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立式辯經實例之六
林崇安,內觀教育,2006.03
說明:因明立式辯經有「證明題」和「測驗題」二類。「證明題」是將「宗」相關的小前提和大前提完整證明成立,採二輪推論法。第二類「測驗題」是機動的問答,在於測驗雙方的觀念是否正確。守方必須抓出似因的錯邊(選擇回答因不成或不遍),若抓錯則必前後相違而落敗。
◆【證明題】實例
有人說:凡是存在,都是常。
攻方:凡是存在,都是常嗎?
守方:同意。(此處確認守方的主張)
? 說明:接著,攻方找出「諍由」:如瓶、桌、苦等,(1)是存在,而? (2)不是常。
0攻方:〔凡是存在,都是常〕應不遍,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
或
0攻方:凡是存在不都是常,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
守方:前因不成。
(命題1)
1攻方:瓶,應是存在,因為是以量所成故。【第一輪:檢驗小前提】
守方:因不成。
a攻方:瓶,應是以量所成,因為是無常故。
守方:因不成。
b攻方:瓶,應是無常,因為是色法故。
守方:因不成。
c攻方:瓶,應是色法,因為是色法中的瓶故。
守方:因不成。
d攻方:瓶,應是色法中的瓶,因為是與瓶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
e攻方:瓶,應是與瓶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瓶,應是色法嗎?? ? 守方:同意。
攻方:瓶,應是無常嗎?? ? 守方:同意。
攻方:瓶,應是以量所成嗎??守方:同意。
1攻方:瓶,應是存在,因為是以量所成故。因已許!【第二輪:檢驗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以量所成是存在的定義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定義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a攻方:瓶,應是以量所成,因為是無常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無常是以量所成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b攻方:瓶,應是無常,因為是色法故。因已許!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色法是無常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部分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c攻方:瓶,應是色法,因為是色法中的瓶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d攻方:瓶,應是色法中的瓶,因為是與瓶為一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e攻方:瓶,應是與瓶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衍生命題)
1*攻方:以量所成,應是存在的定義,因為《佛法總綱》說:「存在的定義是以量所成」故。? ? ? ? ? ? ? ?
守方:同意。
a*攻方:無常,應是以量所成的部分,因為與無常為一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色法,應是無常的部分,因為與色法為一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略)
【命題1小結】
1攻方:瓶,應是存在,因為是以量所成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0攻方:凡是存在不都是常,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前因已許!
守方:後因不成。
(命題2)
2攻方:瓶,應不是常,因為是無常故。因已許!
【第一輪:檢驗小前提】(前已完成)
【第二輪:檢驗大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無常與常相違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相違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2*攻方:無常應與常相違,因為與常無共同部分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略)
2攻方:瓶,應不是常,因為是無常故。因已許!周遍已許!
守方:同意。
(總結命題1與2)
0攻方:凡是存在不都是常,因為瓶是存在而不是常故。因已許!
守方:同意。
攻方:完結!
◆【測驗題】實例
A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無嗎?? ? ? ? ?? ? ?
守方:同意。? (此為正答)
B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有嗎?? ? ? ? ?? ? ?
守方:為什麼?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有,因為是無常故。(以下為測驗題)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無常,因為是不相應行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不相應行,因為是天鵝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天鵝,因為是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的天鵝,應是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因為是與綠色的天鵝為一故。
守方:不遍。
攻方:應有遍,應為「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和「綠色的天鵝」是同義詞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和「綠色的天鵝」應是同義詞,因為依據同義詞的公設故。
守方:不遍。? (以上守方皆為正答)
評解:一般不認為「綠色光照射下的白天鵝」與「綠色的天鵝」是同義詞,所以守方為正確回答,未失分。
◆【測驗題】實例
A攻方:走狗應是人嗎?? ? ? ? ?? ? ?
守方:為什麼?? (此為守方錯答,此後必會被逼出同意)
b攻方:走狗應是人,因為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故。(以下為證明題)
守方:因不成。
c攻方:走狗應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因為是與走狗為一故。
守方:不遍。
d攻方:應有遍,因為「專供權貴使役的人」與「走狗」是同義詞故。
守方:不遍。
e攻方:應有遍,因為依據同義詞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凡是與走狗為一,都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是專供權貴使役的人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是人嗎?
守方:同意。
B攻方:走狗應不是人,因為是狗故。(以下為測驗題)
守方:因不成。
p攻方:走狗應是狗,因為是會走動的狗故。
守方:因不成。
q攻方:走狗應是會走動的狗,因為是與走狗為一故。
※守方:因不成。(此為守方錯答,此後必會被逼出同意)
r攻方:走狗應是與走狗為一,因為依據自身為一的公設故。
守方:同意。
(總計同意)
攻方:走狗應是會走動的狗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是狗嗎?
守方:同意。
攻方:走狗應不是人,因為是狗故。
守方:同意。? (守方前後相違而失分)
攻方:完結!
B攻方:走狗應不是人,因為是狗故。(以下為測驗題)
守方:因不成。
p攻方:走狗應是狗,因為是會走動的狗故。
守方:因不成。
q攻方:走狗應是會走動的狗,因為是與走狗為一故。
※守方:不遍。? (此為正答)
r攻方:(凡與走狗為一,都是會走動的狗)應有遍,因為「與走狗為一」與「會走動的狗」是同義詞故。
守方:因不成。
s攻方:「與走狗為一」與「會走動的狗」應是同義詞,因為依據一般的共識故。
守方:不遍。? (以上守方皆為正答)
評解:一般不認為「走狗」與「會走動的狗」是同義詞,所以守方為正確回答,未失分。
結論:再怪異的命題,只要遵守因明論式的規範來攻守,都可以釐清觀念,而不會變成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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