再进一步考察思维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这样便对所谓思维?脱离现实?有更深的了解。首先呈现在思维面前的是具体性、个别性的?多?的现实(一般人的?现实?观就是这样,但这并不完全);而这只是一个呈现出来的现实,思维者所直接接触的便是这个现实。但这个现实还有其内在性,还有其一般者和普遍者,有其与?多?相对应的?一?,这些相反的方面也属于现实,并且是实质性的现实。这样,现实便分为两个部分(或方面):呈现出来的现实,和内在性、实质性的现实。现实的这种分化会引起思维发生相应的分化,这种分化便是:分析思维,和综合、抽象(直至纯粹抽象)思维。对现实中直接呈现出来的那部分的处理往往由分析思维承担;而对现实中实质性部分的处理与把握则由综合和抽象思维承担,但这要在分析思维所提供的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由此所说,所有的思维都没有脱离现实,它们都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同与自己相适应的那部分现实相联系。但这里显然具有矛盾,并且这个矛盾在哲学上被提升到哲学根本问题的矛盾,即从现实出发还是从思维本身出发的矛盾,唯物主义色彩和唯心主义色彩的矛盾。但是矛盾著的这两方面又是互相依赖和互相转化的。分析是与具体性(即与通常意义的现实)打交道的思维,但它也很快升为综合和抽象,这表明思维不会永远停留于分析形式,思维不会因为抽象有可能脱离现实而不过渡到抽象,它甚至还会过渡到纯粹抽象。因此,抽象脱离了那直接呈现出来的表面的现实,然而它却深入并把握了实质性的现实;这样,抽象并没有脱离现实,它所脱离的只是这呈现出来的表面性的现实。但这里又有另一个矛盾和问题,即抽象思维所把握到的现实实质性与真正现实的实质性是否相同?因为在抽象思维那里所存在的实质性现实毕竟不是真正的现实实质性,这个现实实质性是独立于思维活动而存在的。是否相同这一点是抽象思维本身所不能确证的,相反,只有否定这抽象思维而再回到分析思维、回到具体性的现实中才得以证明;因为具体性现实是思维与现实直接联系的唯一纽带。因此,在这里充满著复杂的矛盾和联系,思维运动本身充满著矛盾。思维必须过渡到抽象形式,但这同时便使思维远离了思维本身与现实直接联系的这个唯一纽带----具体性现实。实际上我们已经体验到,沉溺于具体性现实中并且成为这一现实的某种构成因素的人其头脑是不可能发生相应思维的,因为它一方面局限于这个具体现实中,另一方面则被这个具体现实所窒息,包括分析思维也是这样。比如一个整日纠缠于日常事务而不能超脱的人是不可能对这些事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思考的,他的精神完全局限于这些事务中,他的思维功能也被这些事务所窒息了。只有超脱于具体现实的人才能对现实有所思考,就像只有超脱于日常事务的人才有可能对这些事务进行充分的思考一样。所谓?旁观者清?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但是,要了解现实就必须投身于现实中,甚至成为现实的一个构成要素、一个分子和成份,这是了解现实的前提(但不是了解现实的唯一条件,另一个条件正好与这个条件相反)。就像一个人要了解战争就要投身到战争中,成为士兵或将军----成为战争的直接参与者一样。然而士兵或将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又不可能了解战争,因为他的精神太局限在这战争中了,并且当时也没有充分思考、了解战争的时间和机会。只有当他离开战场回到和平的环境中生活,随著对战争以外的事情的更多了解,他才有可能全面真实地了解他所参加的那场战争。因此,投身于现实,成为现实的一个构成要素,是思考和了解现实的前提;但要实现这种思考和了解还要超脱于这个现实,站到这个现实之上的高处去,这样才能实现对现实的思考和了解。当一个精神完全专致和沉溺于某一件事情时,它并不能充分思考和了解这件事情,只有在这同时又超脱于这件事情,它才有可能充分思考和了解这一事情。中国古代诗人苏东坡有一首诗很精湛地道出了这一规律之一个方面: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苏东坡《题西林壁》)
  在此同时
  要识庐山真面目,
  必须身处此山中。
  这便是思维和它的对象即现实之间的复杂联系,这种联系的内在性要求思维者既不超脱于现实,又超脱于现实,才能实现真正的思维,从而实现对现实的真正了解。
  $3-16知性分析的对象是外界现象;分析虽然必须把所有的外界现象进行分析,但它必须逐个地进行。在这时,被分析的那个现象与别的现象孤立起来了。分析的一个意思便是专致于一个现象,这种专致同时便是对这被分析现象以外的现象的忽略。我们立即会发现,专致是深入的前提,没有专致,没有把力量(精力)集中于一点,就不可能深入下去。思维的这一性质与物质世界的力量运动规律是相同的,在物质世界,力量越集中于一点,这个力量就越显得有力,就越能从这一点中深入下去。相反,力量越分散,这个力量就越显得软弱无力。这一点已成为人们的常识。在思维领域也是这样,比如?集中精神?就是这个意思。我们看到,一个不惯于思维的人是多么难以把他的精神集中起来,而精神集中却是进行思维的前提。分析便有这样的性质,并且它首先表现为这样的性质,表现为重点和精神的集中,表现为对各种思绪之干扰的抗拒。
  分析的这个意义和性质给思维造成了重大影响,以至任何一个成熟的思维几乎都是专一的。一个成熟的思维同时便是一个?定型?的有侧重、有长处和短处的思维,它很快会发展到专门思维、专家思维。思维的这种走向专门化的发展无疑是分析的作用,是分析使它固定在某个现实方面上。比如,一个头脑过多地分析社会学问题,从而使这个头脑的思维固定成型在社会学方面。固定成型的思维同时便是一个专门的和受束缚的思维,因此它既有长处也有短处,并且它的长处就是它的短处,它的短处也是它的长处,----长处只是在相应的条件和环境下才成为长处,当这种长处移到另一环境时,长处也就变成了短处;长于算盘的人可能短于电子计算机,因为他的头脑已定型于算盘上了。现代技术及其发展把大量熟练工人变成了非熟练工人,把他们的长处变成了短处。分析是思维最主要的运动形式,这个运动形式的意义和性质自然要给整个思维运动造成重要影响。
  $3-17这样,思维在分析之下把全部力量凝结到它的分析对象身上,----对于知性分析来说,这个对象便是?一个?现象。在这种分析的作用下,这个现象便显得与其他现象互相割裂、互不相关了。这样我们便得出对分析思维之作用的一种看法:现象、事物之间本来是互相联系的,然而在分析的作用下,它们却互相割裂、孤立和分离开来。同时我们也看到思维为纠正这个?错误?进行了努力,使现象、事物之间(在思维面前)重又恢复它们互相联系的本来面目;思维的这一努力便是:对所有现象和事物(所有的个体性)分别进行分析,然后进行综合和抽象,以真正恢复这些自然联系。其实,思维寻求(每个)现象和事物的内在性即是寻求这些现象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寻求整个世界的普遍联系,内在性无非就是这些联系;我们所说的内在性其实质就是这些现象和事物所组成的整个世界的普遍联系,而不是一个深藏著的形而上的静止实体。在自然和现实中,形而上的实体并不存在,它们只是思维自己杜造出来的东西,就像人的精神杜造出真主和上帝一样。但这种杜造对于思维、对于人类精神并非没有一点好处;形而上学对于思维仍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没有它,它的对立面----辩证法也将失去意义。辩证法强调自然和现实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形而上学则强调在自然和现实的深处存在著一个永恒不变而支配一切的静止实体。这两种思想结合起来便得出许多令人生趣的思想,如一般性和具体性之关系、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一?与?多?的关系等等,这些思想便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中两个相应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因此,内在性和普遍联系是一致的,内在性的实质便是普遍联系;我们不妨把这种联系称为?内在联系?,以与不是内在性联系的外在联系相区别。思维的实质便是要把握这个内在联系(----它在事物和世界中表现为质和本质)。现在,思维在分析中则分割了各个现象和事物,使它们孤立起来;但思维并不是要在分析中绝对分割这些现象和事物,相反,是为了寻求它们的内在性。内在联系毕竟是内在的,它存在于各个现象和事物之中,只有深入到每个现象和事物的内部才能获得这些现象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思维不可能同时对全部现象进行思维的深入,因此便产生了分析,即逐个进行深入的思维----逐个分而解释之。分析的意义是逐个地深入,深入到现象和事物的内在性;由此而来的便是思维的集中和专致,便是对其他现象和事物的暂时忽略。便是分析对象与别的现象的互相割裂。
  但是,我们在进一步考察分析思维过程时便会意识到要对这种所谓?互相割裂?进行较严格较精确的规定。割裂无疑是存在的,但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割裂即完全分离,即在分析过程中分析对象与别的现象并不完全分离,没有一点联系。严格地说,思维在分析中只是侧重于某个现实现象,其他现象还是被思维所涉及,但这只是涉及而已,它比被分析对象在思维中的地位就逊色多了。我们由此得出一个思维(力量)分布的想法:思维(同一时刻)在每一个现象上都有分布,只是在分析中各个现象所分布的思维程度有所不同,其中凝结著大部分思维于其上的便是被分析的对象(这种分析对象是可以转移的)。假设有现象A、B、C、D、E、F,这六个现象都有思维分布,而C上则有绝大部分思维;这样,思维在A、B、D、E、F上的分布就少了(----并且在这些现象上思维的分布也各不相同)。这便是思维对现象C的分析,在分析中思维侧重于C,但对A、B、D、E、F还是分布有思维;分析思维便指这样的思维分布,它是指整个思维分布,而不单指侧重于现象C上的那部分思维,分布在A、B、D、E、F上的思维也属于这个(分析)思维的一方面。由此可知,在思维分析时,被分析对象与其他现象并不完全割裂开,而是保持著一定的联系。我们从?思维分布?这一想法很容易得出分析的变化(即分析对象的转移)和综合思维的特征,这个特征与分析思维的特征有什么不同。在上面例子中,思维在分析C,然而我们可以变换思维的分布,使之重点落在E上,于是思维便变成了对现象E的分析。我们也可同样转变思维的分布,使之重点分别落在A、B、D、F上,这样(思维)便成为不同的分析了。因此思维者的思维分布是可以变化的,这种变化便使思维者对各个不同的(思维分布之重点)对象进行分析。那么与分析相反的综合思维又是怎样的思维呢?综合思维与分析思维相反,它的思维分布没有重点出现(相对于分析来说),各个因素所分布的思维是均等的。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的思维分布状态,思维不可能绝对均衡地分布在各个对象上;实际上,思维分布随时都在?振动著?,都在变化著;思维分布通过不断的变动而达到综合思维的理想平衡。干扰这种分布的有现实中的各种随机刺激,和思维者的精神、情绪变动等。比如,各种各样的现实情况会干扰自己对某个问题的思考和注意力。总之,不管是分析思维还是综合思维,思维分布总是在变化著、?震颤?著。
  $3-18知性分析在它对一个现象的分析中,首先注意这个现象中所有表现出来的情况,要尽量把握到这些情况。比如在分析雷电现象时首先便要了解:雷电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发生时伴随著什么情况、每次发生与以前有什么相同和不同,还有它能引起火灾、会把人畜击死等等。分析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搜集这些情况,最充分地占有这些?材料?。?飞碟?现象对于人们来说是一个谜,因为它出现在人们眼里的次数太少,以至无法得到关于它的情况的充分材料。当然人们会根据所获得的情况进行分析而得出某些假设,但由于没有充分掌握情况,这些假设在提出来之后也没有得到新的表现情况的证实。因此,分析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必须是尽可能获得分析对象的一切情况,一切材料,只有充分占有材料才能进行分析,因为分析对象的内在性便存在和表现于这些材料中,并且这些材料越丰富,它的表现就越充分,因而分析所获结果的真实性就越大。由此我们看到,掌握有关(分析对象的)情况和材料是十分重要的,掌握的情况越丰富,分析的结果就越真实而越远离假设性质;相反,所掌握的情况越贫乏,分析就越难进行下去,分析的结果也就越不真实而越成为假设的东西。因为,内在性的表现程度与它以各种情况、各种形式展现出来的程度成正比,这种情况越丰富,它的表现程度就越大,分析对这内在性的把握就越有可能。当然,充分地占有材料并不是分析达到目的的唯一前提,分析要达到自己的目的,要把握现象的内在性,无疑还要依赖于分析本身的各种能力。分析思维所具有的能力越强,它就越容易获得其对象的内在性,相反,分析能力越弱,它就越不容易获得这个内在性。分析虽然主要对所获材料进行思维,但分析作为一种活动同时也包括对这种材料的搜集。因为我们看到,如果没有分析活动,分析所需要的材料就不会存在,至少它们不是作为分析所需要的材料存在。所谓?分析材料?是怎样形成呢?它是现象的各个表现形式被分析活动搜集出来后的存在形式,就像工厂中所使用的原料。原料是什么?原料就是已经物化有一定劳动在上面的自然物质。比如矿石,当它还未被开采出来时它并不作为生产中的原料存在,只有把它开采出来并变为适合于生产活动的东西才算是原料。这样,为了把它变为适合于生产活动而必须物化有一定的劳动于其中,否则它就不是原料。在思维活动中也是这样,分析活动的情况和材料便是这个活动的原料,这原料的获得必须要付出一定的分析活动,分析活动必须(甚至是主动地)到它的对象中去寻求这个对象所表现出来的各种情况。因此分析活动一方面是对获得的材料进行思维,同时还包括对这些材料的寻求,在这种寻求过程中同样要付出思维,就像在获取原料的过程中要付出劳动一样。每一个分析活动都不会遇到一个现成的材料,分析活动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由分析活动本身去寻求和搜集。当然,人们也许会说,图书馆里的材料多的是;但是这些材料也需要每一个具体的分析活动去寻求,寻求自己所需要的。
  $3-19现象有它表现出来的各种情况。这一点立刻使人意识到一个问题:现象中又存在著现象吗?这是怎么回事?这促使我们对?现象?再作更深的思考,因为现象便是指那普遍存在的表现形式,它与任何不是表面性的内在性相反。现在在现象中又存在著另一种表现形式,这个现象之中的现象无疑使原来的?现象?变成了一种抽象的东西。
  其实,每一个现象确实有其多种表现和存在情况,虽然它自身便是?表现?本身。象上面所说的?雷电?现象,这种现象是怎样的呢?就是回答这个?怎样?也可以罗列出一大堆,这些都是雷电这个现象的特征、性质和情况。一说到现象,我们自然会想到:这个现象是什么样的现象?如果不回答这个问题,这个所谓的现象就是空洞的,就不是现象。我们在说到?飞碟?这个现象时一定会想到:飞碟是蓝色、发光的,发光时强时弱,圆盘形,它飞得比飞机还快,它还可以干扰电波,等等。我们必须把这些罗列出来才算知道这个现象是怎么回事。因此,现象实际上并非是指某种抽象的表现,它是指许多以至无穷的具体表现,这些表现都属于这个现象的内容。现象便是这些无穷具体表现的总和。现象对外是作为一个抽象的名称出现,如对于我们来说,把上述那些天体现象称作?飞碟?已经足够了。但对于现象自身内部则必须作为这些无穷罗列的总和出现,在这里,它要回答?现象是怎样的?问题。这对于一个现象来说是最基本的问题,它不能回答,则表明它是不存在的。
  现象的这种多样性也可称为现象的?变化情况?;一个现象本身也是可变的,如飞碟这次出现与上次出现便会有不同的地方,或者颜色深浅不同,或者光亮强弱不一,等等。这种变化情况是了解一个现象最重要的材料,因此,这种变化情况对于以这个现象为分析对象的思维来说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如果一个现象静悄悄的一丝不变,则思维不管怎样都不可能了解这个现象。这样,我们从现象的变化中又得出一个多样性的多样性,如某一现象G在某种稳恒状态下有三种情况a、b、c,当这个现象G发生变化(或者消失后再出现第二次时),我们便发现a、b、c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甚至还出现新的情况d。这样现象G本来已经有一个多样性a、b、c了,在其变化中多样性又产生多样性:a变为a1、a2、a3,b变为b1、b2、b3,c变为c1、c2、c3等等;这样的多样性无疑要无穷延伸下去。这种?多样性的多样性?对思维了解这个现象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掌握了现象的这种多样性的多样性,思维就很容易了解这个现象;如果没有现象的这种多样性,则思维就不可能了解这个现象。
  由此我们想到一个更为细致复杂的世界构成模型:世界有无限多样的事物,它就是由这无限多样的事物构成;而事物又有无限多样的现象(当然这种无限是理想的无限,实际上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事物具有无限多的现象,?无限?这个词在这里只表示不定值,如无期、无数等);现象又有无限多样的表现情况,这些表现情况又是变化著的。因此,如果我们不厌其烦,便可以得出世界的?多样性的多样性之多样性?。总之,世界是多样性的世界,这个多样性存在于世界构成的各个层次中。世界的基本构成为:
  本质(绝对本质)----质----现象
  在其中,现象和质结合成了事物,事物与本质结合而构成了世界。在这里,现象被定义为与质、本质等内在性相反的普遍的表现形式(----这个?普遍?的意思是:所有的内在性、所有事物都以?现象?这种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它是外在的表面的东西。换句话说,所有外在的表面的东西,所有直接呈现出来的自然和现实都是现象,都称为现象。因此,一个现象有各种各样的表现情况;同时也可以说,一个现象有各种各样的现象,但这种说法是不适当的,一个现象在它与另一个现象,或与一个事物的关系中是作为?一个现象?存在,但它是有它自身的内容的,这个内容才是这个现象本身,现象的这个内容只有当现象回到自身时才表现出来。当我们说?这是一个现象?时我们只是从另一个现象或从一个事物的角度来看待这个现象,而没有涉及到它的内容。当我们进一步说?这是一个这样的现象?时我们便深入到现象本身,接触到现象的内容。我们说:这是一个家庭;这只是把这个家庭看成?一个?家庭,看成是一个事物单位,而没有涉及到这个家庭的内部(内容)。我们问:这是怎样一个家庭,我们就解剖这个?事物单位?,于是便看到这个所谓单位原来还有许多内容、许多东西和成分。我们把原子看成是世界的构成单位,但当我们解剖这个原子时便发现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东西,而是一个有著复杂构成、复杂内容的东西。在我们现在所考察的问题里也是这样,一个现象作为事物和世界的表现单位它好象已是最单纯的没有任何内容了,但当我们解剖这个现象时却发现它同样是由各种各样的表现情况构成。于是便产生了这种?现象之现象?。
  总之,在这里我们必须这样深入考察?现象?这个东西,否则我们的分析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分析是对一个现象的分析,它无疑要涉及到现象的所有内容。
  $3-20知性分析在搜寻了它的分析对象的各种表现情况之后便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即对这些材料进行思维的?整理?。这无疑是分析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步,在这一步中充分显示了分析所起的作用。知性分析以及其它任何分析的第一步便是前面所说的对确定了的分析对象之材料的搜集,第二步便是这里所说的对这些材料进行思维的处理。而对分析对象的确定并不属于分析,而是属于整个思维的事,思维找到了一个引起问题的现象,于是就首先以分析的方式来对待它,然后再施以别的思维。虽然分析这样分为两个步骤,但是对于一个主动的分析思维来说,这种区分的界线并不十分明显,甚至完全模糊不清,因为这两个步骤完全掺杂在一起了。对于一个主动积极的分析思维来说,收集材料和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的活动是同时进行的,即在收集材料的同时进行材料整理,又在整理材料的同时进行材料收集。对于这样的分析思维来说,在有意识地收集材料的同时不进行分析是难以想像的。同样,对于任何一个真正的思维来说,在整理材料的同时不收集材料则更是难以想像。根本地说,只有思维的时候才有可能进行真正的材料收集。
  然而在科学发展的历史上这两个思维步骤却是区分开来的。但这个历史与上面所说的情况有一种区别:即历史是无意识地为科学积累材料的,那些在历史上扮演这个角色的人自己并不懂得他们是在历史地为以后的科学积累材料;因此在这里,积累材料与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的活动是分开来的。但我们决不能走向极端而认为这些人对这些材料完全没有思维,相反,他们已经做了他们所能做的充分的分析(及其他思维),他们的思维已经从这些材料中得出一定的结果,只是这种结果还是极为初步的,真正的结果只有在以后的科学活动中才能得到。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收集和整理材料,思维者完全有意识地进行活动;这里的活动目的十分明确:收集材料是为了整理材料。因此,在这个收集材料的过程中不可能不存在著思维。
  另一方面,物化有思维于其上的东西也会作为另一思维的材料。在科学史中,前一思维结果正好作为后一思维的材料,比如在天文学历史上,第谷.布拉埃的思维结果便是作为开普勒和后来的牛顿的思维之材料而存在。在前面所说的个体思维中也有这样的情况,前一思维结果作为后一思维的材料而存在;前一思维便是向后一思维提供材料的。因此,根本不存在停止思维、停止头脑活动而去进行材料收集的事,而这样所得的材料也不是什么思维材料;就像在生产活动中,原料如果不?物化?有一定劳动在上面就不成其为生产过程的原料一样。在这里必须注意这一点,所谓思维材料,它必须适合于这一思维活动,就像原料要适合于某一生产活动一样(如果生产过程只用细石做直接的原料,则大石就不是这个过程的原料)。于是,为了得到适合于这个思维活动的材料,一个思维便要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图书馆里的材料并不是真正的材料,一个思维活动要从这堆东西中获得适合自己需要的材料,就必须对这些东西进行?加工?以使之变为适合自己所需要的材料。
  因此分析活动虽然分为这两个步骤,但这两个步骤在思维者中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分析活动在材料收集的过程中已同时进行分析,同样,在整个分析过程中都存在著材料的收集活动。认为在材料收集活动中完全不存在著分析和其他思维,这是不对的,这种情况只有在消极被动的思维者那里才有。收集材料和整理材料与其说是分析活动的两个步骤,不如说是这个分析活动的两个方面----两个互相依赖互相转化的方面。
  $3-21那么,分析是怎样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呢?这无疑是分析思维之最深奥的问题,也是全部思维运动最复杂最深奥的问题。我们自然可以说,分析把这些材料进行相互间的比较,找出它们的相同和相异的地方,这诚然不错,并且事情也正是这样;但是单单找出它们的相同和相异点还未能完满回答分析对内在性的深入与把握的全部过程和机理。试想,得出现象的各个表现情况的相同点和相异点,便是对这个现象的最终分析结果吗?自然不是。在实际的分析活动中,得出现象的各个表现情况的相同点和相异点仅仅是分析寻求现象内在性的初步,进一步的分析便在这些初步结果上进行。
  当我们深入考察这些相同点和相异点之后,便发现必须寻找和确定这种相同性和相异性的意义,即这种相同是什么样的相同,相异又是什么样的相异。一个现象的两个表现情况之间的相同和相异意味著什么?比如,雷电现象中雷响和闪电这两种情况的相同和相异有什么意义呢?我们看到,雷响和闪电之间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那种相同性。看来,按一般的相同意义,它们之间是根本不能比较的,就像1米和1公斤不能比较一样。它们之间并没有相同的?单位?,怎能比较同异呢?中国社会和美国社会能比较同异,因为它们有相同的?单位?,相同的意义基础----"社会?。但是?中国社会?和?太阳?就不可比较同异了,因为这两个事物之间根本没有一个共同的意义基础。因此,在这里?相同?和?相异?的意义与它们的一般意义不再相符了;按照?相同?和?相异?的通常意义,在这里,在同一个现象的表现情况的比较中很难存在相同和相异性。那么我们用什么名称来表达这里的比较所具有的意义呢?我们发现,用?一致?与?不一致?来表达这种比较比用?相同?与?相异?来表达更恰切。比如,雷与电是一致的或不一致的----如把它认为是相同的或相异的便显得别扭和不恰当。显然,用一致与不一致来表达这种比较是合适的,而在同一个现象的这些表现情况中,一致与不一致对这个现象之内在性的表现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在现象?中情况A和B是一致的,这样便很容易使思维发现它在这个现象中所要发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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