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与二谛的关系
唯识与二谛的关系
一
二谛有多名,如云第一义谛与世谛,或曰真谛与俗谛,或曰胜义谛与世俗谛。总之,胜义谛约理说,世俗谛约事说。佛法不出理事二门,故二谛摄尽佛法。佛说法不外理说事说,故佛以二谛说法。法有四种,曰教理行果,二谛者教理也。教因理而立,理因教而明,故教者理之教也,理者教之理也。有教无理则妄,有理无教则虚。有教有理,随缘度众而不失一性;有理有教,不违一性而随缘度众。
故知胜义谛者理也性也,世俗谛者事也相也。约理性言即是空,约事相言即是色受想行识。故般若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即二谛义。华严宗云法界缘起,法界者理也,缘起者事也。故法界缘起,义在理事无碍,事事无碍。法华经云诸法实相,诸法者事也,实相者理也。不过华严法华,皆一乘圆教,均将二谛导归一实谛。一实谛者,事如理融也。
唯识论说遍依圆三性,即遍计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依他起者,一切法 依因缘而起,即是事相。法依因缘而起,便无自性,此无自性即圆成实,圆成实为其理体。因为无自性,方能随缘圆满成就一切法性相,故曰圆成实性。法依缘起无自性,故不可得,圆成实即此无自性,故亦不可得。然凡夫外道以有所得心计著于法,即遍计执性。遍计执性者,纯系凡夫外道虚妄执著。依圆二性,即二谛也。
一切法以无性为性,无性随缘方成一切法,故一切法无微尘许自性可得,所以楞伽经及唯识论,复于遍依圆三性说三无性。遍计执性,执实有我法二相,然相随缘现,如幻如化无有自性,故于遍计执说相无性。依他起性,法由因缘而有,无有自性,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故于依他起说生无性。依他起无自性,即此无自性名圆成实,故于圆成实说胜义无性。
是故当知,唯识是从世俗谛边说,用显胜义谛,而世俗谛即依他起,胜义谛即圆成实。所以说唯识,弃执空有,了义真实,若执实有诸识,如执外境,亦是法执,即失唯识真义。真了义者,有不碍空,有即是空,空不碍有,空即是有。谈空即是说有,说有即是谈空,其要旨在于一切法无自性。有无自性故不碍空,空无自性故不碍有。
天亲菩萨为利有情,造唯识三十颂。前二十四颂,明唯识相,便是世俗谛依他起。第二十五颂,明唯识性,即圆成实。后五颂明唯识位。
再者初二十五颂,明唯识境,唯识境者,将唯识相唯识性合称为境。次四颂,二十六至二十九颂,明唯识修行次第,名唯识行。最后一颂,明究竟果地,名唯识果,合称为境行果。
所谓境行果,实是略说教理行果。经中说法宝有四,教理行果。教理即二谛,以为基础,依之而起行,因修行而得果。唯识相者教也,唯识性者理也,唯识宗将之合称为境,与行法果法三者,称境行果,是知境行果,实是以二谛为基础也。
二
二谛融通,方为谛实,否则便成遍计执。二谛融通者,理事圆融,性相互显,空有不二。如是方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性修不二。性修不二,佛性圆显,方至究竟果地。
性者正因佛性也,修者缘因佛性了因佛性。正因佛性,成就法身德;缘因佛性,成就解脱德;了因佛性,成就般若德。故二谛融通,始能理事圆融,性相互显,空有不二,证真了义,如是方成缘起性空,一切法唯识所现之旨。
相以性立,性以相显。犹如一水千波,水不自现,因波而现,波不自成,以水 而成。智者见波即知是水,知水即是见波。愚夫于波外求水,于水外求波,虚妄分别,即是无明。
波相随缘假,而是一水所成,非为无体;水性无有分别,因波而现,非无相用之功。故相者体之用,性者用之体也。用无体则不立,体无用则无功。有体有用,一切法得成。
至于空有,本是一法,莫作二会。如果空外立有,此有便是常见;如果有外立空,此空便是断见。故有不异空,有即是空,空不异有,空即是有。无性随缘,幻现假有;随缘无性,体性本空。空有不二,相缘而立。相缘而立则无自性,“有”无自性,不碍于空;“空”无自性,不碍于有。有不碍空,唯识相即唯识性;空不碍有,唯识性即唯识相。依之而修,则得究竟果。
所以欲了唯识性相,须会二谛融通;欲会二谛融通,须知一切法无性为性。一切法者无量也,无性为性者一也。二谛融通者,一即无量,无量即一也。故曰一心起万法,万法归一心。天亲菩萨依一心万法、万法一心之旨,立一切法唯识。
三
三十颂云:
“初阿赖耶识,异熟一切种,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今略谈前半颂。
初阿赖耶识,是谓识自相;异熟是从果相立称;一切种是约因相立名。阿赖耶又曰本识,是识自体相。此识可令一切法由因至果,约果上说,则名异熟识,约因上说,则名一切种。
阿赖耶译为藏识,藏者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此识能持染种子,染种子名所藏,此识是能藏。此识是杂染法所熏,故杂染法是能藏(能熏),此识为所藏(所熏)。第七末那识执此识见分为内我,故此识又名执藏。能藏所藏执藏,是藏识义。
所谓异熟识,言此识能持因致果,故得异熟名。异熟有三义,一、变异而熟,二、异时而熟,三、异类而熟。变异而熟者,谓因变异,果方熟故。例如种子变坏,芽方出生。异时而熟者,谓与因异时,果方熟故。例如今日下种,数月后方收青菜。异类而熟者,谓果酬于因,与因性质不同。例如酬因得果,人道命终生于天道。生于人道中受苦,以善因故,命终后生天道受乐,性类各异。总之,异熟识是从果上立名。
阿赖耶识,性属能藏,能持诸法种子,令因不失,终至得果,故复名一切种。所谓种子者,即阿赖耶识亲生自果功能差别。阿赖耶为体,种子是用,由体起用,故名一切种。
种子为因,是能生义,所生便是果,其果即名异熟。然一切诸法,唯识所现,识外更无一法可得,故种子即阿赖耶识亲生自果功能差别。是知一切种子皆本性有,不从熏生。何以故?诸法唯识故,唯识无境故。若不如此,便非一心生万法,万法归一心了。
以因缘力故,阿赖耶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则变为器界。因缘力者何?即依他起唯识相也。我们说过,三十颂中,前二十四颂,明唯识相,即依他起,此即所谓因缘力。
唯识宗谓种子是习气异名,换句话说,种子即习气,习气即种子。种子起现行,现行熏种子。此与华严宗所论不同。华严宗谓,现行是粗,种子是细,习气极细。例如风吹树摇,树摇譬如现行,风吹譬如种子。然风止后,树仍摇,即譬如习气。声闻四果,虽断种子,不断习气。如有一比丘,已证阿罗汉,仍时时照镜。弟子问佛,佛言“其过去世为淫女,至今虽证无学,然习气犹存。”是故当知,习气与种子,虽然同样能起现行,但习气较种子为细。
四
是知唯识系从世俗谛边说,世俗谛依他起无自性,即入圆成实。所以不可执唯识实有自性,若执实有自性,便不应道理。今略以阿赖耶、异熟识、种子识言之。
阿赖耶有能藏所藏执藏义,能不自能,依所藏而立能藏名;所不自所,依能藏而立所藏名。如果能藏有自性,应是无所藏便有能藏。若无所藏,云何名为能藏?如果所藏有自性,应是无能藏便有所藏。若无能藏,则所藏为谁作所藏?
所以能无自性,依所而有于能;所无自性,依能而有于所。能藏所藏各无自性,依于他缘方成能藏所藏,虽有能所,各无自性,是故当体即圆成实。
第七识执第八识见分为我,故见分即是我执。我见是因缘生法无自性,故佛说一切法无我。唯识三十颂亦说于假说我法,我即四分中的见分,法即四分中的相分。见相二分,乃施设假说,性非实有。既然“我”是假,假怎会有自性?故知第七执第八见分为我者,假说也。
异熟识与种子识,同是依因果而立,异熟识系约果上说,种子识系约因上说。而因待果立,果待因成,无因则无果,无果亦不成之为因,所以因果各无自性。因无自性,方能变成果,果无自性,方由因成。假使因果各有自性,不变始为性,因不变云何成果?果既已有自性,何必由因而成?
再者异熟识有三义,一、变异而熟,因变异果方熟。二、异时而熟,与因异时,果方熟故。三、异类而熟,与因异性,果酬因故。假使异熟识有自性,则于理不合。
先谈变异而熟,既曰因变异果方熟,我们要问,究系因灭果生?抑因不灭果生?因中有果而生果?抑因中无果而生果?假使因灭果方生,则因既已灭,云何生果?犹死妈妈不能生儿育女。假使因不灭生果,因不灭应仍是因,焉能生果?假使因中有果而生果,不应道理,何以故?果已有故,非因所生。假使因中无果而生果,亦不合道理,何以故?例如袋中无钱能生出钱来,无有是处。
再谈异时而熟,异时而熟者,今时因成后时果。我们要问,今时因与后时果,是同或不同?若因与果同,是因果一时,焉得谓与因异时果方熟?若谓此因与彼果不同,则因非果之因,果非因之果,则因果关系,安能成立?
至于异类而熟,与因异性,果酬因故,例如人命终生天。我们要问,因与果为一为异?若因果为一,则人即是天,天即是人,何得谓异类?若因果为异,则因非其因,果非其果,云何成立?假使因与果异,亦可生果的话,应是无有善因,亦可生天,无有恶因,亦堕三涂,无有念佛因,亦可往生极乐。所以如果法有自性,异熟识便不成立了。
现在谈谈种子识,种子为因,所生为果,故种子即是生义。第八识持种不失,故名种子识。
然我们要问,种子生果以后,其本身灭不灭?如果种子生果后即灭,然则灭法不能再生。若种子不能再生,便不能称为种子识。如果种子生果后不灭,种子不灭,当是还能生果。那么生果后,还能生果,人死了再死,死了再死,死无尽止,所以不合道理。
当知一切法无性为性,无性能随缘,随缘生诸法,法随缘生,无有自性,既无自性,还归无生。如此生即无生,无生即生,方为种子义也。
所以唯识依他起,依他起无自性,无自性即圆成实。是知唯识是依世俗谛说。一切法缘生性空,性空缘成,无所有不可得,唯识所现。是故天亲菩萨,造三十颂利益有情,此唯识真实义也。
于三性中,遍计执乃众生虚妄执著,是无体随情假。种子则不同,种子依本识体而起,是因缘所生,故为有体施设假。施设假者,唯识所变也。
五
阿赖耶识,即因缘生义。以阿赖耶即因缘生故,所以具能藏所藏执藏、异熟、种子等用。以上诸用,皆依他起因缘生,故无自性。正以本识体无自性,乃有依他 起因缘生之用。无性随缘,故能变现一切法,是唯识义。以如此义故,说言唯识无境。
所以唯识义者,无性随缘,随缘无性也。非是说无有外境,唯有识也。若执唯识实有,如执外境者,亦是法执。
阿赖耶识,以因缘力自体生时,即变为见分与相分。以自见分,还取自相分。见分为我,相分为法。而阿赖耶识,便名自证分。自证分为体,起见相二分是假,故见相二分为有体之假施设。不同遍计执,完全虚妄无体。
护法菩萨,复立证自证分,唯识真义乃圆满成立。见相二分依自证分而立,若自证分无因自有,便落无因过。若自证分尚有前因,则前因复有前因,便落无尽过。护法菩萨立证自证分,却无二过。何以故?证自证分依自证分而起,自证分依证自证分而起。二分相依而起,故离无因过,复无无尽过。
诸法以无性为性,无性随缘生万法,万法缘生无自性。无性者,证自证分也;随缘者,自证分也。无性随缘,证自证分起自证分;随缘无性,自证分起证自证分。此即依他起圆成实也。
自证分既是随缘,乃能变现见分相分,有能变义。乃至有藏识、异熟、种子等义。
无性是胜义谛,随缘是世俗谛,无性即随缘,随缘即无性,二谛融通是唯识真义。所以解二谛者,方解四分,乃至知唯识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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