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朝晖:佛教逻辑与佛教伦理研究初探
庄朝晖:佛教逻辑与佛教伦理研究初探
佛教逻辑与佛教伦理研究初探
第一部分 佛教逻辑研究初探
如果有一个能够应付现代科学需求,又能与科学共依共存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 ――爱因斯坦
1. 佛教逻辑浅谈
1.1 佛教简介
佛教于公元前六世纪中叶,由释迦牟尼在印度创立,在汉代传入中国,从此在中土发扬光
大,印度本土的佛教倒是逐渐式微了。
佛法重本质,追求实相(或称自性,真如等),发展了严谨精深的佛教理论。佛经有经,
律,论三藏。汉译三藏有1,692部,共6,241卷。佛法的认识论,因明论等浩瀚精深,发
展了极为精细,完善的理论体系,令人叹为观止。
传统的佛教逻辑一般指因明论,但在本文中,我想扩充佛教逻辑的概念,使之包含佛教的
认识论,甚至禅宗三段论的逻辑。在认识逻辑、弗协调逻辑等非经典逻辑飞速发展的今天
,这种扩充我认为是正当且必要的。
1.2 因明论浅谈
因明是佛教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因明是梵语“希都费陀”(Hetuvidya)的意译,“
因”指推理的依据,“明”即通常所说的学;因明,就是印度古典逻辑中佛家所发展起来
的关于推理的学说。因明是大乘佛教的“五明”(即五门学问)之一。因明大致可分为古
因明和新因明。陈那是新因明的代表人物,《因明正理门论》[2]是陈那的代表作,玄奘
法师于公元649年译成汉文。
因明如果从历史沿革上来分,可以分为两大阶段:世亲以前的因明是古因明,陈那以后的
因明为新因明。另外,从地域上来分,因明可以简单分为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
在因明论方面,我已经写了一篇论文“以一阶逻辑试释《因明正理门论》”。
1.3 唯识论简介及心的四分说
[3] 瑜伽宗是由印度弥勒、无着、世亲创立的宗派。此宗主要依据有《解深密经》、《瑜
伽师地论》、《成唯识论》等,因为是依弥勒说、无着记录整理的《瑜伽师地论》为根本
教典而立的宗,所以叫瑜伽宗。我国玄奘法师译传此宗并糅译十师之说为《成唯识论》,
故此宗又称法相唯识宗,亦称慈恩宗。它的教义以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为总纲,以转
识成智转依为宗旨。
[4]现代唯识宗的复兴,始于民国年间。杨仁山居士从日本请回大量唯识经典后,在其创办
的支那内学院,欧阳竟无、吕澄、王恩洋等人都致力于唯识学的研究。
整个唯识论体系极为浩瀚精深,令人望而兴叹,很少有学者能够对整个唯识论有较深入的
理解。本人并不敢奢望对整个唯识论体系进行研究,而更倾向于对个别概念、个别教义进
行逻辑化。
一个可能的切入点就是“四分”说,护法论师认为心的作用可以分成四大部分,即相分、
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陈义孝《佛学常见词汇》里对“四分”的解释如下:“相分就
是由识所变现的外境;见分就是能缘境的见照作用,自缘其所变的相分;自证分就是证知
见分者;证自证分就是自证分的内向作用,由返照的结果,证知其自证分者。” 济群法师
在《唯识三十论讲记》[4]里提到,见分和相分是识在活动过程中所展开的能缘和所缘,自
证分是识的自体,证自证分是自证分的结果。自证分之上,是否还需要自证自证分呢?如
果这样,彼此的相互关系就会无穷无尽地演绎下去。护法论师认为四分就已足够,无须更
多。这里的“心”可以理解为我们平常所说的“思想”,那么“心”的结构就对应于“思
想”的层次。这种思路对我是很有启发性的,我曾经建构了一个具有可数层次的逻辑系统
ZFZ,但思考到元语言层以上的的层次时碰到了很大的难题。如果使用这种思路,是否思想
的层次分为四层就可以了?我们还可以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学者对现实中的某种现象进行
了观察;这位学者根据对这个现象的观察思考写出一篇论文;然后这位学者对写论文的方
法进行了反思,并总结出了一个方法论。那么,如果这位学者再对写方法论的思想进行研
究,并再写出了讨论“方法论”写作思路的新的方法论。那么这后一个方法论与前一个方
法论是否有某种相同的特征,是否可以统称为方法论?这种思路与心的“四分”说是否相
关?还可以再举一个更普遍的例子,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对物理学(physics)的反思
产生的一门学科,那么对形而上学再进行反思将产生什么学科呢?Meta-meta-physics?是
不是还是形而上学?如何结合心的“四分”说到逻辑系统上去?
1.4 禅宗三段论
禅宗是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交融产生的一个派别。禅宗里面有著名的三段论句式“A;非A
;A”。比如“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
”、“如来说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如何来表示其中的转折递进关系?如何来刻
划这种思想?
禅宗语录里还经常有这样的语句,如“非想”,“非非想”,这种思想用一般的逻辑无法
表达,我们能否设计一种逻辑来表达这种思想?考察上例,“非想”表示不要想,“非非
想”表示连“不要想”这种想也不要想。再如“不执着”,也要“不不执着”,同时连“
不执着”这种执着也不执着。笔者认为这里的“非非想”的两个“非”意思不一样,应该
予以区分,第一个“非”与“非想”的“非”一致,比第二个“非”的层次高。“非想”
,“非非想”可以改写成“无想”,“无不想”,可以理解为根本没有想这个概念。
再举个生活中的例子,在一部邓波尔的影片里,邓波尔就要上台演出了,这时候她的养父
叫她不要怕。邓波尔说道:“我本来不怕,你现在反复叫我不要怕。呆会上台我怕了,就
是你害的。”邓波尔本来就没有怕的概念,无所谓“怕”与“不怕”,她是“非怕”、“
非不怕”。正是他的继父反复叫她不要怕,她才有了“怕”的概念,才会有“怕”与“不
怕”之说。
我们可以尝试在一阶谓词逻辑K中引入一元连接词“无”,“无X”的语义可理解为“X无
定义”。并引入公理:无X→ 无F(X) ,这里的F(X)表示含有X的公式。另一个连接词“
有”定义为“~无”。这个形式系统可称为“禅的一阶谓词逻辑系统”,这个系统目前还
十分不完善。
另外,能否使用弗协调逻辑来对禅的逻辑进行研究?弗协调逻辑与其它逻辑不同的主要一
点就是弗协调逻辑认为从相互矛盾的两前提不能推出一切公式。其次,在弗协调逻辑中定
义和区分了两种“非”号。其三,弗协调逻辑对“非”号有一个层次式的概念。所以,我
认为弗协调逻辑是比较适于研究禅宗三段论的逻辑系统。
参考文献:
[1]沈剑英.因明学简论.全国逻辑学讨论会论文选.1979
[2]陈那造,玄奘法师译.因明正理门论.大藏经
[3]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4]济群法师.《唯识三十论》讲记. Available in http://www.jiqun.com
2. 逻辑的演变及其与宗教的关系浅谈
2.1 逻辑的发展简述
[1]逻辑学是研究关于人的思维推理的一门学问。古典逻辑可追溯到公元前亚里士多德的
三段论。现代逻辑则起始于莱布尼兹,他提出把一切推理都化归为计算并希望建立一套普
遍的符号语言。英国数学家布尔则真正使逻辑代数化,他提出了布尔代数。但对现代逻辑
贡献最大的则是德国数学家弗莱格,他完善了命题逻辑并给出了一个一阶谓词逻辑的公理
系统。他的主要著作有《概念文字》和《算术基础》。意大利数学家皮亚诺在《算术原理
:新的论述方法》一书里对算术系统进行公理化。怀特海与罗素合着的《数学原理》一书
,标志着现代逻辑走向成熟。罗素的弟子维特根斯坦写作《逻辑哲学论》,《哲学研究》
探讨了逻辑与哲学的关系。维也纳小组建立了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其成员卡尔纳普进一步
发展了逻辑语义及归纳逻辑。哥德尔对一阶谓词完全性定理与N形式系统的不完全性定理进
行了证明,为二十世纪立下了一个不朽的丰碑。塔斯基对形式系统语义的进行了深入的研
究,并丰富了逻辑语义学。在非经典逻辑方面,波兰数学家卢卡西维茨引进了多值逻辑,
美国逻辑学家刘易斯引进了模态逻辑,荷兰数学家海丁引入了直觉主义逻辑。在非经典逻
辑中,有个重要的“可能世界”的概念。它是由莱布尼兹首先提出,美国逻辑学家克里普
克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可能世界语义。可能世界语义常常用于非经典逻辑的语义解
释。
[2][3]现代逻辑可以分成以下四个主要分支:a.现代数理逻辑:它包括一阶逻辑,逻辑演算
,高阶逻辑,模型论、公理集合论、递归论和证明论等内容;b.哲学逻辑:经典逻辑的扩
展和非经典逻辑,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多值逻辑、相干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认识
逻辑、道义逻辑和弗协调逻辑,归纳逻辑等;c.语言逻辑:逻辑句法、蒙太古语法、范畴
语法、部分学、语篇表述理论、境况语义学、类型论逻辑等;d.计算逻辑:动态逻辑、缺
省逻辑、模糊逻辑、博弈论逻辑、非单调逻辑、程序逻辑、开放逻辑等。
各种逻辑并不是孤立的,它们往往互相融合,共同发展。
2.2 逻辑与宗教的联系
逻辑与宗教的联系,则主要是由于逻辑的局限性。诸多逻辑学的大家最后选择了宗教:
a. [4]哥德尔证明了不完全性定理后,潜心于调和信仰和理性之间的鸿沟,试图建立“其
精确程度将不逊于物理学”的宗教、哲学和伦理学,并试图给出上帝存在性的本体论证明
。
b.模型论的集大成者C.C.Chang最后信了佛教。
c.维特根斯坦说:“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只有沉默。”维氏还倡导允许矛盾的逻辑,
目前弗协调逻辑的研究[3]就是这方面的内容,它认为从相互矛盾的两前提不能推出一切公
式。
d.[5]美国人侯世达写作《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壁之大成》,内容涉及逻辑、绘画、
音乐还有禅宗。
参考文献:
1. 邓安生教授电子稿讲义电子稿
2. 周昌乐编着.认知逻辑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5
3. 张清宇,郭世铭,李小五着.哲学逻辑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5
4. Karl.信仰和真理之间:哥德尔的上帝观. http://Hewmind40.com/01-2/karl.htm
5. 侯世达着,郭维德等译.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壁之大成.商务印书馆.1996.8
3. 前人的研究
对唯识论和禅宗三段论的研究工作目前还很少,我们以下主要谈谈前人对因明论的研究工
作。
近现代,舍尔巴茨基,熊十力、虞愚、沈剑英、巫寿康等学者对因明论进行了研究。有些
学者在研究中使用了西方逻辑来刻划佛教逻辑,但这些学者使用的逻辑大多是比较传统的
逻辑系统(如罗素的逻辑系统),有些甚至是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
前辈学者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这些学者多半是文科学者,又由于年代环境之所
限,在研究中对于西方的逻辑分析等方法应用得还不够。2.诸学者使用的数理逻辑系统有
的是早期的逻辑系统,如怀德海和罗素所著的《Principia Mathematica》中提出的逻辑系
统。虽然这本书是数理逻辑的一部集大成作,但是符号比较难懂,而且与现代数理逻辑的
符号形式差别较大;3.学者使用较多的是命题逻辑,而命题逻辑在表达上比一阶谓词逻辑
来得差;4.学者使用的数理逻辑系统是经典逻辑部分,但现在逻辑已经发展了分支众多的
非经典逻辑,如构造主义逻辑,模态逻辑,认识逻辑等等。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认为非
经典逻辑更适于用来表示佛教逻辑。比如构造主义逻辑不承认~~A可以推出A,即A的双重
否定并不是它本身。再如佛教逻辑也强调认识者在因明学中的作用,所以如果能引进认识
逻辑来解释因明学,应该会更圆满,更能接近佛教逻辑的思想。
如何把佛学理论应用于当代逻辑学,还有如何以当代逻辑学来理解佛学理论?我认为,这
两个问题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4. 未来的研究方法
东方文明在直观现象的描述上有自己的优势,但是东方文明的一大缺点是分析能力不足。
比如孔子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康德的“普遍化原则”无疑是十分相似的,但东方
人就没兴趣进一步把概念明晰化,没兴趣分析什么叫“不欲”、什么叫“施”。再如中国
易经就有二进制的表述,但中国人缺乏把这种现象进一步抽象这根筋,传说莱布尼兹看到
八卦而进一步研究出二进制,这个传说我认为是很可信的,至少是合理的。基于以上的认
识,我认为,借助西方的科学方法,对传统思想及佛教思想的一些描述进行重新定义、整
理、进而深入分析,这将是十分有意义的工作。
在未来对佛教逻辑的研究中,将采用以下的方法:
a.进一步熟悉非经典逻辑主要分支的基本原理,特别是模态逻辑、认识逻辑和弗协调逻辑
。同时在研究中,注意选择适于表达佛学观点的逻辑系统并对之进行适当扩充或修改。
b.进一步熟悉佛学里的因明论,认识论,熟读佛教逻辑的主要经典,注意收集法师大德对
佛教逻辑的阐述,关注中国乃至国外学者对佛教逻辑的研究工作。在收集资料中,更着重
思想,而不是材料的考据。
c.从佛教因明论与认识论中抽取整理出佛学的描述,并尝试使用西方的当代逻辑学方法对
之进行概念化、术语化,尽量以命题的形式进行定义,并使得定义与原义的区别尽量的小
。
d.使用西方逻辑学中的演绎推理对概念进行推广、分析和比较,使得概念进一步明晰化。
e.注重概念中的一致性问题,在引入新的理论时努力防止不一致的发生。
第二部分 佛教伦理研究初探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法句经》
1. 伦理学为何与宗教有关?
1.1 After MacIntyre(跟随麦金太尔)
伦理学,按包尔生的定义[1],是一门关于风俗或道德的科学。那么伦理学为何与宗教有关
呢?
何怀宏先生在《伦理学是什么》[2]里提到,人类文明的进展在道德文明方面并没有和物质
文明一样进步,在某种意义上反而是一种倒退。由“失道而后德”到“失德而后义”,再
到“失义而后刑”,如果“义”再被破坏,就会“失刑而后乱”。这里的“道”可理解为
最高层次的“善”,“德”指价值理想和德性观,“义”指原则义务,“刑”指法律刑法
。当人类沿着道德的谱系一层层地往下走的时候,西方学者麦金太尔[3]以尖锐的方式指出
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已经处于深刻的危机中,麦金太尔的答案是转回德性伦理,而何怀宏
先生的答案是德性伦理和非道德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以原则规范为中心的伦理学类
型。何怀宏先生的这个答案我理解为一种普通主义的底线伦理。但这种底线伦理的基础够
扎实吗?这种底线伦理可以解决人类的问题吗(特别是处于失序时)?我对这两者的回答
都是否定的,我认为在当前语境下,不仅需要一种普通主义的底线伦理,也需要一种类似
“至善”的最高伦理。或者可以这么说,我的答案是倾向麦金太尔的,即德性是更主要的
,规范也是必要的。我与麦金太尔不同的是我将引入的德性内容与他不同。
1.2 “德性”应来自宗教
那么这种“至善”的伦理体系来自哪里呢?哲学?宗教?
康德在1795年写下了《永久和平论》,为国与国之间的永久和平,制定了一些先决条款和
正式条款。康德以为人类正在走向从善的道路,但冷酷的历史嘲笑了哲人的“天真”,康
德死后两百年内发生了数次战争,上个世纪更是以两次世界大战达到高潮。刚刚去世的当
代著名伦理学家罗尔斯于1999写出了《万民法》(The Law of peoples)。谁知就在两年
后,恐怖组织制造了震惊全球的“911事件”。
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提出了“如果上帝死了,是不是一切都是允许的
?”这个问题。或者换一种说法,没有宗教作为基础,道德是否可以成立?在一个有序的
社会中,我趋向于认为没有了宗教,道德依然可以成立。例如,几千年的中国文明主要并
不是以宗教,而是以儒家理论作为道德基础。但是问题是如果处在一个失序(如战乱,灾
荒)的社会中,没有了宗教,道德是否可以成立?在这里,我认为是不成立的。从古以来
,秦始皇焚书坑儒,当代居然还有人以“天下”之名为他歌功颂德;项羽坑敌二十几万,
当代居然还有人认为这是“果决”的行动;上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奥斯维幸”;美苏
冷战……直至最近的莫斯科人质事件,这些事件无不在警示着人类道德规则的有限性。
“奥斯维幸之后”,伦理学是什么?生活在物质文明的当代,我们可能会认为,“奥斯维
幸”已经远去,当今的世界已经有了稳定的规则。但“911事件”给我们当头一棒,“奥斯
维幸”并未离我们远去,也许这黑色的幽灵正躲在地球上的哪个角落里,或者正躲在我们
心灵的哪个角落里。在我自身及我的视野所见,我看到蔑视理性的激情在泛滥,我看到理
性的自负在疯狂地滋长,我看到极端利已的功利主义在被道德化,我看到一部歌颂极权者
的影片正在流行。也许这黑色幽灵正在秘密地酝酿着,也许这黑色幽灵的下次爆发,将不
再只是“奥斯维幸”,而将是更大的灾难。
“最大的历史教训就是人们看来简直就没有从历史中学到什么东西。”为何会这样?人类
为何不听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人类为何没学会反省?是不是以哲学为基础的伦理学
力度不过?是不是当社会失序的时候,以哲学为基础的伦理学首先遭到践踏?
另外,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常见到,一个善人与一个恶人在竞争某些利益的时候,善人往
往会输掉。在理论上,也很容易认识,一个“已所欲,施于人”的人面对一个“已所不欲
,施于人”的人时,如果以利益为标准的话,往往是“已所欲,施于人”的人会一无所得
,而“已所不欲,施于人”的人却满载而归。在这种普遍的现象面前,如果不以某种更高
的“利益”,或者说某种超出世俗的“利益”,如何解释行善后可能面对的利益损失?如
何说服别人行善?
所以,我认为,“至善”的伦理体系来自哲学是不能让人放心的。带着这些怀疑,我的目
光投向了宗教。
1993年汉斯?昆主持的世界宗教会议提出《世界宗教议会走向全球伦理宣言》[4],
开篇写道:“世界正处于苦难之中”,并历数了各种苦难的表现形式,说明全球伦理的必
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四项不可取消的规则:a.坚持一种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b.坚
持一种团结的文化和一种公正的经济秩序;c.坚持一种宽容的文化和一种诚信的生活;d.
坚持一种男女之间的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文化。
1996年汉斯?昆主持的维也纳会议提交了《关于“寻求世界伦理标准”的结论与建议
》(也称“维也纳宣言”),继续倡导使用宗教伦理来解决当代问题。
2. 为何是佛教
在诸宗教中,我的目光最后投向了佛教。首先,佛教更注重和平。基督教曾经有为了传播
教义的“十字军东征”,伊斯兰教目前还有以“圣战”为名义的“人体炸弹”。而纵观中
国历史,从来就不曾有过为了传播佛教教义的战争,历代虽然也有假冒佛名的战争,但那
些领导者根本连佛门弟子都不是,只是谤佛外道,如北魏法庆的自命“新佛”(见陈兵教
授《批判寄附于佛教之外道》)。其次,佛教认为“众生平等”,而基督教里还有选民与
非选民的说法。佛教里的“佛”、“菩萨”、“罗汉”等概念充其量说的是智慧上(或者
觉悟)上的不平等,而并没有权利义务上的不平等。第三,佛教不会强制其它信仰者皈依
佛教。在佛学里,“外道”并不是一个贬义词。甚至,佛教创始人佛陀也在“外道”那里
修习了好几年。
在近现代,我们可以看到佛教在起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托尔斯泰的和平运动,甘地的非
暴力运动已经接近于宗教的精神,当代缅甸政治家昂山素季更是直接以佛教的信仰来对抗
军政府的专制统治。
3. 佛教的主要伦理观点简谈
3.1 平等
佛法的平等观点是十分纯粹的。释迦牟尼成道后说:“奇哉,奇哉,大地众生,皆有如来
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着,不能证得。”佛法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只因“妄想”,不
能“证得”。如果能够除去“妄想执着”,即可成佛。《法华经》里有一个“常不轻菩萨
”,他看见人就拜,因为他认为众生将来都会成佛的,所以不敢轻慢众生。
3.2 因果论
佛教有一个重要的因果理论,它认为有前生,也有后世,未解脱的众生都在六道里面轮回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行与恶行都记在阿赖耶识里。由此因果论,佛家考察的范围并
不仅仅限于今生,而是扩展到了前生来世。在这个理论下,“好人得坏报”和“恶人得好
报”可以被很好地解释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因缘成熟的时候,善行与恶行终将
得到报应。当然这个理论我们俗人不能证明,也不好证伪,最多只能当作假设。
3.3 善与利益的统一
佛教认为行善与利益是统一的。虽然通过行善很可能会失去很多低级利益(如金钱、权力
等),但是行善却归根结底有利于一个人的最高利益(心灵的宁静,善的圆满化等)。以
一个长远的角度看来,最高利益是高于低级利益的。
3.4 实证的伦理
在佛教里,佛是具有最圆满人格的修行者。佛是佛陀的简称,Buddha古代的音译(闽南话
的“佛”读起来,还有音译的痕迹),佛陀是觉者的意思。“佛陀”是印度早就有了的字
,但佛教给它加了三种涵义:①正觉:对一切法的性质相状,无增无减地、如实地觉了;
②等觉或遍觉:不仅自觉,即自己觉悟,而且能平等普遍地觉他,即使别人觉悟;③圆觉
或无上觉:自觉觉他的智慧和功行都已达到最高的、最圆满的境地。(见[5])佛陀被认为
是修行人的榜样,人间佛教积极宣传者太虚大师以“仰止在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
成,是名真现实”一偈来表达自己的理想,即追随佛陀的榜样走向成佛之道,追求成佛先
要学会做人,人格的极度圆满即是成佛。(见陈兵《理想人格的自我塑造》)近代以来的
印顺法师,当代的济群法师都大力提倡人间佛教。
佛教伦理是追求实证的,佛教讲究“信解行证”,讲究“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
,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追求按次第修行实证,最终实现成“佛”,即人
格的最圆满实现。
3.5 人性的认识
佛教唯识宗认为人的第八识阿赖耶识是无记的,即非善非恶的。在这第八识上产生种子,
种子包括善、恶、无记三类。[6]每个人的阿赖耶识从无始以来沾染了诸多贪嗔痴等恶行,
也累积下了无始以来的善行。这也就是说,每个具体的人都是善恶同体的。同样,在知识
上,人也同时具有真理与谬误。不过有“先觉”与“后觉”之分。
另外,唯识宗[6]认为有五十一心所,其中善的心所有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
、轻安、不放逸、舍、不害,不善的心所有无惭、无愧、嗔、忿、恨、覆、恼、嫉、悭、
害,根本烦恼心所有贪、嗔、痴、慢、疑、恶见(包括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和戒禁
取见)。
佛法认为世人常犯的毛病是“贪嗔痴”三毒,这三毒是世人做出恶行的主要罪魁祸首。所
以在《普贤行愿品》里有“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
今皆忏悔。”忏悔之余,还要克制自己的“贪嗔痴”,时时反省,时时克制不善的欲望,
趋向心灵的宁静。
3.6 基本戒律――五戒与十善
佛教伦理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戒律,佛家戒律分为多个层次,在家的优婆塞(男信徒)和优
婆夷(女信徒)可受五戒八戒,沙弥和沙弥尼须受十戒,比丘和比丘尼要受具足戒,通常
比丘为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为三百四十八戒,修行大乘还可受菩萨戒。
所有的戒律中最基本的是“五戒”和“十善”,“五戒”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还
不是不淫),不妄语,不饮酒(有法师扩大为不吃麻醉品)。“十善”指:不杀生,不偷盗
,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悭贪,不嗔,不邪见。在佛教里,五戒
被认为是做人的基本道德。
3.7 大乘佛教
大乘佛教是小乘佛教的再进一步,更着重“利他”,提出要发“菩提心”、发“四宏愿”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学)、精修“六度
”(布施、持戒、忍、精进、定、智慧)、持菩萨戒等。地藏菩萨甚至发愿:“地狱不空
,誓不成佛”。观音菩萨的“慈悲”是“无缘大慈,同体大悲”。
4. 当代学者对佛教伦理研究的不足之处
国内方立天,王月清,张怀承等学者对佛教伦理进行了研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基础。
但前辈学者的工作存在以下几点的不足:首先,这些学者在研究中主要使用的是马克思主
义哲学和传统儒家哲学,较少使用西方的伦理体系和伦理术语,这样不利于吸收西方的伦
理思想,也不利于与西方伦理学者进行交流。其次,部分学者完全是站在佛教之外对佛教
伦理进行研究,他们对佛教伦理的部分理解误读严重。第三,中国早期培养的哲学工作者
普通缺少逻辑思维的专业训练,在伦理体系上的严谨性,明晰性,演绎等有先天的欠缺。
5. 未来的研究方法
在未来的研究中,我希望能结合西方的伦理学体系,结合佛学的经典,结合法师大德对佛
学的阐述,结合我自身对于佛学的理解,把佛学应用到伦理学中来,在伦理学上提出一些
新观点,甚至建构一个“至善”的伦理体系。
有以下几点研究目的及方法:
a.进一步熟悉西方主要的伦理学体系,伦理学名著,在研究中尽量使用西方的伦理学术语
,便于与外界交流,并且在研究中注意与西方的伦理观点进行比较。
b.进一步深入佛学经典,结合法师大德对佛学的阐述,并关注国内外学者对佛教伦理的研
究进展。
c.收集佛教伦理观点,整理出佛教伦理观。在整理中,借鉴元伦理学的理论,注重伦理表
达的明晰性,普遍性,一致性。明晰性指伦理观点的表达借鉴元伦理学,尽量使用现代文
,使用西方的定义、命题等概念,使得观点的表达尽量清楚。普遍性是指这种伦理观念并
不是为某个人或某种人群订做的,而是为所有人设计的。一致性是指在伦理观念里面不能
有互相矛盾(或者显然矛盾)的命题。
d.在研究中借鉴逻辑学上的公理化方法和演绎等方法。在研究中,设立一些具有基本指导
性的原则,这些原则之间也可以有先后之分。然后在这些原则基础上,再去演绎一些具体
的方法。如果演绎出来的结果出现一些不一致,则不断进行修改,使整个理论不会出现矛
盾性(或显然矛盾性)。
e.在研究中使用例证的方法。例子的来源可以是哲学作品,文学作品,社会伦理现象或者
自己编造。自己编造的例子要注重可能性和合理性。同时,例子也包含正例和反例。正例
是指支持研究论点的例子;反例是指反驳研究论点的例子。在某种意义上,反例对于研究
工作的帮助更大,有利于界限论点及一般化论点。
f.在研究中,注重伦理的层次,设立伦理概念的层次,并把各种概念归类到各个层次上去
。这里伦理的层次可以用修行次第来分,可以大致分为在家众,沙弥、比丘,菩萨和佛等
层次。伦理的层次也可以简单地划分为最高伦理和底线伦理。在不同的层次,可以有不同
的伦理要求。
g.注重伦理的可实践性,并根据伦理的不同层次分别提出具体的实践方法。相对于建构一
种理论的伦理体系,我更有兴趣建构一种具有实践意义的伦理体系。从这点出发,在研究
中要注意当代人对伦理的流行看法,如伦理需求、伦理期望。在研究中,借鉴罗尔斯的“
反思的平衡”(reflective equilibrium),不断调和伦理体系与流行观点的距离,使之
不断接近。
h.在开始的研究中,不刻意地去建构体系化,而是自然发展,从小做起,从小做大。等到
时机较成熟的时候,也可以尝试进行体系化工作。
参考文献:
1. 包尔生着,何怀宏、廖申白译.《伦理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 麦金太尔着,龚群等译.《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4. 孔汉思,库舍尔编,何光沪译.《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
5.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6.济群法师.《唯识三十论》讲记. Available in http://www.jiqun.com
结束语
佛教逻辑与佛教伦理这两个领域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存在密切的关系。佛教逻辑的因明
论是佛学的“五明”之一,当代也有法师认为因明论是佛学的主要入门理论。掌握了因明
论,有利于深入地理解佛学,有利于理解及整理其中的佛教伦理思想。反过来,佛教伦理
相对于佛教逻辑具有更本质的意义。佛学认为,一个学者如果一味地追求佛教逻辑,则很
容易陷入理性的自负。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佛教逻辑只是研究佛教伦理的一种手段,一
种方便法门。具有更高意义的并不是佛教逻辑,而是佛教伦理。在佛教伦理的指导下,对
佛教逻辑的研究才不致陷入理性的自负。
伦理学与逻辑学是古希腊哲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另一个是物理学),而佛学是东
方文明的卓越代表,是我的精神归依。“伦理学”、“逻辑学”与“佛学”这三个关键词
都是我深深喜爱与景仰的,如果能有机会对这三者做些融通工作,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
最后,以罗大佑《恋曲2000》里的歌词做结:“我不能让自己再装聋作哑,沉默的表达代
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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