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春江著:《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1)
庄春江著:《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序
印度这个文明古国,虽然一向不重视歷史的记录,但是根据佛教经论等文献资料的考察,过去约一千七百年的佛教歷史轨跡,已渐渐明白的呈现出来。它陈述了歷代圣贤佛弟子们,为教为法的光辉事跡,也显示印度佛教受到本土其他宗教及外来文化之激盪所產生的流变;同时,更深深影响世界性佛教的发展。
身为一个学佛者,应以何种态度来看待佛教史呢?基於「无常无我」法则,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跳脱过去歷史的经验,也不能不受周遭因缘的影响,即使如佛陀,虽本於自证无上菩提之创见,也一样必须立基於古印度宗教哲学之社会人文背景(即熏陶於印度文明,也需要适应印度的文明),而广演其伟大教说。除了流传於印度本土的佛教外,后来流衍而出的南、北传及藏传佛教,也应作如是观;以上三方面分传的佛教,由於是经由不同时空之世諦流布,所以: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诚如印顺导师所说的:「试聚世界佛徒於一堂,叩其所学,察其所行,则将见彼此之不同,远出吾人意料外」(《印度之佛教》页一)。由於佛教传宏上的错综复杂,我们有必要透过印度佛教思想史的探讨,来釐清佛法的「真实」意义及「方便」适应,并为自己所承习的佛法,作一客观如实的定位:例如,传统中国佛教(台湾佛教主要承袭自此)在现实上,有多少积非成是的观念,应予澄清;另外,以早期佛法为主的南传佛教,常自许为最切入佛陀的原始圣教,在无形中,產生一些优越感,然而却忽略了自身也仅是印度部派佛教中「分别说系」之一支(赤铜鍱部);即使是承传自后期印度佛教的佛法,其中虽有甚多内容,失之本真,然在「契机」上,也有引人向於正觉、顺入正觉或趣入正觉之可能。
一九九三年四月,《新雨杂誌》访问我:「走修行解脱的路,是否要了解佛教史?」,我的看法是:了解佛教史,对於破除佛法知见的迷惑,有事半功倍之效,尤其是知识份子。佛教史是一面明镜,能鑑往知来(知佛教之兴衰);对整体佛教之观察,更敏锐而深刻。另外,对於多方面流出的佛法,较能同情,从而培养宽大包容之心胸(其实这也是一种「无我」的修养),在佛教(四)悉檀的应用,颇有助益。我个人於一九八O年左右,阅读了《印度之佛教》、《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及《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等印顺导师所著有关印度佛教思想史方面的著作,获益良多,也因此才真正打开佛教之眼界,并对自己日后发愿投入护教辅教之志业,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我们相信,「印度佛教思想史」的探究与认识,对於纯正佛法在人间的推广,将会扮演重要的关键地位!
春江兄将其一九九三年旧作,重新修订,并将近年来与法友相互探讨之心得,针对相关主题,编拟「问题思考」,附加在各章之后,若用以作为「印度佛教思想史」入门之教本,应属允当。不过,本书虽係参考学术文献资料,编著而成,但却是以「宗教立场」作佛法了义之抉择,这又是读者们不可不知的!个人对於他在「自利」之餘兼及「利他」的精神,深表敬佩!书稿完成,春江兄希望我写下一些读书心得,权充本书的序文,法友之嘱付,我也乐於藉此表达《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出版之讚叹!
吕胜强 一九九九年七月写於冈山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自 序
佛教源於印度,在印度约有一千七百年的发展歷史。发展中的佛教,在不同的时期,又向临近的亚洲国家传播:向北,传入中国,再由中国传入韩国、日本与越南,一般称此为「北传佛教」,主要展现著「大乘佛教」的面貌。向南,传入斯里兰卡,再由斯里兰卡传入缅甸与泰国,一般称此为「南传佛教」,主要呈现出「上座部派佛教」的风貌。向东北,传入西藏,再由西藏传入青海与蒙古,主要展现著「秘密大乘佛教」的风貌。
展现著不同风貌的各地佛教,不仅是形式的外在,有明显的不同,即使是思想的内涵,也有著难以圆融的差异。这种差异,固然有来自於各地区的本土文化影响,但究其根本,却是来自於印度佛教本身发展的不同。佛法流传於世间,就不能免於世间因缘条件的影响,而表现出思想上、形式上的差异。面对著不同个性与需求的信眾,也就有不同方便与善巧的教说。而且,不同方便与善巧的教说,纵使是相互矛盾,佛经上也总是冠以「佛说」,这是容易让人困惑的!这样看来,选择信仰佛教,是不得不用点心,去明瞭印度佛教,在思想上发展的轨跡,先对佛法作整体性的鸟瞰,然后再作第一义諦的抉择与深入,而不宜光凭著情感的信仰,与一股宗教的热忱,来支持与推动自己的信念而已。
有时,我们会遇到一些有兴趣想要瞭解佛法的初学者,期望知道自己应该从哪些书下手。通常,大概都会先介绍他看《佛陀的啟示》等入门书,从「四圣諦」、「八正道」、「十二缘起」、「三法印」等观念的初步含意瞭解起。然而,继《佛陀的啟示》之后呢?他有能力自己作选择,再进一步深入吗?
回顾个人的学佛歷程,深深觉得,应该儘早去瞭解印度佛教思想的发展歷史,建立对佛教思想的整体概念,而不宜直接一头埋入某一个专门宗派的修行。当对佛教思想发展,有清楚的概念后,再依自己的兴趣与个性,作选择深入。像这样,读完印度佛教思想史后,一方面对佛教的教义,能有基本的认识,另一方面,大概也有能力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努力的方向,而不致於茫然不知所从了。
或许,有一部分重於修行体验的人,质疑瞭解「佛教思想史」对修行的必要性。诚然,对一部分於「法」已经没有疑惑的人来说,在他往后的修学路上,的确没有必要再仰赖「思想史」的「正见增上」。然而,对多数的学习者来说,今日的环境,有著那麼多不同的「佛亲口宣说」宗派,宣扬那麼多不一样的殊胜法门,不免有佛法正见何处寻之惑。这是源自於歷史的包袱!而「思想史」告诉了我们思想演变的脉络,提供了思辨、抉择的重要线索,不论是为自己,或帮助他人确立佛法正见的眼目,都是个很有用的方便之门。显然地,歷史的包袱,还是要从明瞭歷史的演变来解决,所以,个人觉得印度佛教思想史,是学佛人应该儘早用功的一门功课。
印顺法师所著的《印度佛教思想史》、《初期大乘佛法之起源与开展》、《空之探究》、《如来藏之研究》、《性空学探源》及《唯识学探源》,吕澂先生所著的《印度佛学思想概论》,都是关於印度佛教思想史的重要中文论著。不过这些专著,照顾的层面很广,而且较为艰深,对一般初学者来说,有可能是不容易一开始就直接阅读的。所以,尝试将个人所读,有关印度佛教思想史的资料,作摘要整理,希望能适合作为初学者的入门引导,进而有助於对印度佛教思想史的更深入瞭解,以期有益於对佛法第一义諦的抉择与把握。
本书曾於一九九三年九月,以书名《印度佛教思想史概说》由圆明出版社印行。今日再读,虽然对书中的主要观点未有改变,但觉得有些用辞不够周延,有些表达不够简明,故著手修订,重新印行。书中加入了相关的印度地图,并整理一些纲要图表,以期有助於读者的理解,同时,在各章之后,尝试加入一些问题思考,以方便彼此的讨论交流。而为便於书籍出版,改以个人名义印行,乃变更书名为《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以为区别。
庄 春 江
一九九二年九月定稿
一九九九年七月修订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一章 印度的宗教文明
第一节 总 说
印度的宗教文明发展,与印度佛教思想的演变,有著密切的关係,所以对印度的宗教文明,有必要先作概略性的瞭解。
古代的印度人,由於重口传记叙,而少文字记载,使得近代人没有多少直接资料,去瞭解古代印度的情形。尤其是在雅利安人入主印度半岛前的人文宗教,更是模糊。目前,一般论及印度的古文明,都是以雅利安人为主。不过,依常情,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半岛前,当地住民的文化,必然也会对属於入侵者的雅利安文化发展,有所影响。
近代的考古学家,在现今印度河流域,哈拉巴地方一带,发现了几十个都市文明的遗跡,学者称之为「哈拉巴文化」。这个文明,有东向扩展的跡象。时间,大约是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半岛之前:西元前二千五百年到西元前一千五百年间。目前,学者对这个文明的瞭解并不多,文字还未能解读,整个文明消失的真正原因,也还不清楚,但从出土的遗物研判,应该不是个低度的文明。尤其发现地母神、牡牛与性器官崇拜,与后来的印度教湿婆神信仰相似。而雅利安人称他们的战神「因陀罗」,其意思为「城塞破坏者」,而「城塞」,正是「哈拉巴文化」的一个特徵,这中间或许有些相关联。一般推测,「哈拉巴文化」就是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前的住民主要文化。
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半岛后的发展,大约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期大约从西元前一千五百年,一直到西元前一千年左右。雅利安人是从印度的西北端,开始进入印度半岛的。他们先征服,并经营印度西北角的五河流域,所以也称这个时期为「五河流域时期」。这一时期的唯一史料,为《梨俱吠陀》。社会状况,大约是从游牧型态,逐渐转型为农业型态,畜牧业仍然佔有重要的地位。其中,又以牛为贵重,牛的相互争夺,是引起族群间战争的原因之一。至於社会的职业分工,尚未明显形成,但是战败的原住民,已被看作是奴隶,称为「首陀罗」族,而与雅利安人区分开来。专司宗教仪式的僧族,则由於祭祀的逐渐被重视,而大约在这一时期的末尾,逐渐地形成一种专业阶级。在宗教信仰方面,大致上只是对自然的崇拜。不过在一般平民间,存在著「物神」与「幽鬼」的崇拜信仰。
第二期大约从西元前一千年,一直到西元前五百年左右。雅利安人由五河流域,向东进入到更富庶的恆河流域。所以也称这个时期为「恆河流域时期」。在文献上,继《梨俱吠陀》后,有《夜柔》、《沙摩》、《阿闥婆吠陀》的相继完成,建立了以《吠陀》为中心的婆罗门教文化与哲学思想。社会状况,则已经完全脱离游牧型态,而进入了农业社会。世袭的「种姓制度」,在这个时期成熟,严格地将「婆罗门」(祭祀的僧族)、「剎帝利」(统治的王族)、「吠舍」(生產的平民)、「首陀罗」(劳力的奴隶族)区分开来。宗教信仰方面,婆罗门教,已儼然成为主流的信仰,支配著一切。文字的使用,大概在本期终了前就有了,但也只是限於记录日常生活的实用而已,对於学术与宗教等,受到尊重的知识性文字记载,则尚未发现,可能仍然是维持口传心授。
第三期大约从西元前五百年,一直到今日。雅利安人的势力,由恆河流域,继续向南方的德干高原发展,到达斯里兰卡。婆罗门教的文化,在本期初,虽受到佛教等新兴宗教的衝击,而有短暂的沉寂,但也因此而有了更严密的发展,而始终能居於正统文化的地位。
西元前三世纪,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统一了印度。阿育王护持佛教,佛教的影响力随之扩张,奠定了佛教国际化的基础。
西元前二世纪到西元二世纪间,属於婆罗门教的圣典,《摩訶婆罗多》与《罗摩衍那》两大叙事诗,以及规定社会生活规范的《摩奴法典》,相继编集完成。其中,广受社会各阶层所喜爱的《薄伽梵歌》,将「奥义书时代」以来,混合「理智」与「祭祀」得解脱的婆罗门教文化风潮,转而推向对神的纯粹信仰。其后,又融合了非雅利安人的通俗信仰,形成「印度教」,成为印度普遍的宗教信仰基石,并且一直延续到今日。
因应著印度教的兴起,佛教也有蓬勃的发展,除了各部派将教理作系统化的发展外,还有大量的「大乘经典」编集出来,将佛教带入了另一个新的纪元。
西元四世纪,笈多王朝再度统一印度,属於印度教神话与古谭的《往世书》,在这个时期集出,梵语文学兴盛。佛教在这种潮流的影响下,也不得不放弃早期尊重使用各地俗语的基本立场(这是佛陀时代,就已经确立的立场:《五分律》《大正大藏经》二二?一七四中;《四分律》《大正大藏经》二二?九五五上。),而从事於佛典的梵文化。
西元八世纪,鳩摩罗梨与商羯罗,两位印度教学者,以其犀利的辩才,在「印度教」復兴运动中,论破了许多佛教的学者,使大乘佛教的影响力大失,而日驱没落。
西元十二世纪,在印度北方,属於土耳其族的回教势力,高尔(罗)王朝日益坐大,不断地向印度入侵。西元一二 ○三年,回教徒烧毁了当时印度佛教的最主要寺院 --
超戒(岩)寺,僧团被破坏而四散了(一部分僧眾避入西藏,成为今日西藏佛教的主流)。衰弱的印度佛教,竟随著教团外在形式上的瓦解,而在印度消失了。直到近代,印度社会里,就完全在印度教(约佔四分之三),与回教(约佔四分之一)的信仰中。佛教的独特教义,早已被遗忘,而被认为是属於印度教中,诸多教派之一而已。这种想法,已经深植於现代一般印度人的心中,即使是知识份子,也多持这种看法。
西元二十世纪初,斯里兰卡人达摩波罗( Dhammapa^la ,西元一八六四- 一九三三年),在印度藉由提倡对佛教遗跡的确认运动,重植印度本土佛教的生机。继达摩波罗之后,又有印度人安贝克( Bhimrao Ramji Ambedkar ,西元一八九一-一九五六年,曾任印度政府的司法部长),在孟买创设「印度佛教协会」,展开印度本土的佛教復兴运动。
西元前三二七年,马其顿亚歷山大大帝挥军进入印度北部,建立横跨欧、亚、非三洲的亚歷山大帝国。之后,印度本土有孔雀王朝的统一印度(西元前三一七年),阿育王(西元前二七一年即位)的向北方扩充势力,与希腊、马其顿等西方人开始有了往来,搭起了西洋歷史,与印度口传歷史的沟通桥樑。所以严格来说,前面的三期区分中,从第三期开始,印度歷史的年代纪元,才比较能被明确推算与瞭解。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一章 印度的宗教文明
第二节 婆罗门教的思想
婆罗门教,是雅利安人信仰的自然发展。没有创始人,也没有教主,甚至於没有宗教的名称,也没有统一的教义。之所以称为婆罗门教,是因为后来有非婆罗门教思想的教派產生,这些新兴教派,对他的称呼。
表现婆罗门教思想的,是《吠陀》文献。吠陀文献包括《梨俱吠陀》、《沙磨吠陀》、《夜柔吠陀》、与《阿闥婆吠陀》等四部。这些文献,都是经长时间的编集,不断地有后来的作品增添,而形成的(吠陀文献如此,佛教的经典也是如此,这是印度民族文化的特性)。每一部吠陀文献中,大都包含了《本集》、《梵书》、《奥义书》与《经书》等四个部分,但是每个部分的集入时间,并不相同。以下为了区分方便,以集入时期为準,狭义地称其《本集》部分为《吠陀》。如《梨俱吠陀》,是专指梨俱吠陀中的《本集》部分。
《梨俱吠陀》、《沙磨吠陀》与《夜柔吠陀》,大约是在西元前一千二百年左右集出的。其中,《梨俱吠陀》中的一些讚歌,年代最古的,还可以追溯到西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阿闥婆吠陀》的成立时间稍晚,推定是在西元前一千年左右。其后依次为《梵书》(西元前一千年至西元前七百年)、《奥义书》(西元前七百年至西元前五百年)与《经书》(西元前六百年至西元二百年)。本节就其中较重要的思想,作条举式的概略性介绍:
一、婆罗门教三纲:吠陀天啟、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这三个思想,是最能展现婆罗门教特色,而被称为「婆罗门教三纲」的。这些思想,确立於「梵书时代」。所以,一般认定「梵书时期」,为婆罗门教的确立时期。在梨俱吠陀时,虽然重视祭典,但祭祀尚未成为第一教义。但到了梵书时期,则视祭祀为万能,并且成为宗教上的首要手段。祭典中的仪轨动作,都有緻密的规定,并且一一地付予意义。婆罗门成为拥有这种专长的权威至上者。而所依据的《吠陀文献》,则视为来自神的啟示,是神的旨意。这样的权威垄断,逐渐形成保守的倾向,抑制了哲学思想的发展,而闭塞於祭祀仪轨的传承中。
之后,到了奥义书时代,融入了属於恆河下游的非雅利安东方思潮,遂对这种形式主义,有所反省与批判,并有否定的倾向,厌倦於祭祀主义,而展开对人生宇宙真理的思惟,形成哲理第一,祭祀第二的新趋势。拥有武力与政治实力的剎帝利(王族),在哲理的创发上,人才辈出,婆罗门至上的地位因而动摇了,为剎帝利所取代。其后,佛教等新兴宗教团体,应势而生,同声反对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受到这样的刺激,思想又转趋保守,奥义书时代所激发出来的理性思辨精神,在婆罗门教中又迅速消失了。婆罗门教为了维持其传统的领导地位,巩固其对民眾的影响力,又重回祭祀祈祷的方向发展,将其所主张的祭祀仪轨,与社会制度(四姓的义务),作有组织、有系统的整理,让仪式制度,深入每一个家庭,影响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这就是所称的「经书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婆罗门教完成了一些具有教科书风格的典籍。经过这样的努力,婆罗门教在佛教与耆那教的强力竞争下,仍然能屹立不摇,在印度一直稳居正统的地位。
二、真心梵我论:梨俱吠陀初期,人们崇拜自然现象,并进而将之神格化。到了梨俱吠陀末期,出现了一些含有哲学思想的讚歌:〈无有歌〉在探求万有的本源,称为「唯一实在」之处。〈生主歌〉则继续探求「唯一实在」之处,而推演出「生主」之人格神。〈造一切歌〉与〈祈祷歌〉,则对「生主」神的思想,有了更进一层的发展。而〈祈祷歌〉中,也开始有「梵」的观念出现。最后有〈原人歌〉,认为宇宙之形成,是由一个比拟为人的「原人」,由其身上各部分演化而成的。接下来的《沙磨吠陀》与《夜柔吠陀》,主要是以祭典仪轨的记述说明与整理为主,少哲学思想的发展。到了阿闥婆吠陀时期,哲学发展的方向,与梨俱吠陀时期相同,都在探求宇宙及诸神的起源。在这个时期,「梵」的思想再度有了进一层的发展 -- 在「生主」神之上,发展出一个中性、非人格的「梵」。到了梵书时代的初期,思想的主流仍然是以「生主」为宇宙之最高原理。但是进入梵书时代的中期,「生主」神为宇宙最高地位的思想,就被梨俱吠陀时期〈祈祷歌〉中的「梵」所取代了,这是梵书哲学思想的圆熟时期。进入梵书时代末期,早先在《梨俱吠陀》〈原人歌〉中的原人思想,再度受到重视而发达,演变成为「梵」的异名。到了奥义书时代,哲学思潮转而向自我内心探求,而归结出「个人真我」的本质,与宇宙本体「大我」的本质相同。「个人真我」,即是我,是个人的真相;本来面目。「大我」,即是梵,是宇宙的真相;本来面目。两者之间性质相同,「我」即是「梵」;「小我」即是「大我」。《奥义书》中称为「阿特曼」的,就分为「小我」与「大我」两种。今天,我们常说的「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严格说来,也离不开这样的思想模式。
从《阿闥婆吠陀》开始,哲学思想的发展,就有从原来向外探求诸神与宇宙来源的方向,转而向个人内心求解答的趋势,而开始提出人的苦、乐、贪、瞋、痴、困苦、堕落、灭亡从哪里来?幸福、满足、繁荣、知识又从哪里来等问题。到了《奥义书》时,更是明确地以个人解脱为最终目标。《奥义书》的终极理想,不在於向外的探索,而是在发现本来就存在的真实面目,即所谓的「真性」、「本性」。也就是在探求人人的本具面目,而别无其它深奥。因此,其修行的方法,也只是在直接悟入人的本性为「唯一不二的梵」,就足够了。然而这样的思想,却正是佛教所认为应该根本斩除的「我见」。
三、业感轮迴说:印度的轮迴思想,兴起於梵书时代的终期,而确立於奥义书时代,最后圆熟於稍后的教派兴起时期。「灵魂」的观念,是业感轮迴说的重要部分,而早在《梨俱吠陀》中,就有灵魂的思想,但没有提到人死后的灵魂会再生於何处,所以还不能认定在这个时期,有轮迴的观念。推测轮迴思想的形成,可能是从非雅利安人的文化中,认为人死后能够「移生」的思想,与梵书时代末期的「真我」思想,相互融合而激发出来的。
与轮迴说相关联而不可分离的,是「业力」说。所谓的「业力」说,是认为生前的善恶行为,行为的当事人,会依其所作的善恶,而受到相对的报应。有关「业力」说思想的兴起,可以溯源至梵书时代。梵书时代,虽然首重祭祀,但业力思想的基础,显然已经建立。如《百段梵书》中,就出现有「欲得不死者,不可不依智与行。」「为善(恶)者,当受善(恶)生,依净(污)行而净(污)。」「死后之灵魂悬於天秤,视其善恶之业以行赏罚。」等叙述。而「业力」说的确立,一般认为是在奥义书时期。如《布利哈德奥义书》中说:
「依净行而净,依黑业而黑。故曰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业,因业而有果。」
接下来的教派兴起时代,以如何超脱轮迴而达解脱,为当时的主要的思潮,业感轮迴的思想,至此可算是圆熟了。
四、天堂与地狱:天堂的观念,在《梨俱吠陀》中就出现了。如《梨俱吠陀》中,将生活的空间区分为「天界」、「空界」与「地界」等三界(阿闥婆吠陀时代,则天界之上,再增加了一个「光界」)。并且有「耶摩极乐天国」的说法,但是还没有地狱之说。到了阿闥婆吠陀时期,认为有一个耶摩神,具有人死后的审判权。於是,耶摩神就成为具有司法裁判性格的神。到了梵书时代,地狱的观念逐渐形成,但是认为人死后的裁判,是由天秤来衡量的。奥义书时代,分轮迴道为天道、祖道与恶道。然而,发展成如同今日的一般通俗的信仰,认为阎摩大王为地狱之王,握有死后裁判权(相似於阿闥婆吠陀中的耶摩天神),则大约是迟至叙事诗时代(约西元前二世纪至西元二世纪)的事了。
五、种姓制度:梨俱吠陀时期,开始将战败的首陀罗族与雅利安人区分开来,成为二种种姓。其末期的〈原人歌〉,认为由原人的头生婆罗门,肩生王族,腿生吠舍,足生首陀罗,开啟了四姓制度之端。往后,经吠陀时代,到婆罗门教确立的梵书时代,四姓制度,终於成为坚固的社会制度。奥义书时代,开啟了自由思潮,与反对传统的批判精神,引发了各种教派的兴起。新兴的教派,大都否定传统的四姓社会制度。但是到了经书时代,婆罗门教为了巩固其地位与利益,又重新扭转回严格的四姓社会制度。这个制度,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著印度的社会人文。
四姓是世袭的,职业、权力、义务、社会地位都有严格的规定。其中,「首陀罗」的地位最低,没有宗教、教育、独立营生的权力,以劳动、服侍为职业,被认定死后无权再生,所以也称为「一生族」。「吠舍」是雅利安人中的平民,从事农、工、商等业。「剎帝利」是雅利安人中的武士与国王,通称为「王族」,从事政治与军事等职业。「婆罗门」则掌管祭祀,负责吠陀文献的传承,握有宗教上之实权,掌握了神与人之间的交通。在梵书时代,「婆罗门」是宗教精神上的统治领导者,「剎帝利」还在婆罗门之下。到了奥义书时代,融入了恆河下游的东方自由思潮,加上在文化的拓展中,语文的优势褪色了,婆罗门至上的地位动摇了,「剎帝利」族在思想的创发上,多所表现。到了「经书」时代,「剎帝利」族中,伟大的宗教家辈出,显然「剎帝利」不论在政治、军事、与宗教上,都已握有实权,地位已经凌驾於「婆罗门」之上了。
六、修行期制度:四姓中,除了「首陀罗」被称为「一生族」外,其它三类雅利安人,合称为「再生族」,因为他们都具有宗教生活的权力与义务,并且可以因此而得到死后再生的权力。修行期制度,萌芽於夜柔吠陀时期,而圆熟於奥义书时代。最初,这个制度只是专门为了婆罗门而制定的。后来遂逐渐扩充,到了经书时期,已经普遍适用於婆罗门、剎帝利与吠舍等族群,成为再生族所通用的修行制度。这个制度,将人生分为四期:
第一「梵行期」:这是所谓的学生时期。到达一定年龄的再生族,就得离开父母,而入师门为弟子,跟随老师学习吠陀文献、祭祀仪轨与锻鍊身心。如果一生都在参访名师,那麼,就称为是「终身行者」。
第二「家住期」:即梵行期终了,踏入社会,成家立业。祭祀祖先与诸神,成为其主要的宗教生活。
第三「林栖期」:年老后,传家给长子,将财產分配给孩子们,然后和妻子同到丛林中,过著隐居的生活。虽然不捨祭祀,但主要的宗教生活,还是在修苦行,以锻鍊身心,并作人生哲理的思考。《奥义书》以及其前身《森林书》的哲学思想,大约是这一期的学者所发展出来的。
第四「遁世期」:这是遍游四方的时期。在这一期的人,又称为比丘、行者、游行者、沙门等。他们捨弃一切财產,剃髮,穿薄衣,守五戒(杀、盗、妄、忍耐、离欲),乞食;避肉及美味,住树下、石上,遇夏季雨期时,才定居於一处。佛教及耆那教的生活方式,大约与这一期的修行者相类似,如守五戒、夏雨安居,无欲的生活,游四方,乞食等,都与这个时期的生活方式相同。
四期,是理想的分法,大部分的人,一生中,大都只选择其中的一期或二期而已。不过这四种生活方式,对印度人深具影响力。
七、咒法:祭典与咒法,是有密切关係的。祭典是为求高级神的恩惠,咒法则是利用恶神、魔神、精灵,来求得自己的幸福,或损害他人。祭典始於梨俱吠陀时期,而圆熟於夜柔吠陀时期。咒法则始於夜柔吠陀时期,而圆熟於阿闥婆吠陀时期。在《阿闥婆吠陀》中,咒法的理论基础,是认为咒文自身具有神秘的力量,以及相信象徵物能代表实物。咒法的种类,依其目的,可区分为息灾(消除灾厄,或解除别人所施的咒法)、诅咒(毁害他人为目的)、开运以及幻术四种。这是流行於基层社会的非哲学思想性信仰。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一章 印度的宗教文明
第三节 新兴教派的思想
《奥义书》带来了自由的思潮,產生了一些新兴教派,佛教是其中之一。这些新兴教派,除了佛教与耆那教之外,所留下来的文献资料并不多,只能大略地瞭解其主张而已。依佛教典籍:《杂阿含?第一 ○五经》,外道仙尼对佛陀的询问,以及《长阿含?第二七经-沙门果经》中阿闍世王的描述,知道当时有名气与影响力的思想家有七位,世尊是其中之一。其它六位,在佛教中,习惯上称之为「六师外道」:
一、富兰迦叶(或译为不兰迦叶):出身首陀罗族,终身裸体。依《长阿含?沙门果经》的描述,他是个彻底的道德否定论者,主张为恶无恶报,为善亦无福报。所谓在「恆水(恆河)南岸臠割眾生,无有恶报,在恆水北岸为大施会,施一切眾生、利人等,亦无福报。」这样极端奇异的思想,在当时却也能有一定的信眾,也许正是反应了一些人,对当时社会制度,与道德标準的不满吧!
二、阿耆多翅舍钦婆罗(或译为阿夷多翅舍钦婆罗):他是目前所知道的最早唯物论者,依《长阿含?沙门果经》的描述,他主张人是由地、水、火、风等「四大」所组成的,命终之后,必然是「地大还归地,水还归水,火还归火,风还归风」。所谓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除此以外,就没有其它的了。佛陀称这种讲法为「断灭论」。这种断灭论,否定了物质以外的精神力量,自然也否定《奥义书》以来的「业报轮迴」说,印度人称此为「顺世派」。儘管如此,他们的行为表现,却又是律己甚严,苦行度日。这个教派,也在印度流传了很久。
三、迦罗拘陀迦栴延(或译为浮陀伽旃延、迦罗鳩驮迦旃延、婆浮陀那旃那、婆浮陀伽旃延):在《长阿含?沙门果经》中,描述他主张「无因无缘眾生染著,无因无缘眾生清净」,眾生是没有能力去改变自己「既定」的命运的,一切「定在数中」。另外他也是一位唯物论者,认为一切眾生,都是由地、水、火、风、苦、乐、命我(寿命)等七种要素所组成的,这七种要素「非化非作,不可毁害」,「若苦若乐,若善不善,投之利刀,无所伤害」。意思是说:这七种元素永恆存在,不会被伤害。所以,归结为「命亦无害」;不会有真正死去的人,自然也没有杀人的人,「无作无受,无说无德,无有念者,及以教者」;既没有造业,也就不会受业报,所以没有有德者,自然也不必讲求修行。在这样常恆唯物论的观点下,发展出另一种型态的道德与善恶业报的否定论。
四、散若夷毘罗梨沸(或译为删闍耶毘罗胝子、先闍那毘罗胝子):他是对「有、无、有无、非有非无」拒绝判断的不可知论者。他认为以主观的见解,作相互的批评,是徒劳无益的。真理、是非、善恶是难以判断的,所以,应该捨弃这样的探求,老实严谨地修习禪定,才是明智之举。所以也被称为「诡辩论」者、「不死矫乱论」者或「捕鰻论」者。
释尊的二大弟子,舍利弗与目犍连,在成为佛弟子之前,就是师事散若夷毘罗梨沸,从其游学的。
五、末伽梨瞿舍利(或译为末伽梨瞿舍梨):在《长阿含?沙门果经》中,描述他是主张「无施、无与、无祭祀法;无善恶、无善恶报;无有今世、亦无有后世;无父、无母;无天、无化、无眾生。」他曾与耆那教教主尼乾子在一起共同修行,所以有些行逕与耆那教相同,如裸体、持戒严谨、极端的自律苦行。他主张人之善、恶;苦、乐,一切皆悉命定,既定的苦乐,於轮迴中不增不减,一直要等到轮迴的时间尽了,才能自然得解脱。佛教称此派是「邪命外道」。
由於严格的持戒与苦行,虽然教义不尽合理,却也能拥有广大的信眾。后来护持佛教的阿育王,也对此教派也大力护持。这一派教团,在印度至少流传到十四世纪左右。
六、尼乾子(或译为尼犍陀若提子、尼乾尼若提子、尼乾子若提子、或称之为大雄、耆那):他与佛陀大致在同一时代、同一地区活动。在六师外道中,教义与佛教最接近,势力最庞大,流传最久远。甚至於在目前,仍然存在於印度,比佛教在印度本土流传得更久。他与佛陀一样,同是剎帝利族(王族)出身,结婚,并且在生有一女后才出家的。他裸体苦行十二年后,自称已达到全知者的境界。
耆那教亦主张业报轮迴,但认为灵魂不是内藏於身体之内,而是寄生於动物与植物之内。所以,耆那教特别重视五戒中的不杀生戒,连细微的虫类亦不许杀害。信徒并且因为避免杀生,也不从事农耕。他主张灵魂具备有直观能力、认识能力与清净性,但会被一种细微的物质所妨碍,而无法显现出来。这种细微物,就称为「业」。「业」是一种物质,附在灵魂中,成熟结苦果或乐果后,才会离开灵魂,如此循环不已。解脱,一方面就是要使「业」不再附著於灵魂之上,另一方面,就是要努力地让已经附著的「业」,能早日成熟离开。为了这样的目地,一方面必须以合於道德的行为,来制止情欲,制御感觉器官,以免「业」来附著灵魂。另一方面,则必需以苦行的热力,来加速「业」的成熟。所以这一派的主要修行内容,就是严守戒律与苦行。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一章 印度的宗教文明
第四节 印度教的思想
从西元前二百年到西元后四百年的六百年间,印度有几部著名的叙事诗与往世书(或译为布罗那论、富兰那书)相继完成。这些著作,结合了通俗的神话古谭,与非雅利安人的宗教文化,将传统的婆罗门教,蜕变成另一种新的信仰型态,后人称之为「印度教」。
从婆罗门教到印度教的蜕变过程,是缓慢而渐进的。佛教、耆那教等其他教派,对这种蜕变,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印度教的最显著特色,就是对毘瑟纽神,以及湿婆神的信仰。祭祀万能的固有信仰被改变了,杀生祭祀的恶习也革除了,取而代之的,是神像与神庙的崇敬。西元十二世纪,回教的势力入侵印度,印度教与回教逐渐有所交融,一直到西元十五世纪,產生了一些印度教与回教融合的新教派,如锡克教等。不过,此时印度本土的佛教已经消失了,所以不拟涉及这些教派的介绍,而只局限於对毘瑟纽教派、湿婆教派,以及西元八世纪左右的密教信仰型态,作概略性的介绍。
毘瑟纽神与湿婆神,在《吠陀》文献中,并不具有重要的地位。开始变得重要,而且有清晰的描述,是在叙事诗(史诗)中。两大叙事诗之一的《摩訶婆罗多》,其中的第六卷,就是广受当时印度人欢迎的〈薄伽梵歌〉。〈薄伽梵歌〉中,开始有毘瑟纽神的记述。毘瑟纽神具有温和、慈爱、扬善的特性。富於情感,而反对杀生祭祀,具有许多种化身的变化能力,如《薄伽梵?富兰那书》中说,佛陀也是毘瑟纽神的诸多化身之一。化身的特性,一方面广纳各种信仰,容易被比较多的民眾接受。另一方面,又可以维持其「唯一神」的信仰权威。毘瑟纽教派,可能是由薄伽梵教派发展而来的。「薄伽梵」,其含义就是「唯一无二的崇拜者」。这个教派,產生了不少论著,其中,最主要的论著就是《五夜论》。而说明这一个体系的典籍,常以「本集」为名称。这是一个由传说的神话中,发展起来的信仰。往后,并且发展出许多支派,所以对其教义的掌握,并不容易。大致上来说,这是一个承认有灵魂创造者的一神(毘瑟纽神)论教派,其教义,接近印度的「数论派」哲学体系,认为有灵魂(神我)与物质的区别。人们会感到痛苦,是因为灵魂受到物质束縳的结果。所以,在理论上,认为只要灵魂具备有辨别自己不是物质的能力时,束縳就自然会消失,而获得解脱与安寧。行为上,认为应当以忠於自己的职业本份为主,而不必顾虑这个职业本份的善恶、对错等价值判断。当然,只要对神(毘瑟纽神)虔诚的信仰,就可以不分行为善恶,出身贵贱,而获得神的垂爱与恩宠,到达解脱的境界。
湿婆神则有许多奇异的特性:同时具有苦行、官能欢乐,创造者、破坏者,温和富饶与恐怖狂暴等多重性格。最早的湿婆神教派,可能就是「兽主派」。「兽主派」成立的时间,大概略晚於「薄伽梵教派」。「兽主」是神的称号,后来解释为人类灵魂之主。《兽主论》是早期的重要文献,往后属於这个教派的典籍,大都以「阿笈摩」为名称。
湿婆神教派,大致上较毘瑟纽神教派统一,而少分支派别。象徵著男人生殖器官的「凌伽」崇拜,是其特徵。教义上,大略来说,认为有个人的灵魂,有束縳灵魂的物质与业。灵魂的任务,就是摆脱束縳而达到湿婆的境界,但灵魂到达湿婆的境界后,并非与湿婆神成为一体,而在能力与知识上,仍然需要依赖著湿婆神。
毘瑟纽与湿婆神教派的一个共同特色,就是非常地尊重上师或老师,对上师或老师绝对服从。后来,并发展出上师或老师,就是所崇拜神的化身,所以身体与财產,都必须奉献给上师或老师。
西元八世纪左右,在印度教中,又有一个新的信仰型态形成,那就是「密教」。在理论上,「密教」主张文字的字母与音节,对人体和宇宙,都具有潜在的影响力。并且承袭古《奥义书》中,个体与大梵本质相同的原理,认为人体的组织,就是个小宇宙。「唵」的发音,与宇宙进化程序,有神密的关连,也具有神密的影响力。而同样的影响力,在人体与宇宙相对应的组织中,发生著相同的作用;统治著同样的部位。这一派的典籍,大都以「怛特罗」为名称。在修行方法上,拋弃了吠陀时代所重视的祭祀,而认为要以正确的咒语、术法、字母音节、坛场、手印,来迫使天神满足崇拜者的请求,或者,使崇拜者与天神相结合,而成为天神。不过,这些咒语、术法、音节字母与手印,只有在入师门,由上师教授下,才能正确地瞭解与使用。
「密教」中,有一个支派主张性力崇拜。这是一个自称是获得了湿婆神的啟示,而崇拜湿婆神配偶的一个支派。这个支派,从印度东北部发展起来,大概是融合了非雅利安人的「生殖女神」信仰的混合教派。他们也以灵魂解脱为目的,并有苦行与禪定的宗教修行生活,不过他们相信性力是一种活力,藉著激发这种活力,可以帮助自己灵魂的解脱,而进入神性状态。
湿婆神教派、毘瑟纽神教派、密教、以及性力崇拜支派,这些印度教的派别,都对佛教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以西元八世纪的湿婆神教派学者商羯罗,将湿婆神教派的教义具体化,并论破佛教学者,使佛教在印度的影响力一蹶不振,最值得注意。往后,密教的兴盛,更将整个佛教导入了「秘密大乘佛教」时代,和密教共用著几乎相同的宗教仪式。而毘瑟纽神教派,认为毘瑟纽神是维持生存意志的轮子,支持著宇宙的运行与发展,也可能是佛教后期「时轮乘」的理论根源。
思 考:
一、如果文明包含所有精神与物质的活动,那麼,您认为人类的文明越来越进步了吗?为什麼?
二、您认为婆罗门教的教义中,有哪些是好的?为什麼?
三、我们应该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吗?
四、您对哪些婆罗门教或印度教思想,觉得耳熟能详?您认同这些想法吗?为什麼?
第一章 引用资料
一、《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一章) 印顺法师著 正闻出版社
二、《印度哲学宗教史》 高楠顺次郎、木村泰贤合著 高观庐译 台湾商务印书馆
三、《印度思想史与佛教史述要》 服部正明、长尾雅人合著 许明银译天华出版公司
四、《印度佛教史概说》(第二、九章) 佐佐木、塚丰、高崎、井?口合著 达和法师译 佛光出版社
五、《印度教与佛教史纲》(第五篇) 查尔斯、埃利奥特著 李荣熙译佛光出版社
六、《原始佛教》(第二章) 水野弘元著 郭忠生译 菩提树杂誌出版社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二章 佛教的兴起及其思想
第一节 总 说
佛教,是释迦牟尼佛所创的。关於释迦牟尼佛的生平事蹟,并没有精确的歷史记载,不过仍然有相当可信的轮廓︰父亲为净饭王,母亲是摩耶夫人。净饭王是迦毘罗卫国的统治者,而迦毘罗卫国是一个城堡小国,位於喜马拉雅山山麓;今尼泊尔南部地方。在阿育王登上王位前一百多年(或说一百六十,或说一百一十六年等),出生於蓝毘尼园,乳名瞿曇悉达多。悉达多太子依当时的习俗,十六岁时与耶输陀罗公主结婚,生得一子名罗[目+侯]罗。王族的生活,极其欢乐与多姿,但却仍然无法掩盖《奥义书》以来的时代风潮 -- 人生真諦的探索 -- 对他的吸引力。二十九岁时,捨离妻、子、家族,而过著当时婆罗门教「遁世期」的出家沙门生活。当时的沙门,重视修定(瑜伽)与苦行。人们也尊敬修定与苦行的修行人,认为那是最困难,也是最高级的修行解脱法门(其实到今日,这种观点仍然很普遍)。於是,悉达多依随著这个风尚,进入了苦行者聚集的苦行林,经歷了六年自我折磨的苦行生活。其间,并师事阿罗逻伽罗摩,学得「无所有处」的深定,师事鬱头罗摩子(或译为鬱陀迦罗摩子),学得「非想非非想处」的深定,但却仍然无法自觉解脱。三十五岁时,放弃了苦行与深定的修行方法,忍受著同伴误认为是退堕的轻视,接受优留频罗村,善生牧女的牛乳供养,并且入尼连禪河沐浴,身体渐渐地恢復体力了,於是来到佛陀伽耶(或译为菩提伽耶)地方的毕[金+本]罗树下,专精思惟人生的真諦,终於开悟,自知自证,自觉解脱(所以,后来就称毕[金+本]罗树为菩提树)。
解脱后的佛陀,来到迦尸国的波罗抖鹿野苑,为当初离家时,净饭王派来保护他的五位侍臣沙门「初转法轮」,说四圣諦法。其中,尊者憍陈如(拘邻)闻法后,「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证入初果)(《杂阿含 ?第三七九经》)。其它四位,也都愿意继续跟随佛陀修行,佛教僧团於是成立。僧团仍然採行当时婆罗门教「遁世期」的出家生活方式,乞食、四方游化,传播佛陀所体证的法。於是,受佛陀说法的感召,前来加入僧团的佛弟子,就愈来愈多了。隔年,王舍城的频婆沙罗王,也归依了佛陀。之后,佛陀的二大弟子,舍利弗与目犍连,也陆续地加入了僧团,僧团的影响力日益扩大。
经过了四十五年的游化,佛陀在八十岁那年,身体衰弱有病,离开了夏雨安居处的毘舍离后,受纯陀的最后饮食供养,引起病情加剧(可能是肠炎腹泻),半夜里在拘尸那娑罗双树间,度化了最后一位学生(那是一位外道出家--须跋陀罗)证入阿罗汉果后,就去世了。
佛陀在人间的四十五年教化,只将佛法散播在佛弟子们的心中,以及言行上,而没有作具体的集录或著作。佛入灭后,大阿罗汉迦叶,在赶回奔丧的途中,听到释族比丘拔难陀,在劝其他伤心的佛弟子说:「汝等勿忧,世尊灭度,我得自在。彼者常言︰应当行是,不应行是,自今已后,随我所为。」后,感到「悵然不悦」(《长阿含?第二经-游行经》)。或许是因为这件事,让大迦叶尊者感受到,必要将佛陀平日的说法,作一次结集审定,让佛弟子有个具体的依循。於是,大迦叶尊者在佛陀遗体火化后的第一个夏雨安居期(若佛陀入灭於西洋历的二、三月,则为同一年,若是七、八月,则为隔年),召集了五百名阿罗汉,在摩竭陀的首都王舍城郊外的七叶窟,共同审定、记录佛陀生前教导的内容,这就是佛教的「第一次结集」。
这一次结集,是由服侍佛陀最久,最有机会听闻佛陀说法,「多闻总持」的阿难主持「法」的诵出。另外由通达律行的优波离,主持了「律」的诵出。当主持者诵出的「法」和「律」,经由参与审定的阿罗汉们,全体共同审议,一致通过后,就正式由指定的专人,恭敬地背诵记忆下来(在当时,文字记载可能还被认为不够慎重而不用。使用文字书写经典,最早的,可能是在西元元年左右,赤铜鍱部的贝叶写经)。如果有异议,就作修正,或作保留。结集的内容,文体为「修多罗」。「修多罗」,义译为「经」,是简短而文义明确的散文体,为当时(婆罗门经书时期,又名修多罗时代,大约是在西元前六世纪到西元前二世纪的四百年间)流行的记述文体。法的部分,分为蕴、处、缘起、諦、界、菩提分等类,称为〈相应修多罗〉,相当於现今汉译《杂阿含经》(说一切有部诵本)前面十六个相应的部分。律的部分,是将佛陀为出家弟子(僧团)所制的戒(又称为「学处」),依犯戒的轻重,类分为五「波罗提木叉」:
一、波罗夷:义译为「堕不如」。这是最严重的过失,要受到逐出僧团的处分,所以,也有依实际处理情形而译为「驱摈」的。
二、僧伽婆尸沙:义译为「僧残」。就像使人残废一样的过失,要受到与僧团六日、夜短期隔离的处分,然后再向二十名清净比丘僧出罪,获他们的同意后,才能重返僧团。
三、波逸提:义译为「堕」。这是让人身心焦灼,不得安寧的过失,要在僧团中向大眾自白,然后再向一名清净比丘,私下发露出罪,所以,也有依实际处理情形而译为「懺悔」的。
四、波罗提提舍尼:义译为「对说」。这是比较轻的过失,不必在僧团中向大眾报告,只要向一名比丘承认过失,就可以了,所以,也有依实际处理情形而译为「悔过」的。
五、眾学法:这是义译,是最轻微的过失,只要自己心悔念学,就可以了。
五「波罗提木叉」,就是僧团中,每间隔半个月举行布萨时所诵「戒经」的主要部分。
这次的结集,成为一种模式。往后,可能又有些小规模的结集,集出〈祇夜〉与〈记说〉。本来,〈修多罗〉(包括经与律)集出后,为了便於背诵者的记忆,於是从每一经中,选出关键性的用词、用字或人名,集合十个经,编成一段偈颂,称为「嗢婗南」颂的,是〈祇夜〉。后来,内容逐渐扩充了,将押韵的,一定字数的,为人、天等所说的,具有文艺、情感气息的通俗偈颂体,都一併集入,总名为〈祇夜〉。法的部分,大概就是汉译《杂阿含经》中的〈八眾诵〉。律的部分,大概是近於《僧祇律》中的〈法、随顺法偈〉,后来并发展集成为《摩得勒伽》(本母)与《犍度》。相对於修多罗的简白明确文体,含情感及文艺气息的祇夜,再加上押韵与字数的限制,所以常常牺牲了文义的明确性,而被认为是「不了义」的文体。而记说,属於「法」的部分,大概就是汉译《杂阿含经》中的〈如来记说〉与〈弟子记说〉。这是对深隐的事理再作解释的,也是「了义」(明确)的文体。「律」的部分,则是〈波罗提木叉分别〉。这是对「波罗提木叉」作深入的分别抉择,从制戒因缘中,探究每一学处的真正意趣的。
结集,是不断地在进行的。到了佛灭后百年中,西方的比丘耶舍,来到东方毘舍离地区游化,发现当地的跋耆族比丘,在布萨日接受信眾金银的布施,而认为是「非法」(不符合佛教的戒律),於是向跋耆族比丘提出异议。结果,耶舍比丘却反而受到毘舍离地区的比丘僧团摈逐。耶舍比丘不服被摈逐,於是回到西方,先后争取到其他地方的多数僧团支持,组成了一个七百人的团体,再前往毘舍离论辩。各地的僧团代表,来到毘舍离地方,举行会议,以解决这次的纷争。会议结果,议决受取金银等十项毘舍离僧团的戒律新变革为非法。经由会议的解息諍论,从形式上来说,确也能暂时保持了僧团的和合,而免於分化。除此而外,印顺法师依据史料判断,认为在会议后,还举行了「经」与「律」的结集审定。虽然,「十事非法」与毘舍离的「第二结集」(或者称为七百结集),在留传的史料中,已有许多纷歧的记载,但是目前,大部分的学者,都肯定有这一次的大规模结集存在。
这次的结集,主要是将第一次五百结集后,小规模结集出来的「法」与「律」,大约是「祇夜」与「记说」,再作一次认定与记录(背诵)。法的部分,当时可能已经扩充到九种分类,即:
一、修多罗。
二、祇夜。
三、记说。
四、伽陀:义译为诗偈,是以诗歌体裁,吟咏佛法的押韵文学作品。
五、优陀那:义译为讚嘆,也是偈颂体,是抒发情感的感兴语,不问自说的体裁。
六、本事:或译为「如是语」,以「吾从世尊,闻如是语」的定型文句传说型态,表现理智性的说理。体裁则是先散文长行,末后再加重颂作归结的。
七、本生:经师所传的本生,是佛化的印度民族先贤故事,然后解说为是佛陀的前生。律师所传的本生,则是记载僧团内比丘、比丘尼所发生的事故,并解说为在过去生中,早已经是如此了。末了,指明过去的某某人,就是现在的某某人。这类题材,对往后大乘佛法的开展,有著密切关係。
八、方广:这是一类对佛法修证或正见方面的题材,作详细的分辨与说明,是内容较长的经。后来的大乘经,可能就是从这种体裁发展出来的。
九、未曾有法:这是以佛、法、僧三宝的奇异事蹟为题材的。这九种分类,称之为「九分教」的,可能在这次结集中,集成四部,也就是四部《阿含经》或四《尼柯耶》。推断的理由是,僧团在这次结集后开始分化,而分化的各部派,都留有这四部经的记载。
以后,僧团分化,形成各个部派。结集仍然持续地进行著,所不同的是,那都是各部派内部自行的结集,而无法形成整个佛教界公认的圣典,同时也表现出各部派的不同色采。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二章 佛教的兴起及其思想
第二节 阿含经的思想
目前所能看到的四部《阿含经》,都是佛教僧团分裂后,属於各个部派的诵本。依据现代学者的研究,大都认为汉译的四《阿含经》,《杂阿含经》是说一切有部的诵本,另有《别译杂阿含经》,是分别说部的诵本。《中阿含经》也是说一切有部的诵本,《长阿含经》是法藏部的诵本,《增一阿含经》是大眾部的诵本。巴利语本的四《尼柯耶》︰《相应部》、《中部》、《长部》、《增支部》,都是赤铜鍱部的诵本。这些部派的诵本,难免有各部派独自的整理编辑,所以可能会带有各个部派的独特见解。因此,若想透过现有的圣典,完整地还原佛陀那个时代佛法的原貌,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透过属於不同部派四部《阿含经》诵本的比对,尤其是汉译的四《阿含经》留有著「增新而不去旧」的编辑轨跡,更是现今瞭解佛陀时代佛法,最有价值的文献。
四部《阿含经》中,以《杂阿含经》(或《相应尼柯耶》)的集成时间最早,《中阿含经》(或《中尼柯耶》)、《长阿含经》(或《长尼柯耶》)、《增一阿含经》(或《增支尼柯耶》)依序次之。九分教与四《阿含经》,是经典集成的两个相关连而又同时各自发展的系统。四部《阿含经》,就内容来说,是以〈修多罗〉、〈祇夜〉与〈记说〉三部分所组成的《杂阿含经》为根源的(〈记说〉的内容,包括了抉择〈修多罗〉及〈祇夜〉的〈弟子记说〉,与普化社会的〈如来记说〉)。后来,根据〈修多罗〉,而以〈弟子记说〉的学风发展,并且以僧团内部的僧伽为主要对象,作法义的论辩与抉择,所结集出来的,是《中阿含经》。根据《中阿含经》,而以〈弟子记说〉的学风发展,以感性的「祇夜」精神,适应世俗的宗教(神教)意识,对婆罗门以及诸外道宣扬佛法,所集出的是《长阿含经》。根据《长阿含经》,而以〈如来记说〉的学风发展,以「增一法」的形式进行类集,包含并取代九分教中的《如是语》与《本事》的,是《增一阿含经》。经典的集出,有不同的宗趣,就是为了适应不同根机的对象,这与佛法的发展与流变的主要原因,是一样的。龙树菩萨(西元一五○~二五○ 年)的《大智度论》,以四悉檀(悉檀,义译为成就、宗趣)总摄一切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而觉音论师(西元五世纪,赤铜鍱部的著名论师)的《四部註释》,说《杂阿含经》(《相应部》)为「显扬真义」,以说明佛法不共外道的解脱法门为主;《中阿含经》为「破斥犹豫」,以分别抉择为主;《长阿含经》为「吉祥悦意」,以宣扬佛陀的成就,是超越天、魔、梵为主;《增一阿含经》为「满足希求」,以教化佛弟子有关世间及出世间的善法为主。龙树菩萨的四悉檀,与觉音论师的四论宗趣,其意旨是相符合的,如加以比对,我们可以说:《杂阿含经》为「显扬真义」,是「第一义悉檀」;《中阿含经》为「破斥犹豫」,是「对治悉檀」;《长阿含经》为「吉祥悦意」,是「世界悉檀」;《增一阿含经》为「满足希求」,是「各各为人悉檀」。印顺法师以此为基础,宏观整个佛法的流变,而判定以四部《阿含经》为主的「佛法」,是第一义悉檀;无边的甚深法义,都是从这个根源,流衍出来。以「大乘空相应教」(般若、性空思想体系)为主的「初期大乘佛法」,是对治悉檀;在於遣除一切情执,以契入无我空性。以真常不空的「如来藏(佛性)教」(如来藏思想体系)为主的「后期大乘佛法」,是为人生善悉檀;在於鼓励眾生成佛的信心。以适应印度教强势环境为主的「秘密大乘佛法」,是世间悉檀;在於广纳诸外道。
缩小来看,四阿含经中,以《杂阿含经》(或《相应部》)为根本;是第一义悉檀。而《杂阿含经》中,当又以〈修多罗〉的部分为根本;是第一义悉檀。所以,论究《阿含经》的思想,应当以《杂阿含经》为主。论究《杂阿含经》的思想,又当以〈修多罗〉的部分为主。以下就《阿含经》的思想特色,试作归纳,条举说明:
一、缘起中道︰「缘起」,是《阿含经》中的重要教说,也是佛法所展现不共於外道最重要的特色。佛陀扬弃了当时印度流行的「常见」(「有」)与「断见」(「无」),如实地观察生命,处「中」而说「缘起法」:
「如实正观世间集者,则不生世间无见;如实正观世间灭,则不生世间有见。」
「如来离於二边,说於中道:所谓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缘无明有行,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所谓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谓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灭。」(《杂阿含?第二六二经》)
「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世间灭。」(《杂阿含?第五三经》)
「世间集」,是指烦恼的身心活动;「世间灭」,是指烦恼的止息,也就是解脱。从当下的恼苦来说,烦恼的存在,有一定的因缘聚集,解脱,则是止息了造成烦恼的因缘条件。所以可以说,缘起法是由烦恼通往解脱的唯一桥樑。从生命的展现来说,所谓「缘起法」,是世尊洞悉了生命流转(升起)的过程,同时也说明了还灭(止息)的开示。
因缘条件,是错综复杂的。依「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定义来看,一切的存在,都是因缘条件的相依存在,而「无常」,是这样相依存在的必然结果。在错综复杂的因缘条件裡,不会有「第一因」,也不会有「创造神」,当然也没有「最后审判」的道理。没有一个不变的「小我」,在流转生死,也不会有一个独一、恆常、不变的「大我」,在支配宇宙与生命。因缘条件聚合时,如实知其生,因缘条件消散时,如实知其灭。一切都是关係的存在,没有超越因缘条件的「生」,也不会有超越因缘条件的「灭」。这样,缘起法也展现了「一切诸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杂阿含?第二六二经》)的「三法印」,所以可以说:
「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中阿含?第三○经- 象跡喻经》)
缘起法的道理,不是世尊或其他人、神所制订的。缘起法是:
「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界、法住,……法(空)定、法如、法尔,法不离如、法不异如,审諦、真实、不颠倒。」(《杂阿含 ?第二九六经》)
这是普遍、一贯的真理,自自然然、本来如此的特性,不会因时间、空间而不同,也不会有因生命型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例外。
缘起法是深奥的,而缘起寂灭的体验,更是甚深难见。如《杂阿含? 第二九三经》说:
「此甚深处,所谓缘起。倍復甚深难见,所谓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
不只是因缘错综复杂的难以明白,更因为是人性深处的「我执」,与缘起法格格不入的缘故。
二、四諦法︰在因缘条件的法则下,没有主宰,只有不圆满。不圆满,终是会让我们感受到苦的。如实知苦的人,才会引发离苦的意志力,这是踏上解脱之路的第一步。解决苦,只能从解决苦的原因(因缘条件)著手。所以,分辨苦的原因(集),是趣向解脱的第二个步骤。原因确立后,尝试各种方法去消除它(趣向灭),直到苦消除了(灭),这是解脱的第三步。方法(道跡)也因而确立,这是解脱的第四步。苦、集、灭、道,就是四(圣)諦;是解脱道上的四个阶段。四諦,说明了佛法解脱的次第性。解脱的次第性,正如同「邮递马车」的譬喻一样(《中阿含?第九- 七车经》),一站接过一站,便可以快速地到达目的地。
世尊成佛后,在鹿野苑为五比丘说法,人们称之为「初转法轮」,其内容就是「四諦」的三转十二行:一转说明四諦的「内容」(示转),二转说明四諦的「当知」(劝修),三转说明四諦的「当证」(自见证)(《杂阿含?第三七九经-转法轮经》),可见「四諦」在佛法中提纲挈领的定位了。
生命为什麼是苦呢?世尊说:
「我以一切行无常故,一切行变易法故,说诸所有受悉皆是苦。…… 我以诸行渐次寂灭故说,以诸行渐次止息故,说一切诸受悉皆是苦。」(《杂阿含?第四七四经》)
而苦的原因(集)在哪裡呢?
「眾生种种苦生,彼一切皆以欲为本,欲生、欲习、欲起,欲因,欲缘而生眾苦者。」(《杂阿含?第九一三经》)
「於色(受、想、行、识)爱喜者,则於苦爱喜。於苦爱喜者,则於苦不得解脱。」(《杂阿含?第七经》)
那是对自我的「爱」,与对境界的「欲」了。解决的途径(道)呢?就是依八正道的修行了。
三、八正道的修行︰八正道,是佛陀灭除烦恼后,所确立的修行方法,称为「古仙人道」(《杂阿含?第二八七经》),也就是四諦中「道」的内容。八正道中,是以正见(正确的知见,如缘起中道、四諦等理则)为先、为根本的。就如同黎明前的曙光一样(《杂阿含?第七四八经》)。正思惟,是透过正见,建立的正确思考,引发寻求解脱的意志力。正语,是正当的语言文字表达,避免言过其实的欺骗,搬弄是非与言语暴力。正业,是正当而不伤害有情(不杀,不盗,不淫)的合理行为。正命,是依正业原则,来维持生活。正精进,就是四正勤(或译为四正断)︰已具备的善,应该继续努力保持,未生起的善,应该努力的去做。已有的恶,要决心断除,未有的恶,要小心防范,不要让它生起。正念,是清清楚楚的明白自己的念头,就是四念处︰明白自己肢体(身)、情绪(受)、心念(心)、见解(法)的变化。正定,就是近分定,乃至初禪至无想定等,能导入解脱的禪定。八正道的内容,归纳来看,就是戒、定、慧三学。
解脱,是将人们长久以来累积的贪、瞋、痴习性完全净除。涅槃的圣者,就是能达到「贪、瞋、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的境界(《杂阿含? 第七九七经》)。贪、瞋、痴的去除,不是靠祈祷,也不是靠祭祀祈求神力,不是没有因缘的偶然,也不是宿命决定(《中阿含?第一三经-度经》),而是依八正道的自我行为反省与修正(修行)。
八正道,也称为「中道」,这是相对於当时印度社会极端的苦行与乐行来说的。佛陀说:
「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离此二边,则有中道,成眼、成智,自在成定,趣智、趣觉、趣於涅槃。……此何因说?有圣道八支,正见……乃至正定,是谓为八。」(《中阿含?第一六九经-拘楼瘦无諍经》)
「莫求欲乐,极下贱业,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圣行,无义相应」,《杂阿含?第九一二经》作:
「一者、乐著卑下、田舍、常人凡夫五欲。二者、自苦方便不正,非义饶益。」
中道行,不是要在纵欲与苦行的两边求得平衡(执两用中),而是要彻底地脱离这以我见为根本的爱著,不在苦、乐间摆盪,而趣向解脱。
四、从五蕴、六处著手︰色(物质)、受(情绪)、想(想像)、行(意志力)、识(觉知)等五蕴,与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处,是我们的身心活动范围,而称之为「世间」的(《杂阿含?第二三一、二三三经》)。修行与解脱,都离不开这些身心活动的经验与体会。离开了解脱身心烦恼的论题,佛陀总是「无可奉告」(无记)。就如箭喻经(《中阿含?第二二一经》)所说,受毒箭伤的人,应该是赶快去处理引起痛苦的箭伤,而不是先去研究箭是怎麼来的。
《杂阿含经》中,〈修多罗〉的部分,共计十六相应,一千一百六十四个经。其中,五蕴与六处,分佔第一、第二相应,共计四百六十三经,约佔百分之四十的份量,正可以说明这样的重点。
五、厌、离欲的修行方法︰就生死流转的「十二缘起」解说来看,因为「无明」(对缘起的迷蒙无知)而有「行」(染著的意欲)。因为「行」,而有「识」(对生命取著的「有取识」)。因为「识」,而有「名色」(受胎的初凝阶断)。因为「名色」,而有「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因为「六入」,而有「触」(与外界接触或说认识外界)。因为「触」,而有「受」(感受或情绪)。因为「受」,而有「爱」(爱染)。因为「爱」,而有「取」(执取或追求)。因为「取」,而有「有」(业力的蓄积)。因为「有」,而有「生」(下一期生命的出生)。因为「生」,而有「老病死」。老病死后,若对自我的爱染仍没消除,无明继续作用著,又开始下一个循环。如此循环不已,不得解脱。如果想要止息这样的循环,就得从离开「爱染」做起。爱染,包括对自我的「爱」,以及自我对外境的「欲」,这是推动生死循环的原因(集)。而欲爱的驱动力,主要还是那背离因缘法则的「我见」:在内,以为有一个流转生死的不变主体(自体爱、后有爱),在外,则是表现为主宰欲(物欲、境界欲)的。无明(我见)与欲爱,实在是一体之两面,如影之随形。
另外,若从日常身心活动中,当下的烦恼来说︰眼对色(物),而生眼识(视觉神经发生作用),眼、色、眼识三者具足,產生了触(了别),由触生受(情绪),触生爱(贪爱)。或者,从「触」以下切入「十二缘起」的解说(《杂阿含?第二一八经等》)。对可爱的,產生迷恋;对不可爱的,或爱不到的就產生瞋恨(《杂阿含?第三 ○五经-六分别六入处经》)。不可爱的,固然引起烦恼,然而可爱的,由於不能永恆不变,也会由迷恋,而转为过患,终究要觉醒远离的(味、患、离的过程;《杂阿含?第一三经》等)。所以,如果如实知「受」与「触」,在「受」与「触」的阶段,就远离贪爱,那麼,就可以远离烦恼了(《杂阿含?第二 ○ 九、二一三经》)。厌、离欲,都是就远离贪爱,即「调伏欲贪、断欲贪、越欲贪」(《杂阿含?第四二经》)来说的,而不是指消沉厌世,遁世远离,排斥这个社会。
六、先知法住,后知涅槃︰佛陀对须深比丘说:
「不问汝知不知,且先知法住,后知涅槃。」(《杂阿含?第三四七经》)
法住,是具有安住、确立、不会错乱变易性质的法;就是指缘起法。先知法住,就是要先从因果起灭的必然性中,对蕴、处、界等如实知,厌、离欲、灭,而后能得解脱的,这是两个先后契入的层次。也是说:解脱,是要从自己现实的生活中下手,如实知见缘起的无常、无我,了解为什麼会起爱著,为什麼会引生苦痛,要怎样才能解脱,是人间的,经验的。佛弟子中,多数是不得根本定而没有神通力的,但以法住智究竟解脱。虽然,涅槃的寂灭境界,一般凡人无法瞭解,但缘起的世间,却是人人都可以亲身体验的。所以,透过如实知世间缘起的桥樑,才有可能获得出世间的解脱涅槃,这也是一种重於次第的修学态度。
七、自依、法依、莫异依︰这是说,只有仰赖佛法,仰赖著自己的实践佛法,才能成就解脱。在《杂阿含?第六三八经》中,描述舍利弗死了,阿难觉得很伤心。佛陀就问道︰难道舍利弗用来修行,而达解脱的法,也随著舍利弗去世了吗?就是佛陀,不久也会去世的,所以应「当作自洲而自依,当作法洲而法依,当作不异洲、不异依」。修行解脱;烦恼的消除,纯然是靠著自己,依佛法的努力实践,点点滴滴累积而成的。就像炼金的人,要随时照顾火候,孵卵的母鸡,播种的农夫,要时时努力,随时照顾,才能有所收穫一样(《杂阿含?第一二四七、二六三、八二七经》)。烦恼、贪爱、不得解脱,这是来自於自己内心无明、我执,也是来自於自己错误的见解,解铃还得繫铃人,善知识,乃至於佛、菩萨所能提供的「他力」,只是「法」的指导而已。
《印度佛教思想史要略》
第二章 佛教的兴起及其思想
第三节 戒律的精神
在婆罗门教的吠陀祭祀文化里,每月有新月(初一日)与满月(十五日)两次祭典。在祭典的前夕,祭主须断食、严守戒律,这样做的意义,就是透过自我的净化,来表示对祭典的慎重,与对神的尊敬。这样的过程,称为布萨(义译为「长养净」、「斋」;「洗心」,即净化自心的意思)。布萨在当时的社会里,可能是一项很普遍的宗教风俗。
佛陀在鹿野苑初转法轮,度化五比丘后,僧团於是形成。僧团承袭当时布萨的社会风俗,在每月的初一与十五,也举行两次布萨。最初(可能是佛陀说法的前十二年),随佛陀出家的佛弟子,水準比较整齐,都是一心向道的解脱追求者,并不需要佛陀费心去规范他们的行为,所以没有戒条、戒律被要求遵守。这段时期,在布萨聚会里,佛陀仅仅说一段偈颂︰「善护於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四分僧戒本》,《大正大藏经》二二?一○ 三○ 中)。这是最早所说的「波罗提木叉」(「波罗提木叉」的义译有多种,综合来说,就是净化言行的戒律),也就是觉音论师所说的「教授波罗提木叉」,这是鼓励性质的。等到佛法宏扬开来,跟随佛陀出家的人多了,水準难免参差不齐,开始有佛弟子的行为受人指责。为了僧团的和合,与修学的方便,佛陀将每一次佛弟子引起负面评论的言行,作成佛弟子不可再犯的行为规范,这就是所谓「学处」的制订。此后的布萨集会中,先处理「僧事」-- 违反规范者先行懺悔出罪,僧团恢復和合清净后,再依每一条「学处」说「波罗提木叉」。这就是觉音论师所说的「威德波罗提木叉」。这是法律的,强制性的,以团体的力量,来作个人行为约束的。
学处(义译为「制戒」),是依佛弟子的非法行为,随犯随制的。传说的第一个学处,是因为迦兰陀子须提那在毘舍离的不净行,而制订的(《四分律》,《大正大藏经》二二?九六八上)。布萨集会中说的波罗提木叉,一方面是要净化个人的言行,另一方面,也同时净化了整个僧团。去除歧见与纷争,维持和合、健全的僧团,达成正法久住的理想,这就是佛陀时代,制订戒律的精神与目标。
随犯随制的学处,到第一次王舍城结集时,作了分门别类,集成了五部波罗提木叉。此后戒律的条文,就被固定下来了。本来,阿难在这次结集中,提出了佛陀去世前的遗命︰「阿难!自今日始,听诸比丘捨小小戒。」(《长阿含?第二经-游行经》)但主持结集的大迦叶反问阿难,什麼是小小戒(《四分律》作「杂碎戒」,《大正大藏经》二二?九六七下)。由於当时佛陀重病中,阿难不忍打搅,没有即时进一步详细问清楚,所以无法回答,以致於引起大迦叶对阿难的一连串责难。最后大迦叶裁决︰「我等已集法竟,若佛所不制,不应妄制。若已制不得有违,如佛所教,应谨学之。」(《五分律》,《大正大藏经》二二?一九一中、下)这样的裁决,当时在南方,没有参加结集大会的富兰那长老,就曾率眾北上,向大迦叶当面表示异议(《五分律》,《大正大藏经》二二?一九一下)。如同前面所说,戒律的精神,是在维持个人与僧团的清净。佛陀也曾经对某些有关食、衣、住、行,与医药的戒律,因时、因地、因人,或是一制、再制;或是一开、再开;或是制了又开,开了又制。大迦叶的裁定,使得往后佛教戒律只能僵化地流传著,不能随著社会的脉动,保留原先制戒的精神而作调整,种下了日后僧团分裂的诸因缘之一。
阿难晚年,在毘舍离等东方地区游化,对东方地区,有深广的影响。佛灭后一世纪,发生了西方比丘,指责东方比丘「十事非法」。其中,除「金银戒」外,其餘的「器中盐」(将盐贮藏於角器中),「两指净」(过午二指日影的时间内,仍然可以进食),「近聚落净」(可以到他村再乞食),「住处净」(在同一个教区内,可以依各自的住处,举行布萨,而不必集合於一处举行),「后听可净」(不足法定人数,也可以开会议事),「常法净」(可以随顺老师之常习),「不搅乳净」(可以饮用未经搅拌的乳汁),「闍楼伽酒净」(可以饮用未发酵的椰子汁),「无缕边坐具净」(可以缝製没有贴边的坐具)等(依《铜鍱律》,但各部律本所传「十事」内容略有差异),其实都只能算是琐细的「小小戒」而已。即使是「金银净」(接受在家人的金钱供养),在波罗提木叉中,也没有明确的学处禁止。有的只是:「不得为自受蓄金银」(不可以为自己藏私房钱)。若是从僧团的六和敬(身和敬、口和敬、意和敬、戒和敬、见和敬与利和敬)的角度来看,重要的是︰不可以为自己私藏。
毘舍离的会议,东方僧团的游说努力与技巧不足,投票表决结果,认定「十事」是「非法」的。会议的裁决,暂时解决了歧见。但是,忽略了东方民族与社会的发展情形,问题仍然没有获得解决。后来东方僧团的人数渐多,势力愈来愈强。不久,终於不受西方上座长老的节制,而正式分裂成独立的大眾部了。
思 考:
一、佛陀的主张,与当时的风俗文化有何关涉?
二、离佛世日远,佛法的真实义何处寻呢?
三、佛法说的苦、乐「中道」,与儒家的「中庸之道」,有何差异?
四、您认为佛法的中心思想是什麼?佛法的深奥处在哪裡?
五、人生真的是苦吗?为什麼?
六、您所瞭解的佛法,与本章所论述的内容,有哪些差异吗?
七、愿菩萨保佑(佛力加被)动机的反省。
八、您认为什麼时候才适合专心学佛?我可以随时没有罣念的走吗?
第二章引用资料
一、《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一章〉 印顺法师著 正闻出版社
二、《印度思想史与佛教史述要》 服部正明长尾雅人合著 许明银译天华出版公司
三、《印度佛教史概说》 佐佐木、塚本、高崎、井?口合著 达和法师译 佛光出版社
四、《原始佛教》 水野弘元著 郭忠生译 菩提树杂誌出版社
五、《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印顺法师著 正闻出版社
六、《华雨集(三)》〈二〉、〈三〉、〈四〉、〈五〉 印顺法师著 正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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