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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礼仪及其禁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2日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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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礼仪及其禁忌
  第一章 佛教概述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创始人是釋迦牟尼,创立于公元前六世紀古印度。其后 向外传播传 播,分成兩大主流,流传于东南亚一帶,包括锡(斯里兰卡)、缅甸、泰國、高棉、寮國等 东南亚国家和我国云南边境地区,即是南传佛教。所謂南传佛教,主要指盛行於上述五国, 而以錫兰大寺派为传承之上座部佛教而言。另一主流,经中亚向北沿丝绸之路传到中国汉地 ,后来传到韩国、 属于北传大乘佛教。兩大主流最大不同处在于:南传佛教三藏经典用巴 利文书写,佛教徒重实践;北传佛教之三藏经典用梵文书写,佛教徒重义理的发挥。按其传播地区的语言划分,分为巴利语系佛教、汉语系佛教和藏语系佛教。巴利语系佛教即 南传佛教,又称上座部佛教,俗称小乘佛教; 汉语系佛教即北传佛教,又称大乘佛教。据史书 记载,汉语系佛教大约在公元前二年传到中国中原地区,至今已经有二千年的历史,;藏语 系佛教从公元八世纪,沿着喜马拉雅山脉传到我国西藏地区,後来又传到蒙古,又称为藏传 佛教。
  第一节 佛教的起源及其在印度的发展
  佛教,广义上说,它是一种世界性宗教,包括它的经典、仪式、习惯、教团的组 织等等 ;狭义上说,佛教就是佛陀所说的教言,如果用佛教的术语来说,应当叫做佛法,包括四圣 谛、缘起法、四法印、四摄六度、八正道等教义,解释人生和世界的问题。
  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出生于古印度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国南部)的释迦族。关于他 生卒年代有不同的说法,一般认为生于公元前624年,卒于公元前544年。享年80岁。他姓“ 乔达摩”,名“悉达多”, 成道後,人们常尊称他为“释尊”, 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 人,成道后,佛教徒称之为“佛”、“佛陀”,其意为 “觉者”或 “觉悟的人”。释迦牟 尼时代正是我国春秋时代,与孔子同时。他当时是迦毗罗卫国国王的长子。父亲名净饭王, 母亲名摩耶。根据当时印度的风俗,摩耶夫人3生产前回到母家去,路过蓝毗尼花园,在树 下休息的时候,生下了悉达多王子。
  摩耶夫人产后七天便去世了,悉达多王子由他的姨母波者波提夫人养育。他自小从婆罗门学 者们学习文学、哲学、算学等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学识广博。又从武士们学习武术 ,是一个骑射击剑的能手。他父亲净饭王因为他天资聪明,相貌奇伟,对他期望很大,希望 继承王位后,建功立业,成为一个“转轮圣王”,即统一天下的君主
  悉达多太子在幼年就有沉思的习惯,世间许多现象,给他看到,都会引起他的感触和深思: 饥、渴、困、乏,弱肉强食,人会生、老、病、死,促使他思索如何解脱世界上的这类痛苦 。他感到从他当时读过的书上找不到答案,他未来的王位和权力也不能解决这类问题。于是 他就有了出家修道的念头。他的父亲净饭王早就发现了儿子的心思,曾经用各种办法防止他 ,特别想企图通过生活上的享受来阻止他出家的念头。于是在他16岁时便为他娶了邻国的公 主耶输陀罗为妃,生有一子名叫罗睺罗。但是这一切并没有能够阻止他。29岁时感到人生无 常,在一天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偷偷地离开皇宫,换去王子的衣服出了家。他的父亲曾力劝 他回去无效,就在亲族中选派五个人随从他一起,先后寻访三个有名的宗教家学道,仍不能 满足他的解救人类痛苦的要求,便离开了他们,来到尼连禅河岸边的树林里,和那里的苦行 人在一起。为了寻求解脱,他尝尽了艰苦辛酸,坚持不懈,经历六年苦行,但都没有获得所 期望的结果。方悟到苦行是无益的。他于是放弃以前的做法,他一个人来到菩提伽耶一棵菩 提树下坐禅,并发誓说:“我如果不证得到无上觉,宁可让此身粉碎,终不起此座。”经七 天七夜,最后终于战胜了烦恼魔障,获得了彻底觉悟,成了有大智慧的人。时年35岁。此后 45年(一说49年)内,佛陀把自己觉悟的内容向社会各阶层宣说,拥有越来越多的信徒。他 最初找到离开他的五位侍者,为他们说法,从而组织教团,形成佛教。佛教把佛陀第一次说 法的活动,称做“初转法轮”。
  转法轮的概念是从印度传过来的。“轮”,是印度古代战争中使用的一种不战而胜的武器, 它的形状象个轮子。印度古代有一种说法,即征服四方的大王叫“转轮圣王”。所以,释迦 牟尼出生时,传说空中出现此轮,预示他的前途无敌。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是无上乘的教法 ,因此人们就用战争用的“轮”,即不战而胜的武器比喻佛所说的教法,名曰“法轮”。佛 教的理论出现于世,对一切不正确的见解和说法都破碎无余。所以佛教把佛法的弘扬称为“ 法轮常转”。到后来传到中国,法轮成为佛教的标志和象征,因此,有的寺院房子上建有法 轮,僧人的香袋上也绣有法轮,表示佛教徒对佛教的信仰。世界佛教联合会将“法轮”的图 案作为佛教的教徽。李洪志不懂佛教,把佛教的法轮概念剽窃去,利用佛教的影响装潢门面 ,歪曲佛教关于法轮的涵义,说什么他给每个炼功的人小肚子上一个“法轮”,完全歪曲和 篡改了佛教关于法轮的象征意义,蒙骗了不少善良的群众。
  佛陀在鹿野苑初转法轮后到摩揭陀国去的路上,受到他的教化而归依的人很多,其中有拜火 教的婆罗门姓迦叶的三兄弟率领一千多人归依佛教。他到了摩揭陀国首都王舍城后,归依的 人更多。其中最有名的出家弟子有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迦叶等人。回到故乡,佛陀的 异母弟弟难陀、堂兄弟阿难、提婆达多和他的儿子罗睺罗等都出了家。佛的姨母波者波提也 归依了佛教,成为僧团中第一位出家的女弟子。
  根据记载,佛自己足迹所到的地方主要是中印度地区。他的弟子到四方游化更远一些。斯里 兰卡和缅甸都有佛曾经到过的足印的传说。
  佛陀最后在毗舍离城生了病,度过雨季后,偕弟子们向西北走,最后到了拘尸那伽一条河, 洗了澡,在一处四方各有两棵娑罗树的中间安置着绳床上侧卧着安祥逝世。佛陀逝世后,遗 体举行火化。摩揭陀国和释迦族等八国将佛陀的舍利分为八份送到各地建塔安奉。其中摩揭 陀国安奉在菩提伽耶的那一份舍利,到公元前三世纪,被阿育王取出,分成许多份送到各地 建塔。
  佛陀是Buddha的音译,用今天的汉语音译,应当是“布达”。佛陀的意义即觉悟者或者智者 ,圆满觉悟的人。佛陀的概念是印度早就有的文字,佛教给它加了三种涵义:一是正觉,即 对一切法的性质相状,无增无减地、如实地觉了;二是等觉或者遍觉,即不仅自己觉悟,而 且能平等普遍地觉他,使别人觉悟;三是圆觉或无上觉,即自觉觉他的智慧和功行都已经达 到最高的、最圆满的境界。
  佛陀逝世后,弟子们奉行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因果报应等基本教义,后来结集为四 种《阿含经》等,称为“经藏”;还有戒律方面的“律藏”;议论方面的“论藏”。在教团 生活中维持着释尊在世时的羯磨(会议)制度和托钵乞食等各种戒律。约在佛灭后100——2 00年,佛教发展迅速。特别是阿育王(公元前286——232在位)时,广建佛塔,支持布教, 尊佛教为国教,并派传教师到周边国家传教,使佛教逐渐成为世界性的宗教。由于弟子们对 佛陀的教义和戒律理解不同,佛教分裂为上座部、大众部二大派;其后又分成十八部或二十 部,从此原始佛教发展到部派佛教。部派佛教在印度佛教史上很重要,是通向大乘佛教的桥 梁。
  公历纪元前后,有一部分佛教徒根据《大般若经》、《维摩经》、《法华经》、《 解深密经》等阐述大乘思想和实践的经典,进行修行和传教,形成了大乘佛教中观派——阐 发空、中道、二谛等思想;瑜伽行派——弘扬万法唯识、三界唯心的理论,构成空宗和有宗 两大系统。而将早期佛教称为小乘(声闻乘)。其后大乘(菩萨乘)佛教经过龙树、世亲等 人的宣扬,得到较大发展。
  七世纪以后,古印度产生了密教。它以《大日经》、《金刚顶经》为基本经典,吸收了中观 和唯识学派的观点,又吸收印度民间的宗教信仰,以持诵咒语为主要修行方法。九世纪初, 密教发展很快,相继形成金刚乘、俱生乘、时轮乘等系统。十三世纪时,伊斯兰教的势力扩 散到古印度各地,破坏佛教,加上佛教内部不良因素,佛教在南亚次大陆的印度本土几乎销 声匿迹了。
  十九世纪印度出现佛教复兴运动。1947年创设研究机构,1956年在司法部长安培克等人的组 织下,有几十万“贱民”集体皈依佛教。此后信徒增多。在思想界、文化界颇有影响。
  第二节  佛教教义的基本内容
  佛教教义的基本内容简单来说,就是世间的苦(苦谛)和苦的原因(因谛或称集 谛),说苦 的消灭(灭谛)和灭苦的方法(道谛)。谛是真理的意思。佛教经典非常多,其实都没有超 出这四圣谛,而四圣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是缘起法,佛教的所有教义,都是从缘起法而来。
  一、缘起法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简单地说,就是世间一切事物或现象,都是相待相 持的互 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事物和现象。佛曾给“缘起”下了这样的 定义:
  “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
  例如,没有树木就没有森林,而树木则是由树的种子发芽后长出来的,因此没有种子,就没 有树木。树木是要靠土壤、阳光、空气、水分才能成长的,因此,没有土壤、阳光、空气、 水分等一切条件,就没有树的种子的生长。所以,森森、树木、土壤、空气、阳光、水分是 相待相持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了它们,就没有树木,没有树木也就没有森林。
  互存关系也就是因果关系,如种子是因,芽是果,树木是因森林是果等。实际上没有绝对的 因,也没有绝对的果,在前一因果关系中,种子是因芽是果,在后一因果关系中,芽是因, 树是果,在再后一个因果关系中,树是因森林是果。世界就是这样由时间上无数的异时连续 不断的因果关系组成的无限的网络构成的。所以,佛教常说的一个偈语是:
  “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吾师大沙门,常作如是说。”
  缘起说被视为佛教的根本思想,被认为是有普遍的客观真理。以佛教的法语表示,即是“见 缘起者即见法,见法者即见缘起”,又说:“见缘起者见法,见法者见佛”。这就是说,若 能真正理解了缘起法,也就真正理解了佛教。
  佛经中说缘起有十一个意义:1、无作者义,2、有因生义,3、离有情义,4、依他起义5、 无动作义,6、性无常义,7、刹那灭义,8、因果相续无间断义,9、种种因果品类别义,10 、因果互相符顺义,11、因果决定无杂乱义。这些教义都是不同于其他教派教义的。
  二、四法印
  四法印(也有说三法印),印是印玺,盖有国王的印玺的文件有通行无阻的作用。法印就是 “佛教的标记”、“佛教的特征”之意。諸行无常、諸法无我、有和涅槃寂靜為佛教的主要 教义,此四項义理可用以印证各种说法之是否正确,故称四法印,印定其说,即是佛说,否 則即是魔说。,四法印是判定佛教 伪的标志,掌握了它,便能对一切佛法通达无碍。因此 ,若理解了四法印,也就理解了佛教的根本思想。下面简单介绍四法印的内容:
  (一)诸行无常
  诸行无常,“诸行”,这里的“诸”是指一切事物和一切现象,指宇宙中的万事 万物,“行 ”是迁流变动的意思,一切现象都是迁流变动的,所以叫做“行”,这个“行”字本身就包 含了无常的意思。“无常”是指没有恒常的存在,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和现象。“诸行无常 ”就是宇宙的一切事物和一切现象都是此生彼生、此灭彼灭、相待相持的相互关系,没有恒 常不变的存在。所以任何现象,它的性质是无常的,表现为刹那刹那生灭的。这就是十一义 中 的“性无常义”和“刹那灭义”。佛经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就是这个意思。 “生灭”二字,实际上包括着“生、异、灭”三字或“生、住、异、灭”四个字。这里每一 个字表示着一种状况:一个现象的产生、发生叫做和“生”;当它存在着,发生作用的时候 叫做“住”;在它存在或者发生作用的过程中,同时也在发生变化,如机器的磨损、动植物 的成长和老化等等,叫做“异”;通过变化一种现象消失了,叫做“灭”。“刹那”是个极 短的时间单位,佛经中说弹指一下的时间就有60刹那,一个刹那具有“生、住、异、灭”的 过程。一个人有“生、老、病、死”,佛教把人从生到死为一期,他这一期有“生、住、异 、灭”,也即是“生、老、病、死”,但从各个组成部分来说,则是刹那刹那的“生住异灭 ”。一个物体的生住异灭,一个世界的生住异灭,即成住坏空,实际上都刹那刹那生灭相续 的存在,佛教认为,没有什么事物不是刹那生灭的。
  (二)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是说“世界上一切事物和一切现象并无形而上所谓我的存在”。 “无我”在 这里是“皆无固定性”,无固定性也称为“无自性”。自性是指“自身独立的形而上之存在 ”,佛教不承认固定独存的形而上之存在,成为佛教的根本理论。
  如何理解“无我”论呢?上述十一义中的“离有情义”、“依他起义”、“无动作义”,都 说明无我的道理。佛教把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婆罗门教和各派主张一切有情 的众生都有一个固定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存在。佛教认为,所谓“有情”,无非是由种种物 质的和精神要素的聚集体。例如,人,的身体组织没有象实我实法那样的本体存在,而是由 地、水、火、风、空、识六大要素所构成的,依借前五大要素而论,地为骨肉,水为血液, 火为暧气即身体温度,风为呼吸,空为种种空隙;依借后一大要素“识”表现的种种精神活 动,有情的组织分为“色、受、想、行、识”五蕴,简单地解释:色是指世界上的各种物质 ,包括人的眼、耳、鼻、舌、身五根(即是人的五个感觉器官),人们感觉到的颜色、声音 、气味、尝到的味道、身体感触到的东西,都是属于物质的;受是感觉(感觉苦、乐,不苦 不乐等);想是印象(对事物的相貌、颜色、大小、长短、方圆等);行是思维(行是推动 身心活动的力量,所以叫行);识是了别(对于所认识的对象,予以判断和推理)。上述这 五蕴,不是因为有一个固定不变的、起主导作用的自我存在,不是固定的单一独立体,而是 种种社会要素的聚合体,任何要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缘而生灭着。所以,在世界上找不到一个 固定的独立的有情在支配着身心,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这是佛教中无我的简单解释 。
  (三)有漏皆苦
  “漏”是烦恼的意思。佛教认为众生不明白一切法缘生缘灭、无常无我的道理, 而在无常的 法上贪爱追求,在无我的法上执着为“我”,或为“我所有”,这叫惑,惑使人烦恼。烦恼 种类极多。贪(贪欲)、嗔(嗔恨)、痴(不知无常无我之理等等叫作痴)是三毒,加上慢 (傲慢)、疑(犹疑)、恶见(不正确的见解如常见、断见等)为六大根本烦恼。佛教说世 间有无量的苦,这苦不是孤立的、偶然的自己生起来的,也不是造物主给予的,而是有因缘 的,上面说的因惑所造的烦恼,即是业,因业而有生死苦,就是有漏皆苦。
  (四) 涅般寂静
  涅般一语是由吹灭之意而来。人们在生活中,不明白无常、无我的道理,而贪爱 追求为“我 ”,或为我所有,佛教叫“惑”,“惑”使人产生烦恼,主要有“贪”(贪欲)、“嗔”( 嗔恨)、“痴”(不知无我无常之理等等叫痴),佛教称人生的三毒,加上“慢”(傲慢) 、“疑”(犹疑)、“恶见”(不正确的见解如常见、断见等)为六个根本烦恼。由于有烦 恼,就会感到人生是苦的。一般地说,人生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 怨憎会苦、所求不得苦、五取蕴苦。涅般是指人生苦因苦果的消灭,是人生烦恼的消除,从 而得到极大自在。
  三、十二缘起
  佛教反对当时印度各教所说的人的一生是由神的意旨决定的观点,也不同意一切 由前世决定 ,后天不能改变的观点,主张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都取决因果关系。同样,人的苦 、人的生命和人的命运,也都是自己造因,自己受苦。十二因缘是:无明、行、识、名色、 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缘起的内容和互相关系如下:
  (一)老死,这是佛教观察人生的起点,老死忧悲苦恼是人生不可避免的。
  (二)生,缘何有老死忧悲苦恼呢,是由于有生,如果没有生,就无所谓老死,也就没有忧 悲苦恼。所以老死缘于生。
  (三)有,生的条件虽然种种,但是最重要的条件是“有”,“有”就是存在的意思,简单 说,身、口、意所造的善业、恶业对招引自己的后果潜伏着一种力量叫做“有”。有了业力 为缘,必然有后果的生与死。所以生缘于有。
  (四)取,有的缘起是取,“取”是追求执着的意思。即是人们追求色、声、香、味、触五 欲,执着可爱的事物为我所有,这叫取。由于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执着追求,就能引发身、口 、意三业的活动。
  (五)爱,取又以爱为缘。“爱”的简单解释就是生命欲,它是生命活动的本源力。有生命 欲才有追求执着,有追求执着才有种种身、口、意的活动而有业力的存在,招引生死之果。 所以爱、取、有同是生死的因。这也是构成惑、业、苦的因果关系。
  (六)受,“受”是感觉的意思,即对客观境物所起的快感(乐受)、不快感(苦受),或 者不苦不乐感(舍受)。由于苦乐的感觉,激发和冲动着生命的欲求,所以受缘起于爱。
  (七)触:受即感觉依赖于触。“触”是根、境、识三者会合而有的心理活动的开始。如眼 睛(根)对红色(境)时,红色刺激眼根,司掌视觉的眼识生起活动,根、境、识三者会合 ,才会发生红色“触”(反映)。
  (八)六入:触缘起于“六入”,就是人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传递色、声 、香、味、触、法(法,即对前五种事物遗存下来的印象,是意根的对象)六境的机能。
  (九)名色:六入的存在,缘于“名色”,名色是身心(色、受、想、行、识五蕴)合成的 组织,六根是依存于身心全体组织的东西,因此,有名色才有六入。
  (十)识:名色缘起于识,“识”是人的心识,是精神活动。“识”虽然是名色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把名色当成认识体看,识乃是中心的东西,名色全体的成立依存于识,但是识又不 能离开名色而独立存在,又依存于名色。因为外境对人感官的剌激,和受、想、思的帮助发 生才有识的现起,识不能离开名色而独立。识与名色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十一)行:识又缘于行:行的意义与前述的“有”相同,从现在身、口、意作的业来看它 替伏着引生后果的力量叫做“有”,从现在已经成熟的果来看过去所造的业叫作“行”。由 于过去无始以来“行”的反复,积习成性,隐然有种力量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所以生死苦恼 现象连绵不断。
  (十二)无明:行又依存于无明。“无明”是对一切法缘生故生、缘灭故灭、无我的真实相 不认识,特别对自已身心只是因缘所生的道理不能自觉,以为其中有常住的、唯一的、作主 宰的是我。由于我的执着,所以对境而有乐受、苦受、舍受,而起贪、嗔、痴等烦恼,而造 成种种恶业。所以,人们的生死痛苦的本源毕竟在于无明。
  十二因缘归纳起来仍不外乎上面所说的惑、业、苦的关系。无明、行是过去无始以来的惑和 业,招致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的苦果;爱、取、有,是现在的惑和业,招致未来的 生、老死苦果。这是四谛中“苦谛”和“集谛”的内容。
  上述十二缘起,否定了人生由神的旨意和前世决定的说法,对于破除迷信,树立正信有重要 的意义。
  四、人生解脱的途径和方法
  佛教提出人生的烦恼,如何使人获得解脱,达到理想境界呢?在这方面佛教的论述很多,下 面简要介绍三学、八正道和六度的主要内容。
  (一)三学
  三学是指“戒、定、慧”,八正道也可归结为三学:正语、正业、正命归于“戒”,正 念、正定属于“定”,正见、正思维归于“慧”,正精进是学佛的态度,也是慧的一种表现 。通过戒、定、慧三学,熄灭贪、嗔、痴三毒,通常被认为是学佛者修持的主要内容。
  〖HT4”K〗1、戒学
  戒,是指佛教为出家和在家的信仰者制定的戒规,是防止身、口、意三业的过失 ,借以 防非止恶,从是为善。其内容有别脱解戒、菩萨戒、三昧耶戒三个层级。别脱解戒中的五戒 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这是出家和在家弟子共同持的戒。十戒是沙 弥、沙弥尼持的戒。具足戒是比丘、比丘尼持的戒。我国汉地比丘戒250条,比丘尼戒348条 。通过持戒克服“贪”的心,过清净平淡、有规律的生活。也称熄灭“贪”毒。
  〖HT4”K〗2、定学
  由持戒使人产生“定”力。“定“是指精神上既不昏沉(即不瞌睡),又不纷驰 的安和 状态。心专注于一境而不散乱的精神状态。佛教以此作为取得确定之认识、作出确定之判断 的心理条件。由于定,身心远离爱欲乐触等的分别,逐步作到身心安定,宁静安稳不受干扰 进而产生一种无任何烦恼的智慧。“定”有世间的四禅和四无色定,有出世间的受想灭尽定 、有世间的九次第定、三三昧等。通过修定,克服嗔恨心、妒忌心、轻慢心等,过上安静和 谐的生活。也称熄灭“嗔”毒。
  〖HT4”K〗3、慧学
  由“定”而后引发“慧”。“慧”就是智慧,指通达事理,决断疑念取得正确认 识的精 神状态。是分别一切法的自相(特殊性)与共相(普遍性),通达四谛的道理而有断除迷惑 ,证悟真理的作用。为培养增加佛教智慧而进修,称为慧学。分为三种:一是闻所成慧,闻 听佛法,学习五明(即佛教说的五种学问:声明,即语言文字,声韵学等;工巧明,即工艺 、技术、历算等;医方明,即医药学;因明即逻辑学、认识论;内明,即佛学),即从他所 闻得智慧。二是思所成慧,依自己以前所闻经过深思熟虑,条理贯通,得到的智慧。三是修 所成慧,依由闻和思得到的智慧,修习禅定,由定生明,得于证悟的智慧。慧学主要阐明的 是佛教人生观和宇宙观,内容极其丰富。通过修慧,使人正确地认识世界,正确地认识人生 ,破除迷信,增长智慧。也称熄灭“痴”毒。
  戒、定、慧三学包括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等修行法门 共37道品,在这里不一一介绍,只介绍一下八正道。
  (二)八正道
  佛教针对出家修道各种主张,提出了修道中八种合理成佛途径,称为八正道,也 称八圣道。
  1、正见:就是于一切法上见到无常、无我、缘起、四谛的道理,明确认识它并把它成 为自己的知见。概括的说就是佛教的智慧。
  2、正思维:即离开世俗的主观分别,离开迷惑的妄念,作纯真智慧的思考。
  3、正语:纯正净善的语言,合乎佛法的言论。也就是不妄语、不慢语、不恶语、不谤 语、不绮语、不暴语,远离一切戏语。
  4、正业:合乎佛教要求的正当的活动使身、口、意合于佛教的法则。具体的说,如不 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作一切恶事。
  5、正命:正当的生活,即按佛教的标准谋求衣食住的必需品,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 ,如诈现奇特、自说功德、星相占卜等,都不是正命,都应当反对。
  6、正精进:即身、口、意毫不松懈地努力向正见所指引的目标前进。
  7、正念:经常忆念着佛教正确见解,使正念不忘失而经常现前。
  8、正定:在正见思想的指导下,修习进入无有烦恼和苦恼的清净的禅定。
  (三)六度
  “度”是梵语“波罗密多”, 意思是“到彼岸”,就是从烦恼的此岸度到觉 悟的彼岸的意思。六度是六个从烦恼到觉悟的方法,其内容是:
  1、布施:是指用自己的财力、体力和智力去济助贫困者和满足求索者,是为他人造福 成智,也为自己积累功德,以至求得解脱的一种修行方法。有三种:凡以物质利益施与大众 的叫做“财布施”,包括身外的财物,仍至生命;凡以体力保护大众的安全,使他们远离怖 畏的叫“无畏布施”;凡以真理告知大众,使其觉悟人生的叫“法布施”。
  2、持戒,也有三种:防止一切恶行、修一切善行和饶益有情。佛教菩萨行中最根本的 戒是饶益有情戒,就是一切为了利益大众,其余所有戒条都要服从这一条。
  3、忍辱:为利益有情故,忍受毁骂打击以及饥寒等苦,所谓“难行能行,难忍能忍” ,终不放弃救度众生的志愿。
  4、精进:即不懈息地努力于自度度他,自觉觉他的事业。
  5、禅定:大乘佛教提倡禅定不专主于静坐沉思,而是强调悟解事物的实相,重视将禅 定活动贯穿到普度众生的教化事业中去。
  6、智慧(也称般若)为自觉觉他,重视用缘起性空的理论去观察认识一切事物,证悟万物 性空的真理,达到智慧的境界。
  六度体现了大乘佛教的伦理道德观念,它以大慈大悲,济渡众生为道德的出发点,以克制自 我救助他人为行为的准绳,以“自利利他”,“自觉觉他”为宗旨,作到个人利益和众人利 益的统一,一已解脱和众人解脱的统一。
  (四)四摄
  “摄”的意义是大众团结的条件,“四摄”就是四个团结和凝聚大众的前提条件 。四摄的内容如下:
  1、布施:是指用自己的财力、体力和智力去济助贫困者和满足求索者,是为他人造福成智 也为自己积累功德以至求得解脱的一种修行方法。
  2、爱语:用慈爱的言语,和善的态度,慈悲的心怀对待他人和众生。
  3、利行:做一切有利于大众的事,积极为众生服务。
  4、同事:使自己的生活和一切活动方面与大众同甘共苦,一律平等,没有任何特殊行为。四摄是佛教的菩萨在众生中进行工作,自渡渡他的工作方法。
  以上介绍佛教的主要教义,其最根本特点,就是根据缘起的道理而论,引出法性空的理论。 从而破除了世界上有一个常恒不变的指挥它的主宰的理论。所以佛教说的空,不是平常说的 没有,而是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永恒不变的 “我”存在,没有一个自性本体的法存在,没有 一个常恒不变的主宰体存在。这是佛教同当时印度其他宗教的主要区别。
  第二节  佛教在中国的流传与发展
  佛教传入中国的时间说法很多,比较流行的说法就有八种之多。比较一致认同的 说法是汉明 帝永平十年(公元67)的白马驮经说。近年来,学术界一般以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 年)视为佛教传入中国中原地区的标志。至1998年已经有2000年的历史。中国佛教由于传入 时间、路线、民族等因缘不同,构成了“上座部佛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三大教派具全的这一独特格局。
  一、上座部佛教
  公元前三世纪中叶,阿育王之子摩哂长老往锡兰传教,佛教迅速发展 ,公元前一世纪, 巴利文三藏正式记录成册。公元五世纪,觉音论师于大寺把巴利文三藏进行注释,奠定了南 传佛教的基础。大约到十四世纪,缅甸、泰国、高棉、老挝等,已经完全变成以锡兰为传承 之上座部佛教。十九世纪,上座部佛教在锡兰分裂为暹罗派、阿摩罗普罗派及罗那派等派别 ;在缅甸分裂为善法派、瑞琴派及门派等;在泰国、高棉、老挝则分裂为法相应部与大部等 派别。
  上座部佛教在公元七世纪就有上座部佛教从缅甸传入我国云南边境地区,后来情况不明。十 一世纪后期,蒲甘王朝重兴佛教,上座部佛教再次从缅甸传入云南边境地区。此后不断发展 ,1277年始有傣文的贝叶经出现。云南上座部佛教有傣族、布朗族、景颇族、佤族、德昂族 、阿昌族等6个民族全民或者部分信仰。主要派别有:润派、摆庄派、觉囊派、觉域派、希 结派、霞鲁派、郭扎派、多列派、左抵派。所用经典,系巴利语三藏的傣语音译本,重要部 分有傣语翻译。此外,傣语和布朗语的佛教注疏和著述也不少。
  二、藏传佛教
  它是佛教的一支,俗称喇嘛教,流行于蒙藏地区。公元七世纪,佛教最初从中国 汉地和印度 传入藏族地区。佛教传入后与当地苯教发生激烈冲突,而两教在相互斗争中也互相吸收。此 后不断发展,十一、十二世纪,形成带有藏族地区特色的藏传佛教。它把以释迦名义编述的 大小乘佛法统称为显教;以法身佛大日如来所说的教说,称为密教。所据经典有:《大日经 》、《金刚顶经》、《现观庄严论》等显密经典。藏传佛教按时间分:前弘期——七世纪到 公元838年;后弘期——公元978年至今。其中朗达玛禁佛100余年。藏传佛教也分不同的宗 派,主要有:宁玛派、噶丹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它们虽然各有特点,但教义上基 本是把显、密二教结合起来,提倡显、密兼学兼修。藏传佛教由于莲花生大师、阿底峡尊者 、八思巴帝师、宗喀巴大师等人的努力,发展迅速,影响深远,成为藏族人民灿烂的民族文 化。
  三、汉传佛教
  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二年),大月氏国派了一个名叫伊存的使者出使中国 ,向博 士弟子景卢传授佛经《浮屠经》。因为年代久远,战乱频繁,已经失传了。东汉明帝(公元 67年)曾派人到印度求法,请回了摄摩腾、竺法兰二位僧人到洛阳白马寺宣扬佛教,并翻译 出第一部汉文佛典《四十二章经》。这是现存最早的经文。从东汉以后,印度大小乘佛经不 断传入中国,译成汉语。魏晋时期盛行老庄玄学,佛教大乘般若学说在思辩方法上与玄学相 似,所以很快风行社会。南北朝时期,后赵石勒石虎、前秦王苻坚、后秦王姚兴、梁武帝等 人大力支持佛教,同时教内出现佛图澄、道安、鸠摩罗什、慧远等高僧大德,他们讲经说法 ,著书立说,翻译经典。当时影响很大。并且出现了许多以研究一部或几部佛典为中心的佛 教学派:有研究《大涅槃经》的涅槃学派;研究《成实论》的成实学派;研究《十地经论》 的地论学派;研究《摄大乘论》的摄论学派;研究《中论》、《十二门论》、《百论》的三 论学派等。它们为后来中国佛教宗派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南北朝虽然发生了北魏太武帝和北 周武帝两次灭佛事件。但从总体来看,佛教已经普及到社会各个阶层之中。
  佛教经南北朝时期的普及发展,为隋唐时期佛教中国化提供了基本条件。隋唐是中国封建社 会的盛世,也是佛教在中国发展的一个兴盛时期。这个时期出现了一大批高僧大德,例如: 鉴真和尚、一行禅师、各宗派祖师等等,玄奘法师更是一位杰出人物,他置生死于度外,从 印度取回了大量的经卷,进行翻译,是著名的佛学家、翻译家、旅行家,被鲁迅先生称为“ 中华民族的脊梁”。佛教经过长期与中国文化思想和社会习俗的融通、结合,形成了一些具 有民族特色的宗派。主要有八宗:
  (一)天台宗,陈隋间的智者大师主要依据《法华经》和他所著《摩诃止观》、《法华 玄义》、《法华文句》而成立。此宗以“中道实相”为最高真理。通过观想一念三千——一 切物质、精神现象,皆一念所具等止观方法,就会认识到空、假、中三谛相辅相成,圆融无 碍的道理,由此得到最高的真理。天台宗以“五时八教”判释释迦牟尼佛一代教法,很有特 色。
  (二)净土宗,东晋慧远法师为初祖,唐朝道绰、善导大师对弥陀净土信仰作了系统论 证。此宗主要经典依据为三经一论:《无量寿经》、《阿弥陀经》、《观无量寿经》、《往 生论》。本宗以发愿往生阿弥陀佛极乐世界为宗旨。修行方法以“念佛”为主。
  (三)华严宗,唐朝法藏大师依《华严经》创立。最主要的理论是法界缘起和四法界。 法界指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此宗以达到“事事无碍”为目的。以五教十宗判释释尊一 代教法,有较完备的理论体系。
  (四)禅宗,奉印度僧人菩提达摩为初祖,至唐朝六祖慧能大师时, 才真正创宗立派 。主要依据经典:《楞严经》、《金刚经》、《六祖坛经》等。此宗主张“识心见性,自成 佛道”。以“无念”为宗旨。后来发展为五宗:临济宗、沩仰宗、曹洞宗、云门宗、法眼宗 。宋代从“临济宗”中又分出黄龙、杨岐二派,与五宗合称“五家七宗”。
  (五)律宗,唐朝道宣律师创立。主要弘扬《四分律》。此宗以严持戒律为方法,“由 戒生定,因定发慧”,达到解脱烦恼。
  (六)唯识宗,唐朝玄奘法师及窥基法师创立。所据经典有:《解深密经》、《瑜伽师 地论》、《摄大成论》、《成唯识论》等。主要理论为“三性三无性,万法唯识,一切唯心 ”。它是佛教的心理学。
  (七)三论宗,唐朝吉藏大师创立。依据经典:《般若经》、《维摩经》、《中论》、 《十二门论》、《百论》。以“无得正观”为宗旨。主要理论:八不中道,真俗二谛,中道 实义等。
  (八)密宗,唐玄宗时印度善无畏、金刚智和不空法师来华,译出:《大日经》、《金 刚顶经》等密教经典,把密教传入中国,形成中国汉地的唐密。此宗基本教义为“菩提心为 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认为众生若能修持三密:1、结手印(身密),2、诵密 咒(口密),3、作意观想(意密),便可以逐渐与大日如来相应会通,即身成佛。
  中国汉地佛教在唐朝是鼎盛时期。自唐武宗灭佛后,开始衰退。可以说唐朝以后中国佛教没 有突破性的发展。宋以后,佛教各大宗派逐步走向融合。直至今日各派很少有门户之见。元 朝时期藏传佛教兴盛。晚清出现了以杨文会为代表的居士佛教。
  中国是北传佛教的中心。朝鲜半岛、日本、越南等地方以中国佛教为祖庭。中国是唯一具足 世界三大语系佛教的国家,成为中国传统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节  佛教的主要典籍
  佛教的经典非常之多,按体例的不同,分为“经”、“律”、“论”三藏;按语 言的不同,分为巴利语佛经、藏语佛经和汉语佛经。下面简单作一介绍。
  一、六次集结
  三藏经典并不是释迦牟尼佛本人所写,而是由他的弟子们根据他生前讲的法记诵出来的。在 佛逝世的那一年,佛的弟了们500多人进行第一次集结,将佛一生所说的言教经集结(含有 编辑的意思)起来,以传后世;佛逝世110年后,由长老耶舍召集700位学德兼优的僧众进行 第二次集结;在佛逝世235年后,阿育王时代,有很多外道混入佛教中混乱了教义,以国师 目犍连子帝须为首的1000比丘诵出三藏,清除外道,这是第三次集结;佛逝世400年后,在 大月氏国统治西印度时代,以世友菩萨为首的500比丘造论解释“六足发智论”,共30万颂 ,900多万言,其中主要一部就是《大毗婆沙》,是一部重要的论,这是第四次集结;距今9 0多年前,缅甸国王邀集众多比丘校勘巴利文大藏经,并将三藏全文和校勘记刻在石碑上, 他们称为第五次集结;1954年——1956年,缅甸联邦政府为了纪念释迦牟尼逝世2500年,发 起第六次集结,邀请缅甸、柬埔寨、斯里兰卡、印度、老挝、尼泊尔、巴基斯坦、泰国等国 的比丘2500人参加,他们进行了两年工作,根据各国的版本和第五次集结的校勘记对巴利文 三藏进行严格的校勘,印成了最完善的巴利文三藏。
  二、佛经三藏的分类及称谓
  在佛经第一次集结时,侍从释迦牟尼时间最长的大弟子阿难背诵了释迦牟尼对佛 教教义的许 多论述,被整理确定下来后,被称为“经”;持律最精的优波离背诵了释迦牟尼有关戒律的 教导,被整理确定后被称为“律”;在第一次集结除了诵出经与律外,还由大弟子迦叶诵出 了不少佛学弟子们发挥佛教教义的论述,被称作“论”。
  三、佛经三藏的语言种类
  (一)巴利文经典。巴利文是古代印度的一种语言,是佛陀时代摩揭陀国一带的 大众语 。据说佛就是用这种语言说法的,所以佛的弟子们也用这种语言记诵佛所说的经教。公元前 三世纪时,佛教传入斯里兰卡。公元五世纪,三藏法师觉音在这里重新用斯里兰卡的僧伽罗 文字母把巴利文三藏全部记录下来,刻在贝叶上,称为贝叶经,就是巴利文藏经。巴利语现 在已经不通用了,是靠佛经把它保留了下来。原来的巴利文字母已经不存在,现在缅甸、柬 埔寨、泰国的巴利文三藏也都是用他们本国字母记录的。同时,除巴利语三藏外,还有梵文 三藏,佛教分南传和北传,传到南方去的用巴利文,是上座部佛教,传到北方去的用的是梵 文,多数是大乘佛教的经典,也有上座部佛教经典。巴利语是印度古代俗语,梵文则是印度 古代雅语。巴利文经藏分五部: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小部。巴利文律藏分三部: 分别部、度部、附篇。巴利文论藏有七部:法聚论、分别论、界论、双论、发趣论、人施设 论、论事。
  (二)藏文经典。藏文经典全都是从梵文翻译的,汇集为藏文大藏经。藏文大藏经主要 分两部分:一是正藏,即“佛语部”(含经部、律部),名叫“甘珠尔”,即经藏、律藏, 共1108部;二是副藏,“论疏部”名为“丹珠尔”,共3461部。
  (三)汉文藏经。传到我国最早的佛经是《浮屠经》,经过战乱失传了。汉明帝派人求 法,请回来最早的汉文经叫《四十二章经》。随着佛经不断大量翻译传入,佛经越来越多, 到了宋代,集中刻印成大苦恼经。我国第一次刻印大藏经是公元971年宋开宝4年刻本,经历 代先后有20余个刻本。清代雍正、乾隆年间刻的大藏经(通称龙藏),尚有版本留存。汉文 大藏经共有1692部,共6241卷。
  佛教的平等、慈悲、缘起等理论逐渐被现代人接受。南传佛教国家斯里兰卡、缅甸、泰国、 柬 寨、老挝等大部分是全民信教;北传佛教国家朝鲜半岛、日本、越南等埔地方也有数目 可观的信徒。当今欧美也兴起了佛教热,英国政府已把佛教纳入公共教育科目,法国、美国 等建有不少寺院,欧美人信仰佛教人数增长很快。佛教给人类带来了一种文化,带来了种种 思考。
  [JZ]第四节  汉传佛教寺院的日常行事
  一、日常课诵 在原始佛教时期,僧众的日常行事,除了出外乞食,每日各自修 行。修行 的方法,一是闻佛说法,或互相讨论;二是修习禅定。佛灭度后,后来寺院立有佛像,又有 佛经,于是便有了礼拜供养佛像和读诵佛经的行仪。佛教初传入中国,弟子随师修行,也没 有统一规范日常行事。在东晋时代,道安法师创立僧尼规范:一是行香、定座、上经、上讲 之法,即为讲经仪规;二是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之法,即为课诵临斋仪规;三是布萨、 差使、悔过等法,即为忏悔仪规。当时天下寺院普遍遵行。宋明以来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寺 院普遍奉行的朝暮课诵,逐渐统一为每日“五堂功课”、“两遍殿”。早殿有两堂功课,念 诵《楞严咒》为一堂功课,念诵《心经》、《大悲咒》“十小咒”等为一堂功课。念诵的开 始有“香赞”,中间有“赞佛偈”,最后有“祝韦陀”,并且有钟、鼓、磬、木鱼等法器伴 奏。晚殿有三堂功课,一堂功课是诵《阿弥陀经》和念佛名,祈愿自己往生西方净土。另一 堂功课是念“八十八佛”和《大忏悔文》,表示自己改悔过恶,发愿今后精进修行,永不退 转。在一般寺院里,逢单日念《阿弥陀经》和念佛;逢双日念“八十八佛”和《大忏悔文》 ,但是全部念的寺院也不少。第三堂功课是“蒙山施食”,则是每天都要举行的,就是在晚 殿时,僧众取少许米及水,按照《蒙山施食仪》,一边念诵,一边施给饿鬼。这一仪式源于 密宗,蒙山在今四川省雅安地区名山县,相传甘露法师在蒙山集成此仪。
  二、打七 是指在七日克期求证的修行。修行者为求在短期内得到较佳的修行成果, 常作限期之修行,通常多以七日为期,称为打七,又称结七。如于七日中,专修念佛法门, 愿求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称为“打佛七”;专修禅宗法门,直接参究心性的本原,称为“打 禅七”,略称“禅七”。打七活动时间有一七(一个七日)乃至十七(十个七日)的不同。 每一个禅七的开始与结束,称为“起七”、“解七”,各有其规定仪式。
  三、浴佛法会 佛诞节也称“浴佛节”,是纪念释迦牟尼佛的重大节日。在悉达多太子 诞生之日,有九条龙口吐香水洗浴佛身。根据这一传说,于每年四月八日举行法会,在大殿 里用一水盆供奉太子像(即释迦牟尼佛诞生像),全寺僧人和信徒用香汤为佛像沐浴,作为 佛诞生纪念。
  关于佛诞节的日子,东南亚各国的佛教徒以四月十五日为佛诞节,也是佛成道日.佛涅槃日 ,中国的蒙藏地区也是如此。中国佛典中对佛诞日的记载有二月八日、四月八日和十二月八 日三种。北朝时多以四月八日为浴佛节,自南朝梁开始经过唐至辽初,大多在二月八日浴佛 。宋代北方改在十二月初八,南方则在四月初八日。元代《敕修百丈清规》规定四月八日为 释迦如来诞辰,此后南北均以四月八日为浴佛节,举行浴佛法会,至今相沿不变。1991年, 根据赵朴初会长提议,中国佛教协会决定:汉传佛教将阳历五月的月圆日作为佛吉祥日,每 年举行纪念活动,其他传统的佛教节日仍按原来的习惯进行。
  四、盂兰盆会 这是汉语系佛教地区的佛教徒根据《盂兰盆经》而于每年七月十五日 举行超度宗亲的法会,梵语Ullambana译音,意为救倒悬。
  据《盂兰盆经》所载,佛弟子目连以天眼通见其母堕在饿鬼道,皮骨相连,日夜苦闷相续; 目连见已,以钵盛饭,送给他的母亲,但是他的母亲因为恶业受报的原因,饭食都化为火炎 。目连为了拯救他的母亲,于是向佛陀请示解救之法。佛陀就指示目连在七月十五日众僧自 恣时(印度雨季期间,僧众结夏安居三个月,此日乃安居结束之日),以百味饮食供养置于 盂兰盆中以供养三宝, 以这样的功德使七世父母和现生父母在厄难中者,脱离饿鬼道,生 人世或天界受乐。
  五、水陆法会 水陆法会的全称是“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也称“水陆道场 ”、“水陆大会”、“水陆会”、“水陆斋”、“水陆斋仪”、“悲济会”等,是中国佛教 各种经忏佛事中规模最大、最隆重的一种。法会特意标出“水陆”、“普度”是指一切众生 都能因经法会之缘而得救度,“大斋胜会”指此法会是以食施、法施为主而令众生得到解脱 的法会。
  举行水陆法会的时间较长,最少七天,多则可达四十九天。参加法事的僧人有几十甚至上百 ,法会上设内坛和外坛,以各种饮食为供品,供养圣凡水陆一切众生,法会上并且设立法华 坛、华严坛、楞严坛、净土坛等等坛口,诵经设斋,礼佛拜忏。由于这种法会规模较大,故 富者可独力营办,称“独姓法会,贫者只能共财修设,称“众姓水陆”。
  水陆法事是由梁武帝的《慈悲道场忏法》和唐代密教冥道无遮大斋相结合发展起来的。相传 梁武帝笃信佛教,为了普济群灵,武帝便与宝誌和尚广寻经论,历三年而在镇江金山寺撰成 科仪。北宋熙宁中,杨锷整理金山旧仪,撰成《水陆仪》三卷,盛行于世。南宋末年志磐又 续成《新仪》六卷。于是金山旧仪称“北水陆”,志磐所撰称“南水陆”。宋元祐八年(10 93年),苏东坡为其亡妻宋氏设水陆道场,作水陆法像赞十六篇,供养上下各八位,称眉山 水陆。宋以后又屡有修订,现在通行的是明代祩宏订正的《水陆仪规》。
  六、焰口 焰口即“放焰口”,又是叫“焰口施食仪”,这是密教中举行的一种仪式 ,其源于唐不空所译《救拔焰口陀罗尼经》。“焰口”有时又译为“面燃”,是佛教经典中 所说的鬼王之名。据《焰口施食仪》说,人生饿鬼中,苦难异常,佛陀为了使饿鬼得度,为 此说施食的方法,体现了佛陀度人苦厄,普度众生的愿力。此后,这一施饿鬼食法便成为密 教修持者每日必行的仪规。但中国唐末密教失传后,施食仪规也失传了。直到元代时,由于 藏族喇嘛进入汉地,密教随之复兴,焰口施食之法也得以复传。
  焰口施食仪的内容,有净坛、供养、归敬三宝,以手结印,口诵有关施食灭罪等各种神咒及 变食真言等。此仪式多在晚上举行,是追荐死者、超度亡灵的佛事之一。此外,一些重大法 会圆满之日,也都举行这一仪式。
  七、诵戒 又称布萨,梵文音译为优波婆素陀、布萨婆沙,义译为长净、增长、净住、说 戒。同住的比丘每半月集会一处,或齐集说戒堂,请精熟律法的比丘读诵戒本,以反省过去 半月内的行为是否合乎戒条,如果有犯戒的,则应该在大众面前忏悔,使比丘都能长住于净 戒中,长养善法,增长功德。
  八、寺院处理僧人遗产:僧人圆寂后,由寺院执事们将全部遗产封存保管。丧事过后,首将 遗产分为轻物和重物,轻物可在现前僧中分,或者“唱衣”。唱衣,即估衣,或卖衣,由寺 院的维那(掌管寺院威仪)将亡僧的遗物集中,如果遗物中有亡僧生前就送人的,就让人取走 ,其生前未送人的,则于现前僧人中分配送给,另对看护病人者也应视看护程度而送给,此 等分配工作,禁止在亡僧尸身前进行。另外,若亡僧生前负债,或给付疗养、丧葬等费用时 ,一般由维那预先评定遗物价格,集合僧众而出售,由维那拈出一物,说出价格,若有人愿 意,当场付钱便可取走,此法便称为“唱衣”,由“唱衣”处理亡僧的遗物所得全费,可支 付债务、疗养、丧葬等费用,若有剩余,交由常住(公家)保管。由此亦可见僧团民主和合之 一斑。
  凡是重物,桌、椅、田、树、金钱等贵重物口,一律不得分,全部归该僧人圆寂的寺院 集体所有,其他任何人无由占用,若占有,则犯偷盗僧物戒。
  〖HT2”H〗第二章 佛教的禁忌
  佛陀临逝世时,教导弟子们,在他去世以后,要以戒为师。佛教的戒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 针对僧人和僧团的,一方面是针对在家修行者的。佛教的禁忌,都是为了佛教事业的兴盛, 佛教的根本教义得到弘扬为目的的。佛教传入中国汉族地区、藏族地区、云南地区后,同当 地民俗、文化相融合,形成不同的禁忌。下面作一简单介绍。
  [JZ]第一节  汉传佛教禁忌的基本特征
  佛教传入中国汉地后,与中国儒家的社会伦理道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佛教徒在 生活方 式、社会交往、人生禁忌和信仰活动等方面,都与世俗百姓有着显著区别,这些独特的风俗 习惯构成了中国佛教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佛教禁忌风俗一方面来自佛教本身的戒律仪 规,显然留有古代印度社会风俗的痕迹;另一方面也受到中国本土传统民间风俗的影响。它 是随着佛教在中国文化圈里的传播而逐渐形成的。这些禁忌风俗一经形成之后,反过来又推 动了佛教向民间的广泛传播。
  对于中国佛教来说,中国人对印度佛教的接受就是以“礼”为标准,传统中国文化的核 心——“礼”是中国文明接纳外来文化的限度,也成为改造外来文化面目的一种坚韧力量。 佛教影响了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也极大地影响了佛教,中国的佛教,实际上是中国化了的佛 教,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中国的“礼”起了决定性因素,所以中国佛教伦理道德的中国化,如 孝道的思想、忠君的思想等;又如清规的制定,就是戒律的中国化,这些都能集中体现佛教 对中国文化“礼”的适应。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佛教禁忌又有自身的一些特性。如佛教僧团中的各种禁忌虽因时代不同而有演变,因地区不 同而有差异,因宗派不同而有分别。但变化差别之中又具有一定的共同特性:
  首先僧团生活是一种宗教生活,故不但各种宗教活动构成了僧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而且 饮食、穿衣、睡眠、出行等无不渗透着佛教的各种教理,于是人们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基本活 动也成为佛教精神的仪式化。
  其次,僧团生活又是一种团体生活,故不但要有种种规定约束各个成员,而且还强调团结友 爱,互相合作。特别是中国禅宗丛林有着细密的分工,全寺四十八个职位,或称“四十八单 ”执事,或称“一百零八单”执事,寺众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保持了僧团生活的高度和谐 协调。
  第三,僧团生活又是一种和平宁静、严谨检朴、极有规律的生活。因为只有这样的生活方式 才能保持僧众内心的静谧恬淡,超脱清高,才能使僧人的心灵升华到解脱的境界。
  佛教深入民间传播发展,必须采取根据民众的认识水平和接受能力而从事佛法的弘扬。民众 一般只关心“有求必应”的现世利益,只能接受通俗易懂的道理,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来 完成他们的宗教实践。所以,这就形成了各种民间佛教信仰习俗,如烧香拜佛、许愿还愿、 放生、造像、造塔等。
  所以,中国汉地佛教禁忌风俗从印度传到中国,经过中国本土传统文化的消融与吸收,成为 中国佛教特有的禁忌风俗。在这过程中,佛教禁忌受到中国本土传统风俗的影响,同时也改 变了许多风俗。在中国佛教的禁忌中,僧团生活的禁忌与一般民众的佛教禁忌有所不同,这 是佛教“向上门”的提升与“向下门”的深入,反映了佛教中国化的历程。
  第二节  汉传佛教禁忌的主要内容
  一、对一切学佛者的普遍禁忌
  (一)归依。佛教对一切学佛的人,无论出家或在家,都要求归依三宝,这是入 佛学佛的第 一步,表现了佛教中对佛、法、僧三宝不可分离的观点。近代以来,曾经有只承认佛宝和法 宝,而不承认僧宝的行为,或者只承认法宝,只读佛经,来拜佛、恭敬僧人,以上作法都不 如法,犯了佛教的禁忌。不归依三宝,就不是真正的佛教信徒。佛在成道之后,初转法轮之 前,僧团尚未建建立,但是为居士授归依时,仍说“归依佛,归依法、归依未来僧”。可见 ,不归依僧的话,就背离了佛的言教,那么归依佛、归依法也就谈不上了。三归依有庄严的 归依仪式,如归依时立志发誓四宏愿:“我某某,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断,法门无 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体现了入佛学佛的庄严和神圣,表达了佛教信仰者的宗教 感情,所以凡进入佛门的人,要郑重履行佛教的三归依。
  (二)持戒。归依佛教的人,无论在家出家,为了发慈悲心,增长功德,都要持佛教的戒律 ,最基本的有五戒十善。
  〖HT4”K〗1、五戒:
  (1)杀生戒,这是佛教的重要禁忌,体现了对众生的慈悲心,因为一切众生,都 有不希望 自己被杀被害之心,由于我们持不杀戒,任何人不必害怕我伤害,多一持此戒者,就会减少 一分制造灾祸的威胁,所以持不杀戒的人越多,对社会,对众生,对自己的安全越大。凡持 不杀戒者都有无限功德。戒杀以戒杀人为重,因为佛教认为,在世界上,人是为最为保贵的 ,因此以戒杀人最有功德。杀旁类畜生为轻。杀人构成五个条件,罪不可悔:一是被杀者是 人;二是蓄意杀人,即明知对方是人;三是有杀人的意图;四是运用杀人的方法和手段;五 是被杀者断定已死亡。杀人方法多样:自手杀、劝人自杀、派人杀都负杀人的责任。杀生以 心为主,不意杀者、误杀者、自不由主杀者无犯。由不杀生,又延伸到对于一切虫类,甚至 危害人体的害虫,只能驱除,不能灭杀。当然对危害农、林的害虫,另当别论。教外的人, 要理解佛教徒的这一行为。
  (2)偷盗戒,偷盗是不给而暗中自取的行为。对他人之物或明知是他人之物而起盗窃之心 并且采取种种方法达到偷盗的目的。佛陀时代,偷盗五钱即犯不可悔之重罪。“偷盗五钱” 当时在印度可以判处死刑,所以这里的五钱在今天应当理解为以国家刑法规定的贪污、盗窃 多少以判死刑为限。如果物主不同意,无论用任何手段取得财物,皆构成偷盗;无论天上的 地上的,水中的地下的,只要有所属主权者,都不得暗中谋取。包括一切应交给国家的税款 ,均不得偷、漏,凡偷、漏税款者,一律视为犯偷盗戒。另外,凡是没有道理而任意侵损别 人财物的行为,也犯偷盗戒。
  (3)邪淫戒,是指出家后的僧人不得有男女欢娱之事。在家信佛弟子,允许正当的夫妻生 活,除了国家保护的合法的夫妇关系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承认的男女关系,均 称为邪淫。人间安立,皆由男女夫妻的和合,正常的夫妻生活,对社会不会带来悲剧,男女 问题之所以带来悲剧,都是由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致。对同性、对畜牲、对死尸等邪淫, 也可构成不可悔罪。
  (4)妄语戒,妄语就是虚妄不实的语言。妄语在佛教来说分三大类:大妄语、小妄语、方 便妄语。最重要的是犯大妄语罪。具备下述条件,构成大妄语罪:一是对人说大妄语;二是 认定对方是人而向对方说;三是蓄意要使对方受到欺骗;四是说大妄语,即自己没有证得圣 果圣法而向人们说已经证得圣果圣法,自己未能见到天来、龙来、神来、鬼来,而说天来龙 来神来鬼来等。妄语的定义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见言见,见言不见,未觉言觉,觉 言不觉,不闻言闻,闻言不闻。妄语的方法:自已妄语,教人妄语,遣使妄语,书面妄语, 现相妄语等。凡是存心蒙骗人不论利用何种方法,使得被骗的人领解,无论达不达到目的, 都构成妄语之罪。故意互相吹捧,获得第三者受骗,也是妄语罪。为了成就善事,方便妄语 ,不犯。
  (5)饮酒戒,因为佛教是讲智慧的,饮酒可能会造成智慧迷失,甚至会酿成罪恶,饮酒后 兴奋、胆大、冲动、盲目,失去了理智的控制。饮酒后可以骂人、打人、杀人、强奸、放火 等。不饮酒,包括不饮能使人醉的饮料。但是,为了治病,经过医生诊断并处方,非用酒调 药不可救治的,方可用酒调药治病。
  〖HT4”K〗2、十善
  十善实际上是五戒的分化和细化,十善分为身、语、意三业的禁忌,其内容如下 :
  身体行为的善(即禁忌)有三支:
  (1)不杀生,杀生有三种:一是贪欲而杀:为贪肉食美味,为贪杀生贩卖得的利益和 报酬;二是嗔恚而杀:为报仇泄愤,为恼羞成怒,为除去障碍。三是邪见而杀:为求福报, 为求功德,为祈平安,为祷丰收而杀。
  (2)不偷盗,偷盗有三种:一是贪欲偷盗:见利忘义,为求发财,为求享乐为求贪心 满足。二是嗔恚偷盗:嫉妒他人的财富,不满他人发财,或为报复他人而使他人遭受财产损 失的。三是邪见偷盗:为求平安,为求愿望达成等。
  (3)不邪淫,邪淫有三种:一是贪欲邪淫:为贪淫欲的享受,无论通奸、强奸、诱奸乃 至淫业,为贪图淫乐与夫妇之外的男女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者,皆是贪欲邪淫。二是嗔恚邪淫 :为了怨仇而奸淫他人母女姐妹与妻子。三是邪见淫:为求功德,为求福报,为求子息,为 求长生等。
  语言方面的善(禁忌)有四支:
  4、不妄语,妄语有三种:一是贪欲妄语:为贪名闻利养,为贪酒色势力等。二是嗔恚妄语 :为使怨家受骗,为使一切障碍自己的人受到损失,故作妄语。三是邪见妄语:以为说谎可 以避难,骂人可以消灾等。要求人们说话要诚实,不以欺骗人为目的说假话,大话,空话。5、不两舌,出于破坏对方的和睦和谐为目的,挑拔双方的关系,离间他们的和谐,使其变 为仇敌的行为。两舌在社会上危害很大,如果任期发展,就会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因 此,佛教界人士是必须克服的。
  6、不恶口,恶口即是用难听的语言诽谤人、攻击人、讽刺人、咒骂人等。这也是佛教徒十 分禁忌的。不言人恶,不贪嗔嫉妒他人,不谄害诽谤,这是每一位佛教徒的起码素质。不恶 口要出于内心对人的慈悲,如果口善心恶,也是不行的。
  7、不绮语,绮语就是花言巧语,情歌艳词,说笑搭讪,言不及义等。佛教徒要修持自身为 终生要务,因此要随时检点,不能忘乎所以,绮语惑人,违背了佛教徒修行的本意。如果犯 了小小口过,立即悔改,仍可造就。
  意识方面的善(禁忌)有三支:
  8、不贪欲,佛教视“贪”为人生三毒中之第一毒。贪欲是人把自己视为恒常的自性主 体,为自己生活的美满和舒适,对不属于自己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等具有无限的占有欲望 。甚至为了占有,不惜采取各种非常手段,例如:杀人、偷盗、抢劫、贪污、走私、恶语诽 谤、诬蔑谄害等等。这与佛教教义提倡的慈悲济世,众生平等的道德观是违背的,所以贪欲 是佛教徒的重要禁忌之一。佛教提倡不贪欲禁忌,从内心里树立对自己的清净观。
  9、不嗔恚:就是人们在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思想上产生对社会、对他人的怨恨、恼 怒、仇恨等等情绪。并且出于上述情绪,可能进而采取对社会、对他人实行损害、伤害、报 复、报仇等行为。这同佛教提倡合和共处的生活环境是不协调的,于是佛教提倡不嗔恚的禁 忌,树立对社会、对他人的慈悲观。
  10、不邪见:邪见是指对社会、对他人和一切事物存有错误的思想认识,对佛教的教义有不 正确的看法,存有不符合佛法所说的八正道的意识。这种邪见可能会对粹、对他人作出各种 违背佛教的行为。这与佛教提倡的智慧不符的,于是佛教提倡不邪见的禁忌,用佛教的智慧 看待事物,树立佛教的因缘观。
  二、对出家僧人的基本要求和禁忌
  出家修行是佛教的传统,从印度到中国,都有男、女二众出家。出家修行有 两大任务:
  一是自度,为求得自己解脱,为证得阿罗汉果而出家修行:二是协助他人和护持众生修学佛 法,帮助众生得度和觉悟。因此出家僧人不担任什么神与人之间勾通的神职,他不应当,也 不可能代人祈福禳灾,或代神降福免罪等等。因此佛教对出家僧人的要求和禁忌更为严格, 这里仅介绍一部分内容。
  (一)饮食方面的禁忌:汉传佛教规定出家僧人饮食方面有很多禁忌,下面作一介绍。
  1、素食。素食成为汉传佛教区别于其他佛教宗派和其他宗教的重要标志之一。素食的 概念包括不吃“荤”和“腥”,“荤”是指有恶臭和异味的蔬菜,如大蒜、大葱、韭菜等。 《楞严经》说:荤菜生食生嗔,熟食助淫。比丘戒规定,吃了荤菜要独住,并于他人下风坐 ,或者必须漱口,没有异味为止,主要为了不扰乱大众。所谓“腥”,是指肉食,即是各种 动物的肉,甚至蛋,出家二众都不能吃,这是我国南北朝时,梁武帝从佛陀戒杀生的教义中 ,提出进一步提倡僧人不吃肉,所以大乘经典《梵网经》、《楞严经》等,都强调素食,严 禁肉食,体现了佛教的慈悲观。近年来,由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富贵型疾病骤然 增多,人们从健康角度出以提倡素食,有相当一部分人坚持素食,素食有可能成为一个人们 追求健康保健的新潮流。
  素食有广大的范围,例如:辣椒、生姜、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芜荽、芹菜等 都不是荤菜。牛奶和乳制品,如奶酪、生酥、醍醐等也都不在禁止之列。
  2、不饮酒:酒能麻醉神经,能乱性,出家人是自度度他的人天师,所以要绝对禁酒。不饮 酒也包括不饮一切能麻醉人的饮料,包括粳米酒、果酒、大麦酒、啤酒等。尤其包括麻醉神 经与分泌系统的各种“毒品”,更在禁忌之列。
  3、不吸烟:出家僧人是佛教三宝中的僧宝,是护持众生修学佛陀教法的人,是在家佛教徒 行为的表率,因此,僧人的形象至关重要。吸烟虽然不是五戒范围的内容,但是吸烟是一种 不良的习惯和嗜好,体现了一种精神的追求和贪欲,同佛教要求清净无我的境界不符的,因 此吸烟也应当是佛教的禁忌。
  4、上殿:僧人在寺院生活除完成各项工作外,要做早晚五堂功课,就是早晚上殿诵经,这 是僧人基本的修行内容。因此,寺院生活中,无论僧人多少,早晚都要上殿诵经。
  5、过堂:僧人在寺院过集体生活,吃饭要过堂,不能三三两两,各人自己在住处私自搞小 灶,乱做饭菜。过堂是出家人一项重要的仪规和修行生活,是出家团体修行的一项重要制度 ,作为出家僧众,要坚持进行,不能偏废。
  6、过午不食:这是佛陀在世时的制度,在上座部佛教坚持较好。汉传佛教不注重。但是, 近年来也有不少汉僧把过午不食作为自己修行生活的重要内容。甚至有的寺院晚上不开火, 这是佛教修行生活的一部分,作为教外人士,应该理解和支持。
  7、不吃零食:这是佛教对僧人的要求,既是僧人威仪的需要,也是僧人修行的需要。
  8、禁止比丘、比丘尼同住一寺:僧人出家受戒后,戒律严格要求比丘、比丘尼分别住在各 自寺院,不能同住一个寺院。“文革”以后,由于落实宗教政策中寺院较少,有些地方出现 比丘和比丘尼混同住在一个寺院的现象,这种情况是违反佛教规制的。当前,通过落实政策 ,寺院数量不断增加,男女分寺居住应当因缘具备。所以应当创造条件,坚决纠正僧人男女 同住一寺的现象。
  9、出家僧人的遗产,俗家亲属不能继承:根据佛教寺院清规戒律:“一切亡比丘物,尽属 四方僧。”僧人出家后不能私自蓄财,除生前赠予外,其死后遗产皆由寺院遵照佛教丛林规 制,概由常住处理:一份准丧事另用,及灯烛花香等费;一份归常住作陪贴供养(“重物” 者归寺院);一份请僧众念诵并佛事等用(给诵念僧众酬劳或供斋)。其俗家亲属不得继承 。
  〖HT4”H〗(二)着装和修饰方面的禁忌
  1、僧衣:出家僧人必须着佛教规定的出家人的服装。根据佛教制度,僧众的袈裟 衣服 有五衣、七衣、大衣:一是用五条布缝成的小衣,是劳动时穿的;二是七条布缝成的中衣, 是平时穿的;三是九条乃至二十五条布缝成的大衣,我国俗称祖衣,是礼服,是出门或见尊 者时穿的。三衣总称为架裟。僧衣是出家僧人的重要标志,是僧人修行的体现,因此,僧人 已经出家,不得着在家人的服装。
  2、剃发:又作削发、祝发、落剃、落发、净发等,根据佛制,僧人出家时必须剃发,这是 取得僧人资格的必备条件,僧尼剃发是出家佛徒时有的相貌。为什么要剃发呢?佛教出家人 剃发,是为去除慢心,或避免世俗的虚饰,断诱惑,以便静心修道,且有别于外道。经上说 ,释迦佛剃发时发愿说:“今落须发,愿与一切,断除烦恼及以业障。”意思是为了舍弃美 好的服饰,过朴素无华的生活。所以僧人出家前,必须落发。蓄发不具备佛教出家僧人的基 本条件,是僧人最大的禁忌。
  3、剃胡须:留胡须也是佛教的禁忌,要求出家皆不得留胡须。但我国汉族僧人也有极少 数留胡须的,他们认为出家时应当剃胡须,以后可以留,但是为数极少。上座部佛教和藏传 佛教的僧人一律不许留胡须。
  4、香疤:香疤,即是僧人受戒时在头上燃香烫戒疤,出家人在受戒时,为了表示发菩 萨的大宏誓愿,以期难忍能忍,难舍能舍,以燃顶香来显发自己的心迹,藉发大愿而供养十 方诸佛法僧,在家菩萨则燃臂香,以别于出家菩萨的形象。
  汉族僧人在唐朝就有炼顶的习惯,这个习俗曾经普遍风行。实际上受戒不必在头上烧香疤。 因为这样影响身体健康。除汉传佛教外,其他民族佛教都没有烧戒疤的规矩。所以,解放后 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废 止烫香疤的做法”。但也有少数僧人受戒时仍要求烫香疤。
  〖HT4”H〗(三)个人生活方面的禁忌
  1、不结婚:出家僧众担负住持佛法,续佛慧命的重大责任。在家修行障碍多,心 意难以专 纯,出家生活自由无累,容易集注精力从事无我无欲的修行。淫欲为生死之本,所以要出离 生死证得阿罗汉果,使法轮常转,慧炬常明,必须独身出家才能成就。终身不结婚,这是出 家僧人同在家人信佛者的重要区别,也是僧人身份的根本标志之一。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 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中,把“独身、素食、僧衣”作为汉传佛教僧人的根本条件。因此 ,不结婚是僧人的重要禁忌之一。
  因僧人不结婚的戒规同儒家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是根本对立的,所以,僧人独 身的戒规曾遭到历代无聊文人的讥讽,成为不懂佛教义理的人的笑柄。解放以后,国家实行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宗教信仰受到法律保护,僧人不结婚的戒规受到党和政府的尊重。所以 ,对于出家僧人不结婚的戒律,要给予充分尊重,不能用世俗的观念来看待佛教不结婚的戒 规。更不要对此进行讽刺和讥笑,以免伤害出家人的宗教感情。
  2、不蓄私财:出家僧人是代佛行道,在世间弘扬佛法的人天师,因此,僧人必须是舍已为 众的楷模,以佛教事业作为终生事业,寺院是僧人生存和进行佛事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是 僧众共同共有的生活集体,弘扬佛法是他们的终身愿力和事业。僧人的财产既来自佛教,又 用于佛教,僧人个人没有私有财产可言。因此佛教戒律要求僧人出家后不得私自蓄财。这是 出家二众无我无累修行的根本条件。因此,僧人积蓄私财是违背出家本意的,也是违反佛教 戒律的。
  3、不著香花鬘:出家人身著袈裟是终身的事,所以要求僧人不著香花鬘。在家居士在持斋日 ,衣著也应力求朴素为宜。著香花鬘是古印度的美化装饰品,用香花结成花冠,戴在头上, 挂在胸前等,相当于现在女人戴的项链、耳环、戒指、手镯等。这里也包括不著高贵华丽与 色彩鲜艳的衣服在内。
  4、不香油涂身:香油涂身本来也是印度的习俗,由于天气炎热,有钱的人,不论男女都有 涂香油的习惯。出家人除了治病外,是不可以用香油涂身的。在家居士在戒斋的日子,也一 律不得使用。对于香料的运用,戒律规定可以涂在佛殿里、僧房里,驱除异味是可以的。
  5、不自歌舞:娱乐是俗家人调剂精神生活的一种文化活动。但是娱乐中也有健康向上的, 也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为此,出家人向往出世,过修行的生活,就不能以闲情逸致的顺世 心态来享受世俗的娱乐。因此,僧人除了念诵经时的佛教音乐外,不能自行唱歌跳舞。
  6、不观看听取歌舞:娱乐场所对出家人来说,有如下不便:一是歌舞好坏不等;二是观众 男女混杂,贤愚不齐;三是出家人的服饰形貌与俗人区别很大,易受注目,受人讥谤;四是 出家人生活应以摄心闲静为职志,应以禅诵听教为务。所以出家人不观看听取歌舞。根据佛 制,如果观看听取佛乐和有关佛教教化方面的歌舞是可以的。目前,汉地许多寺院有电视机 ,除收看新闻节目外,主要用于播放弘扬佛法的音像制品,这是遵守佛制,坚定信仰必然行 为,教外人士要给予理解和支持。
  7、不坐卧高级豪华床位:佛教称,床高一尺六寸,坐时双脚着地,过此量者即为高,可容 身转侧为限,过此量者即为广,既高且广,即为高大。作为出家人,唯有淡泊物质享受,才 能提高道心,勇猛精进。如果资生用品越好越美,就会被物质欲望所左右,甚至爱护物质用 品比爱护自己的道心更为热切,高傲之心出现,道心也就失去了。
  8、不接受金银象马等财宝:这是佛教的银钱戒。人类对于财富的占有欲十分强烈,佛教的 根本教义就是为了解除这一束缚的索链才坚持出家修道的,所以,佛教教义令其修道人产生 清净心,禁止出家人捉持财富,。否则就不能保证出家人一心一意修道,有违出家修道的意 义和初衷。
  9、不作买卖:买卖商品是一种商业行为,商业行为必然以盈利为目的,出家人从事买卖行 为,必然会心想盈利,进而会生起贪物、贪财之心。因此出家人为了破除贪心,专心修行, 不作买卖,不贪盈利。但是,有的寺院为了自养,将自己生产的蔬菜、粮食(按规定上交公 粮后)吃不完的,可以出售,但这种行为不属于作买卖的范畴。也有些寺院办有法物流通处 ,经销部分佛像、经书等,是寺院集体自养的经济行为,应当以弘法为根本目的,不以盈利 为目的。
  10、不看相算命:看相算命是在我国流传很久的迷信行为,算命看相相信命运,同佛教信仰 的缘起性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教义是根本对立的。所以,算命看相不是佛教提倡的正 信、正行和正业,历来为佛教界人士所不齿,是佛教寺院坚决禁止的行为。因此,佛教出家 人不得从事这一骗人、害人的迷信活动。
  11、不显示神奇:人们身体的神奇和特异功能,是由于各人的业力不同,修行所获得的感觉 和结果不同所至,并不是人人皆有。同时神奇和特异功能对于众生解脱烦恼和觉悟人生没有 根本的帮助。所以佛教从来不主张显示神奇不误导别人走入歧途。因此,不显示神奇,是佛 教同一切形式的外道、气功、附佛魔法的根本区别。凡是搞个人神奇,借此进行个人迷信和 崇拜的行为,都是佛教所严格禁止的。经教育坚持不改的,就证明他们不是佛教。
  12、不禁闭、掠夺和威吓他人:佛教是教人生智慧的宗教,又是和平的宗教,它注重教人智 慧,启人觉悟,具有教化人生,觉悟人生的意愿和功能,致力于以慈悲济世的心志普渡众生 。所以佛教是不强迫别人,不禁闭、掠夺和威吓他人,对待相邻关系上,不以武力相威胁, 这是由佛教的和平和慈悲的教义所决定的。
  〖HT4”H〗(四)对在家居士的禁忌
  在家居士,即是不出家而信仰佛教,学修佛法的男女二众,目前从约定俗成的意 义上统称居士。居士学佛也有禁忌,下面略作介绍:
  1、归依三宝:归依即是身心归向依靠之处,归依三宝即确信佛法僧三宝为自己终生身心依 靠之处。学佛者不能归依佛教以外的其他宗教与神庙。
  2、奉行五戒十善八正道:(即参见本书出家僧人的禁忌的相关内容,这里从略)
  3、持斋:在每月一定的日子里实行一种克制的生活,即不涂香装饰,不观听歌舞剧,不坐 卧高广床座。持斋日子一般是阴历朔日、初八、十四、望日、二十三、二十九日。
  〖HT2”H〗第三章 教外人士对佛教的禁忌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信仰宗教与不信教宗教的“实行政治上团结合作 ,信仰上互 相尊重”的政策。但是,由于我国从历史上看宗教影响就小,信仰宗教的人数只占人口极少 数,解放后由于在宗教问题上“左”的思想影响,信仰宗教人数比解放初期呈下降趋势。当 前信仰宗教的人数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六。因此,对宗教不了解,不理解,不尊重 的事时有发生。特别对佛教,因服装特别,戒规严格,生活习惯特殊,同以儒家为主流的传 统文化差别很大,更容易被人们误解为怪异,往往遭到歧视或轻视。为了贯彻“政治上团结 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方针,在日常生活中不至于行为上违反了佛教的禁忌而剌激佛教 界人士的思想感情,这里向教外人士介绍一下同佛教人士交往中应当注意的有关禁忌。
  第一节  佛教称谓方面的禁忌
  一、 对佛的称谓方面的禁忌
  佛是梵语buddha的音译,全称为佛陀,意译为觉者,是觉悟真理的人,为佛教中 修行证到最 高的境界。具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三层意思。佛有十种称号:如来、应供、正遍知、明 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尊称,如觉 王、法王、医王、宝王、空王等等,这些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赞扬佛的各种功德而给予的各 种尊号。
  1、佛不是神。他是公元前六世纪的一位实实在在的人,人们称他为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 族的圣人。有人把佛教视为有神论,说释迦牟尼佛是佛教最高的神,这是不对的。有人不懂 佛教,便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李洪志就是利用人们不懂佛教基本知识的弱点,剽窃了佛教 的名词、概念,把自己神化为比释迦牟尼高几万倍的神,闹出一幕蒙骗广大善良人的丑剧。
  2、佛教不是迷信的代名词。佛教是一种启人智慧的宗教,佛教观察人生和世界的基本观点 ,带有朴素唯物主义和辩证的意识和成分,恩格斯曾经指出:“辩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 以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 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要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恩格斯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45页)迷信一词是来自于佛教经典的 ,是佛教称那种不能正确理解“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义理的人,对充满贪心、恨怨心和痴 迷心的人为迷信。现在有人不懂佛教,用来自佛教的“迷信”一词反用在佛教身上,称佛教 为“迷信”,这种作法当然受到佛教界士的坚决反对和掏。这是教外人士应当特别注意的。
  3、烧香拜佛不是迷信。烧香拜佛是信仰佛教的人的一种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是佛教信仰 者宗教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对佛陀产生恭敬心,坚定自己的信仰,求得 人生的智慧和解脱。因此,烧香拜佛是佛教宗教信仰的组成部分,是宗教活动和宗教仪式中 一项重要的内容,因此是受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保护的,不是迷信活动。有人往往把烧香拜 佛同迷信活动混同起来,把佛教信仰者的烧香拜佛当成迷信活动加以反对,往往引起佛教信 众的反感,影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对菩萨的称谓
  菩萨是梵语bodhi-sattva的音译,全称是菩提萨埵,意译为觉有情或大道心众生 。菩提是觉 、智、道的意思;萨埵是众生、有情的意思。即求道或求大觉的大心人。泛指上求佛果,下 度众生,修六度万行,发慈悲心,能给人快乐、代人受苦,自利利他的修行人。菩萨的种类 很多,依修行所证悟的境界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称呼,还可以根据其各种功德的差别而给 予不同的称呼,如《菩萨地持经》举出菩萨有十种之多:种姓菩萨、未净菩萨、最后身菩萨 等。
  1、菩萨不是神,是佛教慈悲思想的实践者。菩菩萨的各种行为,称为菩萨行;以达到 佛果为目的的教法,称为菩萨法;其经典称菩萨藏;讲述菩萨应守持的戒律为菩萨戒。我们 通常最熟悉的菩萨有:观世音菩萨、地藏菩萨菩萨、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弥勒菩萨、大势 至菩萨等,尤其以观世音菩萨在中国最为知名。
  2、菩萨不是神。菩萨是人不是神,从广义上说,修学大乘佛法的人也可以称为菩萨,如:
  龙树菩萨、马鸣菩萨、无著菩萨、世亲菩萨等。菩萨有五十二个阶位,即十信、十住、十行 、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总之,能够发菩萨心,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饶 益众生的人都可以称之菩萨。
  3、信菩萨不是迷信。佛教徒信仰菩萨,表达了对佛教一贯提倡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自净其意”的道德信条的崇拜和向往,与当代政府提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对社 会稳定、净化人心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对佛教信徒信菩萨的行为不能用迷信来看待,更不 能排斥他们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对出家僧人二众的称谓
  中国人一般称呼男出家众为“和尚”,女出家众为“尼姑”,或者称“姑子”,其实这 种称呼是不准确的,特别对比丘尼的称呼更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
  〖HT4”H〗(一)对男众僧人的称谓。
  1、和尚:“和尚”,系中亚西域语,意思是“力生”,谓依此师之力,能生长戒 、定 、慧等的法身慧命。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和尚”一词几乎成了僧人的代名词。其实遵照佛 教的制度,只有大丛林(寺院)的方丈才能称为“和尚”。方丈称和尚,是说他是众僧的依 止师之意,是“依止和尚”;除此之外,沙弥的剃度师亦称和尚(是这位沙弥的和尚);比 丘的得戒师也称“戒和尚”。除此外,其他的僧人一般都不能称和尚,和尚实际上是很尊贵 的称呼。因此,历史上又有和尚“上共君王并座”之说。对和尚的称呼,可称“和尚”、“ 大和尚”、“方丈”,教外人可称“大法师”、“法师”,居士可统称“某某师父”等。
  2、比丘:“比丘”是梵语的音译,意思是乞士,即上从佛陀乞佛法,下就俗人乞饮食,含 有净乞食、破烦恼、净持戒、能怖魔四义。凡是剃度出了家的男性,年满二十岁,受了具足 戒的则称做“比丘”。即是代佛教行法的人。对比丘,根据他们学修的情况,分别有不同的 称谓:
  (1)受具足戒五年之内的比丘,还没有资格收授徒弟的。居士可称“师父”,教外人 可称“某某师”、“某某法师”。在家居士要统称“师父”,教外人要称“某某师”、“某 某法师”,或者同他的执事职称合一起称呼,如“当家师”、“知客师”“维那师”等等。
  (2)受具足戒五年之后,如果已经通晓了戒律,始可以所学的特长作师收授徒弟,称 为轨范师的,梵语叫做阿者梨耶;善长于诵经的称为“经师”;善长于持律或者精通戒律的 称为“律师”;长于论议的称为“论师”;善长于讲经说法的称为“法师”;善长于坐禅、 修禅的称为“禅师”,受人依止,教其课业。到了十年之后,可作“亲教师”。到了二十年 之后,称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称为耆宿长老。
  (3)世俗对于比丘的称呼,沙门二字见诸于文字,对比丘中的知识分子称为法师,即能讲 经说法的意思,僧人、出家人多用于口语。出于僧人的尊敬,对一般僧人称“某某师”,对 有较高社会地位、在教内外有威望的僧人,应当称“某某法师”,对寺院方丈,称“某某和 尚”,或“某某大和尚”。
  特别教外人,同僧人交往中,对其不要直呼其号,显得不尊重僧人,容易引起信教群众的反 感。
  3、沙弥:“沙弥”也是梵语的音译,意思是勤加策励,息恶行慈。出家以后,但是还没有 受比丘戒,在佛教的律制中,管他们叫做“沙弥”,沙弥要受持沙弥十条戒法。居士一般称 为“某某师父”,教外人可称为“某某师”。
  〖HT4”H〗(二)对女众僧人的称谓。
  中国人一般对女众出家人习惯上称“尼姑”,这是中国人的俗称,并不合乎佛制 ,所谓 尼姑,是指佛教的出家女性,带有贬义。而佛教对出家女性正确的称呼,可分为三种情况:
  1、沙弥尼:已经出家,年龄到16岁,尚未受比丘尼具足戒,而受了沙弥尼十戒的,并 且在形体服饰上亦未全具出家相的女人,称为沙弥尼。居士称“某某师父”,教外人可称“ 某某尼师”。
  2、式叉摩那:(梵语sikkhamanā),年龄到18岁,在受了沙弥尼十戒基础上再加六法, 为随学比丘尼,所守持的正学女六戒法,称为式叉摩那,式叉摩那形体服饰完全具出家相。 沙弥尼到18岁,再作二年,方可受大戒。居士称“某某师父”,教外人可称“某某法师”。
  3、比丘尼:受过具足戒(三百四十八条)的式叉摩那称为“比丘尼”(Bhiksuni),即是女 比丘。教外人可称“某某尼师”、“某某法师”、“某某师傅”、“某某师太”。凡是戒腊 十二夏以上,经由沙弥尼、式叉摩那比丘尼作师受戒者,并有资格剃度女弟子的比丘尼,也 可称为尼和尚。也有称尼众寺院的住持为和尚的。
  4、世俗对尼众的称呼:本来,印度以尼(ni)音,代表女性,有尊贵的意思,不限佛教的出 家女性所专用。到了中国,每以未嫁的处女称为姑,故将佛教的沙弥尼及比丘尼统称为尼姑 ,开始并没有贬义,但到了明朝陶宗仪的辍耕录中,将尼姑列为三姑六婆之一,就具有贬为 轻贱的意思了。因此,晚近以来,尼众姊妹们很不愿意人家称她们为尼姑。因此,世俗人士 要尊重尼众的意愿,禁止称她们“尼姑”为好。也有人称比丘为“大僧”,称比丘尼为“二 僧”,称比丘为“首堂”,比丘尼为“二堂”,这是个别地区流行的称呼,严格来说,也是 不够妥当的。
  〖HT4”H〗(三)对居士的称谓。
  “居士”一词,也不是佛教的专用。在中国的《礼记》中就已有了“居士锦 带”一语, 那是指的处士,含有隐士的意义。在印度,居士也不是出于佛教所创,梵语称居士为“迦罗 越”,不论信不信佛教,凡是居家之士,便可称为居士。
  佛教对在家信徒尊称为居士的由来,大概是出源于《维摩诘经》,在《维摩经》菩萨品 即称维摩诘为居士。据罗什、智者、玄奘等大师的解释,维摩诘是东方阿 佛国的一位菩萨 ,示现在家相化度众生,所以用居士一词称在家的佛教徒,也含有尊为大菩萨的意味在内。 可见,一个名副其实的居士,应当是一位大乘的菩萨。
  〖HT4”K〗1、对男居士的称谓。
  按佛教国通常称呼在家学佛的男性弟子为优婆塞,梵语为Upāsaka,译义为清信 士、近 事男、善宿男等,总称受三皈五戒、亲近奉事三宝的男子。清是离过之名,信为人道之本, 士即男子的通称,这是“清信士”,即亲近承事三宝的男子。
  〖HT4”K〗2、对女居士的称谓。
  我国通常称呼在家学佛的女性弟子为优婆夷,梵语Upāsikā,新译为邬婆斯迦、邬波斯迦 、优波赐迦、优婆私柯等,译义即清信女、清净女、近善女、近事女等,总称受持三皈五戒 而近事三宝的在家女子。
  教外人士通常称男、女居士为“某某居士”即可,不要称男居士为“大居士”,称女居 士为“二居士”,这样有歧视女居士的意思。
  第二节  对出家僧人的禁忌
  一、对出家僧众的禁忌:
  僧是僧迦,梵语Samgha,译为和合众。从广义上说,即出家人的团体总称,僧的 范围包 括了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等。从狭义上说,是指比丘(尼)四个以上的 集团,不包括沙弥(尼)。
  僧是佛教中三宝之一,地位与法和佛一样。因此,对僧人的礼节,有些地方,跟对佛的 礼节是一样的。
  党政部门的干部虽然不信仰佛教,但是僧人是统一战线团结的对象,有“政治上团结合作, 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关系,因此见了僧人,要注意一些礼仪和禁忌:
  (一)同僧人交往应当注意的禁忌
  1、见了男、女僧人,最好合掌问讯,以代替俗人间的握手礼。这里周恩来总理,邓小平同 志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在会见国内外佛教界人士时,都双手合掌,以示对佛教人士的尊 敬。党政部门的干部这样做,并不意味着信仰佛教,而是表现出对佛教人士的尊敬,是联系 群众,团结群众工作的一部分。仅仅一个合掌的动作,就拉近了同佛教人士之间的距离,起 到平易近人的特殊效果。
  3、同出家僧人共处时,不要向僧人敬烟,因僧人不宜吸烟。
  4、在同出家人同桌就餐时,要尊重他们茹素和五戒的戒律,不要向僧人敬酒,或者劝酒, 或者劝吃肉。最好不要同僧人进行干杯之类的俗套。僧人也不要提议干杯。
  5、招待僧人吃饭,不要将素菜荤叫,例如:本来是素菜,却叫素排骨、素鸡、素鳝鱼等。 如此作法会剌激佛教界人士的宗教感情。因此,素菜就称素菜,尊重和维护僧人的素食戒和 宗教感情。
  6、见了不认识的僧人,不要问吃不吃肉之类的话,也不要明知故问结不结婚之类的话,更 不要借此歧视或者讽讥出家人。有人见了僧人,就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之类的话 ,这是电影《少林寺》中对僧人的侮辱,所以不能用电影中的台词来侮辱和歧视僧人,这是 一种极为不礼貌的行为,也是一种无知粗俗的表现。
  7、不要邀请僧人唱歌、跳舞或参加不符合佛教清规戒律的娱乐活动。
  8、当前僧人出家,大概有三种情况:一是部分青年在生活道路上遇到一定的挫折,在探求 的道路上接触到佛教,感到佛教是他战胜挫折的精神力量而信仰出家;一是从小受佛教家庭 、亲友的影响,对佛教有一定的信仰和认识,决心为佛教事业献身而出家;三是个别年轻人 一时冲动,或者感到好玩,出几年家体验一下而出家。在出家人中,前两种情况占绝大多数 。因此,对僧人出家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笼统地把他们出家归结为生活挫折或者性格怪异 方面而歧视他们。不论信不信佛教,在社会上要形成尊重僧人的文明风气和习惯。
  〖HT4”H〗(二)同比丘尼接触时的禁忌
  1、 男姓到比丘尼寺院,不能进尼众的寮房,同比丘尼说话时要有另外的人在场 。
  2、 所有男性,包括小男孩,不能在比丘尼寺院过夜住宿,到晚上都要离开。
  3、 到比丘尼寺院参观、拜佛,要衣冠整齐,特别男士,不要赤身露体,唱流行歌曲等不雅 的行为。
  4、见了比丘尼,根据比丘尼的戒律,不要同她们握手,只要合掌问讯即可。
  5、比丘和比丘尼如果拜了一位师父为依止师,他们之间不能互相称师兄弟。
  比丘尼不能拜在家男士为干爹、干哥哥等。
  6、在家人不得与出家人结拜“干亲”。在家人与出家人同认一师,亦不得与出家人互称师 兄弟。出家人在“佛、法、僧” 三宝之数,为一切在家居士所归依的对象,此理,不可不 知。
  二、尊重佛教宗教生活方面的禁忌
  佛教寺院既是出家僧人居住的地方,又是僧人修行和过宗教生活的地方,这是寺院的主要任 凭和功能。在当代,寺院同时又是传播佛教文化,进行旅游观光的地方,这是寺院的附带次 要作用和功能。因此,教外人士到寺院去,要尊重僧人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生活,主要有如下 几点:
  1、到寺院不要大声喧哗,不要高谈阔论,指指点点,也不要评头论足,以免影响僧众的修 行生活和宗教活动,引起信众的反感。近来发现当地离休退休人员将寺院作为他们玩乐的场 所,聊天、下棋、饮茶、调侃,这些行为,同寺院清净庄严的气氛极不相称,影响和干扰了 寺院的宗教修持和宗教活动,应当禁止。
  2、青年男女不要到寺院里谈情说爱,男女游客不要坦胸露背,甚至作出一些不检点的动作 ,影响佛教寺院的清净庄严。
  3、到寺院参访,不要乱动乱敲寺院的法器,以免影响僧人的修行生活,影响寺院的宗教活 动。如果到殿堂拜佛,要在两侧拜垫上进行,不可占据中央大拜垫,这是寺院住持所用。
  4、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官员,要尊重僧人的习惯,不要利用自己的身份,强行要求参加僧 人的传戒活动、诵戒活动等,也不要有意无意偷听僧人传戒和诵戒。
  5、党政领导干部如果应邀参加佛教界举行大型庆典活动,要尊重佛教的仪规和习惯,在活 动中可以不参加拜佛,但应当合掌,或行十五度鞠躬礼,以示尊重,保持整个活动的和谐一 致。否则,如果作不到合掌与鞠躬礼这一条,最好不要参加有关寺院的大型活动。
  6、到寺院观光旅游的人,不经允许,最好不要到寺院禅堂里面去,也不要随意到僧人闭关 的地方去。特别是女士们到男众寺院,更要注意。
  7、僧人圆寂(去世)后,要尊重佛教荼毗的习俗和仪轨,即按照佛教规制进行火化的习惯 。
  8、遵照佛教戒律,僧人圆寂后,其所有遗产皆不属任何个人所有,而是全部归寺院常住和 现前僧共同共有。因僧人自出家之日起,便与俗家脱离了普通世俗的家庭关系,而在寺院中 形成一种特殊的家庭关系。所以,当僧人去世后,其遗物不由俗家亲友继承,由僧团内部按 佛教定制进行处理。各级领导、各级法院要尊重佛教这近二千年来形成的戒规,关心和支持 寺院遵照佛教清规戒律处理寺人的遗产。否则会损害佛教的合法权益,剌激佛教信仰者的宗 教感,影响党的宗教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9、党政部门,尊重佛教的戒律,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要尊重和支持道风纯正、戒律严明的 僧人;对那些道风差,戒律不好的僧人,要进行说服教育,戒律不好又屡教不改者,要尊重 佛教界意见,进行处理,不要违背佛教教制,予以重任。这样既违反了佛教禁忌,剌激佛教 信徒的宗教感情,又影响了党政领导机关在信众中的威信,严重者会影响政教关系。因此, 党政部门尊重佛教戒律,重用戒律好,有威信的僧人,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和活动,是从 政治高度上正确处理政教关系的关键,也是党政机关政治上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应当引起 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应敦促当地佛教协会按照佛教教制进行处治。
  〖HT5SS〗(注:本篇是在中国佛教学院部分研究生写的《佛教的礼仪与习俗》的基础上, 经过笔 者编辑修改,又征求了广东云门佛学院、岭东佛教学院、云门尼众律学班有关法师们的意见 后作了修改补充,然后请中国佛学院副院长传印法师、英国伦敦大学博士的净因法师审核定 稿。实际上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此特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本篇主要参考书目:
  赵朴初:《佛教常识答问》
  释圣严:《戒学讲座》、《戒律学概论》
  周叔迦:《法苑谈丛》
  《中国佛教史》
  释印顺:《佛法概论》
  方立天:《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
  方广昌:《佛教典籍百问》
  《瑜珈焰口》
  华宇出版社《基础佛学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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