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老板”的信仰与信仰实践
当代中国“老板”的信仰与信仰实践
李 向 平
曾几何时,喜欢把人叫做“老板”,已成为中国人的一种语言习惯,或者是对人的一种恭维。中国人把老板视为一个符号,象征着金钱和身份。在这种习惯和恭维之后,可能又隐藏着人们对老板的某种批判。除了金钱和身份,老板还需要什么?!至于工商界的企业家,当然就是名正言顺的老板阶层了。
2007年2月1日的《南方周末》,以“悲剧,源于信仰与责任缺失” 为题,通过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武汉德隆总裁唐万新的腐败与堕落,专门批判了当代中国当代企业家的信仰缺失现象,揭示了企业家信仰缺失所导致的无数悲剧。就此而言,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的中国企业家,大都在金钱和身份之外,还亟需某些重大的补偿。而在一般社会舆论看来,信仰缺失应当就是中国当代企业家的一个普遍毛病,导致了他们对社会责任的漠视,一度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老板们的强烈批判。
然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信仰危机或信仰缺失的阴影,一直悬挂在中国人的头上。何以信仰的缺失,会单独成为老板们的悲剧根源?仅仅是老板们没有信仰吗?还是因为老板们缺乏信仰才导致社会责任的缺失?
老板们并不缺乏信仰
与中国老板普遍没有信仰的说法正好相反,另有一种说法:认为如今中国工商企业界的老板们,几乎都有自己的信仰。这些中国社会的强势群体——老板阶层,他们或者是信仰中国人普遍信仰的财神、风水、面相…,或者是信仰佛教道教,或选择了基督教的信仰。虽然他们的选择精神关怀方式和信仰路径有所差异,但他们在自己选择和委身的信仰之中,应当说已经为自己找到了安身立命的一席之地。但是,不同的信仰,就会产生不同的信仰实践方式;而不同的信仰实践方式,就有可能导致对社会责任的不同回应,也会导致极其不同的社会效应。
由于这些老板举足轻重的经济实力和社会身份,已经使他们的信仰及其信仰实践,给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和信仰实践,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由此在当代中国构成了一种不容忽视的信仰社会学现象。
当代中国老板——它作为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阶级变迁和阶层重组中逐步发育起来的一个特殊社会阶层,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崛起和构成,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具有异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他们的成败得失,他们的信仰及其实践方式,对于中国人的经济生活、精神生活、信仰重建和社会重建等方面,无不具有重大影响、甚至是示范功能。特别是当今中国人在仇官、仇富心理的普遍驱使之下,这些老板们的行为规范、信仰模式或价值取向,甚至会建构一种信仰模式和价值倾向。
没有钱的时候,人们会觉得生活不稳定;钱多了,反而更会缺乏安全感,聚财容易散财啊。尽管生活的不稳定,可能会促使人们去拼命挣钱,但挣了钱的老板们可能就不会再喜欢生活的动荡了。他们需要安定,就会去寻找一种依靠,给予他们以精神安定的那种依靠。只要是能给他们一种精神安定、行为动力的,无论什么样的信仰,他们都能够依据自己的文化素养、职业成就、生活环境等因素,为自己、同时也为企业、为公司的发展而有所选择。于是,巫术八卦、阴阳风水、财神关公、炎黄祖宗、太上老君、皇母娘娘、佛陀上帝……,均在他们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信仰选择和信仰实践之中了。
所以,老板们有的是信仰,正好像他们有的是钱一样。老板们出了问题,就不能简单、完全地怪罪于老板们的信仰缺失。信仰的选择丰富多元,信仰实践的路子也有千万条,何必去纠缠于一个信仰的有无问题,来批判中国老板们的社会责任缺失呢?写诗的人深有体会,功夫在诗外;信仰的人亦心中有数,信仰结果必在信仰之外。
依照中国人的信仰模式,往往有私人信仰与公共信仰的差别。信仰方式不同,信仰的实践方法和信仰的最后效果就会大相径庭。私人信仰,仅仅关注个人的功利得失,关注个人的心神是否安定,关注个人的财产能否得以安全,甚至是以一种非常隐秘的方法,求神保佑他们的各种钱财收入。公共信仰与此相反。它不仅仅关注个人的精神安定、价值皈依,同时还要以个人的信仰为基础,把个人的信仰与他人的信仰共享。就一个信仰结构而言,信仰就不是信仰者的个体私事,信仰者对于信仰者群体应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把信仰的共同性,建构在具有一种“深处的休戚与共”的共同体基础上,使个人之间的信仰认同,不是信仰的叠加,而是信仰者人格领域里的相互渗透。因此,个人的信仰并不局限于个人的信仰,他人的信仰亦当是个人信仰的一部分,他已经以他的信仰并入了我自己的信仰,分享我的信仰;如同我能以我的信仰,分享他的信仰一样。
我曾经观察过若干家一度发展、最终倒闭的工商企业。他们的老板不是没有信仰,而只是私人的信仰。他们的信仰局限在个人的烧香拜佛、风水大师的秘密指点、以及私人的精神安定层面;甚至不顾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规范,过于依赖“大师”的秘密指点,以八卦、风水、算命等方法来左右公司、企业的决策。这种私人信仰及其实践方式,当然不可能去建构一种以公司、企业为共同体的休戚与共的信仰模式。言其为信仰缺失而导致腐败堕落,其实也不为过;但企业管理层面的问题应当更重要。至于什么都信的老板,当然比什么都不信的老板要好一些。他们毕竟是心存敬畏,精神向往。但是,什么都信,不等于就有了真正的信仰。特别是那些私秘式的信仰,实际上还是私人的东西,仅关乎私密的自己,难以进入公共行动领域,建构一种信仰共同体,进而在一个职业共同体之中,发挥公共信仰的群体制约功能。
老板们的私人信仰,必不等同于企业、公司的信仰;老板们的私人信仰,并不一定能够理解社会责任,建构为社会责任的承当基础。这种私秘信仰,本质上还是中国人的“精神走私”传统,既无关大局,亦无伤大雅。
老板基督徒:公民信仰的一个雏形
学术界对浙江省基督教现状的一项经验研究表明,在城乡经济的发展之中,许多基督教徒的身份已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演变,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的宗教现象即“老板基督徒”。
实际上,这个现象不仅仅在浙江省,同时也出现在其他的经济发达地区。原来号称为“三多”——老人多、文盲多、女人多的宗教信仰现象,已渐渐出现了另一种“三多”现象,即“老板多、白领多、青年人多”。所谓老板基督徒,不过是这种新现象中的一个新现象而已。实际上,在当代中国老板的信仰方式之中,不仅有老板基督徒,同时还有“老板佛教徒”、“老板道教徒”、“老板天主教徒”等等。虽然,在宗教信仰层面上的这种“三多”现象,目前还不普遍,但它是一种渐行渐强的信仰倾向。
老板基督徒,就是其中一个比较活跃的信仰现象。他们有的是出身于基督教传统家庭,有的是经由朋友的介绍走进了教堂,有的是心灵关怀的信奉了基督教,更有的则是因为民营企业管理之需而选择了基督教信仰。相对于绝对人口而言,老板基督徒的人数可能不会很多,但是在民营资本家之中,他们却可能是一个不小的群体。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他们选择了基督教信仰,不过是因为他们以自己的经济资本为基础,走出了国家权力的架构,进入了一个天天在竞争、日日有危机的世界,需要一种信仰来支撑。
于是,这些无拘无束的老板基督徒把他们的信仰带进了他们经营、管理的公司和企业,试图或已经把他们的私人信仰与他们的公司和企业融为一体。其中最明显的信仰表达方式,就是这些老板基督徒往往喜欢使用“天心”、“神力”、“神和”、“神信”、“迦南”等基督教传统术语,为这些基督徒企业或公司命名。至于他们特别热衷的信仰实践方式,就是一些老板基督徒会在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之外,另外增添一层属于基督教信仰的精神关怀和规范,另设有与《圣经》、基督教信仰紧密相关的职员守则。
我曾在一家基督徒公司的入门之处,目睹了这样一种“信条”。上面写着:1、扶助值得帮助的亲朋,你就会有福气;2、敬爱家人朋友,也必得人尊重;3、把喜悦与人分享,喜悦也必会更加丰盛;4、奉献爱心不求回馈的人,永不欠缺;5、爱自己的事业,诚实对人,必得成功;6、事事讲求分享,代代永得平安。
我亦在一家知名企业的会议室墙上,读到了这样一些文字:“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的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人的信心若建在肤浅的沙土上,结果必然经受不住考验。只有把根基建立在磐石上,我们的人生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他们没有把信仰作为个人的私密,而是把她们宣告出来,甚至行出来。通过他们的言行、公司的管理、企业的聚会或市场合作伙伴等方式,他们把他们的职业共同体、商业经验活动,当作了他们的信仰实践模式。虽然他们在招聘职员的时候,没有明白打出广告说,基督徒企业喜欢招聘具有基督教信仰的职员;但一些应聘的工人,亦曾听说老板基督徒不克扣工资,而喜欢去寻找那些老板基督徒开办的公司、企业。
这些老板基督徒,在他们的身份经由个别农民工转换成为一个企业、公司的负责人或主持人之时,他们便已自觉不自觉地、把他们的私人信仰通过他们老板身份,渗进了整个公司、企业的运转机制,使他们的公司和企业成员了解并见证了他们的私人信仰,使他们的私人信仰具有了一定的公共信仰特征。
正是这些老板基督徒,通过他们的公司和企业,利用他们手中的职业组织,大多把他们的私人信仰建构为具有某种信仰特征的信仰群体,建构为一种能够彼此分享的信仰模式。特别是随着中国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老板基督徒也会随着职场人士对于信仰的特别需求,通过相应的企业团契,把职业共同体和信仰共同体的双重打造,予以了最好的结合,通过公司、企业的制度安排,把个人的信仰表达为一个职业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念。在这里,私人信仰经由职业群体的表达与实践,可说是呈现了现代公民信仰所应当具有的社会分享特征,并且在公司、企业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生活领域,打造了一种特殊语境中的公共信仰,或准公共信仰。而相对于那种个人、私密式的信仰方式而言,老板基督徒的信仰方式就应当是一种建构中的公民信仰了。
工商团契:职业-信仰共同体的双重打造
实际上,当代中国人缺的不仅仅是信仰。中国人的信仰多元多变,缺的是社会共同体要求的信仰模式。如同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中国人更缺乏一种公共生活方式,缺乏基于一种价值信仰的生活共同体或职业共同体,缺乏精神之间的团契和交通。
依据现代社会理论,那种因为分工不同而形成的职业群体,比如,公司老板及其公司职员,他们就能以职业结构作为一种共同体,进而在其公司、企业内部构成有实质性和意义性的人际互动。这就是一个具有真实意义的社会共同体。因此,在上述这些老板基督徒所经验管理的公司、企业之中,由于这些老板基督徒既拥有一定的组织权威,同时又具有他们自己的信仰,所以他们在其职业行动与信仰层次上所组织的共同体行动,无疑是可以实现的;所以,一个职业共同体的群体信仰,同样也是具有可能的事情。
这里,我仅提供南方某个著名企业周一晨会的镜头,作为老板基督徒把职业共同体作为信仰共同体来打造的体验和见证。
在周一晨会上,首先是全体成员共同唱诗和读经,接着是该集团老总结合《圣经》和公司管理现状作一段讲述。老板的言语之中,一方面是管理的要求:“我们聚会在一起,我们在一起工作、生活。我想把最好的东西给公司里的每一个人。我想在这个大家庭里,少一些自私,多一些公义”;另一方面,则是对信仰的强化。他说:“信仰与利益无关,无论个人或企业。信仰,只关乎个人、家庭,关乎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晨会临了,这位公司老板建议,大家齐诵《圣经》马太福音中的一段作为结束。
表面上看,晨会可以是公司管理中的一个必要环节。但在其晨会中所渗入的基督教礼拜仪式和信仰虔诚,就已非常明显地显示了这样一个职业共同体,同时具有了一个信仰共同体的行动模式和仪式规范。这些仪式和规范象征了一种要求,希望该企业老板及其每一个公司成员,都应当在品格、为人,在企业、市场、职场和日常生活中,能够活出每一个基督徒的生命。他们的经营业绩,能够依靠他们信仰的神,而不单纯去依靠什么人际关系、或依靠金钱、权力关系等等。
至于在某些基督徒企业家联谊会和地区性的工商团契中,这种职业共同体与信仰共同体相互整合的象征行动,那是更有意思。
同样还是在南方,一家工商团契,现已有成员150多人。会员皆为工商及专业界基督徒,他们不分教会,不分宗派,每周团契一次,以各自在工商企业之发展来见证耶稣的神工,见证神的救恩;而努力发展工商专业界基督徒的智慧和才能,才能完成神托付的大使命。
这种工商团契的模式,乃是一种组织性比较强的分会运作。每一分会的组织架构,除会长外,还同时设有祷告灵修、福音聚会、会体增长、跟进造就等四个小组。每一组设有组长,每一会员则按自己的意愿,分配到各组中参与事奉。它的分会与组合之架构,如同教会结构中的“小组教会”。至于每一个小组团契的事工,则以信徒的信仰为中心,从祷告开始,每周有聚集,群体祷告,系列学习《生命赢家》、《企业赢家》、《商场赢家》、《理财赢家》等教材,一起接受灵性操练,彼此建造扶持。同时,还经常举办福音餐会、茶会,广邀福音朋友,举办工商经营、财务、家庭、婚姻、医学、心理等讲座,以服务工商界和整个社会。
在这种团契过程中,不似教会,却胜似教会。关键是每一个人的信仰的彼此渗透,你我分享,真实体现了一个信仰群体深处的休戚与共。特别有意思的是,这些老板基督徒的团契,逐渐打造出来了这样一种信念。这一信念,使他们常常会向他们的公司职员宣告,他们是在为神挣钱,他们的公司、企业不过是“上帝的钱袋子”,他们自己也不过是“神的会计师”。他们的一切努力,无非是要“为主得着工商界”,让神去把握中国社会中的“强势群体”。所以他们要组织基督教徒企业家联谊会和不同形式的工商团契,致力于在他们的职业组织中,建构一个能够隶属于公司、企业组织的信仰共同体。他们建构了一种理想,不仅把企业家对财富的创造视为一种责任,同时也希望能够把对财富的使用,也看作是一种责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们或许还会见证这样一种事实:创造财富是一种信仰,使用财富同样也是一种信仰;最后把财富的创造和使用,共同建构为一种社会信仰的实践和表达方式。
由此观之,以往对企业家无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各种批判,似有流于皮毛之嫌。这不仅仅是社会责任的缺失,而是缺乏那种能够建构一个职业共同体或信仰共同体的基本结果。正是这种职业共同体与信仰共同体之间的制度性隔阂,导致了企业家即使具有个人的私己信仰,却亦无法建构一个能够成为职业共同体集体行动的价值根源。而一个企业或公司,如果缺乏了这样一个价值根源,它们的社会责任,往往是要化私为公,大打折扣的。
换言之,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被强调,但同时也不能忽略了一个企业的社会信仰。无信仰基础的社会责任,同样也招致了无信仰的社会批判,而只能为国家组织的道德、慈善工程摇旗呐喊。这样的社会批判,常常会使一个企业、一家公司的社会责任落为空话。因为一个企业家、公司老板可以为了一己虚名,混上一个红顶商人,而大肆挥霍企业资源,以为所谓的社会责任就是捐钱。一旦把钱捐了,就能一捐遮去百“丑”。其对社会毫无信仰,何来的社会责任?或者说,社会共同体缺席,信仰无从安身,导致了企业家无法找到自己的精神归属,只能为了个人虚名而履行所谓的社会责任了。
基督徒企业:职业共同体的信仰实践
早在1980年代,中国工商企业界就已提出了“企业文化”或“公司文化”这一概念,但迟迟难见具体的影响和相应的成果。就其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改革前中国人那套以行政制度管理公司、企业的方法依然行之有效,所以使1980年代以来的企业文化难有重要的建构。因为这些企业及其企业家尚未从固有体制之中解脱出来。当公司、企业的运转尚还局限在固有体制的时候,与其相应的企业文化当然亦无法独立建构。所以,那种企业文化的说法,无疑是一个悬置在职业共同体之上的空洞承诺。
在一个职业共同体的多元机制还没有建构起来之前,企业文化是无法真正发展起来的。实际上,三十年中国改革开放及其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对国家权力中国社会多重所有制的承认,承认了民间资本的独立运转功能,承认了民间公司、企业的自我治理功能。特别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转制,许多中国人失去了传统上依靠的单位体制,使精神上的皈依成为了一个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个人问题。为此,在固有的组织体制大致已经解体的情形之下,大多数中国人开始到各种各样的公司企业寻求职业。而这些已经脱离了固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公司、企业。这些公司、企业,如果仅有一个挣钱和发放生活费用的单一功能的话,企业文化也会是多此一举的事情。它们也无法承担文化建构或价值整合的诸种功能了。
所以,在此社会-文化背景下,这些民营公司、民间资本,老板基督徒的特殊作用就得以呈现出来了。他们以个人的信仰实践方式,对对各种固有的、近似于僵硬的政教关系、教社关系、宗教-信仰关系予以了不同程度的解构,并且以其经济活动为基础,进而在不同程度上,重新建构了一系列有关宗教-信仰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种实践关系。他们的建构方式既是个人的,同时也是组织的;他们的信仰既是私人的,同时也是社会的。因为他们拥有的公司、企业,就是他们自己建构起来的职业共同体;而这些职业共同体,就是他们的企业文化、信仰观念得以建设的社会基础和组织基础。他们的信仰及其在公司、企业之中的实践方式,实际上就建构了一套新型的企业文化,把一个空洞的价值承诺,落实在一种新型的文化共同体建设之中,为当代中国企业文化的共同体,奠定了一个新的增长点。
所谓的基督徒企业,就是因为基督教信仰对于信仰群体、信仰团契特征的强调,使老板基督徒不局限于私人信仰或个人的精神关怀方式,却是结合了他们的公司和企业,并且以自己的企业、公司及其运作结构作为他们实践其基督教信仰的共同体基础。所以,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和一些经济比较发展的城市中,目前已出现了一批具有这样一些信仰共同体特点的“基督徒企业”。
正是这种基督徒企业,在这些私营或民营的企业组织之中,公司组织或企业主的权威基本取代了固有的行政权威,并且以其公司、企业的民间组织权威取代了固有的政治权威。它们立足于国家之外的市场空间,依靠社会资源和人际关系,拓展了自己的生存空间,故而以民间的组织权威把私人信仰与职业共同体的管理权威整合起来。他们以其拥用的职业共同体,建构了公司、企业中的信仰中心,从而超越了固有的制度障碍。为此,可以说,他们的公司、企业,具有相应的组织权威,进而能够取代固有体制的行政权威,建构起属于他们自己信仰的组织权威;而他们自己选择和委身的基督教信仰,却又建构了一块“信仰飞地”。他们并不是人们担心的老板办教会模式,而是信仰在要求老板们去实践自己的信仰,在一个相当的组织规范、群体规模之上,把基督徒企业中的组织权威和精神权威进行双重的实践。
所以,当你走进一家公司的时候,当你在这家公司门口或大堂墙上读到主祷文、使徒信经、十大戒条等文字的时候,你就用不着犯困惑了。这不是教会,而是一家具有基督教信仰共同体特征的现代企业。这样的公司成员,也许大多会具有“恳求主怜悯我,并赦免我的一切过犯……”一类的信念,同时也严格遵守着该公司自己制定的若干原则。既要有工作的热诚,也要具备专业的学问和技术,更强调公司团队的成功,最终在其中获得个人的荣誉。
基督徒企业的经历,告诉中国人的就是这样一种社会事实:任何职业活动都必须具有自己的信仰和伦理。
当老板基督徒设法把一个职业群体与信仰群体整合起来的时候,一个职业共同体也就得以建设起来了,甚至是在使用职业共同体的途径来重建社会规范、社会信任、乃至社会信仰。正如马克斯·韦伯说过的那样:“当追求财富与道德自律同步发展时,才能达到现代企业家的最高境界。”老板基督徒的信仰方式及其基督徒企业的发展模式,应当就是把财富的追求与道德的自律两相结合的一个尝试。尽管这些基督徒企业及其新教伦理并不得力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反而可能是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结果,但马克斯·韦伯提出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命题,亦应当能够在中国社会获得一次真实的验证与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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