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一名及“妙胜院”古址考辨
近来在《天水日报》上看到了几篇有关论证“天水”一名的来源及“妙胜院”古址的文章,文中所述“妙胜院和天水湖址在今礼县之草坝村不在今之天水市”。此说唯一的论据是《大观敕书》碑文,其文与史书的记载和现实的地况出入较大。从而否定了郦道元的“城中湖”说及郭仲产的“郡前湖”说。我认为这种观点论据不足,疑点甚多,实难成立。为了论述方便,先将《大观敕书》碑文的引文按报上所登原文抄录如下。
碑文云:“秦州南山妙胜院古迹,唐贞观二十三年,赐额昭玄院、天水湖。至本朝太宗皇帝登位于建隆元年,将昭玄院赐敕皇改妙胜院,天水湖改为天水池,其水冬夏无增减。”又云:“宣和二年正月十九日奉圣旨将惠应殿系祖宗昌英之地,改法祥殿,专令护持。天水灵泉无穷。”碑文又记:“当时秦州经略安抚使周浮、陶节夫、郭恩等人到妙胜院、天水湖拜佛、祈雨。”
此碑1990年出土于礼县红河乡草坝村,原碑文我未能全部目睹,所以对碑文的叙事内容和立碑的经过及立碑的时间、撰写者皆不清楚,现只能按报上所载引文,作如下分析。
①“敕书”是封建皇帝的专用语,就是命令,也叫“诏书”,或称“圣旨”宋朝的“诏书”都由翰林学士(或翰林承旨)草制,最后由皇帝御批,然后“宣庥”下达。文字要求相当严密,一字一词不能有半点含糊,必须准确无误,语句简练明快,叙事清楚,故称“制书”。细观此《大观敕书》,文字粗糙,语句欠通,甚至有几处错字,似不像皇帝的“诏书”,很可能是后人补写的追述文字。如“至本朝太宗皇帝……”一句,就欠通顺,首先把“太祖”误为“太宗”,建隆是太祖的年号,不是太宗的年号。诏书中很少见用“登位”一词。此句应写为“至本朝太祖开基,改元建隆,下诏改昭玄院为妙胜院”即可。文中“赐敕皇改”连用,实文理不通,写成“敕改”或“赐改”即可,加“皇”字完全是多余的。后边一句写成“因惠应殿系祖宗昌英之地,奉旨改为发祥殿”即可,原文写“奉圣旨将惠应殿系祖宗昌英之地……”其理欠通改为“发祥”者我想可能是赵宋自称其郡望是“天水”的原因,前人多称宋为“天水一朝”,故把“发祥”写成“法祥”是不切的。既是《大观敕书》又怎能写“奉圣旨”呢?敕书就是圣旨,写《敕书》又奉“圣旨”,岂不自相矛盾吗?从一“奉”字分析,此碑文确系后人追述补刻。还有个明显的错误是:大观与宣和皆是宋徽宗的年号,大观在前,宣和在后,中间还有“政和”和“重和”二个年号,前后相差十三年。既是《大观敕书》,文中怎能写“宣和二年”呢?其伪昭然。
②碑文的第一句将“秦州南山妙胜院古迹”地址说在今之礼县红河乡之草坝村附近是不当的。从习惯行文讲,南山就是指州城之南山,不会是远距州城七八十里之外的草坝村“南山”,我认为“南山妙胜院”就是今之天水南郭寺,“天水湖”就是州城之南湖(包括今之“官泉”)、南郭寺之东泉即北流泉。我的论证是:
1.费廷珍著《秦州新志》“秦州山水”条下载:“慧音山(即惠应山,惠应殿应在山上),南五里,上有南山寺,有龙王庙”。“其水冬夏平满,不溢不涸,宋建水神庙”。皆指南山寺之“流泉”。又“南五十里,有太阳山,太阴山,上有妙胜寺”。距州城五十里,与草坝之距离不符。《秦州直隶州新志》成书于清乾隆二十七年(1761年),费廷珍在撰《州志》时是做了详细考证的,绝不会遗忘这些重要的古迹。我们知道编志时各县各乡都有采访人员专门进行采访,更不会把名胜古迹遗忘。《州志·礼县》条下未记妙胜院及天水湖一字。史学家说:“费志考证精当,门类齐全,文笔优美,不失为一部良志”。所以费志的记载是可信的。
2.《天水县志》在“南郭寺”下载:“在县治东南慧音山(即惠应山)凹,背幽林而面稽水,所谓‘山头南郭寺’者也。宋日妙胜院,神祠极多,古柏苍松,葱茏交荫。东有泉,旱盈潦缩,祷雨极验。”此即“水号北流泉”也。可见妙胜院与北流泉是紧密相连着的。
3.按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载:哲宗元符二年周纣知秦州。徽宗大观元年陶节夫知秦州。宣和三年郭恩为秦凤路经略安抚使知秦州。《年表》引《甘肃通志》云:“秦州慧应山,元至正乙未年刻石:宋宣和二三年郭恩奏,在慧应山建神祠。”这就是《敕书》中说的“宣和二年……奉圣旨……改法祥殿……”的事。
周、陶、郭皆是秦凤路经略安抚使知秦州,每逢天旱,领部属百姓去南山神祠祷雨,他们不会翻山越岭到近百里之外的草坝去求雨的,其理昭然。因祷雨极验,故有龙王庙、水神祠之建。
根据以上记载,我认为宋之妙胜院即是今之南郭寺和寺东之“北流泉”均在惠应山。杜甫早有吟咏。当年杜甫从秦州入蜀,路经赤谷、铁堂峡、盐井、寒峡皆有吟咏,为何端把天水湖、昭玄院只字未提,岂非“诗圣”一时之遗忘也。
③今之礼县北部,唐宋时属长道县,今之草坝宋时归长道县辖,不属天水县;而朱之长道县隶属岷州,不属秦州,故“秦州南山妙胜院”绝非礼县之草坝南山按北宋王存等《元丰九域志》载:神宗熙宁七年,将秦州之长道、大潭二县隶岷州。在“岷州”条下记:“长道县在州(岷州)东三百三十里,辖八镇:长道、故城(即固城)、白石、盐官、骨谷、崖石(即崖城)、平泉(即永坪)、马务(即马坞)。有祁山、盐官水。”此辖区皆在今之礼县北部和西北部,再往北翻秦岭即是宋之冶镇(今之铁炉坡),属秦州天水县辖。故宋时红河、草坝俱属岷州。南山妙胜院及天水湖之归属不言自明,研究地方掌故者不得不详查也。
再淡“天水”一名的来源,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讨论很久且无定论的难题。天水作为行政区名称歼始于汉武帝元鼎三年,把原陇西郡一分为二,在东部析置天水郡,郡治设在平襄(见《汉书.地理志》),即今之通渭县北,时上邦(今之天水市)仍属陇西郡。但平襄附近并无湖水,如何能定名天水呢?遂有“天河注水”说。不久,上邦县划归天水郡,至东汉永平十七年改为汉阳郡,郡治移治冀县(今甘谷东),三国时复改为天水郡,移郡治于上邦(今天水市)。晋泰始五年始置秦州,州治先设冀县后移上邦。秦州“灵源无穷”,自古亦然,故杜甫在《山头南郭寺》一诗中说:“水号北流泉”、“清渠一邑传。”郦道元在《水经注》中早说:“北城中有湖水,……故汉武帝元鼎三年改为天水郡。”我疑“北城”系“南城”之误。郭仲产在《秦州记》中亦说:“郡前有湖。”不管他们依据何说,天水郡治水源丰富是事实,如“天水瀛池”,水深一米多,内有五色鲤鱼,水冬夏不冻不涸,至五十年代亦然。城南“官泉”、水源离地面仅三尺许,清澈甘甜,水量可供全城人饮用。从南山寺之清泉直至马跑泉之甘泉,皆有水,而且水源皆很旺盛,“天水”一名之来源,确因灵泉之丰富而来。郡前有湖,自然就是“天水湖”了,何需专名,郦氏并非遗忘也。天水一词的产生我想肯定在汉武帝元鼎三年以前就有了,不然,怎么突然取名“天水郡”呢?天水“家马鼎”很可能在秦末就有了,鼎上的铭文字体与“秦权量铭文”和秦“诏版”文的字体极其相似。“家马”是秦太仆的下属机构,长官为令,掌舆马,汉承秦制,仍设此职,至武帝太初元年才改为“桐马”。我想很可能是秦末中央在天水设的养马机构,鼎是按地方由中央统一制造下发的,容量是统一的,铸明使用的地区。此鼎铸明是天水地区的,流传于古西县一带,后出土于礼县永兴乡蒙张村。这就证明了一个问题,“天水”一名在秦末汉初已经有了,并不始于武帝元鼎三年,起名原因当与天水市境内泉水丰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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