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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量论·观遣他品》及Apoha论研究的新近趋势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1日
来源:不详   作者:肖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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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日本学者的相关研究为线索
  
  前 言
  《集量论》是印度佛教论师陈那(DignAga,意译为大域龙)集大成之作,亦是后来佛教逻辑学发展的理论基石。《集量论》的原本由梵文撰写而出,我国唐代高僧义净曾(景云二年,711年)由梵本译成汉文,但不久亡佚。庆幸的是,《集量论》的梵本虽然已经遗失,现今却有两种藏文(德格本和北京本)译本流传于世,这为我们了解《集量论》面貌以及陈那论师的思想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从迄今为止有关《集量论》的研究成果看,就其中第五卷即《观遣他品》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这或许是因为《观遣他品》论述的主要是“声明”(语言学)的问题,而且在唐玄奘所传译的因明著作中对这部分内容的涉及也极为简略,而吕澄先生的《集量论释略抄》(1928)亦略去了这一品,故其中的内容一直未受到佛教学界的重视。就汉语学界来说,《观遣他品》的内容始见于法尊法师所翻译的《集量论颂》(1982)和编译的《集量论略解》(1980)以及刚晓法师最近在各类论著中所作的讲解,而就其内容做深入探讨的则不多见。在这方面,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对颇丰,从20世纪6、70年代的北川秀则和服部正明,到80年代以后的一批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就“遣他”(遣离,Apoha)问题作了多视角的探讨,这些研究成果无论对传统的佛学、逻辑研究或是对现代语言学研究均有较大的启示作用。因此,本文重点在于对这些研究成果做一梳理,进而提出“遣他”理论在现代学术背景下的潜在价值。
  一、早期研究
  在日本学界,最早关注《集量论》的学者要算东京大学印度哲学科教授宇井伯寿。宇井伯寿著有《佛教论理学》(1944)一书,对古今因明学的发展过程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其中在“陈那的论理学”一章中提到《集量论》“观离品”以及“遮”“离”以及“apoha”等概念。有趣的是,当时的学界并没有关注到《集量论》原本或藏译,宇井本人也没有亲自读过《集量论》,他只是根据自己敏锐的学术眼力推测出《集量论》中应该存在相关的内容,而实事证明,宇井的推测大都是正确的。宇井指出:“有关观离品的内容,由于过去从来没有加以介绍,所以我们无法弄清其真实内容,不过可以想象,其中恐怕是先破除声量,然后是详细论证声量的内容,接下去大概是破除了譬喻量。”“此处声指的就是所谓的声量、圣言量圣教量之类的东西,声量圣言量实际指值得信赖之人的言语,也包括通过听闻和理解所获的知识,圣教量指这样的言语被记录于典籍而流传,人们通过阅读所获得的知识,两者经常被视为同类……陈那不承认此等为独立的量。……若依前者的意思,由于相信某人而生起的知识不外乎于比量,若依后者的意思,因为要依赖于对对象的经验,那它又无外乎于现量”。宇井进而举出胜论派和正理派在这方面相似的论点。即将声量看成比量,不独是佛教的观点,同时也为胜论派所主张,而正理派则将其视为“间接有分别现量”。“如果声量是依言语之所诠或叙述于典籍所获的知识的话,那么从发话者或撰写者的角度看,某人是在说或者是在陈述依现量和比量所知之事,若从听闻者的立场看,这与依据三支作法令他人开悟的情况无异。然而,即使听闻或阅读的一刹那属于现量,正如就他比量不说现量一样,这无疑也是现量。不过,由于说话或陈述之际要用到命题,而作为命题的一般性质,正如前文所述,一方面要遮去其表述的矛盾,另一方面要诠释表述所指称的意义。由于此‘遮’即是‘离(apoha)’,所以可以想象在《集量论》的此品中应该存在就‘离’的详细论述。”(宇井,1966,p247-250)由于上叙述和推论可以想见,宇井仅根据《因明正理门论》中“为自开悟,当知惟有现比二量”的表述,便推知在《集量论》必然存在有关“遮”“离”(apoha)等的详细论述,可谓独具慧眼,正因如此,他当之无愧地可称为日本学界研究遣离论的第一人。
  继宇井伯寿之后而关注陈那遣离论的是九州大学教授伊原照莲。他撰有《陈那的语言与存在问题》和《陈那的语言观》(1953)二篇论文,通过对法称和陈那就语言与分别关系的解释,探讨了陈那的语言观。根据法称的解释,“语言即是分别”,“分别就是有言说之智”。与此相对,陈那的定义是“分别是名言与种类的结合”(nAmAjAtvAdiyojanA)。根据伊原的分析,法称所关注的是分别的同一性问题,而陈那重视的则是语言本身的问题。所以陈那又进一步将语言区分为五类,即固有名词、普通名词、形容词、动词和所有形容词。陈那定义中的名言,大概指的是事物的名称,属于能诠(abhidhAyaka),与之相对,种类则属于能别(vZeSna)。伊原由此联想到《成唯识论》中的“名诠自性,句诠差别”。也就是说,名是“唯局自体,不通他上”的,而句则是“如缕贯华,通他上”的。总之,陈那的语言观与佛教传统上的名句论思想存在着继承和发展的脉络关系。换言之,在陈那的论证中,虽然援引了胜论派的一些概念,如种类、实、德等,但他却不承认在能别所别的关系中,所别与客观实在之间的直接关系,即所别无外乎是通过比量·分别所得到的东西而已。而《集量论·遣他品》的“Apoha”主张便是建立在这样的前提之下。
  二、研究的扩大化
  20世纪七十年代以后,有关《集量论·遣他品》的研究在日本学界有了新的进展。其特点可以概括为,陈那提出的Apoha论已经成为学者们关注的对象,而且作为陈那之继承者的法称和寂护的相关理论与解释也相继引起人们的注意。从横向来看,研究范围从佛教文献逐步扩大到正理、声论等其他逻辑学派针对Apoha论所做的批判性研究上。在这一时期,日本学界出现了一批有关Apoha论的研究成果,同时也涌现出一批相关学者,如服部正明(撰有《MimAMsaZlokavAtika, ApohavAda章的研究(上)》《京都大学文学部研究纪要》no.14:1-44,1973;《MimAMsaZlokavAtika, ApohavAda章的研究(下)》《京都大学文学部研究纪要》no.15:1-63,1975;《Apoha与经量部的学说》,《国译一切经月报·三藏140》 1977;《Uddyotakara所批判的Apoha论》,《密教学》N13/14);太田心海(《法称与寂护的Apoha论》,《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24,No.2,1976,p.164-167);赤松明彦(《由SAmAnadhikaraNya所见的Apoha论》,《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27,No.1,1978,p.180-181);桂绍隆(《The Apoha Theory of DignAga》,《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28,No.1,1979,p.493-489);西村正志(《Apoha说的问题性》,《印度学佛教学研究》,29-2:640-641,1976);原田和宗(《陈那Apoha论研究笔记(一)》,《高野山佛教学会报》 no.10:31-42,1984; 原田和宗(《陈那Apoha论研究笔记(二)》,《高野山佛教学会报》no.10:54-65,1985),等等。
  回顾1960年至1980年代上半这20余年日本学界有关《集量论·遣他品》以及Apoha论的研究,最显著的成果可以说是对Apoha的意义做出了相对一致的解释,其中服部正和桂绍隆的解释获得了较为普遍的认可,服部从思想史的角度将陈那的Apoha论概括为如下三点:
  1.语词的功能不在于对象(object)的直示(direct reference),而在于将对象从其他物中区别(apoha: differenciation)出来。
  2. apoha类似于普遍。
  3. apoha是分别(conceptual construction)的产物,不具有objective reality。
  桂绍隆首先从PSV中择取出相关的论点,然后提出apoha的五条原则:
  k1:由词语所获得的认识,不外乎比量。因为二者均由排他(anyApoha)所获的。
  k2-13:词语的意义(ZabdArtha)的候补(个别物、普遍、个别物与普遍的结合、拥有普遍之物< jAtimat/tadvat>)均受到否定。
  k14- k25ab:<青莲华(nIlotpala)>等复合词中的同一性基体与限定被限定的问题。
  K25cd-38:Apoha的详论。特别是“排除”的范围问题。
  K39-k45:对数论的批判。
  k.46-k49:句的意义(vAkyArtha)。
  K50:附带的问题以及比喻量(UpamAna)等应被看成比量。
  针对“排他”中的“他”(anya)究竟意味着什么,陈那效仿胜论派的做法提出如下树状图示:
  jJeya(所知)
  sata(有情) asat(无情)
  dravya(实) guNa(德) karman(业)
  pArthiva(植物) Apya(动物) etc. rUpa etc. utkSepaNa etc.
  vRkSa ghaTa etc.
  ZiMZapa palAZa
  puSpita phalita
  由陈那的论证可以获得如下5条原则(Rule):
  RuleⅠ:下位的普遍词(a universal word of lower order),不排除而包含具有不可离关系的上位的普遍词的意义(meanings)。(在此,所谓X与Y具有不可离关系,意味着若Y不存在,则X亦不存在。)
  例如,‘vRkSa’不排除而包含‘parthiva’‘dravya’‘sat’的意义。
  RuleⅡ:上位的普遍词既不排除亦不包含下位普遍词的意义。
  例如,‘sat’ 既不排除亦不包含‘dravya’‘parthiva’‘vRkSa’。‘sat’产生针对其中任何特殊(bheda)意义的期待(AkaGkSaNa)或疑惑(saMdeha)。
  RuleⅢ:同位(same order)的两个普遍词在意义上相互排除。
  例如,‘vRkSa’直接排除‘ghaTa’的意义。
  RuleⅣ:下位的普遍词全部排除由具有不可离关系的上位的普遍词所直接排除的(意义)。
  例如,‘vRkSa’间接排除‘Apya’的意义。
  RuleⅤ:下位的普遍词无视(disregards)从属于(belongs)由具有不可离关系的上位的普遍词直接排除的(意义)。
  例如,‘pArthiva’无视‘rUpa’的意义。因为‘pArthiva’间接排除‘guNa’的意义(RuleⅣ),而‘guNa’对‘rUpa’的意义既不排除又不包含(RuleⅡ)。
  三、Apoha论的现代思考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上田升(《Apoha论的一个断面——同音异义——》,《印度学佛教学研究》,37-1;1988;《论Apoha论中的同义词与SAmAnadhikaraNya》;《陈那、论理学与Apoha论——比较论理学的研究》。山喜房佛书林,2001)博士为核心所展开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把Apoha论研究推向了更加广泛的视野。换言之,上田不仅围绕Apoha问题本身做了比过去更为深入的探讨,而且还结合现代语言学理论对Apoha论做了模式分析,同时对Apoha的意义结构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进行了对比,从而引起人们对Apoha论现代意义的关注。以下重点介绍一下上田氏的“语言价值论”。
  首先,根据陈那的Apoha论,语词的意义(artha)必须依存于状况,而不是眼前的事物。我们通常所说的语词的外延,只是生灭之个别物的集合,而不是语词的artha。例如,在“把牛牵过来”一句中,“牛”排除了“马”等。那么,“牛”是如何排除掉“马”等,我们就要设想在牛马之间存在着一个关系体系——符号体系。而且,这种符号体系为发话者和听话者所共有。假如当主人命令牧童“把牛牵过来”,而牧童牵过来“马”的话,那么主人一定会生气,因为在此情况下“牛”与“马”在符号体系中相冲突。据此,上田氏得出结论,陈那的Apoha论似乎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符号体系中来捕捉语词意义的。根据上田氏的调查,在Apoha论中也多次论及个别物的问题,即“saGketa”(加标,命名)。不过,就Apoha论而言,这只能算是背景(按语:按照佛教逻辑学的一般理解,对个别物的认知属于现量的范畴,而语言从根本上说属于比量),而不是前景。然而,上田氏就是试图通过把应作为背景的个别物推到前景来建构区别于陈那而属于他自己的语言模型的。上田氏的意义模型具体可分为直观和数理两个过程,
  1、直观模型(语言价值的确定)
  首先,语词与语词之间存在着普遍和特殊的关系。如在下图中,
  树
  落叶树 常绿树
  樱 梅 松
  樱是落叶树的特殊,落叶树是樱的普遍。所谓语词的外延,是指在世间言说(语言共同体)中语词可以获得认同的个别物的集合。与此同时,所谓排除对象,是指某语词所不认同的个别物的集合。可以具体表示为:M(A)=语词A的外延、D(A)=语词A的排除对象。据此,生灭不定的个别物的集合可以被加以符号化。根据Apoha论的原则,语词的artha与apohya的关系可表示为如下公式:
  Th:语词的artha多=语词的apohya多。
  例如,上图中“樱”的artha要比“落叶树”的artha多。
  根据以上公式,就语词A来说,由其apohya对象即D(A)覆盖范围内的语词群可视为D(A)的被覆。进而可作如下推论,
  当D(A)和D(B)满足以下条件时,D(A)与D(B)可视为同值。即
  D(A)的任意的被覆构成D(B)的被覆,或相反D(B)的任意被覆构成D(A)的被覆。换言之,D(A)与D(B)有同一的被覆。
  根据上述定义,D(松)与D(常绿树)为同值,而D(樱)与D(梅)不同值。
  这便是上田氏提出的语言价值的判定标准。在这样的框架之间下,语词的价值处于比较安定
  的状态之中,不随外界个别物变化而变化。只有当某语词所属的语词群(分类结构)发生变化时,语词的价值才发生相应变化。
  2、数理模型
  在上述语言价值论中获得的是有关语言价值的同一性的定义,而不是语言价值的本身。为了避开下定义所带来的麻烦,上田氏提出价值对应的概念。即就语词A而言,D(A)所有被覆的集合被视为语词A的价值的对应物。而价值的大小即由对应物的集合包含关系来决定。这样一来,在上文树型图示中,“樱”的价值要大于“落叶树”,“落叶树”的价值小于“樱”,而“树”的价值最小。进而依据价值的大小可以确定语词的上位·下位关系,即“樱”、“松”是“落叶树”的下位词。根据上田氏的推断,Apoha论中作为语词artha的“排他”通过上述语词的价值均可获得解释。若依据Apoha论的原理,则可获得如下解释:
  ⑴语词的artha=语词的价值(语词的排出对象的最大被覆)
  ⑵普遍词=上位词
  ⑶特殊词=下位词
  ⑷特殊词不排除普遍词=下位词的价值比上位词的价值大
  ⑸普遍词不排除特殊词=上位词的价值比下位次的价值小
  ⑹特殊词排除其他的特殊词的artha
  ⑹-1特殊词A排除特殊词B=复合词AB的价值为0。
  ⑹-2特殊词A排除特殊词B=复合词AB的价值为空名辞。
  基于以上论证,上田氏指出,语词的价值论与索绪尔的语言价值论似乎具有亲近性。或者说,从语言发展史的角度论,陈那的Apoha论才是索绪尔语言价值论的先驱。然而,正如上田氏自己所述,陈那虽然承认语词对个别物的指示功能,但这种指示功能并不在语词本身,与此同时,作为语词所指对象的意义也不是语词本来的意义。而上田模式正是建构在陈那看来并不是词语本来意义的语词的外延(个别物的集合)之上。
  结 语
  回顾近70年来日本学界有关《集量论·观遣他品》以及Apoha论的研究,可以说走过了一条由文献研究到理论研究,从因明研究到逻辑研究乃至挖掘印度古典逻辑如何在当代应用等的发展历程。对于我们中国学界来说,日本学界的研究经验及相关成果,将构成我们复兴因明学传统,进而探讨其深层理论意义的重要借镜。
  参考文献:
  宇井伯寿:《宇井伯寿著作集·佛教论理学》,大东出版社,1966。
  太田心海:《法称与寂护的Apoha论》,《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24,No.2,1976,p.164-167.
  桂绍隆:《The Apoha Theory of DignAga》,《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28,No.1,1979,p.493-489.
  桂绍隆:《Fragments of PramaNasamucchaya》
  赤松明彦:《由SAmAnadhikaraNya所见的Apoha论》,《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27,No.1,1978,p.180-181.
  伊原照莲:《陈那的语言观》,《印度学佛教学研究》,Vol.1,No.2,1953,p.156-157.
  伊原照莲:《陈那的语言和存在问题》,《哲学年报》no14:101-127.
  伊原照莲:《pramANavArttika 中的anupalabdhi》
  北川秀则:《印度古典逻辑的研究——陈那的体系》,东京,1965。
  上田升:《佛教论理学的研究》,山喜房佛书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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