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人正理论本〉疏》表解
《〈因明人正理论本〉疏》表解
印度陈那菩萨造 中国唐朝玄奘法师译
[美国] 大藏经研究会会长 强梵畅表解
表解者按:《因明入正理论》是印度商羯罗主造,唐玄奘于贞观二十一年(647)在长安弘福寺译出,知仁笔受。作者商羯罗主的历史已难详考,窥基《因明入正理论疏》说他出于陈那门下,可能是陈那早年的弟子。本论一卷,之名“入正理”,有两层意义;其一,陈那早年关于因明的重要著作是《正理门论》,文字简奥,不易理解,本论之作即为其入门阶梯,所以称为入正理;其二,正理是因明论法的通名,本论为通述论法的门径,所以称为入正理。窥基曾说此论“作因明之阶渐,为正理之源由”,这是很恰当的论断。本论词约而义丰,在开头有总括一颂说: “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这就是后人通说的“入门(能立、似能立等)二益(悟他、 自悟)”,实际包含了诸因明论所说的要义。玄奘在印度游学时,于因明到处参闻。他回国三年之后就译出了本论。门下弟子,奉为秘宝,竞作注疏。从唐到宋、明,给《入论》作疏的共有五十家。其中大庄严寺文轨和慈恩寺窥基所作尤为流行。由于因明是一种思辨性很强的学说,且又难学,历来得其精要者少,笔者不逮,试图对疏作一些层次上的梳理,用‘‘表解’’的方式来说明每句偈文中所包含的义理与深义,以帮助有志于学习者获得入门的路径。又由于“表解”会论内容太多,这里仅试举三章的表解,用以纪念奘师。
第一章 真能立及似能立
第一节 宗及似宗
宗等多言说能立 是中唯随自意乐
为所成立说名宗 非彼相违义能遣
一、总说能立
(一)明定义:宗等多言,说能立。
(二)示所由:由宗、因、喻多言,辩说他未了义故。
(三)引出处:此多言,于《论式》等,说名能立。
(四)显总成:以一言说能立者,为显总成,一能立性。
(五)能立过:随有所阙,名能立过。
二、立宗规则
(一)简别“所立”:随自意(显不顾论宗,随自意立)。
(二)附简“能立”:“乐”方所立,“不乐”方能成立性。
(三)不“简别”过:若异此者,说所成立,似因似喻,应亦名宗。
三、五种宗过
(一)自语相违
1.定义:违义言声。
2·,举例:如立“一切言皆是妄”。
’(二)自教相违
1.定义:先所立宗义相违。
2.举例:如“獯狐子”立“声为常”。(胜论派宗声无常)
(三)世间相违
1.定义,:由不共故,无有比量,极成言相违。
2.举例:如说“怀兔非月,有故。”
(四)现量相违
1.定义:于有法,gp彼所立,极成现量相违。
2.举例:如有成立“声非所闻”。
(五)比量相违
1.定义:于有法,即彼所立,极成比量相违。
2.举例:如有成立“瓶是常”。
四、辩因宗相违
(一)叙他宗:诸有说言:“宗”、“因”相违,名“宗违”b
(二)申自宗:此非“宗过”,名“因过失”,“喻”亦有过。
(三)析所由
1.牒彼论式:于此中立“声为常,一切皆是无常故。”
2.辨因 ,
(1)倒离异喻:是喻方便,恶立“异法”,由“合喻”显,“非一切”故。
(2)无因:此“因”非有,以“声”摄在“一切”中故。
(3)结成:此义不成,名“因过失”。
3.辨喻
(1)还原彼论式
①宗:声为常。
②因:非一切故。
③同喻:非一切是常。
④异喻:无常是一切。
(2)犯倒离过
①应说:“无常一切”,是谓非“非一切义故”。
②倒说:“一切无常。”, ·
(3)结成:“异法喻”,先显“宗无”,后说“因无”,然此倒说,是故“喻”亦有过。
第二节 因及似因
“宗法于同品谓有非有俱于异品各三有非有及二”
(宗法)
“有法非成于有法及法此非成有法
但由法故成其法如是成立于有法”
“说因宗所随宗无因不有依第五显喻由合故知因”
(立因)
“于同有及二在异无是因翻此名相违所余皆不定”
(九句因)
“若法是不共共决定相违遍一切于彼皆是疑因性
邪证法有法自性或差别此成相违因若无所违害
观宗法审察若所乐违害成踌躇颠倒异此无似因”
(似因)
一、论因第一相
(一)释宗法(似因)
1.因与宗法:因与似因,多是宗法。
(¨宗法因:正因、不定因、相违因
(2)非宗法因:不成因
2.宗法与同
(1)同品有
(2)同品非有
(3)同品俱有
3.宗法与共品
(1)异品有
(2)异品非有
(3)异品俱有
4.释宗法之宗
(1)问难: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
(2)答难:此无有失,以其“总声”,于“别”亦转,如言烧衣。
(3)追答:或有“宗声”,唯诠于“法”。
(二)简别宗法
1.简别: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
2.论由:今此唯依,“证了因” (智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说义,非如”生因”,由能起
用。(智了因须共许,生因则不论共许)
3.释难
(1)诘难:若尔,既取“智”为“了因”,“是言’’便失,“能成立”义。 ,
(2)答难:·此亦不然,令彼忆念,“本”“极成”故,是故此中,唯取彼此,“俱定许义”,即
为善说。
(三)宗法过(四不成因)
1.两俱不成
(1)定义:若有彼、此“不同许”,定非“宗法”。
(2)举例:如有成立“声是无常,眼所见故。”
2.随一不成
(1)定义:敌论不同许。
(2)举例:如对(声)显论立“(声常),所作性故。”(声显论立“声无所作性”)
3.犹豫不成
(1)定义:又若犹豫。
(2)举例:如依烟等,起疑惑时,成立“大种和合火有,以现烟故”。
4.所依不成
(1)定义:或于是处,“有法”不成。(有法不极成)
(2)举例:如成立“我其体周遍,于一切处生乐等故”。 (佛教徒不承认有“我”,但说“无
我”)
二、论因后二相
(一)能立能破
1.能立:于“当所说因”(正因),唯有“共许决定”言词,说名“能立”。
2.能破:于“相违”及“不定”,唯有“共许决定”言词‘,说名“能破”。
3.拣非:非“互不成”、“犹豫言词”,复待成故。 ’
(二)论能立因
1. 申自宗:但由“法”(极成因法)故,成其“法”(所立法),如是成立于“有法”。
2.破谬立
(1)因法作有法
①立“有法”有
1)举论式:最胜(数论派之自性)为有,现见别物(数论派之余二十三谛),有总类故。
2)破谬:此中但立“别物定有一因”为宗,不立“最胜”。
②立“有法”无
1)举论式:最胜为无,不可得故。
2)破谬:亦假安立“不可得法”,是故亦无有“有法”过。
(2)有法作因法
①举论式:如以烟立火,或以火立触。
②破谬
1)举谬:此中非以成立,火、触为宗,但为成立,此相应(处所)。
2)析因
丸宗义一分:“若不尔者,依烟立火、依火立触,应成宗义一分”为因。(所立一分作能立)
B.相符极成:又于此中,非欲成立,火触有性,共知有故。
3.归结 .
(1)诫立:又于此中,“观所成”故,立“法”、 “有法” (观对方所立来立相应论式)。非
“德”、“有德”,故无有过(不同于胜论师立德句义,无须观审对方所立)。
(2)结成:“有法”非成于“有法及法”,此非成“有法”,但由“法”故成“其法”,如是成
立于‘‘有法’’。
4.释疑
(1)非宗法疑
①举疑:若有成立“声非是常,业等应常故。”“常应可得故”,如是云何名为宗法?
②释疑:此(胜论师)说彼(声论师)过,由“宗”“因”门,宗,斥彼因过。
③略解:声论师立“声常,无形碍故”。胜论师驳之曰“业亦无形碍,岂曰业应常乎?”由此
立宗“声非是常,业等应常故”,以斥彼因过。而下句“常应可得故”,则于宗上破之,意
谓若“声常”,声应皆可闻,常应可得故。
(2)喻方便疑
①举疑:若立“声是无常,所作非常故,常非所作故”,此复云何?
②释疑
1)解谬:是喻方便。
2)辨析
丸同喻次第:说因宗所随——说其“因”,“宗”定随逐。
B.异喻次第:宗无因不有——“宗”无处,定无“因”。
C.显因方式:由合故知因——由合显示所作性因。
D.结谬:反破方便。以“所作性”,于“无常”见故,于“常”不见故。如是成立“声非是
常,应非作故”。是故“顺成”、“反破方便”,非“别”解因。(仅异喻反破方便,非能助
因证宗,须同喻顺成、异喻反破共助)
(三)同品共品
1. 同品
(1)定义:若品与所立法,邻近均等,说名同品,以一切义,皆名品故。
(2)辨疑
①同品因共
1)举疑:云何“别法”(因法),于“别处”(同品)转?
2)释疑:由彼相似,不说异名,言即是此,故无有失。
3)追难:若不说异,云何此因,说名宗法?
4)释难:此中但说,“定”是宗法,不欲说言,“唯”是宗法。
(3)同品名
①诘难:若尔,同品应亦名宗。
②释难:不然,别处说所成故,因必无异,方成比量,故不相同品瓶名宗,即立瓶无常,则所
立非简别,共许故。
2.异品
(1)定义:若所立无,说名异晶,非与同品,相违或异。
(2)拣非
①相违:若相违者,应唯简别。(应简别中间概念)以有所立,说应言故。以先立“(声)常,
无形碍故”,后但立。
②别异:若别异者,应无有因。由此道理, “所作性故”,能成“无常”及“无我”等,不相
违故。(与宗法不同为别异,如此则“无我”·亦成异品)
(3)释难
①问难:若无常宗,全无异品,对不立有虚空等论(小乘无空论),云何得说彼处(异喻虚
空)此(因所作性)无?
②答难:若彼无有,于彼不转,全无有疑,故无此过。(异喻可无体,即不共许极成)
(四)释相违因 ,
1.定义:若“法”能成相违“所立”,是相违过,即名似因。
2.说明
(1)举例:如无违法(因法),相违(成立相违之宗)亦尔。
(2)简析:所成法无,定无有故。(宗无,因不有)
(2)拣非
①自宗论式:声是无常(无我),所作性故,如瓶。
②他破论式:声是瓶,所作性故,同喻如瓶,异喻如衣。
③破谬:因成犹豫,于彼展转,无中有故;。《异品衣,亦有因之所作性,违异品遍无性)
④归正:以“所作性”,现见离瓶,于衣等有,非离无常,于无我等,此因有故。
⑤拣非’:非如瓶等,因成犹豫。(相违因与不定因不同)
(五)九句因
1.总说:又此一一,各有三种,谓于一切同品有中,于其异品或有、非有、及有非有。于其
同品非有及俱,各有如是,三种差别。
2.辨相
(1)同晶有异品有:声常,所量性故。
(2)同品有异品非有:声无常,所作性故。
(3)同晶有异品有非有:声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
(4)同晶非有异品有:声常,所作性故。
(5)同品非有异品非有:声常,所闻性故。
(6)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声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7)同品有非有异品有:声非勤勇无间所发,无常性故。
(8)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9)同品有非有异晶有非有:声常,无触对故。
3.分类
(1)正因
①同品有异品非有
②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
(2)相违因
①同品非有异品有
②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
(3)不定因 .
①同品有异品有
②同晶有异品有非有
③同晶非有异晶非有
④同品有非有异品有
⑤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
4.诫非
(1)相违决定:勿说二相,更互相违,共集一处,犹为因等。
(2)一相同作:或于一相,同作事故,成不遍因。
5.辨不定因
(1)不共不定
①问难:理应四种,名不定因,二俱有故,所闻云何?
②答难
1)不共是疑因:以若不共,所成立法,所有差别,遍摄一切,皆是疑因。唯彼有性,彼所摄
故,一向离故。
2)余不定亦疑因:诸有皆共,无简别因,此唯于彼,俱不相违,是疑因性。
(2)明差别:若于其中,俱分是有,亦是定因,简别余故,是名差别。(第九句因)
(3)相违决定
①诘难:若对许有,声性是常,此应成因。
②释难:若于尔时,无有显示,所作性等,是无常因,容有此义。然俱可得,一义相违,不容
有故,是犹豫因。 ’
③判定标准:又于此中,现教力胜,故应依此,思求决定。
6.总结似因
(1)不定因:若法是不共、共、决定相违,遍一切,于彼皆是疑因性。
(2)相违因:邪证法、有法自性或差别,此成相违因,若无所违害。
总说:观宗法审察,若所乐违害,成踌躇颠倒,异此无似因。
第三节 喻及似喻
说因宗所随 宗无因不有
此二名譬喻 余皆此相似
一、论喻
(一)同法
1.举例: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以诸勤勇无间所发,皆见无常,犹如瓶等。
2.作用:遮诠,由合比度义故。
3.构成:说因,宗所随。
(二)异法
1.举例: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诸有常住,见非勤勇无间所发,如虚空等。
2.作用:后唯止滥,由离比度义故。
3.构成:宗无,因不有。
4.无体:由是虽对不立实有太虚空等,而得显示,无有宗处,无因义成。
(三)释难
1.问难:复以何缘,第一说“因宗所随逐”,第二说“宗无因不有”,不说“因无宗不有”
耶?
2.答难:由如是说,能显示因同晶定有,异品遍无,非颠倒说。
3.倒过
(1)非所说(非意许之欲说)
(2)不遍
(3)非乐(成立非已意乐之宗)
二、论似喻
(一)似同法喻
1.举论式
(1)宗:声常
(2)因:无触对故
(3)同法喻:诸无触对,见彼皆常,如业、极微、瓶等。
2.分类
(1)倒合:倒说喻体——“常皆无触对”。 ’
(2)无合:缺喻体——“诸无触对,见彼皆常”。
(3)能立不成:如立喻依为“极微”。
(4)所立不成:如立喻依为“业”。
(5)俱不成:如立喻依为“瓶”。
(二)似异法喻
1.举论式
(1)宗:声常
(2)因:无触对故
(3)异法喻:诸无常见有触对,如极微、业、虚空等。
2.分类
(1)倒离:倒说喻体——“诸有触对,皆无常”。
(2)无离:缺喻体——“诸无常,见有触对”。
(3)能立不遣:如立喻依为“业”。
(4)所立不遣:如立喻依为“极微”。
(5)俱不遣:如立喻依为“虚空”。
(三)释难
1.问难:为要具二譬喻言词,方成能立,为如其因,但随说一?
2.答难
(1)正答:若就正理,应具说二。
(2)析由:由是具足显示,所立不离其因,以具显示,同品定有,异品遍无,能正对治相违、
不定。
(3)别举:若有于此一分已成,随说一分,亦成能立。若女口其声,两义同许,俱不须说,或由
义准,一能显二。
第四节 总结
如自决定已 烯他决定生
说宗法相应 所立余远离
一、三支必要性
(一)因言:为于“所比”,显“宗法”性,故说“因言”。
(二)喻言:为显于此,“不相离性”,故说“喻言”。
(三)宗言:为显“所比”,故说“宗言”。
(四)遮遣:于“所比”中,除此更无,其余支分,由是遮遣,余“审察”等,及与“合结”。
二、因喻关系
(一)喻非异分难
1.诘难:若尔,“喻言”应非“异分”,显“因”义故。
2.释难
(㈠因之作用:“因言”,唯为显了“是宗法性”。
(2)因之不足:非为显了,“同品”“异品”“有性”“无性”故。
(3)结喻助成:事虽实尔,须别说同、异喻言。
(二)因喻分立过
1.问难:若唯“因言”,所诠表义,说名为“因”,斯有何失?
2.答难:应如世间,所说“方便”,与其“因义”,都不相应。
3.明过
(1)非能立
①非显普遍性:由彼但说,“所作性故”所类“同法”,不说“能立”“所成立”义。
②非显不相离:又“因”、“喻”别,此有“所立”,“同法”、“异法”,终不能显“因与所立,
不相离性”。
(2)譬喻无穷:以“同喻”中,不必“宗法”、“宗义”相类,此复余譬“所成立”故, “应
成无穷”。又不必定有诸品类,非“异品”中,不显“无”性,有所简别,能为譬喻。
(3)遮遣异品:世间但显“宗、因异品”,“同处有性”,为“异法喻”,非“宗无处,因不有
性”,故定无能。 ‘
(4)不定因成因:若唯“宗法”,是“因”性者,其有“不定”,应亦成“因”。若于尔时,
所立异品,“非一种类”,便有此失,如“初、后三”,各最后喻。
(三)总结:故定“三相”,唯为“显因”,由是道理,虽“一切分”,皆能为因,显了所立,然“唯
——分’’,“且说’’为因。
三、悟他性:如是略说, “宗等及似”,即此多言,说名“能立”及“似能立”。随其所应,为“开悟
他”,说此“能立及似能立”。
第二章 现量及比量
现量除分别 余所说因生
一、总说
(一)自悟性:为“自”开悟,唯有“现量”及与“比量”。
(二)所量境:能了“自、共相”。
(三)唯二量性:彼“声”、“喻”等,摄在此中,故“唯”二量。
非离“自、共相”,别有所量,为了知“彼”,更立“余量”。
二、真现量 、
(一)定义:现量除分别。谓若有“智”,于“色等境”,“远离”
“一切种类、名言、假立、无异、诸门”“分别”,由“不共缘”,“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
(二)分类 ,
1.根现量:有法非一相,根非一切行,唯内证离言,是色根境界。
2.意现量:意地亦有,离诸分别,唯证行转。
3.自证现量:于贪等,诸自证分。
4.瑜伽现量:诸修定者,离教分别。 ,
(三)量果:又于此中,无“别”“量果”,以“即”此“体”,“似义”生故,“似”有用故, “假
说’’为‘‘量’’。
(四)释难
1。问难:若于贪等,诸“自证分”,亦是现量,何故此中,除“分别智”?
2.答难:不遮此中“自证”,现量无分别故。
三、似现量
(一)定义:但于此中(自相),了余境分;不名现量。
(二)分类
1.忆念
2. 比度
3.,悕求
4.疑智
5.惑乱智
(三)说明
1.举例:如是一切“世俗有”中,瓶等、数等、举等、有性、瓶性等智(胜论六句义),皆
“似现量”。
2.析由:于“实有”中,作余行相,假合余义,分别转故。
四、比量
(一)定义:智(比量智)是前智(现量智)余,从如所说“能立因”生,是缘彼义。
(二)比量智因
1.远因:于“所比”(有法),审观察智。
(1)现量生
(2)比量生
2.近因:及忆此因,与所立宗,“不相离”“念”,由是成前举所说力,念“因同品定有”等
故。
(三)为他比量
1.总说:如是应知,悟他比量,亦不离此(远因近因),得成“能立”。
2.别说
(1)简别宗:一事(有法)有多法,相(因法)非一切行,唯由简别余,表定能随逐。
(2)简别因:如是能相(因)者,亦有众多法,唯不越所相(宗法),能表示非余。
五、释疑 ’
(一)举疑:何故此中(比量),与前现量,别异建立?
(二)释疑:
为现二门,此处(比量)亦应于其“比果”,说为比量,彼处(现量)亦应于其“现因”,说
为现量,俱(因、果)不遮止。
第三章 真能破及似能破
能破阙等言 似破谓诸类
真能破 前所说阙等言词,诸分过失,彼一一言,皆名官瞄,由彼一一,能显前宗,非善说故。
似能破
一、定义:同法等相似过类,名似能破。
二、方式:
(一)破真能立:由彼多分于善比量,为迷惑他而施设故,不能显示前宗不善。
1.非理:由彼非理,而破斥故。
2.及能破处:及能破处,而施设故。
3.是彼类:是彼类故。
(二)破似能立:于非理立比量中施设。
1.不了过:或不了知,比量过失。
2.无善巧:或即为显,彼过失门。
三、十四过类
(一)立颂:示现异品故,由同法异立,同法相似余,由异法分别,差别名分别,应一成无异,显所
立余因,名可得相似,难义别疑因,故说名犹豫,说异品义故,非爱名义准。若因至不至,三
时非爱言,至非至无因¨是名似因阙。说前无因故,应无有所立,名无说相似,生无生亦然,
所作异少分,显所立不成,名所作相似,多如似宗说。俱许而求因,名生过相似,此于喻设
难,名如似喻说。无常性恒随,名常住相似,此成常性过,名如宗过说。
(二)别释
1.不定因过破
(1)歹U释
①同法相似
1)辨同法相似与同法相似能破
丸辨同法相似:颠倒成立,故名异立。此依作具、作者而说。同法Bp是相似,故名同法相
似。一切摄立中,相似过类故。言相似者,是不男声,能破相应故,或随结颂故。
B.辩同法相似能破 ‘
(A)征:云何同法相似能破?
(B)答:于所作中,说能作故,转生起故,作如是说,后随所应,亦如是说。
2)正说同法相似
丸定义:今于此中,由同法喻,颠倒成立,是故说名,同法相似。
B.例析
(A)所破式
a.举论式:如有成立“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同喻如瓶,异喻如虚空”。
b.略析:此以虚空为异法喻。
(B)似破式
a.举论式:声常;无质碍故;同喻如虚空。
b.略析:显虚空为同法喻。如是即此所说因中,瓶应为同法,而异品虚空,说为同法,由是
说为同法相似。
②异法相似
1)定义:异法相似,是前同法相似之余,示现异品,由异法喻,颠倒而立。
2)例析
丸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同喻如瓶,异喻如虚空。
B.似破式:声常;无质碍故;异喻如瓶。
C.略析:二种喻中,如前安立瓶为异法,是故说为异法相似。
③分别相似
1)定义:应知分别同法差别。
2)例析:
A.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伺喻如瓶,异喻如虚空。
B.似破式:声常;不可烧,不可见故;如虚空。
C.略析:谓如前说,瓶为同法,于彼同法,有可烧等,差别义故,是则瓶应无常。非声,
声应是常,不可烧等,有差别故。由此分别,颠倒所立,是故说名,分别相似。
④无异相似
1)定义
丸定义:示现同法,前已说故,由此与彼,应成一故。
B.略释:彼者是谁?以更不闻,异方便故,相邻近故,应知是宗。成无异者,成无异过。
即由此言义可知,故不说其名,是谁与谁,共成无异,不别说故,即此一切,与彼一切。
2)例析三种无异相似
丸宗喻无异
(A)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同喻如瓶。
(B)略析:如有说言,若见瓶等,有同法故,即令余法,亦无别异。一切瓶法,声应皆有,
是则一切,更互法同,应成一性。此中抑成,无别异过,亦为显示瓶、声差别。不甚异
前,分别相似,故应别说。
B.宗因无异等成二宗
(A)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B)略析:欲显俱是非毕竟性,则成宗、因无别异过。抑此令成,无别异性,是故说名,无
异相似。
(C)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如瓶。
(D)略析:有说此因,如能成立,所成立法,亦能成立,—此相违法,由无别异,是故说名,
无异相似。
⑤可得相似
1)定义:若显示所立宗法,余因可得,是则说名,,可得相似。
2)例析二种可得相似
丸余因可得
(A)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B)略析:谓有说言,此非正因。于电、光等,由现见等,余因可得,无常成故。以若离
此,而得有彼,此非彼因。
B.因不遍宗
(A)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B)略析:谓有余于此,别作方便,谓此非彼,无常正因,由不遍故。如说“丛林皆有思
虑,有睡眠故”。
⑥犹豫相似
1)定义:过类相应,故女声说。此中分别,宗义别异,因成不定,是故说名,犹豫相似;
或复分别,因义别异:,故名犹豫相似过类。
2)例析
丸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B.略析:谓有说言,现见“勤勇无间所发”,或显或生,故成犹豫。今所成立为显为生?是
故不应,以如是因,证无常义。
⑦义准相似
1)定义:说异品义故,非爱名义准相似。
2)例析
丸所破式:声无常;勤勇无间所发性故。
B.略析:谓有说言,若以勤勇无间所发,说无常者,义准则应若非勤勇无间所发,诸电光
等皆应是常,如是名为义准相似。
(2)辨析
①徵答析
1)征:复由何义,此同法等,相似过类,异因明师,所说次第,似破同故?
2)答:
丸立颂:由此同法等,多疑故似彼。
B.释成:“多”言,为显或有异难,及为显似不成因过。此中前四,与我所说,譬喻方便,
都不相应,且随世间,譬喻方便,虽不显因,是决定性,然摄其体,故作是说。
②结析 ’
1)同法相似与异法相似
丸结定:由用不定同法等因,成立自宗,方便说他,亦有此法,由是便成,似共不定,或
复成似相违决定。
B.释难
(A)问难:若言唯为,成立自宗,云何不定。,得名能破?
(B)释难:非即说此,以为能破。难不定言,说名不定,于能诠中,说所诠故,无有此过。
余处亦应,如是安立,若所立量,有不定过,或复决定,同法等因,有所成立,即名能
破。
2)无异相似
A.总结前四相似:是等难故,若现见力,比量不能,遮遣其性。如有成立“声非所闻,犹
如瓶等。”以现见声,是所闻故。
B.宗因无异:第二无异相似,是似不成因过,彼以本无而生,增益所立,为作宗、因成一
过故。此以本无而生,极成因法,证灭后无。若即立彼,可成能破。
C.等成二宗:第三无异相似,成立违害所立,难故成似,由可烧等,不决定故。若是决定,
可成相违。
3)分别相似:不应以其是所闻性,遮遣无常,非唯不见,能遮遣故。若不尔者,亦应遣常。
4)可得相似
A.余因可得:可得相似,所立不定,故成其似。若所立因,于常亦有,可成能破。
B.因不遍宗:第二可得,虽是不遍,余类无故,似不成过。若所立无,可名能破,非于此
中欲立“一切皆是无常”。
5)犹豫相似:谓以勤勇无间所发,得成立灭坏,若以生起增益所立,作不定过,此似不定。
若于所立,不起分别,但简别因,生起为难,此似不成。由于此中,不欲唯生,成立灭
坏,若生、若显,悉皆灭坏,非不定故。
6)义准相似:谓以颠倒不定为难故,似不定。若非‘勤勇无间所发立常、无常;或唯勤勇无
间所发无常非余,可成能破。
2.似缺因过破
(1)列释
①至非至相似
1)定义:于至不至作非爱言。
2)略析
A.辨至:若能立因,至所立宗,而成立者,无差别故,应非所立。如池、海水,相合无异。
B.辨不至:又若不成,应非相至,所立若成,此是谁因?若能立因,不至所立,不至非因,
无差别故,应不成因。
巴结成:是名为至非至相似。
②无因相似
1)定义:于三时作非爱言。
2)略析
A.宗前:若能立因,在所立前,未有所立,此是谁因?
B.宗后:若言在后,所立已成,复何须因?
C.同时:若俱时者,因与有因,皆不成就,如牛两角。
D.结成:如是名为,无因相似。
(2)结构
①辨次第
1)辨:此中如前次第异者,.由俱说名“似因阙”故。
2)释:所以者何?非理诽拨,一切因故。
②辨过
1)问:此中何理,唯不至同故,虽因相相应,亦不名因?如是何理,唯在所立前不得因名
故,即非能立?
2)释:又于此中,有自害过,遮遣同故。如是且于言因及慧,所成立中,有似因阙。于义
因中,有似不成,非理诽拨,诸法因故,女口前。二因于义所立,俱非所作,能作性故,
不应正理。若以正理,而诽拨时,可名能破。
3.似不成因过破
(1)列释
①无说相似
1)定义:说前因无故,应无有所立,名无说相似。
2)辨释:谓有说言,如前所立,若由此因,,证无常性,此未说前,都无所有,因无有故,
应非无常。如是名为,无说相似。
②无生相似
1)定义:生前无因,故无所立,亦即说名,无生相似。
2)辨释:类例声前,因无有故,应无所立。今于此中,如无所立。应知亦有,所立相违。
谓有说言,如前所立,若如是,声未生已前,无有勤勇无间所发,应非无常。又非勤勇
无间所发,故应是常。如是名为,无生相似。
③所作相似
1)定义:所作异少分,显所立不成,名所作相似。
2)辨释:谓所成立“所作性故,犹如瓶等,声无常”者,若瓶有异所作性,故可是无常,
何豫声事?如是名为,所作相似。
(2)结构
①总说:如是无说相似等多分,如似所立说,谓如不成因过。“多”言为显或如似余。
②别结
1)无说相似:今于此中,无说相似,增益比量,谓于论者,所说言词,立无常性,难未说
前,因无有故,此似不成。或似因阙,谓未说前,益能立故。若于此中,显义无有,又
立量时,若无言说,可成能破。
2)无生相似
A.增益所立:无生相似,声未生前,增益所立,难因无故,即名似破。若成立时,显此是
无,可成能破。
B.所立相违:若未生前,以“非勤勇无间所发”难令是常,义准分故,亦似不定。
3)所作相似
丸似不成:若难瓶等所作性,于声上无,此似不成。
B.似相违:若难声所作性,于瓶等无,此似相违。
C似不定:若难即此常上亦无,是不共故,便似不定,或似喻过,引同法故。何以故?唯
取总法,建立比量,不取别故。若取别义,决定异故,比量应无。
4.似喻过姬
(1)牒名:俱许而求因,名生过相似。
(2)辨释:谓有难言:“如前所立,瓶等无常,复何因证?”谓瓶等无常,俱许成就,而言不
成,似喻难故,如似喻说。
5.似宗过破
(1)牒名:无常性恒随,名常住相似。
(2)略释:谓有难言:如前所立“声是无常”,此应常与无常性合,诸法自性,恒不舍故,亦
应是常。此即名为,常住相似。
(3)辨析:是似宗过,增益所立,·无常性故。以于此中,都无有别,实无常性,依此常转,即
此自性,本无今有,暂有还无,故名无常。即此分位,由自性缘,名无常性,如果性等。
(三)结说
1.明足目所说:如是过类,足目所说,多分说为似能破性,最极成故,余论所说,亦应如是分
别成立。
2.明不说余论所说:即此过类,但由少分,方便异故,建立无边,差别过类,是故不说。
3.略举未取过类:如即此中,诸有所说增益、损减、有显、无显、生理、别喻、品类相似等,
由此方隅,皆应谛察,及应遮遣。
4.明不说由:诸有不善,比量方便,作如是说,展转流漫,此于余论,所说无穷,故不更说。
四、论负处
(一)释不录:又于负处,旧因明师,诸有所说,或有堕在能破中摄,或有极粗,或有非理,如诡语
类,故此不录。余师宗等,所有句义,亦应如是,分别建立。如是遍计所执分等,皆不应理,
违所说相,’皆名无智,理极远故。
(二)明多已制伏:又此类过失言词,我自朋属论式等中,多已制伏。
(三)明已分别:又此方隅,我于破古因明论中,已具分别,故应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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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注:请参阅龙藏T87/1217;大正藏CBETAT3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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