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之意义
因明之意义
释刚晓
因明本不是单佛教所独有的,其他教派也有因明,我们把佛教,以及其他教派的因明总称因明的时候,这是广义的因明,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是单指佛教的因明,这是狭义的因明而已。
一、因明学的性质和作用
1、因明学的性质
(1)因明学是学习佛法的基础。古印度,把学问有一个简单的分类,称为五明,一是声明,就是关于语法、语言的学问;二是工巧明,就是建筑、设计之类的;三是医方明,相当于现在的医学、药学,医学、药学严格来说,虽有联系,但应该是分着的,不过一般人都不分;四是因明,就是关于思维、论证的学问;五是内明,就是佛教的义理。佛教更说,菩萨以通五明而成就,作为一个菩萨,这五明都得懂,当然了,这只是一个目标,通一明你就了不得了,何况通五明呢。
玄奘法师在那烂陀寺学习的时候,说在那烂陀寺学习,是要按一定的顺序的:先是学因明,把你自己学得像个人样儿;二学对法,这是佛教的基本教义,当你把佛教的基本教义学过了,被佛教的伟大所感召,于是决定真实地来实践佛教义理,那么,开始学第三,就是戒律,要是因缘具足,你出家了,五夏学戒,学出家戒,要是因缘不具,俗务缠身,出不了家,就学在家戒。第四步学般若,般若可是佛教通则,都得学,第五步学中观学派或瑜伽行派。有些人搞不清中观学派与般若的不同之处厘不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混淆一团,这要不得。义净大师也说学习顺序要这样。为啥要先学因明呢?说,只有先学了因明,你才会像个正常人,你看我们现在有太多的佛教徒,尤其是人们常称颂的修行者,根本就不像一个正常人,实际上这些人是有问题的,但我们反而称颂他,当然,贬损人家是不对的。
(2)因明学是工具性的学科,至少之前的汉传因明是如此的。为啥这么说呢?因为中国的因明典籍奇缺,古因明典籍有三部,《方便心论》、《回诤论》、《如实论》,这三部著作虽然很早就传到中国了,但是没有什么影响。甚至对于真谛法师翻译的“口实论》,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它,因为真谛法师的翻译极其不老实,他虽然被称为中国佛教四大翻译家之一,但他的翻译其实完全是自己的再创作,根本就不是翻译,我们对照一下现在能看到的典籍原文就明白这一点了。新因明著作呢,只有《人论》、《r刁论》二部,陈那论师的新因明集大成著作《集量论》玄奘法师自己学过三遍。可是他回来后没有给翻译出来,当然了,我们可以说是因为他只活了六十五岁(600—664)的缘故。但不管咋说,我们没有(集量论》的汉本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义净法师于景云二年给译出来了,但是丢失了。黄忏华先生说真谛法师也译过《集量论》(见莆田广化寺印本《佛教各宗大意》117页),但是查无实据。{人论》实际上是《门论》的缩编本,按沈剑英先生的说法,是以立破为纲。从唐朝到现代,一直是这样的,现代呢,吕澂先生、法尊法师、韩镜清先生先后把《集量论》给进行了翻译.但是——直没有人研究它,有人写文章的时候简单地给说一下、引用一点儿,都没有深入。甚至,我们看有些人的文章,完全有理由怀疑他只是看了法尊法师《集量论}前边儿罗熠先生给写的那个序,这个序里把《集量论》的主要内容介绍了一下。
2、因明学的作用
(1)它的娱乐性功能。任何一门学科,首先第一个功能就是娱乐性功能,如果没有这个功能,它一定弘传不开。因明之所以一直弘扬不开,就是其娱乐性功能一直没有得到彰显。所以我在讲因明的时候,一直很注意其趣味性。我的书基本上都是以口语化形式出版的,口语化的形式娱乐性或者说趣味性就强。我的书在印的时候,一般我都出二个版本,一个是台湾版,一个是大陆版,台湾版是很随意的,里边废话很多,大陆版相对来说就简洁一点。我在《集量论》的《后记》里就说了,这些废话在当时是起调节气氛作用的,其实就是突出其娱乐性功能。
这个娱乐性功能,有些人给抹杀了,看他们写的书,实在是令人头大,虽然严谨,但读来实在无趣。
(2)辩论取胜。早期的因明就是在辩论中茁壮成长的,要是你学过了因明还老辩不过别人,你的因明就学得有些糟了。像现在不少学者写文章打笔仗,人家还不服,因明专家出现这样的情况的话,就说明了你因明并没有运用好。因明史上还有这样一件事。佛教与耆那教辩论,耆那教老是辩论不过佛教,为什么?就是因为佛教有一本不传之书,也就是《人论》,后来在佛教中这本书的梵本失传了,但是耆那教手里有了这样一本书,耆那教就把这本书死死地抓住,不往外传,一直是作为秘密武器的,到了一九0九年,保存《人论》梵本的这一个耆那教徒与一个俄国叫米洛诺夫的成了朋友,因为关系太好了,耆那教徒就把这本书拿了出来,说我手里有一本宝贝,现在只让你一个人看看。这个米洛诺夫一看,“我还认为真的是你的宝贝,原来是老祖宗的书,老祖宗的书,就应该是全人类的财富”,他就把这本书给公开了,后来人家就与他绝交,还要追杀他。
(3)论证佛理的有效性、真实性。陈那论师新因明的主要功能就是这个。关于这一个呢,我就不详细说了,我拿来了张忠义教授这本书,在第18页里,明确地论说了“达到对佛旨的觉悟和坚定对它的普遍性、必然性的信仰”,是根本任务和目的。有张教授的话,我就省事了。
(4)解脱生死。印度本就是一个宗教发达的国度,宗教所关注的问题就是生死问题,解决生死问题是其终极目标,任何一门学问都得是有利于生死的解脱,要是一门学问是对解脱生死无关的,那么,它就是废的。因明也是这个目的。目的是很重要的。有啥样的目的就会有啥样的表现形态。它的初级形态是啥?就是论证佛理的有效性,而有效性的体现,就是决定解的生起。
附:还有一个最上不得场面的功能,就是把因明当作面包。有些人就认为因明已经是一门死的学问,已经没有用了,但是我看它,可以写出文章,可以拿稿费,可以评教授。这个情况实际上大量的存在,但大都不说而已,我们韩老师是给我说过。
二、因明的关注对象和修行方法
1、因明关注的对象(立足点)
因明的立足点是:日常世界、现实社会。因明不是内明,但学习内明必须学习因明,这有玄奘法师、义净法师的教导,更有太多的反面例证,这里就不举例了。
因为因明的立足点是现实社会,这也正是因明被佛教界看轻的原因,我经常见有说这是俗谛的事,但俗谛也是谛!谛就是真理呀——
日常世界、现实社会的特点就是矛盾,它是矛盾的综合体,但是,在它的背后,有一个规律,在佛教中称之为因果律,这个因果律在人生观层面叫因果,在世界观层面叫缘起。这是内明中讲的,在内明的基础因明这儿,不研究这个,只应对其外观的矛盾。
因明的最终目的就是了脱生死,了脱生死的起步是断除烦恼。而我们的烦恼是具体的、是散乱的,所以,对治烦恼的因明从外观上看,就是散乱的。这在因明中的表现是哪儿?比如在《正理滴点论》中,列出了十一种因明规式,但他在别的著作中又列出来了十五种、十八种规式;再比如说,《/刁论》中把不成因给分成两俱、随一、犹豫、所依,而《宝藏论》中给分成境、心、论者。等等。当然,我们可以说不同的著作用了不同的角度,但也可以说因明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不同的著作、不同的人,各立标准。为啥这样呢?现实就是如此。
2、因明的修行方法——思维修
思维修其实就是禅定。这个禅定是指心念专一到你所关注的问题上,为了这个问题的解决可以付出一切代价。佛教把禅定给神秘化了,实际上没那么神秘的。我十几年就专到因明上,这就是思维修,但他们都说我不修行。这不管他们。
因明的思维修,就是对日常世界进行思维,因为我们不知道日常世界的本质,所以使我们产生烦恼,现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思维,把这烦恼给解决掉。
因明“面向社会”的立足点,使得它与逻辑有相通部分,周谷城先生说,逻辑推不出真理,但对实践却是很有用的,是帮助实践的强有力的工具。逻辑是公理,它研究的就是的“思维规律”,学者们在书房里想着说“逻辑是人人都遵守的思维规律”,自然因明也遵守它。这不足为奇!(其实,这只是学者们在书房里想着说而已,并不是实际情况)
但是,因明的目的毕竟是解脱生死的,这就导致了它与逻辑是两回事。逻辑是很严密的,从前提到结论,这推导过程是不能有毛病的。但因明并不严密,它是以承认为结果的,本来你有一个事不明白,这个问题在困扰着你,所以你就有烦恼,现在我告诉你这个问题是怎么怎么一回事儿,你承认了,有时候甚至根本就是把你给忽悠了,但你只要没有为这个问题而烦恼的心念就行了!
现在人们把因明往逻辑上靠,说陈那论师把五支类比改为了三支归纳,还有人说是演绎,有人说是最大化的类比,等等,争论不休的,但这不是陈那论师,这是陈大齐先生,这是郑教授、这是张主任!把因明往逻辑上靠这种方法,最后可能会导致因明死亡,因为因明没用了——逻辑比它发达得多、严密得多,有逻辑完全够用了!这就会使得象韩廷杰教授说的:因明已经是死去的学问!现在学习因明、研究因明只不过是让我们知道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因明这个东西。价值就这么点儿。昨天上午郑老师讲课的时候,有学员就提出了因明是不是还有用处的问题,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刘培育教授给了一个总结,说研究因明学有三个意义:一是历史意义,二是理论意义,三是现实意义,照韩先生的说法,不就砸锅了——当然了,历史意义也好,理论意义也好,现实意义也好,这其实是研究因明的意义,是研究,而不是因明本身。
这里举一个因明不是逻辑的例子:在因明学界中有一个很著名的讨论,就是关于互相差别的问题。有人说只能用义来差别体,有人说可以相互差别,在窥基法师的《因明大疏》中有说,“以后所说别彼先陈,不以先陈别于后”、“以后法解前,不以前解后”,这就是说,是后陈差别前陈,但是,还有说,“以一切有法及法互相差别”、“体义相待,互通能所”,也就是说,在窥基法师的说法里,二种情况都有。应该来说,按逻辑来说,是绝对不可能互相差别的,郑先生在《佛家逻辑通论》里说:“只能用义来差别体,而没有倒过来用体差别义的道理。”(见269页)。霍韬晦先生在(佛家逻辑研究》里说:“以共相论谓殊相,也就是以谓词差别主词,所以相互差别的说法,实无充分的理由。”(见·1986年2月第1版第四七页)基本上学者们都是这观点。倒是熊十力先生说互相差别是对的(见《因明大疏删注》十三页)。我们也可以举一个例子:“声无常”,当我们用义来差别体的时候,就是说,我现在说的是无常之声,因为声有很多:我们发出的声就是无常的,但梵声是常的。当我们用体来差别义的时候,我们说的是声的无常,而不是说的色的无常、味的无常。在现实中间这就是可以的。
因明是说现实世界的,现实中间就是这样。到内明的时候再说别的。
另外再举一个例子。在佛教中,菩萨是一切智,佛是一切智智,这样的话,应该来说佛无所不知了吧——可《释量论》中有说:“此能知虫数,于我无所取……许彼为定量,非了知一切……若见远是量,当来依鹫鸟”等等。这哪里合于逻辑呢?
按逻辑有时候出的问题很奇怪,象郑老师昨天举的“水银是固体,金属故”,这个例子好多书上都举过,说这是因三相具足,但是是错误的。其实因明是这样的:当你举出“水银是固体”这个宗的时候,公证人就立刻止住你(或者是对方止住你),不让你再往下说了,就宣布你输了,也就是说,这个式子根本不让你举出来的。怎么可能让你把式子举完,然后又说这个式子因三相具足呢——也就是说,书上是在分析一个根本就不会出现的式子。这有意义吗?因明要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一般不在根本就不存在的问题上动脑筋,自己凭空想出来一些问题,然后费脑筋来讨论、来解决,这意义不大。
逻辑太理智,现实不是理智的,佛教把“六道”有时候就叫成“有情”,就是有感情、以“受感情的支配”为特征。所以,逻辑在现实中,有不少时候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学者们说人人都遵守逻辑规则,那是学者们的呓语而已,根本不是实际情况,世间人很多时候不讲逻辑规则。所以,对于“不讲逻辑规则的人”讲逻辑规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就像道德只对讲道德的人有用一样。郑伟宏老师有一本(逻辑与智慧新编},里边有一篇(林肯的雄辩是否有逻辑力量?)林肯的雄辩是不符逻辑的,但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目的!因明也是这样,因明不是完全讲理智的,它是要解决问题的。尤其早期因明,比如(正理经》,里边儿甚至说要用诡论议、坏义(刘金亮译本),要大吆大喊(沈剑英译本)等。后来的陈那新因明确实是往理智方面靠了,但因明毕竟不是内明,内明才是讲理智的。虽然说法称论师要把因明纳入内明,但他的《成量晶》,其论证并不圆满。
(杭州佛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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