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入門(三)
(二十九)菩薩乘及六度
「菩薩」,印度話原稱菩提薩埵(BODHISATTA),菩提是覺義,薩埵是有情,即眾生;簡譯覺有情,即是覺悟的有情眾生。菩薩不但是自己希望求覺悟真理與解脫痛苦,而且要令一切眾生,都同樣覺悟真理與解脫痛苦,同時自己是要求最高的覺悟,立志成佛為目標。(如簡要的說:菩薩是覺悟的有情眾生,自覺,覺他,上求佛果,下化眾生。)
菩薩所修的法門:是六波羅蜜,又稱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另列簡表如下:
六度法門簡表
┌1、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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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持戒
│
│
├3、忍辱
│
┤
│
├4、精進
│
│
├5、禪定
│
│
└6、般若
┌財施
┼法施
└無畏施
┌律儀戒
┼攝善法戒
└饒益有情戒
┌生忍
┼法忍
└無生法忍
┌斷精進
┼修精進
└求化精進
┌身定
┼口定
└意定
┌生空智
┼法空智
└一切智智
┐
┼度慳貪
┘
┐
┼度毀犯
┘
┐
┼度瞋恚
┘
┐
┼度懈怠
┘
┐
┼度散亂
┘
┐
┼度愚癡
┘
在大乘菩薩修萬行中,六度是其中主要修習的法門,六度的原名是「六波羅蜜」。波羅蜜是梵語,華譯是「到彼岸」;因修行者乘著大行之船,能由生死苦惱的此岸,度到涅槃安樂的彼岸。因此,六波羅蜜亦名「六度」。
六波羅蜜:
一、檀那波羅蜜,華言「布施度」,是度慳貪的。
二、尸羅波羅蜜,華言「持戒度」,是度毀犯的。
三、羼提波羅蜜,華言「忍辱度」,是度瞋恚的。
四、毗離耶波羅蜜,華言「精進度」,是度懈怠的。
五、禪那波羅蜜,華言「思維修度」,是度散亂的。
六、般若波羅蜜,華言「智慧度」,是度愚癡的。
這六度分有「事六度」和「理六度」。亦即是「事修」和「理修」兩種。什麼叫做事修和理修呢?事修和理修是著相與不著相而言的。事修即是所作所為的善法皆念念在心,便是著相而修了,這樣叫做「事修」,是修世間善法,可得世間善報,是不能出世間的。理修是指所做所為的善法,以「三輪體空」作觀,不著於「人、我、法相」,是名為「理修」,這是出世間的。無相修的善法,能夠了生死,證涅槃的。
這個「理修」也可以說是「真修」。因菩薩行者修此六度能以觀照的功夫,(三輪體空)能所俱遣故,而達至波羅蜜之究竟境界;否則只能夠稱之為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法而已,不能稱度,將來只不過是得到人天有漏的福報,就不能到得涅槃的彼岸了。
三輪體空者,單就布施言之;能施者,所受者,以及所施之物,謂之「三輪」;行施後,此三輪相,不存於心,名叫做三輪體空。此三輪體空,亦是因以「觀照」的功夫,觀到三者的「本性」的性質皆無所得,所以會達到三輪體空的無相之境,得到無限的功德。
這六度皆是有「三輪」的,然修六度行者,應當要知道「三輪」原是空的,不著於法相,乃合於「般若」。因此,行者所修六度,不執著「人、我、法相」,才可算是波羅蜜,始能得到彼岸。這便是「理六度」了。若執著「人、我、法相」而修,將來只是得到人天的福報,終究是不能超出三界的。所以永嘉大師有一首證道歌說得好:「布施持戒生天福,有如仰箭射虛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這就是指執著「三輪」相修行而言的,屬於「事六度」了,雖然有功德,能生天享福,但福盡勢衰,猶如箭墮,還要輪迴生死的。
【註】
1、財施:以錢財資助慈善事業或貧苦疾病眾生。
2、法施:以佛陀真理,勸人修善斷惡,離苦得樂。
3、無畏施:犧牲自己的一切,去幫助一切眾生出離怖畏與痛苦。
4、持戒的「持」字即執持義。「戒」就是戒止殺、盜、淫、妄諸惡和禁止喝酒、賭博、吸鴉片及有毒質麻醉物等。
5、律儀戒:是行、住、坐、臥時,一一都遵守佛所立的規律,而不犯身口七支的一切惡法。
6、攝善法戒:菩薩克己修善,並以善法利益人群,攝受人群。
7、饒益有情戒:廣修眾善,利益眾生。
8、生忍:即忍受別人的怨恨、誹謗、惡罵、加害,不生瞋恚心。且能以慈悲心腸去感化他。
9、法忍:風吹、雨打、饑餓、寒冷、炎熱等事,都能安然忍受。
10、無生法忍:是對於聖教所說的苦、空、無常、無我的真理,能堅心信仰而不著相。
11、精進:即向上努力,志堅不退。
12、斷精進:是勤斷一切惡。
13、修精進:是勤修一切善。
14、求化精進:是努力上求佛果,下化眾生。
15、禪定:梵語禪那,是思惟靜慮的意義。因為靜能生「定」,慮能生「慧」。
16、身定:反觀自身,使不犯過。
17、口定:寂然靜默,不談是非。
18、意定:攝心正念,清淨無染。
19、般若:梵語,義譯智慧,由於正心、修身、行善、斷惡,內心發出來的覺照智慧。
20、生空智:觀一切眾生,都無實在的體性。
21、法空智:觀一切法,都從因緣生。
22、一切智智:即佛能遍知「世間」和「出世間」一切事理的正智。
23、六度是圓滿福慧雙修,如布施、持戒、忍辱是修福,禪定、般若是修慧,精進是策勵六度。
(三十)四無量心
菩薩須內具四無量心:就是慈、悲、喜、捨四種無量心。怎樣叫做無量呢?無量是沒有邊際,也是沒有人我的領域。當修習這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時候,對每一個人,甚至整個國家,整個世界的眾生,不管是人類或其他的有情眾生,都希望他們能夠得到離苦得樂,同時得到無量的福報,所以名為無量。再分釋於下:
一、慈無量心:慈是願人得樂的意思。世人多隻知自求快樂,忘掉別人的痛苦,但修習慈無量心的人就不同,他不但只求自己的親人得到快樂,乃至十方世界一切眾生,都要得到快樂,還要腳踏實地,去幫助他們得到快樂,即是無量的「慈」,能給無量的眾生得樂。
二、悲無量心:悲是一種悲憐他人受苦的同情心,平常人只知自求解除痛苦,不顧別人的痛苦,但這悲無量心則相反,只知救拔別人的痛苦,卻忘記自己的痛苦,所謂「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是悲心似海的宏願,為的是拔人之苦,即是無量的「悲」,能拔無量眾生之苦。
三、喜無量心:喜是歡喜,眼看別人能夠離苦得樂,頓生一種無限喜悅的心情。世人只為自己得到快樂的事情,或其親人得到升官發財,而生歡喜心,很少見別人樂事而生起歡喜心的。且有一部份的人,還存著幸災樂禍的心理,見人快樂,心裏則悶悶不樂,見人受難,心裏則暗暗歡喜。但這種喜無量心則不同,不但見人得樂而生歡喜,就是冤家敵人,能有歡樂的事,也同樣表示無量歡喜。
四、捨無量心:捨是捨掉一種分別執著的觀念。為善雖可樂,但恐有人我冤親的計別,故應捨棄。又無論做任何善事,也要把為善的怡然自得之心理捨掉。則心量廣闊,慈悲濟度無量眾生,心不存著,正似一澤秋水如鏡,月穿無痕,故稱捨無量心。
昔佛在世時,曾授提婆達多鹽湯,因提婆達多好酥膩食物,頭痛腹滿,受大苦惱,不堪忍受,呻吟稱念:「南無佛,南無佛!」那時佛在其住處禪定中,聽到此音聲,即生慈心,以神通力至其住所,手摩提婆達多頭腹,授與鹽湯,令其服飲,得到病癒。而提婆達多叛佛害佛,佛不記冤而救之,以慈使其樂,以悲拔其苦,以其病痊而喜,不分冤親而平等救治,即是大慈、大悲、大喜、大捨的四無量心。佛所成就的四無量心,不與三乘人共成就,能大慈以眾生之樂為樂,能大悲以眾生之苦為苦,能大喜以眾生離苦得樂而喜,能大捨心無住著,運心平等,普利眾生。
(三十一)四攝法與四弘誓願
梵語菩薩,華言「覺有情」,即是覺悟的有情眾生,因他能發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上求佛道是自利,下化眾生屬利他,須修習四攝的法門及具四弘誓願,同時內必須以四無量心為根本,才能表裏合一。四無量心已述於前,現述四攝的法門,而四弘誓願亦略述於後。
一、布施攝:有財施、法施、無畏施。即在經濟上、學識上、精神上幫助他人,叫做布施,你要攝化他人,必須自有方法。你將財力、學力、體力幫助他人,對方受了你的恩惠,對你自然發生好感,信仰你所說的話,聽從你的指揮。就是不大合情理的話,他都會遷就,何況你說的是合情理的正法。人是感情的動物,幫助他人是最能聯絡感情的。有了感情,做事就順利,舉辦義務教育,以及福利社會的慈善事業,都是屬於布施攝眾生的法子。發菩薩心學佛的人,於此不可不注意及之。
二、愛語攝:就是用極和愛的話與人談論,使人聽之入神,引之入勝,和愛的話,可以包括三種:
(一)慰喻語,要是有人生病或受到災難,受到恐怖,絕不可幸災樂禍,須要用慈愛和悅的顏色和話語去勸勉他,使他得到精神上的慰藉,雖然沒有多大的力量幫忙他,但這溫柔的言語,同情的態度,也可以使他感激你,和你發生好的感情。
(二)慶悅語,每個人都有他的長處,就是壞人也有好的地方。凡有好地方,我們都應該讚歎他、鼓勵他、激發他,使之歡喜,即是助成他向好的地方發展。就是壞的人,也會因此走上好的途徑。
(三)勝益語,是使聽了你的話,可以輾轉增勝增益。如得少為足的人,你可以勉勵他,使他再進一步地求勝。能布施的引之再持戒;學小乘的開導他再學大乘。這些話,都屬於勝而益善的。有時不但以柔語勸勉,亦可以硬語呵責,使之感悟,勵精圖治,只要態度誠懇,都可以攝化他,使他能接受你好意的教導。
三、利行攝:是自己做的事情,使人得到好處,便是有利於行。父母教養子女,注意子女的身心利益,自能獲得子女的孝順;老師教導學生,如處處為學生的利益著想,也必能得到學生的信仰;長官能顧到部下的利益,也會得到部下的擁戴;菩薩能隨順眾生,為眾生的利益做諸善事,自然也會得到眾生的感荷,而來服從他的化導。
從前歐洲有個特長於養野獸的人,整天與獅虎為伍,野獸也不害他。有人問他的緣故,為何不被獅虎所傷?他說:這有什麼奇怪,你待它好,沒有傷害它的意思,它自然也會服從你的指導,不會傷害你了。野蠻的獸群,亦可以感化服從,何況說是人類?所以菩薩要攝化眾生,就不可不注意利行的工作。
四、同事攝:和社會各階層的人去共同做事,共同擔任工作,共同生活,共同甘苦。譬如說:你沒有過商人生活,你說的話商人未必都懂,都接受;你沒有過農夫生活,你說的話,農夫也未必都懂,都信受。所以菩薩為了方便度人,示現與各階層的人物共同生活,共同任事,潛移默化,得到成功。觀音大士三十二應身,地藏大士和彌勒大士的化身千百億,都是菩薩示現和眾生同事的模樣。
這四個法子,實是攝受人、領導人的最根本最好的方法;就是世間人事,也不能違反這種原則。我們能以此來宏揚佛法,攝化眾生,一定很容易見效。自己雖然修行佛法,或教化人,而說的話不能感動別人,不能使更多的人信受,原因何在呢?一定是自己沒有學到這四種方法,或雖學而沒有做得好。這是自己可以考驗得出來的。
又菩薩初發心時,必須緣四聖諦,發四弘誓願,以廣心量,以明趣向。第一、緣苦諦;對於六道有情,受無量苦,發「眾生無邊誓願度」之願。第二、緣集諦,對於無始以來,所積集的煩惱,發「煩惱無盡誓願斷」之願。第三、緣道諦,對於修道途程中的種種法門,發法「門無量誓願學」之願。第四、緣滅諦,對於清淨寂滅的涅槃極果,發「佛道無上誓願成」之願。凡是修菩薩道的,皆依此四弘誓願,為自利利他的啟導。
(三十二)佛教基本教理
一、三印法
佛教中心教理,即三法印與一實相印。佛為鈍根的小乘人,多說三法印,為利根的大乘人,多說一實相印,三法印與一實相印,乃是因機宜的不同,故作淺深略廣的說法。
所謂「印」即「印定」義。佛法真理,可以依「三法印」,或「一實相印」衡量,印證一切佛法;凡是合於此等法印的,即可以判斷是佛法了。現將小乘三法印略釋於下:
1、諸行無常:此法印中的「行」,是造作變壞義。即世間一切有為法,皆是生、住、異、滅四相,演變相續,故是無常,不得永恒常住。現可從兩種道理來說明:
(一)三世遷流不住,所以無常;
(二)諸法因緣生,所以無常。
何謂三世遷流?即過去、現在、未來叫做三世。遷流是指時間上,最短的名為「剎那」,或「一念」,因一切法,在時間上,是剎那不住,念念生滅,現在的即生即滅,過去的已滅,未來的未生,故謂三世遷流是相續變滅,是無常的。如人生由過去的業識來投胎,到呱呱出世,即由幼而長成,以至衰老而死亡,又再去投胎,成為來世的人,以後又是死死生生,生生死死,如此的三世遷流不住,生命實實在在是無常的。又眾生的生死,叫做分段生死,菩薩位上的生死叫做變易生死,未成佛果,有此兩種生死,故有一期一期的生死之相可得,而此一期一期的生命,即是從「剎那不住」、「念念生滅」的變異而死亡。阿含經云:「積聚終銷散,崇高必墮落,合會終當離,有生無不死。」這都是說明人生無常的道理,而要感受生死的痛苦。再從器物來說,一切器物從成立的一剎那,也是新新不住,不停變異,以至於壞滅,都是無常的現象。
何謂諸法因緣生是無常?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有的,因緣離散則消滅,故因緣法是生滅法,以有生即有變,有變即有滅,前滅後生的嬗替,可知因緣所生法是無常的,但非斷滅,而是有其因果定律的。
佛陀從三世的遷流,與因緣法中的觀察,看出一切有為法,是遷流演變的必然性,故建立「諸行無常」印,趣入空義的深理,使學佛者,不貪戀五欲,空去煩惱,向善行善。
2、諸法無我:佛陀從萬物在空間彼此的相關上來觀察,一切有為法,既是因緣和合的,離開因緣,便即散滅;而人身是五蘊四大積聚的,生命是無常的,不過數十寒暑的假相,暫有還歸於滅,而說諸法無我。
佛陀說諸法無我的意旨,是因為一切有情(眾生)執著妄見;以為我是有自主體的,也即是有自性的我,統宰用的我,由此妄執有「我」,叫做「我見」。我見有二:在有情上起執的,名「人我見」,在法上起執的,名「法我見」。也名「我執」和「法執」。因有此二妄執,就起貪瞋癡等煩惱,造惡損人,肆無忌憚,使社會不安,陷入爭鬥現象,失去人生社會和睦相處的幸福。
佛陀為二乘人說諸法無我,就是要破二見,即從緣起理法,說明世間無常存不壞的色法,而人生的生死流轉既是緣起的,現世此軀體,又是五蘊四大的和合,離開五蘊,即歸於無,故五蘊根身的我是「假我」,空無自性的,哪里有自主體的我?如果說有自主體的我,必須具有常的、一的、固定不變的、自由自在的四個含義,但事實我們的身體,是五蘊和合而成的,是無常的、非一的、能變壞的,而且身為苦聚,哪里有自由自在?因此就建立諸法無我的法印。小乘人聽了諸法無我印的道理,破人我見,證我空真如。
3、涅槃寂靜:涅槃即四諦中的滅諦。有廣狹二義,廣義的大乘涅槃,是圓滿寂靜(德無不圓,障無不寂),也簡稱圓寂。狹義的二乘涅槃,是擇滅義,即以聖智之決擇而斷滅煩惱業生。擇滅即解脫生死流轉,而常住寂靜,故稱涅槃寂靜。二乘人證我空真如,尚有所知障(法執)未斷,故有所執,僅能證小乘涅槃。唯佛斷我法二執,證無住大涅槃。因佛福智圓滿,大悲般若常相輔翼,以般若故不住世間,以大悲故,亦不住出世間,稱為無住涅槃。由此可知小乘的涅槃,與佛果的涅槃不同。但因涅槃的境界是常寂安靜的,通稱為涅槃寂靜。
上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中之「無常」「無我」法印是印定世間有為法是生滅法,涅槃寂靜印,是印定出世間無為法是寂滅法。依次序先說無常,因無常故苦,苦故不得自在,不得自在故即說無我。無我即是由因緣生滅法示出空的理性。乃知無常無我,即能趣於解脫,到達涅槃寂靜的境域。而諸法無我印,即是貫通有為法的無常,與無為法(不生滅)的涅槃,可以把三法印統一為同一理性。那麼,為何又要分為三法印呢?這是從人的根性領悟及實踐不同上而分立的:如有些人從無常門而悟入,即成「空解脫」,從無我門而悟入的,即成「無願解脫」,從涅槃寂滅而悟入的,即成「無相解脫」。這樣悟入三解脫的境界,就可於同一涅槃理性,而分成三法印了。總而言之,三法印是印定宇宙人生是「無常」、「苦」、「空」、「無我」,教人積極背離五欲,修善行善,趣入解脫的安樂大道。
二、一實相印
一實相印—出龍樹菩薩大智度論。以為二乘法,是諸行無常等三法印之所印定,大乘法是「一實相印」之所印定。實相是指諸法的真實相,諸法是五蘊十八界等一切法,就諸法本來之真實相如何,即了知其如何,說明其如何,此乃佛平等大覺之所知境,其餘有情,以其心量有限,其所知境,不能圓滿。初發心菩薩,雖未能證知諸法實相,而能依佛之智覺察,亦可通達諸法實相,其實三法印即一實相印,以皆明諸法因緣生,無自性,依一實相之三方面分別解釋,即三法印,究其根源,即貫通為一實相印。唯與三法印不同的是:
(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
(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
(三)遍一切法即八識二無我;
(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現略述於下:
1、諸法畢竟空—在一實相印,首明諸法畢竟空義,因緣所生法即有為法,雖有假相幻用,但求其實體,皆無自性,是世間色法畢竟空,心法亦復如是。故有為法畢竟空。有為法,猶有眾緣相續之假相幻用,至無為法並假相幻用而無之,是無為法也畢竟空,故知有為法以因緣生,唯假相幻用而畢竟空,而無為法是智觀上假設名義,故亦畢竟空,由此一切執著皆無安足處,則無分別智現前,如如相應諸法實相。
2、五法三自性—五法即(一)名(二)相(三)分別(四)正智(五)真如。略說如下:
(一)名—言說所依之名字,由名生句、由句生說。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無量則名亦無量。
(二)相—心所取境界之分齊,名為相。如說此是紅花,此是白花,或說此有意義,此無意義,這紅白之色或有無意義即是相,意識依之立種種名,又用彼名字言說,顯此種之相。凡色法心法之現象皆稱為相,皆可依以立名,是故「名相」相聯,因相立名,因名表相。
(三)分別—無論何法,處在被了知地位的是名相,而能了知的心識即分別;故能分別的是心識,是主觀,被分別的名相是客觀。這分別是雜染了知。
(四)正智—正是明確正當恰好之意,智是清淨智慧。故明確之了知,清淨之了知即是正智,正智便是無分別智。
(五)真如—清淨正確了知之所知,即真如,也即以無分別正智,於所知真相,如如不異即名真如,此與雜染分別所知之名相不同,以彼分別不與真相相當,是依能知之心識,分別所變起之假相,故非真相。「真如」即能了知之主觀,是極平正相當之了知,不用主觀力稍有變異,全依客觀原來如此之真相,而了知其如此。真如的「如」字即「如此」之義,真相如此,故為真如,真如是法界相性,真實如此之本來面目,恒常如此,不變不異、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即無為法。此五法攝一切法,是故五法又名五法藏。
三自性即:
(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性。諸法無自性,即諸法畢竟空,故三自性即三無性。三性本不可立,然為悟他故,設此三自性以說明之:
(一)依他起性—即生無自性,以眾緣所生法並無所生法外之固定能生法,亦無能生法外之固定所生法,無能所生故,則不成立而無生,故生無性。因生無性,是以眾緣之所集顯,有此一法假名為「生」,故是依他起性。依眾緣起,依諸識現,叫做依他起,如人依煩惱業集五蘊諸法所成,故明依他起性即明生無自性。
(二)遍計所執性—即相無自性。不了知生無自性之依他起性故,乃執有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這種執著有二相:1內執實我相。2外執實物相。以不了知皆眾緣諸識之假幻現,執為實有,實我相、物相皆無自性,乃是妄執。故明遍計所執性,即明相無自性。
(三)圓成實性—即勝義無自性。此明緣起性空,亦即諸法畢竟空,妄執既除,則得清淨正知,如如相應諸法真相,此即圓成實性。故圓成就本具真實相。以勝義本空,無自性故。
依上五法三自性看來,名、相、分別皆依他起性,以皆因緣生法故,亦皆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是迷惑於因緣生法為實有,至於正智真如即圓成實性,是無漏清淨,離一切言說分別的,亦即諸法畢竟空義。
3、八識二無我—八識即前五識:眼、耳、鼻、舌、身五識,第六意識,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即一心有八個了別作用的識。這了別作用是雜染知見,要轉八識成四清淨智,才是清淨正智,即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第六意識為妙觀察智,第七末那識為平等性智,第八阿賴耶識為大圓鏡智。能轉八識為四智,便可破我法二執,斷惑證真,故稱為八識二無我。這八識在佛陀的聖言中,已經說得很多,不過他沒明顯的分開說,有的是密意說的。在小乘裏,多隻說到六識,只有唯識法相宗的學者,從佛的聖言密意中,從小乘的不完全中,從空義的偏頗中,從外道的紛雜中,經過長期的工夫,經過勝義空的洗煉,才建立「八識」的規矩,認為萬法是諸識所現,所有名相分別,都是虛妄不實,要轉識成智,即能了悟諸法實相。所謂實相,即是無相。一切諸法皆以無相為性,無相即是無生無滅;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4、法界無障礙—法界即是真如,亦即無分別智相應之真如,如說宇宙,非但指空間時間,實含森羅萬物。法界亦復如是,乃總括萬法而言。萬法中無論任何一法,皆為諸法之總相,即一法攝一切法,隨舉一法,即是法界;如一棵樹可統一切法,以依眾緣成故,眾緣之眾緣展轉無盡故,由是一攝一切,一入一切,故法界是諸法總相義。又界是因義,即諸法之因為法界,即是說,法法雖互入,然不失其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種子為因,此因種各各不相雜亂,各現行亦各各差別,然此各各差別之因種,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種,一遍一切,以阿賴耶識中之能力,無方所、邊際。以上法界是真如,法界是諸法總相,法界是諸法各別種因,共有三義。又以法界之一一法,互攝互入而不相雜亂,故稱為法界無障礙,因為諸法眾緣生無自性,是法界無障礙義,又以諸法唯心現故,即從含藏識中一切種子而變現,成為別別不相雜亂,又互攝互入而無障礙。此大乘一實相印,以遍一切法皆是如此。
大乘一實相印可說是概括三法印,三法印也能貫通一實相印。從三法印貫通為一實相印來說,必須從諸法無我去理解,因為了知諸法無我,即知是緣生無性,緣成互助的緣起之法,從緣起之說,便知因果相生的流轉門通於無常,因果寂滅的還滅門通於涅槃。因此,無我的緣起觀,即能貫通有為與無為,統一為空無我,亦即貫通諸法緣起性空的一實相印。
【註】
1、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稱三法印,或加上「諸受皆苦」,稱為四法本。由三法印所含義之「無常」、「苦」、「空」、「無我」,已具有「諸受皆苦」之法本。也即是三法印已包括四法本。佛陀說三法印,乃欲令學佛人,了知宇宙人生的真相,是無常、苦、空、無我,而不隨流沈迷,空去煩惱,不造惡業,免受苦報。應積極向善行善,培植美德,以無我的精神,作自利利他的事業。故佛教基本教理是積極的自我革命(革除我執法執及貪瞋癡等煩惱),使自己的道德人格健全。唯世人卻有的批評佛教說的無常、苦、空、無我,是消極的思想,這是因不深究佛理致有此錯誤的觀念。
2、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分段生死,是三界內凡夫的生死輪迴流轉,有身分形段可見的;變易生死是三界外聖者的生死,已無生死輪迴的身分形段,只是在心念的生生滅滅不停,是精神上的生死。菩薩斷除根本無明,才無變易生死了。
3、人我見—如計有:我、人、眾生、壽者等,都稱為人我見。
4、法我見—如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稱為法我見。(俱舍論說,蘊,處,界,包括「色」「心」一切法。)
5、十二處—即六根六塵稱為十二處。處是出生之義,即由六根六塵出生六識。則六根、六塵、六識便合成十八界。
6、三解脫門:
一、空解脫—觀一切法,由因緣而生,自性本空,無作者,無受者,如此通達的,能悟入涅槃。
二、無願解脫—又云無作解脫,於一切生死法中,願求離造作之念,不生希求後世之有,以悟入涅槃。
三、無相解脫—了知四大五蘊皆空,根身為假和合之相離去人我執相,而悟入小乘涅槃寂靜。
7、小乘之涅槃以滅盡妙離為究竟。滅,謂滅一切煩惱;盡,謂盡生死之業;離,謂解脫三界諸苦;妙,謂妙應真常。即證無為法性妙智而與真常契合相應,此即小乘涅槃的究竟。
8、大乘一實相的義理深奧,把空的理性,用:(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法三自性,(三)遍一切法即八識二無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說得明明白白;而空的理性,皆不離開因緣法門,由於萬法是緣起性空,顯一切法畢竟空,即色法空,心法亦空。五法的名、相、分別之有為法空,而正智、真如之無為法,是智觀上假設的名詞亦空。三自性的依他起,生無自性空,遍計所執的我法二執相亦空,而圓成實性之無為法,亦是勝義無自性(空)。八識二無我,即我法二執皆空,能如此理解空義,則心無所執,在法界中,法法互攝互入而不相雜亂,互容納萬法而無障礙。到此境界,煩惱皆空,而現實的人生社會,已淨化成為極樂世界。
9、法界有「事法界」和「理法界」。事法界之「法」字指諸法,界是分界,諸法各有自因種,而分界不同,名事法界。至於理法中,即十法界唯一真如法界。總合起來說,法界有三義:1法界即真如,2法界是諸法的總相,3法界是諸法各別種因。
10、諸法畢竟空:
1色法畢竟空—有為法乃因緣所生,唯有假相幻用,空無自性,故色法畢竟空。
2心法畢竟空—無為法是智觀假說名義,亦畢竟空。
11、三自性
(1)、依他起自性—依眾緣起,依諸識現—生無自性。
(2)、遍計所執性—無實我相,實法相—相無自性。
(3)、圓成實性—破除妄執,得清淨正智—勝義無自性。
12、龍樹—據羅什譯的龍樹菩薩傳:說他生於南印度婆羅門家,天聰奇特,先博學吠陀、術數、天文、地理等。後與另三個契友,相率學隱身術,出入王宮,淫亂宮女,達百餘日,後事敗,三友被殺,而龍樹僅以身免,因而體悟「欲為苦本,眾禍之根」,遂入佛教出家。先學小乘三藏,次於雪山塔中老比丘處受大乘經典,因其未得實義而起慢心,故有大龍菩薩見而憐愍,接他入海,在龍宮九十天,讀諸方等深奧經典而體悟佛法真義。於是回到南印大宏佛法,摧破外道,從事著述。當他教化了南印度的國王之後,知有一位小乘法師,對他忿疾,他便退入閑室,蟬蛻而去。龍樹又譯龍猛,或龍勝。據龍樹菩薩傳末所說:「其母樹下生之」「以龍成其道」,號曰龍樹。他的著作很多,其中大智度論(百卷)羅什譯的,係為大般若經第二會,即大品般若(二萬五千頌)的譯論。其大智度論,是以中道立場,顯不共般若(非三乘共學)。
13、大乘一實相印和小乘三法印的異點—1小乘說諸行無常,大乘於萬法為不常之外,還認它是不曾斷滅。2小乘說諸法無我,大乘於真諦說無我之外,還於俗諦說化他。3小乘唯以我空而說涅槃寂靜,大乘卻以我法二空而說涅槃無住。大乘之所以異於小乘,都是因為契著這一實相印的妙用。故辨證大乘的教法,而為一實相印。
(三十三)佛經的四次結集
從第三十三章至第三十六章是說明佛法的演化及傳入中國的因緣
佛滅後,諸弟子為恐異說邪見,滲入佛法故,為恐三藏教義,日久散失故,乃有結集之舉。其儀式略如今時之開會,先聚集眾比丘,依戒律法,組織一會,會中選出一人,使登高座,述佛所說,大眾無異議,即算是全體通過,公認為與當時佛說相符,書之於貝葉,成為正式典籍。今日所流傳的經律,皆經結集而來,故大藏所不錄者,悉係後人偽造,不宜信從。
結集三藏,本來只應有一次,然因歷時既久,邪說暫興,影響教理,由是在佛滅後四百年中,乃有四次結集,後三次皆有其不得已的理由,茲分述之於後:
第一次結集—佛滅後三月,迦葉尊者,得摩竭陀國,阿闍世王的贊助,召請阿羅漢千人,集於王舍城外,七葉岩窟中,然後在千人中,再選出五百人,擔任結集三藏事宜,派阿難陀負責經藏,優波離負責律藏,是即所謂上座部結集,亦稱為五百結集。
當時有數萬比丘後至,欲參加窟內聽法,迦葉不許,由是乃在岩窟西北二十餘里處,各誦三藏,另行結集。計分經藏、律藏、論藏、雜集藏、禁咒藏五類,是即所謂大眾部結集。
第二次結集—上座部偏重保守舊制,大眾部則講適應環境,到了距佛滅百年時,乃有苦於戒律太嚴,提議應予重訂者,時長者耶舍,乃邀請賢聖比丘七百人,於毗舍離城,重行結集,將此問題,提付大會討論,以決定之,結果仍贊成恪遵釋尊遺制,否決從寬之議,是為第二結集。
第三次結集—西元前二百五十年時,阿育王篤信佛法,外道窮於衣食,乃作比丘形,混入佛教中,改竄佛典,擾亂教義,佛徒不能辨,被誘入邪見者甚眾。時有六萬比丘,聚謀挽救之策,結果選出精通三藏者一千人,目犍連帝須為上首,集於波吒利弗城(即華氏城),整理正法,淘汰魔僧,是為第三次結集。
第四次結集—西元前七十年,健馱羅國,迦膩色加王,崇信佛法,日請一僧,入宮說法,同一經題,人人所說互異,王以問脅尊者,尊者說:「去佛日遠,諸師漸以己見,雜入教典中,現當重新結集,以定其議」。王如言,選阿羅漢五百人,以婆須密或稱世友菩薩為上首,集於迦濕彌羅城,將三藏各制十萬頌,名大毗婆娑論,刻於赤銅中,建塔藏之,是為第四次結集。
大乘的結集—上述四次結集,皆為小乘三藏結集。智度論說,佛滅後,文殊彌勒等諸大菩薩,請阿難陀於鐵圍山結集三藏,謂之菩薩藏,是為大乘佛法的結集。
【註】
1、貝葉—印度古以貝多樹葉書寫經文,故亦稱貝葉。
2、阿闍世—國王名,是佛住世時,摩竭陀國的統治者,為太子時,聽惡友提婆達多的話,幽囚父王頻毗娑婆。即位後,併吞小國,威震四鄰。但因害父罪,遍體生瘡,至佛所懺悔,痊愈後,即皈依釋尊,為佛門有力的護法。
3、七葉窟—在王舍城側之靈鷲山,有七葉樹生於岩窟上,故名。
4、阿難陀—華言慶喜,為白飯王之子,提婆達多之弟,佛之從弟,生於佛成道之夜,後隨佛出家,侍佛二十五年,為佛執事弟子,多聞第一。
5、優波離—原為斛飯王之子跋提的理髮者,本為尼犍外道的弟子,後出家皈佛,在諸弟子中,持戒律第一。
6、阿育王—摩竭陀國國王,統一全印度,初奉婆羅門教,肆其暴行,殺戮兄弟、大臣,及人民無數,後改信佛教,為大護法,興慈悲,施仁政,於國內建八萬四千大寺,及八萬四千寶塔,派教師,於四方傳法,使佛法發揚於國外。
7、迦膩色加王—原為大月氏人,征服印度北部,自主為王。他初不信佛教,到晚年信奉佛教,召集舉行第四次結集,造寺造塔,保藏三藏經典,或刻於赤銅中。其功績與阿育王並稱。
8、脅尊者—由昔業故,在母胎六十餘年,生時鬚髮皓白,年八十出家,自誓願說:「我若不通三藏理,不斷三界欲,不得六神通,終不以脅貼席。」後歷三年,盡償所誓,時人尊之為脅比丘,或脅尊者。
9、健馱羅國—在印度西北克什米爾西境,周圍多山,勢極險峻,其出口缺處,為古時中印通路要道。
(三十四)印度佛法的三個時期
佛滅度後,印度的佛法,可以為三期來觀察,每一期為時約五百年,過此一千五百年後,佛教在印度也就衰微了。
第一期 小行大隱時期
釋尊一生,說法四十五年,除阿含時代,純說小乘經教外,其餘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時代,皆說大乘經教。
佛滅後,除上座與大眾二部,在窟內窟外,各結集小乘三藏外,文殊、彌勒等菩薩,與阿難尊者,在鐵圍山中,亦結集大乘三藏。又窟外大眾部,所結集的經、律、論、雜、咒,五種法藏中,屬於大乘類者亦不少,並非純乎小乘。
大乘教法,雖經鐵圍山和窟外的結集,然而在佛滅後五百年間,全印度所弘揚的佛法,多屬小乘,在這時期,雖然也有大乘佛法,夾雜其間,然而由於小乘教法盛行的緣故,大乘教法,就隱沒不彰,所以在這最初五百年中,可以名為小乘盛行、大乘隱沒的時代,同時這五百年,也是所謂正法時期。
第二期 大主小從時期
初期五百年過去了,直至第六百年時,馬鳴菩薩出興於世,造了大乘起信論、大莊嚴經論等,極力提倡大乘佛法,由是大乘教義,始重光於世。到了七百年頃,龍樹、提婆,應運而生,為欲對破小乘一切有部等法執,乃廣造諸論,以明大乘諸法緣起,畢竟空義。到了九百年頃,學者因受了龍樹學說的影響,多數執空,陷於斷滅見,由是無著、世親,根據瑜伽唯識學理,發揮大乘妙有之理,說種子能生一切,因果不空。經過這兩番陳義之後,大乘佛法,乃風行全印,使小乘成為附庸。所以佛滅六百年至一千年(第二期五百年)中,可以名為大乘為主、小乘為從的時代。
第三期 密主顯從時代
第二期五百年過去後,約在佛滅千二百年間,大乘空宗的清辯論師,根據畢竟空義,破斥有宗,大乘有宗的護法論師,根據如幻有義,破斥空宗,其徒宗之,遂成空有之諍,使大乘思想分裂為空有二系,同時小乘則趨於衰微的狀態。
此時有龍智菩薩,弘揚密咒,把密咒來融攝印度風習,因之密咒乃漸發達,此時大小乘佛法,皆依附密咒而流行。直至佛滅千三百年間,因內有婆羅門教的復興,及後來外有回教的侵入,遂使佛法漸趨沒落,在印度本土幾乎絕跡。所以在這第三期五百年來,可以名為密咒為主、顯教為從的時代。
佛滅後印度佛法三時期簡表:
印度佛法三時期
┌第一期五百年—小彰大隱佛教—傳錫蘭暹羅等地—巴利文
┼第二期五百年—大主小從佛教—傳中國再傳高麗日本—華文
└第三期五百年—密主顯從佛教—傳西藏再傳蒙古等—藏文
【註】
1、正法時期—佛雖滅度,法儀未改,有教,有行,有證果者,是名正法時期。釋尊法運期限,各經所載不同,古德多依用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之說。
2、馬鳴菩薩—中天竺人,初為外道,善辯論,後為脅尊者所折服,遂皈正道,大宏佛法,破伏外道,重光大乘宗旨。
3、大乘起信論—有二譯本,一為梁真諦譯,一卷。二為唐實叉難陀譯,二卷。以梁本流通最廣。
4、大莊嚴經—十五卷,姚秦羅什譯,內集種種之因緣譬喻,以勸誡人。
5、龍樹—亦譯為龍猛,出世於南天竺,學問淵博,其學偏於法性空方面,與有部的思想對立。
6、提婆—南天竺人,為龍樹弟子。造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以解釋般若系的經,發揚諸法畢竟空的思想。
7、無著—健陀羅國(在克什米爾之西)人,先從彌沙塞部出家,後信大乘,夜升兜率天內院,於彌勒菩薩處,受瑜伽、莊嚴等論,晝則下天,為眾說法,為法相宗之祖。承彌勒菩薩的瑜伽法門,誦出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理論、辨中邊論等,並造攝大乘論、顯揚聖教論、阿毗達磨論等,廣說法相唯識妙理。
8、世親—梵名婆藪槃豆,或譯天親,為無著之弟,造俱舍論、唯識二十論、三十論、佛性論、十地經論、涅槃論等。大小乘論各五百部,被號為千部論主,以宣揚大乘有宗教義。
9、瑜伽—即瑜伽師地論一百卷,彌勒菩薩說,無著記錄,唐玄奘譯。是唯識學的根本論,說妙有而不說性空,其中闡明瑜伽師所行的十七地,故名瑜伽師地論。
10、唯識—謂世間諸法,惟心識所現,因一切法皆不離心識,故名唯識。法相宗即是唯識學,將阿賴耶識中,能生一切的功能,名為種子,猶如草木的種子能開花結果。
11、清辯論師—承龍樹中觀的宗旨,作大乘掌珍論,以破護法論師的有宗,而立空宗。
12、護法論師—南印度人,極弘瑜伽唯識之旨,與清辯論師爭論空有之義,年三十二寂滅,傳法於戒賢論師。
13、龍智菩薩—是龍樹菩薩的弟子,金剛智之師,密宗第四祖,壽逾七百,面貌若三十歲人,玄奘法師曾遇之於印度,龍智菩薩勸奘師學密乘,奘師以非素願辭。
14、秘密的神咒—即陀羅尼。密教以持密咒為主,顯教重顯揚教義。
15、小乘—以了生死、離貪愛證涅槃,得阿羅漢果,超脫世間為宗要。因以自求解脫生死,不發大心度世,故稱小乘。乘喻如車乘,是運載義,即由聽聞佛法,喻由佛法的車乘,可運載至涅槃之岸,此唯自度而已。
16、大乘—大乘佛法宗要:在先有超脫世間的大覺悟,而後以護念眾生的大慈悲,施其適應世間度生的大方便。故大乘佛法重在自利利他的精神。大乘可喻如大火車,能利度眾多的人,運載至涅槃之岸。大乘菩薩以菩提心為因,大慈悲為本,方便為究竟,而作隨順世間,利樂眾生,盡於未來方便無盡,不為自利,全在利他,是為究竟。
(三十五)佛法傳入中國
佛法傳入中國,據史書所載,係始自後漢,其實後漢以前,中國已有佛法。列子曾引述孔子語:「丘聞西方有聖人焉,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可知孔子已知有佛。據朱士行經錄載:「秦王四年,西域沙門室利房等十八人,始齎佛經來華,王怪其狀,捕之獄,旋放逐於國外。」可知始皇未稱帝前,已有沙門及佛經,到達秦國。魏書釋老志載有:「前漢武帝狩中,霍去病獲昆邪王所獻金人,長丈餘,帝以為大神,列於甘泉宮,焚香禮拜。」可知漢武帝時,佛像已到中國。上述事實,只能算是佛教到達中國的肇端,並沒有正式的宏傳。
直到東漢永平七年,明帝夢金人,飛行殿庭,頂有圓光,明旦以問群臣,是何祥瑞?太史傅毅對曰:周書異記載:昭王時,有五色光,入貫太微。太史蘇由奏曰:有大聖人,生於西方,故現此瑞,一千年後,聲教至此。王命勒石記之,陛下所夢,其是矣。於是帝遣郎中蔡愔,博士王遵,中郎將秦景等十八人,往求佛法。至月氐國,遇攝摩騰、竺法蘭二尊者,以白馬載佛經像,欲來中國弘法,遂請同來。至永平十年到洛陽,暫住鴻臚寺中,後乃建白馬寺居之,二尊者遂譯出四十二章經,是為中國有佛寺(寺是漢朝時候政府辦事的機關,它並不是廟,而是帝王所管轄的一級單位,皇帝下面設有九個寺,寺的長官叫「卿」,佛教傳入後,皇帝下面再增加一個單位,也就是從九個寺增加到十個寺,這個寺就叫「佛寺」),及翻譯佛經的開始。
新來的佛教,頗受朝廷的崇奉與保護,於是五嶽諸山道士,心懷忌妒,上表云:「陛下棄本逐末,求教梵僧,恐非大道,臣等五嶽諸山,多有聰明智慧,博通經典者,請與試驗。臣等經術,悉能了了,太虛符咒,並皆明白,吞符餌氣,策使鬼神,入火不燒,履水不溺,願與比較。」帝許之,擇日於白馬寺南方,築三台,分置釋道經典,及佛舍利,舉火焚之,道經悉成灰燼,佛經則光焰煥發,火不能燃。攝摩騰、竺法蘭,踴身虛空,現諸神變,說偈曰:「狐非師子類,燈非日月明,池無巨海量,邱無嵩岳榮,法雲垂世界,法雨潤群萌,顯通希有事,處處化群生。」
此時道士六百二十八人,立即改皈佛教。司空劉峻等,二百六十人,京師士庶三百九十人,帝後宮陰夫人,王婕妤並彩女等一百九十人,見此神異,俱求出家,期於修證聖果。帝乃敕建十寺,城外七寺安僧,城內三寺安尼,由是三寶皆備,佛法大行。
【註】
1、鴻臚寺:鴻臚是官名,在周名行人,掌朝覲聘問之事。在秦名典客,掌諸侯及歸義蠻夷事,其任務類似今之外交部。寺是官舍,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其初僅用於衙署稱,自攝摩騰竺法蘭來華,初止於鴻臚寺,後又白馬寺以居之,從此專以僧眾所居名為寺,沿習至今。
2、佛舍利:佛、菩薩、羅漢、高僧等,寂後燒之,每凝結有舍利,或如珠,或如花,白色為骨舍利,赤色為血肉舍利,黑色為發舍利,亦有雜色者,則係綜合所成。此是生前依戒定慧薰修而得,無量功德所聚。若是佛舍利,世間無物能壞之,菩薩以次,則堅度遞減。
3、師子:獸名,即獅子,古皆作師子。
4、婕音接,言接幸於上也,妤音余,美稱也,為漢女官名,武帝所制,位比上卿,爵比列侯。
(三十六)佛門分宗的理由
佛法廣大精微,包羅萬象,所有入世出世一切諸法,皆在其範圍之內。揚眉瞬目,擔水劈柴,是極尋常的世法,然而若欲研究:何以有眉目水柴?何以會揚瞬擔劈?則非深入經藏,窮法相唯識之學,必不能提出一個所以然的圓滿答案。因此大至整個宇宙,小至一粒微塵,其性其相,其體其用,若不把佛法來說明,就永遠成為啞謎。
佛法傳到中國後,就分出許多宗來,倘若研究分宗的理由:第一、三藏教義,卷帙太多,不分門就艱於研讀。第二、法法各異,有時其性質還極端相反,合之則兩俱不成,分之則各顯其用。第三、眾生根器不等,若欲對治習氣,勢須對症下藥,症既多端,則藥需分類。第四、為使系統清晰,便於傳承故,不得不化整為零,避繁求簡。第五、佛法廣大精深,若欲遍學,則壽命精神皆有限,勢必至一無所成,倘若一門深入,則下手及成功皆易。第六、歷代佛門大德,其所修證傳持之法,既各有不同,則其所根據以化導後進者亦異,由是各立門庭,勢所不免。這些皆是佛門分宗的理由。有人以為分宗是佛法的分裂,其實分宗乃是分工合作,譬如醫院裏,雖然分有內科眼耳等多科,然而惟有這樣,才能完成整個醫院的體系和工作。
佛法在印度時代,雖已規模大備,其間亦有類似宗派的傳承,例如無著、世親的宏揚唯識,龍樹、提婆的弘揚三論,迦葉、阿難的弘揚禪法,龍智、善無畏的弘揚密法等,然而皆無顯著的門庭標榜。逮至法雨西來,經過諸善知識,分析歸納的結果,乃先後成立了十三宗。即小乘的俱舍、成實二宗,大乘的律、禪、淨土、華嚴、天臺、法相、三論、真言、地論、涅槃、攝論等十一宗。其後則地論並於華嚴,涅槃並於天臺,攝論並於法相,由是大乘僅餘八宗,合小乘二宗,共為十宗,這便是中土佛法的輪廓。
圓覺經中,威德自在菩薩白佛言:「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一切菩薩莊嚴佛國,及成菩提,非一方便。惟願世尊: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漸次,並修行人,總有幾種?令此會菩薩,及末世眾生,求大乘者,速得開悟,遊戲如來大寂滅海。」這明明道著:佛法非止一門,修行有多方便,那麼,分宗是勢所必然。既然法法皆歸無上菩提,則各宗各派,亦如萬流趣於大海,所謂道並行而不相悖也。
【註】
1、地論:為十地論的簡稱,是釋華嚴經第六會十地品之論,先曾立宗,及中唐華嚴宗大興,此宗遂並入而廢。
2、涅槃:為依涅槃經義,弘布佛性常住之宗,盛於六朝隋唐間,及天臺宗興,以法華、涅槃為主,此宗遂並入焉。
3、攝論:為弘布無著菩薩攝大乘論的宗教,盛於陳隋之間,然至法相宗興,此宗即無人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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